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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引进项目的技术引进费包括多选题(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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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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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负责建筑项目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制度和流程有效执行,项目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2. 准确理解项目要求,参与项目初期的研究、方案选择、技术论证,主持设计过程中结构专业的方案优化;

3. 负责工程各阶段设计、施工任务书的编制;

4.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消防和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实施监控;

5. 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设计、进度、安全方面文明施工,确保科学合理;

6. 负责组织施工过程的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手续;

7. 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控制预算,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

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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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售后技术支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技术,全文共 4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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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人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地址:

法定人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根据许可合同许可甲方使用指定的软件(以下简称“许可软件” ),双方就该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1. 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

1.1 甲方向乙方支付了相应的服务费以后,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乙方提供的该等维护服务为标准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外,本合同所称维护服务仅指标准维护服务。

1.2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附加维护服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附件一中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乙方将根据该约定向甲方提供附加维护服务。

1.3 本合同附件一反映了本合同生效时乙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的服务政策。乙方将在其允许甲方访问的技术网站上发布最新维护与技术支持政策,以便通知甲方任何服务政策的改变。所有改变将在当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合同期限届满之后才生效,在续签维护与技术支持合同之前,甲方有义务审查乙方当时有效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政策。

2.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年,从_____________日起开始计算。

2.2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有关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续签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3. 服务费

3.1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同意按年度向乙方支付当年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 )。具体服务费额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约定进行确定。

3.2 许可软件开始实施之日起第一个年度的标准维护服务费已包含在甲方支付的许可软件使用的许可费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该部分维护服务费。第一个年度期满后,甲方应于此后每一年度开始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服务费。

3.3 服务费不包括乙方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所支出的差旅费和食宿费,乙方在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甲方报销,但是乙方在上述款项支出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4. 服务范围

4.1 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范围包括:

4.1.1 由于系统数据库或许可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在关键处理时期内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甲方现场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许可软件处理数据。

4.1.2 许可软件发生问题而导致甲方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暂时性地)的问题。

4.1.3 许可软件发生非关键性问题,并且甲方能继续运行系统或进行操作。

4.1.4 所有有关许可软件的使用和实施的问题和要求

4.2 本合同不包括许可软件的升级服务,升级服务按北京市平谷区信息中心的统一规定执行。

4.3 除本合同或其附件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4.3.1 乙方及乙方代理人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其许可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

4.3.2 甲方未按照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及限制使用的许可软件。

4.3.3 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4.4 乙方提供的标准维护服务不包括以下情况:(如果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或另行约定由乙方就下述情况向甲方提供附加维护服务。乙方将根据该等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4.4.1 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许可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4.4.2 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4.4.3 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

4.4.4 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4.5 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乙方在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发现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是由未经乙方许可对许可软件进行修改、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造成的,乙方有权根据其自身的判断中止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对乙方已提供的服务按照乙方当时的有效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 响应时间

5.1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许可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工作小时之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6. 甲方责任

为了方便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甲方应:

6.1 确保有专人负责许可软件的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许可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6.2 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以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6.3 在许可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许可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6.4 在乙方进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员工,提供必要的设备。

6.5 在乙方服务人员维护与技术支持完成时,配合检查许可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7. 保密条款

7.1 保护。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机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过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

7.1.1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7.1.2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有保密信息。

7.1.3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有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7.2 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7.2.1 已公开的信息,或

7.2.2 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或

7.2.3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有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

7.2.4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

8.责任限制与违约责任

8.1 责任限制

8.1.1 除本合同的明确约定以外,乙方不对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做其他任何明示的或者暗示的保证或承诺。

8.1.2 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但是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1.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或无法按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条款的行为向北京北大软件工程发展公司服务管理部门投诉,公司投诉电话:010—69968007

8.2.2 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时,甲方可向乙方投诉,在接到甲方投诉后,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8.2.3 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许可软件,并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不超过甲方所支付的一年标准维护服务费。

8.3 甲方违约责任

8.3.1 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加收拖延付款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8.3.2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并按照一年的服务费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合同终止

9.1 甲方终止。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取消对许可软件或其中一模块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但应该提前 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如甲方已预付服务费,则乙方退还甲方未提供的服务的费用。

9.2 乙方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取消对许可软件或其中一模块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但应提前(6)月通知甲方。乙方应退还甲方就终止部分已支付的服务费。

9.3 合同期限届满并且双方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终止。

9.4 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许可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9.5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付款义务,乙方可以根据第9.3.2条的约定终止本合同。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10.2 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0.3 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10.4 向_____________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

11.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11.2 通知

11.2.1 本合同所要的所有通知或其他方面的通讯均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可经专人递交,或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或以合法的快递服务,或传真发到其他方的下述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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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业局项目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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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彭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1、甲方取得了(或拟取得)位于 编号为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了项目公司作为该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

2、乙方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在业内拥有较高的口碑及美誉度,对房产开发各环节享有大量社会资源,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品牌管理与维护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房地产延伸价值服务体系等,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甲方创造更高的效益。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与乙方就上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进行合作,乙方也同意有此意愿。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暂命名) 。 ,土地四至为 界址点座标见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 拍卖/招标/收购等 ,用地性质为 住宅/商业 /综合或其他 用地。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 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 主要规划建设指标: 容积率为 限高为 公共配套 。其中,预计规划住宅 建筑密度为 , 绿地率为 , , 平方米,商业配套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

6、建设内容: 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7、土地现状: 净地/待拆迁 周边大市政配套建设情况、土地平整情况 已交付/于确定期限前交付

8、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9、其他项目描述: 重大不利因素/特别规划限制条件/部分动工等情况 。

注:项目前期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对于正常开发建设及管理存在限制、障碍 等

不利因素,如对于安置房的特别要求、市政配套未到位等,予以充分披露。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管理,甲方聘请乙方以项目公司总经理的身份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开展工作,对该房产开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拿地、项目定位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营造、成本管理、营销管理、竣工交付管理、招商运营等环节的项目开发管理。

三、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1、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决策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甲方依法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承担项目投资风险。

2、 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获得协议约定的收益。

3、乙方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并组建项目管理团队,乙方及乙方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努力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

4、项目建设活动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以项目公司名义签订,由乙方及乙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四、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涵盖一般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协助甲方与各级行政部门沟通,完成拿地工作。

1.2、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

1.3、负责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把控设计成果质量。

1.4、全面管理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行、运营。

1.5、通过招投标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具体承包、供应单位。

1.6、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的洽谈、签署,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1.7、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1.9、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 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1.10、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组织、督促各承建单位及时编制 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甲方。

1.11、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交付使用工作。

1.12、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房屋维保工作。

1.13、根据甲方的需要为甲方融资需求提供帮助。

1.14、负责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全面工作。

1.15、按照甲方董事会核定和下达的经营指标,全面履行总经理职责。

五、项目委托管理的目标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工期管理目标:本项目总体建设周期暂定为 个月(以首批施工

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时间目标均为估算,以双方正式确定的框架 性开发计划与项目分期开发方案为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将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分期开发方案提交甲方确认。

3、工程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定位、产品设计阶段,形成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概算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组织施工图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工程预算成本管理目标。根据项目招投标情况,及时跟踪成本变动情况,如成本发生重大变异,应随时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4、项目房产销售周期及销售率目标:本项目分期开发、销售, 预计项目第 一期不晚于 年 月获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销售,于 年 月之前完成可销售面积85 %的销售 (甲方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 。 项目销售周期以双方正式确认的销售计划为准。 乙方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 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包括房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特别要求放缓销售节奏, 则双方协商适当决定延长销售周期。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符合项目工程所在地安全文 明工地的标准。

6、具体目标以甲方董事会核定和下达的指标为准。

七、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展项目管理前期准;2、鉴于乙方的专业管理为甲方产业增值所作的贡献,;特别说明: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并非股权,该权利无需;3、乙方组建的管理团队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标准(;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第二部分;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展项目管理前期准备工作,甲方应按年薪____万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自行确认)

2、鉴于乙方的专业管理为甲方产业增值所作的贡献,甲方同意按甲方(或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本的%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作为乙方进行项目管理的回报。(权利成立的时间及方式自行确认)

特别说明: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并非股权,该权利无需进行工商登记等备案手续,乙方也不因此成为公司股东,不承担股东责任。该收益权仅是对一定比例股权所代表的收益(包括收益、分红、及其所代表的资产)进行处置的权益。

3、乙方组建的管理团队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标准(包括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现金或实物形式的福利),由乙方参考城市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并结合行业普遍标准、项目所在地物价水平拟定,由甲方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及项目开发的相关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费、市政配套费、招标代理费、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精装修设计费、人防设计费、弱电设 计费、综合管线设计费等) 、监理费和工程造价、审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等咨询费以及营销费用等各项相关费用;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二部分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相关行政法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 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委托管理项目工程中招投标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更换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 工;

5、甲方应完成项目前期交地工作,如因项目交地问题造成施工障碍,甲方应承担甲方自身的延期损失。因政府政策或者办事原因引起的交地延期,甲方应主动说明,项目工期相应顺延;

6、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 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7、甲方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 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9、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

10、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 予书面答复;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有权减轻自己的责任。

11、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同权益,并享有下列权利:

1.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2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支付人员的基本薪酬。

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2.1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乙方开发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和项目实际情况,为项目公司建立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营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等,经甲方审批后执行,作为具体开展受托管理工作的依据;

2.2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前期报批工作;

2.3通过招投标或者其他市场化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土建、安装、监理等专业工作单位。在确定上述专业工作单位后代表甲方执行上述合同项下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付款义务除外) ;

2.4按约定范围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协调项目所有参建单位间的关系,按照乙方自有项目的工作品质控制标准,实施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等四大控制的具体工作;

2.5接收并归档保存设计方和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并在项目建成移交时统一提交给甲方;

2.6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计划、财务、工程、销售等工作情况报告,如遇方案、开发计划、成本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2.7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2.8协助和监督监理方进行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

2.9组织竣工验收;

2.10负责督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项目竣工报告;

2.11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2.12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2.13负责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综合备案之日起的 6个月内房屋整改和维保管理工作;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协调工作,但质量保修责任由相关专业工作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承担;

2.14乙方应按季度和年度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报告,并在项目正式开工、主体结顶、竣工验收等重要阶段,专项向甲方提交专题工作报告。项目管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项目开发主要工作(包括前期、规划设计、工程营造)的进度和进展情 况,以及和项目开发计划的对比分析; B.项目成本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C.项目各项费用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 D.项目当季的资金使用情况和下个季度的资金需求计划; E.项目营销执行情况; F.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G.甲方关注的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2.15在项目分期或总体达到约定的完成时间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分期或总体经营报告,就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委托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向甲方出具总结报告。

第六条 本合同未涉及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项目工期管理、项目成本管理 、 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

项目营销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项目品牌的使用管理及维护等,在乙方实施开展具体工作后逐步与甲方完善约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 经营成果及奖励 (如有可另行约定)

1、乙方作为项目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的制度、流程,在甲方的监管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做好项目经营管理工作,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争取项目效益最大化。在此前提条件下,无论出现何种经营成果,甲方均予以认可。

2、如果最终项目经营成果良好或优秀,即实际经营利润超过约定的经营利 润目标的, 则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协议变更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1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并经乙方书面告知超过10日仍未履行的;

2.2由于甲方拒绝或怠于协助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乙方管理工作发生困难的;

2.3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

3、乙方有下列原因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1乙方不配合甲方监督检查等不能正常开展管理工作的情形,经甲方负责人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2由于乙方的管理原因导致项目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建设成本显著增加的;

3.3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管理职责,经甲方书面提出意见后拒绝整改的。

4、解除合同的程序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 各方,另一方应在 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另一方未答复的,合同自动解除。 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所有内容均履行完毕或者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的,则本合同 自动终止。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陈述和保证

1.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适应的营业许可和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并且甲方保证在合同期间有效存续

1.2甲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独立的能力,并已就本合同的签 订和履行取得其股东会充分、有效的授权和许可。并且本合同不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的协议、承诺,不会引发任何利益冲突;

1.3甲方拥有本项目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会有任何政府机关或其他实体或个人启动或可能启动任何程序、主张、诉讼,并导致本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存在障碍;

1.4本合同签署时,甲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或有债务,也不存在任何 诉讼、潜在的诉讼或者任何影响其业务以及主体存在的任何政府处罚;

2、乙方陈述和保证

2.1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与本 项目开发建设受托管理相适应的营业许可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间有效存续;

2.2乙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独立的能力,并已就本合同的签 订和履行取得其股东会充分、有效的授权和许可。并且本合同不违背乙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的协议、承诺,不会引发任何利益冲突; 乙方承诺取得绿城商标的再许可使用的权利;

2.3乙方作为本项目开发建设的受托管理单位, 应按照有利于项目整体利益 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1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的,逾期在 60 日内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承担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承担万分之 二 的违约金;

1.2在管理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或者因为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截止解除合同之日止的所有费用,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1.3甲方未按时向各专业工作单位支付建设费用的,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责

任,因延期拨付工程款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各节点延迟的违约责 任;

1.4若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工期控制目标相应延长,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增加额外工作的,甲方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2.1因甲方同意的变更设计导致管理期限、工程成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2项目建设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损失部分 由乙方承担,但承担额度以乙方应收取的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为最高限额;

2.3由于乙方的原因产生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总额等与合同不符的,经乙方协助甲方向第三人索赔后获得赔偿的,可以在获得赔偿的范围内免除乙方相应的责任;

2.4如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实际工程成本与目标成本发生偏差的如何处置

2.7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管理费用超支如何处置?(选取,可能过细)

3、免责

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 乙方如仍为甲方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的,甲方仍须支付本合同附件约定的人员费用。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或者市场变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中有关工程成本、质量、工期、安全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因政策变化、政府办事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提供充分

证据后可免除违约责任;

3.4甲方同意对项目成本、质量、工期等事项进行变更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无论甲乙双方因何种原因违约的,在本合同解除前,均不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人员费用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持续与转让

1、甲乙双方均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将积极促成本合同的持续履行。同时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将维持其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甲方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且甲方应在股权结构变更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新一届股 东会关于认可本合同内容的决议文件。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 该项变更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 部或部分转让或授予他人,但乙方指定其下属的专业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职责除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过程中,本合同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 或部分转让或授予他人,但乙方指定其下属的专业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职责除外;

3、任何一方在合同项下向另一方发出的要求、指示、指令、批准、报告、 确认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当面送交或传真发至以下地址: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4、对本合同所做出的任何修订或修改,须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后 生效。生效后的修订或修改条款取代本合同原来的相应内容,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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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技术合同:技术许可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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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技术许可协议

鉴于:许可方自其成立时起即为在斜拉索结构的供应和安装领域的世界范围内的专家,且其开发了该些技术、提交了相关的专利申请并注册了各种专利。

鉴于:许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订了一份合营合同(合营合同)以便对被许可方联合进行投资。被许可方的宗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

鉴于:根据合营合同第23条规定,许可方应当与被许可方签订一份技术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许可方应当授予被许可方有关许可方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的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方面的某些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许可(合营公司业务)。

鉴于:各方同意订立本技术许可协议以便确定有关技术许可以及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的条款和条件,这些技术包括许可方所拥有及开发的专利、专利申请、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技术许可协议及其适用中,除另有定义的术语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协议或许可是指许可方和合营公司签订的本技术许可协议。

区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中国台湾)。

许可技术是指有关斜拉索和悬索结构并属于许可方的列于本协议附件一的所有专有技术、体系、方法、工艺、专利和产品。

年度净营业额是指被许可方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金额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税、营业税或其它类似销售税收。

许可方体系是指有关斜拉索和悬索结构并属于许可方的列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专有技术、体系、方法、工艺。

专利是指许可方在区域内于合同签署日取得的有关斜拉索和悬索结构的所有专利。

产品是指由合营公司利用许可方根据本协议向被许可方授予的许可技术所制造的产品和材料。

第二条 许可的范围

2.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独家、不可转让的在区域内使用许可技术的许可。

2.2 本许可仅授予给合营公司业务且包括被许可方在区域内营销、部分制造、供应和安装许可技术的权利。制造仅限于生产_________。

2.3 在本协议适用的全部期间,本协议可延伸至可能由许可方对许可技术作出的改进。

2.4 上述第2.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许可方的分许可授予权,但根据附件六由合营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制造分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条件除外。

第三条 制造

3.1 被许可方应当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制造产品。制造应由被许可方严格根据许可方的规范和公差(容限)来进行。各方同意,产品制造应由合营公司自己控制并承担责任。

3.2 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同意,被许可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修改制造计划和规范。

3.3 被许可方保证遵守许可方的所有质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许可方雇员有权在任何时候了解并检查安装情况并采取质量控制的任何行动。

3.4 被许可方应只能在区域内其场地上制造产品。除被许可方的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项目外,产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销售。产品的出口应当按照下面第7.9条的规定办理。

3.5 如果许可方需要任何分销或销售,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提供该产品的样品以便控制。如果许可方在该控制中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被许可方承诺根据许可方的规范标准在许可方通知后三十(30)天内对该缺陷或不符合之处进行补救。如果产品不符合许可方的规范或公差(容限),则不得进行分销或销售。

第四条 许可方的协助

4.1 许可方应当通过交付文件、原型和/或样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专有技术和许可方体系和专利。各方同意,文件应当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许可方应当组织翻译成中文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4.2 许可方声明,在本协议签署日,不存在可能影响本协议履行并与本协议所述专利相矛盾的专利注册。

4.3 各方承认,许可方体系已经成功地被各种预应力/斜拉索技术委员会和批准机构所认可。如果被许可方业务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则该种批准的申请应由被许可方办理并由[许可方]协助,但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4.4 对于已经注册的专利,所有在区域内为维持专利注册有效的费用应由许可方支付并由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相应的凭证后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在特许权使用费之外每年偿付给许可方。

4.5 如果许可方申请新的专利,则许可方应当通知被许可方并与其商量。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区域内使用新的专利,则所有与注册以及为维持专利注册有效的费用应由许可方支付并由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相应的凭证后每年偿付给许可方。各方理解,许可方仍然是该新专利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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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技术引进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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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引进合同范本

1.格式 技术引进合同

甲方:(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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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外技术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4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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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 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 ×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 铸件和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另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百分之).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 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国政府~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

样产品考核验证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篮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篮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 合同号  (b) 运输标记  (c) 收货人  (d) 技术资料目的地  (e) 重量(公斤)  (f) 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 双方应友好协商, 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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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项目经理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经理,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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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甲方:乙方:

一、 工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二、 工作期限:

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期限为准。

三、 工作要求:

建筑工程的工程合格率、工程优秀率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准。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四、 工作形式:

1.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依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生产管理事宜。乙方无权向建筑单位提款及改变资金去向。乙方无权代表甲方购材料。

2. 乙方的工资计算、发放:

I. 乙方实行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总造价×___%-材料款-税金-工人工资、保险-其他支出费用-其他应由乙方支付费用

II. 工资的发放时间是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结束后。

五、 风险抵押金:

乙方一律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交存甲方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如不发生违约事项,本金一次性退还本人。

六、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要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引导和规范施工队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2)甲方各部门要积极为乙方施工生产服务。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推、拖、卡、要行为乙方有权予以抵制并向总经理报告。

3) 按规定交齐平帐票据后由甲方为乙方开据发货票。 设工程监督员参加乙方项目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决策,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4) 督促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并按有关制度规定收取设备租赁费、占用资金利息等(按其他支出费用计算)。工程结束后返还甲方,损坏按价赔偿。

2.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禁止以甲方名义对外赊购材料。

材料的供应实行定点材料供应制度:

I. 乙方可以自行选择材料供应商。由甲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II. 供应合同主要内容:

A. 合同双方为公司与材料供应商。

B.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购材料。乙方所赊欠购材料属于其个人行为。

C. 工程结束时,由材料供应商出具已无债权债务证明。

2) 乙方开发票时,所交的平帐票据必须是定点材料供应商出具的发票。负责财务部有权拒开。

3) 不得拖欠工人工资、保险。如有特殊情况工人的工资、保险不能按时结清,在工程决算时乙方必须提供工人的签字声明表。(表中体现欠工人工资、保险和医疗费等金额;声明所欠的款项由乙方个人承担;工人的签字;乙方的签字。)

4) 工程决算乙方必须持有供应商的材料款结清证明、工人工资及相关保险结清证明方可办理决算手续。

5) 依法按章履行建筑、安装各项审批手续,主要人员要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单项工程技术档案并交甲方一份存档。

6) 对本项目施工队的施工生产和行政管理全方面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7)作情况。

8)务监督。

9) 对使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使用、定期保养,并按工程款项的发生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接受甲方的财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向甲方汇报工规定缴纳租金(记入其他支出费用),损坏设备按价赔偿。

10) 组织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则,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一旦出现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报。

11) 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抓好两个文明建设,避免各种违法现象的发生。

12) 对建筑单位要求变更的合同事项必须及时上报,并经甲方批准后变更的合同方可生效。

七、 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约甲方可以扣取保证金、责令乙方整顿、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八、 争议的解决

1)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2) 可直接向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九、 该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经公正生效。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二、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与建筑单位的合同由甲方保存。乙方留复印件以备查阅。

甲 方:

乙 方:

乙方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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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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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年 月 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2.“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称 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 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 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

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 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 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 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项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

(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要签约时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

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付给受让方,并按 %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税费

1. 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 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 国的仲裁机构或 国的有关法院解决。

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 国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 年 月 日在 签字。

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斯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受让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电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出让方 公司

地址: 邮码: 电话:

电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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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技术,生产,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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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______市安全监督站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种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

6.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从带家属(小孩)入住施工区。

10.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前,要将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提供给项目部,及时交纳综合保险。无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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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设备技术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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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设备技术合同范本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写 说 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的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 %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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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项目融资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融资,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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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担保合同

编号:

甲方:乙方:

深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 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 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 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 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 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 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 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 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 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 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 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 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 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 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 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 同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 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 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 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 万元(含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 10 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五、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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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技术保密合同的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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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技术保密合同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_________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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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技术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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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技术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一文:

技术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_____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

6.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本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_____。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公章):_________ 受让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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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套设备技术引进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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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_____________

中国·北京·中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________________设备(出力为__________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3。

1.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2。

1.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5。

1.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见本合同附件6。

1.5 本合同签订后20xx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二章 价格

2.1 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日元)。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 设备和材料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2 备品备件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3 设计和技术资料费及培训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

2.1.4 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件见本合同附件5。

“合同工厂”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4。

2.1.1、2.1.2、2.1.3各分项价格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以下简称“合同设备总价”)。

2.2 上述合同总价是在日本国神户、横滨和/或长崎港船上交货的FOB固定价格,同时包括适于远洋及内陆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以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位置为止的一切费用,但买卖双方各负担全部装船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此项装船费用应理解为“设备”自船边到船舱(即买方的船上吊装作业所能起吊之处至装入船舱指定位置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对重件货物装船时需租用岸上或海上重吊费用,但理货费、加固费、垫舱物料及开关舱口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卖方负担技术资料在北京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三章 支付

3.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日元电汇进行。

3.2 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日本东京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日本东京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3 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合同设备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3.3.1 合同设备总价的1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支付给卖方。

(1)日本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东京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7-0号附件)。

(3)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0%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并注明应付款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提交。在支付以上所述款项时,买方应提交给卖方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9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8-0号附件)。

3.3.2 合同设备总价的8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80%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3.3.3 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买方代表按本合同第8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4 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5 按本合同第4章和第9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不迟于15天电汇给买方。如卖方未能在15天内将该罚款交付给买方,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4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3.5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款见本合同附件5。

第四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4.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0个月内将本“合同工厂”除地基用的地脚螺栓和基础框架外的“设备”分6批交付完毕。在事先得到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允许附加货运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日本神户、横滨和/或长崎,到达港口为中国青岛。

4.2 卖方在合同签字后1个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5米、宽3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

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6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七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吨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4.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4.4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4.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4.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公吨,尺寸超过15×3×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__宽__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公吨或体积超过15×3×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故说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4.6 所有设备的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和材料,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4.7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15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船舶代理人以及其他有关装船的必要事项,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同船舶代理人联系,根据船期装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有交货港的预计抵达日期应接近本章中4.5条规定的货物备妥待运日期。

4.8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4.9 如卖方受在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受载日期后30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30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31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如果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在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后90天内仍未能到达,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并卖方经买方同意后有权为买方安排船只,运费买主自费。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由卖方负担费用和风险立即将货物装到受裁船只的船面上,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4.10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48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和材料”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如遇有第4.5条的大件货物,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

4.11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3。

4.12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生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机场的日期电报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48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航次、件数、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

4.13 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4.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21天内在北京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买方的通知应在收到卖方根据本合同第4.12条最后一段规定的通知后2个月内发出。

4.15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指定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

航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给买方。

4.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0.航运提单一份。

B.技术文件清单一式三份。

C.商业发票一式三份。

第五章 包装与标记

5.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和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5.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5.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代号;

(5)设备名称及项目;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______宽______高,以米表示)。

凡重量为2公吨或超过2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两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5.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5.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两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应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两份(如果有必要的话)。

5.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5.7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7.9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六章 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

6.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和2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为了在本合同各阶段的设计工作中加强协调,买主要求进行以下设计工程联络会议,届时买卖双方将自费派遣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买方每次将派遣______人,会议费用将由会议所在地一方负责。

6.1.1 第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在合同生效后两周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整个工作进度以及总布置流程图和单线图等概念设计,所需的图纸的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由卖方提供买方进行概念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2 第二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主要内容为确认详尽施工图的图纸内容和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提供买方进行详尽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3 第三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详尽施工图设计以及初步的安装和调试、考核的程序。

6.1.4 第四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10个月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内容为详尽说明和讨论施工、试运、调试、考核和性能试验的内容和方法。

6.2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3。

6.3 卖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以此做为“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6.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星期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空运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可以修改,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6.5 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在双方要求下,卖方将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买方的“合同工厂”举行补充的工程联络会,量多不超过两次。

6.6 每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双方将签署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内容。

6.7 每一次会议参加人数、日期、地点和详尽内容分别在前一次会议中讨论决定。

6.8 在一方派遣人员去另一方之前30天,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派遣人员名单和日程安排,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代表团出发前3天,派出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人员名单,确切的出发日期、途径、机次和到达日期。

6.9 在向买方提交以供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后5个星期内,买方将回复卖方同意的签字影印件或通知卖方不同意的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回答,所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被认为已由买方批准。

6.10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本“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章 标准和检验

7.1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本合同附件2中的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两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在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卖方提供检验标准不完全或不及时,在双方协商后买方有权按买方现行标准执行检验。

7.2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和材料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3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半月内将检验人员包括翻译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进行,如不属卖方原因买方未能按预定时间参加时,卖方有权自行装配和检验。买方人员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质量会议。

7.4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5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质量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7.6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工作服、劳保用品。

卖方还应协助买方检验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办理必要的居留手续,并安排食住、医疗、交通工具等。

7.7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7.8 在卖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的2月之内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和试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1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除非按以上所说期限检验,不然设备将被认为已被买方按期检验。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7.1条和9.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7.9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 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生产的换货或补交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7.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短缺,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7.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担的责任。

第八章 安装、试车

8.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按照设计图纸将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各种系统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试运行”系指包括性能试验的联动试运转及最初正常运转。

“考核”系指检查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即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8.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仅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试运行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2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后38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的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3 在安装工作开始时,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8.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5第4.6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胜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7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明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在试运行、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8.5 本章8.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运行,其开始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试运行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试运行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2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及公用设备。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使用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

试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8.6 试运行期为首次投料试生产开始日起的6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7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8.7 如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5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致使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修改记录最后一次结算并由卖方负担。

上述记录在每次发生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后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修改后应重新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

8.8 在本合同8.6条规定的试运行期间,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8.8.1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3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能同意再次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九章9.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3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除操作人员费用、燃料、电、水以外的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8.2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试运行期应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5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如由于买方原因,改进合同工厂所需费用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双方在7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仍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8.9

8.9.1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1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三章第3.2.3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款项应予实现,而不需要验收证书,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8.9.2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4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在7天内开具由买方签字的验收证书,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讨论后取得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21个月和24个月应相应顺延。

8.9.3 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系指所交货物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98%。此情况下所留未交的2%将不影响合同工厂的正常运行。

8.10 按本合同8.7、8.8和8.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九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9.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

9.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3的规定。

9.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赔偿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制成的货物,限期由双方协商决定。

9.4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和材料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条款8.9.3中规定的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36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9.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尽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对生产周期长的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属微小缺陷,经卖方同意,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9.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材料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材料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

9.7 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买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9.8 如由于卖方责任,考核试车时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除运行工、油、水、电以外的一切费用。如超过第8.8.1条规定的期限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9.8.1 锅炉在按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锅炉效率在允许1%的测量误差下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低一整0.5%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5%的罚款。

9.8.2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如本“合同工厂”的出力低于本合同规定出力95%,则卖方除支付上述罚款外,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法,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8.3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电气除尘器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4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给水泵汽轮机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8%的罚款。给水泵汽轮机允许0.5%的测量误差。

9.8.5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的总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6 磨煤机在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磨煤机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38%的罚款。

9.8.7 以上罚款最大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第2.1项总合同设备价格的5%。

卖方支付罚款后,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9.9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4%;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8%;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0%。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由于卖方责任,其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4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0.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0.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10.4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时间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的问题,以便尽早达成协议。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日本,由日本商业仲裁协会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1.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1.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或按裁决规定。

1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税费

12.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2.2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有关税法和《日本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议》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2.3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支付。

第十三条 仲裁(方案一)

1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3.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3.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仲裁(方案二)

1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注)。

13.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情况。

第十三条 仲裁(方案三)

1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 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该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注)。

13.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三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第三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4.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4.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4.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4份,双方各执一式2份。

14.5 本合同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4.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或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2份。

14.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4.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法定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一、卖方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合同现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在华工作期限详见附表一。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人数、在华工作期限、到达和离开本合同工厂的日期,将根据本合同现场的建设任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要调整附表一规定的人/月数时,双方届时另议。

二、卖方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卖方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卖方在合同现场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买方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买卖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2.代表卖方执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投料试车(包括功能试验和考核试验)、生产操作、生产工艺和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应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4.为确保上述二.2条和二.3条的正确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予以全面的、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协助买方在本合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6.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正确无误。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设备”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齐,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对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买方有关人员应以予以尊重。

三、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和支付方法

1.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技术人员如下技术服务费(按每人每天计算)

总代表(或主任工程师) 行人每人 美元

工程师 $

技术员 $

操作工 $

2.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每天)自抵达合同工厂现场之日起计算至离开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3.星期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日为卖方技术人员在合同现场的有薪休息日。

4.对于卖方技术人员未经双方现场总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经双方总代表同意的事假,买方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但经医生证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连续超过15天,买方不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每月开出的帐单一式4份和双方总代表签署的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经审核无误后,于30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将卖方技术人员的月技术服务费汇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如卖方开出的帐单有误,买方有权拒付有误的部分,但按时支付无误部分。

四、工作联系和工作制度

1.卖方在技术人员来华前两个月应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专业、职务、经历、工作单位、懂何种外语等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协助办理签证手续。

卖方技术人员来华前7天,应电报或电传将其姓名、确切启程日期、班机号、抵达日期、行李件数和重量等通知买方。

2.卖方技术人员到达本合同工厂后,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卖方技术人员总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在买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工作计划需要修改时,应经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

3.卖方技术人员每周工作4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作息时间应按合同现场的规定进行。

卖方技术人员如需加班时,需事前经双方总代表协商同意。正常工作日8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及星期天、节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卖方技术人员在投料试车、考核期间在每周48小时内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应尽量在短期内安排倒休,每加班6小时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时考勤1.5小时,每小时按日技术服务费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本附件三.5条规定支付。

4.卖方技术人员在华工作期限,自抵达合同现场之日起至离开合同现场之日止计算。

5.卖方技术人员每天工作的实际时数,有薪节假日和加班时数,按日记载在“记时卡”中,“记时卡”一式2份,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作为支付卖方技术人员日技术服务费和加班费的依据。

6.工作进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发生的问题或责任事故以及解决的办法应用中、英文记载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一式2份,买卖双方各执1份。

五、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

1.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者,可携带夫人和两名15岁以下的子女来华,其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12个月并带有家属者,每9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6个月不带家属者,每6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休假时间以不影响现场工作为前提,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15天假期自卖方技术人员离开合同工厂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卖方同意在卖方人员休假期间不减轻其对合同工厂承担的义务。

六、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七、卖方技术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八、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备为执行合同工厂的任务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翻译人员。

2.买方应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入出中国国境和在中国居留期间的手续,费用由卖方自理。

3.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和提供从住宿地点到本合同现场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在中国的医疗(镶牙、配眼镜、滋补营养品的费用除外)。

6.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现场免费提供一间住房,室内设有必要的家俱和卫生设备。按本附件五项第1和第2条规定,带有家属者,适当增加住房。

7.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费用均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8.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车服务,费用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9.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买方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办理适当的个人或集体生活用品和其现场所需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仪器的入、出中国国境的手续,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但上述物品在运进或运出前,卖方须将品名、数量、重量、提单号、金额、规格及进出口日期预先通知买方。

九、其他

1.在不影响现场工作的前提下,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自费召回或更换卖方技术人员。在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换工作期间,买方只负担一人的技术服务费。

合同号 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 年 月

CONTRACT NO TIME SHEET FOR THE SELLERS TECHNICAL PERSONNEL YEAR MONTH

2.卖方技术人员连续生病15天不能上班时,卖方应自费派遣同等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前来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任何一方卖方的技术人员,其更换费用由卖方负担。

附件二 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同意接受买方____名实习生包括翻译到______国卖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共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

2.卖方选派技术熟练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3.卖方应保证买方技术人员在上述工厂各个不同岗位上进行操作、培训,使他们懂得和掌握设备的工艺、操作、检验、修理和维修等技术。

4.培训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试验仪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参考资料、工作服、防护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适的办公室。

5.卖方应于培训前3个月向买方提出初步培训计划供买方研究。买方应于培训前1个月通知卖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务、专业。最终培训计划应在买方技术人员到达卖方国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规定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6.培训开始前,卖方应向买方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其工作注意事项。

7.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费用由买方负担。如果发生疾病和工伤事故,卖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给予买方人员以尽可能好的照顾,费用由买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卖方引起的,其费用则由卖方负担。

8.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办理卖方国家的入出境签证和居留期间的一切手续。

9.卖方不向买方收取培训费用。

10.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买方人员在卖方国家居留期间的安全。

附件三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关于贵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的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愿对卖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负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即_________,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卖方未能按照上述合同规定向贵公司交付全部货物而要求退款时,我行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合同第三章第3.2.1条规定已支付给卖方的货款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并加计自贵公司支付之日起到我行退款之日止,年利率按______%计算的利息一并退还给贵公司。

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卖方全部货物交付完毕日(提单日期)终止。

附件四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方案一)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有关向贵公司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买方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第_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我行在此范围内,对买方的支付负有保证责任。

(1)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并证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 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2)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1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______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经卖方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1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如卖方发生合同第______章赔款或/和罚款事项时,我行有权按本合同第三章3.2.2.4条办理。

如买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支付上述有关款项,而买方又不能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单据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我行在接到卖方的书面通知3天内,将买方应支付的有关金额连同迟付金额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_%单利计算)一并支付给卖方。

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保证函金额随买方逐次付款递减。本保证函在上述第三点(即合同第三章第3.2.4条)规定的款项支付完即自动失效。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方案二)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贵公司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有关买方向贵公司购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的第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们应买方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第______号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合同总价______%计__________,延期付款全部利息计__________,我们在上述总金额范围内,对买方的下列支付负责保证:

1.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在贵公司按合同第______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贵公司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支付给贵公司。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2.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在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______”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贵公司提交的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贵公司。

3.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内,每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______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贵公司。

3.1 贵公司应开立分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1份于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以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个月、____个月、____;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日期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我行背书保证后送交贵公司。

3.3 贵公司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我行,由我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1天支付给贵公司。

4.按合同第九章规定,如果贵公司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则买方在按合同第三章第3.2.2条和第3.2.3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5.上述买方对贵公司的各项付款,均以电汇通过我行支付给贵公司。

如买方未能按上述规定及时支付货款的全部或一部分时,我行在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买方应付的有关货款付给贵公司;如买方未能按上述规定及时承兑有关汇票,我行在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买方承兑并由我行背书保证的远期汇票送交贵公司。

6.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将于贵公司收到全部已经买方承兑和我行背书保证的远期汇票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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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技术合同:卖方软件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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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本附件五(“许可合同”)条款规定,在以下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用作卖方按合同(本附件五构成其一部分)所供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即将该系统许可给买方。

1.许可的授予

卖方(下称“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向买方(下称“被许可人”)授予使用和复制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及产品规格所述软件程序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家许可,而被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接受该许可。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的、构成_________控制系统的程序,与其任何拷贝、复制件或摘录一起,在本附件中统称为“程序”。除本附件具体规定的以外,未授予任何许可,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2.使用限制

被许可人只可将程序用于卖方按本合同条款提供作为每个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_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亦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人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人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事先未经卖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不得在_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硬件上安装、操作或配置任何其他程序。这也包括可能由卖方提供的、不在本许可合同范围内的操作软件或应用软件。

3.复制限制

被许可人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人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形式的,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人之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人所有权和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4.转让限制

除非本合同允许并经卖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被许可人不得出售、转让、许可、转移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程序。

5.所有权

程序产权属于许可人,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产权、所有权或技术并未因此转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承认,程序构成许可人的保密、专有资料和商业秘密,而不论程序或其他任何部分是否已获得或者可能获得版权和(或)专利,程序乃是基于本合同项下被许可人与许可人之间的保密关系而向被许可人透露的。

6.透露限制

除非本附件明确允许,被许可人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人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的任何雇员。被许可人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许可人(或其雇员)不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7.保证

许可人保证其有权授予在本许可合同中所授予的许可,而且在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年的期间内(在此称为“保证期”),程序基本能按规格所述的方式运行。许可人在该保证项下的唯一义务是更正或替换已发现不合正常用途的任何程序。本保证明确替代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和适合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许可人不保证程序和(或)其相关文件(如有的话)符合被许可人的要求,没有错误,或者能够不间断地操作,其质量和性能方面的全部风险由被许可人承担。无论如何,许可人不负责赔偿特殊、杂项或结果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资料丢失或其他金钱损失),即使已通知许可人有可能发生该等损失的,也是如此。

8.专利和版权补偿保证

对于向被许可人提起的诉讼,许可人同意自行承担费用为被许可人辩护,对于有管辖权法院在上述任何诉讼的终局判决中判由被许可人承担的损害赔偿和费用,许可人将对被许可人作出补偿,使之免受损害,其范围是判决基于这一主张,即在本许可合同所授予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程序构成对_________国任何专利或版权的侵权。适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被许可人已用书面形式及时将该项诉讼的主张和提起通知许可人,并允许许可人通过其律师对诉讼进行辩护,给予许可人可以合理得到的一切资料、协助和授权,以便使许可人能够进行辩护,另一个条件是,许可人在本许可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许可人因被许可人销售侵权产品而从被许可人处得到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许可人有权控制上述任何诉讼(包括上诉)的辩护及其一切谈判,其中包括达成任何和解或妥协的权利。如在任何诉讼中程序被判为构成侵权,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许可人可以自行承担费用选择承担以下任何一项:

(a)设法为被许可人取得继续使用程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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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技术支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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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付方式为: 。

双方责任详诉:

一、如乙方发现收到的品种与本合同规定或与以前提供的样品质量不相符时,乙方可换货或退货,运费按甲方给乙方发货时的相同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退回品种如数量不足时按合同价向乙方扣出。如质量与甲方发出时有差异的不得退货。

二、乙方在承运单位接货时如发现数量不足或包装破损产生遗漏的,按实际情况说明让承运单位签字盖章并留下承运单位联系方式后,请立即与甲方沟通后方可接货,甲方方可承担遗漏损失。

三、本次货品发往 。

四、本次货品发至乙方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约为 天左右。

五、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品种时,由甲方负责指导品种的使用方法及技术配料。

以上条款如无异议由双方盖章鉴字回传至甲方后生效,生效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品种如乙方没有符合本合同规定理由而拒收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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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科技研发项目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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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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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套设备技术引进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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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设备技术引进合同

除上述规定之外,下列原因也应视为可谅解延迟的原因:

公司没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约定资料,但这种延误必须是公司实际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责任或过失引起的。

公司须及时将预计的或实际推迟交货或现场验收的信息以及有关细节和估计的延误的期限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导致或引起的可谅解的延迟达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内,双方未能就变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达成协议,包括调整总买价,公司可就此书面通知买方撤销本协议,这种撤销应视为是执行本协议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

第8条 税收

除第3条所提及的总买价外,买方须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经纪人佣金以及销售、消费、营业、使用、货物等税或类似的由____地任何税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或今后制订的法律,不论其是现在或今后生效的,对公司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税收。

第9条 更改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得对本协议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条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须按此条规定制作更改订单。

更改订单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买方和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公司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10条 备件

公司在十(10)年期内(从现场验收日起)得向买方提供公司设计或制造的备件。在此XX年期间,买方订购的备件得以收到订单时公司的现行销售价或公司的工厂交货价供货,那种价格合理即使用那种。上述期限到期及在处置用以制造公司设计备件的专门机床之前,公司必须书面通知买方以使买方有机会发出定单。

第11条 侵犯专利

除协议第14条(责任范围)所罗列的间接损害或意外损害责任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保护买方免予承担因按本协议购买设备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国专利(非其他专利或权利)的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购买的设备中,其附件、设备或零件没有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的有关专利保护由本条第2款另行具体规定。

对于没完全按公司设计详图制造,但安装在本设备上的附件、设备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种附件、设备及零件的制造商保护公司免责的方式、范围和限度保护买方免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从制造商处所得的保护应转让给买方。公司必须尽可能地为买方从公司的卖方和供方处争取最优惠的保护补偿。

公司对买方任何实际或被指控的侵权概不负责,除非:

(i)买方被诉侵权或收到指控侵权的索赔书,且在收到此种索赔书后十(10)天之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公司。

(ii)买方必须协助公司且与公司通力合作,以便减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权的物品)专利权使用费、索赔费、损害赔偿金及有关费用,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买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种索赔或诉讼中作为辩驳材料的所有资料、文件、记录及其他文据副本,对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专利权使用费,买方概不承担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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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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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甲方享受乙方平台推广资源的_________元整的会员优惠价格。

第二条服务期间

双方同意合作的期间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应支付款项金额为:___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___整),其中服务费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整),税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整)。

2、甲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3、乙方账户名: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标、网站名称、相关图片和文字内容等)享有知识产权和许可使用权,未经授权,乙方不得随意发布到第三方网站。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在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相关产品资料。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并承担由不真实性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在合作期间修改双方合作的内容、形式或时间,但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对服务内容清单的更改;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拒绝更改。

4、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和链接)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甲方负责;如因内容违法导致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甲方提交的信息内容不得含下列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7)对其产品或服务内容进行严重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的;

(8)产品或服务涉嫌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

(9)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网站要求不相符的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进行修改。

若甲方拒不改正,乙方有权予以拒绝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在服务期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定期向甲方以邮件形式提供执行进度和相关反馈报表。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所有信息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过程的延迟或中断,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相应的弥补或替代方案。

4、乙方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及结束后两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合同内容、相关商业资料及数据,确保甲方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提出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如双方未就变更达成书面一致,乙方应按此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并收受付款。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退回未履行服务部分对应的金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保留向另一方追诉的权利;

2、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并根据诉讼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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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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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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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项目经理聘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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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证项目实现与市场接轨,最终达到能适合休养院实际的三星级标准的管理服务和占有一定份额的散客市场,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对经营管理项目(客房部、康乐部、游泳馆、保龄球馆、网球馆、室内外水疗区),实行在党支部、综合办公室和民主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授权乙方负责该项目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的按期实现。

二、受聘经营管理资产见清单(附件:1)

三、受聘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四、受聘期待遇:扣除原有经营客源和今后发展的新客源收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的10作为总经理的相关待遇(包含项目为:责任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各种保险费、各种外联接待费)

五、乙方在交通休养院内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在XX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的经营管理组织框架、人员定编和核定待遇范围内,有权组织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决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般服务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考核、奖惩、解聘等相关事宜。

七、乙方享有XX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范围内(环保、公安、税务、工商、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打折、签单权;

八、乙方必须制订出一套结合交通休养院实际,并能操作实施的经营管理方案(附件:2)。

九、乙方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XX公司、交通休养院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

十、乙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没有XX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认可,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卷;

一、乙方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按三星级标准的工作流程进行,并在次日上午10:00以前将上日的经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交通休养院综合办公室;

二、甲方财务在对乙方监管过程中,必须按时把日、月、季、年报表,以书面形式报XX公司、综合办公室;

三、乙方实现责任目标,在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能正常对散客营业,并实现星级管理服务水平;

四、乙方实现责任目标,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全员培训计划,达到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按三星级标准范本对照检查),有一定数量的散客。

五、乙方实现责任目标,________年____月31,保持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养院发展的新客源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60万元,经营成本(水、电、气、燃料、一次性用品、设备折旧、人员经费、税等)控制在60以内。

六、乙方实现责任目标,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保持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扣除交通休养院老客源和交通休养院发展的新客源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150万元,经营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内;

七、乙方实现责任目标,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保持三星级管理服务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养院发展的新客源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200万元,经营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内;第________年实现营业收入300万元;第

四、________年实现营业收入400万元;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竞聘权。

八、甲方按日、月统计记录,季度考核,对乙方的责任考核必须客观公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九、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否则,应发给辞退补助费。

十、凡因乙方违法犯罪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能履行该合同六至十六条约定,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经济扣款直至辞退。

二十

一、本合同自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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