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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职责流程(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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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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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马湾小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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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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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 采购流程

第四条 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 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单笔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以下者,由生产副总核准,超过此数额的,由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 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 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钢板、预应力钢丝、线材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八条 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 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十条 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 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 采购物品之品质管理

第十三条 采购品质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第十五条 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第十六条 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品质检验品管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第十七条 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臵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臵依据,并于《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

(1)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 采购交期管理

第十八条 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第十九条 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二十条 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二十一条 付款方式

1、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三十条 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采购员(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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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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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

二、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嬉戏打闹、干私活、

三、教师办公室放置物品规范有序,私人物品全部进柜,保持墙面清洁,不能在

四、办公室应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各室

五、教师办公室内不准吸烟,校园内不得吸游烟。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

七、教师办公室内不得开无人灯,开空调时不开窗

八、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灯具、风扇、电脑等电器设备在

九、办公室内所有人员要有安全意识,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在办公室

十、爱护办公室的公物,不私自将公物带走。

梅山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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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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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经单位干部职工讨论通过的十项规章制度予以下发,本制度从4月1日起实行,请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相互监督。

附:十项规章制度

云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xx年三月三十一日

目 录

一、学习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考勤制度

四、财务制度

五、车辆管理制度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七、物品采购制度

八、信访接待制度

九、办证制度

十、信息奖励制度

一、 学习制度

(一)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1、干部职工学习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学习内容:政治、法律、业务;

3、学习时间:一般为一个月一次,必要时临时确定;

4、学习纪律: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5、主持人: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6、学习纪录:由办公室主任纪录。

(二)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学习由单位全体党员参加;

2、学习内容:政治、法律、党章、业务;

3、学习时间:根据县里规定的统一时间(每月10号左右);

4、学习纪律: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向主持书记请假;

5、主持人: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6、学习纪录:由主持书记纪录。

二、会议制度

(一)干部职工会议

1、干部职工会议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会议内容:干部职工工作汇报、交流、讨论;领导布置工作等;

3、会议时间:一般为两周一次,必要时临时确定;

4、会议纪律:全体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的向主持会议人请假;

5、会议主持: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会议理事长确定;

6、会议纪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纪录。

(二)党员会议

1、党员会议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2、会议内容:党建、党教或由主持人提出议题;

3、会议时间:根据上级布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4、会议纪律:全体党员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的向支部书记请假;

5、会议主持: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人主持;

6、会议纪录:由主持会议人负责纪录。

(三)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由理事会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2、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各项工作总结,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找出工作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讨论部署新的工作任务,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具体会议议题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出。

3、会议时间:一般2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确定召开;

4、会议主持: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主持;

5、会议纪录:由副理事长负责纪录。

(四)理事长办公会议

1、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参加;

2、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单位奖罚措施,经费安排和使用及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

3、会议时间: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出议题可以临时确定;

4、会议主持:由理事长主持;

5、会议纪录: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分别纪录。

(五)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由党组班子成员参加。

2、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党建党教计划,分析党员思想情况,研究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培养、考察,研究老干部、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研究解决残联工作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3、会议时间:一般1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提出议题可以临时召开。

4、会议主持: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

5、会议纪录:由党组成员分别纪录。

三、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此对华守阳不做要求)坚守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由周建霞同志负责),每天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3、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全称),不得他人代签。

4、因故需请假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刘云平负责)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除紧急事情外,可以先打电话请假,后办手续)。旷工一天扣除考勤奖50元,每月旷工三天以上扣除全月考勤奖。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5、请假天数可在年休假中抵销,超过年休假时间的请假(不包括病假),每天扣除10元出勤奖。

6、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勤俭办事,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

2、一切报销凭证,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要求,要有经手人(或经办人)、审核人、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3、财会人员对不规范,不合法的收据、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4、单位经费私人不得借用,出差、开会等工作需要可按照规定办理暂借手续,返回后一周内向单位结清。

5、严格执行国家经费支出标准,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重大支出应由集体讨论决定。

五、车辆管理制度

1、单位小车主要为领导工作所用,领导用车应提前通知办公室或驾驶员,以便安排。

2、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需用车,与办公室联系,经领导批准给予安排。

3、用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各项交通安全规定,并认真管好用好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加足汽油,保证随时用车需要。

4、单位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借给他人(含单位、个人)使用,确需借用的按县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5、车辆不运行时,一律停放在单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车辆维护,需领导批准,并按指定地点维修,维修费用需经办公室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7、车辆用油由办公室负责,保证车辆随时可用。

六、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标准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

2、陪客原则上由领导陪同,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应对口人员陪同,对口人员必须服从。

3、公务用餐活动地点,办公室可根据卫生、经济实惠的原则而定。

4、公务接待报销,须凭发票、菜单,需经办人签字,办公室审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5、单位接待有关费用,办公室应在一个月之内给予结清。

七、物品采购制度

1、单位物品采购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2、工作所需物品由所用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审核,报理事长审批后方可购置。

3、物品采购必须有专人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逐一登记,采购人和保管人应相互分离。

4、物品领用或放发需经领导同意,并逐一填写领用单或发放单(收货人必须签字)。

5、物品采购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八、信访接待制度

1、实行首访负责制,凡是群众来访都必须认真接待,不属于本科室工作范畴的,必须引导移交有关科室办理。

2、群众来访内容能办的要及时办理,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原因,不能办的要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

4、上级交办的群众来访来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不能完成的必须说明原因。

5、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必须态度和谐,不得与来访者发生争吵。

九、办证制度

1、办理《残疾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签定(诊断)。

2、县中医院单列视力残疾鉴定有效。

3、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必须经丽水市第二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鉴定。

4、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者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鉴定情况表》、身份证(或户口簿)、2寸个人脱冠照片2张,经科室审核,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领导不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5、认真做好办证登记,办证分类统计,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信息奖励制度

1、在单位简报上发表每篇奖励20元;

2、在本县部门简报发表每篇奖励30元;

3、在云和报或市级部门简报上发表每篇奖励50元;

4、在市级报刊、杂志或省级部门简报上发表每篇奖励100元;

5、在省级报刊或杂志上发表每篇奖励200元;

6、信息发表登记由周建霞同志负责;

7、奖励资金统一年终统计,汇总后一次性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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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酒店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2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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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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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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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 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3.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4.高层建筑每层疏散楼梯最小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表3.4.1.2的要求。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最小净 宽应按通过人数0.6m/100人计算,且不应小于1m。当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通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3的要求计算。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计入观众厅的疏散门。

2.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4的要求计算。

3.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楼梯、走道,以及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各自最小总宽度,应按表3.4.1.5的要求计算确定。其中底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一层的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表3.4.1.5中的指标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4.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除外)和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m。

(三)工业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3.4.1.6的要求计算确定。当各层人数不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底层(即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净 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当使用人数少于50人时,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可按表3.4.1.6的要求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8m。

2.对于飞机停放与维修厂房,其飞机停放与维修区内的安全疏散及辅助建筑的安全疏散可按上述要求确定。飞机停放与维修区的飞机安全疏散应根据飞机实际进出需要设置通道和出口的高度与宽度。

3.库房由于平时使用时人员较少,且一般都有进出货物的大门,其疏散楼梯、走道、门的最小净宽度只要满足正常人员通过和使用要求即可。但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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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力资源管理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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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参与拟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分配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具体的劳动工资工作。

2、协助制定年度薪酬预算,做好各类劳动工资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负责集团总部的工资、奖金及有关福利的制表、核对工作,审核所属企业的工资、奖金表。

3、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员工晋级、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调整和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核定及转移工作;开展薪酬调查,收集市场薪酬信息和数据,为薪酬调整提供市场依据;负责集团总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4、参与拟订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定期汇总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撰写考核分析报告。

5、负责办理集团总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报、审核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4年以上薪酬绩效相关工作经验,有国企、房地产企业、集团总部工作经历优先;

3、熟悉国家、省、市劳动人事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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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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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_______________投资开设"尚美惠"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

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

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 、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

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

二、股权分配方式:____________

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

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三、分红时限约定:____________自该店的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之日起(开店本金由投资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该店的盈利分红权,分红时间为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

四、基本薪酬约定:乙方和丙方作为店面的主要日常营运管理者和执行者,每月享有_____元的基本月薪,外加200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发放。

五、协议有效时间: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需续签,则在本协议期满2个月前商议续签事宜。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针对合作条款有意调整,经三方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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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目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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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二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构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三条:方针目标展开必须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资料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潜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礼貌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四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五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务必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考核分类: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到达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奖惩措施:

第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职责,认真分析原因,帮忙纠正,并根据实际状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七条: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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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厨房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厨房,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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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隔顿、隔夜的熟食务必放入冰箱,并加盖保鲜膜,放入专门放熟食的冰箱,不可暴露在室外。

2、对隔顿、隔夜熟肉在低温处存放,取用时要回锅加热。

3、对放隔顿、隔夜熟食的冰箱内持续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留样管理制度

针对一些重要团队及宾客在店内用餐,务必实行留样管理,以作最后的追溯。

1、反要求留样的菜单务必全部保存留样,留样时光为2天。

2、反要求农药监测的蔬菜,务必放冰箱保存2天。

3、部门务必有专门留样的冰箱,冰箱内持续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4、任何食品都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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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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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好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食堂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切实搞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

三、食堂管理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杜绝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四、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进行监督,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做好每日的食品留样工作,做好记录,留样必须存放24小时,协调厨师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五、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防止事故发生。由于相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按责任书签订的管理范围,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食 堂 卫 生 制 度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就餐者的危害,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原料。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 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 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 食堂储存、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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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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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摩登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员工宿舍之主管部门是行政部总务科。

第四条公司设宿舍管理员1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按总务科通知安排员工入住或退宿;

2、编造住宿人员名册,记录《员工管理日记》,并于每月向总务科提出报告;

3、宿舍资产管理及登记;

4、住房的水、电等公共设施之维护与管理,登记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电数,代住宿员工换煤气;

5、维护宿舍区之生活纪律,调解和处理宿舍区内之纠纷;

6、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7、做好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工作;

8、宿舍福利设施之管理及维护;

9、督导住宿人员彻底遵守应履行之义务;

10、上级要求办理之事项。

第五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下称舍委会)。

一、舍委会之组成:

1、各房间住宿成员推举舍长1名;

2、各楼层舍长推举楼长1名。

二、舍委在任职期间如不适任可进行改选。

第六条舍委工作职责:

一、定期轮流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按第三章之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请各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导其改善。

三、就住宿员工立场及福利对公司提出意见。

第七条舍长工作职责:

1、安排和督导本宿舍内务和卫生轮值;

2、督导本宿舍人员日常作息,维护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关心本宿舍人员之生活,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

4、参与宿舍卫生评比;

5、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之各项管理事务。

第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

第八条住宿人员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识别证》及携带《住宿证》。

第九条搬入、搬出单身宿舍,必须凭住宿证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请。

第十条宿舍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宿舍区。

第十一条非执行公务不得进入宿舍区及异性宿舍。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的义务

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

1、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

2、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

3、宿舍内或宿舍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患时;

4、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洁;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节约水电;

5、提高警觉,慎防火灾;

6、维持风纪。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及处罚:

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第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

2、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

4、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二、在宿舍内有以下行为者,第一次给予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非指定处所随地大小便者;

2、未经许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者;

3、在房内使用炉具者;

4、除收音机、床头扇、充电器等小型家电外,架接电源或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500w以上)者;

5、在墙上乱写乱画或刻字画者;

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管理监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证件;

7、未经允许,擅自将宿舍公共场所之用具带回宿舍者。

三、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携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学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内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闹者;

3、不按操作说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设施而致其损坏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四、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分:

1、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2、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者;

3、偷窃或故意破坏他人或公司财物者,除给予开除并移交法办;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内务卫生标准及评比惩处

一、为加强内务卫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项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项目标准门窗及门口卫生门窗擦拭干净,门口整洁卫生,垃圾桶清洁。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头、衣物等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撩起,以保持整洁和美观。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纸箱等)摆放整齐。

天花、墙面墙上、墙角及天花板洁净无蛛网。

地面地面干净、无水渍。

桌、椅、盆、桶桌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桶摆放整齐。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悬挂整齐、美观、衣柜摆放整齐。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规定统一摆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摆放。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

二、以上十项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员及宿舍舍长二名(男女各一名)组成之评委(宿舍长评委采取轮流制)每周评一次,采用不预告、不定时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如下: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体评分时可依据此标准,以0.5分作为酌情加减。

三、各宿舍得分以评委分之平均值为准(舍长不对其所在房间评分)。评委每月根据当月4次评比结果进行统计,对不合格的将报请行政部对相关宿舍全体人员进行相应之处罚:

获差及特差者——记一级过失一次;连续二个月获差或特差——记二级过失一次;连续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资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员工,应凭《识别卡》至总务科领取《住(退)宿申请表》。(附表)

2、《住(退)宿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填写,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3、住宿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总务科发出《住宿证》。

4、申请人持已审批的《住(退)宿申请表》及《住宿证》至宿舍,由管理员收存《住(退)宿申请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记。

5、入住员工宿舍需交纳一定住宿费用(一个月的住宿费),由总务科通知人事部门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应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日退宿:

⑴因个人原因要求外宿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⑵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时;⑶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宿舍规律及秩序时;⑷其他正当理由命令退宿时。

2、住宿人员退宿时,应对房间内自己使用部份进行清洁,并至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缴回《住宿证》,经管理员点检携带物品及归还使用公物后方可离开宿舍。

3、住宿人员如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其所在部门之主管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总务科。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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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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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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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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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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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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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农林牧副渔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凡施用于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农药,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贮存、销售(以下统称为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上海市农业局是本市农药管理的主管机关,其执行机构是上海市农药检定所。各县农业局和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保植检站。

第二章农药的质量监督

第五条各种农药必须具有农牧渔业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方可经营和使用。

第六条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经营和使用。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进行试验。

第七条凡经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使用和进口。

第八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采购、贮存、销售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商标说明。没有商标说明或商标说明脱落、商标说明字迹模糊的农药不准出售。

第十条经营农药的单位为方便销售和使用,需要将原包装农药改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附贴新的明显的商品说明。新的商品说明必须具备农药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标记、原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改装单位、改装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经营农药的单位自行改装的农药,如需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的,应事先向市农药管理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须在商品说明中注明批准文号。

第十二条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降效或失效农药,均必须予以封存,在农药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以前,不得销售和使用。禁止制造和销售假农药。

第三章农药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配备熟悉农药商品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任何个人均不得经营农药。

第十四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销售供本市使用的农药时,其品种和数量均应分级纳入农药供应计划。如需要扩大经营品种及经营数量的,应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使用农药必须遵守农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试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农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指导,不得乱用、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妥善保管,施药工具、空瓶空袋等应及时作清洗、回收或深埋等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第十七条农药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日用品等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放。

第十八条存放农药应有专仓或专柜。高毒、剧毒农药除应有专仓或专柜存放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个人或家庭应限制存放高毒、剧毒农药。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农药捕杀水产、禽类等动物。因农药而中毒、死亡的动物应予销毁,严禁食用和出售。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对经营劣质、降效、失效农药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赔偿使用者的经济损失,并可视情节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擅自扩大农药经营品种或经营数量,造成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其责任,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部门在对违章经营单位进行处理的同时,可建议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假农药的单位,由农药管理部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没收其全部假农药及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以外的其他条款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责任,及时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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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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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及费用管理

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的授权批准制度,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建立合适的成本控制系统。

二、各公司应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等,运用合理方法,对公司成本费用水平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形成成本费用预算。

三、各公司应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主体,保证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的有效实施。

四、各公司应规范成本费用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对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五、各公司须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重点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控制程序。

六、各公司须遵守辽港集团及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支出,正确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

七、各公司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八、各公司应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基本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除以上保险外的为员工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须报辽港集团审批。

九、各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十、各公司捐赠性支出须报辽港集团批准。

十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分析、报告、考核制度。

十二、各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1)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4)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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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项目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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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与公司业务发展部门合作对接新客户建立联系,并维护客户关系;

2. 负责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相关资源,解决项目相关问题,保证项目顺利运行;

3. 负责项目会议安排,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和跟踪执行;

4. 跟踪项目的进度,协调内部部门解决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按时正常交付;

5. 统计项目营收,制定营收预测,为项目人员调整及公司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6. 项目结束与财务部门合作,及时将发票寄给客户,并跟踪客户付款情况;

7. 汇总和分析项目进展情况,更新项目统计表格,定期分析反馈;

8. 上级分配的各类其他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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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收银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2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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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酒店收银员的操作程序,特制定如下酒店收银服务管理制度。

(一)客人用餐结束前往收银台买单,收银员要提前与客人有眼神交流并且面带微笑,不可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二)待客人走近收银台,收银员应主动迎上前去向客人问好,并且礼貌地询问客人是否买单。

(三)在得到客人肯定的答案之后,收银员要面带微笑礼貌地询问客人在哪个厅室或在几号桌用餐,待客人确认后礼貌地请客人稍等一下并立即通知餐厅服务员将饭市卡以及欧打单送至收银台,并将资料输入电脑打印出消费帐单。

(四)消费帐单打印出来,收银员应双手将帐单以及笔一同递给客人,请客人确认并签名,注意帐单正面朝向客人,笔尖朝向自己。

(五)客人确认签名完毕之后,收银员应该礼貌地先向客人表示感谢,并询问客人用什么方式来结帐。

(六)客人确认完结帐方式,收银员应迅速、准确地进行核算,然后客人礼貌地询问客人发票应该如何开,此过程需要收银员集中精力听完客人表述,切勿让客人重述,会让客人觉得不耐烦也就会造成细节服务上的失误,最后也就有可能造成整个服务上的失误。

(七)将开具好的发票连同该找客人的钱(消费POS单)双手递给客人,并微笑着请客人确认。

(八)待客人确认完毕后,收银员应面带微笑礼貌地与客人道别:“欢迎下次光临”。

(九)收银员应熟知客史,保证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情感化的服务,并且要坚持细节服务,最终来提高客人的满意度。

第二十六条禁止占用、拆除、损坏下列地震监测设施:

(一)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

(二)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

(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

(四)地震监测标志;

(五)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

(六)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

第二十七条地震观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具体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最小距离划定。

国家有关标准对地震监测设施保护的最小距离尚未作出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计算公式等,通过现场实测确定。

第二十八条除依法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设立保护标志,标明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设施的分布地点及其保护范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测绘等部门。

第三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测震、电磁、形变、流体等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标准,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对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事先征求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10日内反馈意见。

第三十三条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后,方可进行建设。

需要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可以要求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年以后,再拆除原地震监测设施。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

(二)未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的;

(三)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的。

第三十六条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时,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进行地震监测活动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监测成果和监测设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火山监测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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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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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员工技能、拓展培训方式,行政员工可参加外派培训,为保证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围参加公司外派培训的人员

3.0具体职责

3.1各行政部门职责

3.1.1通过“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派培训申请,外派培训申请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份各部门作培训需求分析时提出,临时性外派培训申请,除特殊情形外,应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否则不予批准;

3.1.2除各部门提交的培训申请外,人力资源部还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个别员工的外派培训;

3.1.3培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履行培训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并参加培训;

3.1.4经公司批准进行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

3.2人力资源部职责

3.2.1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训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外派培训人员的资历审核(外派培训人员以能“将课程引进转化”的人员优先)、外派培训机构的甄选、审核及课程时间的确定;

3.2.2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成后,于培训课程开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价,将核价后的培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3.2.3依总经理审批后的外派培训申请签订培训协议,并呈交公司认可。

3.3外派培训协议拟订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3.3.1外派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或部分承担;

3.3.2员工外派培训地点在外地的,视同出差,因路途遥远或受训时间较长,需在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员工出差相关规定申请食宿费、交通费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员工在外培训期间的薪资,下班时间或其他休假时间参加外派培训,不再作为加班;

3.3.4凡个人外派培训单次培训课程费用达RMB1000元及以上者,当年外派培训课程费用累计达RMB3000元及以上者,应在培训开展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3.3.5当申请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为公司项目型采购合同中包含的附属培训课程时,申请人员仍然需承担采购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训课程费用。

4.0培训协议

4.1根据不同的培训费用,确定外派培训人员的服务期限如下:培训课程费用(RMB)约定服务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xx0元(含)3年20xx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训协议说明:

4.2.1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课程费、交通费、食宿费、培训期间的出差津贴等由公司承担的所有费用;

4.2.2培训金额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训,由总经理核定其约定服务年限;

4.2.3若员工在半年内再次发生外派培训的,则培训协议签订以累计培训金额计算,培训协议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次培训日期为准;

4.3违约金赔偿办法:违约金额=培训总费用×12X-Y12X(X=约定服务年限)(Y=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月数)备注:若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天数不满整数月时,则进位整数月份计算。

5.0培训评估

5.1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行动计划一并提交公司认可,培训行动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

(1)行动计划制定须详细、明确

(2)行动计划须可实施、可衡量

5.2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资料交于公司归档;

5.3培训结束后4个月内,外派培训人员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应编写适合公司自身条件的《学员培训手册》、《讲师授课手册》,实现外部课程内部转化,并在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下授课并评估打分;

5.4外派培训人员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培训行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责部门负责追踪其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5.5人力资源部将视具体情况,将外派培训员工的培训效果考核列入其绩效目标。

6.0费用报销

6.1外派培训的人员所提交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行动计划经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等手续。

6.2外派培训人员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前,需如实填写外派培训实际产生的费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待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毕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报销;

7.0责任承担若外派培训人员的行动计划在培训结束后1年内仍无法完成,外派培训人员需自行承担50%培训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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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库房管理制度范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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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库房管理工作有序、可控,特制定以下规定:

1. 在日常工作中,库房一切工作指标应与公司财务相关要求相符。

1.1 库管员应虚心接受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接受主管监督指正。

1.2 财务和主管人员有责任对库管员工作予以持续帮扶,并协助库管员共同推动库房工作的全面提高。

2. 库房锁门制度

2.1 为确保库房物资的绝对安全,库管员下班或是长时离开库房前,须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后,再锁好库房,做到钥匙随身携带(严禁钥匙乱丢乱放)。

2.2 库管员短时离开库房的,应关门插锁(严禁库管员不在库房时敞开库房门现象)。

2.3 出现经提示也不予改正之违规行为的,每次经济处教5元。

3. 遇非上岗日,或是无人上班时间段,严禁私开库房门(领导同意的例外)。

4. 库房禁区限入制度

4.1 任何职员,未经库管员允可,严禁擅自踏入库房禁区。

4.2 经库管员允可进入禁区的,库管员应承担起监管责任,须跟随进行(确保其取放物资始终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

4.3 未经允可擅自进入禁区的,库管员应制止性提示。

4.4 对于明知故犯,或是经提示也不予改正的违规行为,每人次经济处教5元,情况严重的,必要时加倍处教。

5. 物资申购制度

5.1 库管员执行申购,填写《请购单》,主管领导实施审核。

5.2 物资申购记录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用途等应全面、详尽、正确,不得出现似是而非情形;前期已出现采购不合格情形的,应加入提示性内容,应最大限度避免因申购记录描述问题导致的采购物资非所需物资情形。

5.2 尽可能集中申购。采取集中申购为主,零星申购为辅的方式进行;为了避免加大采购成本,集中申购时应全面、周密计划,尽可能减少零星采购次数。

5.2.1 常用物资:根据推估的次月或近阶段市场产品销售态势与《生产计划》,结合产品、物资库存情况,得出近阶段应生产产品可能的需求物资,全面掂量、集中提出物资申购总体计划;平时,再据实际变数情况,酌情、适时提出(零星)申购计划加以补充。

5.2.2 非常用物资:由使用者提出,并经主管同意;为避免申购过多,应查库有无,再按实际需求申购;严禁擅自加大购置数量。

5.2.3 呆滞物资:不合格的、存在问题的,或是规格型号不符、包括已停止使用的物资,一旦发现,库管员应第一时间隔离区分,做好标识与记录,防止混淆,避免再使用,及时上报处理;严禁再申购。

6. 物资采购与入库制度

6.1公司凭已审核的有效采购凭据《请购单》,统一分派采购人员实施采购;为了避免误购非需物资,采购人员应认真了解《请购单》记录,同时,不得出现无有效凭据或不照单进行的超范围采购行为。否则,未经特定领导批示同意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且不能费用报销。

6.2 采购人员购买物资,应质优价廉,做到货比三家与谨慎下单。对购件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单价等符合性认真予以验证,努力避免不符合导致的调/换/退货情形出现。

6.3 涉及先款后货类物资的采购,尤其是面对异地或是信誉不确定的商家,采购人员须防患于未然,避免不法侵害,支付货款前,做到跟进有效防范措施:先全面验证对方资质,再对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按规与对方签订有效《采购合同》。在付款前,同时做到对方资质复印件与《采购合同》原件一并交行政办存档备用。

6.3 采购人员应力促商家出具送货单、收据或发票等有效售货凭证,并做到随所采购物资一同转公司库房验证。

6.4 采购人员凭库房与品检认签的入库凭证办理费用报销与费用核销手续。

6.5 采购人员所购经公司入库验证判定为非需与不合格的物资,不能办理入库手续,须自行承担退/换与相关损失责任。

6.6 库房每月或定期清理上报呆滞物资,经公司核准为非需或是呆滞物资的,采购人员须配合进行退/换货,力促降低公司的经济损失。

6.7 确保出入库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准确无误且真实可靠,库房应依据当日的《出库单》、《领料单》、《入库单》做好每天的物资上、下账工作,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天,财务部定期抽查。

6.8 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按相关要求相互认签确认。

6.9 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

6.10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有效凭据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到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相关凭证一起交财务科记账;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

6.11 入库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包括一旦发现进购物资单价呈现异常的),要及时通知主管和经办人处理;遇凭证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等凭证,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念挂账。

7. 物资储存与出库制度

7.1 物资的储存

7.1.1 库管员负责物资的安全储存:对原辅料、产成品等在库物资进行有序化储存管理,不合格品须隔离堆放。

7.1.2 物资储存须做到防火、防潮、防盗与防霉变、防锈蚀、防染色、防鼠咬、防挤压、防碰挂,并做到易发现、一目了然、拿取方便。

7.1.3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用途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定位编号。

7.1.4 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法。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垒放整齐。

7.1.5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7.1.6 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混、不漏、不爆)要求,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7.1.7 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7.1.8 禁止非库管员擅自进入库房禁区。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须经主管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并力促消防器材备放到位、有效。

7.2 物资的发放

7.2.1 严控用料成本,避免浪费,按实际正常所需发料。库管员在发料时须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7.2.2 领取物资,符合换领条件的,须执行换领的物资发放/领取原则。

7.2.3 发放物资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上填明所领取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及时进行电脑账出库,领料人须在《领料单》上注明物料用途并签字确认。

7.2.4 实际发放物资情况应与领取认签记录完全一致,严禁出现无记录与认签记录不一致现象。

7.2.5 库管员在发放物资时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7.2.6 超物资领取范围的,领料人未按规履行手续,库管员不得发放物资。

7.2.7 物资的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7.2.8 过保质期、变质、失效或是已失去使用价值的物资,须按规报批处理,严禁擅自将就发放/领取、以致出现损失扩大化现象。

7.2.9 物资的领取须加强原则性控制,无关联人员不得擅自跨范围领取物资,做到所有发放/领取的物资都用于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库管员有权进行监督控制。

7.2.10 为确保库房工作有效、全面、正常运转,公司全员领用物资应做到计划、集中进行,并自觉遵循库房发放/领取物资时限(特殊情况例外)的规定,做到不擅自违规。

7.2.11 为杜绝非正常多领/补领物资,对超计划的多领/补领物资的,领料人须出具有效手续(出具《补充领用物资申批单》,由领料人申请,注明补充领用的真实原因,班组长、车间主任核实后先后签署意见),库管员按批示意见发放物资,并妥善保管凭据,此凭据作为相关职员考评依据之一,按规及时送达会计处。

7.3 库房记录账册的相关管控

7.3.1 所有库房原始记录凭证,库管员应分类妥善放置、保管,不可丢失与随意遗弃。

7.3.2 记录须即时进行、字迹清楚、填写规范,严禁随意涂改,其出入存情况与实一致,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工作及时跟进。

7.3.3 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要分析、加注原因后如实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7.3.4 库房电脑禁止他人随意动用,出现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办;涉外维修的,库管员须在场把关,并提前提示与确保重要资料、内容的及时备份。

7.3.4 库管员在业务上,尤其是使用电脑财务软件中,为避免一些问题的出现,应按公司会计要求进行,若有业务上的任何疑问,应主动、及时与会计进行沟通解决。

7.3.4.1 对于原辅料的进购,核准入库的,及时对比进购单价情况(公司会计应给予库管员一定支持,及时建立并持续完善价格核验依据《已购物资单价明细》,一旦核对发现单价呈现超高或异常的,不予报账的同时应向主管反映),填写《采购进货单》,输入数量、单价(皮料、五金配件等从外地发运回来的物资单价应包含已摊的运费)应准确,计量单位应恰当、尽可能细小化。

7.3.4.2 对于产成品的销售出库,应开《销售出库》单,输入选择客户、仓库与折扣率务必准确。

7.3.4.3 对于领料出库,填单输入选择领料仓库、领料人与领料部门务必正确。

7.3.4.4 对于新增原材料、产成品等商品,填单输入选择货品规格、属性与类别务必正确;加权价(采购价或是成本价)填写正确,在价格信息里选择货品的单位。

7.3.4.5 产成品入库,库管员凭已经总检与相关经办人认签的《产成品入库单》及时进行电脑产成品入库上账;涉及产成品出库的,凭《销售出库》单及时进行电脑产成品出库下账。

8. 库房物资盘点制度

8.1 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上岗日(若盘点时间不够,除产成品外物资可提前1天进行盘点),进行一次产成品、五金、耗材与包装物的盘点,同时按规做好物资盘点的原始记录《盘点表》。

8.2为了确保库房数据问题的及时排解,在平时,库管员可酌情进行有针对性的物资内部盘点,自觉进行好账务自查自纠与突出问题报告工作。

8.3 月末产成品与主要原辅料的盘点工作,由公司会计协同库管员一道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对一同盘点的原始盘点记录数据结果均予以认签确认。

8.4 月末物资盘点原始记录数据结果,相关盘点人都应及时签字确认,库管员再整理、形成《物资盘点报表》,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进行透彻分析、加注原因后连同盘点表如实上报。

9. 工具管理制度

9.1 库管员应建立《工具领/借用本》,分类进行记录,促成主要使用人领/借用认签,将领/借用工具落实到人头进行专项管理。

9.2 对工具的管理执行主要使用人出面领/借用,并负责进行正确使用、保管、监管与归还的管理制度。

9.3 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工具,包括辅助器械,主要使用人须到库房领/借用,并在《工具领/借用本》上签字确认;对于生产、办公现场,在本制度出台前既有的工具类,由库管员督促,车间安排清查罗列,再由车间主任落实完成责任职员的补签字确认。

9.4 员工领/借用工具,本人离职时须归还或是领/借用人员变更交接,出现非正常毁损或丢失的,酌情追溯领/借用责任人员或是直接责任人员的赔付责任。

8.5既有领/借用工具的职员,涉及离职的,须了结工具领/借用事宜后才能领用离职工资,库管员与公司会计均应认真执行把控。

10. 物资非公出借/领用制度

10.1 公司物资均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所需配备,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公司物资非公出借与领用(若有,仅限于事先经公司老总亲自同意的才行)行为。否则,将对相关联责任人员进行惩罚性经济处教。

10.2 非公出借/领用物资的人员,须自觉在限期内归还。存在损毁、丢失或是未如期归还的,按规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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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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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食堂实行个人租赁经营,承租人须身体健康方可具备承租资格,但必须履行合同,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承租方所雇用的人员必须在指定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同时要进行定期体检。

三、定点采购粮、油、菜、肉,变质的和未经检疫的不得采购。

四、小食品类、饮料类等必须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含保质期)。否则,不得购买和销售。

五、承租者要做到“五勤”、“六防”、“七保证”。

“五勤”:勤消毒无菌;勤清扫房间(墙、棚);勤出灰除垢;勤清扫地面;勤征求师生意见。

“六防”:防毒、防霉、防腐、防鼠、防蝇、防火。

“七保证”:保证生熟食分开(储存、加工);保证通风排气状况良好;保证非工作人员不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保证配有洗手设施;保证使用计算机算帐;保证用汽、用电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且价格合理。

从而保证橱房、餐厅、餐具、设施整洁明亮,就餐环境优良,增进就餐师生的食欲感,保证就餐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四不”。“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四不”:不健康不上岗;不用食品工具不上岗;不洗手不上岗;不穿工作服不上岗。

七、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要优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育人,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热心为就餐师生服务,引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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