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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安装施工范围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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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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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永阳路热力管网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热力管网的基础开挖,管网的连接、保温,检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绿化的恢复等。

工程地点:永阳路(东段、西段)。

工程量: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及其勘误表(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及其勘误表(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xx)、《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xx),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取,由甲方代缴。人工单价执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

如果该工程中相关内容在以上定额中没有适合标准的,双方则结合现行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热力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材料单价中有暂定价的执行暂定价,无暂定价的执行合同签订当期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 ,合同签订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不符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计算差价,差价部分按价差调整,只计取规费、税金。

三: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20xx年3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热力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20xx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xx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xx年版) GB50057-20xx

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28-20xx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xx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xx

7、现场设备、工业管网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20xx

8、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SY/T 0420-1997

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xx

10、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 81-20xx

1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xx

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155-20xx

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xx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时间顺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

3、做好采购、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报验,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4、有全新技术(PE管、管件)使用按设计达标,乙方服从甲方, 如国家没有标准,按当时PE管材企业施工标准进行计取,甲方按PE 管材企业厂家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给乙方使用,其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

七、工程量确认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单位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报业主验收、签证后,在当年12月份一并汇总结算;单位工程变更金额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签证。 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八、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预留金+工程变更)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计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 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 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 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 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二: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 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 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网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 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3、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时,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当事人均应先积极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划定责任实行追究。

4、施工协议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义标准不全时,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发包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发包方业务联系人: 承包方业务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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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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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 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 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_____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_____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 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1)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2)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 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 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_____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 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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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安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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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1-6楼窗帘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项目内容:1-6楼窗帘

二、 尺寸及价格:(详见附件清单)

三、 以上窗帘合同款共计:大写:质量要求:乙方安装的布料、白纱及轨道,其质量标准按照甲方要求。

四、 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工。

五、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5%(1元),轨道安装完毕,付工程款的30%(元),待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元),余下5%(元)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 质量保证:合同内窗帘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窗帘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提供配件并维修,终身跟踪服务。

七、 乙方在安装窗帘时要保证房间内物品的安全及室内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及丢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在安装期间安装工人的安全责任全部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议。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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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律师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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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 驻马店XX公司 承包方 : 依照《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

甲方将一套带钢轧机设备承包于乙方施工,安装范围: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机组地脚螺栓的布置,机前机后辊道的地脚螺栓布置;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组安装,机前机后的辊道安装; 750Φ平轧、650Φ立轧电机等相关联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都属于承包范围内。

2.

承包方式:包清工的方式。

3.

承包价格:一次性包死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4. 甲方需提供所有设备施工图纸、设备材料及时到齐,以免造成工期延误。

5.

甲方需负责所有安装人员的食宿费,安装所需的工具及必要劳保用品。

6.

在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1名技术员配合施工。

7.

乙方安装完毕需确保设备安装无误和有设备生产厂家主持调试乙方应全程陪同,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8.

付款方式: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厂后,甲方需先付人民壹万元整作为预付款,设备基础完工后再付人民币柒万元整,剩余拾万元整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余款。

9.

本工程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该工程质量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必须符合安装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本工程上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10.

违约责任:如乙方因自身施工技术不足,不能胜任该安装工程,中途退场,乙方不得结算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索赔。 1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________年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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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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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民法典》、《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序号品牌品名型号数量(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内机:

序号品牌品名型号数量(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年__月__日

工程预算单

一、材料款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小计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计

二、安装费

序号内容价格备注

小计

三、其它费用

序号内容价格备注

小计

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

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序名称安装部位

检查结果

安装质量

检查结果

备注

1室内机

2送风管

3保温材料

4钢管

5保温管

6冷凝水管

7静压箱

8软接头

9回风管

10回风箱

11隐蔽工程内容

12验收意见(盖章)

用户单位:________

用户(签名):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记录单

工种名称分部(或单位)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交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内容验收资料

环境温度,室内机出风口温度,室内机回风口温度,

口室外机安装牢固口铜管连接无法泄漏

口室外机和室内机通电运转正常无杂声口温度控制器操作有效

口各送风口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口回风箱安装到位

口回风管道安装到位口各回风口尺寸符合设计

施工人员:___________

验收评定意见:(盖章)

用户单位:___________

用户(签名)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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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毕业生建筑施工实习报告5000字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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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毕业生建筑施工实习报告5000字

一. 前言

生产实习是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它是所学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的统一。在实习过程中,我以一个住宅小区为实习场所,参加工程施工工作,顺利完成了四周的实习任务。同时,也为大学毕业后从事工程时间打下良好基础。

二.实习内容

1.熟悉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

①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每道工序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② 项目经理责成各专业工程师填写“施工日志”。工程经理应记录并保存一份详细的“施工日志”。“施工日志”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当天施工部位、该部位的施工人数、具体的施工班组、具体的现场负责人、施工用材料和设备情况、依据的作业方法或哪个技术交底、当天气候、当天施工部位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等。

③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工程室负责现场劳动力调配、进度管理、机械使用和施工安全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工程经理负责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上周的工程进度情况,找出工程实际进展同计划之间的差距,安排本周的工作。项目总工总结上周的施工质量状况,并对下一步的质量管理提出建议和要求。

④ 在施工过程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专检制度,施工队质检员对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表,经相关工班长签认后,由项目质检员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的工序必须进行返工,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项目通过建立联检制度,填写质量联检表,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加强控制。砼施工前必须填写砼浇灌申请。

⑤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按本质量计划“合同变更管理”部分的规定,及时传达到各业务口及相关施工队。

⑥砼、砂浆、防水材料由试验员负责取样,送公司试验室进行试验,合格后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产品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⑦ 隐蔽工程项目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验收。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⑧由技术室编制月进度计划,工程经理负责将月进度计划分解细化到每周每天,实行动态监控、量化管理,确保施工进度。

2.施工技术的具体操作

① 编写施工技术交底、参加技术交底会议技术交底是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前提,也是贯彻始终的技术指导,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其可靠度至关重要。因此,技术员在编写完交底后必须交技术室主任审查通过,方可向施工队队长进行交底。

② 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经过自检、互检、交接检后,再报项目部,由项目质检员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我同时以质检员的身份参与了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上现场之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如墙体配筋图、楼板梁的配筋图、模板施工图等。模板验收中主要检查板缝是否封堵严密、垂直度是否合格、测量模板安装是否满足房间开间要求等;钢筋验收则检查墙体的保护层厚度、箍筋间距、梯子筋以及暗柱暗梁的配筋是否符合要求等;抹灰装修则检查拉毛强度、面层平整度是否合格;防水层铺贴是否符合规范等。

③协助现场技术人员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主要是工程中出现的蜂窝孔、漏浆、露筋胀模、烂根等。

三.工程概况

实习单位:邯郸市天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邯郸市第一运输总公司利民街住宅楼

工程地点:邯郸市第一运输总公司二号院

监理单位:邯郸市天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邯郸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6317.20㎡(其中地下室面积792.90㎡,阳台面积54.75㎡,阁楼面积423.4㎡)

计划开工日期:.4(因某些原因迟迟未开工)

设计年限: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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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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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广州大学 合同编号:gdht-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广州大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广州大学新校区 。

1.3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承包方式: 。

1.5工期:本工程自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XX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空白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空白 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 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 3次进行

拨款 100 %

金 额 (元)

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

30%

工程完成50%

2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

50%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1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 %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附件:

12.4.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2.4.2工程项目一览表

12.4.3工程预算书

12.4.4会议纪要

12.4.5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 广州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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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期刊上刊登广告范围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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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刊登广告范围协议

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广告发布者名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编辑部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本刊经营广告范围与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200______年约定发布广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备工商局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一份,采用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并加盖当地工商局印;

2)产品广告中如出现优质产品、获奖、专利、质量认证、资质等内容时, 需提交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3)如果要求广告中刊登带有国徽及国徽章等带有国徽形象的证书时,必须将国徽去掉或虚化至完全看不出为止,或者将照片改为文字叙述。

3.甲方应按约定方式付给乙方广告款。广告款全部实施预交制度,客户应在本刊出版(每月25日)前一个半月预定广告版面,签订广告合同,并预交广告款(请在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方便查找并及时开具发票)。款到后,乙方即将发票挂号邮寄给甲方,并按约定方式安排版面。

4.依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乙方需依据《广告法》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对违背《广告法》或国家其他各种法律要求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对于违背《广告法》或国家其他各种法律要求的广告,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为避免甲方自备胶片时重复出胶片,自备胶片的客户须在出胶片前将广告样子(电脑喷墨稿)传真至乙方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出正式胶片,并附印刷小样。

5.甲方广告刊出后,乙方赠送甲方当期样刊___册,并从开始刊登广告的那一期开始赠送甲方样刊___册/期,至所刊登广告当年年底为止。

6.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为照顾大多数广告客户的利益,甲方各期的广告位置不作绝对固定(但可有大致的要求),由乙方本着公平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调动。

由甲方填写在《_______》上要求刊登的广告情况(填写不全,合同视为无效)

广告名称:_____________

刊登时间、次数:_______

广告版面: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时间:_______

广告单价(元) ________广告款总额(元) ________结清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注:

1.广告合同一式二份,填写盖章后一份甲方留存,一份寄交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拟定广告内容时,请严格遵守广告法有关事宜(详见广告征订单)。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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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设备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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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监控系统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天以上;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置相关工具和设备。

2、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工程量的50%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民法典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置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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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弱电安装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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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 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 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 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 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 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施工防护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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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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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通知

68.1 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 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关通知条款所指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 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为在施工地国的另外一个地址,但事先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在改变地址前需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业主违约

69.1 如果业主:

(1)在工程师证书所认定的应付款项按合同条款到期_________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业主按合同有权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2)干涉或阻碍或拒绝同意颁发任何此种证书,或

(3)破产或、如为公司,即将被清算,而此种清算不是为了重组或合并,或

(4)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鉴于经济混乱,其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应有权在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业主,并将副本呈交工程师后,终止其合同雇佣关系。

69.2 本条第1款规定的__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尽管本合同第53条第1款作有规定,承包人仍然应尽量迅速地从工地撤走他所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69.3 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按第65条规定终止时一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65条第8款所规定的款项外,业主还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终止而造成的或有关的或导致损失费或损害费。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70.1 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与劳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减,或其他任何影响施工费用的事项相关,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规定执行。

70.2 在提交工程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任何国家或州的法律、法令、政令或其它任何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律或条例或规章发生变化,或适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第1款所述的增减)的任何州的法规、法令、政令、法律、条例或规章,此种费用增减应经工程师证明,且由业主支付或记入贷方,合同价格也应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71.1 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和/或货币兑换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害,这种补偿不得影响承包人在此种情况下行使其它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72.1 如果合同规定,承包人的支付应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种或多种外币,此种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币与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化的影响。

72.2 如业主要求标书计价只用一种货币,而支付却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说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或数额,用于计算此种比例或数额支付的货币兑换率应为现行汇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国的中央银行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当日所决定的汇率,就此,业主必须在标书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写明。

72.3 如合同规定使用多种货币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条规定使用暂列款的项目,其用外汇支付的比例或数额安本条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则予以确定。

共17页,当前第1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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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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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____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________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________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3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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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设备安装安全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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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双方就设备现场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设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乙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布置、实施、检查施工的安全生产情况,对设备的现场安装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配电箱以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自带功率表配电盘;

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现场有监督检查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

5、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杜绝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

6、乙方要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7、乙方对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

8、乙方自带设备和雇佣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

9、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10.乙方施工人员及雇佣的人员在施工时不允许喝酒。

11.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并正确使用。

12.乙方要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安全、使用设备的安全负全责,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乙方要对所施工的设备的安全、质量负全责。

1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的设施,出现问题要照价赔偿。

15.乙方施工人员要搞好团结,不允许打架斗殴,出现问题乙方自己处理并负责。

14、乙方要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施工区域内的设施完好、道路畅通、环卫卫生符合要求。

1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代表签字后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责任代表签字 责任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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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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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要求给甲方安装钢结构厂房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筑面积:

4、工程承包范围:

钢结构:钢梁、钢柱、

承包工期:

钢构件工期为 工作日 (如因工程土建原因、下雨天、甲方供材不到位,程工期顺延,其余不作工期顺延条件)。

二、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0%作为预付款

2. 钢构件开始进场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

3. 彩瓦开始进场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20%。

4. 工程完工后付安装费的7%。

5. 余款作工程质量保证金3%,保修金期限为工程验收合格日起壹年内付清。

6. 付款为现金或现金支票,如以承兑支票支付,甲方必须按承兑贴息利率补贴给乙方。

7. 最终结算按报价单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8. 安装费总价:

暂定价(不含税)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圆整)。

钢结构安装费为:480元/吨,屋面瓦安装费为:12元/平方,墙面瓦安装费为:18元/平方,瓦楞板安装费为:8元/平方。

工程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三、 工程质量:按图纸要求及钢结构验收规范为标准【合格】

四、 工程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 甲方向乙方承诺:

1. 所有钢构件,及时到达工地不影响乙方施工及进度。

2. 甲方按照付款方式上所定的付款条件确保资金到位。(乙方必须确保付款方式上所定的工程量完成)

3. 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三十位员工住宿场所,其余员工住宿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

4. 甲方钢结构件所制作误差或不符合图纸尺寸需要安装现场返工的,甲方自行安排人员返工或由委托乙方返工,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 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切以图纸施工为准,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图纸。如涉及实际问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自行改变,其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钢结构安装行业规章制度,如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如甲方检查不配戴安全设施,则罚款500元/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人必须施工期间24小时在工地现场指挥,如被甲方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监理、总包方、甲方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来违抗,损坏甲方形象。如有类似情况将罚款1000元/次。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支付乙方保险费人民币伍万元(其保险费伍万元已直接计入工程总造价中)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队伍做好保险工作,对每位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工人检查人员保险工作,如发现乙方员工无保险则甲方有权停止无保险员工进场施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交给乙方所有材料等配件,乙方配合甲方负责人做好清点、保管工作。如有丢失由甲方自行负责。(清点方面凭甲方发货单为准)。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运输方面或安装方面的原因导致钢构件油漆损坏,乙方必须对此构件的油漆进行完善、修补。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甲方在钢结构制作方面造成误差或与图纸不符,对乙方安装的人工方面有所浪工,甲方以200元/工时(8小时为1工时)补偿给乙方。吊车台班费按实结算。

10、乙方员工吃饭等生活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另外在员工住宿场所中,必须遵守工地所有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干净。如被甲方检查到员工不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则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次。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缺少材料,必须提前跟甲方现场负责人汇报,让甲方及时安排材料进场,不允许以零碎形式提供。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住入甲方提供宿舍场所人员禁止打架、斗殴、酗酒现象。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将罚款500-100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00-10000元/次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业主方面,土建方面原因或资金不到情况下造成工程停工或缓慢施工(其期间1-2个月为时间段)甲方必须按实结算清乙方所做工作量的100%,后续施工由甲乙双方协定。

七、甲方另设人民币拾万元奖励基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过错,能按时保质完成,则甲方如实给予奖励。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后,此合同即生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邮件、传真或影印件同样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经双方约定: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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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过路顶管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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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电信工程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充分协商,乙方愿承担甲方顶管工程的施工任务,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名称:方元公司丈八一路、唐延路电信过路顶管工程

二、 分包工程单价:

顶D1800砼管每延长米由乙方开挖)。

三、 工程结算:

每个工作坑开始顶管时,甲方应付给乙方每坑壹万元生活费。按月进度付款。甲方必须每月付清当月所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款,完成一个坑清一个坑的工程款。综合单价以外部分根据实际发生量予以结算。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剩余总工程款的10%工程款。

四、 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

2、 乙方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改正。

3、 生产所需要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 双方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所拥有的权利:

1、 每天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措施检查、作好记录,并双方签字。

2、 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 提供文明施工所需物资和设施,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实施。

4、 按协议及时支付工程款。

5、 负责现场水、电、拆迁、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如协调不到位,停工待料、一切机械、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6、 根据工程进度确保所需材料。

乙方所拥有的权利:

1、 乙方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乙方人员不能到场,而造成甲方进度缓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组织施工队伍。

2、 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负有监督责任。

3、 乙方按文明施工、创卫工作方面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民工宿舍达标。

4、 乙方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首先按月用于支付劳务人员的费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

六、 附则:

1、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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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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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面积 项目造价总额:人民币元

1. 2项目地址

1. 3设计文件内容

1. 4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双方约定的要求。

1. 5设计期限年月日。

第二条 费用结算

2. 1设计取费标准

2. 2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元

2. 3设计费按一下进度支付

第二条 设计文件审定、变更

3. 1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甲方应逐项审定,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甲方应签收确认。

3. 2设计文件应遵守本合同约定,需变更设计要求的,甲乙双当应协商一致。

3. 2. 1若甲方提出变更事项的,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双方签发变更通知书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乙方可依据变更程度决定是否加收相关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 2. 2若乙方提出变更事项,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变更理由,经甲方同意,并经双方签发变更通知书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 1甲方责任

4. 1. 1甲方委托据甲方的授权范围负责处理甲方事务。甲方如变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乙方。

4. 1. 2负责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

4. 1. 3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

4. 1. 4向乙方提供详尽的设计使用要求,提供项目基础背景资料。

4. 1. 5为乙方测量项目现场提供便利,排除阻碍测量的相关障碍。

4. 1. 6维护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复制与他用。

4. 1. 7按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未按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甲方承担支付时段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

4. 2乙方责任

4. 2. 1乙方委派应依据乙方授权范围负责办理乙方事务。乙方如变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甲方。

4. 2. 2依据甲方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双方约定要求。

4. 2. 3负责对项目现场进行测量。

4. 2. 4向甲方提供完整、清晰、准确的设计文件。

4. 2. 5向甲方并通过甲方向施工方进行设计文件技术交底。

4. 2. 6对设计中含有的未进行专业设计的家具、陈设、织物、植物等空间填充元素须向甲方提供选项指导或订购路径。

4. 2. 7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咨询服务。

4. 2. 8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至少一次派人员到达施工现场予以指导、协调。如甲方或施工方额外提出现场指导的要求,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 2. 9按本合同第1. 5条规定的设计期限,向甲方交设计文件。非甲方原因延期交付设计文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总费用2‰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其它约定

5.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 2因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及其它非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可能延期的,乙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并提出设计延期要求,甲方应于被告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

5.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合同之外的其它技术服务,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5. 4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5.5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5.5.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5.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事项

6.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6.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解的原则,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履行本合同,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成后,合同终止。

第七条 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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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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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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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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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顺和煤矿西翼1#变电所设备安装、西翼一部强力胶带机安装、西翼二部强力胶带机安装、东翼三联巷翻煤系统安装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顺和煤矿西翼1#变电所设备安装

(2)顺和煤矿西翼一部胶带机安装

(3)顺和煤矿西翼二部胶带机安装

(4)顺和煤矿东翼三联巷翻煤系统安装

2、工程地点:

河南省永城市顺和乡

3、工程简介:

(1)依据顺和煤矿24采区生产布局和西翼1#变电所供电设计,变电所共需安装16台PJG9L-□/6Y型高压隔爆型配电开关;2台KBSG-630/6/0.69型隔爆型干式变压器;1台KBSG-200/6/0.69型隔爆型移动变压器;3台KJZ-500-1140/660V型低压总馈电;6台KJZ-400-1140/660V型低压真空馈电;8台KJZ-200-1140/660V型低压真空馈电;2台ZBZ-10/127型照明综合保护。敷设2趟MYJV22-3.6/6kV-3×120型高压电力电缆,电缆长度为每趟1520m,电源引自井下中央变电所。

(2)西翼一部强力胶带全长1250m,宽1m,强度SP1250;

(3)西翼二部强力胶带全长1800m,宽1m,强度DP1250;

(4)东翼三联巷翻煤系统包括简易翻煤装置1套,40G刮板机1台,隔离开关4台,照明系统及30kg轨道100m。

二、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建设场所,即乙方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在建设项目工广内分属乙方的责任区。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及条件“三同时”。

3、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质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责任区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4、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5、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施工、生活等临时设施、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顿。

7、积极为乙方施工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并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救援支持。

8、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9、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将有权按照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作为施工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有义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技术等要求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设备及人员。

4、在施工条件或工艺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部位的预防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加强自主保安管理。

6、对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必须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记录。

7、乙方的要害场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8、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永久变电所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不得进场。

9、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1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

12、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建设平衡会和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甲方进入乙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无条件提供方便。

1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违章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检举、上报的权利。

14、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报告甲方,不得迟报、瞒报。

15、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施工资质等重要材料无效或私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有意隐瞒事故或对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每条(次)处罚500~1000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罚乙方一人(件)次50~1000元。

(1)发生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的;

(2)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或建设平衡会的;

(3)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4)不按规定设置醒目安全标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或事件。

5、甲方发生违章指挥或有不正当安全行为者,每人次处罚50~1000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预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因乙方责任而发生的其它各项经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双方安监部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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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园林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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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围(内容)分:建设全过程承包(统包)、阶段承包、专项(业)承包、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2、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分: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直接承包

3、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分: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指令承包

4、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分: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建设全过程承包

承包方对工程全面负责,发包方仅需提出工程要求和工期。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经验丰富。

优点:充分利用技术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

2、阶段承包

某一阶段工作的承包方式,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在施工阶段又可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方式

n 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是一种很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多由获得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采用。

n 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及部分材料,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

n 包工不包料: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施工中,指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提供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园林工程中尤其适用于临时民工承包。

3、专项承包

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如地质勘察、古建结构、假山修筑、雕刻工艺、音控光控设计等需要由专业施工单位承包。

4、招标费用包干

通过招投标而取得的承包方式,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分为:招标费用包干、实际建设费用包干、施工图预算包干等。

5、委托包干

也称为协商承包,即不需要经过投标竞争,而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的合同。多用于资信好的习惯性客户。这在园林工程建设中也较为常用。

6、分承包

指承包者不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享工程(如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或某项专业工程(如假山工程、喷泉工程等),并对总承包商负责的承包方式。这在园林建设工程中也经常用到。

(二)施工承包合同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明确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单位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建设单位施工;建设单位则按规定提供技术文件,组织竣工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签订施工合同的原则和条件

1、原则

(1)合法原则:订立合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过

《合同法》与《建筑法》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主体双方均依法享有自愿订立施工合同的权利。

(3)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签订中,要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利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过错责任原则

合同中除了规定的权利义务,还要必须明确违约责任,必要时,还要注明仲裁条款。

2、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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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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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将部分勘察外业工作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外业施工内容

1.机孔施工:_________________开孔、钻进、取样、标准贯入试验以及钻孔封孔、场地恢复等。

2.静探施工:_________________开孔、静探、场地恢复等。

3.手摇钻施工。

二、工期要求

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

三、技术及质量要求、履约保证

1.甲方于施工前向乙方书面提供该项目的《外业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执行。

2.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询问、指导,对提出问题及时整改。

四、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报酬按实物工作量结算,计费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

⑴机孔

①陆域:_________________一般地层:_________________孔深小于10米(含)的路基孔,元/米;非路基孔和孔深大于10米的路基孔分段计价,40米(含)以浅元/米,40米-60米(含)之间元/米,60米以深元/米。

碎石土:_________________40米(含)以浅元/米,40米-60米(含)之间元/米,60米以深元/米。

泥岩等软质岩类:_________________元/米,灰岩:_________________元/米,砂岩:_________________元/米。

②水域:_________________陆域对应地层单价的2倍。

③机孔施工工作内容包括钻进、标贯、取样及地质编录等。

2⑵手摇钻孔元/米,在有铺装面位臵钻探时,每孔增加开孔费10元。

⑶静力触探试验孔

单桥:_________________元/米,双桥:_________________元/米,大型液压静探:_________________元/米。必须提供电子数据。

外业施工结束60天后,在无安全和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从业主处收款进度,同比例支付乙方报酬。

乙方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

乙方自带设备的运输、维修、养护、损耗、毁损、盗抢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则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新施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弄虚作假,则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支付直接损失一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有封孔要求,而乙方未能达到要求的,除应由乙方负责返工以达到要求外,其还应对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负完全责任;性质严重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50000元不人民币的企业信誉等间接损失费。

七、其它约定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承揽的工作,乙方承揽的工作不得交由第三方完成。

2.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有关协调工作,除此以外的所有施工准备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

4.青苗赔偿等类似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文明施工。如施工后的场地恢复(场地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搞好与当地群众关系等。

6.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法、违规及不当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及附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为生效之日后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适用于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给乙方所有项目的外业劳务分包工作,特殊项目或施工条件特别的项目除外。

3.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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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承揽广告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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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管理委员会  乙方:___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美化_____,增强_____商业气氛,促进商丘市睢阳区经济发展,提高_____广告品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路灯灯杆安装路灯广告、灯箱等事谊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及原则

1.甲方应提共_____所有道路灯杆给乙方进行路灯广告的安装、发布和使用。

2.乙方不得在路灯广告上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内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和清除广告内容。

二、投资额及安装位置

1.乙方在_____内路灯广告位总投资额度为;

2._____内所有道路的路灯灯杆,每根灯杆安装;

3.该设施的具体安装位置为_____内所有道路的路灯。

三、合作期限

1.。自合同签订后___年内,乙方可免费使用。

2.自合同签订年后,乙方付给甲方该设施管理费用,每年元人民币,在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乙方继续使用该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确保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准许并配合乙方进场安装,并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更换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2.合同期内,如发现该设施出现破损等异常情况,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进行更换及维修;

3.合同期内,如遇设备改建或维修等状况,需要改变和拆卸乙方的该设施,需提前通知乙方。更换后的新路灯在合同期内该设施使用权仍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该设施在合同期内广告发布权和使用权属乙方所有。

2.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等费用;

3.乙方保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风俗,否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应自觉履行规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管理委员会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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