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1.招标条件:
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xx-05-1
2.3项目地点:中牟县
2.4招标范围: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部分
2.5规划周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2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旅游规划设计甲级及城市规划设计甲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需具备相应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地市级城市旅游规划设计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
3.4各报名企业报名时还应携带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企业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下载网址:;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前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xx年5月17日至20xx年5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xx年6月7日上午9:00分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2126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55022101
20xx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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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按照《xx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x9]1号),近日拟对6个探矿权评估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情况
详见附表:xx省x6年第10批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表。
二、申报
已在xx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备案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名单见xx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关于矿业权评估机构核准备案的公告(二)》),根据本次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竞标。报名时间为x6年9月28日-9月29日16:00时止,可以传真方式申报,传真电话:0431-88539682。矿业权评估机构要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报名或报名过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
为确保评估工作质量和提交评估报告的及时性,尚未完成已经招标取得xx省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不应再申请当期矿业权评估项目招标,否则申请无效。
三、确定评估机构
本次招标确定2家评估机构入围。申报不足2家的,按实际申报家数组织竞标;申报超过2家的,9月30日10:00时,在xx省国土资源厅11楼纪检室公开抽签确定2家,届时欢迎有关评估机构观摩抽签过程。评估机构确定后,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
附: 一、参加xx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竞标申请书
二、xx省x6年第10批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表
xx省矿业权交易管理中心
二〇xx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为 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 代理报酬费用为 。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 年 __月 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 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 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其中:委托人 肆 份,受托人 贰 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但2.1条文件如内容存在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如无法确定签署时间的,以2.1条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为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津政令第3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3.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无约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约定;
(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约定;
4、受托人的义务
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号码: 9
4.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照委托人认可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招标工作。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同时下列服务由受托人组织实施:
1、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程序;
2、 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3、 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议和编写答疑纪要,完成备案及发放工作;
4、 按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 接收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
6、 组织评标会议,编写招标情况报告;
7、 刊登中标公示,填写、发放中标通知书;
(3)应尽的其他义务: 。
5、委托人的权利
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1)委托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招标过程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项目名称、工程承包方式、标段划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项目;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2) 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①招标工作的组织;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委托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3)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第(1)款至第(7)款的约定。
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无约定 。
6、受托人的权利
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执行通用条款第7.1条第(1)款至第(6)款 。
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受托人可向投标人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则不得再要求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费的,应向投标人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7、委托代理报酬
7.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毕后三十日内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报酬。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为__/元整
8.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双方无约定。
8.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双方无约定。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约定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
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招标咨询服务有误而造成委托人损失,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承担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经营的或参与经营的咨询公司或者下属咨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该咨询公司承担相关咨询业务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担,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支付代理报酬的7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且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相关代理工作,造成招标工作中断、暂停、终止,或者因受托人过错,造成本工程招标工作出现瑕疵,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3、由于受托人不当代理或无权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当予以赔偿;4、受托人因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超额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图纸押金等费用造成的投诉、违规等损失,受托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5、其他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赔偿委托人相应损失的情形。
10、争议
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1、合同份数
11.1 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其中:委托人 肆 份,受托人 贰 份。
12、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xx年驻马店市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养护施工实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养护工程主要为挖补罩面及桥面修复。
二、资金来源: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资金。
三、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合同段项目名称桩号长度(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工期 LJX1京珠高速公路驻马店市 北连接线中修工程 K0+000-K4+2844.284挖补罩面10天 STL2S206商桐线汝南境 新河大桥修复工程K221+637.70.354桥面修复90天 GGX3G106线新蔡大街慢车道及 袁庄收费站 老站区修复工程K895+177-K898+680.5 3.5035挖补罩面45天
四、资格要求: 1、 必须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拥有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有效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xx年5月29日至6月2日8:30--11:30,14:30--17:30到郑州市东明路99号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不允许分包。
招标人: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崔靖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东明路99号
联系人: 李 冉
联系电话:0371—65528296
传真:0371—65528297
篇4: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合同
篇5: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养护工程已列入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工作计划,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养护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经大悟县芳畈,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淅河、何店等乡镇,止于福银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全长84.389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设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收费站4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本路段已通车试运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实施工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为准),计30个月,日常养护(不含日常保洁)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大中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标段具体情况详见表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4月16日至20xx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层)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4 投标人应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5A层15A08房间)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证验证,具体要求详见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招投标局[20xx]26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给予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5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联系电话:027-86629900)。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应为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单独递交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身份证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装入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天鄂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广水市十里办事处盘龙岗村
邮 编:4327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7-65370574
传 真: 027-6537057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吕先生 郑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8037,8061
传 真:027-83600777
篇6: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包人xx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洪至xx县高速公路xx段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GASZ0256)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GASZ0256
2、项目名称:洪至xx县高速公路xx段机电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xx市xx县
4、建设单位:xx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
洪至xx县高速公路xx段是xx省“四纵八横”高速公路规划网中“横二”的组成路段,同时,本项目与江苏省“五纵九横五联”的“联二”(xx县至洪至阳公路)衔接,是苏皖两省新一轮高速公路网规划中至扬州公路的组成部分。本项目已列入交通运输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的项目。其建设将在至洛阳和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之间又构筑一条东西向高速公路,串联G3北京至台北、G35济南至广州、大庆至广州和北京至港澳等国家高速公路,是对国家高速公路功能的进一步补充和加强,对逐步完善xx省高速公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网的规模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项目的建设,特别是许公路通道的全线贯通,将串联沿线城市,辐射整个淮海经济区,加强苏皖豫三省的经济交流,有利于实施中部崛起战略。
6、项目概算:2970万元。
7、招标类别:工程。
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洪至xx县高速公路xx段机电工程,招标范围为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和供配电照明设施(含场区变电所)安装调试及附属工程等。
9、计划开工时间为x年3月,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项目交工验收后2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资质、财务、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下表,并要求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贿赂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投标人也可提供贿赂犯罪档案网上查询结果回执打印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x年1月25日上午9:30至x年2月12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3、资料领取(含图纸):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0元整每标段(投标人开标现场补齐每标段400元整的标书及图纸费用,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xx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市望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皖通大厦
联系人:
电话、传真: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3、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x年2月22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3楼16号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拾万元(¥4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并且还须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业绩信息截图,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且截图必须与投标人提供的网址页面一致,并在投标有效期内可以在网上查询到发布的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七、保证金账户
户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
xx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x年一月二十五日
篇7: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1、(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工程建设地点);
2.3计划开工日期为(开工年)年(开工月)月(开工日)日,计划竣工日期为(竣工年)年(竣工月)月(竣工日)日,工期(工期)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获取开始年) 年 (获取开始月) 月 (获取开始日) 日至 (获取结束年) 年 (获取结束月) 月 (获取结束日) 日,每天上午 (获取上午开始时) 时 (获取上午开始分) 分至 (获取上午结束时) 时 (获取上午结束分) 分,下午 (获取下午开始时) 时 (获取下午开始分) 分至 (获取下午结束时) 时 (获取下午结束分)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币种,金额,单位)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币种,金额,单位)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___%或(币种,金额,单位)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年) 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月) 月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分) 分,提交到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办公地址:(招标人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招标人邮编) 联系电话:(招标人电话)
传 真:(招标人传真) 联系人:(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代理邮编) 联系电话:(代理电话)
传真: (代理传真) 联系人:(代理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篇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力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力:。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力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力: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委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分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9: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名):
代理(全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就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1、招标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
3.施工现场:
4.投标范围:
5.投标规模:
6.投标方法:
7.指定联系人(姓名):
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
二.代理概述
1.机构名称:
2.资质等级:
3.证书没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拟议的全职工作人员:
(1)名称: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
起草招标公告
口头发电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
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销售
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的编制
组织投标人参观现场,回答问题,起草答疑纪要
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会议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写投标报告
开标备案程序及相关事项公示程序
口头契约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薪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格,按投标金额计算结算价格,累进计算,浮动利率为______%。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招标规模计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底价(或招标控制价)准备费:根据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格,根据底价(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格。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按合同价格的____%提前支付,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_____天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额一次性支付。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内提前支付,余款应在乙方提交成果报告的同时付清。
(3)基价(或招标控制价)的准备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内提前支付,余额应在基价(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内按基价(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额一次性支付。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权利:
(1)根据合同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结果:
(2)向代理人询问合同项目招标工作的进展及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核合同项目代理人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人;
(六)依法选择中标人;
(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代理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正常投标过程,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客户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项目审批程序或相关信息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完成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所有信息和图纸。
如果要求披露,应详细披露代理人。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所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根据需要与第三方协调;
(5)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货币和时间支付代理人报酬;
(六)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请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该请求;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人报酬;
(2)代理人有权对招标过程中委托人应作出的决定提出建议;
(3)当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充分或不清楚时,客户有权提供补充信息或给予明确答复;
(四)拒绝客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客户说明;
(5)有权参加业主组织的所有涉及招标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6)客户有权使用或复制为本合同项目准备的所有文件。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足够多有经验的招标代理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为客户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完成招标工作;
(4)向业主宣传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法的招标程序,以获得业主的支持和配合;
(5)负责投标工作中相关数据的计算以及技术经济数据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6)开标、评标结束后,在天内向业主提交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招标咨询业务;
(8)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披露与合同项目有关的任何投标资料和信息。
(十)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八、协议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投标文件的解释应由代理人进行。
2.对招标过程的投诉或者异议,应当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
如需变更约定事项,双方应在变更前协商达成一致。
4.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的违约金。
如果代理人违反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代理人还应将收取的全部代理费退还给客户。
如果客户违反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代理人支付全部代理费(根据正常完成的工作计算)。
5.代理人违反法律法规,超出代理范围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协议,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其他的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应完成,中标通知书在付款签发和结算后失效。
补充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在一年的___天
代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在一年的___天
篇10: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物业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40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xx年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xx]1349号)要求,现就我市煤、铁、铝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煤、铁、铝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根据矿区、矿段分布情况,具体划分为5个标的:
1、宝鼎煤矿区(包含大宝鼎、花山、太平、小宝鼎、东风、格里坪等,按井田划分)
2、红格铁矿区(包含红格北矿区、铜山、马松林、路枯等矿段)
3、攀枝花铁矿区(包含朱家包包、兰家火山、尖包包、倒马坎、公山、纳拉箐等矿段)
4、米易白马铁矿区(包含芨芨坪、田家村、青杠坪、马槟榔、夏家坪等矿段)
5、安宁铁矿区及其它(包含潘家田矿段、中干沟矿段、中梁子矿段、湾子田矿段、二滩金龙铝土矿等)。
二、招标人: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三、招标内容:
以矿区(井田、矿段)为核查单元,在全面收集矿区资料的基础上,适当补充现场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技术要求和计算机程序,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系统总结各矿区的各项地质成果,编制矿区核查报告,建立各矿区(井田、矿段)数据库,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搭建技术支撑平台。
四、投标控制价格:
标的1:110万元;标的2:65万元;标的3:80万元;标的4:75万元;标的5:71万元。
五、工作时间
各承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月完成各矿区核查报告,并向厅储量评审中心和厅信息中心提交成果(纸质报告和电子资料)。
六、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地址: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20xx年12月17日上午8:30—下午6:00。
地址: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郎小平 电话:0812-3365985
八、本次招标将于20xx年12月18日上午在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公开开标。
九、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派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不接受早于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直接向招标人咨询
如果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作出商务投标书,密封后于20xx年12月17日交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12-3365985,联系人:郎小平),我局将组织专家从工作安排计划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在攀枝花市从事地质工作及类似工作业绩、主要技术人员及设备的配置情况、工作经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业务咨询: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联系电话:0812-3364129,联系人:罗德均)。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二x年十二月七日
篇12: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采购人名称: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xx市xx新区横一路、纵一路交叉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因工作需要,第一中学需建设校园录音棚。主要包括录音室的录音设备、控制室的音响系统,以及录音室、控制室的装修。
项目实施地点:第一中学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含)以上,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施工能力和设备维护修理能力(设备集成由供应商负责);5、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6、企业简介。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x年9月12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第一中学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x年9月20日9时20分
开标时间:x年9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第一中学会议室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李老师
2、项目商务部分:x周老师
第一中学
x年9月8日
篇13: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受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疼痛科彩超诊断仪采购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0675-170JOC010111号
2、项目内容:高档全身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采购与安装
3、交货 期: 30 日历日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拟投标产品;
2、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提供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12301/)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三、公告发布时间:20xx年2 月10 日—20xx年2 月20 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同公告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投标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5、投标申请人需登录江苏海企招标业务管理系统免费注册,经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xx年3 月1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xx年3 月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
4、未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捌仟 元
账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账号:11110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至代理公司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七、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八、联系事项:
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16-85806002
九、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0516-83999711/85699499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江苏海企招标业务管理系统/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2 月10 日
篇1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 代理报酬费用为 。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15: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xx市水文总站(以下简称“委托招标人”)的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xx市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xx市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
4、预算金额:390.59万元
5、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xx市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投资金额为390.59万元。
6、招标内容及时间要求:
为新建的217眼监测井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压力式水位(水温)计(含传感器及遥测终端机RTU);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139号)执行,并遵照《地下水监测数据通信报文规定》(地下水[]133号)相关标准的规定)。具体包括:监测站一体化压力式水位(水温)计(含传感器及遥测终端机RTU)217套的采购与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3.4条估算工作量。
计划工期:16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x年6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x年11月30日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形式检测证书及相关手续。
(3)拟投标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且产品生产许可证标明的厂商名称或其生产设备的分公司(或所属公司,或子公司)的名称(须提供与投标人隶属关系的证明)及型号规格必须与检测合格的仪器一致。检测合格仪器见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于x年5月29日和x年3月10日发布的两期合格产品目录。投标产品压力式水位计地下水埋深变幅测量范围须在0-30米及以上。
(4)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给委托招标人不低于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总套数10%的整套同款产品作为备品备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承担设备通讯费至整体工程验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但不得少于整体工程验收后12个月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领取招标文件时间:x年5月19日至x年5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xx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的企业信息,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x年6月8日9:30(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xx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xx市政府采购网》、《xx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委托招标人名称:xx市水文总站
地址:xx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1号附属楼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白x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帐号:
篇16: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xx年夏季绿化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1371-1641GDGH114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xx年6月8日至20xx年6月1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1371-1641GDGH1144
2.采购项目名称:20xx年夏季绿化项目监理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006(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20xx年夏季绿化项目监理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7.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xx〕275号文”相关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20xx或20xx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③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20xx年3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④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20xx年3月~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⑤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 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⑨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⑩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投标人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打印出来并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第(1)条款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4)如需邮购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先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8.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xx年6月8日起至20xx年6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11.开标评标时间:20xx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广州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37678249
传真:020-3762522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邮编:510075
公司网址:
E-mail:gdgh_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永福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00 1490 9070 5300 2754(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7日
篇17: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夏津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夏津县南城镇光伏扶贫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现将本项目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夏津县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镇长
联系方式:0534-35991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4-22603
三、项目名称:夏津县南城镇光伏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SDJL-ZBB-160720
四、招标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五、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者,请于20xx年8月19日至20xx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到夏津县市民中心一楼133号窗口购买,不接受网络和电话报名,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5)投标人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厂家授权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xx年9月9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报价时间相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监督单位:夏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32178
篇18: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编号:RSH-光伏-161003128
1.2 项目名称:新建昔阳30MW光伏发电项目
1.3 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
1.4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总容量为30MWp,本期一次建成30MWp,项目位于山西省昔阳县内。根据当地光能资源以及业主的初步开发规划,本期建设光伏电站容量30MWp,以二回35kV电缆线路送出。
1.5 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工程场地平整、设备的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监控安保系统、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场区围栏、围墙及大门、水保工程、环保工程、垃圾清运出现场,所有建筑物水电源接引、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接入系统工程(含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调试等)、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消防和防雷工程验收;电站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售后服务等。
1.6 工期要求:12月20日前完工。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建设;
3.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予以发售标书。
4.2 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图纸),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0月19日(节假日顺延)
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张涛
电话:
邮箱:
篇19: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 项目编号: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
3、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水电费自理,遵守学校管理制 度)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5、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开工单时间为准。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 款约定的开工日期日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可 推迟开工日期,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指派 __________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_ ,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 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 ________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材料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即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8)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自理。
(9)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被其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校园道路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
(10)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1)施工期间的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应该按规定到XX省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三、合同工期:工期 _________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金额为 ¥ ________ (人民币 _______元整),其中暂列金¥ 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 元整)。
2、当工程量清单中明确已有的内容,但乙方响应文件商务标中没有的项目,视同乙方让利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施工。
3、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含文明施工费),乙方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或甲方要求提交本工程“月进度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及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甲方财务部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当工程完工时,甲方审核工程量后,工程款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30天内,付至审定的总价款的100%(扣除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预付款)。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六、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质量标准为合格。
2、乙方在施工前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否则不作结算依据。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应注意对各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乙方和受损方友好协商。
七、施工及现场管理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乙方所有管理或施工人员均与乙方发生聘用或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人事、聘用或劳动关系。乙方所有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工伤事故等矛盾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八、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采购材料的约定:供应商应按照《报价主要施工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表填写并附上主要施工材料的相关资料。
3、乙方须按甲方“招标控制价”中主材价格采购相应品牌和规格的主要材料,采购的主要材料须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九、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
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因甲方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确定变更价款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信息价格缺价的,以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为准)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十、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验收时间,由甲方、乙方共同参加,验收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甲方批准竣工报告后7天内提交齐全有效的结算文件报甲方审查,并经结算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价款。
十一、工程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________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2、保修范围是指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使用及寿命缺陷。
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且每次乙方需另支付维修总费用的20%作为甲方管理费。
4、乙方负责维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乙方在负责维修时,应本着工完场清的原则,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与违约责任:
1、违约
(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主体工程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投标文件没有承诺每天违约金的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有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按同期人民银行利息收取垫付款项损失。
(2)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因工程质量造成用户、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如由甲方代为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优先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3)逾期付款:如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须每天按逾期款项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争议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保险
乙方为一切进入本合同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办理社会责任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没有购买相关保险,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四、履约担保
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3%,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一次性或均衡性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的,则甲方只负责向乙方退还扣除乙方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赔偿后的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相关赔偿的,甲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或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十五、其他条款
乙方必须确保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相关资质,且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转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合同文件组成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包括(按优先解释顺序):
l、本合同书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或响应文件(含磋商答疑)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协议履行中,甲方和乙方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
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行号: 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 日
篇20: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一、所属行业:市政二、项目业主: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四、投资概算:187621万元五、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五条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澄海路(西环路~普宁路)长1900米,宽6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为城市主干道;鮀中路(横一路~澄海路)长1550米,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为城市次干道;后兰路(纵一路~鮀东路)长1100米,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举登路(纵一路~鮀东路)长980米,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举登纵路(举登路~澄海路)长400米,宽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支路。同时,还包括澄海路桥一号桥、二号桥、三号桥以及举登路桥一号桥、后兰路桥一号桥等五座桥梁建设。
六、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xx年11月16日至 20xx 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广海大厦703之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发布公告时间:20xx年11月15日开标时间:20xx年12月5日 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