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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干股协议书【20篇】

股权挂牌转让市场会员合同H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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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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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样式三)

转让方:_________(甲方)受让方:_________(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丁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深圳市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___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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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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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丙方系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__。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元。

2.甲方系丙方股东,合法持有丙方_______%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万元)。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转让予乙方。

为此,各方经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三、变更登记

1.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将乙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根据本次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2.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乙方均应尽最大努力配合。

四、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费用,由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五、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

2.乙方保证:

(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3.丙方保证:

(1)丙方股东会已审议批准本次股权事宜,全体股东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丙方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安排或其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

六、违约责任

1.如本合同项下拟转让的股权存在违反第五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甲方应当涤除权利负担,并承担第三方追索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数额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延迟履行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丙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三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丙方延迟履行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签署延迟履行违约金,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七、股权回购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乙方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进行回购,股权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准。

2.甲方以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行使股权回购权利,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回购相关事项,否则视为违约,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股权回购价款_______元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要求乙方履行转让股权的义务,并向甲方付_______元违约金。

八、?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首部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等内容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_____、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_____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各方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仅供办理登记手续之用,各方的权利义务仍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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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股权分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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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____________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 ________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________%。

1.2 双方均认可是在____________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金等实有资产处于经营使用的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1.3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合作与投资

2.1 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 投资及比例

2.2.1 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________万元,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________%的股权,乙方应出资 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实际出资 人民币 ________万元,乙方占有合营公司 ________%的股权。

2.2.2 双方应于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将投资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分 次(或一次性)缴纳于____________公司,收到甲乙方缴纳的投资款项后,由*公司分别向双方出具合法的财务收据,作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2 双方就*公司营业期间的盈利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3.3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预留相应的备用资金或其他等款项之后,剩余利润为可分配利润。

3.4 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双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5 每年核算一次公司净利润并予以分配,在每年度财务核算完毕之后由财务人员根据财务报表净利润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分红。

3.6 会员为消费金额不在分红范围,会员卡未消费金额的20%可提前预分,次年实际消费实现盈利并分配时扣减,逐年类推。

四、合作经营管理

4.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实际控股人)。

4.2 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管理业务扩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分配及员工薪资待遇等其他重大决策由双方商议,最终决定权在法人,为保证可持续发展,法人决策后股东必须服从公司安排。

4.3 合作经营期间所持股人员必须就职*公司(公司不得随意开除所持股人员),否则股权无效。

4.4 各股东职位及工作安排由法人根据个人工作经验及能力确定,与股权份额无关。

4.5 合作经营期间遇见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水灾、政府公文、拆迁)等损失,由所有持股人员按持股比例承担。

五、协议的履行

5.1 甲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进行本年度会计结算,并在次年1月15日前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5.2 乙方在每年度的二月份享受分红。

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3 乙方可得分红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他形式支付。

六、协议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6.2 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6.3 经营期间因各种原因甲方需终止股权协议,解除合作的,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出具书面通知函,并退还股东入股本金,退回金额均与利息等升值无关。

6.4 乙方因各种原因需退股的,提前30天提交退股申请,3个月内退还乙方入股本金,退回金额均与利息等升值无关。

6.5 乙方股权不得转让、不得交易、不得抵押、不得偿还债务、不得用于项目投资,如有以上现象,股权无效。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情况将授予乙方的 ________万股权进行增加或减少,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分配协议。

7.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7.3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7.4 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8.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未尽事宜

10.1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双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10.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空白无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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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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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 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 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2.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长江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

2.3.1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

2.3.2 普通合伙人可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投资管理与相关咨询服务。

2.5 合伙人

2.5.1 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共50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49人。

2.5.2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号。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及住所见附件一所示。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如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人登记册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变化,附件一应作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确认,当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变更合伙人登记册并通知全体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权益、责任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为准,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进程对抗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2.5.4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九名。

2.6 合伙期限

2.6.1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2+2年(两年之后即可自由赎回,或选择继续持有两年)。

2.6.2 各合伙人确认,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成立之日起5年内为投资期。

第三条 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制

3.1 出资方式

3.1.1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2 认缴出资额

3.2.1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低认缴额为100万。

3.2.2 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附件一所示。

3.3 出资缴付

3.3.1 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正式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一次性缴付。

3.3.2 出资

(1) 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该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列明该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付款日。各合伙人应于出资付款日或之前,将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2)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并同意,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在出 6

资付款日或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若任何有限合伙人逾期达十日仍未缴清全部出资及逾期出资利息的,该有限合伙人即被强制退伙,强制退伙生效日为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向其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之日。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当发生前述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向该违约有限合伙人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并通知全体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该等逾期出资利息和违约金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

(3) 在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情形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守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行选择一位或多位守约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或者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尤其是不影响强制退伙的效力,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强制退伙生效日(即首期出资付款日之次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强制退伙无效。

第四条 合伙人

4.1 有限合伙人

4.1.1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7

4.1.2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1)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 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 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1.4 对于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议的事项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获得授权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限合伙人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普通合伙人应向其发出催告通知。有限合伙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仍拒绝签署的,普通合伙人依本条款获得授权代表全体合伙人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有限合伙人被强制退伙的相关事宜按本协议第13.1条之规定处理。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自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生效、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定的事项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不受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程的影响。

4.2 普通合伙人

4.2.1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 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事务执行

5.1 合伙事务执行

5.1.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5.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1 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2.2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同意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行使并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部权力义务。

5.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5.3.1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决策、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 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3)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4) 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9

(5) 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 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

(8) 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

(9) 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10)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

(11)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13) 变更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4) 变更其委派至有限合伙企业的代表;

(15) 缩减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16) 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7) 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5.4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5.5.1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执行合伙事务,并指定邹昌波先生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5.6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关键人士、管理团队、雇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归属于有限合伙企 10

业。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或办理本协议约定受托事项遭致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5.7 授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本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第5.3.1(13)-(15)项规定的相关内容时,或依据本协议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并可能导致本协议进行修改的其他事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凭合伙人会议决议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 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工商设立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3) 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如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生变更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被强制退伙、自动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发生转让、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等),该等变更事项自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成就日或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之日即对全体合伙人生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相应更新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全体合伙人应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上述变更的效力。全体合伙人进一步确认,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退伙生效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 11

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退伙无效;新入伙的合伙人入伙生效日即享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1 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办和募集费;

(2) 有限合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包括提供审计服务发生的差旅费);

(3) 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4) 合伙人会议之会务费用;

(5) 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企业,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资产,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6) 管理费;

(7) 托管费;

(8)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顾问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发生的律师费及相关差旅费;

(9) 有限合伙企业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 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一般而言不应被归入普通合伙人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对于所有因对拟投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用,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促使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不能由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的,由有限合伙企业承担。

6.2 开办募集费

指有限合伙企业之组建、设立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募集顾问费用、筹建费 12

用、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相当于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1%的开办募集费用。

6.3 管理费

6.3.1 有限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支付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每半年计提一次;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总认缴出资额,但当有限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总认缴出资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之前已退出的项目投资的原始投资成本。为避免歧义,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每年分一期支付,每一年为一个收费期间。首个收费期间以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日为起点至当年12月31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全年按365天计算),之后收费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0%。首个收费期间的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企业开立基本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取,之后各收费期间的管理费于每年1月的第1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

6.3.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管理费承担:

(1) 管理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 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 普通合伙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4) 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之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6.4 托管费

6.4.1 有限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时,各方同意托管人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

6.4.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人之间的托管协议的规定。

6.4.3 托管费以有限合伙企业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七条 投资业务

7.1 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7.2 投资限制

7.2.1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 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1)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7.2.2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7.2.3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7.2.4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结束后,不应再投资于新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可以继续对已有的被投资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及跟进投资。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

8.1 合伙人会议

8.1.1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 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 审批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的议案;

(3)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2.6.3条提出的延长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的议案;

(4)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9.2条提出的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议案;

(5) 更换有限合伙企业托管银行;

(6) 批准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投资事项;

(7) 批准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8) 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9) 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10)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不应就有限合伙企业潜在的项目投资或其他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进行决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8.1.2 首次合伙人会议应当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召开;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年度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第8.1.1条第(1)项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的年度报告。首次合伙人会议及年度合伙人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全体合伙人可以书面方式放弃提前通知的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合伙人参加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提前通知的要求。

8.1.3 普通合伙人在经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后,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合计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提议召开 15

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普通合伙人应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的会议通知。

8.1.4 合伙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合伙人参与会议方为有效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授权代表持加盖合伙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到达会议现场为参加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拨入会议电话系统为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参加会议。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现场签署表决票或决议;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签署书面表决票或决议,所有合伙人的投票意见以表决票或决议上签署的意见为准;但对于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参加表决的合伙人对其签署的书面表决票进行公证或认证(如在境内由公证处公证,如在境外则由使馆或领馆认证,下同)。采取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对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和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分别适用前述规定。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的表决票最晚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上载明的会议表决日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代表(如邮寄则以发出的邮戳日期为准),上述五日内合伙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或提交的表决票未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进行公证或认证的,视为弃权,但如召开合伙人会议时合伙人在境外的,上述五日延长至十日。

8.1.5 合伙人会议之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2) 会议的召开方式;

(3) 会议议题;

(4) 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6 合伙人会议讨论第8.1.1条所列各事项时,由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分配与亏损分担

9.1 分配

9.1.1 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项目退出所得(包括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

9.1.2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的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9.1.3 合伙企业出资全部缴纳后,在各合伙人均收回实缴出资额的前提下,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率大于或等于50%(收益大于或等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累计收益率超过50%的部分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其余有限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并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之后,将剩余未分配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若累计收益小于50%(收益小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则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9.1.4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流动性投资现金收入,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进行分配,流动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9.2 非现金分配

9.2.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2.2 普通合伙人按照第9.2条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9.1条进行了现金分配。

9.2.3 若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9.3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9.4 亏损和债务承担

9.4.1 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9.4.2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

(3) 如有限合伙人为机构,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该等财产份额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等财产份额之上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的,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其份额;但有限合伙人事先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情况除外,在该等情形下,如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该等情况发生变化,则应事先征得普通合伙人同意。

10.2 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3)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财产份额,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

第十一条 会计、报告及账户

11.1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但首个会计年度为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至当年之12月31日止。

11.2 审计及财务报告

11.2.1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11.2.2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1.3 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普通合伙人应:

(1)于每年8月15日前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半年度报告,内容为半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于年度3个月内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4 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财产份额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普通合伙人递交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二条 财产份额转让

12.1 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1.1 有限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12.1.2 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转让申请。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该转让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1) 财产份额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2) 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 20

约定、承继转让方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3) 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因财产份额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发生的所有费用。

12.1.3 对于一项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12.1.4 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进行财产份额转让时,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全体合伙人和/或有限合伙企业授权,与受让方签署同意受让方受让上述财产份额的书面文件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12.2 普通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2.1 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财产份额,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2.2.2 尽管有前述12.2.1条之规定,普通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向其关联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前提是拟受让财产份额当时该关联人的总资产不少于普通合伙人的总资产。

12.3 财产份额质押

21

12.3.1 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第十三条 退伙

13.1 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3.1.2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3.3条约定强制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3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4.1.4条强制未按普通合伙人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或未履行本协议下其他义务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4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 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 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3.1.5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现有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由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由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或其监护人、资产管理人)与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自行协商承继方应支付的对价,并由双方自行结算。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享有的财产份额,具体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第13.1.6条确定。

普通合伙人应在退伙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作出上述决定,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13.1.6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应在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退伙付款日”)内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退还的金额=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企业的净值 * 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比例

注:

有限合伙企业已投资但尚未变现的项目净值按项目投资时的原始投资成本计算;

13.1.7 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不足以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则留待有限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时再行退还。为此,有限合伙企业应以应退的金额为基数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另行支付退伙付款日起至财产份额实际退还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2 普通合伙人退伙

13.2.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3.2.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四条 继承

14.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以下简称“死亡”)时,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其经公证的遗嘱中载明的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下简称“继承人”),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财产份额唯一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之日起180天内仍无法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该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则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死亡之日起第180天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并应按本协议第13条之规定计算应退还财产份额之金额。该等金额应按继承比例支付给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的继承比例为准),如继承比例无法确定,则该等金额存放于托管账户,待成为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确定(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为准)后再行支付,存放于托管账户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扣除。如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之日,继承比例仍未确定,则该等金额将被提存,提存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直接扣收。

1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自然人有限合伙人视为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向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相应之金额:

(1) 继承人不愿意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 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政策规定继承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退还的财产份额计算依据参照第13.1.6条之规定处理。

14.3 第14.1条及14.2条情形出现时,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为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工商及其他变更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 24

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执行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2 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出资的,按照第3.3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5.3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解散和清算

17.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7.1.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

17.1.2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17.1.3 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17.1.4 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17.1.5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17.1.6 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7.2 清算

17.2.1 如出现第17.1条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事由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有限合伙企业正式解散。

17.2.2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届时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另行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7.2.3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清算期内有限合伙企业不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7.2.4 清算期应不超过一年。

17.3 清算清偿顺序

17.3.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 支付清算费用;

(2) 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 缴纳所欠税款;

(4) 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 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26

其中对第(1)至(3)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

17.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不可抗力

18.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8.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8.1.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8.2 附件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27

18.4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8.5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8.6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查阅财务账簿及合伙人会议中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信息承担严格保密。

18.7 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2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8 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自附件一所列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有限合伙协议由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与- (“有限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共同订立并签署。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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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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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让方(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股权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鉴 于:

1、在合同签订日,临淄维恩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条 释义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1、“转让”或“该转让”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 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权益;

3、“转让成交日” 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登记相关部门备案并办理完毕转交登记手续之日。

第二条 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股权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登记备案,并办理完毕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10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完转让登记变更手续。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份。

2、支付方式: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乙

1

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无其他异议,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剩余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逾期未还清款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目标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之前未以目标公司名义同第三方签订任何与目标公司权益有关的书面文件。

3、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之前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银行支票等物品一直由甲方保管,从未交付于乙方保管使用,不会导致签订本协议后出现因之前甲方对上述物品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乙方不知情的文件。

4、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时将目标公司的相关文件全部交付于乙方,未私自留存或交付第三方留存目标公司盖章或签字的发票、支票、收据、空白纸张、协议合同、相关文件等,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7、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4、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登记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发票、支票、收据、财务账目等所有属于目标公司的证、照、票据等均应交由乙方保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任何属于目标公司的设备、设施、物 2

品等财产转移出该公司;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转让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方违约,不配合办理转让变更手续及其它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的手续等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及承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条 债权债务清理和承担

1、在签订本协议前目标公司所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由甲方及原股东承担。签订本协议后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和新股东承担。

2、在签订本协议前发生的债务导致签订本协议后的目标公司被追诉,应由甲方及原股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临淄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一般规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协议各方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协议》等法律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指模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后签订该协议附加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 附加条款

鉴于:

临淄维恩艺术培训学校就(甲方)与(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该附加条款,与上述协议(以下简称目标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4、

签署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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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正规的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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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

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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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抗癌制药医疗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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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现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的%的股权。

5、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一、转让标的

(1)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2)转让标的包括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其所应附有的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全部权利。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三、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四、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受让公司股权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其公司章程及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2)乙方保证其受让行为是经合法程序确认,并保证受让后按公司章程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股权转让之变更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提供或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完成章程的相应修改和工商变更登记。

六、税费

转让标的转让时所涉及的有关税费,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按规定缴纳。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九、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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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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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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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股权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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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署:

1、甲方(委托方):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2、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鉴于: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______”)的_x万股国家股股权(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x%),系_____的第一大股东。

2. 乙方系经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 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x万股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万股全部国家股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托管目的

由于乙方拟将其通信事业部和系统集成事业部从事通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转让给_________,因此,为了保证__________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的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万股股份(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x%)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国家股股东权利;

2.2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3.1 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2 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 委托代理权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因该等股权派生的股息红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为乙方代理行使该等股权的报酬和费用。

4.3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 国家股股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划转、质押或其他或有变动,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5.3 乙方有权随时选择收购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国家股股份。

5.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6.1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本协议所指的______________万股________国家股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保证乙方能顺利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保证协助乙方改选原_____________董事会、监事会。

6.3 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6.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甲方将其持有的本协议中全部或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给乙方,且保证乙方受让的股权不低于_________股本总额的x%。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

9.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条 附 则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2 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股东大会批准将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资产及相关负债出售给甲方之日起后正式生效实施。

10.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五日内,促使___________董事会或自行发出召集_____________股东大会的公告,审议其购买上述第10.2条所述_____的____资产及负债。否则,本协议不受上述第10.2条的限制,自行生效实施。

10.4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或内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10.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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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股权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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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激励股权

1.1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

1.2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 %股权作为乙方激励股权对应的股权。该股权在公司B轮融资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B轮融资成功时,股权解除锁定状态,乙方持有的股权进入股权行权期,可以转让。

1.3上述股权可以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

第二条 股权的赎回

2.1 乙方取得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2.1.1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B轮融资前,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2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B轮融资前,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3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B轮融资前,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2股权赎回价格

2.2.1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为乙方行权对价。

2.2.2行权后两年后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 1

2.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赎回乙方取得的股权。

2.4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2.5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取得的股权B轮融资前不得转让。

3.2乙方取得的股权两年后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3.2.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优先购买的权利,股权转让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上一个月财务报表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2.2 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2.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3.3股权随售规定

3.3.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原始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3.3.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原始股东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原始股东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甲方无条件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4.1.1 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4.1.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4.1.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1.4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1.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4.1.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4.1.7 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合同解除

5.1行权期之前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5.1.1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5.1.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2行权期内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第六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七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7.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3 本协议内容如与《*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9.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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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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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转让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股东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3、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股东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3、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目前该公司现有股东__人,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 现上述目标公司的__位股东愿意将其各自名下的全部公司股权转让给合同乙方,就该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及主要资产的承诺

1、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对外无任何债务,也不对任何

第三方享有债权,同时,目标公司和公司股东均未以公司资产用于非法用途,保证股权未被执法行政机关查封、冻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或阻碍公司权利的威胁。

2、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合法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抵押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案件,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

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目前,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

4、甲方的上述承诺将持续到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登记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及公司全部资产、凭证、登记材料、印章、财务资料等交更完成并由乙方实际控制公司止。

5、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目标公司如有对外负债,甲方应自行清理完毕。

6、甲方承诺目标公司无对外负债也不对任何

第三方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责任,并且该承诺持续时间不受前述第1-4款的限制

7、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之前,公司对外产生的负责或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8、本合同中有关公司控制权的转移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东实际变更之日起,办理印章交接,公司登记变更及印章交接前,目标公司由甲方控制,之后由乙方控制。

第二条 股权转让的方式、价格及款项支付

1、甲方__人作为共同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权整体转让给乙方(受让方)__人。

2、受让后,公司全部股权在乙方中的具体分配,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__人共同连带出资_____人民币,作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该款支付给甲方任何一人即视为支付。上述转让款在甲方内部的分配,由甲方二人协商处理,与乙方无关。

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作出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会书面决议,该决议提交给乙方后,乙方应立即支付转让款的10%(计人民币_____)给甲方。

5、乙方付款后,即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会计鉴定,待整体报告作出后,如目标公司的财务情况与甲方在本合同书

第一条中承诺相符,则双方应在报告作出后个__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公司的全部变更手续。

6、在上述变更后两日内双方对目标公司进行交接,交接时乙方应支付转让款的90%(计人民币____)给甲方,乙方不付款,甲方有权不予交接。

7、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条款及方式是否成就,不影响甲方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的承诺及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有关费用的承担

1、财务审计和会计鉴定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给与配合,并保证依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财务资料,同时对该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其他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律师见证、评估及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项目下,如发生股权转之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及签订后,甲乙双方未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他人透露有关目标公司转让事宜,或与他人勾结作出损害威胁目标公司或甲乙双方权益的行为,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行生效,任何一方需按协议条款执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已付的`转让金不予返还。甲方解除的,应按照已经收取转让金的二倍赔偿给乙方。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交接,或者出现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行为,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 本合同全部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签章): 乙方受让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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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饭店股权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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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_1500,000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冯__________

500,000

33.33%

现金

叶__________

500,000

33.33%

现金

肖__________

500,000

33.33%

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账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股东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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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信息技术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企业,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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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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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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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转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经居间人 提供的媒介服务,并经协商,就该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一) 成立于 ,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 ,注册地址: ,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甲方和乙方分别为 的合法有效股东,分别持有 的股权和 的股权。

(三) 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为: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用地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规划用途为: ,规划容积率为: 。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四) 已取得如下政府批复及法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 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项目建设书批复, 发改 号;

3、 规划委员会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通审 号;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出让合同, 地出( )( )第 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 。

7、公司净资产及债权债务清单(见附件一)。

(五)甲乙双方决定将其所持有的 100%的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予丙方,丙方决定受让该股权。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以 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分别持有的 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1.2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以后的 股东丙方占公司股权100%。

第二条 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2.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乙双方转让 各50%股权予丙方,丙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万元人民币现金予甲、乙双方。

2.2丙方同意向甲、乙双方支付甲、乙双方为该项目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的补偿费用,包含项目中征地补偿费、拆迁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契税、前期已经支付的费用(详见附件二:费用明细表)。

2.3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和补偿费用合计 万元人民币,可以分 期支付给甲、乙双方。

2.3.1第一期: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并取得工商变更登记受理通知单之日,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3.2第二期: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3.3第三期: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3.4第四期: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公司的运行

3.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2.3条所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共同授权 负责办理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续,直至 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由于 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新任股东丙方重新改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均由丙方委派。

3.4由于 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由新任股东丙方修改公司章程并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之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和(或)乙方的保证并承诺

4.1关于主体资格的保证并承诺

4.1.1甲乙方保证并承诺,对其持有的股权享有完成的处分权,且该股权未设置任何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限制性权益,没有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和义务,亦不存在针对该股权的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

4.1.2甲、乙双方保证并承诺,其作为 的合法有效股东以及转让股权方,有效签署本协议。

4.1.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经获得成 董事会和(或)股东会批准并做出了有效股东会决议。

4.2关于资产和业务的保证并承诺

4.2.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 的全部资产均为合法有效所有,对于该等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除已经直接披露予丙方的信息之外,不存在任何资产抵押、质押或为自身或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4.2.2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作为主要从事专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了从事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格证书以及有关批文,并保证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并不影响继续具备持有上述全部资格证书及有关批文,继续从事该业务。

4.2.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负责以 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直至取得该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和法律文件,并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

4.2.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且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权继续经营该资产和业务。

4.2.5甲方和乙方保证承诺,甲方、乙方向丙方交付的所有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均是真实的、可信的,如该等书面材料系副本,则其与原件一致。

4.2.6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在丙方履行本协议2.3条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将 房地产项目的全部文件出示给丙方,便于丙方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4.3关于财务状况及税、费的保证并承诺。

4.3.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提供予丙方的 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且真实及公正地反映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资产、负债(包括或然负债、未确定数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盈利或亏损状况。

4.3.2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已按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税项缴足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亦已缴清了其所有到期应缴的规费,无需加缴或补缴,亦无任何因违反有关税务法规及规费规定而将被处罚的事件发生。

4.3.3甲方和乙方保证,甲方和乙方向丙方如实、全面地披露其所有已经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的对的经营管理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且甲方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 的资产及负债清单的真实性。

第五条 丙方的保证并承诺

5.1丙方保证并承诺,丙方是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组建成立,有效存在并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其成立依法经政府授权和批准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5.2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任何导致其歇业、终止或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威胁发生。

5.3丙方已具备缔结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法律权利、行为能力和内容授权。

5.4丙方保证并承诺履行本协议将不会出现如下任何情形之一。

5.4.1违反或与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具有最高效力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相冲突。

5.4.2违反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义务。

5.4.3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命令。

第六条 保密

本协议各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事务,以及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有关的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政命令文件及其他政府因素均属不可抗力的范围)。

7.2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该方不应被视为违约。但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明。

7.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双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协议,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并承诺,即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8.3如丙方未能按第二条所述的期限支付转让价款,则从逾期付款之日起,丙方每天需缴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违约金各500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有权在应退还的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笔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乙双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乙双方有权向丙方追偿赔偿款。

8.4如果甲方和(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第四条所作的保证并承诺,导致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或股权转让完全后或由于甲乙重大债务原因迫使无法经营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应退还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人民币。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有权向甲、乙双方追偿赔偿款。

第九条 特别约定条款

9.1各方协商并同意,自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由

丙方负责组织 的经营和管理。

9.2本协议签署之日作为各方确认 资产及负债状况的基准日。发生在该基准之前的 的所有债权,由甲乙双方负责清偿,如由于甲方和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的诉讼、仲裁,若其他行政权利的限制均由甲方和乙方负责解决,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9.3本协议各方同意,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另行签订一份《股权变更协议》,若发生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违约行为并达到了本协议的解除条件,则该《股权变更协议》生效,守约方可持《股权变更协议》自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的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到由甲乙双方为公司的全部股东状态,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视情况而定)

9.4本协议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以采用工商部门统一制订的股权转让格式合同,如统一的格式合同条款与本协议条款中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十条 费用负担

因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行为所发生的全部税项及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由协议各方平均分担。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除

11.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11.2协议各方达成书面一致的意见,可以签署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11.3任何一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通知需采用第13.3条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协议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做已送达。

13.4本协议自各方签或签章之日成立,并于丙方向甲、乙双方支付了首期款项之日生效。

13.5本协议生效后, 的原有印章除办理工商登记或经各方共同同意外,不再使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启用新印章。

13.6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留 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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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厂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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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 %的股权共 万元出资额,•以 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甲方在本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本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本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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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最新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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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地址: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_____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_____%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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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干股股权激励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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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__________公司。

2、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全职员工。

3、为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倡导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甲方经公司创始股东同意,拟通过本协议,授予乙方具有分红意义的干股股份,并计划条件成熟时实施公司期权股权激励机制。

鉴于上述背景和前提,为明确干股相关权利义务事宜,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公司股份:甲方公司在___________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暂时按照每股人民币_____元计算,公司总股份数共计_____股。

2、干股:甲方公司及创始股东授予乙方员工本协议约定比例或数量的股份,乙方无需实际出资,并在与甲方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享有该股份比例项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该股份性质不属于进行工商登记的资本股份,不享有股东比例项下对应的公司资产权益,不享有表决、同比增资、资产分配、公司清算等资本股份权利,不能转让与继承。

3、分红:指甲方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以及财务税务规定,按照财务年度核算下来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作为分红分配时,应保留公司业务发展的足够现金流。

4、员工股东:指按照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的甲方员工。

5、期权股权激励:指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在本干股协议实施的基础上,由模拟股份过渡至资本股份的股权激励。在该方案下,员工股东实现和享有资本意义项下的股份权利。

第二条、乙方干股

1、甲方授予乙方___%的干股,即_____股(数)。

2、乙方持有上述干股,仅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效。乙方离职时,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干股权利。

3、乙方享有该股份比例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利,但无其他资本股份项下的股东权利。与此对应,如甲方公司未能实现盈利,将不进行分红。而乙方作为干股股东也无需承担以自有资金填补公司亏损的资本股东义务。

4、乙方不享有股份比例下的公司资产权益和相应的分配清算权利,包括固定、无形资产及升值。

第三条、分红核算、领取

1、每财务年度的分红核算,将在下年度的四月份之前完成。

2、为保障公司现金流正常,分红款将分两次领取:50%在下年度4月份核算完毕后一起发放。50%与下年度年终奖(或12月份)一起发放。

3、乙方确认,该分红款为本协议项下的干股分红,不属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项下的奖金、福利或其他性质的劳动报酬,不作为劳动法计算工资报酬的基数依据。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乙方干股股份比例和数量,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乙方工作业绩等做出相应调整。

(2)在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干股股份。

(3)甲方根据协议向乙方核算、结算干股分红款。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干股无需进行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的实际投入。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

(3)乙方需较非员工股东更加勤勉尽责,带头遵守、尊重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公司利益和商誉。

(4)乙方不得泄漏甲方公司客户名单、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或以其他形式侵占、损害公司利益和商誉。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______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否则,甲方公司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应与甲方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适应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五条协议期限、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期限与乙方新签劳动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2、本协议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前15日内签署书面协议,对本协议期限进行续期。

3、存在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权,取消当年分红:

(1)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离职、被甲方解聘等。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公司决定等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的。

(3)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密义务、廉洁义务以及竞业限制义务的。

(4)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商誉的行为。如发生上述(2)、(3)、(4)项,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分配的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通知与送达

1、协议双方有效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

(1)甲方有效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效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有关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书面文件或通知,以及相关司法文书、法律文件等均应按照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送达。如有变更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上述地址或方式寄送,均视为有效送达且不得异议。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内容,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签署。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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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股权登记托管合同HF-2024-004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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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二、乙方产(股)权结构及登记托管产(股)权数量

乙方共有股本包括国家出资(股),法人出资(股),自然人出资(股),委托甲方办理登记托管。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提供的产(股)权凭证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向乙方核放统一监制的产(股)权证。

3.为乙方股东或投资者办理产(股)权登记托管及转让过户,查询,挂失,冻结等业务。

4.按照乙方提供的分红派息决定向乙方投资人(股东)提供安全便捷的分红派息服务。

5.为乙方提供投资人(股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查询、统计服务。

6.向乙方股东或投资人披露乙方重大信息及生产经营情况。

7.向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产(股)权转让鉴证凭证。

(二)甲方权利

1.按要求取得乙方登记托管、分红派息、转让过户等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2.有权及时了解乙方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

3.有权监督企业按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及召开股东大会。

4.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产(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

(2)批准企业改制及设立的有关文件(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章程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签发的出资或股权凭证,出资人或股东名册;

(5)企业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6)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已核发的全部出资(股权)凭证及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软盘等资料,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3.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

4.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决议,并在除权日前三个工作日将现金红利款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按规定在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全体投资人(股东)公布年度报告,六个月内提供股东会召开情况。

(二)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登记托管,转让过户,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2.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为其投资人(股东)提供分红派息服务。

3.查询、统计出资人(股东)情况及有关资料。

五、费用标准

1.产(股)权登记托管服务费

按企业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__‰收取,须在正式登记托管前缴清。

2.分红派息手续费

按红利额的_________‰收取分红派息手续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红股或现金红利派送给出资人(股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最快速度进行分派,并按每天应分现金红利总额的_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出资人(股东)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分现金红利和分红派息手续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出资人(股东)名册,如因出资人(股东)名册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在托管当中或过户当中造成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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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制药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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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

注册号为:

法定地址为: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___公司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___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

3、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公司的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一、股权的转让

1、合同标的:甲方将其所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转让基准日: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转让价款: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___元(大写:______整)。

4、付款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乙方。

二、声明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5)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______公司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6)甲方保证,在甲方与乙方正式交接______股权前,______公司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该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乙方向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乙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乙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丧失其对______%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______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应负责组织召开_____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______公司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完成_____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4、在按照本合同本条第3款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______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四、保密条款

1、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______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甲方与乙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2、甲方与乙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五、合同生效日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2、甲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3、乙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4、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六、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2、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______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如果导致乙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如果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4、若乙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若甲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___%。

5、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月内甲方未能协助乙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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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债转转为股权后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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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甲方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债权转为股权后,甲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不再享有债权人权益,转而享有股东权益。

第一条、债权的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

1、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对乙方的待转股债权总额为_______元。

2、如甲方债权在债转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确认其诉讼时效自动延期_______年,各方无须另行签订延期文件。

第二条、债转股后乙方的股权构成。

1、甲方将转股债权投入乙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之一,乙方负责完成变更工商登记等必要的法律手续。

2、债转股完成后,乙方的股权构成为:

(1)甲方以_______元的债转股资产向乙方出资,占乙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

(2)以_______元的资产向乙方出资,占乙方注册资本的_______%。

第三条、费用承担。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受损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

2、若在债转股完成日前本协议被解除,甲方的待转股债权、担保权益及其时效将自动恢复至本债转股投资协议签订前的状态。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并经乙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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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______公司增资股权购买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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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公司增资股权购买协议

目   录

1.   定义

2.   股份的认购和交割

2.1  认购数额

2.2  购买价格

2.3  交割

2.4  交割义务

3.   股权出让人的陈述和保证

3.1  组织和良好形象

3.2  授权,无抵触、冲突和违背

3.3  股本构成

3.4  财务报表

3.5  财产权

3.6  税务

3.7  无重大不利变化

3.8  遵守法律规定和政府授权

3.9  诉讼、裁决

3.10 不存在某些变化和事件

3.11 合同,无违约

3.12 保险

3.13 劳动关系,履约

3.14 知识产权

3.15 披露

4.   股权认购人的陈述和保证

4.1  组织和良好形象

4.2  授权、无冲突

4.3  诉讼

5.   交割日前股权出让人承诺

5.1  准入和调查

5.2  股权出让人经营

6.   交割日前股权认购人承诺

6.1  政府部门批准

7.   股权认购人履行交割义务的前提条件

7.1  陈述的准确性

7.2  股权出让人履约

7.3  不违反有关法律、裁决

8.   股权出让人履行交割义务的前提条件

8.1  陈述的准确性

8.2  股权认购人履约

8.3  同意

8.4  无禁令

9.   终止

10.  赔偿、补偿

10.1 股权出让人赔偿

10.2 股权认购人的赔偿

10.3 时限

10.4 股权出让人承担责任的数额

10.5 股权认购人承担责任的数额

11.  总则

11.1 支出

11.2 机密

11.3 通知

11.4 争议的解决

11.5 完整协议及其修改

11.6 权利转让

11.7 部分有效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股权认购人”)与住所地在北京的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出让人”)于XX年12月     日签订此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概述

股权出让人与股权认购人就股权出让人正在发行的外资股股份的部分股份(以下简称“股份”)经协商一致缔结本协议。

共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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