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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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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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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作用,现就我社区创建文明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文明社区的重要意义

(1)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是城市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城市基层的有效载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xx届六中全会以来,我省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呈现出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这一活动的开展,推动了社区环境的明显改观、社区风气的逐步好转、社区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管理的进一步加强,涌现出了一批群众满意的文明社区,对于加强基层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2)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城市基层社会结构和人们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城市居民与社区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不断转移到社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流动人口在社区人口中的比重逐渐增加,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带来的新的社会矛盾大量地反映在社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已经成为城市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是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和群众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抓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

二、创建文明社区的方针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中心环节,以提高城市居民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思路,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文明社区,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2)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密切配合党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努力把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把广大居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3)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要把为社区群众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从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顺人心的好事、实事,使社区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居民广泛参与,调动和保护好人们的积极性。

(4)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要把各种教育内容和要求寓于生动活泼的创建活动之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把德治与法制、教育与管理、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增强人们自律意识,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社会环境。

(5)坚持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分步推进、务求实效。对省辖市与县级市、新城区与老城区、新建居民区与老旧居民区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使创建工作适应城市发展水平,适应社区建设要求,适应群众承受能力。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量力而行,坚决防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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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软件实施顾问的职责表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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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完成本区域内项目交付工作,包括客户调研、需求分析和实施解决方案的制定、业务培训、方案测试及上线切换,能够有效控制项目进度,按照项目计划保证项目成功交付;

2.负责设计并优化客户的业务流程,引导客户完成系统实施工作;

3.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文档编写能力,负责客户方案讲解与交流、数据的整理及产品演示等工作;

4.负责系统功能测试、协调提交内部研发系统,较强的研发进度协调能力,

5.具备项目管理经验,能按照项目经理分配任务,按期完成任务;

6.工作地点成都,负责云贵川渝区域的项目售后运维工作

任职资格:

1.统招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知识;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3.具有优秀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业务分析能力和方案写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自我学习能力较强;

5.具有2年以上ERP/OA/HR软件项目实施经验;熟悉HR产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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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主题研究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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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市、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结合本学区实际,我校决定利用暑 期(具体活动时间为 7月2日至8月20日),开展好“教师大家访”活动。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教 师走进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活动是学校和家庭双向沟通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教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群众观 念,改变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切实开展好“教师大家访”活动,有利于完善学校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相互沟通,形成学校、家 庭、社会教育的合力,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同时也能争取家庭、社会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树立教育良好的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暑期大家访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大家访”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洁

副组长:张爱国

成 员:

丁中元 李国剑 胡成银 倪 虹 周 香 方义红

王爱国 李家元 吴 琼 何登地 胡兆安 童先争

夏海云 王克彪 董菊华 汪家荣

三、建立大家访安全对接机制

1.中心校领导与学区内各校(园)对接

中心校本部:何 洁

慈山小学: 李国剑

官塘小学: 张爱国

五行小学: 周 香

大众小学: 丁中元

蔡冲小学: 倪 虹

幼儿园: 吴 琼

2.中心校领导与校本部内各年级对接

一年级: 方义红

二年级: 王爱国

三年级: 张爱国

四年级: 李家元

五年级: 胡成银

六年级: 丁中元

3.其他校(园)领导与各年级对接有各校自行安排(具体见各校活动方案)

四、活动安排:

7月2日:学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7月6日:召开学区内领导组会议,并通过宣传使全体教师明确大家访活动的目的、意义、家访内容、家访方法以及应该达到的效果等,同时采取各校(园)领导进行监督、班主任采取包班的办法进行大家。

7月8日至8月16日:进行全面大家访活动。

8月20日:各班主任整理家访记录,各校(园)写好大家访活动总结上交中心校。

8月24日中心校进行专门研究,将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家长提出的需解决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同时对大家访记录进行抽查。

8月25日将上报教育局活动材料。

注:办公室负责整个过程宣传报道。

五、家访内容

1、要求家长暑期必须对孩子进行以防溺水为重点,兼顾防交通事故、防食品卫生事故、防传染病、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方面教育与监管,提高学生防险、避险意识和能力,确保学生安全。

2、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

3、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

4、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推广家长的成功家教经验。

5、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家访任务及重点对象

学校总的要求是家访面每班力争百分之百(上门家访率不低于50%),其中,下列重点对象学生应做到必访:

1、特殊家庭(孤儿、单亲、留守、再婚家庭、特困家庭);

2、人际适应困难学生家庭(人际关系协调差、心理情绪不稳定等);

3、有特殊家长的家庭(现役军人、不重视孩子读书、和学校及老师有过不愉快经历等)。

七、活动要求

1.家访可采取电话或走访形式。(路途较远的可采用电话形式,电话费给予适当的补助。)

2.要求班主任对家访对象做好访谈记录,切实了解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及建议。

3.要求班主任对家访对象的家境进行深入细致的访谈,对一些特困户必须整理资料上报学校。

4.要求班主任对家访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与家长建立长效的联系机制。

5.要求班主任家访不得给任何, 村民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6.要求班主任工作要落到实处,每走访一家都要有详实的记录。

7.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大家访活动,真正把大家访活动落到实处,并及时上交家访记录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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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军人,全文共 7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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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了关于军人抚恤优待的条例。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版本,欢迎阅读!

20xx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死亡抚恤

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第十条 现役军人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

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第十一条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四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第十七条 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十九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在其被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又经法定程序撤销对其死亡宣告的,由原批准或者确认机关取消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者病故军人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有关证件,终止其家属原享受的抚恤待遇。

第三章 残疾抚恤

第二十一条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第二十二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第二十四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第二十六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第二十七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二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三十一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四章 优 待

第三十二条 烈士遗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优待。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七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三十九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第四十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三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

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抚恤优待对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截留、私分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责令追回。

第四十七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二)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三)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四)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四十八条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第五十条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二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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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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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堂不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_市工作任务目标和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现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_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学校推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堂。

二、规范化管理内容

(一)基础卫生设施要求

1、食堂的设施布局合理,周围二十五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符合生进熟出的流程,避免交叉污染,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场所(主食仓库、副食仓库、杂物库)、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粗加工间、切配间、烧煮间)、食品出售场所(备餐间)、餐具清洗消毒场所、用餐场所及其它辅助用房(男、女更衣间)等。

①粗加工间应有基本的防蝇防尘设施,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并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其它功能间分开。地面、墙裙应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②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渍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通畅,案板表面采用不透钢皮包裹,设有足够数量的净菜架、食品冰箱(冰柜)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冰箱(冰柜)应及时除冰,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③烧煮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不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气罩,以煤、柴为燃料的烧煮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渣等问题。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④备菜间:应密闭,应设有保温设施,每10一15平方米安装一盏30W带有金属反光罩的紫外线消毒灯,距工作台面上方1.5米或距地面2.5米为宜,开关置间外。

⑤餐具洗、消间:应与切、配、烧煮间分开,以免交叉污染。设有专用洗刷、消毒池和足够数量的保洁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3个以上的水池(直径大于0.8米),提倡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设施混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标注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识。

⑥用餐场所设有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日常管理卫生要求

1、卫生许可证的管理

①必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②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③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经营。

④每年按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提前一个月办理年度复核或换证手续。

2、从业人员管理

①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在餐厅设置食堂从业人员监督台、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②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③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出售饭菜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采用白色布料制作,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每天更换,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生活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制度及标识

①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②各功能用房与标识相一致,标识醒目,采用统一的材料制作。

③设置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小样齐全。

4、原料采购与贮存管理

①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采购时索取食品及其原料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证明及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货凭证,台账齐全。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④食品库房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⑤食品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气足。

5、加工过程管理

①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②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

③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④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④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充分加热,剩余饭菜及时处理,不得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⑤备餐间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

①餐用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②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

③化学方法消毒后必须用洁净水清洗,消除残留的药物。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浸泡5分钟以上。

④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7、档案资料管理

按规范化要求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资料,建立建全二本账。

①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台账。

1)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类别、邮政编码、在校人数、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职能机构名称、职能机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联系电话、食堂数量、食堂性质、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许可证号、就餐人数、从业人员数、商店数量、商店性质、商店负责人、卫生许可证号、从业人员数等。

2)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文件、会议材料、通报等。

3)相关管理部门各类检测报告,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

4)学校相关文件通知、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每学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5)食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学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的号码与发证日期等。

6)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资料(每学期至少一次)。

7)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小样(每月至少一次)。

8)餐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9)卫生检查记录。

10)食品留样记录。

11)学校平面图等。

②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内容包括采购品种、数量、日期、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商标及合格证、采购人、验收人等。

三、工作目标

(一)20_年直管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60%以上。

(二)20_年度经市教育局、卫生局评定的A级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100%。

(三)从20_年起,新、改、扩建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规范化率应全面达到本方案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_年4月底前)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专业工作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_年6—11月)各有关学校按照滨海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力争达到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指标。

(三)总结阶段(20_年11月底前)对照本方案的要求,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监督评估,总结经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实施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学校要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与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明确职能部门,落实专门人员,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小组,具体指导各学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一方面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加深对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理解,通过培训达到能够准确掌握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强化自律意识,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促进自身建设。

(三)加强指导,防止走样。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的指导工作,要指导到位,在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中,要帮助各学校切实解决好卫生管理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引导、指导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督导,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实施一阵就放松了或不搞了,要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逐步纳入卫生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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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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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小熊让路》故事教具一套(森林背景图一张, 人物贴绒:小熊、小兔、小羊、小猴、大狮子)

活动与指导:

1.教师出示小熊贴绒,介绍小熊的人物特点:长得胖胖的,力气很大很大。今天就讲一个关于他的故事,名字就叫——《小熊让路》

2.教师演示教具并讲故事。(故事见附录)

3.提问:

(1)故事叫什么名字?有谁?讲了一件什么事?

(2)为什么小熊欺负小兔、小羊、小猴,而不敢欺负大狮子?他这样做对吗?

(3)力气大就可以欺负人吗?大狮子的力气比小熊大,为什么他就不欺负人呢?

(4)大狮子给小熊让了路,为什么小熊不好意思了呢?你们猜他心里怎么想?他明白了什么?以后他会怎么做呢?

4.小结: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凭自己力气大就欺负弱小的人,无论什么人都要懂礼,讲谦让、说话要和气。

5.结合幼儿日常表现,教师请幼儿自己想一想有没有欺负人的现象,今后打算怎么做?请大家互相监督和帮助,做一个礼貌、谦让、受欢迎的小朋友。

附故事:

小熊让路

小熊长得胖胖的,力气很大很大。

小熊在路上走,前面来了小兔。它站在路中间,大声说:”小东西,快给我让路!”

小兔怕小熊,只好从路旁的草丛中爬了过去。

不一会儿,小羊从前面走来。

小熊又往路中间一站:“小家伙,快给我让路!”

小羊害怕了,它一声不响地从路边的水沟中蹚了过去。

小猴呢,它更害怕小熊,很远就爬到了路旁的小树上。

小熊多得意:“哼,我的力气大,谁都怕我!”

小兔、小羊和小猴,一起去找大狮子,请大狮子来治小熊。

大狮子笑了笑,点了点头。

大狮子走在前面,小兔、小羊和小猴跟在后面。

小熊看见大狮子走过来.心想:这可不得了,我得赶快让路,它站在小路旁,请大狮子先走。

大狮子走到小熊跟前,站在路边说:“小熊,你先过去吧!”

小兔、小羊和小猴听了,都愣住啦:大狮子也怕小熊啊!

小熊低着头,不好意思地从大狮子身边走过去┄

打着以后,小熊看见小兔、小羊、小猴来了,马上站在路旁,让它们先过。

这下,小兔、小羊、小猴明白了,大家都说:“大狮子真有办法,小熊变得有礼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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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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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推动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师生树立科学的语言观,促进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进程,构建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__年9月8日 —9月14日

三、活动主题:

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1. 借助学校网站宣传推普周活动方案,做到校园内外人人知晓。

2. 利用一次专题校会,向全体教师解读推普活动方案及落实。

3. 在学校大门、教学楼处张贴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标语和宣传海报,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等宣传标语,形成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4. 利用校园广播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1)每班挂一幅推普标语;

(2)举办一次“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成语书写比赛;

(3)出一期推普板报;

(4)召开一次推广普通话的主题班会;

(5)组织一次推普社会宣传活动;

(6)评选出班级推普员,利用广播为学生朗诵美文;

(7)校园内开展纠错活动,对黑板报、标语、作业等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用字马上予以纠正。

五、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落实推普工作,学校成立推广普通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谢文生

副组长:夏旭灿 汪金杰 汪夏云

办公室主任:夏旭灿

成 员:程启进 丁邦华 何银华 曹长顺 刘心喜 王惟平 胡芳 各班班主任 语文组老师

六、工作要求

每位师生应当从自我做起,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识,在推广普通话和学习普通话中,起到示范作用,从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语言素质和人文素养,有力地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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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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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回顾

通过“”教育的学习与活动,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时刻刻打扫思想上的灰尘,改进自己工作当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做一个时刻反省的合格党员教师

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每天收看新闻联播,学习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读本,同时认真学习专业知识,通过学习能使自己思想上不断提高,与党保持一致;使自己的世界观得到进一步的改造,人生观与价值观得到了提升。

在工作上能脚踏实地、全心全意投身于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在教学上做到"四认真",每项工作能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领导分配于我的每项工作都能毫无怨言地做好。在各项纪律上,能遵纪守法,决不做违规之事,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同时在生活上能严格要求自己,能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和对学校负责。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清清白白,不假公济私,不以公谋私,淡薄物质生活,注重精神生活。能团结同志、理解别人,办公室气氛和谐,同志间能相互帮助、相互关心,在背后不议论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

二、 存在问题

1、 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没有计划,没有系统性,抓得不够紧。

2、 在新课标中探究不够,教改方面动脑不够。

3、 不能主动大胆为学校出谋划策,有明哲保身之想法。

4、 安于现状,少思与时俱进,缺少拼搏精神。

三、 存因剖析

1、 在理论学习方面,主要是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觉得一名普通党员,只按照党支部的任务去完成就好了。工作忙,学习先放一放,等到非学不可才去看看学学,其结果是可想而知,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就不能提高,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无法深刻地认识。认识上有问题,行动上就跟不上。对专业知识学习也是这样,认为本科了,已是合格的初中教师,教教初中已差不多。其实知识在不断更新,自己应该不断学习。存在这一问题,也是思想上认识不足。

2、 工作中不够细腻,如以前的卫生工作以为叫学生去打扫过了就了事,自己深入下去不够,导致不符合学校要求。把学习冲击一切搬了出来。忙于应付,除了还不够适应以外,主要没有充分利用好一切时间,各项工作的计划性、持久性、反馈性都不够。

3、 在新课标实施中虽然在动一些尝试,但没有大胆实施,更没有把它当作课题来实施,而是一种突发的念头,这对理念的转变是不够的,对改革缩手缩脚,开拓精神不足,尤其是一些成功的教学尝试,更没有用文字的形式记下来,让大家来讨论和维护,总认为失败了会被人讥笑,何苦呢。

4、 按于现状似乎成了常理,人家也可以理解,自己也应该识相,最好把工作做得在中间位次,好了已经不可能,差了还感难为情,想混同于普通教师,其结果肯定会差,其实有悖于党员的先进性。

四、 整改措施

1、 一定要给自己定规矩,坚持认真学,认真写体会,做到学习、学习、再学习,活到老学到老,有一个真诚而清醒的头脑,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教深的专业素养。

2、 要利用一切时间做好各项工作,既做得扎实,又做得有序,每样细小的工作要踏实做好。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是无止境的,要有一种诲人不倦的精神,使每位学生得到成功。

3、 只有探索才会前进,在教学上要大胆实践,敢于实践,勇于探索,不断探索,不断开拓,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精神,努力实施一条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4、 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有一份光发一份热,决不按于现状,起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工作中留下一串坚定的脚印。

总之,通过这次党性分析的教育,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时时处处用高标准、严要求对照自己,站在队伍的前列,勇往直前,为教育事业而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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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主题研究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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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思路:抓手玩具是小宝宝们喜欢的玩具,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就是和抓手玩具握握手,碰碰面,打打招呼;结合主题活动“好吃的东西”,孩子们已经过一系列的活动,如好吃的糖果、生日蛋糕、酸酸的桔子等。小宝宝特别敏感,特别有兴致,特别有说不完的话题。老师根据孩子的喜好,提供“水果宝宝”,利用横向、纵向的两块剖面,尝试完形“水果”的样子,以激发孩子更多参与的兴趣,模拟生活、再现生活。

材料:钙塑板、塑封纸、水果卡片(两套)

玩法:

1、看看说说,指认自己熟悉的水果名称。

2、游戏“切水果”:“切切切,切切切,我把苹果一切二”(香蕉、梨) “剥剥剥,剥剥剥,我把桔子一剥二”(桔子)

3、找找拼拼,根据水果的一半形象找到另一半的样子,以求完形。

4、自由随意地拼搭“水果”。(提供底版图片)

记录:

看见墙面上的水果图片,有的孩子总喜欢摸一摸,有的孩子干脆直接坐在水果图片的下面,说要找“梨”做朋友。真真假假的水果实物摆放在区域活动中,“这是香蕉,我的!”“苹果,绿苹果!”“桔子,好吃!有点甜,有点酸!”“我要吃,耀耀要吃苹果!”孩子自言自语。以后的几天里,小宝宝又对“切”的动作产生兴趣,玩泥材料成为他们发泄的工具。老师马上提供横向、纵向剖面的水果,借用语言游戏“切水果”,将孩子引入情景之中,小手成为“小刀”,“切切切,切切切!”小宝宝发出由衷的赞叹。

虽然老师提供拼板的底版图片,但小宝宝有自己摆弄的方式,一会儿就将“苹果、桔子、梨、香蕉”一一拼成对,孩子用自己的理解尝试自我的乐趣。

分析:

其实孩子有一种“望梅止渴”的效应,看见自己喜欢的食物图片,自然而然地想到“吃”,小手摸摸,小嘴动动,犹如真的在品尝。所以说,关注孩子的兴趣点是支持性环境创设材料研发的关键。托班孩子情感丰富却不善于表达,这就需要老师要读懂他们,读懂就是看、懂、帮。看就是会观察孩子;懂就是会分析,针对观察到的情况分析原因;帮就是要采取一定的策略帮助孩子。老师在创设场景,提供材料的时候,多考虑一下孩子的反应,不妨先让孩子摆弄,从孩子玩法中引出新的过程,往往老师百思不得其解的东西,小朋友的一个举动就让老师茅塞顿开;老师的作用是顺水推舟,既满足孩子自我摆弄的乐趣,又带动老师进行新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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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专业监理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9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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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管材

本工程供水管道材料主要采用DN1200球墨铸铁管和DN800球墨铸铁管,还有部分钢管。

2、管道地基

一般地段管槽开挖,基底平整,原土夯实;填方段:回填素土密实度达95%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实:密实度95%以下者,基底平整,原土夯实至95%;岩基段管槽开挖,基底平整,对金属管管径小于DN1000时,敷设150mm砂垫层,其他均敷设200mm砂垫层;淤泥段视淤泥深度另行处理。

3、管道连接

球墨铸铁管与钢管的连接方式采用法兰连接,钢管及钢制管件之间采用法兰连接,球墨铸铁管与配件采用法兰连接。

球墨铸铁管与球墨铸铁管的连接方式采用橡胶圈承插连接,其中承插连接的管道,接口中的承口方向应为逆水方向。钢管与钢管之间采用焊接连接。

4、管道防腐

球墨铸铁管的内壁均涂水泥砂浆衬里,水泥砂浆衬里技术要求按《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执行。球墨铸铁管的外壁防腐先在整条管材外表面作喷锌防腐处理,其中喷锌量大于130克/平方米;然后作喷锌防腐处理的基础上,于管材外表面再喷防腐漆,防腐漆采用无毒高氯化树脂漆,其中标准防腐漆厚度大于70um。

供水管所用球墨铸铁管执行ISO2531,K9级,T型接口,内衬水泥砂浆执行ISO4179标准,外喷锌执行ISO8179标准。

埋地钢管外防腐采用特加强级复合型聚乙烯防腐胶带防腐,执行SY/T0414-20xx《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防腐层总厚度≥1.4毫米; 涂丁基橡胶底漆P-19一道;缠防腐带T-170一道,50-55%塔接;另外为保证防腐胶带质量对防腐胶带要求:

1.基膜聚乙烯不能用回料生产;2.为了保证胶带的使用寿命及耐老化胶层为丁基橡胶,不得含改性沥青天然橡胶,氯丁橡胶;3.生产工艺为热熔融复合工艺。

5、阀门

包括碟阀、闸阀以及排气阀、排泥阀。

6、管道水压试验和验收

本工程管道设计工作压力新新公路-泵站段为0.4MPa,泵站-永龙隧道段为0.7MPa。 管道试验压力为0.9MPa(新新公路-泵站)和1.2MPa(泵站-永龙隧道),并应分段试压,分段长度不大于1公里;管道试压时,应在转弯处增加临时支撑措施,避免弯头脱节。管道进行水压试验时,管道全部回填土前需进行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试压时需严格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要求实施。

7、冲洗、消毒

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后,竣工前应冲洗消毒,管道消毒要求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验收规范》(GB50268-20xx)有关规定执行。

2 编制依据

2.0.1 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2.0.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主要工程标准有(不限于):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GB/T50319-20xx,20xx年3月1日实施)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3 《建筑供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4 《建筑供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xx)

5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20xx)

6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ECS164:20xx)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

8 国家及地方颁布的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规章制度。

2.0.3 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2.0.4 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2.0.5 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3.1 监理工作内容

3.1.1 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

3.1.2 协助组识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3.1.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3.1.4 对承包单位施工阶段的工作进行有序控制:

1 质量控制

1) 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质。

2) 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按要求进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3)对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每一个检验批进行检查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的验收。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2 进度控制

1) 审定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

2) 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按计划实施。

3) 对计划值与实际值分析比较,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3 造价控制

1) 审查设计变更。

2) 审查施工预结算。

3) 签署工程量报表和付款证书。

4 督促承包单位技术管理质保体系保证措施的落实。

5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5 督促承包单位整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3.2 供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供水工程

(1)、管材及接口方式

A、供水管道管径

管道连接采用热熔、钢塑连接。过机动车道采用球墨铸铁管,接口采用滑入式球墨铸铁T型接口(橡胶圈接口),玻璃钢管或PE管道与钢管或球墨铸铁、阀门、盲板等接口采用法兰连接。

B、管道水压值

供水管道公称压力1.0MPa,环向刚度SN10000,管道、蝶阀、四通、三通、排气阀、排泥阀等供水管道配件实验压力为1.0 MPa,试压前需浸泡24小时。

C、钢管防腐

要求生产厂家在管材出厂之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管道内、外防腐。钢管及管件、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内壁采用离心法喷涂水泥砂浆防腐,衬里厚度6mm;钢管及管件外壁采用除锈后环氧煤沥青玻璃纤维布三油二布防腐。

(2)、管沟开挖

A、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按《供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2.1条执行。其中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b1值如下:

DN100mm—DN500mm b1=300mm DN600mm—DN1000mm b1=400mm

B、沟槽放坡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等情况确定,按有关规范执行。 C、开挖沟槽严禁超挖。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在敷设管道前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如遇超挖或扰动,严禁用杂土回填,可换填粒径10-15mm天然级配砂石料,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必须达到沟槽回填密实要求。

D、如遇地下水,应将地下水位抽降至沟底最低点以下30-50cm,用中粗砂换填处理。待回填至管径以上一倍时,方可停止抽降地下水。

E、沟槽边堆土,必须距槽边2m以上。 (3)、管道基础

A、管道基础垫层材料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砂作为砂垫层基础材料,敷设厚度为100mm。

B、管道接口处基础应挖凹槽,以便接口操作。施工完成后用砂填实。

C、供水收集井、预留供水横穿管连接管基础做法同干管。 D、施工中如遇到软地基,应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4)、阀门

均采用对夹式蝶阀。DN不大于250mm,采用D71X型手柄传动对夹式蝶阀;DN250mm-1000mm,采用D373X型涡轮传动对夹式蝶阀。

(5)、阀门井

采用地面操作立式阀门井,井盖须与路面平行。非路面井盖可高出地面0.2m,采用重型复合塑钢井盖及盖座。

(6)、管沟回填 A、回填方式

a.管道安装完毕,应尽快进行管道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除管口部分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以免管道移位。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b.管顶0.7m以上部分回填土,可采用机械回填,但必须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夯实并满足路基设计密实度要求。

c.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形,且不得漏夯。 B、材料及密实度要求

a.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4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用粒径小于40mm的砂砾、中砂、粗砂或开挖出的良质土进行回填。

b.管道敷设基础中心角2a范围内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处,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7)、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

管道施工如遇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做法如下:

A、道路施工按设计要求密实度填筑压实至路床顶面标高后,再放线开挖管道沟槽。 B、按设计要求放线开挖管道沟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按软地基做法处理好管沟地基,再按照设计要求作砂垫层基础。

(8)其它

所有管线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管位及高程敷设,平面误差应小于20mm,高程小于10mm。设计管线与现状管道相交、相接处,施工前应先核准现状管道位臵、标高及截面,若与设计标注不符,联系设计人员解决;确定设计管线能顺利相接后方可施工,管位、标高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2、排水工程

(1)、管材、接口及基础

污水管道采用PVC-U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为8KN/m,接口形式为双密封圈承插连接,管道基础采用10cm中粗砂垫层。

(2)、沟槽开挖、支护和回填要求

A、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必须由施工方邀请监理、设计、造价、建设和地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验槽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B、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C、沟槽断面的选择与确定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D、沟槽支护方案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施工方必须按照既定方案严格执行。

E、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均采用中粗砂回填。管槽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以免产生侧压破坏管道或接口,回填前必须作管槽排水,以免产生浮管。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

F、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G、沟槽开挖与支护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沟槽施工平面布臵图及开挖断面图;

○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筑物保护要求等。

H、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I、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影响构(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2、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3、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沟槽边堆臵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臵高度。

J、沟槽回填管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余部分;

○2、无压管道在闭水或闭气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K、管道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保持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带水回填。

L、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应符合规范要求。

M、回填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N、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压实机具按规定选取。

O、回填土运入槽内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

P、回填作业每层土的压实遍数,按设计压实度要求、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Q、刚性管道沟槽回填的压实作业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施工降排水

A、要求施工方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等,制定施工降排水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降排水量计算;

○2、降排水方法的选定;

○3、排水系统的平面布臵及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

○4、降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

○5、沿线地下和地上管线、周边构筑物的保护和施工安全措施。

B、设计降水深度在基槽范围内不应小于基槽底面以下0.5m。降水深度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以验证并完善降排水方案。

C、降水井的平面布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降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检查井

A、排水管径DN400-DN600,选用直径10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DN800选用直径125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DN1000选用直径1500mm砖砌圆形污水检查井。

B、检查井采用重型复合塑钢井盖及盖座。

3、模板工程

检查支模前放线是否正确。

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臵偏离,露筋、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的设计要求。

查模板各项安装和预埋件允许偏差值,表面及基底是否清除干净并满刷隔离剂,如符合要求,则同意进入下道工序。

4、钢筋工程

对钢筋材料进场应进行检验。

按国家规范,对每60T,每批号,进行抽验,合格后准许进入加工场地。

钢筋焊接及锥螺纹连接均按国家规范进行检查取样。

对成型钢筋,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到加工场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比施工图,确认绑扎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臵等是否符合规范。经过修整达到要求后,才正式签发许可证。

重点检查预留洞、预埋件的位臵是否正确,固定是否可靠,孔洞周围钢筋加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不能任意代用,若需要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书面同意。

5、混凝土工程

对混凝土浇筑方案进行审批,要根据浇筑面积、工程量、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的供应保障连续性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模板、钢筋应做预检和隐检,确定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再次检查,钢筋品种、数量、规格、锚固、调整、污染等情况。

检查机具准备情况,对所使用机械进行试运转。

对天气情况做了解。

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检查计量情况。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筑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搅拌好的混凝土中加水,不合格混凝土就地作废。

检查振捣情况,并就钢筋的位臵和牢固做出检查,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时,及时处理。 检查和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成型、收光和覆盖,洒水养护,防止混凝土裂缝。

6、砌体工程

(1)、砖浇水:砖必须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为宜,

含水率为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上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到饱和状态的砖砌墙;

( 2)、砂浆搅拌: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水泥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内。宜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砌砖墙:

A、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不采用五顺一丁砌法,砖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B、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他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用权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任命要求后才可以挂线砌墙。

C、挂线: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以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D、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为保证清水墙面立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每隔2m左右水平间距在丁砖立楞位臵弹两道垂直立线,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深浅一致,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E、留槎: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槎,槎子长度不应小于墙体高度的2/3,槎子必须平直、通顺。分段位臵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隔墙与墙或柱子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 加预埋拉结筋。沉墙每50cm预留ф6.5钢筋2根,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小于50cm,末端应加90度弯钩。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A、游丁走缝: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间距在丁砖立楞

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三步架入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护一致,上层分窗口位臵时必须同下窗口保持垂直。

B、灰缝大小不匀:立皮杆要保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C、混水落石出墙粗糙:舌头灰未刮尽,半头砖集中使用造成通缝;一砖厚墙背面偏差较大;砖墙错层造成螺丝墙。半头砖要分散使用在较大的墙体上,第一皮砖要查对皮数杆的标高及层高,防止到顶砌成螺丝墙,一砖厚墙采用外手挂线。

7、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中,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是否方正,以及抹灰与基层粘结是否牢固(是否空鼓)是影响抹灰工程质量的关键,为此,加强基层处理:抹灰前,将基层上灰层,残余砂浆等清除干净,并提前一天浇水充分湿润,对于砼基层应刷素水泥浆一道,确保糙灰与基层的粘结牢固。

(2)、施工及质量要求

A、抹灰工程中所用水泥、砂、外加剂等材料就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B、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C、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D、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E、无论是水泥砂浆还是混合砂浆抹灰层,均应待前一层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F、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裂缝,各抹灰层间不得有脱层、空鼓现象产生,表面应达到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10、施工监理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是从施工准备到结束。监理工作依据工程特点,贯彻“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原则,并按工程实际变化进行调整完善,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控制实施内容及需提供资料如下:

A、审查承包单位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和复印件。

B、审查承包单位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批准报送建设单位。

C、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D、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项目划分表。明确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和旁站点,分别进行监理确认。

E、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F、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参与关键工序、隐蔽工序检查。 G、审验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和管材,检查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H、对承包单位特殊工种、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进行审核。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复印件。

I、审查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审批方允许开工。

J、对设备基础进行监控,要求安装人员密切配合。对报送的工程竣工资料和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不符合者发通知单进行整改,必要时需停工整改。

K、对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行审定,组织讨论验证,合乎标准方予确认。

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会使工作情况发生变化。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原则。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单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质量评定和报告验收。首先由承包单位进行三级检查,签字认可。将工程完工报告和质检报告(附产品出厂合格报告、材料报告、安装、试验记录)在24小时前交付监理进行审核签证。专业监理工程师遇重大问题需向总监(代)及时报告。

11、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基本规定

A、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B、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是否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C、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D、施工测量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并做好原始记录;临时水准点、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E、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彩钢板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F、现场配制的砼、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G、审核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

H、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自检合格后报验;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2)、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A、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B、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验收批的划分,如下页表所示。

C、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b、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c、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的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d、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D、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管节、管道设备等的检验批,重新进行验收;

b、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c、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改变外型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E、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F、验收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G、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质量验收标准

A、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 主控项目

a、原状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b、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c、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按设计要求或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记录、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

B、沟槽支护 主控项目

a、支撑方式、支撑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方案。

b、支护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c、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检查方法:观察。

d、支撑构件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位臵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

e、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净宽不应小于施工方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测。 C、沟槽回填 主控项目

a、回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按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条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铺筑1000m2,应取样一次,每次取样至少应做两组测试;回填材料条件变化或来源变化时,应分部取样检测。

b、沟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应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c、回填土压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见下页表 一般项目

d、回填应达到设计高程,表面应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异时用水准仪测量。 e、回填时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无损伤、沉降、位移;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问处用水准仪测量。

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

5、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理的内容与工作方法

(l)、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单位剩余工程计划;

2)、检查已完工程;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4)、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收到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单位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单位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

2)、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位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

A、剩余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B、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

C、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3)、《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

2)、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

3)、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期终止日期;

4)、《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员(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各方的代表)。

6、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的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存在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商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B、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

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施工。

D、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商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A、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和加固,应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与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单位进行修补。

B、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C、如果已完工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单位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3)、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A、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商暂停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B、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目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

C、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商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D、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出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要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7、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进度的事前控制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实施细则。

2)、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3)、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审核计划的目的是检查承包单位所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工程项目的实

际条件和现场情况,避免以不切实际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来指导施工。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时,重点核实承包单位实施计划的能力以及施工时间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核完毕。进行计划审批的程序为;

○1、进度计划的提交

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A 、—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序的进度计划;

B 、一份有关全部支出的现今流动估算;

C 、—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在即将开工和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提交以下文件:

a)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b)月(旬)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c)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作为阶段性计划的组成;

○2、进度计划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A、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B、提出问题,与承包单位进行讨论;

C、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意见;

D、审查批准承包单位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3、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A、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a、工程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

b、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c、施工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应合理,尽可能使施工对资源的要求趋于均衡;

d、易受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e、对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

B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a、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是否已经安排;

b、驻地临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是否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C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a、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承包单位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b、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单位的施工经验和技术相适应;

c、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资源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资源安排相适应。经审批,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为完成工程而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合理且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则在合理的时间内同意承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并通知承包单位可以按照计划安排施工。

D、按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在按计划工期编制的计划中,监理工程师应侧重解决各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保障计划之间、外部协作条件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向承包单位发出指令性的近期进度目标。

E、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F、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审核施工现场总体布臵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供水及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运输机械设备布臵等方面是否予以重视。

G、制定供应材料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编制有关材料的采购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2)、进度的事中控制

1)、下达工程开工令

2)、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现场停水、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

3)、工程进度的检查

○1、进度计划的检查

A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每日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

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一下内容:

a、当日实际完成及积累的工程量;

b、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c、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原其因;

d、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情况;

e、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

f、当日的天气情况;

B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供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该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工程进度概况及说明,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b、编制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c、显示关键线路(主要工序)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的工程图片;

d、反映承包单位的现金流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的财务状况;

e、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其他特殊事项、因素及解决措施。

C 、监理工程师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单位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D、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E 、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F 、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G 、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在监理人员通过检查验收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H、 组织现场的协调会。

I 、审批进度拖延。

当实际施工进度发生拖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补救措施。若实际进度无明显改进,仍比计划进度有较大差距,且显然将影响按期竣工,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若造成拖延的原因为承包单位自身因素,监理工程师确认了经修改而仍使工期有所推迟的新进度计划,但承包单位仍不能解除应负的—切责任,而要承担工期拖延的全部额外开支和误期损失赔偿。若造成拖延的原因不属承包单位,则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新进度计划中工期拖延时间,为批准的工期延长或工程延期将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J 、定期向业生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每月报告一次。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每月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3)、进度的事后控制

1)、制定保证按时完工的措施。

2)、要求承包单位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计划和资金供应计划。

A 、进度计划的调整

当实际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工程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调整计划,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完成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a、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比计划增加,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先把注意力集中在非关键线路上,确定非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是否有机动时间,能否把非关键线路上的机械、人员调整到关键线路的关键工序上去,以改变关键线路的时间;若不能,为了满足关键线路的工程按计划完成,承包单位则可能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来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b、非关键线路的调整

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只需对机动和富裕时间予以局部调整安排。如果工程进度比原计划的进度拖延时差较大,并影响到合同工期的关键线路时,承包商必须及时对工程进度计划整体修订与调整。

c、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a、在承包单位未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确保完成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的。承包单位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单位无权要求为采取这些步骤支付附加费用。

○b、若承包单位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措施不力,仍未能达到预期的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实行拟订分包或更换承包单位。一旦业主做出上述决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承包单位或新的承包单位重新安排进度计划。

○c、由于承包单位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使工程进度延误,承包单位应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相应建议报业主批复,批准后,监理工程师

要求承包商对原来的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计划进度计划实施。

3)、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4)、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审批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自行预验基础上提交的初验申请报告,组织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填写初验报告即竣工验收申请书,并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

5)、处理争议和索赔

处理工程结算中的争议和索赔问题。

6)、收集工程进度资料

工程进度资料的收集、归类、编目和建档,作为其他项目进度控制的参考。

7)、工程移交。

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还要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返修,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等争议问题。在保修期结束且再无争议时,进度控制的任务完成。

(4)、进度计划的安排

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

1)、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发挥作用,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使其工作进度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对于那些无法协调控制的进度关系,在进度计划的安排中应留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2)、物资供应进度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把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质量和供应进度,保证能按期运抵现场。

3)、资金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安排好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业主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以免因资金供应不足拖延进度,导致工期索赔。

4)、设计变更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图纸审查,严格控制变更申请。

5)、施工条件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调关系,协助承包商解决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

6)、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及对施工进度影响的措施,并对发生风险的事件给予恰当的处理。

7)、承包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管理体系,协助其完善,及时解决问题,以确保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8)、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内容

○1、实测实量核实工程量;

○2、控制设计变更和洽商,对设计错误或施工错误所采取的变更和洽商,应明确由责任者承担;

○3、因延误工期而采取的措施所支出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4、控制索赔事项;

○5、控制政策调价项目费用的增加。

(2)、投资控制程序

1)、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和工程款支付方法;

2)、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量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合理、公正地处理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工程款,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

6)、在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对工程量及工程款审核;

7)、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程序(如下图)

9、施工过程监理

(1)、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施工规范和既定的质量、进度目标进行施工,对每一道施工工序进行巡查,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

(2)、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控制砼配合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取样及试件留臵。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砼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4)、对涉及砼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5)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1)、进行砼施工时,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检查支撑系统的稳固性,注意控制模板安装的偏差。模板及支架的拆除,砼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规定。拆除时应注意保护砼表面和棱角。不允许将拆除模板和支架从高空抛下,并注意拆模时的安全。

3)、在浇筑砼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6)、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1)、在浇筑砼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进行隐蔽验收,其内容包括:

A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位臵等;

B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臵、接头数量和接头百分率等;

C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间距等。

2)、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的加工、连接及安装等各个施工工序采取巡查、旁站等手段,确保施工质量。

3)、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擅自代换。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制作样品件,经检验合格后再批量制作。焊接接头的位臵应符合有关规定。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应位于钢筋最大弯矩处,也不宜在梁端、柱端箍筋加密范围内。

4)、钢筋绑扎与安装

a、钢筋交叉点应采用铅丝扎牢。

b、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周边外围两行钢筋的交叉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可间隔交错扎牢,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c、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d、安装钢筋时,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7)、砼工程质量控制

1) 、砼的拌制:

A、必须保证原材料称量的准确、要求盘盘过磅并设专人控制。

B、现场配合比的调整必须有书面记录和签证。

C、必须保证砼拌合时间。

2)、砼运输和浇筑:

A、在基土上浇筑砼时,应清除淤泥和杂物,干燥的非粘土应先湿润。

B、砼自高处自由倾落的高度不应超过2米,当超过2米时应用串筒、溜管使砼自落。

C、采用机械振捣,防止振捣不密实和过振跑浆影响质量。

D、浇灌过程中应有安装模工、钢筋工配合,随时检查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E、施工缝位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缝处理按规范要求进行。

F、按规定预留试块并按时试压和提供试验报告。

G、砼在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砼在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养护措施。

3)、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并应及时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4)、 养护

对于浇筑完成的砼构件,应加以覆盖和洒水养护。

4.2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

4.2.1 供水工程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4.2.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2.3 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应符合有关规定;

4.2.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好”标准;

4.2.5 供水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报监理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进行子分部工程验收。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 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 审查和审批: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给排水和消防部分。

5.1.2 巡视检查:巡视检查是监理人员掌握施工情况,发现问题苗头的有效手段,各级监理人员要重视这项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规定一般监理人员一般每天巡视工地不少于二次,副总监不少于一次。对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即时处理,并对巡视情况作出记录。

5.1.3 检查验收:所有原材料、半成品进场要检查验收,所有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检验批要检查验收。分项和分部工程按规范规定程序验收。给排水工程完成后要按广州市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规定进行中间验收。

5.1.4 平行检验:对重要的原材料如水管、阀门、消防器材等还要按10%的比例抽样进行平行检验。平行检验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1.5 旁站监理:对下列施工要进行旁站监理。

1 试验水压;

2 闭水实验;

3 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隐蔽施工;

4 设备安装如水泵等

对旁站部位要进行全过程、全天侯不间断式的监理,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1.6 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的各种情况。

5.1.7 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检验。

5.1.8 严格工序、隐蔽工程验收签认制

1 把好材料、设备、配件进场质量关,严格报审制度,严禁不合格产品使用在本工程上。其次抓住保证项目质量,如排水管的坡度、基础、灌水试验、UPVC管伸缩节,卫生器具标高、与排水管的连接,供水管、消防管的水压试验、吹洗,支架设臵或地基处理,喷头的位臵、方向、支架设臵,水泵装臵的压力控制措施与调试等等。督促承包商严格施工程序,试验、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进行隐蔽验收,严格报验制度,按规定统一的表格及时报验。

2 设计变更的处理。由于使用功能的改变、调正,或由于原材料的变化,或由于设计考虑不周,导致设计变更。要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商定变更方案,由设计发变更文件。

3 组织本专业工程质量原因分析处理.由于材料问题或施工差错导致质量事故,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几方参加研究,确定处理的方案,令承包商整改。

4 监督、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

5 行使质量监督权。如发现下列质量问题及时向总监报告,下发监理通知,令其暂停施工;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的征兆者。

6 作好监理日志,将工程质量情况作出记录。

7 参加工程例会、质量协调会,及时通报、解决质量问题。

5.1.9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验收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规定执行。

5.1.10 隐蔽工程验收。抓住保证项目质量,如排水管的坡度、基础、灌水试验、UPVC管伸缩节,卫生器具标高、与排水管的连接,供水管、消防管的水压试验、吹洗,支架设臵或地基处理,喷头的位臵、方向、支架设臵,水泵装臵的压力控制措施与调试等等。督促承包商严格施工程序,试验、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进行隐蔽验收,严格报验制度,按规定统一的表格及时报验。

5.1.1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应符合有关规定。

d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好”标准。

2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4 建筑供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主要内容:

a 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b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c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d 供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e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f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g 消火栓系统测试。

h 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

i 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5.2 监理工作的措施

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旁站、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质量隐患的,将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不合格项处臵记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等形式。

5.2.1 口头指令

在巡视、旁站中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凡是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5.2.2 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5.2.3 不合格项处臵记录

对隐蔽不合格工程和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臵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5.2.4 监理通知

当发现质量问题后,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5.2.5 监理例会

每周开一次工程例会,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对一周的施工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步的施工作出安排。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下降的趋势将在会上正式提出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改进。

5.2.6 约见施工单位负责人

对施工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或经多次提出仍没有明显改进的问题,将约请项目经理直至公司一级的负责人谈话,阐明事态的严重性,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处理、整改。

5.2.7 工程暂停令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解决,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5.2.8 监理报告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签署后,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2 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 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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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实施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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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文明委《关于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意见》(张文明委〔20xx〕15号)、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推进“机关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方案》(张机发〔20xx〕20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市教育局机关道德讲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教育局机关道德讲堂建设以提升机关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为目标,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改进作风、提升效率,巩固和提升教育文明形象,为我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全体机关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具体为: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把“道德讲堂”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促进机关干部进一步确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建设“效率型、责任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政型”机关。

2.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把“道德讲堂”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契机,带动全体机关干部对照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积极投身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3.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把“道德讲堂”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成功创建市文明单位、优秀机关的基础上,以机关干部思想道德水平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教育文明形象,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文明创建目标。

三、推进步骤

1.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根据市文明委、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设立市教育局机关道德讲堂。

2.创建阶段(20xx年6月起)。市教育局机关道德讲堂申报创建市级道德讲堂活动示范基地。

3.总结阶段(20xx年9月-11月)。总结市教育局机关道德讲堂建设的有效举措和经验,力争获评市优秀机关道德讲堂。

四、建设要求

1.明确活动主题。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为基本内容,并与创先争优、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出符合教育实际、体现教育特色的活动主题,提高“道德讲堂”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2.丰富活动形式。以“听、看、讲、议、唱”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观看专题片、听取宣讲报告、演讲活动、歌咏比赛、道德评议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运用多种艺术形式开展道德教育,并结合党员大会、党课、学习读书日等,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涵。

3.营造良好氛围。召开“道德讲堂”专题部署动员会议,并通过文字、图片、展板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动员,设置专题橱窗进行动态宣传,通过短信、网络等及时周知有关信息,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动员网络,形成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参与“道德讲堂”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计划

20xx年6~12月,市教育局计划开展如下5次“道德讲堂”活动。

6~7月:首期活动暨动员大会。开展唱道德歌曲、诵道德格言、看道德故事、听道德宣讲、作道德承诺、赠送道德纪念品等环节活动,就道德讲堂工作进行部署动员,组织参加活动人员对道德讲堂工作进行评议。

8~9月:组织一次道德实践。教师节前后,组织开展“上好一节示范课、带好一名青年教师、帮扶一名困难学生、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一次进社区做好事活动”等“五个一”道德实践活动。

10月:举办一次歌咏比赛。围绕庆国庆、庆祝建县(市)XX周年、庆XX大召开等主题,组织机关干部共同唱响红色经典歌曲和爱国歌曲。

11月:征集一批道德故事。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征集身边的好人好事,并组织优秀案例宣讲活动。

12月:开展一次道德评议。结合年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机关科室评议活动,评议机关干部中的好人故事,树立身边的道德典型。

六、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机关“道德讲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道德讲堂”各项工作,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组织架构,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规范制度建设。实行考勤、考核等活动制度,引导机关干部全员参与;建立“道德讲堂使用规范”等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保持“道德讲堂”整洁、严肃的环境氛围;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有具体活动方案、有明确活动主题、有活动台账资料、有固定活动时间、有活动宣传报道。

3.完善阵地建设。局机关“道德讲堂”设在局三楼会议室,面积200平方米,可容纳全体机关干部,室内桌椅、电教设备、学习材料等配备到位,门牌、背景、道德格言展板等布置营造出浓厚的道德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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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党员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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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北京11月1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随着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制定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对于引导全体人民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培育新人,最重要的是培育时代新人的爱国情,对于青少年来说尤为明显,一个从小看五星红旗、听国歌长大的孩子,即使一时不能明白其意义,但随着年岁的增长爱国情怀也一定会影响他的价值观。不论中华儿女身在何处,都应始终把祖国和人民放在心里,始终把爱国情怀深深扎根于心底,而这离不开爱国主义教育的支撑。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爱国主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伟事业而奋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自古有之,也涌现过无数的仁人志士,救亡图存,民族复兴,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爱国主义永远是时代的最强音。

时间上,从古、今两个维度把握整个文化基因的脉络,谈谈我们为什么要爱国。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尧舜禹,再到夏开启封建王朝,华夏文明源远流长,从秦汉到唐宋,中华文化达到了巅峰;从明清到近现代,在继承与突破中,我们走过了布满荆棘的道路。但是中华文明是四大古文明中,唯一一个流传下来的。进入现代,中华民族历史的关键抉择中,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推翻“三座大山”,彻底摆脱了丧权辱国的局面,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问答飞跃,制度、文化、道路、理论值的自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愈加焕发光彩,集中力量办大事,让我们能够走过一个个坑坑洼洼的泥泞道路,也能越过一个个“雄关漫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愿意在家庭的温暖中成长、生活,国家强大了,家庭、个人才会岁月静好。

空间上,从中、外两个维度把握爱国主义的现实需求,讲讲我们应该怎样去爱国。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各国时也总是强调“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我们在世界文明对话中,能够获得尊重,就在于我们的传承,说白了就是拿得出手。所以今天我们爱国,首先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从历史文化中汲取智慧、获得灵感、启发思考。有人曾说过,现在社会发展遇到的一系列问题,都能在孔子的论述中周到解决之道。我们传承发扬好传统文化,就是把炎黄文化的基因深入骨髓、遗传千秋。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说过:“一个人不爱国,甚至欺骗祖国、背叛祖国,那再自己的国家,在世界上都是很丢脸的,也是没有立足之地的”,我们现在享受着祖国发展的共享成果,生活越来越好,对比那些在战乱、宗教冲突、缺水少粮的贫困国家,我们已经够幸福的了,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爱国,爱国是我们的本分,也是理所应当的。整个人类都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只有继续开放,在开放中学习借鉴、互补不足,我们才能更好的发展。因此,爱国不是狭义的,而是包容、共存的,“一带一路”“永不称霸”“人类命运共同体”,让我们的朋友圈越来越广,路也越来越好走,我们爱国就要崇尚和平,在圆梦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基础上,实现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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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校共育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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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民科技实用技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夜校为重要形式,以裕民村、龙灯村农民夜校示范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实现村村有农民夜校,群众相对集中的区域有教学点,全面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精神正能量。

二、农民夜校功能定位

(一)科技培训功能。根据农民创业致富的要求,本着干啥学啥、学啥干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培训活动。

(二)政策法律普及功能。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学习相关法律和政策知识,让农民做到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知识普及功能。普及地灾防治常识、森林防火常识、防汛抗旱常识、卫生保健常识、用电防火常识、环保常识、生活小常识、信息网络知识等。

(四)文体娱乐功能。结合道德讲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礼仪传播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让农民活跃起来、高兴起来、团结起来。

(五)信息发布功能。多渠道收集并及时发布政策、市场、价格、劳动用工等信息,让夜校成为农民致富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六)交流沟通功能。通过各种培训及文体活动集聚农民,使农民便于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引导农民走共同创业、共同致富之路。

(七)民主议事功能。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及农民参与度,对村里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组织农民代表进行讨论和表决,真正做到"管理民主"。

三、建设标准

(一)农民夜校组织领导。各村包村领导任农民夜校名誉校长,村支部书记任校长,村支部副书记负责日常组建管理,村干部和包村干部为常任教员,并聘请当地致富带头人、上级领导干部和各界专家学者为教师,确保农民夜校取得实效。强化学校制度管理、教学设施管理、学员组织等管理工作,电费和教学耗材开支纳入村办公经费。

(二)农民夜校教学内容。围绕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文明礼仪,法律法规,涉农政策,整脏治乱,农村适用技术等方面开展教学活动。

(三)农民夜校办学场地。各村(居)根据自身实际,整合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道德讲堂、农民文化家园等场所,除街居外(街居与裕民村合办)每村要建成1个能容纳50人以上开展教学活动的农民夜校。要通电、有照明设施、黑板、粉笔,裕民村、龙灯村农民夜校示范点要通网络,配备电教设施。各村除在村集中设置1个农民夜校外,在每一个组或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建一个教学点方便群众。

(四)农民夜校师资队伍。各村的包村领导为名誉校长,村(居)支部书记为校长,邀请县宣讲团、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入村(居)宣讲,吸纳大学生村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驻村干部、学校教师、知名贤达、乡村德师、农村知识青年中作为教员开展教学活动。

(五)农民夜校教学计划。每半年要拟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拟定后送包村领导审定实施,并交乡党政办备案,原则上每月要开展两次集中教学。包村领导(名誉校长)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教学活动,每次教学活动要有过程资料记载(含教案、教学资料、签到册、现场照片等)。

(六)农民夜校资料存档和信息报送

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组织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各村(居)要把农民夜校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每次教学活动的过程资料(含教案、教学资料、签到册、现场照片等)规范存档。每次教学活动后于次日向乡党政办报送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教学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主讲教员、教学内容、参加人员规模、取得效果、活动组织的方法经验等,并必须附上现场照片。所报信息作为教学活动小结同时存档。

四、运行机制

(一)农民夜校的组织管理以包村领导为基础,村党支部为核心,培训工作要与乡中学、卫生院、信用社、经发办、村建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司法所、劳保所等部门对接,并要积极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帮助教学,提升办学质量。

(二)农民夜校的活动内容和时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根据农时农事活动科学安排。要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活动计划,课程表和教学内容做到一月一公布,让农民心中有数,提早准备。

(三)农民夜校的活动方式,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在培训方式上,把集中办班与党员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授课方式上,要把专家讲课与当地致富能人现身说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活动方式上,要把教育培训与文体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凝聚人气,寓教于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党委成立"农民夜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xx乡人民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穆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乡属各部门,各村(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

(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乡设农民夜校示范点两个,即裕民村、龙灯村农民夜校示范点。除示范点外每个村(居)都必须建成1个农民夜校,并要在各组或人员相对集中的点建设农民夜校教学点。

(三)加强管理,强化使用。各村(居)要加强对"农民夜校"的管理和使用。每所"农民夜校"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在家群众每人每月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要严格执行"农民夜校"教学组织、设备管理、信息反馈等各项制度,使"农民夜校"建设迈入规范化轨道,使夜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村(居)的农民夜校举办工作将纳入乡年终考核,对工作不重视,未按要求开展的村(居)和负责人严格执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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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班语言教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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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观察图片,学习问答式能用比较连贯的语言讲述故事,理解故事内容。

2、通过想象、猜测、讲述,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想象能力。

3、鼓励幼儿用完整的语句讲述自己长大后的心愿,体验成长的快乐。

活动准备:白板课件

活动过程:

(一)谈话交流,引发兴趣。

小朋友们,你们长大后想做什么呢?今天,老师给大家带来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我们一起去看看,故事里的朋友长大以后做什么。

(二)结合白板教学,分段理解故事内容

【关注点:教师以听、看、猜等多种方式引导幼儿理解故事内容,讲述主要角色长大后的梦想。】

1、倾听、猜测,理解故事第一情节。

(1)他们看见了谁?如果你是蒲公英,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

(2)那是一只怎样的狮子?(学习词语:“威武、善良”),学说问答式对话。

(3)蒲公英的梦想会实现吗?我们一起听听男孩女孩是怎么说的?

2、猜测、讲述,理解故事第二个情节。

(1)男孩女孩会对小鱼说什么?谁来学一学?

(2)猜一猜小鱼的梦想是什么?幼儿学说问答式对话

(3)如果你是男孩女孩,听到小鱼的梦想,你会说些什么?

师小结:原野和小河都太小了,蒲公英和小鱼的梦想都没能实现,但最终它们的梦想能不能实现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3、想象、讲述,理解故事第三情节。

(1)他们又看见了谁?会怎么问?蜡笔又会怎样回答呢?(引导幼儿与同伴互动讲述。)

(2)蜡笔为什么想长成一棵蜡笔树?

(3)绿蜡笔可以涂出什么?为什么要涂出一片绿色的草原,它想送给谁?

(4)蓝蜡笔可以涂出什么?为什么?

教师小结:蜡笔想长成一棵蜡笔树,原来是想帮助好朋友实现长大后的梦想。

4、游戏互动,回忆故事。

连线游戏,引导幼儿巩固故事中的问答式对话。

5、完整倾听故事,感受故事奇特的构思。

(三)迁移内容,结束活动。

【关注点:幼儿能用完整的语句讲述自己的梦想。】

1、引导幼儿根据对故事的理解,说出男孩、女孩的梦想。

2、鼓励幼儿大胆地讲述自己长大后的愿望。

师:小朋友们,你是不是也有许多奇妙的梦想呀?那就大声的、勇敢的告诉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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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省计生条例修正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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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条例修正全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也逐渐增强,渴求社会建立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的思想也日益激烈,消防部队在和平年代的地位和作用己日显重要。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最新省计生条例修正全文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

省计生条例修正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五章奖励和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每年的一月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人口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工作部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作为考核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逐年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条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育龄人员享有接受婚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教育的权利。

第十一条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上述单位应当每年将计划生育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人口统计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或者篡改统计数据。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四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女方晚婚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十六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十八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户籍

第十九条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仍鼓励和提倡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条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办理。批准生育的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生育证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提倡优生。结婚应依法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优生、节育咨询门诊,进行优生、节育指导。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育龄夫妻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当提出医学意见;限于现有医疗技术水平难以确诊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育龄夫妻可以选择避孕、节育、不孕等相应的医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妇女妊娠期间,所在单位应当调换对其健康有害的工作岗位或场所,以保护孕妇和胎儿。

第二十四条育龄夫妻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都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女方应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一)非婚妊娠的;

(二)已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证又妊娠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生育证妊娠的。

第二十六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复通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标准、业务范围、服务项目,按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个体医疗机构和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施行节育手术。

第二十八条依法开展助产接生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查验孕产妇的生育证;发现无证生育的,应当在接收孕产妇之日将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报告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或政府购买的保险予以保障。治疗终结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生活困难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给予救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经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按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县(市、区)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站,乡(镇)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所,村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生殖保健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药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药具及用品的免费发放管理工作。

第五章奖励和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奖扶标准。

第三十二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十四条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五条按照规定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二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结扎输精管,休息二十一天;

(三)结扎输卵管,休息二十一天。

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给予补贴。

第三十六条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终止妊娠,按

第三十七条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二)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五)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第三十八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九条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的,在国家扶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别扶助金。

国家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特别扶助标准城乡不相同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省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救助。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四十条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生育两个子女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开除男女双方的公职;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农村居民,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七年之内,少分一人(份)的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十四年之内,少分二人(份)的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

第四十六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外,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计划生育奖励。

第四十七条侮辱、威胁、殴打从事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毁坏其财物,或以其他方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九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收集:

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行政处分;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溺婴、弃婴、虐待婴儿致残、致死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不再发给生育证。

第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故意刁难申请人的;

(五)故意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代替采取补救措施的;

(六)贪污、挪用、截留、克扣、虚报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七)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对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或者没有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给予下列处理:

(一)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二)通报批评;

(三)根据情况,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省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一律按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施行以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已按当时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决定的,继续有效;尚未处理的,按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4月12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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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十四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第二十一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禁止下列生育行为: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子女的;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再生育的。

第二十四条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

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禁止以送养、寄养方式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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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软件实施顾问的职责表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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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企业客户的需求的解读、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编制项目SOW;

2、负责企业客户费用管理流程梳理,并能提供优化方案;

3、负责企业客户费用管理系统的实施交付,以及上线培训;

4、解读、领会客户的需求,组织内部资源予以解决;

5、建立与企业客户的良好关系。

任职要求:

1.财务管理、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优先,本科以上学历,了解会计实务、内控流程、预算管理;

2.两年以上工作相关经验;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

4.具有大型企业财务系统的应用实施、管理咨询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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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创卫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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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的决定,为强力推进康城花溪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根据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文件《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筑创卫发[20xx35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三创一办”工作的通知》(筑建通[20xx9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花溪区建管站、质检站、创卫办的总体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创一办”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大力倡导绿色施工,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着力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努力提升我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按 “三创一办”工作的要求及标准,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使我单位的文明施工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达到“三创一办”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大项目部对“三创一办”工作的管理,决定成立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光伟(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副组长:谭述明(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三创一办”负责人:黄吉权(康城花溪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成 员: 余兴贵(主管工长)󰀀󰀀

赵本泽(施工员)󰀀󰀀

夏天 (健康教育及宣传负责)

󰀀󰀀 董秀芬(后勤负责)󰀀󰀀

󰀀四、工作职责󰀀󰀀

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制定“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项目的“三创一办”工作目标,从三区分离、场地硬化、围场美化、渣土清运、噪音及扬尘治理、宿舍、厕所及食堂管理等各方面综合策划、精心安排。󰀀󰀀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所需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三创一办”工作进行组织策划和实施指导。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三创一办”工作的具体开展。󰀀󰀀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项目“三创一办”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并定期总结。󰀀󰀀

󰀀󰀀五、工作标准󰀀󰀀

(一)实行“三区”分离󰀀󰀀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二)场地和围挡管理󰀀󰀀

进出口道路做硬化处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工地围场作业,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处侧应进行美化。󰀀󰀀

(三)临时设施管理󰀀󰀀

办公区使用装配式活动板房,保证室内通风良好,设置排水设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办公室内应具备有效的防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措施。󰀀生活区设在附近居民区内,项目部给员工租房补贴,员工自行租房吃住。

󰀀(四)渣土外运管理󰀀󰀀

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设专人清扫以防污染道路,设置车辆出门清洗设施及排水设施,禁止轮胎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污染城市卫生现象。󰀀󰀀

(五)噪音及扬尘治理󰀀󰀀

夜间施工必须制订防噪音扰民措施,合理组织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按规定明确施工时段,防止超时作业造成噪音扰民。󰀀󰀀土石方及拆除施工作业要采取防尘措施。󰀀󰀀

(六)厕所管理󰀀󰀀

施工现场厕所采用水冲式,蹲位采用隔板分隔;厕所铺贴瓷砖。墙面、地面铺贴瓷砖,有排水、通风设施。厕所由专人负责管理,随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经常喷洒防蚊蝇药水,防止蚊蝇孳生;生活区内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池或垃圾桶(箱);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六、工作计划󰀀󰀀

(一)20xx年4月底前,场地围挡,围墙美化完。󰀀󰀀

(二)20xx年5月5日前,在醒目位置悬挂“三创一办”宣传标语;场地硬化、出入口设置清洗措施。󰀀󰀀

(三)20xx年5月20日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四)20xx年5月底前,按《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三创一办”工作的通知》(筑建通[20xx90号)文件要求,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创卫相关资料。󰀀󰀀

(五)20xx6月1󰀀日——6月3日,迎接、配合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等部门的创卫检查工作

(六)20xx年6月——12月,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力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创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亲自抓好“三创一办”工作,迅速开展动员部署,从组织领导、策划实施、协调落实等方面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项目部要大力宣传,以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栏、设立“三创一办”监督岗、开展评优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营造“三创一办”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建设行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对“三创一办”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三创一办”行动。󰀀󰀀

(三)强化考核,严格问责

󰀀1、为确保“三创一办”工作任务的实现,土木公司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凡没有按时完成“三创一办”工作任务的,将扣发年终奖。项目部要将每一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落实。󰀀󰀀

2、“三创一办”工作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在上级检查考评中不达标,除按公司的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执行外,还将对该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3、建设单位不履行职责,给予通报批评,网上公示。󰀀󰀀

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康城花溪工程项目管理部

20xx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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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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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我深深的感到本次活动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的一次深入的思想教育,十分必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身为一名法院干部,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更应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时刻自警、自重、自省,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法官。下面就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政谈几点自己的体会和看法。

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加强学习,是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在学习中,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榜样教育使自己向先进人物看齐,通过警示教育吸取教训规范行为,从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学有所思,学有所用,通过学习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抵挡得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通过学习在思想上警示自己,行为上约束自己,使自己的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还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可以开阔眼界,增长学识,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提高思想境界。修养加强了,对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能自觉地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为人民服务,不会去计较个人得失,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必须慎用权力,正确履行职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你成就一番事业,成为人民的功臣,也能使你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成为千古罪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心地无私一心为民,手中的权力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但是我们应该明白,权力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肩上的胆子也就越重。领导干部应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它来自人民。切实做到正确行使权力,对岗位负责,对人民负责。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谋利上。

必须克己奉公,努力做到廉洁从政。古人云:“政者正也”,是指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指出,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正确对待和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经常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努力在工作中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廉洁从政。

必须严于律己,堂堂正正做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修养的提高最终要通过具体行动来体现,只有自觉去经受各种考验,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作风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很多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开始的。因此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第一范文网:

通过这次学习,还使我清醒的看到,廉政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重道远。我们党员干部要真正树立正确的心态,勤奋学习、自觉实践、修身立德、勤政为民。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处处严于自察,事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思想的防线,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成为一名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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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镇党委“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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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镇党委“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汾西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汾发[]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为使活动目的明确、措施得力、扎实推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进一步延续和深入,是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要通过,活动的开展,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方法,争当科学发展的表率,创建创新型党组织;比作风,争当勤政为民的表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比形象,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创建廉洁型党组织;比业绩,争当富民强县的表率,创建效能型党组织。

(一)农村开展“五比五争五创”活动的具体内容

五比:比信念、比能力、比作风、比形象、比业绩

五争:争当政治坚定的表率、争当科学发展的表率、争当勤政为民的表率、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争当富民强县的表率

五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创建农民增收“实力村”;推进城乡卫生清洁工程建设,创建“魅力村”;狠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村”、发展三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创建“品牌村”;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创建“红旗村”。

(二)中小学党组织“五比五争五创”活动的具体内容

五比:比信念、比能力、比作风、比形象、比业绩

五争:争当优秀教师、争当学科带头人、正当教研能手、争当模范教师、争当教学能手

五创:创建德育示范校、创建素质教育品牌校、创建智力开发校、创建管理示范校、创建文体特色校

(三)镇直机关单位“五比五争五创”活动的具体内容

五比:比信念、比能力、比作风、比形象、比业绩

五争:争当政治坚定的表率、争当科学发展的表率、争当勤政为民的表率、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争当富民强县的表率

五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廉洁型党组织、创建效能型党组织。

六、方法步骤

各基层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特色鲜明的主题和载体、细化活动标准、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扎实推进,深入开展。

1、制定标准。各支部要立足实际,于7月25日前制定开展“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实施细则,党员要书面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分级把关。镇党委将对各支部开展“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的实施细则进行严格把关,对细则制定不实在,操作性不强的要责令重新制定。

3、公开承诺。各支部要把涉及到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服务人民的重点项目、加强基层组织的重点工作,列为本年度“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的主要工作并在“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专栏公示。党员要结合本人实际和支部安排对在活动中的打算向群众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4、领导点评。镇党委适时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5、群众评议。镇党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开展“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情况,每年组织党员、群众进行一次评议。

6、申报推荐。各支部向镇党委申报,党委推荐后,报县委组织部验收。

7、考察认定。县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上报名单,严格按照活动目标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实地进行考察。

8、命名表彰。县委将对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五比五争五创”活动中的表现按照评比验收标准进行挂星激励。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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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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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支部的安排,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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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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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这表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也映射出党和政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

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无论是在禁止性行为规范上的精炼规定,还是实施与监督上的制度创新和适用上的准确详实界定,都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古人云:“无以规矩,难成方圆”。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就是规矩。历史和实践证明,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能体现出党对领导干部的负责与关爱。纵观一些领导干部蜕变成腐败分子原因,虽然极其复杂,但在他们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着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影子。

有句格言说得好,“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新准则已经实施,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把它视为自己从政路上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脚踏实地的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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