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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飞侠彼得潘的读书感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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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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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窄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等等,无不个个极尽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国家的统治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人叹为观止。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剑,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等等。

三国演义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每个人的长处也非常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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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萤窗小语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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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真好,平平的,不令我们颠簸;淡淡的,不让我们昏醉。

的确,刘墉老师用最平淡的故事勾勒一个个深刻而发人深省的道理。每一篇文章短而精悍,读着读着,心中就升起一股浓浓的饱足感。不论是为人处事,还是学习工作,这本书都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无论何时何地,花个半分钟就能感受刘墉老师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体会,

几百张文章中,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两个球》了。确实,当你想接住对方抛来的一个球小菜一碟,但假若同时两个球向你抛来,你难免顾着了这个,顾不了那个。每个人不能一心二用,一口吃不了胖子,不能同时完成两样事,要一件件来,一件一件仔仔细细地做,这样将会事半功倍。平日,有些人总是以节约时间为借口,希望一边弹琴一边听英语,或是一边做作业一边听歌,说什么可以学歌学英语的,事实上,这种效率反而不高,反成了事倍功倍。所以,两个球都要一个不漏地接住,但请一个个地接,一件件地做。

以身作则能影响周围的环境,周围的人。就如同刘墉老师所讲述的那条最清洁的社区,早上总有一个老人每天都将地上的垃圾、灰尘无偿地清理,社区中的每一个人都被感化了,无论是男女老少,所有人都不乱扔垃圾,保持家门口前的整洁干净,他们都想为老人分担一些,他们谁都想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改善环境。小小的举动是具有巨大的力量的,也许一个善良、有意义的举动能影响周围的人,环境是能够改善的,素质是可以提高的,情义是可以建立的。

还有许多许多美味的故事,我仿佛就如同身临一家历史悠久、口味独到的餐厅,细细品味每一碗耐人寻味的汤。这些就如同涓涓细流流入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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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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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读了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讲述了鲁滨逊流落荒岛独自生存了二十多年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得到了很多启示。

第一,永远不要放弃对生的希望。一个人具备富足的条件时,求生的欲望和生存能力是无法体现出来的。就如鲁滨逊刚被海水冲到岛上一样,他认为那是一个连上帝都看不到的地方,认为自己会死在这片岛屿上,任风将自己分解。可是当海风将他架好的“求救信号”一次次无情地吹灭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要绞尽脑汁地活下去。所以生活在无忧无虑的时代,不要一遇到较大的困难就丧失了对生的希望。况且那些在水生火热中的人都上能很好的活下去。

第二,用微笑面对一切,再大的巨石也不会被压垮。鲁滨逊渐渐学会了接受,甚至学会了苦中作乐。他开始用自己的双手建造木屋并给房子围上篱笆,并且制作捕猎工具,开始圈养野生牲畜,他同时还发现了谷物种子——所以说,带上乐观的双眼看世界就会发现惊喜。上天还在他寂寞难耐的时候给他派来了一个朋友“星期五,他不再懊悔·不再抱怨,他教会了星期五说话,他还在劳作时开始吹上了口哨 。所以用微笑面对一切,即使是一粒沙也会散发出醉人的香。 第三,灰暗的日子总是短暂的,黎明之后就是灿烂的阳光。马云曾说过:“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绝大部分人都死在明天的晚上,看不见后天的太阳。”惊喜的是,马云和鲁滨逊都是“看到后天的太阳”的人。所以,雨水洗涤过的的彩虹才能装扮出更美的天空。

除了这些,这本书给我的启示还有很多很多。我要感谢这本书在我的成长路上留下了意义深刻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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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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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们对《“新基础教育”论》这本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认识和熟悉。一种牵挂、欲罢不能的情绪随着新学期的来临,日益明显。在 随后的校本培训中,有幸聆听了李家成对本书的精彩导读,目睹了他充满激情与智慧的学者风范。精神振奋之余,信手翻读,有感于其中的一些描述:新时期基础教育观中强调重视“生命性”,认为身处青少年时期的孩子,尽管他们拥有生命最宝贵的时候,却并不知道这一时期对于人生的独特重要价值;尽管拥有各种发展的可能,却不知道如何选择,如何学习,如何努力。最最懵懂少年期,正是成长烦恼时。即使让现在的我们回首看这段时光,我们依旧看不清,说不明是怎样度过的。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暑假,在等待中六年只晃了一晃就走远了。烦恼着作业,烦恼着考试,烦恼着大人的叱骂,这些烦恼也早已飘摇得无影无踪。我的少年时代,远远不像那时老师常挂在嘴上的那句话“你们像早晨 8-9 点钟的太阳,世界是属于你们的”。虽然这激动人心的话语,曾多少次激发年少的豪情。可仅此而已,我相信那时的世界从来就没属于过我们,相反世界老是悖离我们的意愿,不是吗?曾经眩目的也仅仅是那年龄,那青春的年龄。只有那年龄说明着我们曾经拥有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候啊!重视“生命性”这样的话,确实令我深有感触,如果我们致力于教育与学生的生命血脉沟通,如果可以表达出那天真快乐的真实生命形态,这是幸事!

书中还有这样的一句话:差异的两端可能是白痴,也可能是天才!白痴往往很快被识别,引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而天才则有可能被看作怪癖、不守规矩等,遭到更多的批评或限制。强求一致,可能扼杀天才。谁能知道从事教育一辈子的老师,又有几人能有幸教到个把天才,却常常要背负扼杀天才的罪名!这是我原来的认识,原来我不懂,现在却明白了,只要我面对学生一天,就必须面对学生的差异。我们很可能由于对人的认识的“偏差”,会固执地让学生变成我们眼中的模样。如果以新的眼光看待学生,才能激发学生身上隐藏的巨大能量,从他们今天的行为中看到明日的辉煌!

《“新基础教育”论》里不乏这样的话,这样的思想:尊重学生,生命的自觉成长。像是一个丢失了理想的人,在重新找寻理想,“新基础教育论”试图让教育者回归理想。就是像她所说:“教师从每一节课中都能得到生命的满足。”语言中有由衷的深情,洋溢的激情,让我不止一次叹服:新基础真的是春天的事业!

培根在他的《读书论》里说过读书有三个作用:怡情、搏采、长才。即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即使难读如专业、理论书籍,我仍感激他拓展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心灵,纠正了我的偏见。书籍沉默不言 , 他等待着人们的开启。

尽管如此,我仍然要毫不隐晦地说,读自己爱读的书,哪怕只是一瞬间也能让你感到生活的意义。因为好奇,想要了解某个人,而去看有关他的书,或他写的书。这是我读书的爱好。“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徐志摩怀着无限深情和热爱称颂的这一女子 --- 林徽因,一直是我的兴趣所在。当有一天我把《林徽因传》纳入我的收藏,我的喜悦难以言喻。她外貌的美丽,活泼的言语,清新的见识,穿过时光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她身上交织着清新与深刻,热情与忧郁,只有风华绝代这个词能写尽其风情与才华。由于她,建筑学亦变得生动,建筑也有了生命,建筑学家俨然就是艺术家的代言。书已看过一年,然而对于这个人,我喜欢。我也喜欢过一些写作家,如中国新锐作家 --- 王小波。可惜在他成名之际,即悄然消逝。喜欢他书的人,近年来成几十、几百倍增加。我衷心希望他的书能地久天长。

有很多时候我真感慨,语言文字的力量!跨越时空魅力依旧,仿佛有增无减! 20xx 年前孔子以简约的语言点出君子之道,而后世的子孙自觉或不自觉地,一一去实践,从而形成了一个民族的灵魂。这便是《论语》。草草翻阅《论语》,虽只字片语,却颇可玩味。触及字眼满目“君子”?孔圣人时时以君子自居。文中像“君子不器。”“君子怀德 …..” “君子贞而不谅。”“君子成人之美 …… ”“君子求诸己 …… ”“君子衲于言而敏于行。” “ 君子坦荡荡 …… ”这样的语词屡见不鲜,遍布全书。人心向善、向美,古人对美德的追求近乎苛刻,把博学、仁德、坚定、善良、

诚信、严厉、朴实、坦诚 …… 诸多品质融于一体,才曰:“君子乎!”这样的“君子”何处寻觅呢?所以我认为孔圣人言之凿凿的“君子”,那是个理想状态。就像一种梦想,一个目标,它是高远的。但它是存在的,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培根的话,是要我们能领悟读书的各种妙处。或许各种书籍的内在有许多相通处,兼容并蓄,才可显示书的魅力,读书人身上就有博大、精深之气息。曾经有个人说最会写作的,应该是数学学得最好的人。我前面提到的王小波就是其人,我记得他是留美的理工科大学生,文革期间在农村插队时,读完一本厚厚的高等代数,在那样黑暗的年代。他在镜子上用蓝色钢笔演算习题,把镜子都写蓝了。他说那是那么美好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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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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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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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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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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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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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一个很孤独的名字。

全书讲的是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生长在拉丁美洲的一部兴衰史。与书名相合,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拉美是孤独的。在这片印第安人世代繁衍生息的纯洁土地上,却被殖民热潮带来的欧洲人复制“成功”的经历,被硬生生地拖入了永不前进、徘徊停滞的怪圈。

而这就一如马孔多小镇的故事。

从何塞·布恩迪亚夫妇因为斗鸡的出走开始,马孔多小镇的上升期开始了。吉普赛人在这段时间频频来访,为马孔多带来了知识和宗教。何塞和奥雷里亚诺在接触新鲜的金属冶炼、天文观测知识时,都把这些铭刻进了一生的岁月里。在上校最后的日子里,不断溶化又熔铸的小金鱼成了他的依靠。

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妙,像是蛋糕上的樱桃。对更多知识的渴望促使何塞向外面的世界投入更多的幻想,“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就在他开辟大路的路程上,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吊在大树上。而那吉普赛先知留下的羊皮卷则隐隐提示着未来将要发生的事。

当马孔多小镇上的人们逐渐增多,房屋逐渐高筑,长子阿尔卡蒂奥从海上归来时,吉普赛人因为超过人类知识的极限而被上帝抹去,不再造访。马孔多进入了下降期。这时开始,由于原来维系家族和睦理解的祖母乌尔苏拉的神志不清,家族陷入了一片混乱。丽贝卡的搬出、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荡与夫妻不睦、欧洲人以香蕉园为借口的全面入侵、上校的参战及十七个被杀绝的儿子……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全然没有之前的进取之意,变得孤独、自闭。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痛苦而沉郁、不善表达。

他们并不是恶劣,而是丧失了信心。那截暴风洪水时灾难性的列车后,四年十一月零二天的大雨,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一句孤独沧桑的话语——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自这四年开始,一切都乱了。直到长着猪尾巴的第七代被蚂蚁吞噬,布恩迪亚家族才衰败地终结。“马孔多这个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最引人深思的,显然是洗尽万遍都不肯消褪的孤独。

对于这样的孤独,我曾经有一种出于个人的理解。何塞是家族的第一代,他的出走创造了马孔多。而他却有不可抑制的封闭与自大。上校和阿尔卡蒂奥第二同样是这样的人。乌尔苏拉是典型的保守主义者,对变化不顾时好时坏,不是一概消灭就是迫于形势被动接受。别的人的内心深处总藏着莫大的恐惧,恐惧去与他人相爱。缘何孤独?我想是缺乏爱与被爱的力量。

然而对人物再次观察,两个蕾梅黛丝总是给予我震撼。第一个梅梅(上校妻子)并不缺乏这力量,相反,上帝赐予了她过分多的爱。而她却芳年早逝。第二个梅梅(美人儿蕾梅黛丝)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爱人,在白衣包裹中羽化成仙了。她们与这笼罩在所有人心上的孤独毫无瓜葛,却都离去的如此早。从某种意义上,这两个人注定不属于这家族。

在经过对作者的演讲、拉美历史的了解之后,我产生了第二种理解。作者说:“拉丁美洲既不渴望,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卒。”拉丁美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饱受折磨。书中的描写是真实的,五次战争和十七次军事政变是确实存在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是鼓励拉美人民转变自己保守、封闭、盲目的思维方式,告别“孤独”,学会爱,团结起来。他渴望一个乌托邦,“一个崭新的无边界的乌托邦将会诞生。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怎么去死;爱情将成为现实,幸福将成为可能”。

但这鼓励不单单指向拉美人民,我们都应该拥有克服孤独、争取爱、给予爱的勇气。

上校在战役结束的疲惫中叹:“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而我们工作学习的目的,也是为了留住彼时没有孤独、只有满满的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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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心得12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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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苦儿流浪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并不是因为这本书有一个美好的结局,而是书中的主人公雷米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涯令人感动。

这本书是法国19世纪著名的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曾获法国艺术院颁发的艺术大奖,不久即成为名著。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便开始了流浪生活。

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经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饿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有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孩子,他们有的沦为街头卖艺者,有的成为童工,有的成了乞丐。

但是,还是有许多关心孩子的人仍在为这些孩子的未来无私奉献着,而孩子们也在坚强奋斗着,改变着自己悲惨的命运。所以,我们应当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然而,我们也应当想到那些得不到温饱的孩子,献出一份爱,或许可以改变一个贫困山区孩子的命运,让生命之花绽放得更加灿烂!

2:读书心得450字作文

老师不是书,书却是老师,老师可以教你知识,但书可以教你更多、更广的知识。我们要像选择老师一样去选择书,像热爱老师一样去热爱书。

在我上幼儿园时,妈妈经常给我讲述《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让我在童话的世界里遨游,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一个人的心灵中,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这对我来说,是世界上顶有趣的事情。

随意年龄的增长,我学会了认字,不再依赖妈妈给我讲故事了。我开始学会看科普一类的书了。妈妈给我订了《我们爱科学》、《大自然探索》之类的书,它们虽然不像《白雪公主》、《灰公主》……那样精彩感人。便它们更令我入迷。每当我读到它们时,就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交闯进了芳草嫩地,让我痴迷陶醉。

现在我长大了,开始看一些散文诗。冰心奶奶的《忆读书》让我感触至深,最让人敬佩的是冰心7岁就开始读《三国演义》,而且还在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可是我们这些十一二岁的“小大人”呢,却竟然只知道《三国演义》这个书名!

有一作家说的好:“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当我们钻进浩如烟海的书籍里,就如鱼儿游进了大海,忘掉了时间的流动。世界上的人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把这个家园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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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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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没有回家,待在学校看书,近日把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富盛名的一本书——《百年孤独》看完了。看书的开始就对这本书的名字产生了很浓的兴趣,百年的孤独,而人的一生不过百年。

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家族的故事——布恩地亚家族,一个小镇的故事——马贡多镇。布恩蒂亚是一个很大的家族,从第一代到第七代,而家族人之间的关系却混乱不已,看书的时候我的心不止一次的感到羞耻和冰冷,无论是父母、夫妻、兄弟还是姐妹之间都没有感情(有也只是欲望),所以人人孤独终老。

你不断地为书中的人叹息,为他们的愚昧无知,冷漠自私和那让人恐惧的欲望。其实他们之中也不乏聪明、有创造力(虽然有时很荒诞)并且无比执着的人,可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有的人是在半路上迷了路,不记得也不想回来了,有的是对自己所追求的并不信任,半路放弃。

书中有很多魔幻的情节,作者在想象力天马行空的时候,还能对家庭琐事娓娓道来,把握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角色的性格,书中写了家族中的很多代人,而且后几代几乎都是以祖辈的名字命名的,但作者没能让我们在看书的时候搞混人物。在作者创造的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似乎没有“干净的爱”和“完美的人”,甚至是丑陋无比的,他就这样把人性最坏的一面赤裸裸地呈现在你面前,让我这个在二十一世纪看惯童话和美好结局的人一时有点难以接受,让我在看到最后结局的时候冒出了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噢,这就是个活生生的悲剧!”的确,这个家族(甚至于这个小镇)没有一个人的结局是好的。当然,大家都说这是拉丁美洲历史的缩影,被新世界隔离在外,最后消失在这个世界了。大的历史背景我并不看重,我更为看重的是书中人性的刻画。我想再过几年后人生阅历丰富后来看这本书应该会有更深的感触吧,希望能走好自己的路,就算迷了路也还能记得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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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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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岛》读书笔记

我们到达岸上时,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战争,这场战争死的死,伤的伤。最终大夫从一位流放了几年的海盗那儿得知宝藏已被他找到时。“我”却被抓起来了,但可喜的是“我”把我们的船已经藏了起来,几经辗转,最终我们凯旋而归,每人都分到了一笔财产。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故事的主人十分勇敢,虽然被抓了起来,但仍很镇定,大夫足智多谋,居劳尼先生的枪法也让人佩服五体投地,船长的冷静更让我佩服不已。《金银岛》这本书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凡事都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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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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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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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图腾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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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这片生机勃勃的草原,成群的黄羊在悠闲的吃草,牧民眼中的神――狼,在草原上奔驰.

可是,自从一些农村人移居到蒙古后,一切都变了,一栋栋黑色的房屋,取代了洁白的蒙古色,无限制的放牧,令草原毁减,他们还残忍的杀害腾格理的使者――天鹅,迫使它们向北迁徒……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农村人不了解草原,所以会毁了他,我也知道当时破四旧,当蒙古人向他们展现那古老的文化时,总会被诋毁.他们却不知,那些文化其实就是一些自然规律.

当我看见农村干部包图贵说:"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时我惊呆了,难道他不知道适当数量的狼可以有效的控制老鼠,黄羊,兔等毁草原吗?

难道他不知道狼是草原人的神吗?草原人死后都要去喂狼的,因为蒙古人认为狼会飞。死人就可以升天了。其实毕力格老人说的是为了“吃肉还肉”的自然规则。

看了着本书,我知道草原最可怕的灾难不是黄灾,不是蚊灾,不是水灾是人灾——人类对自然无知引起的灾难,才是毁灭性的。

我真为毁灭草原的人悲哀,他们不懂得珍惜草原。不懂得保护自然,其实就是不懂得保护我们人类。

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我们每个人必须知道和遵守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地球才可能生机勃勃,这就是我看着本书的最大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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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图腾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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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的自然界的生存斗争中,人和狼都积累了自己的生存手段,暂不讨论其中狼的睿智、勇敢,单是蒙古草原人畏狼、敬狼,将狼视为草原的生命图腾而言,我们便对狼之精神可见一斑。而最伟大精深的是最后作者纵观了中国的发展史,探讨了各个朝代、民族存在和民族性格,讨论了农耕、游牧、狩猎等不同时期的民族性格,是民族性格决定了社会的发展方向。并且作者旁征博引,纵古观今,还将世界发展与我们联系起来,最后使我们看到社会发展的源泉、中国发展的源泉乃是千千万万中国人们之精神。我们呼唤狼的精神,唾弃羊之懦弱、摒弃千百年来儒家思想之糟粕,中国才会真正的站立起来!

从这么多的故事,也使我这个从小认为大灰狼的故事中走了出来,给狼一个公平和平等的机会,接受人的评判。如今狼已成为一种精神,从小故事中总结而来狼的处世哲学,以便自己能够牢记。

1 自由可贵: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当你看到作者为研究狼观察狼而驯养的小狼因搬家拒绝被托运最后致死,便会真正理解自由只故,生命揭可抛的理念了。“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2 团队精神,众狼一心: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东西,必群而攻之,并事先经过周密的计划和协商,有狼王带领。

3 同进同退:狼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狼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

4知己知彼:狼尊重每个对手,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 狼针对草原里的旱獭、黄鼠、黄羊等等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捕捉策略,令人瞠目。

5 顺水行舟:

狼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6 狼亦钟情,授狼以渔:

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母狼,直到小狼有独立能力。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的时候坚决离开它,因为狼知道,如果当不成狼,就只能当羊了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 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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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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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课余时间和暑假,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触,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学会生存。

鲁滨逊独自在孤岛上,什么都没有。他就去破船里找吃的。然后还去打猎,把羊群养起来,还自己种小麦,给自己粮食吃。

他在岛上生存,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可以在这个孤岛生存下来的原因,靠的是坚持。他靠着坚持,不怕劳累地去锯木头造房子,去打猎,种小麦,这是为什么?可以说,他之所以可以生存下去是因为他坚持不懈。鲁滨逊跟我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遇到丁点的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下象棋,只是死了两只车就认输。

鲁滨逊可以在这个荒岛生存下来,考得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生存的能力。那次爸妈不在家,我又不会做饭,于是,我想,我不会做别人会做呀!于是我就到大饭店里吃了。但是,假如我不能去大饭店,有钱也买不到饭,那我该怎办么办?我又不会做饭,那就得饿死?现在的孩子必须学会做饭,学会生存技巧和本领。

一个人没有了生存能力就等于没有了自理能力,还不如说是没有生命!你想呀,一个人没有自理的能力,就等于不会做饭,那就肯定饿死。

我开始想,如果我也来到了这个岛上,该怎么办?是退缩,等死,还是像他那样,学会生存,永不放弃?我想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应该学会生存的本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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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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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狼图腾》,讲的是几个北京知青在内蒙古的额仑草原掏狼崽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这一天,3个北京知青陈阵、杨克、梁建中和牧民道尔基一起商量着掏狼崽。掏狼崽并养狼是陈阵想近距离的观察狼的生活习性和了解狼的性格。这天,他们早早起了床,带了工具武器和一天的干粮、还有两只猎狗上了山。最后居然没费吹灰之力就掏到了7只毛茸茸的小狼崽。

这次掏狼成功当然要归功于道尔基的长期作战经验和毕利格老人的指点,但我认为陈阵执着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才是这次掏狼成功的关键。我们做什么事情也应该向陈阵一样有必胜的决心,因为有了决心什么事情也可以干成功。有句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就是说只要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决心,万事都可以干成功。

就说这几天我们一家三口爸爸、妈妈和我晨练吧!有一天我睡得太迟了,到了早上9点钟才起来,爸爸、妈妈已经晨练完回了家。这时,妈妈说:“儿子,你早上不出去走一走,连早饭也不会想吃的,而且经常下去,体内的热量,散发不出去,就会因内热而感冒”,一听妈妈这么一说,我下定决心,明天一定早起,出去散步。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和爸爸妈妈一起上了街,鼻子里呼吸着新鲜空气,身体感觉特别轻爽,好像一下子身上卸下去了好多沉重的包袱。我想:太好了,我以后一定要天天坚持早起晨练,这样身体才能更健壮,病菌才不会乘虚而入。

至今,我因每天晨练,所以一直没生病,什么事情只要持久坚持,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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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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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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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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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打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看见这上面有许多深奥的问题,便产生了好奇心。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九大行星和银河。《十万个为什么》向我们介绍了天体的形成过程。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九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星星”。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从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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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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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人们对狼的印象一直是刻板、固定、肤浅的印象,脑子里全是对“大灰狼’认识。但是,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知道狼们不是汉族老人说的那样蠢笨,而是生动的、神奇的,充满了智慧和魅力。

狼之所以让汉人感到惧怕,让蒙古人敬畏,被他们视为神,是因为狼身上有许多可以让我们学习的地方。狼不会盲目的,使用蛮力去抓捕猎物,它会观察,牢记对方的特点,寻找对方的突破口,一招致命。就像我们平时的学习,光是盲目的勤奋是不够的,还得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寻找学习的突破口,才能取得好成绩。

除了方法,在狼抓捕的过程中,耐心也是它们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三个小时一动不动对它们来说是最基本的,有时候它们为了一个猎物,可以像一尊石像似的趴上一天一夜。这个,我们能做到吗?就像我,平时最缺乏的就是耐心了。往小的说,解一道数学题,超过十分钟,我就想要放弃了;往大了说,我学一样东西,总是急于功利,导致最后什么也没有学到。

而看了这本书,让我大有以狼为师的冲动,就是因为狼有着人类没有的优点,可以做到人类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所以才能得到蒙古人的尊敬。

蒙古老人常说:“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草原的,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狼没了,蒙古人的灵魂也就上不了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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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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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我闲着没事干,捧起这本《草房子》,心中荡起圈圈涟漪。

《草房子》是大作家曹文轩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是生活在油麻地的一群孩子。他们天真活泼,离奇的事都发生在了他们身上。在那个年代,他们不玩电脑,不看电视,玩的是跳格子与捉迷藏,看的是戏。那些已被我们忘记的游戏出现在了他们身上。

作者在书中说道:“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都有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变的,那就是美。”

是啊,美是人之本色,美永远也不会消失,不管你是美是丑,只要你还怀着一颗童心,那你就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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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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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几天中,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一部精点著作。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前往南美洲的的途上遇到了大风,船毁人亡,而鲁滨孙却幸免遇难,他在岛上搭起了帐篷,这种寂寞的生活让鲁滨孙更加坚定了生存的性念,也是这种信念,让他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接着他又救出了一个野人,取名“星期五”并同他一起救出了船长,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觉得鲁滨孙既然能从孤岛上回到自己的祖国,说明了他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和坚强的毅力,他百折不挠,实干,苦干,巧干,解脱了自己。他有着极强的好奇心,历尽艰险,克服抵制了孤独,九死一生。孤身一人的鲁滨孙面对困难与挫折,做到了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用他的实际行动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这种可贵的性格值得我们每一个去细细品味,琢磨。作家笛福用一笔笔生动的语言勾勒出了鲁滨孙这一英雄人物的形象。

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类似鲁滨孙这种情况,我们是否能像他一样用乐观的态度转危为安呢?不能。我们要学会生存,具有像鲁滨孙那样的自我保护的本领。怎样学会生存呢?生存需要在恶劣的环境中多多磨练,才能学会。这恐怕正如人生道路中的一条条湍急的江河,阻挡着你前进的道路,而你却正要借这一机会,好好锻炼自己。在生活中,一定会遇到很多事情需要自己独立地去做,“坚持不懈,刻苦奋斗”才是学会生存的唯一的途径。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受益匪浅,感到生存是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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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2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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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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