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转让协议_合同范本
出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为了化解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出让方将拥有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_________万股股本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万元,支付价款的形式为现金,支付时间双方另定协议。
二、出资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受让方在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三、双方未尽事宜,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_____________(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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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无共同财产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立遗嘱人:______,男,____岁,______省______县人,住______县______小区______号。我今年____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______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______省____县____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______平方米;家具共有____件,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________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三、后妻______现年____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____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____平方,存款中的__________元归后妻______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写明个别财产)。
四、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______平方由长子______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______平方由长女______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______,子______,女______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篇2:合伙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_______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____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乙方以_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丙方以____现金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____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____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
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____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股东多种方式出资协议书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为准。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甲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丙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丁方_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第八条各方一致推举甲方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全面经营运作。
第九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但是股权可以依照公司章程转让。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十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公司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按财务制度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公司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于次年3月31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十二条股东间出现争议应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
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本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均应遵守。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各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戊方:_______________己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4: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共同出资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各方又按《意向书》同意丁方加入了合作。为了进一步予以明确,现上述各方就共同出资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_地块(______号宗地)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______年。由______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的形式出让。
目前已经由甲方出面竞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为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乙方的本土优势和品牌效应,现各方同意本合作开发不再设立项目公司,而是以乙方名义联合开发经营,有关手续由各方共同协助向政府管理部门办理;
二、各方出资比例、付款方式及收益分配
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款项______万元(包括市政配套费、代建费),其中甲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形式划入______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丁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 形式划入______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账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代建费______万元(由乙丙二方分别承担______万元)。
依据上述出资,结合各方前期对合作项目的贡献情况,各方确定对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分别为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丁方______%。
收益的分配原则上在合作开发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三、管理形式
合作开发项目由乙方名义负责实施开发,设立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2名,乙方、丙方和丁方各______名。
四、其他条款
1、 合作四方竞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办入乙方后,各方出资的购地款由乙方逐步予以归还。
2、 各方借款计息方法与归还方式:各方借款年利率均按______%计息,在开发成本中列支,计息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3、 合作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4、 未尽事项由四方协商解决,另行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有两个小孩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书
男方家庭:某某,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家庭:某某,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家庭与女方家庭于___年___月认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于___ 年___月___日又生育一女儿,___名。因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两个女儿___由男方家庭抚养,随男方家庭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家庭全部负责。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家庭可随时探望男方家庭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双方名下无存款,无房屋,无其他财产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有债务,任何一方对外负有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详见附表)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家庭:______ 女方家庭: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篇6:共同投资网络公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_____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7: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投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投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投资,投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四、投资时间及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投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投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_____/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8: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下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市___区签订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均可单独称为“出资人”或“股东”,合称为“各方”或“全体股东”。
第一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此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1.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追求技术创新,突破现有技术的限制,随时随地为人们提供快速准确而又简单易用的搜索服务。
。
1.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
基础软件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会议及展览服务;
专业承包;
管理咨询;
计算机技术培训。
第二章注册资本
2.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各出资人全部以现金出资。
2.2.约定在公司章程和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认缴出资数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2.3.三方另行约定实际出资和实际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实际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另外____%公司股权为甲方代持,用作股权激励。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3.1.出资人的权利
3.1.1.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推举_______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出资人的义务
3.2.1.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将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出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出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履行义务的出资人有权催告,催告后仍未按时出资的,可按照其实际出资额调整股权比例。
3.2.2.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股权激励
______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股权总额10%作为公司激励股权。
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由股东会确定。
当上述10%股权激励发放完毕后,另需对其他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各出资人协商激励股权来源,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比例提供激励股权。
3.2.4.勤勉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尽最大勤勉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提供资源支持,其中,甲方全职参与公司经营,其余两方可不全职参与公司经营。
3.2.5.离职、竞业限制、禁止劝诱
全体出资人承诺,非经全部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全体出资人承诺,非经全部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该出资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若各出资人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则该行为所产生的归属该出资人的一切收益都归公司所有。
3.2.6.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经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3.2.7.股权回购
3.2.7.1.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且在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并购之前,某股东触发以下任一回购事件的,则另其余股东有权回购该股东(指触发回购条件的一方)的全部股权:1)某股东因故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或某股东因故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的;
3)或某股东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3.2.7.2.回购价格由各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以提出回购时标的股权对应的以下两种价格较[低]者为准:1)期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次股权融资的估值的五分之一;
2)截至回购时,离职股东的实际出资额。
3.2.7.3.回购方可以以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行使回购权,被回购方须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2.8.股权继承与分割
3.2.8.1.各方同意:如任一出资人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
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回购,多位股东要求回购的,回购比例由各方协商回购比例,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受让。
3.2.8.2各方同意,任一股东离婚,若其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
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回购其配偶的股权,回购比例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回购。
3.2.9.公司在未来股权融资时,各出资人股权同比例稀释。
3.2.10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任意一方在任职期间所进行的开发、研发、创新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知识产权、代码或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其他用途。
第四章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代理机构代办公司注册的费用、租赁办公场地的费用等。
4.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4.3.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4.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4.5.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安排由甲方统一调度,各出资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五章出资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出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出资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出资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出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出资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本协议的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可解除: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资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
8.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出资人各方签字后生效。
8.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九章其他
9.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本协议的相关事项在公司设立后仍然有效,除非全部股东另行签署新的股东协议。
9.2.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传递,相应地址信息以协议首部载明的为准。
9.3.未尽事宜,出资人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地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以下无正文
各方签字:
甲方: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签字)
篇9: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个,分别为: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
签订协议地点: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__
篇10:增资扩股出资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风险告知:公司增资的法定类型
1)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其后剩余利润才用于分配股东。而公司分配给股东的利润,经股东会决议后可用以转增注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前提是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股东增加出资
公司股东还可以将货币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货币存入公司所设银行账户,非货币出资则需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3)新股东投资入股
增资扩股时,投资人可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新股东投资入股的价格,常见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比,溢价部分则计入资本公积。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对_________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权(以下简称“_________股份”)。
2。乙方:_________公司,将向甲方受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权(以下简称网络公司)
3。标的公司: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 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甲方将位于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投入。
乙方将位于号地块的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_________)投入。
第四条 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信息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甲方持有信息公司_________%股权,乙方持有的信息公司_________%股权。
风险告知:公司增资程序的法律风险防控
1)货币出资
新股东(投资人)开立银行账户投入资本金时应在银行单据备注 “投资款”;
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投入资金,需提供银行相关账单原件。
2)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以非货币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相应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非货币出资需在投资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及报备案。
3)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
转增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业绩(主要是利润率);
转增的未分配利润需要扣除应提未提的折旧和应纳未纳的税收,一旦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
4)以上市为目的进行的增资扩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以及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因此在一定期限内,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5)增资扩股的税务问题
因为增资扩股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权的稀释,但不影响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法人股东无需缴税)。
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载时点应纳的税收金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缴纳日期晚于转增日期,则在增资扩股时首先需要扣除相应的税款。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认购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增资扩股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有新股东(投资人)入股,公司原股东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
第五条 有关手续
为保证信息公司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乙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本协议项下的投入信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留置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3)甲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甲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乙方向甲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对此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本协议项下的投入信息公司的房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留置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3)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
一,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
一,则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
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
第十二、
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 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免责补偿
1。由于甲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乙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甲方同意向乙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由于乙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乙方同意向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甲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1: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篇12: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或指定授权人:
帐户:开户行:帐号:全称: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篇13:科研技术出资协议书
科研技术出资协议书范文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 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 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 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 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 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 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 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 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 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 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 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 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 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 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 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 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 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 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 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 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3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房屋共同财产协议书
遗 嘱(范本三之夫妻财产未办理继承版本)
立遗嘱人:,男(女),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 ;现住址: 。(若户籍地与现住地不一致时,两者均需填写)
我,,趁现在头脑清楚、思维清晰,能够正常理解并清楚表达我本人的意愿,自愿订立遗嘱内容如下:
一、坐落于X市路弄号X室房屋于何时购买,产权登记在我和名下,系我们共同共有。待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中属于我所有的产权份额(包括我可以继承遗产份额)均由继承。
(如果是分给两人以上的,可以表述为:“待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中属于我所有的产权份额(包括我可以继承遗产份额)均由和共同继承;如须确认继承份额表述为:在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中属于我所有的产权份额(包括我可以继承遗产份额)均由继承百分之几、继承百分之几。)
二、除前述所列财产之外的我可以继承其他遗产以及属于我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均由继承。(如须指定多个继承人继承,表述同一)
三、如果前述遗嘱受益人先于我去世,则本应由继承的这部分财产我指定由继承。(选择性条款,根据个人要求选择适用)
四、遗嘱受益人因本遗嘱所取得的财产归X个人所有,不作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选择性条款,根据个人要求选择适用)
以上内容均为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本人签名):
立遗嘱人本人指印(右手X指):
日 期(本人手写):
篇15: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员工食堂伙食事项达成合作协议,确定甲方把员工食堂委托给乙方进行劳务管理及食品加工,双方本着诚实互信、平等互利、合作共进的宗旨,经充分协商,就食堂伙食承包经营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以达到加强食堂管理、提高伙食品质、保障师生的健康和甲方工作顺利进行之目的。约定条款如下:
一、用餐时间
早餐:_______时分至_______时分;
中餐:_______时分至_______时分;
晚餐:_______时分至_______时分;
若甲方作息时间及供餐模式调整时,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用餐时间。
二、承包范围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餐标为:_______元/份。
2、风味餐(每天限量提供),每天餐数在_______份左右,每周一、三、五提供水果或饮料其中1份。
三、合约期限
1、经双方认可,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四、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日常就餐:刷卡记费,付款方式为月结_______天(甲方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账户)。
当月对账应在次月_______号前双方核对上月实际发生的餐饮服务费,由乙方出具服务发票,甲方汇到乙方账户。
2、甲方根据双方汇总确认的餐饮服务费,于收到发票(以发票日期为准)_______个工作日准时由甲方财务转汇给乙方法人指定的账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给乙方,超时一星期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按银行逾期贷款处理)。价格调整,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适当提高餐费标准。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将其员工食堂运行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2、甲方负责提供:食堂场地、大中小型厨具、刷卡系统等食堂正常运作之必备的设备设施资源。
3、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可提出整改意见,监督乙方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的监督、协商及沟通。
5、甲方应在作息时间发生变化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饭堂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帮助安排维修事宜,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合约终止时甲方厨具出现因乙方人为损坏的则由乙方按价赔偿(自然磨损除外)。
7、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督促其员工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得将菜渣、骨头等倒在地面及桌面上应将食物残渣倒入指定垃圾桶内。
8、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煤气以及场地合格的消防安全系统以及环保系统。
9、甲方负责员工就餐制度的落实,就餐秩序的管理和员工浪费的管制。
10、每月餐数低于合同约定的餐数时,由甲方补给不足费用给乙方。
11、如遇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解决用餐问题。
12、如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餐饮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改善甲方员工伙食品质。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及需求,配合甲方员工作息、用餐时间,提供适合甲方员工口味,符合能量消耗的餐饮服务,做到准时供应。乙方保证伙食品质、营养和数量,保证正常供应和正点开餐,保证在用餐时间就餐人员均可用到餐,如有短缺实时操作补充饭菜。
3、乙方指派一名现场经理管理饭堂日常工作,该人员与甲方协调、沟通,听取意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好日常事务,每周至少一次跟甲方负责人进行深入的沟通。
4、食堂工作人员,包括厨师、厨工等相关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培训与管理。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原件交甲方审查并复印由甲方备案。
5、厨房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当班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手套,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仪表仪容,必须整洁大方,举止言谈文明得体,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如发现态度恶劣行为不文明者,将严肃告诫批评。
6、乙方应确保水电、燃气的使用安全,保证不会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7、如遇厨房设备坏旧等特殊情况需延迟开餐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处理。
8、乙方负责对甲方移交的厨房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如属于设备设施正常损耗或报废,其维修和处理由乙方通知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属乙方人为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或按折旧价赔偿。
9、食堂布置:乙方负责对食堂作规范装饰,美术化的文字、图案标示、周围墙壁、立柱贴宣传标语、贴画等,以塑造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和氛围,体现人文关怀,提升服务质量。
10、乙方需确保蔬菜、水果、肉禽新鲜,肉禽类必须确保质量,保证饮食卫生及安全,青菜等原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无污染、无毒无害的,乙方必须对每餐供应食品留样(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相应标识。
11、负责菜单的设计,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以及烹制与分发服务。严格按照食堂管理服务制度进行管理,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的管理目标。
12、甲方员工因在乙方餐厅就餐出现食物中毒时,乙方需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如经查证为乙方供餐问题,由此造成的医疗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全体员工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公司的所有信息皆予保密。不管是在合同期内还是在合同期外。
14、乙方人员不可与甲方员工发生冲突,双方应互谅互让,友好相待,如发生纠纷,由双方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
七、违约责任及管辖
1、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_______天的,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天。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等)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以及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2、在甲乙双方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引进第二家餐饮公司介入。
3、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执行合同或合同无法履行需解除合同,甲乙双方都不构成违约也不发生索赔。
2、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外,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终止本合约。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履行的期限或方式。
九、合同生效
1、此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一部分,合同正文未尽事宜,参照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篇16:合伙人协议技术入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__________________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店总投资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2、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总额的71.4%。
3、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_)。乙占投资总额的28.6%。
4、 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5、 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71.4%,乙方占投资总额的28.6%,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2500元的工资待遇。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上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7: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和深圳XX公司本着共同发起"",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
基金单位指代表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XX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XX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或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章程指《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指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
1.X名称:。
2.发行规模: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存续期: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上述资产(以下统称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X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X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X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X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X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X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X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X单位的受益人在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X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X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资本的较大增值。
2.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X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X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X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资产总额来计算。
4.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X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资产中支付。
7.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核数师应为在中国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X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X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X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X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X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X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X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结业和清盘
1.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时,经主管机关批准,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提前结业的建议。
4.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清算小组,经理人在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X单位停止转让。
5.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对所有资产;
(2)清理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资产;
(3)设立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经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资产或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权益:
(1)有权取得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X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或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或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发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在该会计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存续期内,享有时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鉴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处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X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X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动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力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存续满十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职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篇18: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离婚协议书
女方:________,汉族,生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19:房屋共同财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 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育一子(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同共同经营,至今已经积攒如下各种财产,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事业和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划分后甲乙双方从此不在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在今后所得的所有各种财产均为各自的婚内个人财产,由所得方自行处理;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包括自己私有和为子女或家庭使用),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同时如因一方自身原因致使第三方让另一方受到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害,则责任方应双倍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一、首先下列财产归乙方所有:
(1)、乙方从甲乙共同实物财产和存款中分得现金共计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具体的支付方式为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现金________万元,剩余部分每月支付________万元(也可用价值________万元的货品冲抵,具体方式由乙方决定),支付时间为签定协议后的________个月内完成。如在该期间乙方要求购买房屋,则甲方在乙方购买房屋时在每月支付________万元的基础上,在提前先行支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己方,作为其购房的前期款。
(2)、甲乙双方共有的某某市场二楼1号门市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该门市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所有收益(包括已交押金)归乙方个人所有。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有乙方个人负担。
(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商品品牌中,“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归乙方继续经营,经营所得收益归乙方个人所有。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有乙方个人负担。
(4)、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客户中,原812#及客户归乙方所有,另外乙方拥有餐饮、八一路、东三街的经营权,双方本着为家庭为子女的原则,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不得恶意杀价,不正当竞争。
(5)、在双方共同的房产中,乙方可免费使用一间作为仓库,面积为350个平方。同时在共同的办公设备中由乙方挑选三张办公桌、一台传真机、两台电脑及铁柜一套归乙方所有。
(6)、乙方现驾驶的轿车一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7)、乙方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运用所分得的财产所得的所有收益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二、甲方拥有下列财产:
(1)、甲方拥有建北8号门市一套(面积:________平方、价值约________ )、东村4社厂房一套(面积:五亩价值:________________ )、住房一套(价值________________)及门市一个,作为个人财产。
(2)、重庆四海有限公司归甲方所有。同时现有的 台送货车辆及公司的办公设备也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商品品牌中,甲方拥有“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继续经营权。
(4)、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客户中的客户归甲方所有。
(5)、甲方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运用所分得的财产所得的所有收益归甲方个人所有。
第三、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前,甲乙双方所有的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偿还。
第四、双方共同的子女邓某由甲方承担主要抚养义务同时甲方用个人财产承担邓宇所有的抚养费用。
第五、协议生效后乙方在3个月内将重庆四海有限公司法人资格转让给甲方。
第六、建北门市在甲方没有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完毕前,甲方不得抵押或变卖。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20: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丁方: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 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___(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_______(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丙方出资:_______(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丁方出资:_______(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公司住所为:_______。
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_______。
5、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
第三条、 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 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利润分红
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 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 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 _______年,即 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止。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丁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及备注事项: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