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被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申请人民币_______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甲方与?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合同》,其中贷款本金_______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一)?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六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_______%计算,即人民币_______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_______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_______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_____、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_____,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_______%,余下_______%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_____、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_____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_____、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_____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_____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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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借款电子合同书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 。
(小写)¥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11% ,借款利息自乙方划出借款之日起计算,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借款人)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3、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一 的违约责任。
4、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
篇2:2024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3:个人购房短期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
㎡,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
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4: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担保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2024个人消费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借款利率的,无须得到保证人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七条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保证期间内,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行为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条保证期间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一条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篇6:正规民间个人借款协议书
出借人(公司):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连云港市苏盛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大写):元,(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五)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保证人
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
第三条出借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二)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
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借款人承诺
(一)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公司)。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金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质押财产进行抵偿、拍卖和处分,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即:违约金=借款总额×4‰×逾期天数;
2、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按约定计收双倍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
1、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属单方违约,除按约定退息外,另承担借款总额4%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分。
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保证人:保证人: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篇7: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书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篇8:简易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证人:1、 2、
借款人因其资金周转困难,由保证人 担保,向河南省丰源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四)借款期限: 年(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利率
本合同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执行月利率27‰。
第三条 提款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借款人所提供的账号,户名: ,账号: ,本授权是不可撤消的。
第四条 还款
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七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为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该笔贷款每期还款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的直接向贷款人支付款项以清偿借款人所欠的债务,同时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5)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征得保证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贷款期限的,保证人有权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承担担保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保证人的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7)保证人发生对保证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状况,应当采取措施,按贷款人的要求确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得以实现。保证人工作、地址(住址)、电话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
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事项。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5.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保证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7.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九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内容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9:个体工商户向个人借款合同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和《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为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_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
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0: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篇11:个人向单位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税后%,即借款总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第七条甲方保证
归还期限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乙方凭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公司追索,我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帐户;借款合同转为我方欠乙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1%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1%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民间个人抵押担保借款协议书
编号:
抵押权人: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
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总价值为 ____整,即____元,用于本次融资的抵押担保额为 ____整,即____元。
3.抵押期限为。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条抵押物登记
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执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书及其它相关文件到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抵押人应全力配合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赠予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权利义务
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主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六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4.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超过应偿还部分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3.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财产。
2.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该债权总额%的违约金。
3.抵押人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诉讼。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份,相关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抵押人: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篇13:个人短期借款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并由丙方作为保证人;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
1、一次性贷款
2、分期贷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 。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 ‰/月。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个月,自年日起,至年月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 还款方式 :银行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至乙方财务部门柜台交付现金支票或汇票,不得将现金或票据交付乙方其他业务人员。
第七条 担保条款
1、甲方将本公司资产并办理抵押登记;若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理。
2、若甲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丙方承担还款责任后,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有义务对丙方进行偿还。
3、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6、由于甲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甲方若逾期未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罚息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甲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提前追回贷款本息,并通报有关单位对甲方追究相关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甲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完毕。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送公证单位公正。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银行账户: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银行账户:
电话:
丙方:
代表人:
地址:
篇14:2024个人委托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付_________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_________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开立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
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_____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
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
按照_________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_________%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__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它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_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它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___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金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1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它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______%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15:个人专款专用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并以甲方的名义到达钢材。为更好地合作与明确双方职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场地、装卸车以及与火车站进行专用线交接车有偿服务,并负责材料代收、代保、代发,综合服务费计价:_________________每节车皮收取1360元(钢材单件重量不超12吨)。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月底按双方已签证到达的车皮数量和发出材料量为结算依据,每月25日结算一次,甲方收款后开具税务发票。
3、车皮到达后,甲方提供优质的装卸车服务,乙方应在日内清空卸在甲方货场内的钢材。超过日,甲方将根据货场的实际情况,有权拒绝乙方车皮进入甲方专用线。同时,按货场内乙方钢材的实际吨位元/吨每天收取场地费。
4、乙方在计划车皮发出前,应及时将车皮号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与火车站交接,安排货位及组织卸车。
5、乙方发货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发货规格、数量、收货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及联系方式。
6、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办理各类到达、签证业务,并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铁路专用线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乙方终止钢材到达,均应
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及如期利润。
8、乙方经铁路发运到甲方的货物按甲方要求填写铁路货物运单,具体格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马鞍山
专用线:_________________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专用线(####公司)
9、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马鞍山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1、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6:简单的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
个人向公司借款简便版的的合同范文
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20__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篇17: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住所: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借款出借人 ,签订了《 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万元,期限 年/月。
现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为甲方向借款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月的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借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的生效条件及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的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担保服务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其它担保文件为准。
3、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1、乙方在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措施:
2、甲乙双方对上述反担保措施将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
第三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侵害乙方权益的下列事项:
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②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
③存在尚未向乙方披露的甲方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④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况。
3、甲方保证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完全履行本合同。
需要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的充分授权。
4、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
涉讼事项;对外资金借贷;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真实财务报表、银行对帐单以及乙方认可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规程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和权利凭证,提供反担保企业的资信资料,以及便于乙方实现到期权利和保障的各种授权书、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借款人因有关资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索赔或涉诉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向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9、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财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13、甲方在担保期间,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反担保物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甲方保证在担保期间,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均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方的同意,同时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资产清算核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6、甲方保证不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 担保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下列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①担保费以甲方的借款总金额 万元为基数,按每年 %计收,共计 元;
②担保费计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③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借款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
延迟支付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 %向担保人支付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提供担保服务而发生的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行为及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的;
②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的;
③如甲方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反担保资料不实,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债权的;
④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虚构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⑦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登记手续;
⑩ 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提供担保行为的;
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甲方存在损害、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当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以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按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担保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甲方所欠的贷款本息,以及造成乙方损失时充抵赔偿金。不足抵偿的,乙方有权以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反担保方式向甲方追偿。
⑥当甲方出现逾期偿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经营项目,并将从中所获收益用于清偿甲方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清偿完毕后,乙方即时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抗辩;
3、如甲方未按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向借款人承担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①将应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尚欠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所支付的一切代偿款项,在乙方向借款人支付后3日内,甲方应当返还给乙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偿款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②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出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抵/质押物拍卖、变卖等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④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担保的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全部,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提前还款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提前归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主张反担保权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了乙方的利益或出现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名,以及乙方和授权代表签名、盖签后生效。
2、甲方全面履行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接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一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8:个人借款合同个体经营户借款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用途主要有个人住房、汽车、一般助学贷款等消费性个人贷款。例如信用卡的分期付款。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范本一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七条 还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____元,还款日为每月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甲方授权乙方在每月还款日自动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或储蓄存折账户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还款所受的损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第九条 借款担保
甲方必须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
(一)甲方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承诺
1.保证担保范围
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2.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合同期届满甲方没有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债务从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3.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效力
借款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人承诺担保条款的效力。
5.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证据证明甲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承担。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押人应与乙方另行鉴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列明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三)甲方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出质人应与乙方另行签定《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质押财产清单”列明的质押财产须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四)乙方认为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五)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六)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七)设定的质押财产出现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即出现本合同第七条(二)项逾期贷款的,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__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三)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行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七)项约定情况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担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0.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五)抵押期间内,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绝乙方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
3.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的;
4.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六)质押期间内,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质人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而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
2.质押财产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转让质押财产,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七)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日息万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签订;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五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足额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____________贷款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七条 还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还款日为每月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甲方授权乙方在每月还款日自动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或储蓄存折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还款所受的损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第九条 借款担保
甲方必须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
(一)甲方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承诺:
1.保证担保范围
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2.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合同期届满甲方没有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债务从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3.保证期间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效力
借款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人承诺担保条款的效力。
5.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证据证明甲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承担。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押人应与乙方另行鉴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列明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三)甲方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出质人应与乙方另行签定《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质押财产清单”列明的质押财产须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四)乙方认为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五)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六)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七)设定的质押财产出现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即出现本合同第七条(二)项逾期贷款的,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三)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行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七)项约定情况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担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0.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五)抵押期间内,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绝乙方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
3.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的;
4.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六)质押期间内,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质人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而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
2.质押财产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转让质押财产,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七)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日息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签订;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足额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印制
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押财产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乙方认为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内,质押财产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五条 甲方因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质押财产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
______号《质押合同》项下 质押财产清单
质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公章)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法定代理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印制
篇20:民间个人借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证件号码:
住所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邮:
丙方(居间服务人):
住所地(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邮:
鉴于:
1、甲方是在注册的用户,并承诺对本合同涉及的借款资金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
2、乙方是在投一投网站注册的用户,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借款用途合法。
3、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投一投网站的经营权,为交易提供居间服务。
4、甲方、乙方认可投一投网站的服务及操作模式,同意和接受丙方制定的《投一投网站服务规则》及在投一投网站公布的所有条款和其他规则声明等,自愿注册成为投一投网站的客户,委托丙方为其提供财务、金融信息、投融资咨询等居间服务,通过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开展民间借贷活动。丙方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愿意向其提供居间服务。
5、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借款给乙方,且甲乙双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或有风险,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成立借贷关系。
6、乙方因合法生产经营或消费所需,现通过丙方提供的投一投网站向甲方进行借款。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第1条 总则
1.1甲方和乙方均认可丙方提供的投一投网站,自愿申请注册成为其网络用户,并自愿认可和遵守投一投网站的经营模式及交易规则,同意和接受丙方制定的《投一投网站服务条款》、《投一投网站收费说明》及在网站公布的所有条款和其他规则声明等,该规则和声明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网站公告的规则和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
1.2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委托并授权丙方依据投一投网站公布的各项规则及相关协议、条款与声明对本次借款所涉及的各类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实施管理、对借贷信息实施公告与发布、协助借款款项的划付及对甲方和乙方的电子账户资金实施代管、代收、代付。甲方和乙方对丙方的上述行为无任何疑义,并承担丙方上述委托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3丙方作为居间服务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和投一投网站公布的收费说明向甲方和乙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和管理费等。
第2条 借款金额、用途与拨付
2.1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玖萬元 整(小写: 190,000.00 );借款用途为:
2.1.1交易赎楼。
2.1.2交易尾款垫付(买家借款)。
2.1.3交易尾款垫付(卖家借款)。
2.1.4非交易尾款垫付。
2.1.5票据质押。
2.1.6企业用途。
2.1.7存货质押。
2.2 甲方向乙方出借的金额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出借人及出借金额明细表》。
2.3 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具体支付途径为:
2.3.1 甲方委托并授权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将借款款项从其在该网站的电子账户中划付到乙方在该网站开立的电子账户,丙方划付款项至乙方的电子账户,同时乙方委托并授权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将乙方电子账户中的借款资金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即视为乙方收到该借款款项。
2.3.2 乙方指定的在本合同项下接受借款的银行收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3条 借款期限和利率
3.1本次借款期限为 4 月,自 起至 。借款到期,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偿还借款。
3.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利息。借款年利率为 12.00 % , 利息共计 零 整 (小写: 0.00 元)。借款期限的起始日期以乙方在2.3.2条款中所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收到借款款项之日起计算。
3.3若乙方在约定的借款到期后(即逾期)还款的,仍应依照上述约定的利率计算支付逾期利息。
3.4若借款逾期时间达到本网站规定的期限,则甲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及网站公布的规则对乙方采取催收手段。
第4条 担保
4.1丙方不为本合同中乙方对甲方借款的偿还义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和乙方可自行约定担保事宜,但不得增加丙方的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所约定的担保事宜以独立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方单方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呈现,并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交由丙方持有一份。
4.2为了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乙双方于其他担保人自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人单方出具的《担保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具有约束力,但对丙方不具有约束力,丙方仅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5条 费用
5.1 借款过程中若涉及转帐手续费、评估、公证/见证、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差旅费、调查费及其他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第6条 还款
6.1当事人约定乙方依照以下第 壹 种方式还本付息:
(壹)到期一次性还款;
到期一次性还款是指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贰)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是指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 逐月结清。
(叁)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是指利息按月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
6.2乙方应于约定的借款到期日时,将应还借款本息委托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从乙方电子账户中划入甲方在该网站开立的电子账户。丙方也有权直接从乙方的网站电子账户中扣划相应的还款款项到甲方的电子账户中。
6.3乙方也可与丙方约定,通过指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委托划款的方式,自乙方指定还款账户中扣划当期应划款项,还款账户指定及委托划款约定方式参见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协议。
6.4若乙方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即为逾期。自逾期之日起逾期期间的借款利率按 原合同借款利率上浮10%执行。当乙方逾期后(含分期还款项目),须在优先偿还其所欠的未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未支付的项目加急费等费用后, 按以下顺序支付各款项:
(1)逾期利息;
(2)利息,包括展期利息;
(3)本金。
6.5提前还款
6.5.1乙方可以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前选择以下方式提前还款:
(1)全部提前还款:即乙方在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前一次性结清本息。
(2)部分提前还款:即乙方在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前部分归还利息或本金。 因提前还款,实际借款期限不足3天的,甲方利息将按3天计收。
6.5.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按以下约定计算:
(1)借款期限在4个月(含)以内的业务,乙方根据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实际借款期限不足3天的,按3天计息), 不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2)借款期限在4个月以上的业务,乙方申请提前还款的请求获得甲方同意的,并且乙方已经成功提前还款付息的,提前还款违约金按照因提前还款少付利息的 30%计算,最高不超过月均一个月的利息金额。
乙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照6.5.2条款的约定,自乙方的会员账户中划扣并代为支付相应违约金款项给甲方。
6.5.3提前还款的顺序及分配
无论是全部提前还款,还是部分提前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金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归还:
(1)应付未付的居间服务费及项目加急费等丙方应收费用;
(2)应付给甲方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3)应当支付给甲方的的利息、展期利息;
(4)归还借款本金。
提前还款金额不足归还上述某一项目的,则该次还款至此项终止。如该项目款项涉及多个受款主体的,则按比例分配,分配金额精确到分,不足分配的部分,不进行还款。
对分期还本付息的借款进行提前还款的,视为对距提前还款日最近的下一期的还款,依次顺序向后计算。
6.6借款展期
乙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可以向甲方提出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的,可以展期。展期应办理相关手续, 并签署借款展期合同。展期不得超过两次,展期累计期限不能超过原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 且两次展期累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展期期间的借款利率、居间服务费、项目加急费等费用依据《投一投网站收费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协议计算。
第7条 借款的监督使用
7.1乙方保证一定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合法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7.2乙方保证不利用本借款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
7.3乙方同时保证如下:
7.3.1 乙方本人及其配偶和目标房产在签署本合同前,没有迹象表明将涉及到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案通知、起诉书、答辩状、反诉状、上诉状、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解协议、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在本合同签署后的可预见未来同样如此。
7.3.2乙方本人及其配偶和目标房产在签署本合同前,没有迹象表明将涉及到任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查封、冻结及其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程序,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在本合同签署后的可预见未来同样如此。
7.3 .3乙方保证,在获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后,对于目标房产出售或购买意愿不会发生变化,或者以目标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意愿不会发生变化。
如果乙方违反以上三条保证,乙方承认自己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行为实质是合同诈骗,以非法占有甲方借款资金为主观目的,在签订、履行本借款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和自己的真实情况,骗取甲方的借款,愿意承担犯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7.3.4甲方和丙方均有权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报告借款的使用情况。
第8条 乙方违约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偿还借款或支付利息或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3)乙方向甲方或丙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4)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目的相关的其他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和保证。
(5)发生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及网站公布的规则的行为的。
第9条 乙方违约处理
当乙方发生第8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外,还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解除本借款合同;
(2)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依照 投一投网站的规则对乙方采取催收措施;
(4)要求乙方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10条 甲方和乙方的其他义务
为维护投一投网站正常的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网络交易平台环境, 甲方和乙方通过该网站从事活动时,同意遵守如下义务:
(1)不得在网站虚假注册,向网站提供虚假的个人注册信息和资料;
(2)不得借助网站平台从事非法活动;
(3)不得违反网站公布的各项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
(4)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和乙方不得擅自就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额、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及其他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条款另行签署相关的协议或合同进行变动;
(5)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转让债权,乙方也不得擅自转让债务;但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转让债权,乙方认可甲方的转让行为并对新债权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6)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离开上述网络服务平台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向甲方偿还借款、利息及违约金;未经服务人书面同意,甲方也不得离开上述网络服务平台直接或通过第三人收取甲方偿还的借款、利息及违约金;
(7)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免除债务,不得行使抵销权;乙方也不得提存债务标的;
(8)依照网站收费规则的规定,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第11条 违约金
乙方经向丙方核准在投一投正式发布借款标后,如果有悔标行为 ,且经丙方审核同意的,其在向丙方支付了相当于借款款项 2%的违约金后,可以撤销原借款标。
第12条 丙方的权利
当甲方或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或乙方对丙方的违约,丙方有权根据本合 同及网站公布的规则,针对违约的程度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措施:
(1)要求违约人支付本次合同借款金额5%的违约金;
(2)有权对甲方或乙方注册的网络用户采取部分网络权限限制;
(3)冻结网站违约方电子账户内的资金;
(4)乙方逾期的,有权通过网站发布逾期信息和催收公告,并可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政府机关、信用机构、新闻媒介、网络传媒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以不限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乙方认可丙方的上述操作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暂停对违约人的借款资格或投资资格,直至作销户处理;
(4)依照网站公布的规则进行其他处理行为。
第13条 居间服务相关费用
13.1甲方、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从事借贷活动,应向丙方支付如下费用:
(1)VIP会员年费: --- 元/年;
(2)数字证书认证费 --- 元;
(3)居间服务费:丙方促成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借款合同的,或者丙方促成乙方在线下与其他资金方签署补充借款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包括两部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本次线上交易居间服务费率为 6.000 % /年,对应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出借给乙方的借款金额 190,000.00 元。
本次线下交易居间服务费率为 % /年,对应线下丙方居间促成的 非联合放款 出借人出借给乙方的借款金额 元。
每年按照360天计算,不足30天,按30天计,超过30天,按实际天数计。居间服务费在借款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主动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乙方提前还款的,丙方不退居间服务费。
(4)充值手续费:甲方、乙方充值均采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在线充值方式,相关费用按照合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丙方在网站充值页面公示相关收费标准及各家银行的充值限额及可能涉及到的费率。
(5) 提现手续费:甲方、乙方提现均采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在线充值方式,相关费用按照合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丙方在网站充值页面公示相关收费标准及各家银行的充值限额及可能涉及到的费率。
13.2非因丙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甲方、乙方仍应依本条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只要丙方向乙方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促成合同成立,丙方的受托事务即完成,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全部的居间服务费用。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
14.1 本借款合同分为线上和线下内容相同的两个版本,均为合同签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对其合同签署方产生约束力,其中本借款合同的线下版本其目的在于增强借款合同的证据效力,
14.2 本借款合同线上版本自借款款项从出借人账户划转至借款人的收款账户时或借款人指定的其它收款账户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14.3 本借款合同的线下版本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15条 通知
15.1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电话送达。
15.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15.3 三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变更信息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或对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前,对方按原信息送达的,视为对方已完成送达,因此造成信息变更方的不便和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16条 其他条款
15.1丙方只向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如有)提供网络交易服务中间平台,为各方的交易提供便利。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如有)均同意并确认,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如有)通过其投一投账户和银行账户采取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责任归属于甲方、乙方和担保人本人,与丙方无关,丙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5.2本合同经当事各方通过投一投网站平台正常操作后,自动生成电子合同,为各方同意和认可。自动生成的电子合同文本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电子合同与当事人签署的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合同涉及的个人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所涉及的任何个人资料。
15.5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网站公布的规则和条款为准。
15.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产生的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
①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7本合同由各方当事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8本合同附件《出借人及出借金额明细表》,为本合同不可缺失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附的《担保函》对丙方无约束力,对甲方、乙方及担保人的效力依《担保函》的具体约定。
甲方(出借人)(签署):
乙方(借款人)(签署):
乙方配偶(签署)同意意见:
丙方(居间服务人)(签署):
合同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