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目的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丰富社会经验,掌握信息管理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公司简介
XX年1月份我十分有幸的来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去之前,我对它不是很了解,随着后来在平安的工作慢慢了解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xx年6詒我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营业部。分担营业部的外勤工作。第二阶段是在培训部。当时平安公司正在进行1月增员的活动,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需要做大量的资料整理工作。
平安见闻一:
每天8点30分的早会。
每天早上八点半是平安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的喇叭里就会响起动感十足的音乐。这时候所有员工都要开始接受严格的考勤。平安的早会内容和各个外勤人员息息相关,所以对外勤人员的早会出席率有着极高的要求,也和各外勤人员的工资挂钩。
8点25分,外勤所有业务员和本部的内勤们在营业部的排队站好,本营业部经理站在队列前面。然后广播里宣布早会开始,每日的早会是由各个部门的职员轮流主持。
早会的第一项是齐唱公司司歌《平安颂》,这首歌是郭锋专门为平安公司而做。歌词如下:
四海之内,心手相牵,选择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诚实、信任、进取、成就,我们的信念永远不变;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追求卓越,全心奉献,回馈社会是我们的诺言;
和平、友爱、幸福、欢乐,人类走向灿烂的明天;
让每一个早晨与平安相见,人生拥有温馨的家园;
让每一颗心灵与平安相连,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
生命书写辉煌的诗篇。平安!平安!平安!
(每次回来跟朋友说到平安每天早晨都会唱司歌,他们都会说是学松下幸之助的。)
然后是大家齐颂公司训导,开始几句话是这样的,“思想品行,光明磊落;组织纪律,令行禁止;工作态度,严谨求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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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系受害人之(写明与受害人的关系)。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处理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年月日在厂区内(或其他起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供养亲属情况:_________________
父亲: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母亲: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妻子: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子女: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子女: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元;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元;
四、其他费用。在上述款项基础上,甲方自愿另行补偿乙方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元元。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五、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2:特种车辆保险合同[页5]_合同范本
第九章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特种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lo%;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 nx10%,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特种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第十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六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 在投保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分别投保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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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量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证照名称: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篇4:自愿协议书
暑期将至,近两个月漫长的时段,如何加强假期里对学生的管理,成了家长面临的一个难题,广大家长强烈要求将学生收回班级集中学习,为了妥善处理此事,请学生及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集中学习说明:
1、本次暑期集中学习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班级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
2、集中学习将于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分两个时段共四周时间进行,_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月______日举行测试。
3、集中学习期间,学生星期日晚到校,星期五下午回家,周内以平时作息时间为准,学生照常上早晚自习。
4、班级伙食团正常营业,学生可到班级伙食团就餐。
5、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时家长必须亲自到校为学生请假,所耽误的课时任务班级将不再单独补习。
6、学习期间。每天有科任教师按课表授课,班主任每天到班管理,班级做到对每一位学生负责。
7、班主任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以开除集中学习班,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三次者通知家长,双方进行教育。
8、周末两天时间请家长认真监管,禁止学生邀约到处玩耍,甚至进城上网。
9、本次集中学习突出三种精神:“学生乐学,家长苦供,教师勤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你的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搭建成功的`平台。
二、安全要求1、本次集中学习班级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学生周内在校学习期间,班级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但若因学生不听从管理,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班级概不负责任。
3、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事故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早上_________上课,_________放学;中午__________上课,_________放学;晚上_________上课,_________放学,班级对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5、周五下_________放学,周日_________上课,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若因晚归或早到造成的事故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严禁学生骑自行车和摩托车上学,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家长对学生周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不能让孩子到处玩耍、窜门等,进城由家长陪同,更不能因酷热难耐让孩子下河洗澡。
以上条款需学生、家长认可后签字生效。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级班委会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篇5:保险合同团体人寿_合同范本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1.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_____联系人_____发工资日_____ ┃
┃ 单位地址:_____电话_____ 厂休日______ ┃
┠────┬────────────────────────┐ ┃
┃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 人参加保险 │ ┃
┠────┼────────────────────────┤ ┃
┃保险金额│每人投保 份,满期时保险金额 元。 │ ┃
┠────┼────────────────────────┤投保单位┃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 元。 │ 盖章 ┃
┠────┼────────────────────────┤ ┃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 ┃
┃┌────────────────────┐ ┃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 ┃
┃└────────────────────┘ ┃
┠───────────────┬────────────── ┃
┃ 保险单号码: 单位代号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经办人: ┃
┃ 主管: 复核: 签单:│ ┃
┗━━━━━━━━━━━━━━━┷━━━━━━━━━━━━━━━━━━┛
2.团体人寿保险单
贰拾年期
-----★-----
┏━━━━━━┯━━━━━━━━━━━━━━━┯━━━━┯━━━━━━┓
┃投保单位名称│ │单位代号│ ┃
┠────┬─┴───────────────┴────┴──────┨
┃地 址│ ┃
┠────┼─────────────────────────────┨
┃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 人。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 ┃
┃ │ │ ┃
┃ │ └详见后附清单 ┃
┠────┼─────────────────────────────┨
┃保险金额│每人投保 份,满期时每人保险金 元。 ┃
┠────┼─────────────────────────────┨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 元。 ┃
┠────┼─────────────────────────────┨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根据《团体人寿保险办法》规定,投保单位所开列的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即被保险人),经审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本保险单,其承保责任范围,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今后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本公司仅按变动清单调正后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_____保险公司
主管:_____ 复核:_____ 签单员: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事宜所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当事人在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附合同格式如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合同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
编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 联系人: 银行帐号: ┃
┠──────────────────────────────────┨
┃投保单位地址: 电话 ┃
┠──────────────────────────────────┨
┃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 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
┠──────────────────────────────────┨
┃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 元(实得工资总额$ ×30%= $)┃
┠───┬────────────────────┬─────────┨
┃ 合同 │中方: │ ┃
┃ ├────────────────────┤ (投保单位盖章) ┃
┃ 单位 │外方: │ ┃
┠───┴────────────────────┤ ┃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 │ ┃
┃ │ ┃
┃ 至 年 月 日计 年期 │ 主管: ┃
┠────────────────────────┤投保日期: ┃
┃投保单位性质:合资、合作、外资、其他(以√表示)│ 年 月 日┃
┠────────────────────────┴─────────┨
┃┌────────────────────────────────┐┃
┃│保险凭证号码: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
┃├────────────────────────────────┤┃
┃│主管: 复核: 经办: 签单: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 1.本投保单位由投保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
┃说│“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 ┃
┃ │ 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
┃明│效。 ┃
┃ │ 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
┗━┷━━━━━━━━━━━━━━━━━━━━━━━━━━━━━━━━┛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编号: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
交费标准:实得工资总额的_____%,投保时职工人数:_____人
起保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_____ 经(副)理:_____
主 管:_____
复 核:_____
经 办:_____
签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
┃批注事项: ┃
┃ ┃
┗━━━━━━━━━━━━━━━━━━━━━━━━━━━━━━━━━━┛
篇6:特种车辆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特种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五)保险特种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八)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矿山专用车:12.50%的年折旧率;其他特种车:10.00%的年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共6页,当前第2页123456
篇7:购买合同样式十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名称:
地址:
电话: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而签定,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向乙方订购甲方所需厨房设备: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合同有关具体条款如下:
一、设备明细表:品名、产地、型号、规格、数量、要求以设备清单为准。设备清单为附件一。
二、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到货日期:乙方收到甲方购设备订金后,由甲方确定到货时间,于月日将全部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
1、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作为订金。元整)(以下简称乙方)
2、到货后,付余款%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3、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额%即:
五、运输及仓储:
乙方负责运输。
六、安装调试: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图纸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全部现场安装所需的必备条件,如因甲方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提供必备条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完工日期顺延。乙方保证为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及产品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及煤气公司通气要求。
七、验收要求:
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三日内,对乙方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验收,就验收结果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八、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对所提供设备质量保修,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配件,如因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零件工本费。
九、技术培训: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并就厨房设备一般性故障判断及操作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人民币大写:元整)
十、甲乙双方若发生经济纠纷,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若协商不成,应由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附件:附件一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合同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篇8: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 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 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合同书
耕牛保险保险单
耕牛保险保险单
本公司依照耕牛保险试行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________的下列耕牛: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耕牛种类
畜龄
畜性
毛色
特征
保险金额
保险费
备注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保险费率:%
保险期限: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保险公司签章:
签单:复核: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收到保单后请核对,如有不符,应即办理更正。
耕牛保险保险单
耕牛保险保险单
篇10: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1:养老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xx年交、20年交、3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以下二种方式之一给付养老金:
1.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一次性给付养老金。
2.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6.8%(男性)或14.8%(女性)给付养老金直 至身故。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不足xx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xx年止。
以上养老金的领取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返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即行终止。
三、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养老金领取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被保险人于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本公司不再负身故保险责任,仅返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
四、若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付保险费期间内,从其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篇12:2024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企业车辆保险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及所属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由乙方承保,与乙方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在承保期间内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2、甲方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30万或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或以上)、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进口车按进口玻璃)、不计免赔险。其他险种如划痕、涉水损失险等,可由企业自选。
3、员工私家车可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投保险种由车主自主选择。
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本协议附件,以保证合作协议的执行。
二、合作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内,企业所有车辆(团车)保险到期须在乙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合作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
三、服务承诺
1、安全培训:乙方承诺对甲方企业员工做车辆安全知识、汽车保养、保险报案理赔知识的培训,要求每季度培训一次,具体由甲方安排,时间确定后需提前三天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于乙方对培训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
2、赠送险种:企业团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乙方赠送自燃险,乙方的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员工私家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
3、保险理赔服务:
3.1、理赔时效:甲方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_______________元以下案件,一个工作日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的案件,七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人伤案件在治疗结束,资料齐全有效、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
3.2、专项服务:需要向第三者车辆及对方保险公司递交理赔资料或者协谈的,乙方服务专员配合协助处理。
3.3、正常案件执行上述3.1、3.2服务承诺内容。
3.4、非正常案件,指责任方无保险、保险保障不足或者偿付能力不足,但造成甲方企业车辆损失的,甲方应将索赔权益转让给乙方,并配合提供有关信息,由乙方先行赔偿之后实行代位追偿,乙方必须接受不得推卸。
3.5、乙方车辆损失险中包含雪灾、冰陷造成的车辆损失,车辆局部损坏或全损均赔偿。
3.6、全国范围内县级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内非道路交通事故,乙方救援,超过XX公里的救援费用由甲方承担。
4、保险费的结算:
4.1、乙方保证每个车辆保险期间的无缝对接,保费与甲方月结月清。
5、甲方员工私家车辆享受以上服务承诺。
四、车辆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备注:行车证车主为企业的属性为团车,行车证车主为个人的属性为私家车
4.1、企业团车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的*折计算投保
4.2、私家车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的*折计算投保
4.3、企业团车保险费用整单折扣在标准保费基础上优惠*______%。
4.4、员工私家车可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乙方的电话车险业务私家车商业险较传统销售渠道可再多省*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在乙方违反协议内容约定时,如甲方要求解除合作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______元。
3、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应及时处理好甲方理赔事宜后,合作协议继续履行。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附件:甲方车辆清单、行车证复印件、甲方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
篇13:土地购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土地卖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土地买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的______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实际方位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
1, 永久使用权,无年期限制;
2,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3,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4,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1、该土地转让费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2、其余款项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
3、如果在乙方施工的使用土地或在建设过程中,因土地纠纷或政府有关部门对建房干扰,甲方应该出面调解,确实无法继续建设的,甲方应在3天内将所有的土地转让费用全部退回给乙方,为其所已购的建筑材料及人工施工费用全部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该合同违约责任除有约定以外,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该合同如有不足之处需补协议,补签约条款与本合同有效律,本合同属无限期(永久展生)有效合同.
第七条、土地平面图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及所有签属本合同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一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篇14:2024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型号
生产厂商产地
发动机号合格证号
车架号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配置(标准配置/
选用配置)
数量车身颜色首选:次选:
单价(人民币)内饰颜色首选: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备注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证照名称: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月日时,甲、乙双方在对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的约定(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1)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灯光电动天线
内饰反光镜cd
转向轮胎及备胎收放机
制动雨刮器点烟器
手刹发动机钥匙及遥控器
离合器空调千斤顶
排挡门窗随车工具
仪表盘电动天窗警示牌
4、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年月日时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元,大写。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元,大写。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元。
3、代办保险:(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元。(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元。(5)车辆损失险,费用:元。(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元。(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元,车船税元,购置税元,注册费:元,其他元,合计约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费用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年月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篇15:手房购买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
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
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
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
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
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县社会保险局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各项条例,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和完善内控制度为重点,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全部超额完成各级各部门下达的22项任务指标。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为**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人,占全年任务的105.7%;扩面新增任务为1800人,实际完成3076人,占全年任务的171%;征收企业养老保险金任务为9668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1%;年度支出总额任务为*万元,实际发放15697.1万元,占任务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控制指标。
事业养老保险征收任务为6100万元,截止**月底,实际完成9179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0%。发放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万元。
2、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任务为19805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19874人,占全年任务的100.3%;扩面净增任务为2400人,实际完成2882人,占全年任务的103%;征收基金任务为425万元,实际完成67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59%;支付工伤保险费902.67万元。
事业工伤保险参保任务为*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9525人,占全年任务的100.3%;扩面新增任务为100人,实际完成575人,占全年任务的575%;征收基金任务为100.1万元,实际完成168.7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69%;支付工伤保险费121.6万元。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截止到12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87969人,征收养老金1643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4838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089.6万元。
4、稽核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稽核任务为4070人,截止**月底,实际完成4351人,占全年任务的107%。企业工伤保险稽核任务为3668人,实际完成3765人,占全年任务的103%。事业养老保险稽核任务为4623人,实际完成4715人,占任务的102%。事业工伤保险稽核任务为4623人,实际完成4715人,占任务的102%。
5、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
截止**月底,新增企业退休人员1075人,全部办理了移交社区手续,接收退休人员档案1075份,已全部装订完毕。全县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共接收企业离退休人员7500人,其中市本级离退休人员888人。居住在石家庄其他23个县市区的300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也已纳入当地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9月底前分两次对本辖区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上半年应认证7192人,实际参加认证7177人,未认证15人;下半年应认证7500人,实际参加认证7479人,未认证21人,对未认证人员已做出了暂停发养老金的处理。10月*日至10月31日,对全县*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养老金资的格认证,认证率达100%。我局于10月9日至10月25日,对年满68周岁至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免费体检,参加此次体检的共733人。
6、档案工作
根据人社部要求,今年年底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要达到国家人社部档案验收标准。为了实现其目标,我局严格执行“谁主办,谁立卷”的原则。综合档案室及业务科室,认真学习《**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市城镇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材料立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明细》,由局长带队档案室组织养老科、工伤科、财务科科长及档案管理人员共计十余人对市局档案管理进行参观学习并对业务档案的整理达标升级进行安排部署,使我县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截止12月底,共整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档案111卷,工伤保险档案815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4908卷。12月18日,全省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组到我县检查业务档案工作,检查组对我县业务档案工作给予专职人员编制到位、档案库房装备标准化、档案制度流程规范化的高度评价。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深入贯彻学习xx大精神。
xx大期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xx大会议盛况,十一月九日召开了学习xx大精神动员会。刘霄峰局长提出,要把贯彻学习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大精神的重要思想上来。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与社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创新思想,开创社保工作新局面。
2、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我局注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准则》,时刻警醒和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各个科室。一是加强学习用反腐倡廉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认识,增强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以身作则,坚决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监督。针对我局类似准金融机构的特点,教育职工自觉按程序办事,严格内控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零差错、零失误。在基金支付和资金使用上严格审批,层层把关,建立审核、稽核机制,对于大额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并严格按财务纪律办事。
2、掌握社会保险政策,依法经办。
社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社保法》的出台为社会保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我局坚持利用每星期五下午的学习时间,将社保法的法律知识与社会保险政策结合起来讲解,认真学习政策,准确把握和掌握政策,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规范业务经办行为,使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得到很大提高,依法经办各项社保业务。一是办理依据合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办;二是办理程序合法,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三是建立制度措施,按照初审、复审、批准上报等约束制度办事,以保证准确、规范,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3、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合并实施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后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今年是国家确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三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解民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我局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参保对象、养老金待遇组成和领取条件,准确把握缴费方式和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问题;强化措施,全力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发动和个人参保缴费的工作。12月12日,城乡居民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验收工作小组到我县检查工作,深入了解了我县城乡居民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李清海副书记指出正定县的新农保工作在全省都名列前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也做的很好,我们对正定的工作是放心的、安心的、有信心的。
4、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由于我省尚未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省人社厅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和被征地农民强烈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我局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场改扩建项目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请示〉的复函》和《机场改扩建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会议纪要》精神,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探索性地制定了具体参保办法,规范了参保条件、筹资规模、筹资方式、待遇标准、待遇调整以及新、老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基金转移接续等业务,为顺利完成试点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截止目前,已为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保的2394人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其中: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1526人,自愿参加新农保的868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4502.1万元,其中:政府负担 2413.6万元,个人负担2088.5万元;为达到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523人办理了领取待遇手续并补发了自**年1月起的养老金86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省人社厅、财政厅到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调研,我县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全省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操作模式提供了借鉴。
5、积极落实各项社保政策,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份,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我局经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高效完成全县调待工作。增加后的养老金已经于4月15日通过银行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待工作涉及我县6412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增资181.2元,补发养老金**万元。这是自2019年以来,连续八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
6、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审计工作。
今年2月份,我局迎接了国家审计署对社保基金的专项审计工作。局领导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迎审工作小组,并要求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迎审工作,自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站在事关社保体质机制走向、社保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看待这次审计。我局全力配合这次审计工作,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种所需的资料、数据,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没有推诿、隐瞒现象,确保了审计工作在我局的顺利开展,得到了审计署工作人员的高度赞扬。同时此次审计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提高的平台,通过审计署特派工作组专业人员高水平的审计督导,我局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和提高。
7、“金保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覆盖。
“金保工程”是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覆盖全国的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今年2月份,我局率先实现了“金保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信息化管理水平及业务经办能力有了一个新的提升。我局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省社保系统的前列。
8、信息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明确信息通讯员,及时向各级领导通报工作动态及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在宣传时效上,及时地将月度、季度和年度完成的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让各级领导随时随地了解掌握活动进度和成效。在宣传内容上,关系民生问题、关系单位长远发展的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分重点、分批次、分类别进行了报道。
9、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我局始终把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放在首位,财务人员坚持正确履行职责,行使会计权限,严守职业道德,及时报送各项财务和统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准确无误。无论月报还是季报,都能做到认真填写,及时上报,为领导及上级各部门的决策奠定基础。同时积极做好新农保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全部进行了建账、记账及利息的结算工作,并通过了省局组织的全省个人帐户检查,省、市社保局给予的高度评价。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1、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提高养老保险费征缴率、清欠率。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社会化发放率100%。
2、继续开展养老、工伤扩面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3、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各类企业的参保工作。
4、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日常工作中掌握的重要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继续宣传贯彻《社保法》,增强各参保单位及个人的参保意识,营造参保缴费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养老保险工作的良好局面。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健全制度,改善服务,全面提升经办机构服务水平。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和压力,全面贯彻落实社保各项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县又快又好发展,建设幸福正定作出更大贡献。
篇17:社会保险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_半年工作总结_网
上半年,我县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省、市、县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初制定的一二五工作目标(一个确保、两个重点、五个建立即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抓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扩面工作这两个重点;建立社会保险业务运行、资金支撑、信息服务、监督检查和内部管理等五大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保扩面情况:
1、养老保险:1-5月份,全县企业新增参保人员650人,其中首次参保523人;减少196人,其中退休88人;外地转入6人。净增454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0.8%,到5月底,全县企业共参保人数12875人,其中在职10343人,离退休2532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67人,其中首次参保12人;减少64人,其中退休33人。到5月底,共参保人员8541人,其中在职6917人,离退休1624人。
2、医疗保险:1-5月份,全县新参保人数28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40%,到5月底全县共参加医疗保险人员14448人,其中在职参保11112人,退休人员参保3336人。
3、工伤保险:至5月底全县工伤参保人数9572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1-5月份):
1、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2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61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770万元的58.5%;支出基金121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122万元),当年结余410万元,累计结余2200万元。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0.43个月。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121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21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3016万元的40.4%;支出基金126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218万元),当年结余-42万元,累计结余1029万元。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共发生利息收入0万元,支出1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0万元,退保金12万元),当年结余-12万元,累计结余28万元。
3、后备基金(地方养老保险金)
发生利息收入0万元,支出7万元,当年结余-7万元,累计结余1206万元。
4、基本医疗保险
共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51万元(其中统筹保险费收入356万元),支出基金52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39万元),当年结余2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17万元,个人帐户结余-95万元(主要支付XX年度的医疗费用)),累计结余230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113万元),个人帐户结余187万元。
5、工伤保险
共收取工伤保险费20万元,支出基金1万元,当年结余19万元,累计结余161万元。
6、特殊人员医疗保险
该险种包括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副县以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特殊照顾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伤残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等。
1-5月份共收取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基金100万元,支出基金56万元,当年结余44万元,累计结余71万元。
7、大病救助医疗保险
共收取大病救助医疗保险19万元,支出基金29万元,当年结余-10万元,累计结余220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
共收取公务员医疗补助86万元,支出基金90万元,当年结余-4万元,累计结余68万元。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共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282万元,支出97万元,当年结余185万元,累计结余477万元。
到目前为止,总累计结余资金7760万元。
二、主要采取工作措施:
(一)、加大确保力度,巩固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
全面推进养老保险费全收全支,是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XX年在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规范发放上来。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数据库资料,规范业务流程,规范稽核办法,规范发放职责。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化发放基础,上半年,全县继续巩固社保机构直接发放、银行代发和邮寄等多种社会化发放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上半年还及时落实增资政策,按照泰人劳社〔〕2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精心准备,认真细致做好这次增资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专职人员加班加点,多方筹措资金,及时为离退休人员办理正常增资,仅一个星期时间,己为全县4640名符合条件增资的离退休人员人平月增资50元,增资额达28万多元,做到了不漏一人、不错一分,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标、增资工作按时发放到位,保证了国家政策落实到每个离退休职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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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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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篇20: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页5]_合同范本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保险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当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 被保险人义务
(一) 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按基本险条款第十五条第(一)项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并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但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 5%的免赔率; 缺少车钥匙的增加5%的免赔率;
2.符合本条款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盔抢险保险金额;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车上责任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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