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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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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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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点防范部位和单位内部贵重物品管理,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集体财产和员工生命、财物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重点防范部位是:重点办公场所、机房、财务室、档案室、机动车车场(库)、人员聚集场所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贵重物品是单位的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劵、仪器设备、测量工器具、电视、电话会议设备、录像设备、照相设备、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电脑等级其重要的办公设备、音像资料等。

第四条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采取“积极防范、自主管理、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保卫工作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攻击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做好安全防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第七条相关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及有关部门、各单位具体职责:

(一)公司组织对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进行划定。

(二)分别建立并完善适应不同部门具体情况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对在重点防范部位工作的人员和有关保管员应进行认真审查、录用。

(四)建立、健全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档案,做好统计工作。

(五)经常开展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清除隐患,堵塞漏洞。

(六)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准确通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章安全防范

第九条财务部对所用的保险柜、先进、支票、有价证劵的安全防范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财务部保险柜必须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存放现金,

不得超存。遇有特殊情况要超存过夜的,须经保卫部门同意,设2人以上在现场值班看守。

(二)财务部保管的现金、支票、有价证劵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下班时保险柜要锁好并打乱字盘,保管人员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随意乱放。

(三)财务部固定存放现金支票、有价证劵的房间和门窗加装防护措施和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经公安机关或公司保卫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严格支票和其他票证、凭证的管理制度。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要分开保管,随用随盖。开局支票要写清收款单位、注明日期、限额及用途。

(五)取送万元以上现金应使用安全包或专业保险箱并需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大额款项应派车况良好的专车并加派可靠的专人护送或使用专业押款车。

第十条档案室的安全防范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库房门钥匙平时应存放在办公室,不准随身携带。备用钥匙由档案室统一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使用。

(二)档案室的库房要和其办公室、阅览室分开,借阅者和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室应采取相应的物防或技防措施,确保安全。

(四)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烟火。

(五)档案室应对库藏档案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对贵重物品的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等应执行公司关于贵重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专人管理、手续完善、台账清楚、账实相符、定期核对。

第十二条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忽视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有关人员,由公司予以批评教育;由于失职而发生治安案件且造成较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应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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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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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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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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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市直机关办公、生活大院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干部职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一、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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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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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统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 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并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的专业特长、资质条件确定其业务范围。

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

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甲级、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的项目或者企业的规模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监察机关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取得资质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12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5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8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报国家局;

(二)国家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申请乙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的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7年以上;

(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 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公正、公道、正派,熟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管理办法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伪造、转让或出借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遗失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补发。

安全评价机构不得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第十三条 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停业、破产或有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第十五条 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制定统一式样。

第三章 安全评价机构

第十六条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其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安全评价项目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不得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分别报国家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是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查、颁发资质证书。

对已经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及其安全评价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不得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不得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责令停止工作,限期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 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二)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

(三)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六)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第二十九条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 安全评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格,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资格条件变化,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四)违背职业准则,有失公正的。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安全评价机构,指依法从事安全生产评价活动的中介组织。

安全评价人员,指依法从事安全生产评价活动的专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的各行业协会等所属的安全评价机构申请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及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由国家局直接受理。

第三十四条 外资机构申请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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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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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国珍专营店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国珍专营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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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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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 本月充值-月末余额 备用卡加油金额 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二:

本标准规定了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篇三: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四:

1.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 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 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 出车审批

4.3.1 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 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 用车管理

4.4.1 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 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4.5 车辆保养

4.5.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 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 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19公里的人员。

4.7.1.2 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必须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19公里的人员。

4.7.1.3 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可以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 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4.6.5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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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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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职责:

2.1.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2.2.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

2.3.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

3. 管理规定:

3.1物品的储存期限(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

3.2 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报检单》备注送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3.库存超过1个月的成品,在出货前,生产须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4 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

3.5 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于《报废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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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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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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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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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网中心机房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机房需配备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系统数据和系统日志备份、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相关参数的配置与软件安装;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

二、系统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网络信息中心设备的运行监控,认真处理网络数据,数据损坏后须及时检查,如出现错误应立即改正;发现网络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关情况和操作及时记入维护日志。

三、网络信息中心机房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各类设备、设施实行规范操作,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时做好中心服务器的日志和存档工作,任何人不得删除运行记录的文档,否则追究责任。

四、网络管理、维护和开发人员要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五、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系统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七、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的核心服务器要做好安全设定,包括端口、漏洞、补丁等,做好防范措施,要设置自动杀毒程序更新及系统补丁更新,重要数据要定期做好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

八、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的核心交换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的配置要有规划和记录,每次配置列表要备份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故障出现时及时恢复。

九、机房的网络线路包括光纤跳线、电缆及光缆等要做好标记,方便查找。

十、管理员必须在上、下班时间检查机房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并做好运行记录。设备(UPS电池)寿命到期,要提前提出更换方案。

十一、保持机房整洁、卫生。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管理人员离开机房时,必须锁好门窗,如暂时离开,须随手关门。

十二、严格加强机房安全管理,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雷措施。管理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做好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一旦发现中心服务器有被侵入及恶意攻击记录,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若发现网上有色情及政治敏感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做好电源及UPS管理。

1、机房内的电源开关、电源插座要明确标出控制的设备。

2、不得随便更改线路和变动开关。

3、熟悉UPS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4、对UPS的工作异常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5、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

十五、做好空调管理。

1、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为保证设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应保持合适的机房温度和湿度,机房温度应保持在23℃--26℃,机房湿度应低于70%。

2、定期进行日常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定期进行一次室外机的清理,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

4、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十六、机房钥匙有专人保管,禁止外借,主任处留一份备用存档。

十七、严格执行机咳嗽苯氲羌侵贫取M饫慈嗽币宦梢械羌牵坏醚胛薰厝嗽苯胪缧畔⒅行幕坎喂郏獾ノ幌低场⑾呗肺と嗽比缫牖啃杼崆坝胪缧畔⒅行娜嗽绷担己蠓娇捎晒芾砣嗽迸阃耄⒆龊玫羌恰

十八、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单位主管,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同时向院领导汇报。

十九、如管理人员对上述规定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按照学院考核办法处理。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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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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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了规范办公用纸的使用,减少纸张浪费,降低办公成本、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办公用纸的采购、管理、发放、使用及废弃的管理。

3.0 职责

3.1行政管理部

3.1.1负责公司办公用纸的购置、发放及废纸的处置。

3.1.2负责监督各部门对节约用纸计划的实施情况。

3.2各部门

3.2.1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办公用纸的领用。

3.2.2根据本部门的办公用纸计划节约用纸。

3.2.3纸品废弃时应参见《废弃物资处理规定》执行。

4.0管理制度

4.1、公司办公用纸统一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办公用品库统一采购。

4.2、各部门领用必须先在ERP上做领料申请单,并由本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领用,领取办公用纸3包及其以上的,须注明详细用途。并由管理部人员详细记录。办公大厅用纸的领用,由管理部行政文员负责。

4.3、节纸模式

4.3.1各类材料、资料尽量通过网络进行传看。

4.3.2在用电脑打印文件时,尽量使页边距缩小到(1.5~2.0cm),使用单倍行距;除单位的重要文件、资料、材料或发放给外部相关单位的宣传材料、协议、合同等(有专门规定要求的文件除外),其他文件使用字号小于或等于5号字体,标题无特殊要求时,一般不大于3号字体。各部门在打印文件、资料前要做打印预览,认真核对内容、格式、落款等,以减少错误,避免浪费纸张。

4.3.3、打(复)印文件时,办公用纸尽量正反使用,以提高纸张的利用率。

4.3.4、各部门需领导审阅的草稿性文档,要尽量使用经确认过期或作废的已用纸反面打印。对于背面可用的纸,或将其收集后,放到行政管理部回收箱内,对于未完全利用的废弃纸张,不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可裁减装订成册,当便签使用。

4.3.5行政管理部打印机原则上放入背面干净可用的纸张打印,当需要使用新纸时请打印人自行放入新纸打印。

4.4、在公司办公大厅打印(复)印文件、资料后须自觉填写打(复)印机纸张使用登记表,写明事件、用途、姓名和印张数,并接受管理部人员监督。

4.5、不准用办公用纸打印(复)印私人用品。

4.6、行政文员每天要在上班、下班之前对公用打(复)印机桌面、纸张清理,将物品摆放整齐。

4.7、废纸的处置

4.7.1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废纸要碎掉后按可回收固废处置。

4.7.2确实可弃的,则放入管理部废纸箱内统一处理。

5.0、表单

5.1 打(复)印机纸张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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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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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2.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4.2.6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4.2.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4.2.9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4.2.10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4.2.11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4.2.12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各职能部室职责

4.3.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4.3.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

4.3.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3.4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4.3.5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4.3.6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3.7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公司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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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3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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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单位、公司内部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及科室。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货币管理制度;

3、成本资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对促进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

2、单价价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独立发挥其作用;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科负责统计,由行政部具体负责管理。

第七条行政部具体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技术服务。

第八条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的项目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各项目、下属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数量明细登记簿,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卡,记载必须保持其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固定资产每年置点一次,造册上报,差额必须及时清查、核算。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其他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租赁、承包、出租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费用协商解决。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三条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施工机具实行单项折旧。为适应建筑市的变化,加速施工设备的技术装备含量及更新改造,对施工机具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的办法。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财务管理政策执行。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五条由公司或使用单位提出成本报告。并对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价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报告,供公司作为决策的评估依据。

第十六条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固定资产由:

1、10万元以内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1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必须经公司决定,下达新增固定资产通知书后,方可实施购置,购置固定资产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并将技术资料存档备查,经验明资产管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第十八条计价入账,按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入帐。

第十九条进行固定资产编号,记入台帐。

第五节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技术登记卡,保持其连续性完整性,一旦发生维修,必须要求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管理系统所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由公司总务提请批准后,由公司出资维修。

第二十二条已承包经营,出租房屋、施工机具按协议由资产管理人督促维修,费用按承包合同规定办理。

第六节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由使用单位提出局面报告,说明原因,报送公司质检科认定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决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验收后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报废资产的处理残值收入应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上交公司财务科。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六条货币资金是企业各项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损失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现金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公司一切现金收入应由两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并由业务部门或会计填制发票或收款收据,出纳据此收款并在发票或收据收款人处签字,会计人员据此记账,从而确保发票收款和入账金额的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交款人,做到有账可查,职责清楚。

第二十九条库存现金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金额内,超过限额的应当天送存银行,防止盗窃丢失。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库存限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

第三十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日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定相符,发现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核实。

二、现金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所有资金支出均应符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公司现金支出应适用于下列几项: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资产;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5、出差人员差旅费用;

6、其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三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此付款。对手续不齐备,无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不得支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对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借支款项,必须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结账时全额扣回,当月借出款项,必须当月全额收回,防止呆账给公司造成。

第三节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四条为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避免经济损失,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结算办法,对不同的付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选用恰当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签发。并设登记簿,对作废的凭证要及时报请处理。

第三十八条不得将空白支票借给他人代办理结算业务,或自行填制各项栏目。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称、用途、控制金额、日期等栏目。同时建立登记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额,应交回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交回时及时注销。

第三十九条对需要签发的结算凭证,应具备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证明,领导审核同意等手续,方可签发。对各项目单位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出据,按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办理。

第四十条银行明细账必须按规定逐步登记,每月5日前应将银行对账单取回进行核定,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四十一条坚持印鉴与空白结算凭证分别保管的原则和管钱不管账的原则。印鉴和结算空白凭证应设专人分别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企业各项资金安全。若有不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准确真实的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两级成本核算制,公司会计负责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项目单位会计负责本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核算。项目会计每月按时向公司会计汇报工作。

第四十四条成本管理与核算制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划分成本与其他费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开支的范围核算公司及项目的成本。

第四十五条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核算公司及项目成本,成本费用必须真实足额,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费用的足额及时收缴,保证各项目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七条由公司签约的对外合同价款及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按合同约定增加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转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

第四十八条除合同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款项可直接由建设单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第四十九条公司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除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笔扣缴有关费用和税金外,其他资金由项目负责人按先内部后外部的顺序支配。

第五十条凡项目部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将资金直接从建设单位转入其他账户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和其他票据证明,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以相应金额的20%-50%经济处罚,且发生的一切损失由项目部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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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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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就餐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行管部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监督。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公司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二餐。

第六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分量不够。

第七条:采购物品及食物,必须经行管部验收、过称、登记。

第八条:食堂用膳一天二餐,样式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类、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九条: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十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一条:餐厅要整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老鼠工作,将餐厅蝇蚊污染较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二条: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二次,每月大扫除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三条: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1—2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食堂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后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体检,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六条:就餐时间:午餐11:30,晚餐17:00,冬季17:30,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员工和来客按时就餐。

第十七条:实行分餐制,全体员工持就餐券就餐,以旧换新(每月一次)。若有丢失,及时到行管部补办,并交工本费20元。

第十八条:员工就餐时必须出具就餐券,由食堂指定人员打卡,以示就餐。

第十九条:各部门如有来客需在本职工食堂就餐,及时向行管部申请

登记领取临时就餐券,就餐时使用快餐盒、筷。外来人员就餐具体收取费用由总经办确定。

第二十条:菜肴标准原则上为两荤一素一汤,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打菜适量。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如有员工开会、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应通知食堂工作人员留好饭菜。

第二十二条: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不得大声喧哗。

第二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以本规定

第二章所列要求为准,具体评分标准另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考核形式:采取自评、公开考评,也可以成立考评组考核,行管部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

第二十五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次不及格通报批评,并与绩效考核挂钩。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食堂主管岗位职责: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充分调动炊事人员的积极性。

二、教育炊事人员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对职工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周到,尽可能给予方便。

三、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分量足、质量好。

四、搞好食堂的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六、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七、监督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八、监督检查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

九、注意节约、杜绝浪费,检查、保养食堂所有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食堂卫生制度及卫生标准规定:

一、环境卫生

(一)、餐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食堂工作人员对餐厅地面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二次,对桌面要及时清理,保证餐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门前无垃圾和杂草,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餐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餐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

(五)、餐厅要有灭蚊、防毒、防鼠等设施,对餐厅环境每月检查一次。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仓库、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不准随地摆放。仓库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

(二)、厨房、仓库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杂物,不准出锅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 、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和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烹饪环节。

(二)、肉类必须漂洗、加工切好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腐烂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不买、保管员不收、厨师不加工,杜绝食用。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奖惩办法

(—)、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统计检查得分,年终予以奖励,金额为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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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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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_______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_______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___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___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_____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___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___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_______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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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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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2]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3]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3]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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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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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 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 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 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 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 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 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 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负责人。

第一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条 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第四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合同条款。

第五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七条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十三条 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 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 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等);

(八)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简介、荣誉,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门领导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领导、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门、项目部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 各单位向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条 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资料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 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 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条 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惩戒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

《经营管理制度》

为严肃公司纪律,端正经营作风,规范化管理公司,正确指导公司、项目部、办事处经营工作。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标入围、中标率。加强签约项目合同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以客户为上帝,竭成作好各项服务,更进一步地转变经营作风,特制定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 证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证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税务登记证、地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企业证件及个人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建造师、职称、毕业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等)。

2.为保证公司证件以及人员证件的正确使用,公司证件由办公室保管,个人证件由办公室查阅后用办公室保存复制件,个人保存原件,由办公室分类存档,由公司出资办的个人证件由公司保管,须压证管理的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3.证件申报及年审:由办公室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保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4.公司证件、人员证件外出报名或开标等必须由公司人员携带证件随同前往,若遇特殊情况需将证件外借,由部门主任请示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借出,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若擅自将公司证件借出应由办公室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一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转出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管理,聘(转)入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

6.证件借用程序:

①各部门、项目部急办事处,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关证件原件,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②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复印公司相关证件原件,按上述履行手续后,由办公室复印,交由办公室主任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公司行政印章,方可交由借件人。

③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部门或借用当事人承担。

7.中标需要押证施工的项目,项目部施工责任人须书面请示公司,经营部主任上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按领导指示压证,通知财务室收取证件保证金和证件使用费,办公室督促项目部在项目完工后及时交还公司。

二 招投标管理制度

1、根据招标(邀标)项目要求对项目投标前综合实力进行考察,确定是否参与投标。确定参与投标的项目,部门主任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资质要求等确定缴纳报名初期费,并将项目投标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同时电脑里建立客户档案资料。

2、严格收费程序,投标报名时收取投标资料费,未收取投标资料费的采取担保责任制,谁担保谁负责制,担保人在不超过项目开标后一个月内完清费用。公司规费一律由财务统一收取,杜绝非财务人员收款不交或不计帐。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代收的,回公司后须及时解交财务并出具收据。

3、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合理的报名资料,安排公司人员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交回办公室时,办公室主任登记后转交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并在《投标项目文件编制详情表》上签字确认,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性质、开标时间等安排人员制作文件,制作人按照文件要求将该工程提交保证金时间、帐号、保证金等相关内容提供给财务部,制作人在签收招标文件后,熟读招标文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业绩、人员、开标人员等不能满足的问题及时反应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情况书面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确定业绩、人员的使用和开标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招标文件要求带原件开标的项目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将开标原件清单交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按照公司证件进行合理调配并将开标原件移交到法定代表委托人。

4、制作人必须熟读文件,深刻理解文件条款含义,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清楚或不能确定的,由制作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咨询并作好记录,得到准确答复后制作人按此要求制作文件;商务标部分由项目投标人自行报价,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报价。若制作人曲解文件的真正含义,擅自作主,由制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文件制作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的制作,要求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完成,每推迟一天按50元/天扣工资或奖金,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标书制作完成时间,应满足客户要求如期完成。对所制作文件资料不能按时递交,商务标惩处:对责任人按投标报价的0.03%扣工资或奖金,资审文件惩处额:300元/个。

5、若制作人不服从安排拒绝制作投标文件,其产生的后果由被指定人负责。将上报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部门主任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作出相应决定。

6、文件质量实行谁制作谁负责制,制作人员按文件要求将资料制作完成后,应逐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整理成套,以成品资料形式交到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审查。审查文件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逐页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记录在《文件审查记录表》上以备查考。对不符合文件要求和没有按文件要求制作的,有权要求重新制作并惩处。其惩处标准是:

文字、标准符号错误:5元/个

格式与文件要求不符:10元/篇

附件资料遗漏50元/篇。

由于制作人没有按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文件,导致资审、投标失误或不能入围,因资审原因废标处罚制作人资审文件500元/个。

投标文件审查无误后,制作人通知办公室主任联系装订成册并加盖印章,并开具缴款通知单到部门主任,部门主任通知财务收取资料费,完清费用后由文件制作人密封,交由法定委托开标代理人办理递交事宜;开标人应将开标详情及时反馈回公司。

为保证投标项目合法权益,项目投标人对标书检查在公司进行;所有投标文件在离开公司时必须全部密封;遇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招标文件实行制作人对文件管理与保存。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价值。为方便招标项目资料查证每月底将本月已开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整理成套,编号存入档案柜。公司对文件档案遗失将严格追究保管人经济责任。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每月5号将总公司收入、支出情况,每月10号将分公司收入、支出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密码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随时做好资金的储备调度,确保主要领导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月底对账后次月3号前将对账单(银行现金余额)上报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四)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六)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每月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在次月8号前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书面报告,按领导指示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支票及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并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先填写日期、金额、用途,再加盖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号码和相关内容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第二十条 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件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钱票分离,现金收入由专人开票,出纳收款,月结兑账,做到钱票相符。

第二十三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职员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填制凭证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时间、天数无误在七天之内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七条 职工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标准、办公室考勤情况制定职员工资表,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 财务汇款(除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由财务会计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审核人、总经理签字。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三十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部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部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三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除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违者给予停职处理。

惩处办法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惩处的。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xx)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 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执行。

《派驻管理人员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所属项目部规范化管理,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向项目部派驻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对驻在项目部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公司相关证件和印鉴服务,保证项目部有效经营管理,并与公司生产经营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公司和驻在项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调配,受人力资源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派驻管理人员对公司负责,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第五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项目部投标工程需要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等有关证件和加盖公司印鉴服务,项目部应提供工作条件,项目部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第六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一个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设,提交工作日志及工程合同签订应存档的材料。

第七条 派驻管理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离开工作地点,需书面请示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再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保持与公司、项目部联系畅通。

第九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及时传达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项目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

(二)参与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

(三)依据公司合同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与项目部的业务谈判,提供咨询意见,负责合同内容的审查;

(四)依据公司规定,为项目部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

(五)协助项目部负责人做好业务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公司有关证件的印鉴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技术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只能在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投标过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时才能提供;没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对于分公司、项目部中标或谈妥的工程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不得轻率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鉴;凡不属于项目部经营片区和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同应向公司汇报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加盖印章,工程合同盖章前应先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内部责任书。

(三)加盖公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用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等,并将用章登记情况表每年年终上交公司办公室。

(四)派驻管理人员严禁在银行贷款、抵押、担保、借款、与工程投标无关的证明、承诺、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四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项目部的经营活动,对项目部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

(二)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项目部的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和收集经营业绩资料;

(三)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纪可能给总公司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有惩处建议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享有探亲假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项目部的利益;

(二)自觉接受项目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为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派驻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职工奖励的规定,予以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制止、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挽回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贡献突出的;

(二)在运用所学技能,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或挽回损失方面效果明显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十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给总司、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二)明知项目部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三)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发生严重失误,给公司、各及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四)从事了其他渎职和严重错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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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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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楼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配备灭火筒或干粉灭火设备,并会使用。

(二)通电设备使用要按操作要求,并定期检查,维修。

(三)通道上不堆放杂物,地面要无油迹,水渍及菜汁。

(四)服务员要提醒客人注意自己的皮包,手袋,有可疑人物应迅速向上级汇报。

(五)服务员应注意观察客人的面部表性,及时处理突发病性。

(六)台椅台桌要定期检查。

二、厨房安全防范工作

(一)配备灭火筒或干粉灭火设备,并会使用。

(二)通电设备使用要按操作要求,并定期检查,维修。

(三)通道上不堆放杂物,地面要无油迹,水渍及菜汁。

(四)检查冰箱的温度,防止原材料变质。

(五)检查自来水,煤气阀门空调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维修单。

(六)了解厨房设备的性能以及使用方法,按正确方法操作。

(七)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安全操作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正确使用电器、煤气炉具。

(三)有正当的保护措施,如工作用于套,衣帽鞋具。

(四)有系列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要求每个员工都掌握。

四、安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一)注意观察细微,遇事镇定。

(二)千万不能违反规定的操作方法。

(三)电器引起的火灾不能用泡沫灭火器,只能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

(四)发生电器火灾时,千万勿试图用手拉电源开关或用剪刀剪断电线,而应借助木棒拉开电源开关及用剪刀剪去电线的一端。

(五)燃料应放入规定地段,必须远离明火或炉具。

(六)处理受伤者请勿滥用药物或未经消毒的布包扎伤口,应找专业医务人员处理。

(七)清洁用品,药剂要与食用调味品严格分开,并注有明显的标志。

(八)电器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自行聪明,自己动手维修,以免出事。

(九)叉、刀之类的利器,使用时要谨慎别图快,贮存时封好刀口、叉口或放在刀架上。

(十)积极与工程部、保安部联系,定期检查电器的使用,室内装修的小修小补,灭火系统或灭火筒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十一)使用拌肉机,切肉机,压面机等,勿把手伸进去帮助启动或推动,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十二)切勿在餐厅内,厨房、洗碗处通道内奔跑或嬉戏,以防发生意外。

(十三)摔破的玻璃或陶瓷用具,不要用手去捡,应使用扫帚把现场清洁干净。

(十四)在运送菜肴或物品时,不要超过了最大运载,尤其是徒手运送时,数量太多难以保持平衡的。

(十五)运送、拿取过热物品使用手套或毛巾。

(十六)碗、筷的清洗应使用清洁精和手套,玻璃器皿的清洗要注意用力程度。

(士气)忽携带火种(如烟头)等进入工作区,尤其是仓库、厨房重地。

(十八)厨房内的地面有积水,要勤清扫,以免引起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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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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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__〕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我矿在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各个方面,积极响应该文件要求,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具体落实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刘正民

副总指挥:张林川 张发全

成 员:张万仓 刘广才 胡延广 薛海法 蒋双全

温中来 张俊德 宋万清

对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当日检查、当日闭合”。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个相关部门,积极完成隐患闭合。

二、“五落实”落实情况:

1、整改措施落实:

1.1、矿长、副矿长每旬必须组织召开一次中层副职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1.2、煤矿安全检查后,要将全煤矿各系统存在隐患,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制定复查责任人及日期,并由调度室做好记录、存档。

1.3、上级下达安全文件要召开全矿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1.4、各区队每班要组织一次安全会议,对煤矿安全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并完成安全隐患闭合。

2、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2.1、凡是在所辖区域发生事故,则要对所辖区域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按所负责任的大小进行处理。

2.2、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汇报,首先要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查明原因、性质和责任,对直接责任者或间接责任者及领导者进行追究并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在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者加重处罚。

2.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者及有关领导要从重处罚。

2.4、对于发生“三违”现象,本单位不予重视的,要对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5、对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对责任者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追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2.6、建立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具体如下:

2.6.1、矿长主持全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6.2、矿长分管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6.3、各分管矿长对全矿井下所属生产单位实施安全包保(按矿井包区、区包班组、班组长包工人)。

2.6.4、包保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各单位是否坚持带班作业情况;负责包保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要研究整改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职工岗前安全教育是否坚持,要有记录。

2.6.5、保包辖区内出现事故,追究包保人员相关责任,对包保辖区安全无事故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励。

3、安全隐患排查资金落实情况:

3.1、按规定提足生产费,维修折旧费用。

3.2、年初要制定好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

3.3、煤矿财务科设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3.4、发现重大隐患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保证隐患整改资金及时到位。

4、安全隐患排查时限落实情况:

4.1、按采、掘、机、运、通成立五个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月20日为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日,排查组人员按五大系统进行细致的排查。22日召开专项会议,通报排查隐患内容、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25日排查组人员进行复检,并通报复查情况。复查未整改的隐患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4.2、每月26日由安检科就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组织书面材料上报矿井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要综合材料上报季度隐患排查情况,出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县煤炭局,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4.3、煤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临时性入井检查时,对所检查地点隐患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予以停产,负责通知生产单位及相关单位,并负责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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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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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小公司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小公司管理制度。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由公司与其签定,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兼职

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 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一、职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则制度;

二、职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七、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第五则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执行。

标准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标准工作时间:11小时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30分

编辑部及管理层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灵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写个人一周活动表,每周一向上级汇报。编辑部工作人员外出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迟到、早退或旷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由本人亲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主管备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必需至电通知主管。发现替他人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对请假进行备案。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级主管,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主管备案。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需外出应请示主管(编辑部无需请示,但需每日填写外出活动记录报告,每周一向上级汇报)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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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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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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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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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 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 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 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 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 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 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 《车辆使用登记表》 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 ,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 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 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 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 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 《加油卡使用登记》 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 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 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 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 本制度解释权归贵州省金宸祥企业集团所有。

集团总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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