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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热门6篇】 装修合同(热门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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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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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相关的资质。

2、装饰施工地址区路号楼室。

3、住宅结构房型房厅厨

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

5、施工承包方式为。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乙方以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总价款:¥元。

6、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中费用包括:

7、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8、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为元,甲方先交设计费定金元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设计费。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做出书面承诺,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依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符合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以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乙方同时提供管线施工图等所有工程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6、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都认可的,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

7、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要求,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道和设施。

3、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设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款项付款节点付款比例金额

首期款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并

签订合同当日30%

二期款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

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三期款墙面、地面、木工等基础

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尾期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当日10%

备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临时增加工程项目,需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并支付增加工程总款70%。

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可先开具收据,甲方予以保存,后凭收据按约定统一更换税务发票。

3、工程结算:见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应在开工前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2、乙方工作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应文明施工,遵守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禁止施工的时间里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进驻工地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标的额的1‰赔偿给甲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额的1‰。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金额的1‰,并将工期顺延。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合同签订后施工前,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双方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书面解除合同。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需办理结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

3、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超过约定工期日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甲方超过约定日期日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进行施工,但工程竣工期限相应顺延,竣工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提请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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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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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____股。

1.2虚拟股: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____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____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________年,____________始,____________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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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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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需要,扩大销售, 品牌(专厅),需重新进行全面装修。经招投标,甲方决定本工程由 承包装修施工。为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顺利施工,明确双方权责,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质量、安全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与指导。

二、乙方施工使用的装修材料、配件,均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装修材料均必须使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

三、施工造价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预算外增加工程,需经甲方代表出具施工联系单,签字后,甲方方可认可。

四、乙方施工必须安全用电,规范用电,拉按电源须由商场电工指定的电箱拉按,不得私控乱接,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工材料与器材。

五、装修时,严格禁止在地砖上打墙、钻孔,违者发现一处,扣乙方负责人人民币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施工场地严禁吸烟,违者罚款一人1000元;装修垃圾,乙方必须日做日清,倒在商场经理室指定的位置。

七、乙方必须规范施工,安全施工,严禁野蛮施工,凡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

八、工程期限:经双方商定,本工程施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施工期限为 天,不得延期,如特殊原因,需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顺延。

九、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总造价以预算一次性核定价为准,增加工程另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本工程总金额 , 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垃圾清运费 元,在进场前交商场。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商场总经理执一份,公司工程部存档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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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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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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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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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长沙市井湾子金领家族二期2栋二单元1137房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橱卫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过道吊顶制作;(3)鞋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4)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5)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6)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

(7)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8)室内榻榻米、地板的铺设与安装;(9)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0)其他相关业务。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大部分包料(瓷砖、板材、电线、水管、扣板等主料;水泥、木料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家电、洁具等);(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 -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件1: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3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6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7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18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19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0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1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3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2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试下: a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b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c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d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e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f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g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25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预付 元材料费,第二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付 元;第三次 交付正常使用后10天内付 元;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1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泥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2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3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

第26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7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28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2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30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31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第3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3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34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长沙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35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36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37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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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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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

3.2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3.3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___。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___;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___;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___;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_________。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___;

20.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36.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37.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十八条 合同份数

38.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38.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38.3 合同制订费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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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修装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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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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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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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

合同预算价:           元,以甲方最终审定价格为准。

施工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条 施工图、施工方案的完成时间及要求

2.1乙方保证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装修、装修资质,依法在核准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在本协议签订后尽快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快会审图纸,拿出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排出工程进度表。

2.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将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提供给甲方审核,并按甲方所提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3乙方装饰材料的用量需在施工图中体现,并附材料明细表与汇总表。

2.4甲方在收到施工方案和图纸后    日内予以确认,经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和图纸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三条 工作内容

3.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所需的水、电接口,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不规范操作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意见。施工期间的水、电费双方同意由      方负担。

3.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27-20__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施工,注意安全。

3.3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设备、照明、围档及看管。

3.4甲方可根据现场装修情况适度增减装修内容,对于增减的装修内容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新增要求进行施工,工程价款据实结算。

3.5甲方根据人员费用清单给予人工费核算。乙方须在装修进场前将总人工费用给予甲方报价确认。

第四条 材料采购

4.1乙方所有采购的装饰材料以环保,优质,可靠,价格适中为优选。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2乙方采购的大宗材料须将品牌﹑规格﹑数量向甲方报备并由甲方确认单价后方可进场施工。对于装饰装修的材料供应,甲方有权选择以甲供或甲控方式落实。甲供物资的该笔费用将材料结算中扣除。

4.3乙方装饰材料的使用量需经甲方审核或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

第五条 施工安全

5.1乙方应根据施工内容的不同,向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安全帽、手套、工作服、防护镜、口罩、防滑鞋等,确保安全施工。

5.2乙方应当保证其与施工人员存在合法的用工关系,及时发放施工人员薪资,不得因劳动报酬问题牵涉甲方。

5.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害、职业病、其他疾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妥善组织医治、协助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或损害赔偿。

5.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筑施工中对“噪音”、“环保”、“安全”等各项要求,承担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第六条 装修装饰费用组成及支付方式

6.1 整个装饰装修费用组成: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

6.2利润

利润=(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利润率,20__年1月28日(春节)前完工的话,利润率按30%计;后完工的按20%计。该利润中包含管理费、开票税金等一切费用。

6.3发票组成

材料费部分需开具17%增值税发票;材料费以外的费用部分开具11%建筑装饰发票。乙方应在工期届满且全部完工后    日内甲方付款前将符合要求的发票送达甲方。

6.4 乙方完成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    日内支付价款的     %,预留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完成且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2年后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交付的工程未达到装饰效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恢复施工前状态,拆除费及施工期间的材料、人工费等工程开支由乙方自行负担。同时,赔偿甲方    月的租金以及其他损失费用。

7.2乙方所选装饰材料未达环保要求导致室内环境指数超标,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甲方有权按总工程款的    %进行扣款。

7.3乙方交付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返工重做,甲方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向乙方主张相当于总工程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予7日内拆除装修、装饰物、附着物,恢复施工前状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拒不拆除、不清除屋内杂物、附着物,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拆除、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7.4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总工程款的    %违约金。

7.5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施工质量保证两年,质保期内不能正常使用,经维修一次质保期相应顺延3个月,经3次维修仍不能修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费用负责整体更换,乙方应当在5天内完成更换,自更换完成,质保期重新计算。两次更换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另行承担总工程款的    %作为违约金。

7.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总工程款的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管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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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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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

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

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

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

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

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

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

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

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

十:工程保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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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个人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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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办理装修手续时所有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如出现意外情况由甲方全权负责。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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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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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____室___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_________

2.3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____。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 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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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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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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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XX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 │

│ │

│ │

│粘贴印花税票处 │

└────────────────────────────────────┘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 工程户型: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共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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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最新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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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就位于__________地点,面积__________㎡的装修工程委托乙方装饰施工

2、工程内容:按双方答案认可的预算表中所列项目对照相应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3、本工程制安合同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整。

4、工程期限:共__________天,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此工期不含土建,空调、暖气、智能家居等设备及软装配饰等安装时间。

5、因施工项目变更、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误,竣工日期顺延。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项 共同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付对方工程预算价的_______%违约金。

2、双方必须对本装饰工程的设计图、预算表签字认可,并各执一份;签订合同后,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如某一方要求变更施工内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相应修改预算和工期,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订认可。若其中一方不签字认可,则按原合同施工。

第二项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创造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的条件。其中包括:乙方进场前和施工过程中,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及管理费用(如乙方违反或损害甲方所在物业的规章制度及公共财产,由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现场水电并保持正常,协调邻里关系。

2、由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根据乙方提出的规格、数量、时间等要求进行采购并送达施工现场,交乙方验收并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因甲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发生问题或未要求乙方验收签字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不得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将手续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交乙方,否则乙方恕不施工,甲方自有或另外请他人进行改动乙方概不负责。如需改动煤气和冷暖气管道,请甲方聘请其专业公司,乙方不负责此项工程。

4、参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负责超出小区范围的装饰垃圾运送,如仍需使用施工现场居住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与消防等工作。

5、甲方业主若为多人,乙方只认可甲方全权代表的意见,如有变动需有甲方全权代表答案的全权委托书。

第三项 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本工程的相关手续,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负责验收甲方所购材料,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并妥善保管。如乙方代购预算书指定材料,必须交甲方验收并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天内未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视同验收。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规定,施工安全自行负责,保证治安,不发生影响邻里关系的行为。

4、保持施工现场相对整洁;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负责将施工垃圾运送至施工小区指定范围内;竣工后打扫施工现场,请甲方在客户满意评价表上评价。

5、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负责乙方施工项目的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维修费及交通费另计。

第三条 变更

第一项 工程项目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方案、变更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时,须提前与乙方工程监理联系,共同签订该工程变更单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变更施工。已施工项目不允许变更,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该项目损失。甲方凡私自与工人变更施工内容或未办理变更相关手续,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不负责此施工项目的售后维修。

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与现场情况有所冲突的时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变更解决。

第二项 工期变更

1、因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水电不正常、不可抗力和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下,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他负责的工作面影响工期的,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未按时到位,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而返工,退工费用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顺延,如导致工期顺延,则按50元/天予以赔偿。

5、部分工作(如验收)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不予及时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影响了工程工期,合同工期顺延,如因天气气温低于5度(水性漆8度)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制安合同价的60%,即人民币¥______元,款项到账后乙方将在工程地点达到施工条件起的二日内进场施工,在完成水电及验收合格后支付30%,即人民币¥_______元。吊顶造型、家具门窗基本制安结构(成品家具除外)后,甲方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制安合同价的35%,即人民币¥_______元;双方验收合格三日内进行工程结算,尾款5%人民币¥ 元;如果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故拖延结算时间,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尾款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房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2、变更金额:变更增加部分需在交纳二期款时同时交纳;二期款后变更增加需及时交纳此费用后再施工该变更部分,否则恕不施工。变更减少部分在双方结算时扣除。

3、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做出《工程结算单》,经甲方核实后结账。

4、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财务代表 (所有款项)。

5、此合同价不含任何税金。

第五条 验收和保修

1、工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止,双方依照所签字认可的设计、预算、变更单和有关约定,就材料、基层结构和饰面三个方面逐个项目验收,施工过程中,分别对隐蔽(水电)、结构和吊顶工程进行验收。乙方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对上述项目进行验收。

2、总验收一次不合格后,乙方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此工期不在合同工期内),再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在收齐结算款同时,给甲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卡,如未验收结算,甲方入住视同验收合格。

3、下列内容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由甲方承担费用):房屋土建问题、玻璃及其它易碎易用损物品,由于甲方未按规定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因甲方所购材料而产生的问题,非本次工程本公司人员施工项目和私下委托公司人员的项目,未验收和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甲方不根据装修设计 电路容量用电、超负载造成的损坏,超过维修期后的维修。装修交付使用后,如出现墙面开裂问题,经甲、乙方现场共同查明,如属未改造的原墙粉灰抹平层开裂,则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选购主材时,建议优先选择乙方指定材料,乙方指定材料所有产品保证集团优惠采购,厂家质量和售后保证、价格低于同一产品市场价。

2、甲方自购材料或定制产品请选择品牌好、资质齐全、经济实力和售后服务好的经验产品,由于甲方自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安装、设计误工期及造成乙方施工工程(墙面、木制部分等)损失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基层处理,交付材料商安装后由于甲方所购产品质量等原导致的售后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在乙方以外渠道购买的大面积大理石等主材材料,乙方原则上不负责铺贴,门槛石、波导线除外。需由乙方辅贴时,应由甲方提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甲方签字后的材料商标准辅贴图和设计示意图。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和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如果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甲醛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综合治理保证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能取消,如甲方在进场后取消项目,赔偿乙方实际发生的损失,并在取消项目的同时办理损失签证。

6、如工程变更,变更项目的金额根据预算单价及签订施工合同的优惠比例相应增减,如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结算时将取消相应优惠。

7、本合同优惠在本工程竣工结算时体现,不得同时享受两种优惠。注:工程制安造价低于3.5万或每平方(以建筑面积为准)低于350元恕我公司不予施工,制安部分低于4万或每平方(以建筑面积为准)低于500元不享受任何优惠。

8、本合同预算以外的甲方自购项目,私下将资金交付乙方设计师、项目经理或其他工作人员代办而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报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进场的,按最新报价执行。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其他: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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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装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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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装修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__)92号文《商业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后湖国际艺术区

2.户型规格:_  旧厂房改造 __   __   __   __   __   __   __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

4.委托方式:模式具体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

5.工程开工日期:20__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20__年   月   日

7.工程总天数   天 。

第二条:工程价款

总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元)具体项目按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项目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商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商业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方认可的设计的施工方案及预算施工,如项目变更则另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确定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按行业要求,非正常人为情况除外工程整体质量保修六个月,终生维护。如甲方提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材料供应商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甲方分三次付款付款时间金额

签定合同后40%开工前   元

施工过半40%泥工木工基本完工   元

施工基本完工15%油漆完工   元

安装完成5%工程完工验收时   元

2、工程款尾款按5%收取。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电 话:   电 话:

如甲方不能到现场沟通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职责与甲方同等。甲方授权代理人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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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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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____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

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

2.

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

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

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

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

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

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2.2乙方工作

2.

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

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

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

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

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2.7 依据《____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

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

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

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X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

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

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4)《____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拨付工程式款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金 额(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X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

1、保修1

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1

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1

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1

2、争议

1

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1

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1

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市(区)人民法院起诉。1

3、合同解除和终止1

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1

4、附则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4. 2 附件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1

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4)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序 号 材料或设备名 称 规 格型 号 单 位 数 量数量 单 价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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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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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16版)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 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受业主(装修户)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13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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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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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

1.2工程地点:**区路号

1.3工程范围: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双方确认的20xx年**月**日为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装修施工项目。

1.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1.6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工程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所有的现场签证单必须经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转包工程。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电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3.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4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5开工5日内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计划书。

3.6办理在该地点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工程所需报审表需要甲方盖公章,甲方协助乙方报验。

3.7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合理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并每周交与甲方驻工地代表一份。

3.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10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3.11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按要求佩带施工牌。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所造成停工待料,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乙方任何原因的工期及工程进度的变更,均与甲方书面约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JBG 300-9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竣工验收

5.5.1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竣工可交付使用时,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给甲方。 甲方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5.5.2甲方验收合格后须向乙方发出“竣工证书”说明正式竣工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5.3 乙方须在竣工后日内提交竣工图给甲方自用,并按国家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归档。

5.4 工程移交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双方负责人共同洽谈交接,办理移交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并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乙方实际竣工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则视为违约。

5.5 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的造价。

6.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6.3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或其分包人需缴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5合同价款以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6.6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施工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按下列程序支付工程款:

a) 结构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合同造价付至30%。

b)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四个月,按决算价付至总工程款的95 %。

c) 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按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日期开始计算时间,决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满后结清。如保修期间不能按时维修,则延误一天扣除保修金的2%,甲方自己购买更换材料的费用从保修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 范,乙方应提供异议并通知甲方修改。

8.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乙方人员生命 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8.5除因甲方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的之外,甲方毋需承担乙方或第三人的一切财产损 失或人员伤亡的风险责任。

8.6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 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7由于乙方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劳资纠纷原因,与甲方无关。但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九条 奖励与违反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酌情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xx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设备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按相关规定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因乙方未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费。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结算方法,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约定的造价。

11.2建设单位付工程款,施工方收到后,提供收据,施工方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

11.3该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费按工程决算价的2%计取,在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三次问题,施工方要无偿更换。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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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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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备注

工程合同总价

变更增加项目

变更减少项目

工程结算总额

甲方已付金额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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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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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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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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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5、工程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6、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结束须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7、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8、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期。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

10、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内容可向天津市家居商会咨询。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 证书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 证书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住宅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以上工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水电项目):

□a.包含水电项目 □b.不含水电项目

隐蔽工程(水电项目)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4)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包含隐蔽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解决方式;

①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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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装修公司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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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以内框架主体的模板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随变,已包在承包范围以内。

四、工程内容

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拆除、清理分类堆放、板面清理、板缝隙密封处理、起钉子等一切模板施工工序。工程完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归堆。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节约)手提电动工具及手工工具乙方负责。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等部分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实际展开面积计价。

六、质量要求

1、严格要求按图施工,符合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必须满足合格。2、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漏浆由木工班组清理干净,浇砼时木工必须安排专人看模,漏下砼浆用水冲洗干净,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七、施工工期

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班组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九、工程管理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2、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及时将支模用的材料供应至现场;

5、负责模板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及质量监督,负责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6、根据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甲方为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

7、组织有关人员在拆模后及时对砼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夹渣漏浆情况等方面进行实测,按现行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以实际评定结果作为对乙方模板安装质量的奖罚依据;

8、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和工人现场临时住宿;

9、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

B.乙方责任

1、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工人必须是熟练工人,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甲方人员;

2、熟悉图纸,按图纸要求提前配好模板,尽量减少余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甲方工长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4、甲方提供的大件施工工具、机械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养护,操作不当和人为造成的损坏要赔偿,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按图纸及工艺要求提前做好材料计划,报甲方工长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做到工完场地清、模板起钉、材料分类归拢,堆放整齐有序。特别要注意检查柱头、梁沟等,务必清理干净;

8、提前安排好浇砼期间的木工值班工作,浇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修补加固;8、因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过失造成的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机料损失。

9、协调好流水作业相关班组的工作程序,不得故意刁难;

10、工地内不得闹事生非,不得中伤他人、打架,各项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11、合理使用模板,未经主管工长同意不得随意切割成形大块模板,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元以上。

12、本工程乙方和第三方签的任何协议、合同,属乙方自已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予认可。

13、施工过程中本班工人因自已原因或违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14、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配电设施,以及损失配电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甲方责令未改者,处以50元罚款。

17、乙方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安排工作,指挥管理,带领所属员工按甲方要求和有关施工操作安全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凡管理不善,管理失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一概由乙方负责人承担,经三次指出而没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余下的工程款不作结算。

十、工程变更

增加施工项目或由于图纸变更施工内容变化大,造价增加较大,原合同条款不能言表的,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保修责任

保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限定时间内不整改,甲方将另派请人保修,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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