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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边户的房子(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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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座房子最漂亮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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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掌掌》是二年级教材第一单元“好朋友”的第二首歌曲,是一首江西童谣,旋律欢快跳跃。

首先,我在一开始以《打掌掌》为背景音乐教孩子们玩打掌掌的分解游戏,让孩子们对歌曲有个整体的印象。紧接着,引导孩子们随着节奏念歌曲的念白部分。我引导孩子们在反复的游戏中熟悉变拍子。 我还在各种律动和游戏中逐层递进感受音乐、熟悉音乐,将音乐通过听觉和身势律动内化到身体和脑海当中,在这样的基础上再去学习歌曲,非常自然舒畅,水到渠成,孩子们也不觉得为难,就好比建一栋框架结构的房子,框架搭好了,我们再去填充、细化和精致当中的每一个细节。 《打掌掌》这堂音乐课,是从玩中开始,在玩中结束,没有逐句的教唱,而是在过程当中自然而然的听会了玩儿会了歌曲。孩子们的天性就是如此,所以不必担心他们的“好玩”,这样更能激发他们的兴趣和记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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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0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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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设计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5.工程投资估算: 。

6.工程进度安排: 。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桂林市解西支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 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 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 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 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1.1.3.6 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 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 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 合同价格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联络

1.6.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 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 发包人决定

2.3.1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 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 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与注册执业证书编号或职称、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设计人人员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

3.3.2 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 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 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 联合体

3.5.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 工程设计资料

4.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 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 对发包人的要求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鼓励设计人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

5.1.2 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 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 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 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 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 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5.3.5 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 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况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上述情况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 暂停设计

6.4.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 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 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 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 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 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 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 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 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 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 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 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双方认可方式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 进度款支付

10.4.1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 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 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 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 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 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 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 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 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 知识产权

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 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 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 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 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 合同解除

16.1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 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 争议解决

17.1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它义务: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形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设计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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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离婚协议书怎么分割房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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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____为避免去世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特立遗嘱如下:_________________在本人去世后,将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中属于我的部分,全部由我的(继承人关系、姓名)一人继承。

以上遗嘱是本人自愿所立,本人立此遗嘱时头脑清晰,表述真实,未受他人胁迫,本人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清楚。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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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孝感房子出租合同自行交易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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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

第二条 房屋租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______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____________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 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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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草房子读书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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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买了这本《草房子》到现在,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我读过很多的小说。但是这本《草房子》触动了我的内心深处。

虽说,书中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但在那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身上,我还是依稀望见了自己的影子。

成长,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每一个人都会经历成长,但是在这件看似平常的事情背后,这看似平常的成长,又何尝不让人刻骨铭心?那一栋栋金色的草房子,是桑桑成长的见证。而这本《草房子》则是每一个少年成长的见证。买这本书时我六年级,正处在文中桑桑的年龄阶段,所以这本书,叩开了我的心门。

六年里,桑桑遇到了很多迷惑,但他也成长了许多,一切,都是生命所给予他的。六年中,他目睹了一连串震撼人心,催人泪下的故事:家道中落的杜小康在面对不幸时的优雅和坚强;蒋一轮和白雀之间纯洁无暇的感情;秦大奶奶身上所闪耀着的人格光芒,以及最后他自己在濒临死亡的体验中对生命那深切的感悟。这一切,让桑桑刻骨铭心,也让我难以忘却。

就像曹文轩先生所说的:追随永恒。是的,感动我们的事永恒不变,只是看我们怎么去表达,怎么去领悟罢了。看似很简单,却深刻至极。

这本书始终以一种很唯美的方式在表达。其实我觉得,美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再深刻的思想有朝一日都可能变成常识,但美,一定是永恒不变的。追随永恒,追随美。

书中那些纯真,那些大爱,以及那丝丝缕缕环绕全书的感动,能轻易地叩响人们的心灵。

现如今,我们生活在城市中,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冷酷无情中,人性中的真善美已经渐渐沉淀,渐渐埋没于心灵深处。但是《草房子》却能轻易将它们挖掘出来。

在这个物欲横流、日渐麻木的社会中,那一栋栋金色的草房子,无疑是另外一种声音。它让我们感悟了人性,感悟了生命。它融化了每一个人心中的坚冰,触碰到了每一个读者内心那块最温暖的地方。它是生命和成长的最好诠释,它也是我们心中的爱和美并未湮灭的最好的见证。

是什么,走进了我心灵的最深处?

是那一栋栋金色的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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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孝感房子出租合同自行交易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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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面积_______,房型为_______室_______厅。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_______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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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关于草房子读书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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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草屋,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勾画出一条条优美的曲线。洁白的鸽,在蓝天下飞翔,自由的身姿在蓝色中划出一弯漂亮的弧线。油麻地的孩子们,在充满温暖的小巷子里快快乐乐地谱写出乡下孩子的幸福。

桑桑,是这本如同大自然般的书中的一个男孩儿,他的事迹,一天一夜也说不完。在同学们眼里,桑桑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好玩伴,尽管书里的乡村没有太多的玩具,但他们小孩子却最能玩:用木柜做鸽子的新家,用夏天的蚊帐作鱼网打鱼虾,甚至爬墙,爬草垛,一天下来满头大汗。两只沾满了泥巴的小手黑乎乎,脏兮兮,衣服脏了全不理会,头发乱了顾不得扎,所以经常“干净的出去,乱乱的回来”,惹得当父母的哭笑不得:打也不是,骂也不好,只能认倒霉。

桑桑也是个胆大的孩子,他从来不怕生,像别的孩子想过的好玩游戏,他已经玩腻了,竟然敢在深夜独自一人爬进棺材里睡觉。读这一句话的时候,我真羡慕他的勇气和胆量。更关键的是,桑桑太会玩游戏了,本来只是一个躲猫猫的游戏,被他当作了探险活动。这个男孩子真是太有意思了,不仅充满童趣与天真,更有非凡的想象力,难怪作者要把这个可爱的男孩穿插在各个章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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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山房子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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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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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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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 童年 ——《草房子》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根据少年成长历程为主题写的一部励志小说——《草房子》。它让我感触颇深,并对童年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与概念。明白了有一种心灵的相遇叫友谊;有一种向往的快乐叫友谊;有一种互助的进取叫友谊。

小说主人翁桑桑是个淘气、爱幻想、精力旺盛的小学生。他跟随调职的父亲桑乔来到油麻地——这个淳朴的小村庄,而经历的许多事。在这里的六年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是,他在这不短不长的六年中认识了光头男孩陆鹤,目睹了他对尊严的执着坚守;认识了文静的纸月,发现了她身上像金子一样发光的东西;认识了白雀姐姐与蒋一伦老师,见证了他们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认识了秦大奶奶,目睹了垂暮老人在人生最后一瞬熠熠生辉的人格光彩……而他们,都将在桑桑的一生中抹上深深的烙印。

不过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细马,一个古怪早熟的男孩。他被黑心的爸爸寄养给了无儿无女的邱二爷和邱二妈,只盼着邱二爷和邱二妈将细马抚养成人后死去,夺走他们的遗产。可是细马不这样想,他很懂事,每天上山放羊。除了不想上学外,他从不给邱二爷和邱二妈惹麻烦。并且在邱二爷病重时,他与桑桑在大冬天提着把锄头到河边挖柳须根子做药引。邱二妈精神出问题时,在这个衰败的家庭毫无支柱时也是他撑起这个家,亲自建起了一座草房子,让她安享天年。

全书由始而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有趣而又不失庄重。从他们的故事中,我一次又一次深深陷入到感动之中,领悟到爱,领悟到友善,领悟到苦难,领悟到执着。桑桑在这六年启蒙的童年,是美好的。正如曹文轩文中所说:“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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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宜昌房子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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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乙方在_有一套住房,即_室,现出租给甲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协议如下:

1、租房时间:二O__年六月十一日至二O__年六月十一日;中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2、租金支付:本套房租金每月1800元,每年租金21600元。5年合同期内租金不变。否则,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投资损失。租金从签字之日起,甲方一次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清当年租金。即每年的五月十一日为付款日。

3、押金支付: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租房押金陆仟元整(6000元),该押金在租期的最后一年抵冲房租。甲方在合同签字之日起一次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物业费;水、电、网费从签字之日起往后均由甲方承担;以前由乙方承担。

5、乙方现有家具等设施,由甲方使用,合同期满后,甲方退给乙方。清单附后。

6、甲方有权对现有装璜进行变更,但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甲方增添的相关设施,如空调等,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承租权。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人一份。

8、房屋业主身份证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附后。

甲方: 中人: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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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夫妻房子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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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关系,就甲方赠与房屋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经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赠与房产为甲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以_______________元价格购买的私有房产,尚欠银行房贷_______________元,坐落于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将第一条所述房产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

三、上述赠与房屋甲方须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且甲方须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办理完赠与房屋的产权至乙方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四、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五、甲方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包括赠与房屋交接后,即年月日后的房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

六、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七、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守约方起诉所花去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房产赠予合同协议

甲方(赠予人):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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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出租房子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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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天然气表显示数字为立方,电表显示为度)。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20__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因该家属院管理费和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合计元整;以后应在半年到期后的前10日内付清下半年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八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七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二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三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十六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八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_____房屋内现有财产清单。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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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山房子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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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于乙方的房屋坐落于省/自治区市区/县路(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

1.2 该房屋产权证号:;所有权人:;证件号码:。

1.3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上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见后附图一)。

1.4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1.5 甲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出示房屋产权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如甲方未提供相关权证的,乙方有权不签订本合同。

1.7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甲方为转租的提供原租赁合同、享有转租权相关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2.1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3.2 免租期/免租装修期

3.2.1 甲乙双方约定□有□无免租期/免租装修期。

3.2.2 免租期/免租装修期为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该期间内,甲方免收乙方的房屋租金,但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发票

4.1甲乙双方选择第种乙方取得房屋租赁发票的方式: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①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时支付不含税租金及税金。

②首次租金及税金在甲方交付房屋且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进行支付。或

③除首次租金及税金外,乙方根据支付租金方式且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租金及税金。或

④甲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⑤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税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协助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开票事宜。

①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时只需支付不含税租金部分,税金由乙方代扣代缴。

②在甲方交付房屋且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首次租金。

③除首次租金外,乙方根据支付租金方式到税务机关完成租房开票手续并取得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租金。

④甲方应配合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开票手续。

⑤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

5.1本合同租金(不含税)总额为,预计税款金额为,含税金额为。

5.2甲乙双方选择第种租金方式(税金随国家政策变动进行调整,以实际缴纳为准):

(一)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含税)均为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税金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整),年度总税金

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租赁期限内,双方采取每年递增式租金:

年度租金(不含税)其中税金含税租金

元/月元/月元/月第一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二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三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四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五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5.3甲乙方选择第种不含税租金、税金的支付方式(税金随国家政策变动进行

调整,以实际缴纳为准):

租金支付周期租金(不含税)税金含税租金(一)一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二)三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三)六个月为一期元元元(四)十二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五)个月为一期元元元

5.4甲方唯一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若甲方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核实,否则一

(一)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含税)均为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税金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整),年度总税金

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租赁期限内,双方采取每年递增式租金:

年度租金(不含税)其中税金含税租金

元/月元/月元/月第一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二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三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四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五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5.3甲乙方选择第种不含税租金、税金的支付方式(税金随国家政策变动进行

调整,以实际缴纳为准):

租金支付周期租金(不含税)税金含税租金(一)一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二)三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三)六个月为一期元元元(四)十二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五)个月为一期元元元

5.4甲方唯一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若甲方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核实,否则一

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5 租赁期间,若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5.6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5.6.1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5.6.2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合计每月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水电费按照实际产生支付。

5.6.3 该房屋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甲方须协调物业公司在收到乙方交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后15日内开具抬头为乙方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增值税发票;若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开具水电费发票的,甲方须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费总发票、水电费分割单及给乙方水电费的收费收据。

5.6.4 该房屋所有权人性质为公司的,甲方须向乙方出具抬头为乙方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6.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需将履约保证金与首次租金一起支付于甲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出具履约保证金的收款收据。

6.2 合同期限届满时,若乙方续租,上述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再承租的,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5日内应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7.1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房屋钥匙交付于乙方使用,在双方交付时,应填写完整的《房屋交割清单》(详见附件一)、《交房确认单》(详见附件二)。若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延迟交付房屋的,每日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7.2 甲方保证交付的房屋在产权上没有纠纷、交付的房屋未设立抵押、未被查封或不存在其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形,如因前述情形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3 甲方保证该房屋主体结构不存在安全隐患,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的除外)。

7.4 交付房屋时,双方应共同对房屋状况、设施及设备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 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修缮和装修

8.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应由甲方修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日内负责修理,若甲方怠于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在租金中抵扣修理费用;因房屋修理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8.2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8.3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中途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权利。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转让与转租

9.1转租

租赁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转租。

9.2 转让

租赁期间,甲方转让房产所有权的,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可转让给第三方并应向第三方详尽披露本合同,且各方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应全部由受让房屋的第三方享有和承担。

9.3 租赁期间,若因乙方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变化,导致房屋实际使用主体发生变更的,甲方应与乙方及变更后房屋实际使用人签署租赁房屋主体变更协议,由变更后实际使用人承担本租赁合同所有权利义务。

9.4 因本租赁物是乙方用于投资开设1919酒类直供之门店运营使用,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该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尚未取得的,甲方同意在该门店取得营业执照后将乙方变更为门店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民事主体。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房屋返还或续租

10.1 甲乙双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租、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将房屋返还于甲方,且双方应填写完整的《退房确认单》(详见附件二)。

10.2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及时返还该房屋,但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的搬迁期限。

10.3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的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原有状态(以合同附件为准),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10.4 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进行适当调整。双方达成一致续租意见的,应另行签订《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1.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1.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11.2.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1.2.3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

11.3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3.1 甲方逾期一个月未交付房屋于乙方使用;

11.3.2 提供的房屋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11.3.3 房屋内的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害的,甲方未及时修缮,致使乙方连续30天无法正常使用;

11.3.4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该房屋被政府部门查封,致使乙方连续30天无法正常使用。

11.4 任何一方依据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应于合同解除后15日内或甲方通知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退还房屋的移交手续并结清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每日按拖欠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60日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处理方式:

1)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按照每日按拖欠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30%的违约金。

(2)继续履行合同,逾期时间内乙方继续每日按拖欠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12.2 租赁期内,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纳而未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标准的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装修费用、搬迁费用、另行寻找商铺所产生的费用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2.3 租赁期内,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标准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承担了相应违约金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而未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2.4 若因甲方与他人产生的任何关于该租赁的房屋纠纷影响到乙方正常营业的,甲方应免收乙方受影响期间的租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该影响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2.5 甲方擅自将该房屋转让于他人,未对甲方尽通知义务而损害乙方优先权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2.6 如因本合同第11.3.3条及第11.3.4条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在30天以内的,甲方应免收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且租期顺延,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2.7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能够办理以房屋所在地址为注册地或经营地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须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相关证照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若该房屋所在地址已被注册,则甲方应负责将原注册在房屋地址的公司迁出或注销。若因房屋地址被注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办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租金直至乙方证照办理完毕,超过两个月乙方仍无法办理证照的,甲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8 甲方应保证其系合法出租权人/合法转租权人。若因甲方出租主体的不适格(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无转租权)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2.9发票取得的违约责任

12.9.1若甲乙方选择第四条第(一)种乙方发票取得方式后,甲方逾期30日未足额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甲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应支付的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超过三次未按约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2.9.2若甲乙方选择第四条第(二)种乙方发票取得方式后,甲方逾期30日未按乙方要求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甲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应支付的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超过三次未按约向乙方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3.1 甲方即出租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各出租人之间均对与该租赁合同相关的全部义务向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承租人可选择向任一出租人主张在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出租人的全部义务,如承租人向任一出租人发送通知的,即视为已向全部出租人完整履行通知等承租人义务。出租人不得以仅一方收到通知等要求拒绝履行出租人的义务。

13.2 联络方式

13.2.1 本协议项下应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可通过快递服务方式送达或发给要送达的一方。如任何一方变更其通讯地址,则应在变更后10日内将其新通讯地址书面通知对方。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13.2.2 除非有证据证明有关通知已提前收到,相关通知按以下方式确定送达时间:以特快专递方式递送,投寄后满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不以甲方或乙方签收为必要。

13.2.3 本条所述联系方式为双方确定的唯一有效联系方式,有关本协议的一切联络(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均应通过本条约定方式进行。其他方式联络的不构成约束双方的有效证据。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

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据实结算租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签章之日起生效。

16.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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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子申请仲裁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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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及面积差异款项及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支付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书违约金________元;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________元;支付房屋面积差异的款项________元。前述款项利息________元。

2、本案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委申请仲裁,请求绵阳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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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子装修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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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式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卫。

三、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首付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万元,装修完成后付尾款____________万元。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七、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____________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八、施工范围。

1、四个房间: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书房,四壁贴墙纸,其余公共地段刷漆,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

2、客厅临街面用双开玻璃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的瓷砖,要求平整。

3、两个阳台地面铺设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

4、露台要求修建简易休闲厅,采用玻璃墙。

九、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十、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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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关于草房子读书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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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开始,我就接触过曹文轩叔叔的书籍。每当阅读他的书时,我总是身临其境,陶醉其中,久久不愿放下书本。曹文轩叔叔的书中,我最爱的莫过于这本《草房子》。 故事讲述了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秦大奶奶是书中最顽固的人,殊不知顽固背后却藏着一颗淳朴善良的心...... 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她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区区一个南瓜而不顾眼前的河水?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闪耀出人格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

杜小康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

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从富有到一贫如洗始终如一。他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籍,它让我见识了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我将这本书推荐给大家,相信你们阅读之后必定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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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草房子读后感35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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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没有文化是不行的,是会被社会淘汰的。

从我们呱呱落地开始,父母就教我们识字、写字。再大一点儿,上学了,老师就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所以说书是人的生命中不可缺少的。

读《草房子》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书的内容如诗、如歌,虽然作者不是诗人,但他凭着一颗对儿童的同情与关心创造了一个诗一般的小说世界。

桑桑,一个可爱、聪明、活泼、想象力丰富的小男孩。

桑桑跟随父母来到父亲任校长工作的油麻地小学。

他看到渔夫用渔网捕鱼,就把自己家的蚊帐剪成渔网,到海边捕鱼,还真捕到了大鱼;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一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成一所鸽舍。这一系列都表现了桑桑可爱、聪明、活泼、想象力丰富的样子。我在今后的生活中也要向桑桑学习,善于动脑、动手,做生活的有心人。

读书,让人生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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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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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设计_____及支付办法

3.1?本工程设计_____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_____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设计_____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_____额。

3.6?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6.2?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3?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15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6.4?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5?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6?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6.7?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7.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7.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7.3?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7.4?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7.5?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监制

_________年七月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可对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写完毕附于合同后,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级别编号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处统一编号填写,本合同工程编号和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及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附表二

设计人应按约定周期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文件内容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备注:本工程设计依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发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设计人的可能,经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设计项目_____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层数

投资(万元)

等级

_____基价(万元)

调整系数

设计_____金额

专业

复杂

附加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备注:

1.本合同设计费暂按发包人委托的投资估算确定,设计_____结算以设计人实际完成的设计投资额为基数计算并据此进行结算。

2.本合同签订时,按估算设计费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项目设计内容、规模、投资及_____表

工程名称:?设计阶段:?总规模:?总投资:

序号

子项名称

规模

投资

设计费

其他费用

费用合计

增加图纸文件费用

各类费用小计

备注:

1.本表凡是估算费用在费用结算时按概算设计费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设计_____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需商定的写入本合同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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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子装修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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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址:

一、工程名称: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配合、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有关条文规定及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二、工程内容: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经议定为¥ 元。(大写 )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增加项目,乙方再根据国家定额及市场价作增补预算,以甲方认可为准。若有变更,须经双方商议后签字认可。

四、工程期限

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必须承担延期责任,当延期2天后,甲方开始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标准(参照国家合同法对建筑业行业的有关规定)为:延期总天数减2后乘以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

五、工程质量检查

工程进行时,甲方随时对工地进行检查,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可及时提出意见,会同乙方纠正,对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未经甲方签字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在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后两天内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合格,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二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元)。

2、工程中期,墙地砖铺贴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两日内支付乙方进度款

3、项目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日内付清余款 元(大写: )。

七、验收标准

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预算表进行验收。

八、本合同内容共两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银行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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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子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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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在__市__路院落__( 亩)及所有房屋转让给乙方,四至为详见附图。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式:转让费为____万元(¥:__元),乙方先付甲方__万元为定金、剩余款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前待甲方与本土地所有人(__市__街道办事处__村委)将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结清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房屋和院落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房屋和院落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院落土地所有人(__村委)将本院落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院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有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____年__月__日本院落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违约则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为转让费的一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

证明人:____证明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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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离婚房子给小孩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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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与女方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认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双方子女某某某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女双方必须协助双方子女某某某办理住房产权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女双方一起平均负责。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______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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