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__市体育局
受托方:__市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结合__省__市有关建设法规,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______工程招标代理。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甲方自愿将委托乙方招标代理。委托招标范围及代理费用等均在本协议书中明确。
二、委托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类型:工程类概况:
1、项目名称:____工程
2、地址:______
3、现场情况:已具备条件
4、工程总预算:____万元
三、委托内容
㈠组织报名、审核投标单位资质
㈡编制发放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㈢收投标书、组织开标、评标、定标㈣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中标通知书
四、委托代理期限:至工程开工之日止
五、委托代理事项及职责
㈠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系与沟通;
2、甲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进行违章建设,不得指使投标人串标、围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4、甲方提出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等技术条款;5、甲方提出对投标人资格的合理条件;
6、甲方审核乙方编制的评标文件及招标工作日安排;
7、协助乙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市或区招标中心的评委库专家组成,其中评委库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的代表应具备工程建设及管理即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招标人的代表也可委托乙方的专家评委,如招标人出评委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评委的相应职称证明,评委必须具备技术或经济方面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8、在乙方根据评委会意见完成评标报告及选出中标侯选人后,确认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保密,不允许泄露与本工程招标相关的任何保密资料;若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一名项目联络员,负责与甲方的联系与沟通;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公”原则,为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关;
3、组织投标单位报名、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4、提出招标工作日程安排及整体招标计划;
5、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发有关单位;
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评委比例模式;
7、签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8、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中标通知书;
9、整理招标代理期间的各种资料,并装订成册,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严格保密,不泄露与本工程招标相关的任何保密资料;若有违反,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处罚。
六、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计价格[20__]1980号文标准的__﹪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赔偿违约金4000元;
2、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甲方还可追究乙方赔偿违约金4000元;
3、甲方无故延期或不按约支付代理费,除须支付相应代理费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标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以法律途径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招标代理费用结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2、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受托方:__市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月_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企业委托代理合同范
客户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绝于:
1.乙方为经核定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的资格;
2.乙方已与股份转让公司签订有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3.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认真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并充分认识到投资本协议项下股份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4.甲方已详细阅读《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并遵守该办法的规定。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本协议项下委托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释义
本协议除另有约定外,下列语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转让股份:指依据乙方与股份转让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利用乙方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设施转让的股份。
(二)股份帐户:指甲方申请开立的为转让股份的记载、登记、存管、过户和结算而设立的专用证券帐户。
(三)风险揭示书:指本协议附件所指《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
(四)《办法》:指《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第二条开户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份转让,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股份转让系统开户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身份证明等文件以及填写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
(三)乙方根据甲方开户申请和开户资料经审查确认后,为甲方开立股份帐户和相应的资金帐户。
(四)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操作密码和资金帐户密码。操作密码和资金帐户密码为甲方预留的重要印绝,分别作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和资金存取的依据。
第三条资金划拨
(一)甲方持本人身份证、股份账户卡办理资金开户手续。
(二)甲方取款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资金账户卡,有代理人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登记卡(或委托公证书)、委托人的股份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三)甲方的资金存取可通过乙方的资金柜台办理,也可通过乙方的银证转账系统办理。
(四)甲方的现金取款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取款规定执行。
(五)甲方支票存入的资金,必须通过支票取出。
第四条转让委托申报
(一)股份转让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甲方可在股份转让日的申报时间内通过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转让股份的委托申报。
(二)甲方可采用柜台委托、终端自助委托、远程终端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以及其他委托方式。甲方通过各种委托方式下达的报价指令在当日有效。
(三)乙方不受理甲方全权委托。
(四)柜台委托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划拔)凭证为准。甲方通过自助形式下达的指令一律以乙方的电脑资料为准,其中判定甲方是否下达委托转让的指令及指令的内容,以乙方打印的用户委托报告书为准。
(五)甲方通过自助方式下达指令时,必须按照乙方有关的《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若甲方违反上述说明,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务必注意密码的使用与保密。凡使用其密码下达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有义务对转让的股份建立股份集中托管库,为甲方设立股份明细帐,对甲方的股份进行妥善管理。
(八)甲方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五条配对成交
(一)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性集中配对的竞价方式。
(二)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依次是:
1.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成交量的价位;
2.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该价位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
3.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离上一个转让日成交价最近的价位作为转让价。
(三)经股份转让系统主机配对后,转让即告成交。
(四)集合竞价结束后,股份转让系统通过通信系统将转让数据即时发送至乙方所属营业部,内容包括:营业网点编码、合同序号、甲方股份帐户卡号、股份编码、转让数量、转让价格等。
第六条炕割和清算
甲方对下达指令达成的股份转让结果有进行交收的义务。甲方可查询其指令的操作结果(含资金划拨和股份转让交割的结果)。甲方查询或交割应在指令下达的t+1日营业时间内进行。如有异议,应在t+l日营业时间内提出,否则,乙方视同甲方默认转让结果,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免责条款
甲方充分认识到股份转让的风险,并同意乙方在下列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方在股份转让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诸如通讯、电脑故障等不可预测的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的转让股份帐户、资金帐户和银行储蓄帐户之一项或多项,发生挂失、销户、被依法冻结或银行储蓄帐户更改支取方式致使甲方无法下达或传送指令;
(三)因乙方或联网银行电脑系统出现故障,结算资金和帐务出现差错,乙方有权对发生错误的帐户进行冲帐处理并追讨有关资金
(四)甲方下达的指令违反本协议规定、《试点办法》和自助委托系统使用说明等,从而使发出的指令成为无效指令;
(五)由于甲方本人的资金帐户、银行储蓄帐户资金余额不足以及转让股份余额不足等原因致使下达的指令为无效指令;
(六)甲方当日提款额超过乙方规定的预约取款限制;
(七)甲方指令送达时间超过乙方的营业时间;
第八条股份转让的暂停、恢复和终止
乙方有权根据“办法”的规定,暂停、恢复和终止股份转让。
乙方作出暂停、恢复和终止股份转让时,应当在乙方网站和营业网点予以公告。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除经甲方同意,或其他法律认可机关要求,乙方不得擅自透露甲方的任何资料。
(二)甲方如不能亲自下达股份的转让指令,可授权代理人进行操作,其代理人的资格须经乙方确认。甲方授权代理人的行为视同甲方本人行为。
(三)甲方的股份帐户、资金帐户一旦遗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帐户被他人使用。甲方应委托乙方代理其补办股份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和相关凭据在乙方处办理股份和资金的转户手续。
(四)乙方根据《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甲方遵守乙方的收费标准并有义务及时支付。
第十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遵守乙方营业网点有关秩序、安全、环境等规定。
(二)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试点办法》及甲方填写的《开户申请表》均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主管部门对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作出新的规定和要求的,相关内容应作出修改。
第十一条本协议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二)因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办理销户手续并结清托管的股份和资金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2: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受托方)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
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关策划代理项目,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系正当合法业务。
二、 聘请乙方为公关企划顾问单位,授权乙方 ______________先 生(女士)作为委托项目的代理人,并与乙方签订公关顾问单位协议书,出具授权委托。
三、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中途如有情况变化及时通报乙方。
四、 项目所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乙方承担委托代理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按月或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以便甲方配合。
六、 为了有利于开展项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______________的承办人员以甲方身份开展工作(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通报实际情况,否 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代理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费用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如乙方代理的项目如期保质完成,甲方应对乙方承办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一、 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时间或未达到预期效果______________(金 额),甲方将适当扣除代理费用。
十二、 如乙方项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退还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材料费、公关费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认可的开支由乙方自负。
十三、 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 ______________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四、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进行时,可以 终止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已支付的费用。
十六、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十八、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3:申请中国商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共 壹 件,详细清单见附录。商标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项目由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的项目,在商标局用的分类表中没有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给出商品或服务说明。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注册费用: ;
查询费: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若乙方无法取得官方受理通知书则全额退款。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商标和类别、项目等情况,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进行初步分析。乙方将查询和分析结果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建议。乙方自行查询免收查询费。甲方要求到商标局查询的,应先交查询费。
5、甲方应将申请人资质材料和申请注册的商标标识的电子文档交给乙方。甲方提供的标识不清楚的,应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或修改。
6、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或利用他人的资料,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7、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后(需要补充的,在补充完整后)及相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准备申请文件,并向商标局递交。
8、乙方已将《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及注册风险告之甲方,如果商标受理后审核中被驳回,费用是不能退还的,甲方在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之前对申请商标的使用与乙方无关。
9、乙方负责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申请及审查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的处理,直到本商标被初步审定公告或被驳回为止。乙方需要甲方协助配合的,甲方应根据要求协助配合。乙方应将商标申请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商标证书或驳回通知书等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给甲方。
10、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税务代理委托合同书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具体内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4.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8.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3.乙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
篇5: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6:2024标准委托代理书面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项事项:
1、代订机票
出发地:
目的地:
出发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身份证号码:
机票价格:_____元/张,共_____张;合计金额:________元。
2、代订住宿
宾馆所在地及名称:
标准:
数量:______间
入住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退房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晚。
单价:______元/间,合计金额:______元。
3、代送签证(签注)
目的地国家(地区):
代送服务费:______元/人,共______人;
合计金额:______元。
4、其他委托事项
单价: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
(3)其他方式: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____》的版权有效性及开发与推广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____》版权的有效性;
2、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宣传样单;
3、甲方在确定客户将金额存入到指定卡号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货;
4、甲方负责邮寄及相关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5、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为第三方调换;
7、为乙方免费提供《____》讲座系列样品全套,不退。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独立、积极进行《____》的推广及销售;
2、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反馈经营情况及市场销售状况;
3、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订的信息后,应立即与甲方沟通;
5、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盗版行为,发现盗版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合作方式:
1、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销售甲方《____》教育系列。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为客户提供全额发票。
四、结算方式:
1、购买商通过甲方卡号直接汇款。
2、《____》教育系列产品种类及价格:
系列一:《____--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3-12岁孩子的家长使用价格:____元/套
系列二:《____--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10-18岁孩子的家长使用价格:____元/套
系列三:《____---如何把孩子引向成功》价格:____元/套
3、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该价格的折优惠。
4、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将乙方应得税后佣金汇入指定卡号。
五、违约责任及终止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产品视为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擅自加印、复制甲方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中止合作的决定。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六、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2.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续签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____天提出,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则合作协议可以续签。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签字:____代表签字: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律师见证委托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订立遗嘱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元。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
4、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内支付见证费用。
5、双方对费用支付的另行约定:/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见证,拒绝出具《律师见证书》:
1、甲方行为能力有瑕疵;
2、甲方无权委托;
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委托见证事项的内容或所涉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且甲方不同意纠正或补救的;
5、委托见证事项的事实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若乙方认为不应予以见证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七、若因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导致《律师见证书》被撤销,因此给甲方及/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以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3倍为限。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别约定:乙方依法对甲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出具《律师见证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见证委托合同范文2
(以下简称甲方)因文件签署事由,委托北京市*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进行见证,经双方协商,订立了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见证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文件签署见证。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同意由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见证委托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一审诉讼。乙方*根据案件进展及需要变更指派律师,但应当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代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代为整理证据资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为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对证据发表意见。
3、代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
4、代为签发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司法文书。
特别授权:代为调解,签署调解文书,代缴代领诉讼费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元整(¥元),甲方缴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严格保守案情秘密,但为办案所需运用披露和政府有权机关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进行必要的调查后:
1、乙方发现事实的情况与甲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无过错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发现甲方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费或拒交律师费用,否则乙方可以终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乙方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判决时止。
十、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附注:
1、除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任何其认为是原始证据的材料交给乙方保管,任何交给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将被认为是复印(制)材料。
2、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对合同条款理解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实用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元人民币;
(2)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范本参考
委托方:(甲方)____
篇10: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住 址: 受 托 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与 民事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提供律师代理服务,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上述纠纷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具体权限详见诉讼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必须如实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之责任;
2、及时交纳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费用,因甲方延误交纳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解答法律咨询,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以括号中画“√”选中为准):
1、案件开庭之前的调查取证; 【 】
2、参加法庭审理; 【 】
3、参加法庭审理之外的调解; 【 】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 】
5、代为起草上诉状; 【 】
第六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XX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20xx]258号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如下第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办案费用,以保证乙方的代理工作正常进行: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元;
2、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费 元,待一审法律文书(含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另按起诉状中所列争议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费可以从中扣除;
3、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费元,待一审法律文书(含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另按起诉状中所列争议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费不予从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因律师过错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因甲方过错或所提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根据承办该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扣减,余额部分退还甲方。
第八条 乙方律师到本市(XX市区)以外地区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支出由 甲方承担。
乙方律师应向甲方提供费用概算,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应提供差旅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返还预付的差旅费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包括判决、庭内调解、案 外和解、撤诉)之日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协商再行约定,并可订立补充合同。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律师事务所(签章)
委托代理人: 代理律师:
签约时间:年日
签约地点:
篇11:委托代理协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制造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代理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4)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5)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二条经销权
甲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四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
商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五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向乙方汇付佣金。
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天内支付佣金。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七条广告宣传费用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
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付款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装运。
(2)。
第九条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
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十条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第十一条技术帮助
甲方应帮助乙方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
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奖罚
每完成的产品销售,同时晋升更高一级的代理和享受该级别的代理价格(最高级别=伙伴代理)。
如果每年完成不到的产品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但乙方也可重新交纳代理加盟费用,继续做该地区的代理。
第十三条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产品。
(3)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第十四条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
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
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十五条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十六条价格、条件
(1)价格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
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十八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
如甲方没在此期限内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九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
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运输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
(2)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需在发货前将运费与货款一同付给甲方,甲方按市场运价标准收费。
(3)货物在甲方的吊装由甲方免费吊装,到达乙方用户后的吊装搬运等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装及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系统安装指导。
(2)甲方对产品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甲方制造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用户原因造成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负担。
(3)保修期以外的产品,视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应与用户积极配合甲方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责任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
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况。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6)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
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7)乙方对甲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8)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二十四条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书面或口头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
如该通知发出后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天内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做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甲方。
第二十七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乙方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甲方指示退回,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
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经销资格。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
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
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三十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第三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12: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_____________(贷款国政府主管机构名称)签署的贷款协定(或会谈纪要),_____________(贷款国名称)同意向中国政府提供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和币种)的政府贷款用于(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省级财政部门名称,以下简称借款人)根据《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号)确定该项目为第一类贷款项目。根据借款人的推荐,财政部(以下简称甲方)审核同意该项目由_____________(代理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外国政府贷款的财务代理工作。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 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项目统计资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__〕74号)收取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费时,乙方应先行予以垫付。乙方应将对外垫付的本息、罚息及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1月15日前上报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清单审核无误后,将采取财政扣款措施,按照实际发生额(包括本息、罚息和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相同币种或按实际拨付日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内拨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垫款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拨付垫付资金,按违约支付额以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违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修改或补充的书面协议。修改或者补充的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修改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签署。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财政部
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理银行
授权代表:_________
篇13:委托代理人才招聘合同
因_________一案(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案号______________),根据的有关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原告_______现委托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办理该案有关强制执行的全部事宜.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理权限如下: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代为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
代为与被执人和解,签订和解协议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执行请求
(特别授权则已包括了一般授权的权限,不须特意写明)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交办的专利申请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专利申请业务,交给乙方撰写申请文件,并由乙方将所有文件准备就绪后以甲方指定的申请人名义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二、甲方交办专利申请业务时,应同时转交以下基本资料:
1、技术背景,或者现有技术;
2、本专利的先进性,或者对比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
3、产品结构图,或者方法示意图;
4、实施例;
5、设计人身份证和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章戳。
乙方收到上述基本资料后,开始撰写和准备申请文件;若甲方无法一次性提供齐全,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灵活处理。
三、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乙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申请人出具的各种文件传递给甲方;若有需要回复的文件,涉及申请人法律权利的,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各种资料。
2、甲方有权专利申请的最终决定权,乙方仅对甲方负责。
3、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其进展情况。乙方应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4、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办理专利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
5、甲方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由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申请失败,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款,以确保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10个工作日内撰写好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
2、办理提前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请求等相关文件。
3、在申请过程中,甲方有义务解答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在申请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其专利申请相关的问题。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时,乙方有权终止办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自甲方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8个月左右,因乙方原因导致该专利未授权的,乙方退还甲方该专利的全部费用(仅限于实用新型专利和
外观专利的新申请)。
六、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
实用新型申请每件_______元,共计_______件,总费用_______元。
发明申每件_______元,共计_______件,总费用_______元。
上述费用合计_______元,已经包含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代理费等授权前的所有费用。授权后另行支付登记费、印花费、首年年费。
(二)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申报之前支付全额的_______%,剩余_______%款项于甲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毕。
七、特别提醒
甲方应于每年的申请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该项专利权的专利年费,首年之后的年费由专利权人自行缴纳,否则可能导致该项专利作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指定联络人:______________指定联络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5: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现金支付,银行转帐。
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_元内)。
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
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
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
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一日之后七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1)免费保修一年。
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
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情况除外。
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
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导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务,也不负责保修。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
而且此种情况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8)其他任何笔记本官方保修规则上标明的不负责包修的事项也不负责保修。
(9)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保修机器承诺,只在官方保修地点保修,不私自更换配件。
(10)请勿私自拆开机器,请勿撕毁机器背后螺丝上的标签,有以上行为的表示自动放弃乙方的承诺!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律师代理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离婚案律师代理合同,共同遵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即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授权委托书。
3、为尽可能详尽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务,甲方同意律师指定其它律师或助理协助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联系等,也同意该助理协助律师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乙方律师可根据情况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进行调解,乙方律师可代理委托人参与谈判调解工作(包括诉前调解,诉讼中庭上调解及庭外调解,但此调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调解,不包括反复调解、长期调解、专项调解),若经调解后双方诉讼终结(包括当事人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诉讼中达成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驳的情形),均视为乙方律师完成本协议委托代理事务,本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不退还。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或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房屋出售代理委托合同
售房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楼层,房屋走向:_____________房屋形状: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二、相关房产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西:_________
南:_________北: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______万元订金。
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______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税费分担的方法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附件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2024版权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篇19:聘请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_666 传真:020-220_688 电邮:
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事项,“X”为非委托事项):
[ ]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 ] 第二审诉讼的辩护;
[ ]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 ] 再审诉讼的辩护;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条 授权与指派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
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 ]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 ]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 ] 会见与咨询;
[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 ] 出庭辩护;
[ ] 申请回避;
[ ] 代为进行和解;
[ ]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 ] 代为控告、申诉;
[ ]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如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 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 ③ 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 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 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户: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
篇20:保定市个人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
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98]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
标准按___元/月。
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
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
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三、非珠海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四、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
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有效期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月__日,期满可续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