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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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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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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梧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时期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民政党委[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所“”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扶贫开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按照上级部署,我所与局机关、救助站、福利医院共同帮扶一个贫困村(苍梧县沙头镇大片村),在职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使贫困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村落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一)“单位包村”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在局党委书记林桂良的带领下,协同贫困村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包村单位同仁及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文章的同时,狠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要通过帮助基屋党组织改进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增强贫困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干部包户”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3.帮提供服务。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和军休老干部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领导亲自抓,带头开展帮扶,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十次深入贫困村调研指导,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按照“帮扶不添乱、指导不包办、为民不扰民”的要求,自觉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

为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珍

副组长:张林、柴砚

成员:赵朝康、邓伟标。联络员:张林

(二)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单位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人员,明确相应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尽管目前我所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我们采取办公费挤一点,职工和军休干部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建立台账,规范管理。要建立定点扶贫档案。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村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创先争优,营造氛围。定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褒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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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竞选稿,方案措施,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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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东人社字[20xx]48号文件要求,制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和人才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疗卫生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二、竞聘原则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优先聘用。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竞聘、考核、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在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领导小组和卫生局的指导下,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特成立*人民医院竞聘上岗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实行回避制度,本人、直系亲属或旁系

亲属回避)。

四、竞聘条件

1、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xx]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2、继续教育必须符合《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9号)文件要求,聘用任期间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继续教育。

3、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

4、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人员。

5、20xx年以来,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而未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竞聘上岗。

五、竞聘要求

1、能够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医德高尚,维护医院集体利益。

3、任期内无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差错发生。

六、竞聘办法

1、首先由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述职,学术委员会当场打分。

2、这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列为相关评分标准栏内。

七、严格竞聘程序,规范运作

1、公布方案;

2、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

3、个人报名,澄清20xx年至20xx年未聘人员名单并上报个人材料;

4、单位聘用工作组织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争人员进行公示;

5、采取评议及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6、具体方案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过。

八、评分标准

综合上述两类所得分数即为最终分数,进行公示,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竞聘。

1、学术委员会评议(满分10分):由本人向全体应聘人员述职,对任期内德、能、绩、勤情况做出简明总结(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学术委员会根据述职,同时结合其平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评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数为学术委员会评议最终得分)

2、其它:

①、年度考核(最高分10分):以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结果累计计算,优秀为2分,合格为1分。

②、职务:院级10分、副院级8分、科主任(护士长)6分、副科主任(副护士长)4分、一般人员2分。

③、获奖情况

a、综合荣誉: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单位先进工作者4分。(同一年度按最高荣誉为基数计算,其它荣誉按基数的一半进行核算,进行累加)备注:以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为准。

b、发表论文:国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第二作者分别为4分、3分、2分、1分。备注:所发表论文与自己本专业必须相符,有异议者以学术委员会评议决议为准.

c、科研成果、专利:国家级专利权人10分、第二人8分、第三人6分、第四人4分;省级专利权人8分、第二人6分、第三人4分、第四人2分。

奖励时间界定:原职称任职年限至20xx年12月底。

荣誉、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须提供原始证书及公布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④、工龄:每年4分(20xx年减参工时间)

⑤、原职称任职年限:每年2.5分。

⑥、学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2分。

⑦、评审时间

20xx年取得拟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计10分。向前累计增加,每年增加10分。

九、有关规定及要求

1、全院职工对职称评聘工作要从讲正气、讲学习、讲团结的高度出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要以对组织、对工作、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参加竞聘的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

2、在评聘期间,必须严守纪律,严禁一切非正当活动,违者取消其聘任资格。

3、对不服从评聘结果、无理取闹的人员按待岗处理,两年内取消评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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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主题班会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班会,全文共 1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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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如今的社会是现代发展与保留传统风俗的矛盾体。随着时代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道德观也随之减弱。现实下,我们不仅仅仅是观察社会,而是改变社会。去其歪风,展其优势便是全人类的共同职责,作为中国人,不能丢弃老一辈的传统智慧。务必继续发扬雷锋精神,以助人为快乐之本,以善事为己之任。生活的点滴中,随处都可发扬雷锋精神,如公交车上、马路上、餐厅里、课堂上……

二、活动准备

1.让每位同学搜集班中和社会上的好人好事

2.发动全班同学搜集有关雷锋的简介和日记等

3.布置学生进行专题讨论:

1)发动全班同学分小组搜集有关雷锋的事例与名言

2)在搜集资料的同时布置学生进行专题讨论:

①我班有哪些好人好事?是否体现雷锋精神?

②我班存在哪些与雷锋精神相违背的现象?

4.教师归纳专题讨论结果,用于班会课上的讨论:

1)雷锋有什么魅力2)为什么要学习雷锋

5.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搜集生活中的好人好事及典范人物事例,以备班会课发言;

6.小品表演《身边的雷锋》

三、活动过程

主持人:ab

a:“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大家明白这是谁说的吗?

b:社会上确实就应有公德心,提倡雷锋精神,鼓励有潜力帮忙别人的去帮忙别人。此刻,让我们一同进入主题班会“学习雷锋精神”。

a:雷锋,一个逐渐远去的名字,却足足影响了好几代人。其实,在我们这个经济的时代,却需要雷锋的“傻子”精神、“钉子”精神,让我们一齐走近雷锋,呼唤雷锋精神的回归吧!

二、讨论:雷锋有什么魅力

概括说来,雷锋的魅力就在于其乐于助人,做好事不留名。

换言之,雷锋精神之可贵,就在于他既有一副热心肠,也有一颗平常心。

我认为:雷锋精神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

雷锋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雷锋精神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a:雷锋是个再平凡但是的人,在他身上时刻都散发着一种朴实无华的光彩。这种光彩是具永恒价值的。

b:我们班58个同学,我们就有58颗滚烫的心,58双温暖的手,让我们携手抱成团,把我们班建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让雷锋精神在我们班开花。

三、讨论:为什么要学习雷锋

当我们提到有必要学习雷锋精神时,许多尤其是人总在问:为什么要学习雷锋精神?是啊,我们为什么要学习那位早就不存在的人物事迹呢?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正因为我们这个社会“雷峰精神”的缺失,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没有了相互帮忙的互助友爱之新,连最起码的相互信任都在人们的心中渐渐淡漠;这是危险的,也是现代礼貌社会所不允许的。因此我认为,进一步强调学习雷锋精神,在目前形式下不仅仅是务必的,而且是强化和提高现代礼貌社会礼貌人高尚人格品德的重要前提。我们要求学习的不是雷锋个人,而是“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代表着社会主义时代先进的民族精神,尽管有人认为这是个物质时代,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只有在给予别人帮忙的过程中,人的精神享受才是真正快乐的。雷锋精神所体现的,也正是这样的思想内涵,因此我们不能放下学习这种伟大的精神。事实上,雷锋精神所代表的是一种人性中高尚品质闪跃的光辉,我们就应让这种光辉永久闪烁,永久灿烂;那么,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时候,雷峰精神也不会过时。就目前的现状看,学习雷锋精神不仅仅不能放松,而且就应更加重视和加强;客观社会在飞跃式进步发展,作为人的行为礼貌――比如诚信、助人为乐、相互关爱……缺失的正是不能少的。

提倡学习雷锋精神并不仅仅仅是要求人们做一两件好人好事,而是要从新时代公民行为准则上规范自己,要求自己,做一个有爱心的,对他人乐于随时伸出友爱之手的礼貌人;一个精神健康、行为端正的人才是新时期的礼貌人。

第三环节:实践雷锋

一、歌曲欣赏。

a.下面请同学们听一曲《学习雷锋好榜样》b.雷锋曾说过:“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这是个颇有意味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二、实践中的雷锋。

由各位同学寻找身边的学雷锋的事例,并请他谈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深化主题教育。

三、班主任发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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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机器维修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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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同保修的机器型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保修时间

合计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RMB¥元

备注:

二、保修地点:__________(外地客户另收取交通及食宿费用,其费用不计入保修费内)三、付款方式:现结

四、保修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其他

1.保修费用一年每台_____元,一年之内配件费用不到_____元的我公司将配以墨水或墨头形式抵消剩余款,配件价格和墨水、墨头价格具体附表格一。如超出部份仍然按_____元作为_____。

2.当使用机器时有异常时,请填写好维修表传真到我司,我司将会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_____(节假日除外)。

4.合同一旦签订,我司将安排技术员对所保机器作全面检修及维护。

5.在保修期间我司汇总凭证以每次实行签单形式进行核算。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合同执行时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的_____机构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签名(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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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教学评估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3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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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文件精神,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新课程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评估,是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增强学校课程实施与建设能力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开展好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特制定永年县第五实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指导、实施教学评估工作。由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教学评估组,评估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管理、组织、指导教学评估。

领导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好全力以赴投入教学评估工作的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

二、工作安排

依据永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程序安排,我校教学评估程序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全员学习动员,制定方案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完成教学评估动员和组织、学习、方案的制定准备工作。

认真学习永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通过动员大会广泛发动,举办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和研讨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明确教学评估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掌握教学评估的标准内容、方法程序,深入理解评估指标内涵。全面动员和部署,分解指标体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我校教学评估实施方案,为全面自查自纠做准备。

加强宣传工作。要利用广播、校报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教学评估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及时通报教学评估各方面进展情况,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教学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明确学校教学评估建设工作的目标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参与,把“思想统一到评估中、工作落实到评估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时间安排:20xx年8月-------20xx年10月

20xx年12月上报学校教学评估实施方案到县教学评估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自纠自建,落实整改阶段,准备工作出台。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教学评估方案的评估指标任务,结合本校、本人工作实际,按照教学评估办的要求开展自查自评自纠自建,落实整改阶段。

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自查,整理出评估所需的各项数据进行自评;全面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主要瓶颈问题,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交自评报告,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要对学校及各部门、人员自评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针对一些共性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意见,努力把握好教学评估的方向和进程。

根据自评的结果和意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下达《整改任务书》,各部门及人员组织整改。

写出自评报告初稿(包括背景材料目录、各种统计数据、自评结果、整改措施、特色项目等),并提供原始背景材料。

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0xx年2月

20xx年3月-----准备工作出台

第三阶段:学校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评估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着学校教学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评估。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年至少一次。先由每一位教师根据评估标准进行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家长、学生评---------学校评估小组进行评估(业务检查,课堂观察等)---------最后由综合分数确定为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教师签署意见---------学校作好评估总结存档。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权重”表存入每位教师专业发展记录袋,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

时间安排:20xx年4月

第四阶段: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教学评估阶段

每年一次的学校教学评估由县评估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评估学校要在县级评估时间一个月前,填写《永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报告》中的基本情况和自我评估总结,并报送文字稿三份,电子稿一份。

2、县对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学校考查,查阅文件资料,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访谈,观察不同学科、不同水平教师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等途径实施。

(1)听取被评估学校的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究及评价研究的自查自评汇报,查阅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档案资料和其它相关文件。

(2)评估组对随机确定不同地域、不同自评等级的村级小学,中心小学进行教学评估。

(3)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学校和教师。评估组随机抽取不同学科教师,通过对话、课堂观察、学生及同事访谈、查阅相关材料等对教师进行评估。

3、评估组根据被评估的自查自评汇报、实地考查学校的情况,把学校教学管理水平,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作为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对评估学校自评结果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评估总结和结论建议。通过座谈交流、对话等方式肯定成绩,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对学校做出的综合评价,要纳入学校年度教学评估档案,作为校长任用、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教学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4、评估组的评估总结及结论建议,经县评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评估结论。然后将《永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报告书》返还学校一份。

时间安排:20xx年5月-----20xx年6月

第五阶段:省、市对我县教学评估阶段

要做好教学评估背景材料的复查、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布置教学评估工作展室,制作向专家组汇报的录像光碟和多媒体软件,迎接省、市对我县教学评估检查。

时间安排:20xx年9月-------10月

三、完成教学评估工作的几点措施

1、必须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评”是手段,“建”是目的,教学评估的目的在于促进全面建设。要通过教学评估工作,推进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教学评估要强化两个提高意识:一是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意识,二是提高教研活动质量意识.通过评估,切实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必须坚持把教学评估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和长远建设目标相结合、教学评估工作与两评四考工作相结合、教学评估工作与目标考核工作相结合。

学校的日常工作要根据评估的要求整体推进,统筹规划。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处理好评估和当前工作的关系,围绕教学评估做好提高各方面工作质量。以积极的工作态度、良好的精神面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3、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在教学评估过程中,教师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总结,要做到肯定成绩不浮夸,查找问题不折扣,统计数据要真实,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不负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4、必须强化教学评估工作的责任意识。教学评估实质是对学校全面工作的整体评估,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大局,要增强教学评估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教学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实行学校、教导处、教研组三级责任制。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教学评估工作负主要责任。各项指标要分工到人,落实到位。要与各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既有总体目标,也有分阶段、分项目目标,既有数量、时间要求,更有质量要求。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实行定期通报和奖惩制度。

必须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教学评估工作的积极性。在教学评估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树立一批教学评估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全县的教学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浓厚的教学评估氛围,确保教学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5、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尤其是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课程要安排到位,有教师、有计划、相关材料、有落实。加强地方课程的管理及学校课程的挖掘开发。加强实验室、微机室、远程教育室、图书室、体、音、美、少先队等室的管理与利用,要求使用合理,布置规范符合要求,档案齐全。

6、必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档案的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整理、补充、完善近20xx年以来的各级各类文件、规章制度、原始材料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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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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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编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有关化妆品法规的规定,结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包括护肤、发用、美容三类产品。其中护肤类发证产品有雪花膏、香脂、润肤乳液、洗面奶、护肤水、爽身粉、痱子粉、化妆粉块、香粉;发用类发证产品有洗发液、护发素、洗发膏、头发用冷烫液、染发水、染发粉、染发剂、发乳、发油、发用摩丝、定型发胶等;美容类发证产品有唇膏、指甲油、花露水、香水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生产化妆品的企业,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凡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只有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自行生产、销售或进行其它形式的交易活动,违者按原国家经委等七个单 位联合颁发的"关于实行《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quot;(经质[1987]180号)及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中国轻工总会负责归口颁发、管理和监督实施;其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自行发证。

第二章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和管理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部门为"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轻工发证办")。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认证处。

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审核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及地方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三)推荐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核其检验报告;

(四)负责组织审查组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审查;

(五)负责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证、管理、监督与注销。

第六条 "轻工发证办"会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组成化妆品小组,负责化 妆品生产许可证各项具体工作。

第七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由中国轻工总会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 心等12个检测单位承担(见附件六)。

其职责:

(一)按化妆品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检测方案和补充规定。

(二)对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并提出书面报告。

(三)按"轻工发证办"的安排,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并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第八条 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一)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经生产许可证检测单位检验,证明各项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本细则规定的质量要求(详见细则附件二);

(三)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必备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达到能够持续稳定生产出合格品的要求。包括: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统一的技术工艺文件;必须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测人员等组成的队伍,并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测试;必须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详见细则附件二)。

第九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加盖公章,由轻工业厅、局(总公司)统一上报。

(二)申报企业属新投产、新转产不足半年时间者,持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证明,可准予申报。

(三)申报企业投产、转产时间超过半年者,由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查处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罚后,持罚款单和证明,可准予申报。

(四)审查企业质量体系,由轻工发证办组织审查小组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会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组成审查小组(成员报"发证办"认可)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抽封样品,填写检测样品封样登记表(见附件八),同时通知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将样品送有关检测单位。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轻工发证办"保留不超过30%的抽查权。

(五)考核产品质量。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产品质量测试判定,将测试报告及时寄申请企业,同时将测试结果汇总后送"轻工发证办"和有关省、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各一份。

(六)汇总上报。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将产品质量测试和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 填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五)上,连同企业的质量体系审查 结论表(见附件四)原始资料及企业申请书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寄"轻工发证办"。

(七)审核发证。"轻工发证办"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编号发证,同时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从产品测试报告发出之日起或质量体系审查不合格通知之日起,允许企业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年时间的整改,再次提出申请,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八)经济联合体中的企业,化妆品使用同一种商标和厂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由龙头厂提出(写明各分厂名称)或分别由联合体各厂提出。中国轻工总会将对经济联合体中所有厂点均要进行检查,全部厂点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生产许可证发给龙头厂或分别发给联合体中各企业。如联合企业中使用不同商标和厂名的单位,必须单独提出申请书,经检查评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发给生产许可证。未经检查合格的联营厂、分厂均不得擅自使用龙头厂的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一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及编号方法:

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化妆品产品的大、小包装盒(瓶、袋)外表面和随产品附的说明书上标明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标明方法统一规定为XK16-108并接证书编号。如:XK16-108 ××××。

第十二条 企业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纳入地方的定期监督检查《受检产品目 录》。各地方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并将日常监督的抽查检测结果及时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并抄报轻工发证办。连续两次国家、省、部级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企业对审查结果、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注销有异议时,可向"轻工发证办" 提出要求复审的报告。"轻工发证办"接到要求复审报告后,应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企业对其答复或复审结果仍有意见时,可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裁决。

第三章 费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公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申请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缴纳有关费用。项目包括:审查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公告费。

产品质量检验费由企业直接交检验单位。其它费用交轻工总会。汇款地址:中国轻工总会机关服务局,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阜外大街分理处,帐号:492―264003―14。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交款单位汇款时请注明"许可证费用"、单位和详细地址。收费标准按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五条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注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 证。由"轻工发证办"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一) 粗制滥造,降低产品质量;

(二) 经复查,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三) 将生产许可证转让其它企业使用的,或未经审查批准自行给联营厂使用的;

(四) 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生产时。

第十六条 各级参加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原国家经委发 布的《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九),违法者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处分。

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执行《受检企业须知》(见附件十),凡发现企业通过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者,一律取消其资格,并在全国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企业和个人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已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技管许发(1994)20号文批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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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改造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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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集镇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区住保办关于开展-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苏埠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升城镇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镇社区。

(二)工作目标

于x年底完成南外街道庐州路南侧片(万圣国际花园地块)镇区棚户区拆迁户16户,拆迁面积20xx.47平方米,占地面积5亩,安置房建设套数 26套;老供销社煤油仓库棚户区拆迁户33户,拆迁面积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7亩,安置建设套数35套;x年底完成老竹木市场棚户区拆迁户22户,拆迁面积2800平方米,占地面积6亩,安置房建设套数30套;老银鱼地块拆迁户31户,拆迁面积1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亩,安置建设套数56套,老街二期改造,拆迁户580户,安置房套数650套,拆迁面积520xx平方米,占地面积520xx平方米,安置房套数650套。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苏埠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宜居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镇总体规划,容积率、日照间距等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按照六安市统一规定,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区域特色,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60—85平方米,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区财政支持。

2、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3、区、镇两级政府对棚户区改造投入的相关配套资金。

4、采取招商企业投入及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标准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综合工程建设材料、调查确权、拆迁补偿、建设安置、现场督办和宣传报道。

镇土地建设环保局、建设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贸发展局负责计划项目的可研报批,向上级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镇财政局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中心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镇民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的核查认定工作;镇纪委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同时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镇宣传办、文广站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镇法庭、公安派出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各辖区居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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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网络研修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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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张家坡中学教师远程研修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总体部署和市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我校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参加20xx年远程研修。本次研修分别围绕Intel未来教育《基于项目的学习》、教育技术能力、基于新课标的课例研究等主题,在课程专家引领下,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对话交流,突出特点有三个:一是责任大;二是任务重;三是内容新。为切实保障培训效果,扎实做好研修工作,把每一件事落到实处,把每一件事做到极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研修目标

全体参训教师要充分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在学科课程专家引领下,通过观看专题讲座、学习文本资料、在线问题研讨等形式的对话交流,帮助教师诊断和解决教学问题,提高教师合理设计与有效实施新课程教学的能力,提高老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具体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专家对教学内容的解读,增进教师对教学内容结构的理解和把握;

2.通过专家指导开放性备课,为教师集体备课提供示范,为教师备课提供案例型资源;

3.通过典型课例分析与探讨,强化教师课堂诊断的意识,提高设计和实施教学的能力;

4.通过远程网络平台的交流与分享,教师自身差异学习、合作学习体验、反思、超越,增强教师的学习意识和促进学生学习的能力。

二、研修内容

教师研修内容分学科进行,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12个学科。研修内容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以单元教学设计作为主要任务,突出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三、研修对象

山东省远程研修开设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12个学科的所有任课老师。

四、研修时间

20xx年7月15日——20xx年7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五、研修地点

六、研修模式

(一)组织形式本次研修采取省级课程专家团队——市县学科指导小组——研修小组——参训学员的教学模式组织实施。全员远程研修期间集中研修6天,每个学科6个专题,每个专题6学时,共36学时。

(二)学习形式

1.本次研修采取集中在校微机室学习研讨。

2.参训人员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以默认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姓名的全拼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研修平台。

3.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学习视频课程和网上课程资源;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阅读课程简报,发表随笔感言;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和专题研讨;进行学习反思,学以致用。

七、管理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张家坡中学远程研修领导小组。

组长:宋志强

副组长:张在祥

组员:赵新国任晓寒刘运生闵祥燕

王增成崔霞王可木康成美

宣传报道组:任晓寒东杰

技术服务组:东杰任洪芹

后勤保障组:张德军

(二)严肃纪律,规范考核。

学校在研修期间实行签名制度,集中组织与管理,责任到人,确保网络畅通,确保人人参与,全程参与。按要求组织各科教师集中观看视频、参加讨论;分散研修,学校领导根据任教学科参与研修讨论。研修期间将严格考勤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宣传到位,争先创优

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宣传会议,首先让全体教师认识到远程研修对提升教师基本素养的重要意义,明晰远程研修的基本步骤和自己担任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并召开全校参训教师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分组,同时提出了互帮互助的要求,让老教师在作业完成过程中对新教师负起责来,新教师帮助老教师解决网络上出现的问题,形成了教师研修共同体。

(四)全程跟进,及时反馈

研修过程中,校长、分管领导、各科室主任全程参与,和老师们充分交流,答疑解惑。同时组织技术人员随时服务,保障网络畅通。在研修期间及时组织教研组长召开碰头会,通过学校平台交流情况,分享成功做法。研修教师依据课程研修的要求,完成观看视频、撰写作业、参与互动、总结反思等研修任务。

七、考核评价

按照省教育厅、市县教体局和镇教体办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在今后职称晋升时按同等荣誉赋分,对学习不合格的教师进行严肃惩戒,当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选模、职称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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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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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目的在于以身作则,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以农业发展为核心、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

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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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主题班会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班会,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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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1、让学生了解和开水、火打交道不小心就有被烫伤或烧伤。

2、让学生知道烧伤或烫伤的几个主要原因。

教学重点:让学生知道烧伤或烫伤的几个主要原因。

教学难点:让学生知道烧伤或烫伤的几个主要原因。

教具(课前准备)教师:放大的课文插图,收集的有关烧伤和烫伤的资料。学生:回忆自己或周围人烧伤或烫伤的事例。

教学内容及过程:

一、导入

我们在自然课里学过,开水的温度是多少?

火的温度要比开水的温度高好几倍,和它们接触肯定有危险。那我们能不能不和它们打交道呢?如果非打交道不可的话,又该注意些什么呢?二、学习新课

1、讲故事(介绍有关被烧伤或烫伤的材料)。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想法?

2、小结:我们虽然没有像材料里讲的那样被严重地烧伤或烫伤,但如果不注意,也有可能发生类似的事情。请大家谈谈,你有没有被烧伤或烫伤的经历?发生这种事后,给你带来什么痛苦和不便?

3、烧伤也好,烫伤也好,不论严重不严重,都会造成损失和不便,所以要积极预防。课文从四个方面给我们找了原因,请大家读读,同座位的可以议议。

4、指名学生全班交流。

5、师小结:找到了原因,请大家回去碰到实际情况时,注意尽可能地避免。在家参加一定的家务劳动是好的,但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注意力所能及。不能太勉强。尤其是倒开水或热水时,是放在水池里慢慢地倒,避免溅到身上。当揭锅盖时,应该注意朝着手臂相反的方向,同时脸和身体要尽量离锅远一些。端烫的稀饭或汤时,一定要用厚布隔着。凡是在或上烧的东西,都不要轻易去摸,否则很不安全。

6、除了以上四个方面,大家再说说还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7、预防烧伤和烫伤

开水的温度100度

火的温度1000度

反馈检测

1、开水的温度是多少?火的温度大约是多少?

2、举例说说怎样预防烧伤和烫伤?

课后小结

预防踩踏事故主题班会教案

教学目标:

班会目的:通过开展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班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能懂会用一些基本常用的安全知识,达到积极预防危险的发生并提高学生基本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要求:

知识方面:了解有关知识;明确危害安全的行为。

能力方面:通过学习,时刻提高警惕,自觉做好防范工作。掌握自救方法,提高自护能力。

觉悟方面:认识安全的必要性,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的责任感。教学重点:危害安全的行为,及自救措施。

教学方法:导、读、议、评相结合。

课时: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树立起正确的安全防卫心理,加强安全防卫意识教育,培养正确的安全防卫心理。

案例:某年某月某日,课间操下课后,实验小学一楼楼梯间发生了一起踩踏事件,造成4名轻伤。

二.通过案例大家谈对策

1.平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1)上下楼梯时,不按顺序行走。

(2)下课的时候和同学坐在楼梯台阶上打闹。

(3)玩上下楼梯游戏。

(4)许多同学挤成一团赶紧挤进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2.如何预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1)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常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8)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9)在人群动时,脚下要注意些,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10)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三、教师小结

同学们在轻松活跃的活动中掌握了防踩踏安全知识,知道了踩踏事故的危害和如何预防踩踏事故发生的一些基本常识.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大家就要在自己头脑中牢固地树立起一种安全防范的意识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这样才能让自己和他人的人生能够过得平安、快乐也提高了自我救护能力。让我们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四.班会反思: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真正从思想上懂得了安全的重要性、迫切性。从不同角度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并将安全落实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真正体会到安全必须从自我做起。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自护和互救互助的能力。从而提升了学生们自护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力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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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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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学生读书的氛围,展现学生个性才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学艺术素养,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比赛目的

首先,通过比赛,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养成学生爱读书的习惯,促进学生朗读水平的提高;其次,检查学生课外朗读的成效,引起学生对朗读的重视,不断提升自我朗读的水平;最后,通过比赛活动发展学生语言能力,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

三、参赛对象:

一至六年级(每班推选两名同学)。

四、比赛时间:

10月15日(周五)附:(请各位班主任于10月13日前把参赛名单上教导处)。

五、比赛地点:多媒体教室

六、比赛规则:

1、朗读内容为课外诗歌、散文等朗诵作品为中国古今优秀经典诗文,散文、寓言故事,也可是原创作品,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真实,感染力强,弘扬传统文明,体现时代精神。

2、朗读必须使用普通话。

3、朗诵时间:不超过4分钟。

4、能够读出真情实感。

5、赛后由评委负责评分及公布获奖班级工作。

七、评委:

刘福香校长、刁立成校长、孙业斌主任、李景艳主任、顾元宝主任、马博主任、张建华主任。

八、评分标准

(见表格)

九、奖项设置:

全校按高中二个年级组,每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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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开学典礼流程方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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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导语:

生1:各位同学。

生2:各位老师。

合:早上好!

生1:在这个丹桂飘香、风轻云淡的日子里,

生2:在这个明媚的早晨、美丽的校园里,

生1:我们全校师生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对新学期的向往

生2: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一起开始这新学期的

合:第一幕。

二、升旗仪式

生1:我宣布:临沂西郊实验学校20__—20__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典礼现在开始。

生2:让我们升起新学期的第一面五星红旗。(升旗仪式开始)

三、欢迎新同学

生1:在我们的校园里,又多了一张张稚嫩、灿烂的笑脸,他们就是一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们。

生2:从今天起他们将和我们共度愉快的校园生活,并将和我们成为亲密无间的好伙伴。

生1:下面让我们伸出双手用热烈的掌声来表达对一年级小朋友的热烈欢迎。

生2:下面我们请校长为一年级各班授班牌,大家欢迎。

(校长授班牌,每班派一名代表上台接牌)

生1:亲爱的弟弟妹妹们,从今天起你们就是小学生了。

生2:亲爱的小同学们,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西郊学校的一份子了

生1:我们四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早为我们的小同学们准备了一份温馨的祝福,(第一范文网)请四年级同学们把这份祝福送给新同学吧!(赠温馨卡片,按照班号对应)

四、校长致辞

生2:新学期新希望,让我们认真聆听张校长的新学期致辞。

五、诵校训

生1:谢谢校长。让我们带着校长的嘱托,诵读我们的新校训。

生2:自强不息报效祖国(领诵校训2遍)

六、教师代表启动开学钟声

生1:现在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___老师讲话,并为我们启动新学期的钟声。

(教师代表简短发言后引入:我荣幸地代表全体老师启动新学期的钟声。)

生2:让我们一起静候钟声响起。

生1:听,新学期的钟声已经响起来了,它在告诉我们西郊学校的师生们:

(钟声响起一会后,伴随着钟声讲)

合:开学了

生1:新学期的钟声标志着新学期学习生活的开始,让我们牢记领导的希望和老师的嘱托,努力学习、积极锻炼,体验幸福、享受快乐!

生2:我宣布:临沂西郊实验学校20__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典礼现在结束。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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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社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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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作用,现就我社区创建文明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文明社区的重要意义

(1)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是城市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城市基层的有效载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xx届六中全会以来,我省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呈现出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这一活动的开展,推动了社区环境的明显改观、社区风气的逐步好转、社区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管理的进一步加强,涌现出了一批群众满意的文明社区,对于加强基层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2)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城市基层社会结构和人们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城市居民与社区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不断转移到社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流动人口在社区人口中的比重逐渐增加,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带来的新的社会矛盾大量地反映在社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已经成为城市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是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和群众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抓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

二、创建文明社区的方针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中心环节,以提高城市居民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思路,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文明社区,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2)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密切配合党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努力把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把广大居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3)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要把为社区群众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从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顺人心的好事、实事,使社区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居民广泛参与,调动和保护好人们的积极性。

(4)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要把各种教育内容和要求寓于生动活泼的创建活动之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把德治与法制、教育与管理、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增强人们自律意识,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社会环境。

(5)坚持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分步推进、务求实效。对省辖市与县级市、新城区与老城区、新建居民区与老旧居民区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使创建工作适应城市发展水平,适应社区建设要求,适应群众承受能力。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量力而行,坚决防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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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园区,全文共 3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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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1993年7月29日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根据 XX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修正XX年5月31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XX年6月17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福州市马尾设立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开发区内设台商投资区、科技园区和保税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三条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福州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开发区实行外引内联,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兴办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出口创汇型的工业项目为主,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发区可设立对外贸易企业,按国家规定,自主经营进出口贸易。

第五条国内外投资者可在开发区投资兴办和经营以下实业和业务:

(一)先进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二)生产性外向型和出口创汇型企业;

(三)科技、咨询、信息、环保企事业;

(四)交通、能源以及其他公用基础设施;

(五)商业、旅游、服务业;

(六)房地产开发业;

(七)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

(八)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项目。

第六条在开发区投资,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中外合资经营;

(二)中外合作经营;

(三)外商独资经营;

(四)国内独资经营或联合经营;

(五)兴办股份制企业;

(六)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

(七)租赁或受让开发区企业;

(八)购买开发区企业的债券或股票;

(九)购置房产;

(十)受让土地使用权,开发经营;

(十一)外国政府贷款、商业贷款;

(十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七条开发区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第八条国内外投资者在开发区内的企业自主权、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

第九条开发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二章开发区管委会职权

第十条开发区管委会在辖区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或报批)和管理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项目、基建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

(四)负责土地、基建工程和房地产业的管理;

(五)管理财政、税收、工商行政和物价;

(六)管理进出口业务,处理涉外经济事务;

(七)为国内外投资者、企业事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八)对用工单位实行劳动管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环境保护工作,防治污染;

(十)兴办、管理公益事业和公用基础设施;

(十一)管理社会治安和消防工作;

(十二)检查、监督设在开发区内市属分支机构的有关工作;

(十三)协调设在开发区内非市属分支机构(含中央、省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四)省、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优惠待遇

第十一条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3年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六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但企业当年所获得的利润应当依

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第十二条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第十四条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征、免征所得税。

第十五条外商将其从企业所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兴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款的40%;外商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税前列支。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汇兑损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为各所属期间的损益。

第十八条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经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含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帐款、应收票据款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帐准备金,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发生的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认可的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帐准备部分,可列为当期损失。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震动、腐蚀等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缩短折旧年限。

第二十条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一条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开发区内内联企业的投资项目,凡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配套件、备件,除内联企业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二十二条开发区内企业自营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免征消费税。

第二十三条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或公益事业,可以按规定安排其农村的亲属在所投资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就业,户口迁入开发区。

第二十四条开发区企业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外,还可以享受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优惠待遇。

第四章注册和经营

第二十五条国内外投资者兴办各项企业,可直接向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并向海关、商检、银行、税务等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开发区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帐户,银行可以对其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外汇帐户并保留现汇。

第二十七条开发区内的企业歇业或停止应按有关规定清理税款、债务并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清理完毕后,企业的剩余财产可以依法出卖或转让,外商分得的外汇资金可以按规定汇出境外。

第二十八条开发区内的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批准,可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

第五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条开发区内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开发区内企业所需职工,可自行招收、聘用,也可以委托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代为招收、聘用。

第三十二条开发区内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或协助职工与企业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劳动合同订立后,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之后,应当报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开发区内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或提取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

第三十四条开发区内禁止使用童工。

第三十五条开发区内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各项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作业。

第三十六条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应依法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福州保税区条例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2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的应用解释权属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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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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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定,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使之认真落实。

2、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技能。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预案演练,使幼儿交通规则,认识水、电、煤气和火使用不当的危险性,初步掌握几种应急、脱险、逃生的办法。

4、加强卫生消毒工作,预防手足口病发生。

5、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教育增强素质

1、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护自救的能力。安全教育工作应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周围和幼儿的特点对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防护的能力。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做到不惊慌失措,并能采取所学知识保护自己。

2、要教育教师做好幼儿在园的监护工作。通过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抓住重点确保安全

1、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幼儿园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制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绝不允许因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而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幼儿园治安整治,维护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幼儿园的治安和幼儿园周边环境直接影响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我们根据本地实际,定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内和周边治安整治工作。主动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维护幼儿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幼儿园的良好育人环境。

3、定期检查各种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各种危害治安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重视幼儿园的园舍、用电线路、体育器械及教玩具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三)、继续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1、加强幼儿的入园、离园管理;

2、各班教师要把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3、各班教师要通过安全方面的儿歌、安全课等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4、定期开好接送幼儿专用车辆车主、驾驶员及跟车教师会议,加强安全教育,签订好安全责任状。

5、全体教师要把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做深、做细,各班教师要备好安全课、上好安全课,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幼儿园的工作安全、正常运行。

我班现有幼儿__名,其中女生__名,男生有简单的安全知识和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但由于幼儿年龄小,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但仍有部分幼儿需要教师不断地提醒与督促。在新的学期里为了加强幼儿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让幼儿健康的成长。

一、安全工作目标的制定

1、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其它措施

在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中永远是安全第一。班级保教人员在思想上必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工作到位,时刻注意孩子活动情况,不离开幼儿,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认真做好晨间接待和检查工作,了解幼儿当天情绪和身体状况,杜绝幼儿穿拖鞋、带危险物品入园。加强向家长宣传晨检的重要性,鼓励幼儿愉快接受晨检。

2、每天认真检查幼儿出勤情况,做好出勤登记,对缺席(请假)的幼儿及时了解原因。

3、做好户外体育活动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活动场地、器械的安全,提醒幼儿检查穿着,消除不安全隐患,让幼儿轻松参与活动。

4、盥洗时,保育员应保证盥洗室的干爽,排除积水,防止幼儿。

滑倒。教师注意维持盥洗室的良好秩序,防止幼儿碰撞及玩水。

5、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使幼儿形成较强的自我防护意识。首先,让幼儿做到课间不追赶、不爬高、不作危险动作、不玩危险物品,不乱吃东西,不将异物塞入耳、鼻、口内。其次,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互相帮助,遇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向老师汇报。

6、午休时,组织幼儿安静入寝,提醒幼儿不蒙头、不俯卧、不吮吸手指头、不带玩具进寝室等。教师加强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严格执行接送制度。提醒家长凭借人卡接人,接人卡丢失的应做好接人登记,并及时补办接人卡,谨防幼儿走失。

8、对班级的设施设备做到经常检查,对幼儿的玩具、用具定期进行消毒,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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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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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讲,即“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讲和谐”,通过这段时间的对四讲思想的认真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四讲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讲政治是前提,讲正气是关键,讲奉献是基础,讲和谐是保障。在此,我将这段时间的认识和体会做一下几点总结。

讲政治,就是要有明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作为共产党员的我们要时刻坚定自己的信念,相信共产主义,相信我们的党,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任凭风吹浪打,都不迷失方向。

毛主席说过要实事求是,要辩证的看待周围的事物,那么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如何讲政治呢?我认为,我们除了坚定的相信党,相信共产主义外,我们要做到:一方面,不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要真学、真信、真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另一方面,在工作中要坚持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强化执行、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将集团211目标、公司目标牢记在心中,要不断地增强科学发展观意识,全面提升自身各方面能力,为集团和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奉献自己的所有力量。

讲正气,就是要注重品德修养,加强道德建设,坚持以德为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坚持集体主义价值观,要不断地修正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地说,我们在工作要不怕苦不怕累,要将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维护集体利益为第一目标。在生活中,我们要坚持以德为先,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要充分发挥我国的优良传统,起到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要坚持“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泰戈尔曾说“埋在地下的树根使树枝产生了果实,却并不要求什么回报”。那么作为共产党员讲奉献应该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天性,因为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从加入共产党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坚定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和人生目标。

在实际生活中,讲奉献就是要结合实际,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切实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在公司改革发展的舞台上施展才华;就是要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有一抓到底的工作狠劲、一说就做的工作实劲、锲而不舍的工作韧劲;就是要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正确对待成绩、正确对待荣誉,把个人发展融入到企业发展中,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关系。

讲和谐是保障,要贯彻四讲精神,就一定要做到讲和谐。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党思想上的一次伟大进步,是我党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讲和谐就要我们做到,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作为基础党员的我们要在工作发挥自己的能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要不断地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要坚信“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四讲”的内容博大精深,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还需要不断地学习,在做到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要不断的总结,一起在总结中进步。同时,学习四讲要与集团公司提出的“七个调整”相结合,要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要紧跟时代的脚步,要时刻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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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办公室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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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办公秩序、办公室卫生规章制度、办公室考勤制度、文件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

一、办公秩序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不得闲聊、大声喧哗,上班期间每天上午9:15后不得在办公室饮食,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个人通讯方式要留存公司,如有变动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更新,若有急事须及时回复,以免耽误工作。

3. 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不得在室内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下班前保持桌面整洁、座椅归位。

4.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 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6. 办公室人员外出需通过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方可离开岗位,用车(公车或的士)费用报销需持有效发票由总经理审批后提交到财务人员处理。

7. 不得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设备干私事。

8. 下班后,整理各自区域办公设备(电器关机、切断电源;文件整理整齐),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同事负责检查电源(电灯、电脑、空调等设施),门、窗是否关闭;如有未关闭的情况,及时整改。

二、 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总则: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 每周按长短周交替休息。公司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请假:

1. 请假必须通过手机app申请事假或病假,按规定程序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并提前一天或当天上班前致电通知考勤人员。

第1页

2. 请病假须持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拍照通过手机app申请方可请假,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3. 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5. 上班后在考勤员处及时销假。提前返回,病事假按实际离岗时间计算。

(三)、签到制度:

1. 上班实行手机app签到制。办公室人员为:早9:00—晚18:30。上班后15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15分钟按迟到记录(并处以50元/次的罚款),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

2. 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通过手机app写明原因,情况如实者,不作为迟到计算。

3. 因工作需要加班,计入加班时间(加班时间可冲抵请假时间,最多冲抵不超过2天请假时间)。

三、办公室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6、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打印清洁。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办理 第2页

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4、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五、责任

1、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总经办主管、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30-100 元)。

2、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行政部

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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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留学,全文共 4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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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沪人社外发〔20xx〕4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12月30日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xx〕1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xx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和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第四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拟长期使用的人才。

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第五条 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单位报告。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第六条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先在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第八条 轮候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总量调控,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新的额度获得前暂停名单发送、批件制作。

第九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十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配偶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证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四)放弃随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行为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本市社会征信系统。对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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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项目实施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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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2、进行项目绩效考核、成本预算、和质量控制;

3、进行实施过程中的需求整理和反馈;进行需求获得、分析、确认以及变更管理;

4、协调项目用户、开发团队、质量团队、监理的工作关系;

5、负责项目开发或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如期交付并验收;

6、编写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研究报告,及项目验收报告等;

7、负责组织软件系统的现场需求调研、实施部署、培训、推广及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软件项目的售后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的工作,保证客户软件的正常使用;

9、帮助客户解决系统现场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反馈和汇报工作;

10、参与公司软件产品对客户的培训、安装、实施、技术支持等工作;

11、根据实施项目情况,协调资源、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实施工作;

12、通过与客户沟通,整理客户需求、并提出合理建议、方案形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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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8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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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解读

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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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学校舞蹈校本课程实施方案_舞蹈校本课程展示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舞蹈,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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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以深化课程改革为主题,面向一二三四年级的学生, 为丰富学生艺术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学生的艺术素质和提高学生审美能力,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艺术教育工作,同时发展学生的舞蹈艺术特长,陶冶美好情操,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舞蹈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一二三四年级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舞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舞蹈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舞蹈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锻炼其身体协调性、柔软性、灵活性、稳定性等,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二、基本训练内容

1、基本动作

(1)儿童舞基训:人体自身及各部位运动方位。

(2)中国民族舞蹈基本手型、脚型、手位、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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