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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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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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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责任制。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八条依法组织学校收入,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条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况,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根据管理层次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经济责任制。要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一直抓到基层,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财经工作中切实履行责任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全部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对学校制度规定或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主管财务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加签制度。

第十三条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审批制度。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划转货币资金,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币资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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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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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须知

电梯作为运送乘客的运输工具,具有必须的危险性,为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体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请认真照本须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电梯的所有开关均为轻触微动开关,请轻轻按动,灯亮后立即放开。

2)你欲乘坐电梯时,可根据你的去向在召唤盒上选取向上或向下按钮。

3)在进出电梯时,请先下后上,依次进出,不得相互拥护和在门口处逗留玩耍。

4)在进入电梯后,根据你所去楼层,在轿内操作板上选出相应数字我键,然后按一下关门按钮。在关门过程中,你因有事需开门时,可再按动开门按钮。当电梯关好门后将自动运行,按同一运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选各所选楼层。

5)电梯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状况时,请乘客持续镇静,并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紧急呼叫”按钮,听到响声后放开。当有说话声时,可直接对话与你联系协作。此按钮平时不得按动。

2、注意事项:

1)电梯的额定载员数为13人,严禁电梯超载。

2)轿内严禁烟火、货物,硬件物品及危险品不得入轿内。

3)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15公斤。

4)严禁在电梯内高声喧哗、戏闹。

5)当你带有小孩乘坐电梯时,请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无监护人不得乘坐电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电梯外,不得乱动、玩弄其它设施及开关按钮,如有损坏,则加倍罚款。

附: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电梯是一种具有必须危险性的公共交通生产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相关操作和维修人员务必严格按制度执行,竖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管理人员职责:

1)部门班长熟悉国家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学习。

2)电梯维修人员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控制线路。制订电梯的定期维保计划,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维修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守则: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每日上下班应做书面交接。

3)上班其间不得脱岗,如确须离开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关上厅门和电源。

4)持续轿厢清洁,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每日投入运行前,应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启用电梯时应确认轿厢停在本层。

3)进入轿厢应先开照明,并检查各开关是否有效。

4)电梯不得装运超长、超重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当电梯困人时,应持续镇静,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劝阻乘客不要强项扒开轿厢门等待救援。

6)当发生下列状况时,应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

(1)运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运行中产生异响、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到站后不开门或越过端站继续运行。

(4)控制开关失控、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5)厅、轿门未关严电梯开始启动。

7)每日使用完毕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掉基站厅外钥匙开关,并确认厅门是否关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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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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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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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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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对病员应认真问诊,检查并做好门诊扼要登记。

2、对高热、老年及重病号提前安排门诊,对行动不便的病人需到现场诊察。

3、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以确保安全。

4、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5、采用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方法治疗疾病。遇传染病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登记。

6、医疗文书必需字迹工整,医师处方要签全名。

7、遵守医疗原则,不因情面而违反执业医师法及其他医疗法律文件进行执业活动。

8、加强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知识宣传。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医嘱执行,对有过敏反应的药物注射前应做皮试。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忱体贴。密切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反应或意外,及时报告医生并处理。

3、保持治疗室干净整洁,定期紫外线消毒,防止无关人员逗留。

4、各种药品器械分类放置,标签醒目,字迹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严禁使用患者自带的一次性注射器具,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6、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消毒、毁型、定期焚烧,按照规定及时登记使用情况。

7、器械实施高压消毒,定期更换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8、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三、药房工作制度

1、配药前查对姓名、年龄、处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调配时检查药品是否过期变质,发药时交待口服及外用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如遇缺药或有字迹不清等疑问,通知医师更改。

3、检查处方有无配伍禁忌,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有权拒绝不合理处方的调配。

4、核算药品价格并收费,定期交学院财务处。

5、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6、经常清理药柜药架,缺药品种及时通知医师采购补充,过期药品及时下柜并登记报废。

7、门诊处方保存两年,到期由领导批准销毁。

8、保持药房环境干燥,整洁,温度适宜,经常通风,防止药品霉变。

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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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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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室、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的学习,专业理论的进修,职业技能的训练,文化素质的提升等。

2、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从而全面推进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整体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每周集中1小时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等,有目标地促成教科研成果的产生并付诸于教学实践;制定教研组培训计划,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对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将此纳入教研组成员量化评估内容。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旷课处理。

5、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6、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7、考核奖惩制度:学校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其它的进修培训,以及教学案例与论文,课题研究等纳入教师教学绩评价体系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教研组进行表彰和激励,对不认真参与教研与培训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学期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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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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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特制订《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紧邻公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安全职责

一) 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政教处负责学校交通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学校要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都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 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学生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电瓶车、摩托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学。

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4、要对学生使用的交通工具提出具体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检查。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报区教育局批准。

6、活动中如需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人员的车,严禁使用拖拉机和货运车辆运送学生。

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学校适时就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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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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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燃气防火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对燃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上岗。

2.值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燃气用具安全防火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3. 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饮酒、睡觉,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燃气调压站、燃气表房、餐厅、职工食堂的燃气阀门房间,应由专人管理负责,不准当仓库、休息室,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房间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燃气管道、调压站、锅炉房、燃气热水器、厨房(、阀门等燃气设施,都要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检修或拆卸。

6.要经常检查各管道节门及燃气设施,防止燃气泄漏。在燃气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种。

7.检修泄漏燃气部位时,应按检修操作规程,应使用铜质工具,穿不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并要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防止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8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燃气管和燃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胶皮管,接用燃气设备。

9.严禁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和贮存液化石油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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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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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请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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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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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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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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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

(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

(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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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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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经营设备和工具清单

烤箱2个

冰柜2个

展示柜1个

柜台1个

燃气灶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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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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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部门经理必须每三天检查一次。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奖惩细则

1、奖励: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经检查多次达标并受到领导表扬,每次奖励 20 元。

2、惩罚:(1)无视职业道德,不按规定搞清洁卫生,每次发现扣 20 奖金,记 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2)卫生工作不按程序,违反卫生规定或损坏卫生设备,每次发现记过并罚款20 元,三个月以上过失重犯扣当月200奖金,记 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3)清扫卫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定换顾客用品用具,不执行卫生清洗及消毒程序规定消毒制度,每次发现警告一次,罚款20 元,一个月内重犯记过并罚款 50 元。

(4)卫生管理员检查不合格,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一次扣 50 元。

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每次检查项目如下:

一、环境卫生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明亮,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镜面、台面、地毯、桌、椅等是否清洁。

2.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3.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4.弃物处理是否及时。

二、客房卫生检查

1.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毛发、污迹。

2.饮具、面盆(脸盆)、浴盆(脚盆)、恭桶、拖鞋是否有污迹。

3.毛毯、枕芯是否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

4.清洁客房时,清洁用抹布、刷子等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

5.公共用品是否有完整的更换记录。

三、消毒间检查

1.面积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是否专间专用。

2.浸泡水池是否配置充足,标识清晰。

3.消毒药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5.配制的消毒溶液,其浓度是否能达到消毒要求。

6.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7.清洗消毒操作过程是否正确。

8.保洁柜是否清洁,饮具是否洁净、摆放是否整齐。

9.消毒后的盆、拖鞋是否存放在固定地点,拖鞋、盆是否洁净。

10.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四、储藏间检查

1.是否专间专用,无杂物。

2.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充分,是否离墙离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是否分开码放。

4.公共用品用具领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五、公共卫生间检查

1.是否有异味、积水。

2.便糟(坐便器)内是否有积污,是否为坐便器提供一次性座垫或一客一消毒。

3.是否每日消毒。

六、1.机械通风装置能否正常运转,

2.机械通风装置的过滤网、进、回风口是否有积尘,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3.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工作车检查

1.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清洁工具、垃圾袋、棉织品回收袋的区域是否分开,标识明显。

2.清洁洗面台盆、浴缸、坐便器的清洁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显。

八、个人卫生检查

1.从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是否清洁。

2.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九、健康状况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旅店业卫生疾症而未调离。

十、用品采购检查

卫生用品合格证明,批量采购时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

十一、用品贮存检查

1.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2.储物间存放用品用具是否离地隔墙。

3.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消毒后用品用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十二、违禁产品检查

1.是否用包装标识不全和自制化妆品。

2.是否使用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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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内部银行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4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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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规章制度

一、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定义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职能

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结算职能

——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融资信贷职能

——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集中和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用信贷杠杆进行内部资金融通,并尽量减少对外借款。

——效果:改变了原来内部各单位分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不能相互融通的情况,改进了资金多余与紧缺、苦乐不均的局面,减少了对外贷款,节省了对外银行贷款利息。

发挥横向拆借和纵向调剂职能,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促进各下属单位精打细算、少贷、早还,提高企业支付能力。

3、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监督控制职能

——监控职能主要通过企业核实的各项资金定额、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结算制度、结算程序、内部结算价格体系、内部合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等实现。

——效果: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算帐的不足。

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信息反馈职能

——通过内部银行核算资料,准确反映企业和下属各单位的收入、支出、节余情况和经营业绩,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为企业领导决策和调整信贷计划提供依据。

——效果:对各下属单位收支、结存情况反馈及时。公司通过建立资金收、支、存制度,每天对各单位资金收、支、存情况统计上报,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动态、销售经营情况。

三、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企业内部银行适用于具有较多责任中心的企事业单位。一般不推荐给小企业或责任实体少的企事业单位使用。

——企业集团。包括覆盖整个集团全资企业,控股、参股乃至关联企业。这是企业集团时下不能建立集团财务公司,而加强财务管理、塑造内部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的最佳方法。

——大中型实体性企业。包括大型联合企业(钢铁厂、化工厂、化肥厂、石化厂、机械总厂)、矿务局、港务局等企业,覆盖其下属各个生产分厂、车间、三产企业、合资企业乃至职能部、室。

——控股性总公司。对下属控股、参股形成的企业群体建立内部银行,作为管理控制的一种手段,如农工商总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行业控股公司。

——大型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设计院、科学院、研究所,主要对下属各部门、机构和科研开发公司的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和企业资金的统盘管理。

四、组建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策略

1、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要与现行财务制度相衔接

遵守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与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制相结合,发挥事前、事中控制作用。如果完全脱离现有财会体系另搞一套,将增加企业管理难度和复杂性。

2、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运作的工作量和成本要适中

企业内部银行新组建和运作将增加额外管理工作和运行成本。在设立前,须对其本身进行成本枣效益分析。如果内部银行的体系、机构搞得过大,程序过于复杂,会减缓经营决策速度,反而得不偿失。

3、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出下属责任单位

在我国企业管理中,一个倾向是在企业内部划小核算单位,甚至大量划出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其目的是增加下属单位激励机制和经营压力;但其副作用是企业内部出现本位主义,出现诸侯割据的现象。盲目自求发展,反而损害整体利益。从这个角度讲,企业内部核算单位并不是划得越细越好。

企业须适当划分下属责任单位,合理区分内部独立核算(法人型下属单位)和非独立性核算,尤其对工序相关性的联合生产企业,更不宜划分出独立核算单位。对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采用“模拟法人”核算经营。

因为下属责任单位均须在内部银行下户,下属责任单位数量与内部银行工作量成正比,应考虑合理设立责任单位。

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国家、政府还未出台对内部银行的专门的监管法律、法规,还须遵守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文,在现行法律环境范围内合法运行。尤其是内部银行管理制度diyifanwen.com的各项职能须严格限定在企业边界内,不能任意在社会上乱集资、乱中小企业融资和乱投资。要认识财务公司与内部银行的根本区别。

5、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与企业层次结构相匹配

一般而言,一个企业具有二级、三级管理层次。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而言,甚至可能有四级、五级下属单位。那么内部银行是否囊括所有层次的下属企业呢?

对二、三级企业(群体),当所有下属责任单位数量不多时,可设立一级内部银行。

对具有三、四层的大企业、集团、下属责任单位庞大时,可设立二级内部银行。第一级为集团级内部银,第二级为子公司级内部银行。例如,在矿务局,可设局级内部银行和矿级内部银行。

6、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考虑与现行企业管理体制接轨

内部银行的组织机构、核算办法心量简化、实效化,与现行组织系统相衔接。当然,可以有不同的实施策略:一种是整备好企业基础管理工程再实施企业银行;另一种是待条件基本具备时即以实施,一边运行内部银行,一边反向拉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

7、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选择最佳功能组织结构

内部银行具有结算、信贷、监控、信息反馈四项职能,对不同企业组建内部银行。这几项职能的重要性不一定均衡、同等权重,有的企业侧重于结算,有的企业侧重于内部资金融通。因而,企业可根据自身目的,选择自身内部银行的功能结构。当然,在不同的运行阶段,可适时调整其权重结构。

8、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参考和吸收先进经验

国内外具有组建企业内部银行的较多经验,应充分吸收这些典型的合理性和成功之处,在融合贯通基础上创新和结合实情操作。

9、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考虑内部结算以市场价格优先的“双轨制”制

企业内部银行对企业各下属单位的内部结算价格制定须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如果内部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买方单位受到损失;卖方觉得成本比市场高也可以销售出去,感觉不到降低成本、改进自身生产管理的压力,从而也就削弱企业竞争力。

实行“单轨制”制(如在日本索尼集团),就是当企业内部价格高于市场价时,买方单位有权可从外部市场挑选采购,不必从本企业购进。

五、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运行模式设计和选择

1、运行模式从我国现有企业的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实践出发,总结出三种运行模式:

平台方案1:“双轨制”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与内部银行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相互独立,各自平行地开展核算。前者侧重于企业实际经营效果的真实反映和对外报告财务信息,后者侧重于对责任单位内部经济责任业绩的反映、核算。

——特点:

●内部银行核算的财会信息属商业秘密,没有义务向社会公开。双轨制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设立两套核算体系、甚至两套机构人员,加大日常处理工作量,造成许多重复劳动,增加企业管理成本

●对现行财务信息和制度的硬约束和对内部银行的软约束,可能造成对内部银行缺乏应有的重视,内部银行运行效果不甚理想

●双轨制中,内部银行运行对原有财务体制不构成影响

——适用场合:

●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

●人为划分多个责任单位核算的企业

平台方案2:“单轨制”企业内部银行内部银行帐务组织与原有财务会计核算帐务组织融为一体,一般是在国家规定的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基础上,增设部分责任会计核算科目,将内部银行会计核算纳于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形成统一的一本帐核算制度。

——特点:

●单轨制会计制度同时具有对外、对内报告的双重职能

●简化会计帐务处理业务工作量,避免重复劳动

——适用场合:管理基础较高的企业。

平台方案3:“银企联合”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企业与在其开设基本帐户的商业银行,联合开办内部银行。内部银行的对外业务:为企业财务部和下属单位开立帐户、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和票据承兑贴现,代理发放债券、股票等。对内业务:对企业下属责任单位开设内部结算帐户,进行内部经济往来结算。

——特点:

●具有对内结算和对外结算的双重结算功能

●能发挥金融机构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银企关系

●需要当地人民银行和其他上级机关的批准

●需要银企双方确定内部银行运行的规章制度

——适用场合: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2.模式选择不同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运行模式。

——对管理基础差的企业,可首先选用“双轨制”试运行,当企业管理基础和条件具备时,转向采用“单轨制”。

——大多数欲建立内部银行的企业,可一步到位采用“单轨制”。

——在我国金融、信贷体制改革,尤其目前推行的“主办银行制”背景下,对一些大企业、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可尝试(与主办银行)联合建立银企结合型的内部银行。

——随着我国企业管理不断加强、计算机应用水平提高,在三种内部银行中,“双轨制”将逐步淘汰,单轨制将成为主体,银企结合型的内部银行将被更多大企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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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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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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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职工食堂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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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祥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 餐:07:50-8:25

中 餐:12:00-13:00

晚 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 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 5 元/人、夜宵2元/人。2、中、晚餐提供 2 荤 1 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用(按成本价附加处罚金方式收取)。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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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合同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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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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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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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社区居民养犬管理,保障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区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促进安全社区创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领导的安排,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在本社区内居住或进入本社区的团体组织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矿对居民在社区内养犬实行依法严格管理;矿保卫科、安监处地面安全办公室、生活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等部门对居民养犬实施联合执法检查;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三、社区内养犬居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携犬进入商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社区公益集会等公共场所;

2、居民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携犬人应当避开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所有无人牵领的犬,均按流浪犬处理;

3、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给犬戴嘴套、束犬链,并由成年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4、居民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干净,不立即进行的,给予处罚;

5、居民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的叫声等动静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居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消除影响;

6、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养犬者须定期给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四、犬伤害他人的,养犬者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因养犬者或者第三人过错,致使犬伤害他人的,养犬者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联合执法检查组的负责人,应参与伤害事件的处理,并积极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五、矿抽调保卫科、安监处地面安全办公室、生活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社区居民养犬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第四条其中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100至1000圆人民币的罚款;对拒不执行规定、无理取闹、侮辱、漫骂、恐吓、威胁、殴打执法检查人员者,交矿或公安机关处理;罚没的款项交矿财务科。

六、执法检查人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应立即到现场处理相关事项;处理中要依法、依情、合理,避免激化事态造成矛盾,更不得徇私舞弊;欢迎社区职工家属对执法检查情况和养犬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人员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七、联合执法检查组组长: 常务组长:

检查组成员:

八、本规定自公布日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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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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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屋是指用于居住使用、生产经营和公共活动的建筑物(不含构筑物)。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及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等活动。

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使用、住宅装饰装修以及拆除施工等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统筹协调、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并明确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为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的承办机构。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可与村(居)委员会签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村(居)委员会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 市国土、规划、房管、城市综合管理、安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市镇两级上述部门在履行职能时,发现房屋可能存在危险状态的,应当及时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实际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或反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组织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二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九条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房屋,由镇街(园区管委会)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普查、抽查等检查活动。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第十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三)拆除低窗台护栏;

(四)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改建、扩建、加层;

(四)改变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五)房屋建筑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确需实施前款行为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取得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房屋改建、扩建、加层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应当依法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扩建如超出批准用地红线范围的,还应当经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房屋改建、扩建、加层,应当依法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房屋发生自然损坏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险情,房屋使用人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理。所有人(共有人)下落不明的且没有管理人的,由使用人消除安全隐患或险情。

第十三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第三人有造成房屋危险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危险行为,并及时排除危险。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赔偿。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修缮。

第三章 房屋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房屋使用和维护状况进行普查,并落实做好普查情况记录。应当对建成时间较长或物业服务单位、社区、业主投诉反映较多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对普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隐患告知书,并落实专人指导、督促处理。

第十五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单位、村(社区)等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镇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并做好房屋安全日常巡查、维修和记录,并按要求提供、报送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形的房屋,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规定年限执行:

1. 简易结构房屋、临时性建筑为3年;

2. 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为25年;

3. 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为50年;

4.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为100年。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

(三)建在河涌、水渠、山坡、软基等危险地段且使用超过10年的房屋。

(四)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

(五)在普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已收到安全隐患告知书但仍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六)其它具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的房屋。

第十七条 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采取安全防治措施:

(一)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二)爆炸、火灾等;

(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第十九条 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强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

(六)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房屋可能存在危及相邻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利害关系人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当将鉴定结论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安全责任人下落不明或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房屋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安全的,镇街(园区管委会)、村(居)委员会等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 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不是危险房屋或者不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责任人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利害关系人先行垫付,利害关系人可向房屋所有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重新委托鉴定。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与房屋安全责任人协商一致后,共同重新委托鉴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查、检测鉴定时,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并出示相关资格或培训证书。对结构特殊、情况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聘请专家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利害关系人应当积极协助、配合鉴定机构现场工作并按鉴定技术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委托人或其代表应到鉴定现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扰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正常鉴定活动。

第二十四条 房屋安全状态经鉴定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房屋安全状态规定相应的限期检查时间:

A类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10年;

B类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5年;

C类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2年;

D类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限期停用或拆除。

限期检查时间届满,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出具结论。

第二十五条 对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鉴定和重新鉴定期间不得停止加固、修缮等危险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 鉴定机构在勘查中发现房屋有明显险情,应立即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立即组织处理。

第二十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根据需要将房屋鉴定报告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给告知凭证。

告知凭证应载明房屋安全状态、本次检查时间、下次安全检查时限等内容。

告知凭证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已将鉴定报告告知相关部门的记录,不作为被鉴定建筑合法性的证明,不作为教学场所、经营或生产等场地符合规定标准的证明。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二十八条 经鉴定属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C、D类状态房屋(局部危险房屋、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将鉴定报告及其电子文档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经鉴定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A、B类状态房屋(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下次安全检查时限,同时将鉴定报告抄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做好记录和跟踪检查。

第二十九条 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在收到鉴定结果为C类、D类状态房屋的鉴定报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按鉴定报告中的处理意见进行加固补强或修缮,对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房屋,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解除房屋危险;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属地镇街(园区管委会)。

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后,应及时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三十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按照处理意见治理,或有阻碍行为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指定有关单位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无修缮价值又危及相邻建筑或者给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应立即拆除。

房屋所有人拒不拆除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将情况报告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房屋已出现重大险情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第三十二条 对未能及时履行解除危险,又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房屋安全责任人有阻碍行为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避险疏散、临时搬迁、警示隔离等适当的排险解危措施,并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三)项行为或有其他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本规定第十一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第(一)项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第(二)、(四)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有第(三)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有第(六)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五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三)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四)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五)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第三十六条 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况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第三十七条 妨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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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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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

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五、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七、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八、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九、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消毒溶液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并与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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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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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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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劳保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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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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