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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范文汇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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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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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互惠互利的精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本施工协议,供双方合作期间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荣邦华府号楼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1.甲方荣邦华府 号楼的土建工程,建筑面积 ㎡,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

三、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包料、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报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式。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 日,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 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七、安全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地下车库标准层按平方米造价算。

2.本合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1条条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工程乙方承包锥击管桩每根12米内,若施工时,遇到超过12米的,则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工程分阶段划分及工程款支付

1.乙方自备资金施工至门面一层楼面完工,甲方按地下车库至门面一层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到屋封顶,甲方则按每一层实际已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总造价的的工程款,本合同第二、三条项目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再迟 天内付清工程款的 %。

2.乙方提交的相关各项施工,结算资料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付清全部工程款的 %,余下的 %工程款留置甲方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如数支付给乙方。

十、质量保修

1.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2.结构出现裂缝,亮度0.3mm,乙方负责用环氧胶泥修补,超过0.3mm用碳纤布修补,以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当地的一切纠纷(包括打桩期间因打桩造成周边房屋开裂或其它干扰乙方施工的其它因素)

2.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涉及必须甲方出面时,甲方须条件配合

3.甲方应把工地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区内,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停工期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责任

(1)应严格信守双方的协定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建筑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施工。

(2)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监站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3)设计图纸中不明确之处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应向甲方设计部门研商解决方案。

十二、附则

1、关于工程安全事故,以明确后(或行政仲裁或依法处理)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住所所在地人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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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招投标,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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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凌坑至碧甲高速公路(下称“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东省交通厅审查,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惠州市交通局(下称“招标人”)对惠东凌坑至碧甲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资格预审申请人(下称“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全长32.065km,路基计价土石方约1195万m3,主线桥梁5983m/15座,其中特大桥、大桥5490m/8座,中小桥439m/7座,涵洞32道,通道9处,分离式隧道5018m/1座(双洞),互通立交5座(牛牯墩枢纽立交、船澳立交、赤沙立交、巽寮立交、鹧鸪洞立交),分离式立交2处。

(2)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 合 同 段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SJ-1 (土建工程) 全线(K0+000~K32+065,32.065 km)范围内(包括连接线)高速公路总体设计与土建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绿化等)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概预算(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工作。 SJ-2 (交通工程) 全线(K0+000~K32+065,32.065 km)范围内交通工程(含监控、通信、收费及供电照明等系统)、安全设施、养护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其他工程等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概预算(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工作。

(4)勘察设计周期 ①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20天完成(含审查及修改时间);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8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省交通厅评审通过且修改完善的分标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及《技术规范》;在初步设计评审后20天内提供先行试验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及《技术规范》;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约5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二、申请人资质条件 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SJ-1合同段: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特大桥)设计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SJ-2合同段:具备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并且在人员组成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的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份)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于20xx年 10月 29 日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在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于20xx年 11 月 13 日9:00~10:00时(北京时间)送到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先期或后期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时间:年 10月 23 日

招标代理人: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益明

联系电话:

传 真: 0752-2350677、2689358

十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2)投标报名费用:100元;

(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均需提交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的

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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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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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河峪乡河窊村民委员会100.7KWP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等)。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中多晶硅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7KWP。(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规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或光伏施工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见投标人资料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8月25日,地点为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政府网网页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峪乡招投标领导组

电话:0354---68328

联系人:贾付忠 冯革平 刘伟

电话:0354---6832

20xx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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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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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

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

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

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

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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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7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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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力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力:。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力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力: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委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分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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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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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证金。

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

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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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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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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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项目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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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4-20xx0929-19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Z20xx071)

3、预算编号:14-16-976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320xx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320xx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xx〕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xx-10-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10-1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xx-11-0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xx-11-02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的政府采购网

2、开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6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9:30-10:0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市的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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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3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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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

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

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

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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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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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许昌市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业主对许昌市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监理项目和许昌市干线公路路况及桥梁检测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省补和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许昌市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监理项目。

主要包括许昌市所管养养护路线,包括:国道311线、国道107线、省道103线、省道219线、省道220线、省道231线、省道237线、省道238线、省道325线及省道329线等10条路线,累计里程629.735公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保养、路基的整修、小型水毁的修复、绿化的管护及小修专项旁站等养护管理和计量工作。项目划分1个监理标。

2、许昌市干线公路路况及桥梁检测项目。

该项目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对许昌市境内的所有国、省干线公路进行路面平整度、破损、强度及桥梁检测等,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许昌市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监理项目。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格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许昌市干线公路路况及桥梁检测。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不低于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在经验、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

本次所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潜在投标人持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经二路行政服务大厅五楼)报名,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申请人须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经二路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许昌市七一路6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4-2658289

传真:0374-26582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南关大街鼎鑫商务广场B栋2106房

联系人:范超凡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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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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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元堡乡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xx-09-08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元堡乡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利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利交工计[20xx]15号、利交工计[20xx]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利川市元堡乡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招标,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项目概况一览表

招标范围:浆砌排水沟、泥结碎石调平层、水泥混凝土路面,错车台等。路面结构层采用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其它项目参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及利川市交通运输局利交发[20xx]25号文《利川市20xx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实施细则》,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本项目不包括安全设施工程。

招标编号:TDZXES/20xxZB-05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表1 资质、业绩最低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交工验收时间于20x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在5km及以上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3.2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担任过1个里程在5km及以上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0x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担任过1个里程在5km及以上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职务。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建造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xx】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本次评标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公告附件)到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然后凭投标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办事处:华盛五星公馆东侧200米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10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采购招标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

地 址:利川市元堡乡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1单元401室6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20xx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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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招投标,全文共 2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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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境内。本项目是广州城区通往机场的第二条高速通道,也是广州市新的北出口高速公路。它的建设对保障机场集疏运通道通行能力、完善广州市公路网布局、促进空港经济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全线长约28公里,包含南北两段工程,总投资额约108亿元,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100km/h。

北段工程(北二环高速至机场高速北延线)线位已基本稳定,起于花都区花东镇金港互通立交(接机场高速北延线), 往南经花东镇东侧、机场规划区东侧,设短隧道下穿机场跑道导航设施区后设连接线对接机场 T3 航站楼,再跨越流溪河、经人和镇西侧、北二环高速,沿白云综合服务区规划区东侧,终于龙归镇西侧(接国道 G106 线), 长约 20 公里,投资估算68亿元。

南段工程(北二环高速北村至华快二期段大源村路段),起点与北段工程在白云区龙归镇北村相接,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从龙归保障房安置小区南侧经过,跨越新广从路、国道106,接入规划白云五线走廊,并沿大源北路在林安物流园南侧往东接入华快二期,长约8公里,投资估算40亿元。预留远期接广州环城高速(东环)奥体立交段。

本项目计划 20xx 年底开工,20xx年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 3 年。

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 25 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4)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 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xx 年度(或20xx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即45亿元);

(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6) 20xx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参与过不少于2个45Km以上(含45Km)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建设;20xx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参与过2个30Km以上(含30Km)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项目公司总经理:具有高级职称,20xx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项目公司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20xx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装订成册,另提供两份《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下同)为 20xx年6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17楼

邮 编:510620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20-38180261

传 真:020-38180290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一路336号

邮 编:51042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0-36173451

传 真:020-36173090 (作者: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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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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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治具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利汽车春晓基地需对涂装治具项目开展招投标活动,欢迎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此次招标。

2.2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国外公司参加投标,货源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3.4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3个国内主流汽车厂涂装治具的应用业绩,且这些业绩应当是目前存在并有可能接受招标人的请求为招标人进行实际考察的

3.5 招标方会对投标企业资质进行评估。

3.6近年来有较好业绩且无不良商业行为。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

4.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在注册后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请查看首页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手册卖家端。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4.1.2 *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2月12日

4.2 报名资料

以下报名资料需递交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审查,包含以下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b、资质等级证书;

c、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

d、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e、财务报表资料。

5.招标书的获取

5.1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书;

5.2 招标书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利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吉润春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浙江宁波北仑区春晓镇春晓大道188号

招标组织单位:

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开标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68号

联系人:

商务: 赵先生

E-mail :

技术: 李先生

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571-2809 8280 (吉利招标办)

浙江吉润春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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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招投标,全文共 4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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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 项目编号: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

3、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水电费自理,遵守学校管理制 度)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5、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开工单时间为准。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 款约定的开工日期日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可 推迟开工日期,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指派 __________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_ ,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 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 ________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材料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即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8)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自理。

(9)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被其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校园道路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

(10)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1)施工期间的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应该按规定到XX省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三、合同工期:工期 _________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金额为 ¥ ________ (人民币 _______元整),其中暂列金¥ 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 元整)。

2、当工程量清单中明确已有的内容,但乙方响应文件商务标中没有的项目,视同乙方让利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施工。

3、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含文明施工费),乙方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或甲方要求提交本工程“月进度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及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甲方财务部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当工程完工时,甲方审核工程量后,工程款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30天内,付至审定的总价款的100%(扣除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预付款)。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六、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质量标准为合格。

2、乙方在施工前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否则不作结算依据。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应注意对各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乙方和受损方友好协商。

七、施工及现场管理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乙方所有管理或施工人员均与乙方发生聘用或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人事、聘用或劳动关系。乙方所有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工伤事故等矛盾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八、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采购材料的约定:供应商应按照《报价主要施工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表填写并附上主要施工材料的相关资料。

3、乙方须按甲方“招标控制价”中主材价格采购相应品牌和规格的主要材料,采购的主要材料须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九、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

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因甲方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确定变更价款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信息价格缺价的,以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为准)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十、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验收时间,由甲方、乙方共同参加,验收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甲方批准竣工报告后7天内提交齐全有效的结算文件报甲方审查,并经结算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价款。

十一、工程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________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2、保修范围是指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使用及寿命缺陷。

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且每次乙方需另支付维修总费用的20%作为甲方管理费。

4、乙方负责维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乙方在负责维修时,应本着工完场清的原则,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与违约责任:

1、违约

(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主体工程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投标文件没有承诺每天违约金的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有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按同期人民银行利息收取垫付款项损失。

(2)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因工程质量造成用户、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如由甲方代为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优先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3)逾期付款:如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须每天按逾期款项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争议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保险

乙方为一切进入本合同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办理社会责任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没有购买相关保险,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四、履约担保

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3%,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一次性或均衡性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的,则甲方只负责向乙方退还扣除乙方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赔偿后的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相关赔偿的,甲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或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十五、其他条款

乙方必须确保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相关资质,且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转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合同文件组成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包括(按优先解释顺序):

l、本合同书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或响应文件(含磋商答疑)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协议履行中,甲方和乙方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

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行号: 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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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招投标,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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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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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招投标,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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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40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xx年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xx]1349号)要求,现就我市煤、铁、铝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煤、铁、铝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根据矿区、矿段分布情况,具体划分为5个标的:

1、宝鼎煤矿区(包含大宝鼎、花山、太平、小宝鼎、东风、格里坪等,按井田划分)

2、红格铁矿区(包含红格北矿区、铜山、马松林、路枯等矿段)

3、攀枝花铁矿区(包含朱家包包、兰家火山、尖包包、倒马坎、公山、纳拉箐等矿段)

4、米易白马铁矿区(包含芨芨坪、田家村、青杠坪、马槟榔、夏家坪等矿段)

5、安宁铁矿区及其它(包含潘家田矿段、中干沟矿段、中梁子矿段、湾子田矿段、二滩金龙铝土矿等)。

二、招标人: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三、招标内容:

以矿区(井田、矿段)为核查单元,在全面收集矿区资料的基础上,适当补充现场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技术要求和计算机程序,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系统总结各矿区的各项地质成果,编制矿区核查报告,建立各矿区(井田、矿段)数据库,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搭建技术支撑平台。

四、投标控制价格:

标的1:110万元;标的2:65万元;标的3:80万元;标的4:75万元;标的5:71万元。

五、工作时间

各承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月完成各矿区核查报告,并向厅储量评审中心和厅信息中心提交成果(纸质报告和电子资料)。

六、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地址: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20xx年12月17日上午8:30—下午6:00。

地址: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郎小平 电话:0812-3365985

八、本次招标将于20xx年12月18日上午在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公开开标。

九、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派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不接受早于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直接向招标人咨询

如果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作出商务投标书,密封后于20xx年12月17日交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12-3365985,联系人:郎小平),我局将组织专家从工作安排计划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在攀枝花市从事地质工作及类似工作业绩、主要技术人员及设备的配置情况、工作经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业务咨询: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联系电话:0812-3364129,联系人:罗德均)。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二x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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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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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养护工程已列入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工作计划,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养护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经大悟县芳畈,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淅河、何店等乡镇,止于福银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全长84.389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设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收费站4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本路段已通车试运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实施工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为准),计30个月,日常养护(不含日常保洁)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大中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标段具体情况详见表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4月16日至20xx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4 投标人应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5A层15A08房间)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证验证,具体要求详见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招投标局[20xx]26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给予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5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联系电话:027-86629900)。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应为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单独递交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身份证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装入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盘龙岗村

邮 编:4327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7-65370574

传 真: 027-6537057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吕先生 郑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8037,8061

传 真:027-836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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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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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县南阳片区综合管廊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xx】114 号文关于同意垫江县南阳大道新建工程变更立项内容的复函及垫江发改委发【20xx】72 号文关于同意垫江县长安大道(工业园区段)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管廊等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街道、桂阳街道;

2.2 工程规模:

一标段:南阳大道综合管廊总长约3300米。管廊内同时容纳消防水管、给水管、 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DN300预留管等管线,管廊设置人员出入口、吊装口等配套设施。该工程的功能主要为完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

二标段:长安大道综合管廊总长约3400米。管廊内同时容纳消防水管、给水管、 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DN300预留管等管线,管廊设置人员出入口、吊装口等配套设施。该工程的功能主要为完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长安大道两边道路路幅各加宽10米,其中包括人行道铺装、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及道路改造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等全部内容。

2.3 招标范围:各标段工作内容包括补充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综合管廊内容包括强、弱电、中水、给水、燃气、雨、污水等管线种类及道路改造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工程变更设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2.4 设计工期:各标段设计总工期均为60 日历天,具体设计工期安排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标段划分:

一标段:南阳大道综合管廊总长约3300米;

二标段:长安大道综合管廊及道路改造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总长约3400米。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评标,若投标人在第一标段中标后,仍要参与第二标段评审,但不进入排名,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②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各标段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三项资质其中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城市隧道专业甲级资质,且本条五个专业资质需同时具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 8 月 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xx年 9 月22 日 10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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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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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设地点: 成都市小天竺街7号

4、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

5、招标规模:900平方米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指定联系人:

姓名: 路杰 职务: 技术职称: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刘华娟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2)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8%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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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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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9.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电力/能源工业

所属领域类型:太阳能发电

设备来源:国内采购

预算投资总额:15000万元

投资性质:非政府投资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项目建设等级:行业中等标准

预计开建年月:20xx年11月

预计截止年月:20xx年

所属大区:华中

所属省份:湖南

所属地级市:邵阳市

项目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

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组件、直流汇流箱、直流电缆、逆变器、低压配电系统、基础支架、配电柜、交直流柜、有源/无源滤波器、变频器、防雷器、数据采集器、环境监测仪、光伏监控系统、LCD显示器(工业电视)、监控计算机、光伏专用电缆、直流回流电缆、交流电缆、电力电缆等。

项目详情:项目装机容量19.98MW,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石工:153213433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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