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安排劳务和劳动力并具体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奖罚分明的原则,特签署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址:
第二条、承包方式:施工劳务人员大包干,部分小材料与机械。
第三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第四条、工期及甲方要求
第五条、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七条、奖罚专用条款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
具体内容:
1、砼班组承包方式及内容:
1)施工图纸(己方复印)
2)结构上所有砼浇筑,包括:塔吊基础、井桩、垫层、保护层、筏板、±0.000以上和楼层墙板浇砼,屋面浇砼和二次结构浇砼等所有砼浇筑。
3)现场照明甲方提供镝灯一个,其余材料及照明器具(抹子灰板、振动板、振动机、震动棒、铁锹、灰盘、对讲机、雨鞋、雨衣、塑料手套等一切小型工具和用具由乙方负责)。
2、工期及甲方要求:
1)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交砼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按照方案配备人力并进行施工。
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按周向项目部提交各工种用工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经项目部同意或批准后,乙方不得任意变动和调整。
3)在砼浇筑过程中,井桩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坍落现象。桩口必须用木抹压平,井桩顶面平整、整洁、及时浇水养护。在测试试验时做好动测准备,必须振捣合格。
4)在垫层浇筑砼时必须压光,按标高不得超出±0.5mm并及时养护。如多打灰或少打灰影响质量和浪费材料由你承包班组负责。
5)在保护层浇筑时不得将砂浆打入井桩内,如打入井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免造成断桩影响质量,不得破坏防水,必须压光表面,并保持在放线前清洁。
6)在浇筑剪力墙时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和气泡,并且振捣时配合专业振捣工和找平抹灰工。如出现麻面应及时派人修补并且保证砼的观感。
7)在平板振动时必须使用平板振捣器,尤其楼层面上反部分必须振捣密实,不得有漏筋现象。
8)在振捣时不得长时间振捣某一点,造成跑模、漏浆严重由你班组负完全责任。
9)所有砼浇筑8小时后必须进行养护。
10)在打灰前各班组清理好自己剩余材料后,楼层由你班组进行清扫。如果其他工种没有清理完成,你班组所产生的清理费用由其他班组负责,并当月补偿你班组。你班组并承担布料机以及泵管加固、安装、顶撑、清理、疏通、拆卸等一切工作以及工作的一切费用。
11)在砼浇筑时,如出现机械异常,必须积极配合处理,并清理处理好余灰,不得随地乱扔。
12)在砼浇筑完之后泵车下面和楼层的余灰必须清理干净。
13)在洗泵管时的余水不得随地乱洒,每次浇完后,必须处理完余渣。
14)在浇筑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钢筋和模板。
15) 在模板拆除后及时清理楼层的加灰和落地灰,保持楼层内干净整洁。
16)在浇筑砼过程中不得随意把砼撒落在外架和隔离层上。
如有以上各种情况将进行处罚,并且勒令你班组及时处理。
17)必须服从现场值班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18)在浇筑前必须堵好地面与墙角的缝隙以及楼梯踏步口钢丝网绑扎等。
3、承包价格与结算方式:
垫层、保护层、筏板每立方米20元,筏板以上每立方米30元结算(其中清理楼层每立方3元),每月按你班组所完成的工程量的60%结算(结算方量以公司结算为主)。年底结算80%,剩余工程量结算在建设单位验收竣工之后付清。
4、安全文明施工:
1)砼的损耗不得超出控制范围,如超出按原材料照价赔偿。
2)各种机械操作必须是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作业,其他人不得私自使用,并且所有机械由专人管理和维修,如损坏在当月结算中按原价扣除。
3)为了体现文明施工和规范的劳务单位,上班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器具不得在上班喝酒。在我公司不得打架滋事,不得野蛮施工。
4)操作面必须保持整洁,工完料清,不得随地大小便,丢弃垃圾和杂物。
5)各工种必须保护好成品,严格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任何班组破坏任何班组的成品按原费用的2倍赔偿,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6)各种机械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如果出现任何机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邻舍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不合格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出现用电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现场所有的原材料和成品料必需按指定的地方堆放整齐,如果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按你班组的所承包价下浮5%并处罚款。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和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若乙方故意违反规定,除按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奖罚专用条款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1) 在周计划未完成并无特殊原因,质量、进度滞后1周内无故拖延1天按20__元进行处罚,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2) 在1月内故拖延工期质量3天以上(包括3天)按月5000进行处罚。如多次无故拖延工期影响质量勒令退场,结算按所承包价的70%结算,并扣除所有罚款和误工费用。
3) 在主体竣工总计划中累计拖延10天以上(包括10天)按承包价格10%下浮,在总结算时一并扣除。
4) 在施工途中劳动力减少(尤其是六七月份农忙期间)导致工程滞后3天以上者(包括3天)按承包价格15%扣除。
5) 砼班组承包人在必要时通知会议一次不到扣除1000元,班组长每次500元,打电话不接每次200元,当月结算中扣除。
6) 发现偷盗任何财产每次扣除20__元。
7) 打架、斗殴不管谁是谁非每人处500元罚款。
8) 进入施工现场如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100元处罚,从当月扣除。
9) 在质量上出现任何问题,每处每次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赔偿所有材料费和误工费并处罚款。
6、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条款希望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如以上条款完全遵照执行,按承包价格上浮每立方1元,如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按承包价格下降每立方2元。
2)乙方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如若中途退场,则视为乙方单独解除合同。
3)如质量、进度、安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质量、进度问题引发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退场。
5)本合同价格为最终确定单价,不在进行调整。
6)本合同在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其一方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后终止。
备注:
1) 在±0.000以下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如若中途退场,甲方只支付乙方任何费用50%。
3) 施工方以及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奖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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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顺利地将工程搞好,现决定将徐州五洋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E3 车间工程的 水电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凭着公平、公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车间
二、工程地点:铜山县珠江路
三、发包内容:按照现有图纸现场技术人员认可后施工,施工中如图纸变更, 工作量增加
四、承包方式:包清工
五、承包价格:一次抱死: 办公楼固定合同总价共计:壹万元整。(强弱电预埋线管)E3车间按建筑面积 12元/㎡(所有线管预埋及电路安装)承包价格内所用小型工具有乙方自理。
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行业评定为优良。乙方进入施工场必须严格按技术人员规范要求施工,每一分项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现场技术人员检验达优良后方可进下道工序施工,如未经现场技术人员验收,乙方擅自施工,其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并处以相应的惩罚,一次不少于1000元,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如意乙方拒绝签字,罚款加倍。凡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良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返修,并赔偿甲方两倍的材料费,材料费按当时市场价格执行。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000~10000不等,如情节严重的给予10000~50000元不等的罚款。
七、安全事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签订《三级安全教育》协议书,乙方在施工中如违背操作工艺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皆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如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或停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乙方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不管谁对谁错每人一次罚款1000情节严重者交送给公安部门处理。
八、工期:按建设单位大合同为准,因乙方误工或消极怠工而拖延 工期的享受建设单位处罚施工单位同等的罚款。
九、结算方式:办公楼每完成一层付款 壹仟元整 以此类推,五层 全部施工完成付办公楼总价的 80%
E3车间施工至60%的工作量时付合同总款的40%,所有工程完成之后在付合同总款的40% ,其余的20%在完工之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甲方责任:提供图纸所需的一切材料,并在计划报后2天内及 时进场
十一、 乙方责任: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每周的工作计划,乙方必须保证不折不扣的完成,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严肃处罚,其款项用在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现场个班组必须做到工完料清,材料、设备应分类堆放整齐,各工种之间要协调配合。
十二、 材料管理:甲方收料员按照乙方要求合理地指定堆放材料, 在施工过程中凡发现故意浪费材料者,甲方将从严从重按材料5~10陪处罚。
十三、
(1)甲方确保工程款的支付。
(2)乙方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
十四、 以上各条款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经事宜,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到工程所在的职能部门进行解决。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双方代表签字后生 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20__年_月__日
篇2:工地施工工程材料供销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咨询单位: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
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别交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银行账户:____
篇3:2024新版小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5: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承包方:
(乙方)发包方:
兹有甲方将厦门力隆氨纶公司三期厂房模板(木作)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包工包料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定,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项目内容:按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按甲方的模板方案和技术交底规定以及相关现行规定施工完好,要求用80%以上的新模板,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供甲方验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报甲方、监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二、承包方式:内架钢管支撑及模板包工包料,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支撑安拆,以及所有木工机械设备及铁钉、铁线等木工辅助材料。内架钢管支撑按厦门市规范制作安装。乙方应保证不少于1.5套的全新模板周转使用;
楼梯上料平台、安全防护以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配合所使用模板材料由乙方提供。
三、计算方法与单价:按实际完成量以模板与砼实际接触面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49元计算(乙方必须提供劳务人员工资表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提供塔吊卸料、夜间施工照明及楼层配电箱等配合,其余施工所需锯台、手电锯、手电钻、插座、电源线、照明灯管等相关安全防护配套的绝缘胶鞋、安全帽(需按甲方指定标识)由乙方提供(其它工种不得随意使用乙方材料)。
四、付款方式:参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付款时间,主体结构封顶前各施工节点完成时,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天内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主体结构封顶后,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天内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零星构件二次浇筑收尾完成及外架拆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精心施工,落实赶工措施,在各施工段制作安装前乙方应提交符合进度要求的材料及人员供应计划,甲方依据该计划进行现场抽检考核,若施工人数少于计划数每人次罚款100元,材料到位率小于95%每次罚款1000元,导致工期延误的每日罚款20__元,罚款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扣除。若遇停电、台风、大雨等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及时向甲方签证顺延,尤其要求保证春节前至少完成动力厂房二层以上,主厂房一层以上、二层局部,否则罚款二万元(非乙方原因另论)。
六、安全文明施工:
甲方提供工地安全设施,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宣传教育,遵守职工安全守则,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器械应专人操作,操作员应持证上岗,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凡班组工作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身不当、疏忽引起事故者,由乙方负责;凡防护安全设施不足,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七、乙方职责
1、班组长不得在主体施工期间随意离开现场,应配合工地施工员放样,并负责内架所搭设支撑架体的标高、轴线位置准确。对本班组进场的工人进行登记、安全教育、上报甲方方能上岗,同时必须做好每天的劳力分配、分工及现场交底工作。
2、乙方工人进场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相片及其他相关证件供甲方统一办证。办理有关证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人参加甲方组织各项交底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长应及时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变底。
4、乙方应与现场的其他班组通力合作,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5、己方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如果梁、柱、扳出现爆模,乙方应负责打凿修整达到质量要求。
6、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后,乙方应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如甲方付款到位而发现工人因欠薪诉至劳动等相关部门或聚众上访等,每发现一起罚款10000元,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应做到工完料清。
八、甲方职责
1、提供给乙方整套的工程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2、提供固定于塔吊的照明投光灯及用水、用电等设施
3、负责代办工人的有关证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乙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加以管理、督促
5、协调各班组的关系,总结各班组的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奖优罚劣、通报
6、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
7、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待工程完工,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
8、甲方负责当地社会治安,提供材料、机具临时堆场及仓库
十、其他条款
1、班组长在施工期间应跟班作业,不得无故离开现场,应配合工地施工员的协调工作,并对本班组做好当天的劳力分配、分工协作及现场交底和质量、安全自检工作。如发现班组长无故离开现场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2、乙方应及时向组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对工人进行督促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旌工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如有发现违章作业,视情节轻重加以处罚。
3、工人不得酗酒、打架斗殴,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者,将送至公安部门处理。如果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一旦发生工伤事故,5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5000元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等原因引起,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它情况乙方应先行垫付每人次10000元以内医药费用,待保险赔偿后,超过赔偿标准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经鉴定部门确定的责任比例分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代表签名:
承包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篇6:室外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项 目 编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X一户一表变配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__
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承包人严格按照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供电方案协议进行施工,并办理相关的供电审批手续。按照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电力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配置配电房内的照明、插座、防鼠(小动物)、防虫、消防、防潮、通(排)风、接地系统等装置及附件;全部电气设备的调试、验收;操作工具及告示牌、结线系统牌的配置;配电工程相应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设备基础);供电系统的设计、报批、审核、采购、施工、检测、试验、调试、验收、开通正式电等一切费用);
2根据承包方与工程所在地供电局所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进行永久用电工程的施工并经电力部门和发包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开通永久用电交付发包方使用;
3高低压电缆采购、敷设、所有电气设备(变压器,母线,高、低压柜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相应电气连接等工作;
4(包括但不限于电房砌体、电缆通道、设备基础、内装、门窗、排风、照明、接地等机电工程)。电房建设需满足当地供电部门验收规范并通验收;
5户表工程:低压配电柜出线至各楼栋表柜,含分接箱、表柜、电缆、竖井桥架、接地、集中抄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
6所有住宅区电缆分接箱及计量表箱的设备基础制作工程;
7所有桥架、管网接口处的封堵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南宁供电局及相关行业验收的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增值税率为10%;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包干(含税)。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南宁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21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良庆支行
账 号: 账 号: 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2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一户一表规模说明:危旧房改造项目1栋32层楼,共180户住宅用电户,现新装干式变压器(1*800)kVA一户一表配变,本项目的用电负荷按三级考虑,低压出线采用电缆敷设,沿每个单元竖井敷设至表箱,居民采用一户一表计量方式,并通过低压远程集中抄表系统上传到南宁供电局,电气节能措施:采用低损耗变压器,采用节能灯具,变压器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低压系统采用“TN-S”接地方式,要求所有设备外壳应与地网可靠连接,接地网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
变压器工程规模说明:(1)变压器:本期安装1台干式变压器(SCB11型,d,yn11连接),容量为1X800kVA,电压变比为10.5±2X2.5%/0.4kv;(2)10kV配电装置:新建1号户外开闭所(5单元)1座,新建1号户内开闭所(5单元)1座;高压进线柜1面,高压出线柜1面;(3)0.4kv配电装置:低压进线柜1面,低压补偿柜1面,低压出线柜1面;(4)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混合补偿方式,并接在0.4kv母线上进行集中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录 ;
(8) 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书面补充协议等 ;
(9)工程报告单及预算书。
(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__〕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说明:(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4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4.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标准、规范及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提供竣工图的数量为4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4个工作日 。
1.4.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另外约定 。
1.5 联络
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业主代表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的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的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1.6 知识产权
1.6.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及授权委托书。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前资金已落实到位。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南宁供电局及南宁市档案管理要求。
3.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4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6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
7甲方仅接受乙方书面授权的唯一代理人,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8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履行南宁市邕武路18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户一表配电工程的施工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发包人直接负责。
9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和承担费用。
10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施工范围内需要照明、围栏、看守、警卫、清洁卫生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危险障碍物影响施工和安全,承包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11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承担相关费用: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地方(《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区内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文明施工, 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需要夜间施工或采取赶工措施的,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报监理单位备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4承包人应全面、仔细阅读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图纸会审。当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现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等有错误、不一致或设计未能达到施工深度要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否则由此发生的返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施工方案,须在施工前通知监理及发包人,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后才能调整施工方案。如承包人未按审定方案施工,单方面调整施工方案,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工程施工费用,承包人需承担因此产生安全质量事故及工期延误带给发包人的损失。
16应每月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工作计划、报表: 每月25日向监理、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
17现场临时水、电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承包人负责从总包单位提供的水电源接驳点驳接,驳接产生的人工、材料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 水电费的计取标准以发包人指定现场装设的水电表的实际度数计量(另计收取公摊),并按当地水电部门实际收费标准计算。承包人每月30日前结算本月用量及费用,并向发包人(或总包单位)支付。
18承包人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发生任何人身财物的损害赔偿,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9承包人需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人数能满足节点工期的需要,现场施工人数不得少于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要求,如人数不能满足发包人节点工期完成需要,承包人应负责增加施工人数,如承包人不增加,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行增加施工人数,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0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对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应以承包人的名义向供应商采购材料,不得以发包人(包括以本工程项目部等非承包人名义)或发包人名义采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且装订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移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公司审定、整合并归档,配合总包单位造册。
2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人员出入安全管理,保证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否则无论是否属于承包人聘请人员,凡在承包人施工场地范围内出现的伤、亡、失窃等安全事故均被视为是承包人疏于安全管理所致,承包人同意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农民工工资支付: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导致发包人承担相关垫付责任的,则承包人同意除向发包人偿还发包人已垫付的工资款项本金外,还向发包人额外支付垫付工资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上述款项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做好文明施工,且做到工完场地清,如经发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仍不配合整改,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利对承包人进行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5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保护好场内的设备、设施,一旦发生人为的恶意损坏设备、设施的,除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500—20__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6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如果承包人的工人存在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盗、冲击发包人办公场所等行为的,包发人除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20__—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4.发包人责任
4.1发包人委派 为代表,负责监督承包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委托,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发包人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驳点,配合提供现场施工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4.3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相关文件。
4.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5.工程验收、交付及保修
5.1按照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的现行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5.2隐蔽验收及中间验收
5.2.1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部位隐蔽前或进行到须中间验收部位时,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拟验收工程的现场图片,发包人须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24小时内派人随同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经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承包人不得进行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
5.2.2无论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公司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责任。
5.3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5.3.1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包工程全部完工;
(2)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完备、初验合格。
5.3.2具备上述条件时,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小组由发包人的业主代表或物业公司代表、监理公司代表组成;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验收小组组成人员;发包人验收小组成员全部签字确认工程验收合格并加盖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公章,方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合格,否则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不合格。
5.3.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计取违约金的标准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
5.4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贰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详见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增值税合计为【¥ 】元(金额大写: ,其中适用税率为: 10 %。具体报价详见《工程清单报价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承包人应按照新的税率向发包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包干总价为承包人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下完成本工程的固定总价,原则上不作调整,除非发包人发出造价函调整。
承包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悉合同价中已包含合同履行期内的物价上涨等政策性因素对合同价的影响风险,承包人不得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提出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
6.1付款方式:
支付
期数工程款支付节点支付时限支付
比例累计支付
比例
0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20%20%
02外线施工完毕,配电房主要设备进场开始安装7个日历天45%65%
03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移交合格且装订成册的技术资料,正常运行七天7个日历天32%97%
04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后7个日历天3%100%
6.2工程款分为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承包人应按支付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发包人才支付工程款。
6.3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否则,由于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7.计价与计量
7.1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确定的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项目,则新增工程项目价格按如下排列的优先顺序进行确定:
(1)如有类似分项项目,按原来清单中的单价执行;
(2)如无类似分项项目,按工程所在地20__年省统一定额及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权力部门规定的计费表/计费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计费表中明确属固定值的费率按固定值计算,若明确为浮动值的费率则取其平均值计算,并计算合同约定的下浮率(如有)。主材单价按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下浮20%确定。
(3)如为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中没有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及材料的市场价格、供应商的名称及联系电话供发包人审定和批准后确定。
7.2包干固定总价包含优化设计费、图纸报审费、设备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费(包安装、包设备)、机械使用费、设备调试费、水费、电费、垃圾清理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总包配合费、利润、规费、税金、政府有关验收收费、开通永久用电等各种审批手续及费用,包送电以及本工程的一切风险费及其它与本完成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本包干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7.3包干固定总价及根据工程量形成的整项费用,均系经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和综合市场价格的涨跌、币值汇率的变动、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法令的变化等情势变更因素下,仍能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至整个承包工程,且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而达成的合同价格。
7.4工程计量规则:本合同工程量是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下发图纸和现场情况,经复核后投标报价数量,合同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8.最终结算
8.1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前,必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发包人专项验收合格报告,方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对检查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整改前不得进入结算。
8.2承包人的最终结算送审,无论是经发包人还是经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审核,若审核的核减幅度超过送审价格5%(含5%)时,发包人可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延,以便详细调查,若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审核的,该项目的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3《工程结算协议书》为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工程结算协议书》都未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
9.违约责任
9.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承包人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9.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节点工期逾期,其中非关键点工期虽逾期但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不逾期的,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非关键节点工期逾期同时也导致关键节点工期逾期的,则非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无论非关键节点工期还是关键节点工期,逾期超过五天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五天以上,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按规范组织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5工程竣工后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聘请第三方进行返工以使工程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工程未达到验收合格前,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
9.6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并与发包人进行现场清理,核对已完工程量,移交相关资料,否则,承包人按 100 元/㎡向发包人交纳场地使用费,并视为承包人放弃证据保全等相关权利,已完工程按发包人单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程,第三方的进场,不视为破坏现场之行为,且第三方完成工程前,发包人不予支付结算款给承包人。
9.7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承包人接触到的发包人技术图纸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9.8因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原因造成工程需返工的,或因承包人不作为原因导致发包人工期进度受到或将受影响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不予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实际扣除金额以发包人及第三方的结算金额为准;同时,承包人承诺另行支付发包人本返工工程结算造价 5 %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连同上述费用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9.9发包人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发包人逾期付款期间不超过60天的,承包人不得停工。
10.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份数、生效
11.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且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失效;如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发包人没有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1.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21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良庆支行
账 号: 账 号:2
附件
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
附件1: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项目主管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现场管理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
造价管理 预算员
质量管理 质检员中级工程师
材料管理 材料员中级工程师
计划管理 资料员助理工程师
安全管理 安全员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 施工合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贰 年
3、双方责任
3.1发包人机构及责任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3.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责任
3.2.1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3.2.2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3.2.3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3.2.4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4、质量保修责任
4.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承包人联系电话 :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9:00~17: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4.2.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处理。当出现维修事件时,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指定的以下联系方式(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mail: )以书面、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要确保上述联系方式准确,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否则视同发包人已经通知到位。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整改通知24小时后没有反馈及合理的处理意见或当出现具有重大破坏性的责任事故,甲、乙双方共同指定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单中有业主、监理公司、发包人项目部三方进行签名确认,承包人则视该维修单为有效的维修扣款依据,承包人无需再在维修单中进行签名确认。维修单的结算则根据当时发包人与 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 签订的维修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由发包人进行统一结算,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中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追索的权利,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如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向发包人索赔),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4.承包人承诺在保修期内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回访比例不低于10%,并做好回访记录交发包人存档,没有回访记录,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质保金。
4.5.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另须发包人交纳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该费用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6.因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4.7.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保修期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4.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9.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验收。
4.10其它保修责任
4.10.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4.10.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4.10.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10.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4.10.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4.10.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4.10.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10.8承包人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5、保修违约处理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5.1.2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5.1.3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5.2.1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5.2.2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5.2.3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5.2.4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5.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5.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在保修期第1年后,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发包人于30天内向承包人无息结清保修金并扣除已发生的维修款(如有)。
7、其他
7.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7.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7.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7.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7.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施工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施工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7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未尽事宜,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份数及双方各自执有份数与主合同要求一致。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后30天。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8:工地施工工程材料供销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需,现甲方将该工程交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量(暂计):
四、计价方式:
五、工期要求: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实际完成量乘以单价,总造价(含应纳税费)约 __________元整(¥)。乙方完成后甲方现场验收证实签证后再结算,甲方结算后 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总工程款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须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顺延。
八、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九、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乙方收齐工程款后自然失效。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效力相等。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案例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企业实际运营中,情况千差万别,范本无法一一涵盖,一份最优秀的范本,也只能解决一部分最普遍的问题。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帮你拟定合同,给企业规避风险,预防劳动纠纷等问题。
篇9: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地下室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做一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卷材为聚酯胎3mm厚,-15°),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二、 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三、 主材选用及工程价款等:
1、 选用材质:“聚酯胎3mm厚,-15° 防水卷材,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材料检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材料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开工
2、 本合同价格包括材料现场转运、垃圾的清运、清除(运离施工现场)
3、 施工厚度要求:采用外__________mm厚“ __________” 防水卷材
4、全部包工包料,单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
6、面积:按甲方确认的实做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格。
四、 工期:按甲方项目部所安排的进度施工。
五、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人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____________________)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_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见证取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为五年。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每平方米铺贴面积 元,该铺贴面积仅指铺贴完成的外表面积,其它如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在承包人承包的防水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材料等)均有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当地下室底板及外墙板外侧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毕,经质监站、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在主体施工单位施工完回填土方后, 7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60%;土方回填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在现场跟班作业,以防泥工施工时破坏防水层;
2、在土方回填后30日内的适当时间,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不少于两次的地下室防水效果初验;在此期间,承包人整理施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初验中没有发现问题,资料提交齐全有效,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底板防水和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25%;若在初验中发现渗漏或超过规范规定的湿渍等质量问题、或资料有缺陷时,顺延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直至承包人解决好所发现的问题;
3、在地下室底板和外墙后浇带等主体结构施工前后,承包人应及时配合,完成后浇带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在后浇带等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完毕后的14日内,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初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全部已完工程量的10%;
4、承包人剩余5%的工程款转作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14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保修期间出现保修事件时,保修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解决民工食宿。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安全施工 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施工开始前,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者,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理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实际费用与理赔金额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一旦发生重伤事故或伤亡事故者,发包人最终一次性赔付当事人的最高赔偿金以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为最高封顶数额,其余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或发包人所出具的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增减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工程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四、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双方的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十五、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工地所有施工人员以及进入工地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的财物保险等。
十六、关于意外停工的约定
十七、工程质量保修
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十八、违约责任:
1、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做足一切安全措失,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且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3、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品牌及项目部所要求的施工工序及材料厚度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拒付乙方工程款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倍的违约金。
4、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停工,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5、 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工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或损坏现场成品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且此款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工,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1%的违约金,如超过三天仍未满足施工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所有工程款不予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 在保修期间(保修期为五年),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甲方电话通知24小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金额无须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为准)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份可向乙方追索。
8、 在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验收所需具备的一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垃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十九、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它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退场等一切经济损失,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可保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其他事项:
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11: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责。
5、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直至清退出场。
甲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办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2: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20 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 年6月8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三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10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20 年6月8日至20 年6月8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___;层/幢;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工包料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如额外有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消防验收通过,前提是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报审及报验资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进场,甲方付总价的40%做为前期消防建审及施工进场费;主管道及支管道、布线完成甲方付至总价的80%做为施工及材料后期费用,消防验收后取得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甲方付至总价的98%,预留总价的2%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归还质保金。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符合验收标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19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条件。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试压交甲方验收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 设计变更
1、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中重大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设计变更单须经甲方签证有效后方可实施。变更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导致材料、设备变更,其增减的费用由双方确定后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在符合消防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实施。
5、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应征求甲方同意,甲方以书面形式变更。由此而增加的费用,据实进入决算。
6、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时;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
3.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篇15:电站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
工程(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_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篇16:施工工程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康达御景新城1#、16#楼屋面防水工程
二、 工程单价:
屋面4mm SBS防水一遍,每平方米 50 元屋面3+3mm SBS防水,每平方米 80 元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含主材、辅料及人工费)
四、 工程结算:竣工后按表面实测面积结算
五、 工程期限:开工 20xx 年 4 月 15 日竣工 20xx 年 6 月 15 日(遇雨顺延)
六、 结算方式:拨款按施工进度拨付
七、 甲、乙双方责权:
1、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3、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的有关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序、质量及时验收。
4、 工程保修期五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5、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做到“三清六好,文明施工”。
八、 其他约定:
1、 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 施工期内,乙方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应自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设施不妥,乙方也没有提出异议,施工所造成的伤亡,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3、 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钢结构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程工期
自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之日起 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以上价格为含上述所有工程的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费、管理费总价,但不含税及现场配套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乙方收到此款进场施工。
2、乙方主体结构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3、乙方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本工程不留质保金。
第五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并接收甲方的检查。乙方负责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 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有主材料均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并附有产品材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合格证。
第七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现场常驻代表: ,乙方现场常驻代表: ,若甲、乙双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另外两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
1、乙方施工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积极配合甲方;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通道、施工用水电、堆放场地等问题。包括人员出入和材料、设备进出场。
2)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装质量、配合状况进行综合检查。
3)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小型仓库一间。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如有问题在工程施工前提出书面意见。
3)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配合下,在施工现场了解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进度及场地状况,为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后期维修:钢结构由乙方负责,为期 年。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 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篇18: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杨庄农贸综合市场工程的消防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本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杨庄农贸综合市场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徐州市下淀路119号
二、本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等施工图描述的各项内容、资料整编、报检、报验、验收、备案等全过程。
2、采用双包的形式,即包工包料。
三、工期
1、与土建工程同步。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工程为包干合同 肆拾贰(42万) 万元整。
2、本价款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范围所需之全部的费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
3、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产生的费用按定额价增减。
4、支付与结算方式
(1)本工程消防系统全部安装完成,支付总工程款50%。
(2)本工程验收合格,消防安装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出具合格证)、消防备案后,乙方提供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完成结算报告后半个月内,甲方付至总工程价款的95%。
(3)本工程质保金为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5%。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应、现场配合等)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根据工程部制订的施工管理与处罚制度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调换乙方。
2、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3、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场地、工地办公室。
4、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壹套。
5、甲方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不得收取乙方的施工配套费。
6、材料供应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进场后应由甲方材料员检验认可并经检测合格后,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用于工程。
7、乙方施工所有工程项目必须达到消防的规范要求。
8、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9、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10、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11、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2、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6、委派卲杰同志为工地代表,进行工程施工中现场管理,与甲方及相关专业施工人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办理有关签证,工程付款事宜。
七、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一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年版)GB50261一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5、工程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与处罚制度》。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遵守本市相关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严禁违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盗、防环境污染、扰民与民扰、成品保护等相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九、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责任:
1、工程因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若不按规定履行协议或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无条件赔偿。
3、因乙方不具备的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或发现乙方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协议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按本合同拨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则视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的总工程款5‰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且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延期一个月,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款的1%每天向乙方支付利息。
十、其他内容:
1、本工程后续消防水泵房工艺系统及室外消防管线、设备安装内容优先由乙方负责实施施工,施工价款待设计施工图纸完成后双方在行商定,本部分内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均同合同内内容。
2、因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消防及其它专业工程实施及报审、报验原因造成本工程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不能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
3、本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本工程的消防主管部门的报检、报验工作。
4、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质保期满,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篇19:项目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招标代理报酬金额总计 万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造价
甲方将,双 商定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工程验收标准为合格,须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二、甲乙双方各负责任
甲方需提供精确图纸及要求给予乙方,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各阶段工程进度款,如甲方不按合同工程进度付款,乙方可无条件停工,撤出场地;在施工过程甲方应派人现场协商;(包括施工当中用电、水、水泥、沙石等提供便利及材料到现场安全问题。
三、工程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工。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为 。 (注:如发生人为不可抗拒力量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四、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预付乙方工程款全款的 %为人民币做为工程定金预付款;材料到现场后付工程全款的 %;安装完验收合格后付清至工程全款的 %,不含发票及税款。
五、工程要求及质量承诺
工程所用木料须为进口樟子松木料,木料须进行脱脂及防腐处理,处理后须满足甲方工程环境使用要求。木材出现裂痕、色差为正常现象,在施工当中乙方达不到甲方图纸要求;乙方应及时修改。若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本工程乙方承诺质保期为三个月,自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内如若发生霉变、虫蛀等影响外观观感或正常使用等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要求三日内迅速组织相关技术力量无偿进行维修,若工程向甲方交工后,出现人为损坏,甲方使用不当,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合同制约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另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不能履行或完成甲方合同所要求条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甲方逾期不能履行或完成乙方合同所要求条款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七、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后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八、合同期限
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后并付清乙方工程余款后,本合同自行作废。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