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结构类型/层数:
招标范围: 包含图纸范围内容的工程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全过程代理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即委托代理报酬)包括 招标代理服务费 和 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收取,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取: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__】1980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__】534号)规定标准下浮 %计取;
(2)、按工程招标控制价总价的 % 计取;
(3)、根据本项目规模和特点,按 元(大写: 元) 总价包干计取;
上述费用中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及评标委员会评审劳务费。
2、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乙方向甲方收取,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取: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__〕24号)” 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
(2)、按本项目审定预算控制价总价的 %计取;
(3)、根据本项目规模和特点,按 元(大写: 元) 总价包干计取。
3、合同价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拾日内一次付清;
4、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甲方可拒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合同价款的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2: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1、招标人名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设地点: 成都市小天竺街7号
4、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
5、招标规模:900平方米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指定联系人:
姓名: 路杰 职务: 技术职称: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刘华娟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2)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8%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xx市二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大楼建设工程 已由 岳发改审【】13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xx市二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xx市二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大楼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xx市巴陵东路263号,xx市二人民医院内;
2.3 工程规模:一栋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的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占地面积2880?,总建筑面积10187?。工程总造价约3000万元(实际招标金额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4 工期要求: 5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建设部20xx年第80号令;
2.7 招标范围:xx市二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大楼建设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xx省外企业必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明(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均无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以xx省建筑信息网监管平台查询为准)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近6个月(.7-.12)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38号《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x年1月10日17:00时前(以到账为准)。
5.2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时间:工程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x年12月16日8:00时至x年12 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自主登录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6.2 投标人凭《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的报名回执原件、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原件、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原件(附表1)(复印件提供两套并加盖公章)于x年 12 月 16 日8:00时至x年12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计,售后不退。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x年1月11日9时30分止。地点为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xx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岳发改[]367号文件《关于印发《xx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x市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市青年中路与建湘路交汇处龙井泉商务会所三楼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
篇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 代理报酬费用为 。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5: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川建发[]142号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XX年11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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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1.项目名称:治具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利汽车春晓基地需对涂装治具项目开展招投标活动,欢迎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此次招标。
2.2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国外公司参加投标,货源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4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3个国内主流汽车厂涂装治具的应用业绩,且这些业绩应当是目前存在并有可能接受招标人的请求为招标人进行实际考察的
3.5 招标方会对投标企业资质进行评估。
3.6近年来有较好业绩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
4.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在注册后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请查看首页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手册卖家端。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4.1.2 *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2月12日
4.2 报名资料
以下报名资料需递交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审查,包含以下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b、资质等级证书;
c、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
d、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e、财务报表资料。
5.招标书的获取
5.1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书;
5.2 招标书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利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吉润春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浙江宁波北仑区春晓镇春晓大道188号
招标组织单位:
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开标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68号
联系人:
商务: 赵先生
E-mail :
技术: 李先生
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571-2809 8280 (吉利招标办)
浙江吉润春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年2月6日
篇7: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x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已经 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保税区(金港镇)x年度镇级河道疏浚及岸坡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张家港市金港镇
2.工程规模: 疏浚河道包括钱昌河河道约780米,思贤港河道约1530米,南横泾河道约1315米,苗港河道约935米,以及金港镇小明沙村太丰港段60米,思贤港段177米石灌砌挡墙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工期
保税区(金港镇)x年度镇级河道疏浚及岸坡工程 保税区(金港镇)x年度镇级河道疏浚及岸坡工程 105.00 8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0)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x年8月-10月)。(11)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 >(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12)外省企业需办理进省资质核验。(13)开标前投标人需认真踏勘现场,并附现场勘察照片(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未提供现场勘察照片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不调整。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x年12月01日 8:30 至 x年12月15日 14 : 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x年12月15日 14 : 00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400.00 元每标段。
五、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 评分细则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8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8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七、 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6)当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有不适合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本工程具体施工地点:
思贤港、太丰港:德积小明沙村。
苗港:柏林村袁家桥村交界。
南横泾:东山村。
钱昌河:柏林村。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篇8: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时间: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二、工程名称及内容:
三、工程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其中: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0 (¥ 0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0 元(¥ 0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0 元(¥ 0 )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0 (¥ 0 )。
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包括了建安劳保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设备费等合同总金额。暂列金额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实际发生后,才能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暂列金额扣除实际发生额后的余额仍属于发包人所有。
四、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承包人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五、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六、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70 日历天。
七、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八、承包人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九、合同文件
(一)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审定的预算控制价;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设计方案及设计施工图纸;
7、工程变更、签证资料、施工方案;
8、其他合同文件。
(二)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十、本协议书一式拾壹份,合同双方各执伍份,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壹份备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柳州市潭中中路8号华泰大厦5楼11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站支行
开户名: 开户名:广西荣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账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9.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 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本工程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为 2年 。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工程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建安劳保费的合同总金额。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4.1
删去通用条款中本款的原文,以下文取代: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审定的预算控制价;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施工方案及设计施工图纸;
(8)工程变更、签证、施工方案;
(9)其他合同文件。
1.4.2
在上述专用条款1.4.1后,增加以下条款: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24条关于争议约定处理。
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为根据承包人的进度要求提供一式叁套。
1.6.3 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 贰日 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内容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在开工前完成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预算价格中。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预算单价中。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预算单价中。
(5)、发包人在开工前负责提供工程地质资料。但发包人对承包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6)、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待定。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有关外部协调工作,承包人负责处理施工中保护工作,保护要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3. 监理人
本工程的监理单位为:
本工程监理工程师为: ,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 14 天前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3 分包
在通用条款4.3.2后,增加以下内容:
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他应对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对于提供劳务的自然人或由企业法人提供的劳务合作,虽不要求承包人取得上述批准,但承包人应将劳务协议(含支付条款)报工程师备案,工程师对此有权进行核查。劳务合作应防止由包工头包揽,劳务人员应加入到承包人施工班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证上岗。
不允许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一经查出,按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工程项目经理 姓名: 丁春林 注册证号: 桂
4.5.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预算单价中。
7.2 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预算单价中。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 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为 开工前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 叁日 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其内容包括: 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程量、形象进度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 10.1 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每一个月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复。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11. 开工和竣工
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 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奖金的额度为:无 。
13 工程质量
13.1 工程质量要求
删去通用条款原13.1.1原文,以下文取代: 13.1.1本工程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工程质量合格等级。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 开工前七日 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
15 变更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取消合同通用条款15.4.1、15.4.2、15.4.3款内容。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专用条款16.2款约定处理。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 不 给予奖励。
15.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结算时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如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价款中。
15.8 暂估价
15.8.4 当暂估价中的材料是招标采购的,其材料单价按中标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当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其单价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15.8.5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是招标分包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分包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结算确认的金额计算。
16 工程结算价款及调整方法。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包人应承担约定范围内物价波动、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变化、气候条件恶劣及其他意外困难等风险(设计变更、招标人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或漏项、不可抗力除外)。
结算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结算基础价款.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取消合同通用条款16.1.1和16.1.2项内容,以下文代替:
16.1.1采用造价信息调整材料价格差额
16.1.1.1合同中的《主要材料及价格表》、《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及价格表》所列材料(含机械台班中的动力燃料)价格与施工期相比,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6.1.1.1.1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部公布的价格与招标期相比,变化超过±5%时,按超出±5%的部分做调整。
16.1.1.1.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未公布的价格:招标期价格按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控制价确定,施工期价格上涨时由承包人提出,下降时由发包人提出,调整后的价格经发包人审查确认。
16.1.1.1.3材料价格调整具体调整公式为:
(1)施工期价格上涨,当涨幅>5%时, P=C×(A/B-1.05)
(2)施工期价格下降,当跌幅>5%时, P=C×(0.95-A/B)
式中P-可调整的材料差额;
C-预算控制价中的本细目材料价;
A-施工期《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刊登的本细目材料价;
B-招标期《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刊登的本细目材料价。
16.1.1.1.4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设备,其单价和数量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暂列金额差额的依据,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的税金,不计其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影响(即不再计算管理费、利润、规费)。材料价格调整后均要求乘以中标让利系数。
16.1.2合同中的人工单价按省区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不得调整。
16.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变化或设计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16.2.1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按新的项目特征和本专用条款第16.2.3款原则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16.2.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原工程数量的±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以内时,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基础和费率计算进行调整外其余不予调整,但遇物价波动引起《主要材料及价格表》、《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及价格表》所列材料(含机械台班中的动力燃料)、税前项目及设备用量发生变化及国家政策性调整时仍需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3款原则调整暂列金额差额。
16.2.3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超过原工程数量的± 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以外时,也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应综合单价参照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方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计算(造价信息未发布的特殊材料、设备材料,其价格按市场调查的实际购买价格加材料运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管理费和利润费率按预算控制价相应专业的费率,风险费不计,变更价格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6.2.4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原工程数量的 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或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调整公式:
(1)当S1>1.1S0时,由承包人根据本条款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参照下述公式向发发人提出,由发、承包双方人员核实确认后执行。
M1=M0×(S1/S0-0.1)
(2)当S1
M1=M0×(S1/S0+0.1)
式中:S1是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S0是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M1是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
M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16.2.5 施工过程中,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了调整的,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作相应调整。
暂估价、暂列金额、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专业工程的分包以及造价变更的确认按相关程序办理。
16.3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
16.4由于上述16.1、16.2、16.3款调整引起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变化的,按规定的计算基础乘以规定的费率计算。
16.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合同价款在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3款进行调整时,其施工期价格平均价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平均价中较低的一个作为施工期市场价格平均价;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合同价款仍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3款进行调整。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17.2.1.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发包人按合同金额(扣除建安劳保费及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30 %支付工程预付款。
17.2.1.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起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17.2.1.3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7.2.1.4 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17.2.2 预付款保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当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格的 30% 时,开始从月进度支付中逐月扣还,按月等值扣至竣工前三个月全部扣清。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进度款拨付的额度为当期完成工程价款的 85%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 95% ,保留工程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保修)金。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进度款的 5 %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7.5 竣工结算
17.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工作日,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若承包人拖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将按每拖延一天扣罚承包人壹仟元人民币。
17.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尽快进行审核,给予确认,并按《关于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财政评审相关问题的通知》(柳财审[20__]10号)文要求,报送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按审定后的结算价款,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17.5.3为规范施工单位结算送审行为,减少施工单位送审结算时虚报送结算价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17.5.3.1 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相比,误差在+15%及以上部分核减金额的费用(含发包人额外增加的管理、审核等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相应扣除,扣款额度=(送审金额×0.85-审定金额)×5%;
17.5.3.2 建设工程造价员负责编制的结算文件误差大,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并经自治区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查核实,误差在±6%以上(含本数)累计三次(含本数)以上者,验证不合格并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造价师有以上行为的,发包人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将其纳入不良记录。
17.5.4 如该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结算或竣工结算。
18 竣工验收
18.9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含现场照片、录像)竣工资料一式四份及竣工验收报告。
18.10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尽快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8.11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无特殊情况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18.1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至组织验收移交前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仍由承包人负责。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7 保修责任: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2.1 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2.2 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5 其他保险
21 不可抗力
2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a. 风力大于八级;
b. 日最大降水量超过175mm;
c. 空中飞行物坠落;
d. 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对以上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
22 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第 1.8 款或第 4.3 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第 5.3 款或第 6.4 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第 5.4 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承包人发生第 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2)承包人发生除第 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按下列 (1) 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柳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双方同意仲裁为最终裁决)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 补充条款
25.1 由于征地拆迁原因引起延期开工或工期顺延,承包人可提出顺延工期索赔,但发包人不补偿相关费用。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柳州市技工学校
承包人(全称): 广西荣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柳州市技工学校东、西校区大门及门卫室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2、屋面防水和卫生间防水工程;
3、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
4、给排水管道工程;
5、电气管线工程;
6、空调通风系统;
7、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8、弱电工程;
9、消防系统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它土建工程2年;
2、屋面防水和卫生间防水工程 保修期为5年
3、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 保修期为5年
4、给排水管道工程 保修期为2年
5、电气管线工程 保修期为2年
6、空调通风系统 保修期为2年
7、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保修期为2年
8、弱电工程 保修期为2年
9、消防系统工程 保修期为2年
10、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质量保证金的留置应符合建质[20__]7号《关于印发的规定。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无息)。质量保证金由发包人保管。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人民币 肆仟玖佰伍拾 元(大写)。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保修期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将保修金返还承包人,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等保修责任不解除。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名称: 柳州市技工学校东、西校区大门及门卫室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 柳州市技工学校
发包人: 柳州市技工学校
承包人: 广西荣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三条 承包人的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壹份,送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监督单位各壹份。
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校园规划项目。
二、项目概况:对全县120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测绘及规划。
三、建设单位:洛浦县教育局
四、建设地点:洛浦县
五、资金来源:历年教育项目结余资金
六、招标范围:总平面规划图,功能分析图(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交通分析图,景观图,消防布置图,供暖管网、给水、排水、供电、弱电线路布置规划图。
七、投标人资格: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投标的测绘单位如非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则必须与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投标主体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建设项目不接受其它方式的联合体报名投标。投标企业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投标单位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近二年来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测绘、设计规划人员情况。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九、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2月18日12: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日期:20xx年1月5日16:00(北京时间)
十一、报名、投标地点:洛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 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联系人: 颜莉 0903-2511999
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2日
1.划定招标公告
2.关于城乡规划的公告
3.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4.修建性规划中标公告
5.建筑工程招标公告范文
6.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篇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9)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正、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一、所属行业:市政二、项目业主: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四、投资概算:187621万元五、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五条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澄海路(西环路~普宁路)长1900米,宽6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为城市主干道;鮀中路(横一路~澄海路)长1550米,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为城市次干道;后兰路(纵一路~鮀东路)长1100米,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举登路(纵一路~鮀东路)长980米,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举登纵路(举登路~澄海路)长400米,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同时,还包括澄海路桥一号桥、二号桥、三号桥以及举登路桥一号桥、后兰路桥一号桥等五座桥梁建设。
六、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xx年11月16日至 20xx 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广海大厦703之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发布公告时间:20xx年11月15日开标时间:20xx年12月5日 10时00分
篇12: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项目所属行业:电力/能源工业
所属领域类型:太阳能发电
设备来源:国内采购
预算投资总额:15000万元
投资性质:非政府投资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项目建设等级:行业中等标准
预计开建年月:20xx年11月
预计截止年月:20xx年
所属大区:华中
所属省份:湖南
所属地级市:邵阳市
项目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
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组件、直流汇流箱、直流电缆、逆变器、低压配电系统、基础支架、配电柜、交直流柜、有源/无源滤波器、变频器、防雷器、数据采集器、环境监测仪、光伏监控系统、LCD显示器(工业电视)、监控计算机、光伏专用电缆、直流回流电缆、交流电缆、电力电缆等。
项目详情:项目装机容量19.98MW,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石工:153213433
邮箱:
篇13: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合同
篇14: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1.招标条件:
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xx-05-1
2.3项目地点:中牟县
2.4招标范围: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部分
2.5规划周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2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旅游规划设计甲级及城市规划设计甲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需具备相应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地市级城市旅游规划设计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
3.4各报名企业报名时还应携带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企业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下载网址:;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前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xx年5月17日至20xx年5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xx年6月7日上午9:00分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2126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55022101
20xx年5月10日
篇15: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项目名称:x5年全区学校图书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 Bx9
采购人名称:xx市xx区教育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xx市xx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xx市xx区府前东街9号鲁班大厦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批复文号:京财教育指[x4]1545号;顺财教指[x5]147号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财政批复金额/控制金额:218528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教育
采购内容:xx区第一中学等117所中小幼学校图书购置
采购规模或简要技术要求: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图书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评选入围6家供应商,学校以自选中标商、自选图书的方式购书,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营出版物的企事业单位。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xx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化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总发行)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图书存放场地。
(5)有专业的图书发行、图书分类人员即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3人以上(含3人)或图书数据加工岗位资格证书5人以上(含5人)和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6)投标人经营状态:企业在近三年(x2年10月3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7)投标时必须提供3本(最多)图书分类加工后的样书(按中图法第四版),招标结束后样书恕不退还。
(8)近五年内有现场选书运作方式的成功经验(合同或中标通知)。
2、参加本次投标加工样书是盗版的予以拒绝。展销书发现有盗版的中标商给予取消中标资格。
3、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相互串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x5年11月16日至 x5年11月19日,每天9:30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xx市xx区幸福西区2-2门市(同仁堂药店西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x5年 12月8日9:00时
开标时间:x5年 12月8日9:00时
开标地点:xx市xx区府前东街9号鲁班大厦6层多功能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定量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一.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总发行)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6、企业近三个月(x5年08月-10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申请人经营状态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名章;
7、投标人认为能够证明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壹份加盖企业公章。
到代理机构所在地:xx市xx区幸福西区2-2门市(同仁堂药店西侧)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另付邮寄费用50元。
3.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xx区财政局网站发布。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5年11月13日
篇16: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养护工程已列入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工作计划,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养护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经大悟县芳畈,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淅河、何店等乡镇,止于福银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全长84.389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设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收费站4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本路段已通车试运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实施工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为准),计30个月,日常养护(不含日常保洁)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大中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标段具体情况详见表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4月16日至20xx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4 投标人应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5A层15A08房间)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证验证,具体要求详见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招投标局[20xx]26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给予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5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联系电话:027-86629900)。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应为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单独递交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身份证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装入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盘龙岗村
邮 编:4327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7-65370574
传 真: 027-6537057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吕先生 郑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8037,8061
传 真:027-83600777
篇17: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互惠互利的精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本施工协议,供双方合作期间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荣邦华府号楼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1.甲方荣邦华府 号楼的土建工程,建筑面积 ㎡,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
三、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包料、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报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式。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 日,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 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七、安全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地下车库标准层按平方米造价算。
2.本合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1条条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工程乙方承包锥击管桩每根12米内,若施工时,遇到超过12米的,则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工程分阶段划分及工程款支付
1.乙方自备资金施工至门面一层楼面完工,甲方按地下车库至门面一层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到屋封顶,甲方则按每一层实际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总造价的的工程款,本合同第二、三条项目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再迟 天内付清工程款的 %。
2.乙方提交的相关各项施工,结算资料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付清全部工程款的 %,余下的 %工程款留置甲方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如数支付给乙方。
十、质量保修
1.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2.结构出现裂缝,亮度0.3mm,乙方负责用环氧胶泥修补,超过0.3mm用碳纤布修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当地的一切纠纷(包括打桩期间因打桩造成周边房屋开裂或其它干扰乙方施工的其它因素)
2.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涉及必须甲方出面时,甲方须条件配合
3.甲方应把工地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区内,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停工期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责任
(1)应严格信守双方的协定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建筑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施工。
(2)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监站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3)设计图纸中不明确之处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应向甲方设计部门研商解决方案。
十二、附则
1、关于工程安全事故,以明确后(或行政仲裁或依法处理)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住所所在地人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本招标项目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桐柏县安棚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桐柏县安棚镇光伏扶贫项目
1.2项目地点:桐柏县安棚镇周岗村、朱洼村、雷沟村。
1.3招标编号:TZGC20xx-009
1.4规模:发电主设备为300KW太阳能光伏组件,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设备材料、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培训、试验、验收并网直至正常发电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1.5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以上三种资质之一即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设计、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实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废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3、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3.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应与开标时一致,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报名时须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携带原件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xx年8月25日至20xx年9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路口向东300米)。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县政务公开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377-68822xx56
招标人:桐柏县安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377-68xx82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77-63021xx6
篇1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建设地点:
4、招标范围:
5、招标规模:
6、招标方式:
7、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
2、资格等级: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_____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篇20: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4-20xx0929-19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Z20xx071)
3、预算编号:14-16-976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320xx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20xx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xx〕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xx-10-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10-1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xx-11-0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xx-11-02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的政府采购网
2、开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6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9:30-10:0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市的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