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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买卖合同精彩20篇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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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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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桂林市兴安县湘江路、编号为

060003-1、0601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兴国用(20__)第060003-1号、兴国用(20__)第060104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53693.5m2 ,规划用途为: 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为【√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房管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该商品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砖混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 1 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元(大写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3. ×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商品房总价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已付的定金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抵作房款)。

2.分期付款: × 。

3.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 年 月 日支付购房首付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1)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买受人须在10日内备齐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需要的资料,否则,由此而延误办理按揭手续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因买受人的原因,银行不予批准或者不予足额批准买受人的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须在接到银行或者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选择一次性付款,并与出卖人签定变更付款方式的补充协议,否则,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签订合同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政府规范性文件而影响交房日期的。

3.其它: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0.5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月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1 (该比率应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够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在收到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付清购房余款并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应承担所欠购房款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接房超过30日的,须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房屋保管费。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包括按照买受人在本合同预留的电话通知以及《桂林晚报》或者《桂林日报》上的交房通知。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出卖人按市场价赔偿约定标准未做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时水电到位;

2.交房时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布线到位;

3.交房时排污管到位;

4.其他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

2.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栋楼宇买受人使用、维修和保管,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住宅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为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壹拾贰 页,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其中出卖人 叁 份, 买受人 壹 份,兴安县房管所 壹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兴安县房管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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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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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

幢号:_____________。

室号:_____________。

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_______;

2、于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_____________方承担,营业税由_____________方承担,印花税由___________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___________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_____________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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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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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XX版)(bf----010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第一条 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买方自提;()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承担。交货时间: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

第五条 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地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金: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_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章):_____ 买方(章):_____ 主办单位(章):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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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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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单位(章):

购货单位(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订货清单产品代码

(同流向登记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

级别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箱含药量(千克)

数 量单 价(元)

金 额(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保障安全。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禁(限)用药物要求: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要求:

五、提(交)货时间和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与方法:

八、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产品安全与质量责任:

十一、运输安全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页):

购货单位 ( 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

供货单位 ( 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二〇_年七月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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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汽车配件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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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一条 甲方为汽车配件供货商,同意向乙方提供汽车等配件,乙方同意买受。

第二条 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订单,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中的要求安排交货。订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提交。

第三条 对于乙方未提交订单,甲方擅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

第四条 甲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3小时内按照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签收送货单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确认下列人员签名收货代表是乙方收到了货物:

第六条甲方应该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将货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在发现的甲方交付的产品中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货,但是,乙方人为损害的除外。 乙方应该与甲方交付货物后 日内付清货款,否则,必须每日支付应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合同终止后 天内,双方必须核算往来账目,乙方必须在往来账目核算清楚后将应付的余款支付给甲方。 每月 日为双方上一个月的结算日,乙方应该出具对账单给甲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合同的变更、解除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须向对方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情况发生的证明材料。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送达给甲方的订单均适用本合同。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二十条方 (盖 章):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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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区房子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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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于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与房产证明及各种身份证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第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应该于 __________年 ______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费用为甲方负责。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甲方在房屋出售给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款总价外还应赔付房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继承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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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用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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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权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区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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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区套装门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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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甲方): 电话:

供货方(乙方): 电话: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合同相关事宜

1、乙方交货日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如延误交货,乙方将按______延误金额赔偿甲方。

2、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元,合同确定的门型、颜色不得更改。乙方将套装门运至施工现场后,出示相应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材料(三份,需盖红章)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质保一年质保金留500元,到期若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质保期间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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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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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卖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 ,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为: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证书为: 渝(20__)巴南区不动产权第号 对应土地面积分别为: 60058 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69年6月20日,商业至2059年6月20日 。

第二条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2)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 。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 。

第三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一)本商品房座落为: 办理中 。

(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楼层共计:层(是指本幢楼按规定应该计算层数的所有层数)。本商品房所在楼层物理层为第 X层(指从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层开始计算 的楼层)。本商品房所在楼层名义层为 X (指标识楼层,一般为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确定的楼层);

(三)本商品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户型为:其他。

(六)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于

本商品房用途为非住宅,属于商服用房

(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

1、 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 ;

2、 x ;

3、 x 。

(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购房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

(二)乙方按下列第1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1)第一期: x ;

(2)第二期: x ;

(3)第三期: x ;

(4) x ;

3、按揭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3) x ;

(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0.01%赔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作为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甲方返还乙方,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七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在 全部房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天内,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 20__年12月31日 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3) x 。

第八条交房手续的办理

1、甲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正式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包括按揭贷款及面积差异退补款)、付清政府部门规定的费用(包括大修基金、税费)、且无银行按揭欠款,方可进行房屋交接。在此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如系此原因乙方未能按时接房,视同甲方已完成交房义务,责任同上款。

(3) x 。

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x 。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不大于第九条1款(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应付款的百分之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应不大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x 。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1、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因甲方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乙方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0.01%。

2、甲方关于本商品房抵押情况的声明为下列第2项:

(1)本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权,并已经抵押权人: x

书面同意对外销售,书面证明见附件五。

(2)本商品房没有设定抵押权。

甲方如隐瞒本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 x %。

第十二条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1、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3、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

1、乙方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双方不同意办理预购商品预告登记。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乙方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2、乙方为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甲方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

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

(2) x 。

(3) x 。

(二)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就变更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该商品房系装修房的,装修标准还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按附件三约定修复或更改。

3、 x 。

第十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 616.7 ㎡,具体位置为:规划24#楼第1层至第2层(平层2套)(含位于1层及屋顶层的专属梯)。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基础设施

(1)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水;

(2)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电;

(3) 于 —— 前通气;

(4) x ;

如果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允许甲方在90日内予以整改;如在该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则甲方应当自90日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按每项每日1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在此期间甲方已提供了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因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达到使用条件的期限据实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不同意开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所有,楼宇的命名权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如乙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本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的已付房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购房的,应包括已向甲方支付的银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房地产登记机构、 x 各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附件一:房屋分层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共用部位及设施说明

1、共用部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划》GB/T17986.1—20__和《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分摊面积测算;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附件三: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附件四:房屋装修标准说明

地面:金刚砂地坪,车位线,车道标线

墙面:白色涂料

顶棚:黑色涂料

照明:应急照明和普通照明结合

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特别提示

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作为《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对其中相对重要的条款,已采用加粗字体、加下划线等方式特别提醒乙方注意,且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充分理解并接受。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称的商品房、房屋、房、物业等如无特别注明,则均指乙方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

第一条 关于项目名称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第二条 对房屋基本情况的补充约定

1、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经实地对该小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状况等作了了解,并对合同标的物有了相当的认识和判断,乙方基于自身独立的认识和判断签订合同。

2、乙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所购商品房价款外,有关该商品房及该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费用和税收(如:电话开户费、网络接入开通费、光纤开通费、公证费、合同印花税、契税、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办理户口、交房时物业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等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悉所购买商品房以及周边区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环境、线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现状情况,对购买此商品房无任何异议,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应以环境、噪声、异味、线网架设干扰,以及交付使用与销售介绍及合同不一致为由向甲方主张索赔。

4、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对所购买商品房的通风采光、户型、房屋外立面构造、房屋性质等情况作了全部的了解并已有充分预知,乙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不以前述任何情形为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的索赔或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

第三条 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限购贷款政策及实施细则等依法应向房屋乙方出示的全部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所有附件及本补充协议)、《前期物业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小区不利因素公示》等,并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同时,甲方还在售楼处公示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项目红线内外情况说明等文件,并在乙方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向乙方进行了提示,对此乙方予以确认且无异议。

2、 乙方声明,其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已认真阅读了合同及附件、本补充协议等全部内容,乙方明确理解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双方确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内容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内容的情况,双方应予遵守,乙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对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或宣告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无效。

4、乙方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工程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及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清楚该房屋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情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5、乙方确认:对于合同的订立以及对于所购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乙方已充分知悉且不持异议。

6、乙方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财产、经营情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因市场变化而贬值或升值等均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以上述情形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一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7、 对于本商品房能否保值或增值,甲方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乙方购买该商品房时已知悉并充分考虑了市场不确定因素及其影响。

8、本项目内各商业物业的具体经营范围和投入使用时间,最终由相关业主或经营者确定,甲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第四条 关于该车位的用途及内部装修改造的特别约定

1、乙方所购车位只能用于停泊车辆,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增建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改变车位的用途和状况。

2、乙方不得对车位进行装修和改造,不得对车位作任何添附和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围挡、封闭、割断等),以免影响建筑承重结构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该车位及其相关设施、配件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及维修均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所购车位已系现房销售的,乙方在购买车位前,应自行至现场查看拟购车位的实际位置,乙方签约的,即表明其对所购车位结构、平面及空间布局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使用过程中出现墙面龟裂、潮湿等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停车场限高,车辆宽度及长度不超过车位划线的长度和宽度,以及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车位面积。业主购买车位前,业主已对车位具体尺寸、大小、位置、临近位置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对车位的影响等,已充分了解并予以接受。

4、乙方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停放的车辆内不得留置人员或动物,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或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5、乙方应将拟停放于车位的车辆号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保险单等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如欲变更,则应提前三天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车辆号码未经备案的车辆停放于本车位。

6、乙方应合理使用本车位,并保持本车位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乙方应爱护本车位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否则,乙方应承担因违反前述义务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

7、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物品、现金等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并不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8、车位若为甲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的人防工程的,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的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车位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由甲方使用管理,收益归甲方所有。和平时期甲方对人防工程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发生战争或其他紧急状况时政府有权征用。

第五条 关于按揭付款

1、乙方作为本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是乙方的主要义务。除因甲方

原因外,乙方应确保在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取得银行贷款。若非甲方原因,贷款银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发放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鉴于按揭银行存在拒绝发放贷款但不向甲方或乙方出具书面理由或书面通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申请的按揭贷款未全额到达甲方账户的,乙方应自甲方寄发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过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按揭款项。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余款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内签署按揭合同并办理完毕所有按揭贷款手续,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银行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若乙方未按期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期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及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不足扣除的,由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有剩余的,留存于甲方处,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4、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中“甲方原因”是指在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前或签署合同时,因甲方故意导致乙方所购房屋的项目(楼盘)无任何银行表示愿意向乙方提供购房贷款,或者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购房贷款。

5、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中“乙方原因”是指乙方拒绝或延迟办理按揭手续、不符合贷款条件、未提供办理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或未签署办理按揭贷款的全部文件等可归结于乙方的原因导致银行未批准或未全额批准乙方贷款,因国家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乙方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者不能按申请额度全额获得贷款的,属于乙方原因。

6、因按揭银行关于贷款事宜可能并不以书面方式直接通知乙方,因此,甲乙双方确认,合同所约定的“按揭银行书面通知”修订为“甲方书面通知”。

7、甲方为乙方提供指定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房屋属预售阶段的,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以支付购房款,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8、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对房贷政策作了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银行贷款条件要求选择了按揭付款方式,但银行可能会因政策和贷款要求提高降低乙方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乙方已知悉此可能性并能预见。乙方承诺如因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银行批准的按揭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均知悉,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导致银行降低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不属于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

9、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还款担保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5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代偿款项,并从甲方代其还款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归还银行扣划全部款项之日止,每日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偿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房屋。甲方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购商品房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已交购房款(含按揭贷款部分),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偿款项、违约金和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则由乙方自行至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规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有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发生上述情况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且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交回该商品房,逾期未交回的,除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外,还须自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按日支付人民币300元的房屋使用费。

若甲方解除本合同时,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已在办理中,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办理该房屋权属证书的手续,并办理完成其他一切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恢复房屋的可售状态,并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内配合甲方办理合同解除的相关手续、注销登记等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还应按总房价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期办理解除手续的违约金。

10、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一笔购房款项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收到全部购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房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包含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损失。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或者/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后,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第六条 关于付款日

1、乙方以现金支付房款的,在甲方收到现金之日为付款日;

2、乙方以银行汇付方式支付房款的,以汇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3、乙方以银行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方式支付房款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4、乙方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贷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5、乙方以外汇方式支付房款的,以外汇足额结汇到甲方人民币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乙方超出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即构成逾期,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支付房价款而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关于购房价款及票据开具

1、本合同第四条“购房价款”所称总成交金额均为含增值税的总成交额。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及本补充协议关于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进行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房价款时,开具购房收据,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办理手续时,结合房屋实测面积补差情况,乙方结清房款,甲方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第八条 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甲方可以据实延期交房,不可抗力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更变或政府专业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

2、受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或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3、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4、因执行合同签署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5、非甲方原因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建安延误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6、政府行为(如戒严、规划调整、市政配套延迟等)、群众集会或重大活动(如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国家庆典、体育盛会、中高考)期间的管制措施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第九条 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乙方知悉其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采用按个计价的方式,有关停车位面积差异方位及处理方式不适用主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交付的车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乙方不应以存在面积差异为由提出退房请求,否则即视为违约。

第十条、乙方可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

2、甲方拒绝出示《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或出示不齐全的。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期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合同或甲方书面交付通知(以最早的时间为准)确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财产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它杂费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期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关于交房手续办理

1、如商品房在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同意以甲方通知的交付日为交房日期,如乙方未按交房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办理有关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该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并已实际交付乙方。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房屋保修期也从当日起计算,物业服务费亦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至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之后才付清全部房价款房价(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的,乙方应在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十日内自行主动前往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在此情形下,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3、房屋交付时,乙方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在设计、质量等方面提出异议的,或认为交付的商品房需要整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房,交房时间不顺延,并且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手续,否则视为房屋已交付,乙方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4、乙方购买的此商品房是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后的现房,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实地查看,双方以该房屋的现状进行交付,乙方不应以该房屋现状与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不一致为由拒绝接房或向甲方提出索赔、退房及其他要求。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与商品房现状不符的,双方同意以商品房现状作为交付标准。

对于现房销售的商品房,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及税费等各项费用后的30日内,自行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则在首付款计税费等各项费用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来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本条所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

5、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邮政快递EMS邮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乙方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交房通知书》、在《重庆商报》或《重庆晨报》刊登交房通知、手机短信等形式。交房通知自登报之日起3日内、EMS寄出三日(本市)或七日内(外省)即视为送达。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乙方仍未收到甲方交付通知的,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最后一日自行到甲方处索取交付通知并办理房产交接手续,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未按本约定到甲方处索取书面交付通知或未在当天办理接房手续的,视为甲方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已按合同约定条件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除非有法定理由,不得拒绝交接。

6、若乙方未能在《交房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7、甲方按约定顺延本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间的,则相应顺延本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间。

8、乙方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前往项目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履行房屋的交接手续,但委托代理人除应具备代理人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证委托的,应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向甲方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使领馆见证或认证文件(涉外)

9、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将给甲方增加工作负担和工作成本。因此,自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30日起,乙方应按本商品房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甲方设立的“装修示范单位”或“体验馆”或其他展示单位/样板间(如有)(本条简称“示范单位”)是基于展示户型空间布局或为乙方提供装修方案参考之目的,示范单位与实际交付存在重大差异,甲方已明示其不属于交付标准展示,交付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乙方所购商品房如需达到示范单位所展示的效果,须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完成装修改造及报批报建手续,具体能否通过审批或最终实施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乙方在购买本商品房时已就上述事项充分知悉并接受。

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产权登记的补充约定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与预告登记所需资料的同时,应缴清该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资料,或因乙方未交清相关各种款项导致甲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相关事宜的,按照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第十三条第5款,第十四条第3款约定,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房屋交付前乙方未办妥委托甲方代办产权登记手续并交清办证所需规费、税费的,甲方有权推迟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涉及资料及费用为甲方代收代缴,最终所需的资料及费用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为准。

如乙方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180日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2、如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并且双方约定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还需待按揭银行批准乙方的按揭贷款申请和乙方提供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所需资料、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双方同意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如国家或该房屋所在的省、市有关规定及政策调整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征收标准,乙方保证按调整后标准缴纳税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对购房涉及税费调整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代办房屋权属登记,则乙方应在所购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日内,主动将按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以及向甲方预付或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办理产权登记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税费和费用并将相关缴费凭证原件移交甲方。

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条款约定“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修改为“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27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合同约定“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后270日内”所指起算时间是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提前交付所购商品房的,上述产权登记起算时间为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则本条所约定的产权登记起算时间相应顺延,即自实际交付所购商品房的时间开始计算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甲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逾期交付所购商品房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按本条约定应由乙方提交的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乙方确认甲方已在合同签订时告知乙方,并且乙方确认就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有任何不明之处的,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签收文件或回执为准。

6、因政府、政策变动、法律法规调整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乙方采取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的,如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向甲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此委托不可撤销)且乙方应将所有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由甲方收持,待办理完毕房地产权属证书后,由甲方交于贷款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因贷款机构办理抵押登记而使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权属证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商品房权属证书办妥后,乙方应在接到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或提交现房抵押登记所需全部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担保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甲方及乙方双方同意:对于迟延交付、房屋初始登记迟延、权属转移登记迟延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同时适用,乙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适用不累加。

9、若乙方购买了车位的,乙方在转让商品房前需自行落实产权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若因乙方转让商品房后导致无法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补充约定

1、根据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向甲方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未向甲方做书面答复,或虽书面答复,但未明确提出退房的,均视为乙方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因此可能引起的房屋价款调整,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为免疑义,双方确认,甲方以在甲方售楼处现场张贴告示或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的任何一种方式告知乙方即应视为已经通知乙方。

2、已预售的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随意变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在不影响该商品房的质量、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甲方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乙方;若该变更无需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甲方亦可不通知乙方。除非乙方因设计变更而受到直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变化、规范标准、国家/地区垄断行业企业导致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乙方有利的变更,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无偿赠与。

4、因规划、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不一致,乙方不退房的,则双方同意根据实测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责任。如甲乙双方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款。

5、市政管理部门、消防部门、水利管理部门、电力公司、燃气公司及甲方之外的其他主体所要求的,且甲方应当遵照执行的有关本物业小区或乙方所购房屋的变更事项,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变更。

6、甲方因法律、规章、政府命令,或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直接导致的小区平面布局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需通知乙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补充约定

1、本商品房所在楼宇主体结构质量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应在检测结论作出后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房通知,否则视为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当自本套房屋买卖合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或房屋返还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补偿费,乙方已缴纳的规费、税费及质量检测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提供经专业机构认可的整改方案,并按该方案进场实施整改,乙方有义务及时予以必要的配合。因整改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实施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进场整改),则甲方除继续承担整改义务外,对因未能及时整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整改工程的质量负责。

2、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接房查验时,发现有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甲方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或支出。

3、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具备了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即使在房屋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按上述约定承担修复责任,但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4、甲方和乙方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若经检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否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知悉并确认:房屋因设计的需要,各个区域的层高可能并不一致,合同所述的层高,是对房屋各个区域可能出现的层高区间的概括表述,并不为精确表示,房屋层高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只要层高符合国家强制性建筑或测绘规范,乙方即不得以各个区域层高不一致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购房款、退房,甲方无需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附件三包含以同等品质的建筑材料、装饰、设备替代的情形。

7、关于车位的特别约定

1)鉴于车位位于地下的特殊性质,受建筑物管线埋没(如消防所需水管等)、承重立柱位置等限制,在对其使用功能不构成重大障碍的前提下,对所购车位出现的部分层高不一致的或者车位旁边有立柱等情形,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充分知悉并表示理解和认可。

2)如乙方所购买地下车位的尺寸,已经实际呈现。由于具体车辆规格不同及驾驶者技术不同,实际可能存在某些品牌及型号汽车无法完全停入地下车位的情形或对行驶技巧存在着较高要求,乙方有义务在购买车位前详细了解车位尺寸,且应当在签署协议前进行实地验证,根据车辆和人员实际选择车位,本协议的签署,即意味着乙方接受实际现状,认可其已经满足乙方对车位的要求,并同意甲方不因其车辆的停放问题而承担任何责任。

3)附图中只标注车位编号,地下室其他结构、墙体、设施设备没有在附图中表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4)按下所列明的车位号及属性的约定,乙方已明确知晓乙方所购车位的属性,若乙方所购车位系人防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车位平时由乙方使用、维护和管理,当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无偿征用。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损毁人防工程,损坏人防工程使用效能。

从/到/号的车位为非人防车位,从/到/号的车位为人防车位,对此乙方已明确知晓。本款所涉编号为规划编号。

第十五条 关于配套设施设备的补充约定

1、双方明确,在该房屋屋面及其他公共空间和部分可能根据需要建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对此无异议,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张。

如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内有下列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和绿化以及电力设施(如箱变、开关站、变电站、配电分支箱等)、弱电系统(如有线电视箱、宽带设备)、供水设施(如水泵房等)、供气设施、车库安全疏散口、垃圾房、排风竖井、排水等设施,其位置设置以政府及电力、燃气、卫生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最终确定并实际建成为准,乙方对其位置、增减、移位、样式等无异议,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商品房内或附近,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甲方索赔或提出退房要求。对于车位,甲方不负有敷设室内外管道及保证供气的义务。

2、乙方同意甲方可保留对本项目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用房、建筑小品的建筑设计、规格、设计特色、房屋外立面等进行修改的权利,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也无需取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搁板等及其墙面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材料)等做出优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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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首套优惠价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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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镇)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某次、朝向、设施某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大写)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某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某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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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古玩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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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购货方: ____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方: ____市(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招待所 项目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名、级别、单价、数量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所销售茶叶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及 (GB2763-20)。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合(5196-20)标准,无公害茶符合(5244-20)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288-20)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_分袋__方式,执行__国家环保_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____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当日通知

第二天货物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 乙方向甲方所购茶叶应当用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__发票开好,现金结算_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壹仟元整(1000.00)(不超过总价款20%)。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2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1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__终止合同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_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地方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6__份,双方各执__3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电话: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 篇10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3时,若乙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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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贵州省存量房委托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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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存量房委托买卖合同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0851-5952717)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_号____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____层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出让][划拨], 《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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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型车库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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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3.18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六条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名和手印)

乙方:(签名和手印)

日期: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3.18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六条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名和手印)

乙方:(签名和手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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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手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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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 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宠物基本状况: 宠物品种:边境牧羊犬,颜色: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_______,体重:_____。 于,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 下简称甲方),双方自愿的原则,购买了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边境牧羊犬(以下简称合同犬只)。 其合同犬只的价格、数量、性别、健康状况等方面,经双方确认,签署本合同,其条款 如下:

1.合同犬只为:纯种边境牧羊犬(样子为附件照片), 个月(公母)犬。

2.数量:1只。

3.首次驱虫:____月____日,驱虫药物:;首次疫苗:____月____日,疫苗种类:

4.买卖条件:

①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中文大写)。

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 购买的合同犬只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③甲方承诺在乙方的指导下科学饲养该合同犬只。

④乙方承诺该合同犬只为纯种边境牧羊犬,并保证该合同犬只出售之时健康状况良好,无“犬瘟热”、“犬细小病毒”。

5.索赔条件:

①从甲方接走合同犬只之日算起,在甲方饲养方面无失责的情况下,若15天内发现该合 同犬只患有 细小、犬瘟病 ,乙方应负责支付该合同犬只的全部医疗费用。

②该合同犬只若因本条款4-

①所述病症死亡,则由乙方赔付购方全额购买金额(即元整)。

③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4-

①所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⑤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 50%的违约金。

6.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 协商方式在甲方或乙方仲裁委员会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 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7.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 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8.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 方)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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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优质柿子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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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苗木品种:桃子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根据第一条款全部供应完成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苗木款。

三、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_______年___月_____日前全部供应完。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款规格型号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再进行装车,不合格,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则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供苗出现品种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若由于乙方供苗不及时,造成延误,甲方将追究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执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 月 ___日 ____________年 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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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手摩托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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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___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与出卖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前,出卖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买受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转让日期为:20__年12月21日

7、出卖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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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标准车库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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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小区 楼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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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手设备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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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转让方:________(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设备接收方: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现转让挖掘机台给乙方,工作小时 ,出厂编号为 ,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___ ,大写( __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日预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在交机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4、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5、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要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6、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由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7、甲方若购机时在________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请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9、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拱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10、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1、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2、甲方乙方收款账号: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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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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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20新《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种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验收方法:按照红木家具的有关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则按厂家标准验收),因本合同中的红木家具为手工制作,所供货物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的10%计74530元的定金,余款670770元应在乙方验货完毕甲方交货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交货及验收:

1、买方自提

2、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地点:____省____市大联文祥工业区

1、买方自提: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2、卖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经乙方验货合格签收后立即付款,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_____、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定做商品图纸由买方提供卖方按图加工制造。买方自定规格的商品,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卖方,卖方审定认可以后,签名(盖章)后,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保留。

第七条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如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延迟超过____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

(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3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四)乙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货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在和甲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五)甲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六)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应进行更换,甲方如提供替代品,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不予认可。

(七)乙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甲方交货日期应顺延至付款后

第一天算起。

(八)货物到现场一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乙方原因更换货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九)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理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买方人民法院起诉或提交买方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条未尽事宜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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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手房买卖合同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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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座落于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丘号为_____________;

3.房屋平面图;

4.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房价款的交割方式为:□通过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划转。

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程序以及双方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与存量房资金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的相关手续。

甲、乙双方按约定自行交割房价款。

不论甲、乙双方选用何种房价款交割方式,经纪机构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在解除合同后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赔偿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_____%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

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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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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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_____%(不包括 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_____%(包括 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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