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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旅游动物园(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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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旅游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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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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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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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_____》、《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报名参团

1. 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

2. 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发票。

3. 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_____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旅游费用

5. 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三、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

7. 发生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重大传染性_____、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变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8.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_____程取消的,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发生航空、陆运、水运票务、订房等业务损失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约的,应退回甲方全额团费。(2)违约方在出发前4日以上(不含出发当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至1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5%的违约金。

如报名时间在出发前4日以内(含出发当天),违约方通知对方取消旅_____程的,应支付团费3%的违约金。

9.更改旅_____程或出团日期的,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协商不成按取消行程处理。

10. 出发前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减少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按实结算。

11.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第三方旅行社承诺承担乙方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在保证不改变已约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不提高团费的前提下,可以将甲方转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组团出行,乙方对第三方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如转团导致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降低、行程安排变更或团费提高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转团、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处理。

四、有关责任

12.甲方有责任配合导游工作,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如甲方的言行严重干扰旅游团队正常运作,乙方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由甲方承担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如违反法律法规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等)、自由活动时间的个人行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自行承担,但乙方应给予积极协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继续行程的,乙方应作妥善安排,所交团费扣除已发生费用和损失后,按多退少补处理。

13.旅行中,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发生争议时,甲方不得以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拒绝登机(车、船);甲方不得自行离团,否则作自愿退团处理,所交团费不予退还。

14. 旅行中发生甲方在入住宾馆财产被盗、游览景点或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形的,如乙方无过错,则不负赔偿责任,但应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甲乙双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自身行为导致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需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相关旅游意外_____。

16. 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票据,或有关代办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7. 在旅_____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礼仪活动,飞机、火车、轮船晚点等),乙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1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之外的项目(包括景点、购物点、风味小吃、_____娱乐项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经甲方举证确认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在购物之日起60日内,可要求乙方协助索赔;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自甲方举证之日起60日内,甲方未能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②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

乙方质监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游质监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内容与标准

团号

旅游线路

名称

旅行日期

参团人数

旅_____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游览项目内容及时间;入住宾馆(酒店)名称及档次标准;交通工具及标准;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安排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需要甲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乙方联系人及联络方式;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见《旅_____程表》)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为正餐 元/人,早餐 元/人

导游服务

(选定的打√)

□派全陪/□不派全陪,备注:

_____标准

大人: 元人民币/人;小孩: 元人民币/人

应交纳

团费总额

交费方式

是否购买

旅游意外险

_____金额

_____费

补充

约定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东省旅游局编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_________年七月一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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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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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20xx伦敦奥运会如火如荼进行时,我们在为运动员加油的同时,又从电视中欣赏到伦敦的美景。不尽又让我回味起在英国探亲旅游时点点滴滴,感想很多。

1、从一下飞机的那一刻起就感觉到空气新鲜,养眼的绿色,湛蓝的天空。

2、英国真是个很会保存古老建筑的城市,随处都可看到教堂,在郊区很少看到现代化建筑,更多是精致的别墅,绿色植物。那些古老的房子,颜色虽然有些褪去,却仍然有不错的视觉效果。

3、自然景区没有大规模的旅游开发,因为他们本身就富裕,不需要靠损失自然资源来致富。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越懂得保护自然。

4、英国的厕所一般都有三种:男、女和坐轮椅的残疾人专用的,很人性化,而且非常干净;

5、在英国的室内一般禁止抽烟;

6、.英国人好吃,男女老少,车站、车上等各种公共场合,都出售各种快餐、薯条、巧克力等垃圾食品,胖人多,垃圾食品多;

7、学习欧洲人享受生活,尤其下午时光;

8、英国人好学,地铁、火车上,大家都各自看书听音乐,聊天的不多;

9、在英国如果两人相碰,对方一定以最快的速度主动说对不起,并报以微笑;如果你在拍照,路人一定会让开避免挡住你的视线,或者停下来微笑地看着你等你拍完再走。

10、商店的售货员热情不势利,即使在高档的商厦,不管顾客衣着如何都会得体地招呼你。

11、伦敦交通非常发达,地铁居然有14条线路;公共场所的标识系统也很发达,只要懂英文,一个人游览几乎没有问题。

12、伦敦真是个国际化大熔炉,能看看如此多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有的种族有着我从没见过的独特的外貌和打扮,我甚至叫不出名字。

13、欧洲人要出国太容易了,反观中国人出国办签证太麻烦。

United Kingdom 在这里,皇室与平民和谐共处,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相辅相成,激烈的足球比赛与文艺的戏剧演出互相映衬。这就是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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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沈阳农副产品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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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方:

买受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发生争议, 由双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       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鉴证方留存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买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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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生产,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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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和层级管理负责制,县旅游局决定与各涉旅企(事)业单位签订20xx年度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旅游企(事)业主管部门是该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

(2)在落实中做到“四有”: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组织考核。做到责任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奖惩落实。

2、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机构(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

(2)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查和他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有记录,内容全面,客观真实。

(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并向安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送“三同时”设计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4)对本单位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地演练,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技能。

(5)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及防汛等非常时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若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不准发生拖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6)安全生产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要有相关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及文件和会议、检查、隐患登记整改等原始完备资料。

3、落实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

(1)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做到一患一表,内容相符。

(2)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期限,整改结束后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接待游客。

(3)认真开展本企业内部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必须报专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4、强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

(1)重视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制定企业安全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新进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成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多形式、多层次、有内容、有效果。

5、严格控制旅游安全事故

(1)采取得力措施,控制轻微和一般旅游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伤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以零为基数。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

(3)重点旅游企业逐步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开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三、考核:

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对上述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评,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县安委会对县旅游安全专委会的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本责任书考核时段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旅游安全专委会、县旅游局和涉旅企(事)业单位各一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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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销售2024年终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销售,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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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营销公司工作总结 岁月如梭,白驹过隙,忙碌的20xx年已经过去,在这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位同事的配合和帮助下,经过个人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旅游市场营销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结合我今年的工作,将全年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完成营销工作

全年在旅游营销推广工作收入总额亿元接待旅游人数万人次,创造门票收入万元,接待旅行社组团人数,创旅游总收入亿元;今年我在旅游营销工作上开动脑筋找市场,兢兢业业的工作;大步向前为客户,优质服务赢市场;在思想上加强学习,学习旅游业的各项法律及知识,营销的方法和技巧等专业知识,同时还学习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专业水平。经过一年勤奋学习和辛勤工作,圆满的完成的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做好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我在旅游营销方面开动脑筋,不断创新,通过多项措施开展活动,吸引游客游椒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多次表扬;

三、我的工作做法

1、首先是省公司对椒江区旅游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为我在开展营销工作提供了有很多的有利条件;其次是我旅游区所处的地理位置极佳,区内的旅游景点旺盛,旅游资源丰富,游人如织,这些都为我开展营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使椒江区旅游区能够更好的向世人展现,吸引更多的人观光,我积极的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发送传单,制作宣传册等各种手段加大宣传我区旅游项目的优越性,树立我区的旅游品牌。

2.通过旅游交易会、商品博览会、推介会等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大力推广我区的旅游事业,今年我协助华夏旅行社组织好第四届之春旅游风情展,宣传效果显著;组织了椒江各旅游企业参加重庆“20xx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通过发放资料、会上交流沟通、协作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椒江旅游形象。大力的推动了旅游区的品牌效应,吸引了更多的旅客到椒江旅游。

3.做好各地旅游景区来我区进行的旅游推介会的接待工作。通过接待会向来我区参加旅游推介会的客商进行推广椒江旅游,充分把握每一次的宣传机会,通过与来会客商相互合作,到达实现利益双赢。组织旅游企业参加“走进山海川岛大观园一宁德亲水之旅推介会”。

4.做好简报编排工作和信息的编写与发布,拓展了我区旅游影响力;全年我共编辑制作椒江风景旅游简报共12期,并有多篇文章在日报、商报(今日椒江)及区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简报上发

2做好世博会宣传、报道工作和做好“双服务”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共100余条,有效地推动了椒江旅游的发展。

5、做好与旅行社之间的互动工作;我还经常联系很多的旅行社对椒江旅游的开发和协助工作,以共同发展、利益双赢的方式吸引旅行社对我旅游区的宣传,组团来我区参观推广,通过各种措施完成椒江旅游业的营销推广工作。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勤勤恳恳,努力上进,尽心尽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尽了自己的一份薄力。在新的一年中,我将不断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揽括更多的工作任务,承担更多的工作职责,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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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局局长年终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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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长年终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旅游局的指导下,依靠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依靠全局一班人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县旅游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下面就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述职,请予评议。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和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了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务院32号文件、州党委工作会议、州直旅游工作会议、县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州县主要领导讲话精神。

二是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学习中,努力把学到的政治理论融入实际工作中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性,把学习和勤于思考结合起来,把各种知识融会贯通,用于实际工作之中。

三是加强旅游业务知识学习。旅游工作是一个要求综合知识很强的岗位。我十分注重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向书本学。二是向领导学。三是向同事和群众学习。在旅游局工作,与各级领导接触的机会比较多。一年来,我亲身感受了州、县各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收益匪浅,收获甚丰。尤其是通过参加自治区旅游管理领导干部培训班,使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通过不断学习,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工作业绩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四是加强修养,学习时刻注意自我约束。工作中做到与同事、社会各界人士广泛联系。我始终牢记自己是旅游战线的一员,是领导身边的一兵,言行举止都注重约束自己,多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多听群众呼声,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对基层对同事,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对社会对外界,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

五是切实强化勤政廉政意识。时刻作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工作中,我每天坚持“早晚想一遍”,严格要求自己:即每天起床后先想想今天要干哪些工作,每天睡前想想今天什么没有干完,是什么原因,该如何完成等等;坚持“四多四少”工作原则(多工作少应酬,多走路少坐车,多思考少娱乐,多勤奋少懒惰)。

六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巩党办发(2010)56号文件精神,深入帮扶对象--吉尔格郎乡阔格尔村,积极开展干部下基层“三同”活动。多次到帮扶村队调研,征求村委会意见,制定办实事计划;协助帮扶户种蔬菜、树苗,发展庭院经济,并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帮扶户到局所属景区工作;同时开展了党员结对关怀送温暖活动,如衣物,年货、慰问金等;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缓”的精神,献一份爱心、尽一份力量,为灾区人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共捐款两次累计500元,缴纳“特殊党费”1000元。

二、勤奋工作,促进旅游业蓬勃发展

2010年,旅游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接待游客17.3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8%;实现旅游收入22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的综合收入达1亿元。在劳动就业方面,各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直接吸纳就业劳动力1000余人,为相关行业间接提供了4000多个就业岗位,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发展。

(一)、积极做好旅游规划工作。旅游开发建设坚持以规划为先导,根据自治州提出的打造大那拉提旅游品牌概念,今年我局积极准备“大那拉提草原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所需资料,并聘请大那拉提旅游规划组编制、定位和构建一个覆盖我县东部山区的旅游规划体系,着手编制了县域内连接库尔德宁、大莫合、小莫合、恰西、塔里木5大景区旅游建设详规。

(二)、实施旅游行业标准化管理,做好a级景区、星级饭店申报工作。积极申报创建自治区旅游强县;严格按照a级景区、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做了大量宣传、指导检查、整改工作。6月份自治区旅游局评a专家组对我县评a景区进行了指导,9月中旬我县野核桃沟景区通过国家旅游局a级景区评定专家组4a级景区初验;贵宾馆通过州旅游局3星级宾馆验收;11月5日,我县以851分的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旅游专家组验收,步入自治区旅游强县的行列。库尔德宁、核桃沟厕所荣膺自治区三星级厕所称号;永顺宾馆荣膺二星级宾馆;梭梭回民农家乐、得月农家乐、拉克美食一条街荣膺星级农家乐。

(三)、围绕生态旅游,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旅游接待水平和档次。今年,旅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在年初成立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建设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共同参与,各景区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设项目工作联络员一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把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今年旅游工作的重点来抓,多次主动前往县发改委咨询,并积极地和区、州旅游局、发改委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国家投资方向和项目政策。二是确定了项目建设主体,制定了我县旅游业“十一五”后三年项目建设规划,做到有的放矢,经过反复筛选推敲,共确定项目五个,项目总投资额16777万元,项目覆盖我县主要景区,项目实施后可大大提高我县景区基础设施的功能,为我县旅游业发展奠定坚定的基础。

经过不懈的努力,库尔德宁景区年初被州发改委列入2010年度自治区预算资金项目总盘中,三月已由州发改委报送自治区发改委审批。库尔德宁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577万元,其中国补资金3000万元。争取年内完成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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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会展实训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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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会展实训总结

俗话说的好,要学以致用,这就意味着在大学期间我们除了要学习专业知识,还要与时俱进,落实到实践中去。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据学校的安排,我们很荣幸的有了为期3天的(本来说是一个星期的实训,不知道怎么被打折了)实训,地点是会展中心。对于刚上大一不久的我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所以我踊跃的报名了。等待我的将是怎样的一种历练呢?我很期待 ,加上是第一次实训,也很兴奋激动。,我来啦……

实训前一天,我们坐着学校的校车向xx校区驶去。新闻报道说居民到40、50岁中年,肺就变黑了。这听起来或许会很难以置信,但真正到了这个国际化工业化的大城市之后,才体会到了喧闹的人群、极差的空气质量。因为对新环境不适应,第一天就一直打喷嚏,鼻子一直都很不舒服。其他同学多少都有不同的症状,还好的是,个人适应能力较强,过了24小时准没事。实训是好事,但其过程真的可以用“坎坷”两个字来形容。每个人带着大包小包的生活日用品,外语系女生都当男生用了。最令人费解的是,xx校区的校门可是很多,要到达目的地——板房,真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上面通知说中午12点要准时在地铁口会和,距离约定时间还很充裕。第一次来,不免充满好奇。跟同学去海珠广场逛了逛,那里到处都是批发市场,要什么有什么,简直是购物天堂,看得我们眼花缭乱,转来转去都是一个样。到最后,我们发现了圣心大教堂。喜欢教堂的古典、深沉、静美、秀丽、严肃,所以进去看了看。教堂侧面有一棵静立的桃花树,桃花开得盛,让人感受到了教堂的宁静。乍一看,那是桃花树舞动的身姿。有很的外国教师带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孩子们来教堂,估计是来了解教堂历史的,此时我们感受到了浓厚的文化气息。

看准时间,我们如期的找到了站。老师良苦用心地讲了一些实训期间的注意事项。比如,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职;若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汇报,打给老师或者经理都行;身体不适应的同学学校会安排提前回校,等等。交代完后,我们来到了会展中心,看着我们未来几天即将工作的场所,不免会有一种期待。大家有的拿出手机在照相,多数人聊着各自被分配的工作。经理的出现打破了这貌似菜市场的嘈杂,接下来重新给我们每个人分配了明天的工作,我已经能够幻想明天忙忙碌碌的场景了。过了一会儿,组长给我们带来了第一份“礼物”,是的,我们贴了一下午的条形码。

如果昨天下午是开场白,那么今天才是真正的战场。实训第一天,为了不迟到,我们6:00就早早起床了,加上学校的后门没开,我们又得绕出正校门去附近的中大站搭地铁,总之是半走半跑的状态赶过去。在大城市早早赶着车去上班、上学已经司空见惯了吧,我时刻提醒着自己要见怪不怪。还好我们没有迟到,反而提前来早了。昨天经理已经交代了我们每个人分派的工作,所以来之前在脑海中就已经想好,大概要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第一天开馆肯定是很多人的,这点可以肯定,事实上也是如此。我的工作是在国际馆16.2做门禁工作,听起来很威风吧!但这活也不容易,一大帮排着队的外国和本国的专业人士、会展商纷纷而来,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齐聚一堂,看得我眼花缭乱,忙得我手忙脚乱。一天下来,累的半死状态。那个“东海龙王”经理还在一旁潇洒地看杂志、看视频,看的不亦乐乎,可真会挑时间享受。接近13点,被通知去吃饭,还好中午有盒饭吃,谢天谢地满满的都是幸福。我们轮着去补充能量,估计是饿坏了,吃得比平时都干净。

实训第二天,相比起第一天,确实是熟练了不少,这就是传说中的熟能生巧吧。第一次过门禁,来参展的观众们都会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偶尔开心的时候还会说声“thank you”或“谢谢”。但后来他们发现每次进馆都要扫一次胸前戴的卡,这让他们很无语也很快的丧失了耐心。无论怎样,这是我们的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按部就班也是我们该做的事情。尽管有些国人会埋怨嫌麻烦,我们也只能按规定办事了。让我出乎意料的是,外国人都很风趣,甚至会对着摄像头摆可爱的表情,完了还会亲切的说声“thank you”“okay,thanks”,表现出的耐心比我们国人多出了好几倍。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气质优雅的女士,她出馆后把证件的带子退还给了我们。我们跟她说,这个不需要回收,还是你拿着吧。她微笑着说,反正我放着也没用,不要浪费了,还是拿还给你们吧!看似简单的举动,但进进出出上万的观众,却只有她这样做了。她表现出来的不仅仅是节俭,更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向那位女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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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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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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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英语专业实训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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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专业实训报告

综述

自XX年6月20日起。作为旅游英语专业的专业实训课便随之一一拉开帷幕,直到30日双选会的来临才会结束。之所以要进行专业实训课无外乎是想要我们做好顶岗实习前的训导准备。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要想在各行各业出人头地的前提出了对职业拥有莫大的热情外还必须懂得其中运作的规矩。其实这也是我们在校接受教导的最后一次机会了。可以说每天安排的科学而合理的实训课程避免了我们在等待双选会期间虚度光阴。而且每堂实训课都是有针对性的进行的,所以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主体

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体会有关导游这门行业,21日那天一大早我们全班就随着班车踏上了去墨江的旅途。并花了两天时间分别游玩了墨江的北回归线标志园和国际双胞文化园。当然我们是带着任务去玩的,除了聘请个导游姐姐的讲解外,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再走一遍景区并讲导游词给老师和同学们听作为考核的方式。还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有幸应邀到该地珠宝行进行参访,负责人很热心的请出了我们上一届的学姐为我们解说这里的大概行情。放眼望去直觉店里的珠宝首饰琳琅满目不失让人挑花了眼。幸好有热心的服务员在一旁为我们指点着迷津。接下来负责人还带领着我们在售茶区入座畅谈,比品茶更有趣的是他们毫不吝啬的向我们解剖了他们所认为的导游。此番言谈的确令我们增进了不少有关导游这门职业的别样见解。

除此之外,让我难以忘怀的课程当属胥佳老师上的有关服务方面的礼仪礼节课。她的课素来倍受青睐,这次也不例外。她一点也不浮夸,所以教授的都是些特实际而实用的知识。最主要的是她愿意让我们当场运用所学的知识。瞧,我们最后是在女生化着美美的妆容和男生打着美美的领带中愉快的结束这门实训课的。与此同时,我也时刻没有忘记朱建青老师不辞辛劳的教我们有关导游业务方面的知识,特别是接待服务方面的细节问题正是有了他的提点才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到想当一名合格的导游那是相当的不容易啊。

28日这天也是充实的一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旅行社的经理来为我们上实训课,她的确是见多识广之人。课间言词展现的都是她在实际带团中所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哪怕是遇有游客食物中毒也能处理的四平八稳。果真彰显了果断干练和沉着冷静的优良品质。我便不经在省思若是换做是自己遭遇此类种种问题是否能够像她一样胜任的游刃有余。

总结

俗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训过程中,当面对老师一些假设性的提问时总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再思及以后的工作中难免遇到此种困难,便让我感到十分的难过。本以为自己在学校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可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当真是学习的不二法门。最后,很感谢学校能够提供这样难得的学习机会让我们提前意识到自己有诸多的不足,好为顶岗实习之日的应战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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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实践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大学,学生,全文共 3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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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践目的

毕业实践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在完成课程之后进行最后的综合实践,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现院校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教学模块,其目的是让学生学习了解旅游企业常规操作模式,熟悉一般的业务手段和方法;了解旅游业现状,应用所学理论知识,提出改进建议;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认识自我,磨炼意志,锻炼心态,考虑就业方向的选择。实践生应端正态度,克服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二、公司简介

这次我实践的地方是xx省旅行社。这家旅行社成立于20xx年,注册资金xx万元人民币。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由xx省旅游局核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旅行社。业务范围包括进行国内组团旅游和省内旅游接待服务,兼营会议接待和机票代售等业务。经营境内的各大精品线路,开通了多条国内旅游线路,游线路是该旅行社的招牌线路。

三、实践内容

旅行社行业是旅游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联结旅游饭店、交通、景区等各个环节的桥梁式行业,是整个旅游业的中心环节。所以,选择在旅行社实践,有利于了解整个旅*业的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可以同时了解饭店业的经营模式,旅游交通在旅游中发挥的作用,更能进一步的了解旅游景区的经营发展状况。

这次到旅行社实践,是以实践导游的身份进去的。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熟悉导游业务,能都独立承担带团的任务。此外再学习旅行社其他方面的业务知识。

我主要是做实践到有的,所以重点就是去熟悉导游业务知识。背导游词,背到滚瓜烂熟,烂记于心是很重要的,而且还不能像背课文一样死记硬背,还必须要有趣味性,要拓展知识链,能够将各种相关知识融会贯通。

第一周的主要事情就是熟悉旅行社的各条线路和新导游可能会去带的一些一日游的景点知识,我不紧将自己以前的导游知识温习了一遍,开始一周的时间也是自己的导游知识丰富了许多。除了给自己充电外,平时也会帮计调们去给客户送些票据之类的东西。

上班第一天,没什么工作,老板和其他的工作人员都很忙,也就简单的和大家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到了老板指定的地方呆着。以前在旅行社做过兼职导游,知道刚到旅行社就是这样子,大家忙起来了往往把新人当做空气,有事的时候才会去关注你。我也就知趣的找个地方呆着,随便翻阅着手头可以看到的资料,提高一下自己对自己将要实践一个多月的旅行社。刚来旅行社,自己就要机灵些,要谦虚好学,多去了解,不要以为有人会去主动的交你。你要去观察去倾听,看忙着的人是怎样做事的,他们是如何和人打交道的。

中午大家忙着也只有用快餐填饱肚子了,知道大家都要叫快餐,我也就自告奋勇的帮大家了这个忙。吃饭是闲聊,大家除了对我说了些客气的话外,有两个看似资历很老的同事还说我很好学,还知道我看了什么,姜还是老的辣,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去观察你。所以,有的时候你不要怀疑自己做的无法得到认可,其实有人已经看在眼里了。下午也就是自己看资料了,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因为我以前在学校带过学生团也在其他的旅行社带过两个团,有一点带团的经验,因此,老板也没为我安排什么培训,只是让我多掌握些导游知识和本旅行社的景点线路。

带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不仅要有熟练的导游知识、丰富有趣的话题、多样的娱乐项目,还要掌握吃、住、行、游、购、娱整个活动的操作流程。要具备灵活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我带的第一个团是到石门涧一日游的散客团。散客团相对团队游客简单一些,散客团基本上都是由几个小团体组成,这些小团体的组成主要有家庭成员组成、单位同事、亲戚朋友等几种形式。其实我们只用关注这些小团体中的具有领头作用的一个人就行,这些小团体基本上是以领导、老人或者小孩子为中心的。搞定了这些中心人物,也就算是和这些小团体搞好了关系。个小团体有时又可以相互牵制,所以整体来说带起来并不难。上车之后就是致词,景点的简单介绍,玩点小小的游戏,一趟下来,也没出什么纰漏。

自从较好的带了第一个团后,我就陆陆续续的带了五六个团。这些团虽然都带下来了也没出现什么大问题,但是整个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开始时以为背熟了导游词,掌握了一些避免麻烦的技巧就能把团带好,但是每次带的游客都不不一样,所会面临的问题也会各不相同,如果还是生硬的根据套路去做,往往达不到良好的效果。所以自己要学的还很多,因此,每次带团之后我都会将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寻求解决对策,可以看书、上旅游或者向有经验的导游求教。虽然所带团很累,遇到的问题很麻烦,但是不断地去学习,去解决问题也会从中获得巨大的收获和乐趣。

在旅行社实践的一个多月带了多个旅游团,这不仅使自己的专业技能得到了提高,增加了旅游带团的经验,也使自己更加真切的体会到了工作的酸甜苦辣。当我实践期满离开旅行社前,老板对我工作的认可和对我认真工作的表扬让我感到了极大的快乐!

四、实践总结

在一个多月的实践过程中,我对整个旅行社行业的运作模式和日常操作程序都有了一定得了解。在此过程中,我不仅在我的专业知识领域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同时,也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增添了非常重要的一节,这将是我一生中珍贵的财富。

毕业实践,是学生从学校步入社会的过渡阶段,是让学生在真正出社会之前,对社会的提前适应阶段。四年的大学生活虽然不能说是完全的与社会脱节,毕竟还是离现实有一段距离。通过毕业实践,让我切实的体会到了工作的艰难与不易。它教会了我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现实问题,更教会了我怎么去与人沟通交流,怎么样做一个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这次实践不仅使我更加了解了旅游这一行业,从中学到的知识也将使我在从事其他行业工作中也非常受用。

1、这次实践对我撰写毕业论文有很大的帮助。此次我的毕业论文是《后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旅游景区的发展对策》,需要对旅游景区的发展现状和目前的旅游供需关系有所了解,实践的过程正好可以亲身的去了解,这位我的论文撰写提供了不少素材和灵感。

2、经过了x个多月的旅行社实践,使我们对旅行社的基本业务和操作有了一定的了解,礼貌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集中反映,做旅游更加如此,要敢于开口向人问好,在向人问好的过程中还要做到三到:口到,眼到,神到,一项都不能少。对于客人的要求,要尽全力去满足,尽管有些不是我们职责范围的事情,也要尽力帮其转达;尽管有些要求不合理的不能办到,都要用委婉的语气拒绝,帮助他寻求其他解决方法。

3、如何与人和睦相处,良好的进行沟通,是一名实践生必须要学会的。在与人相处方面,我一直坚信,诚实加真心,自尊与尊重他人,肯定不会被拒于千里之外的。首先和同事相处,我只是一个实践生,很多事情要多看多学,我所有的同事都是我的老师,前辈,工作过程中,怎么发挥团队的作用,协调内部关系,我学会的是尊重和礼貌。做为一名旅游人,直接面对的是顾客,你的一句话可以影响客人对旅行社甚至整个旅游的整体印象,甚至影响客人整天的心情状态。如何让自己说出的语言让客人听得舒服,听得开心,进而选择和你合作,是作为一名实践生所必须要学习的课程。人不免会有情绪上的波动,然而这种情绪上的波动往往会影响他人的心情。如何调整好自身的心态,用的心态去面对客人,面对同事甚至上级,如何带给别人一个的笑容,是我每一天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在这次实践中,我不但在沟通能力上得到了提高,还学会了如何调整自我的心态。

4、通过这次实践,我深切的了解到,独立和好学是一个实践生首先应该具备的。只有培养自身的独立能力,不过分的依赖,自己主动的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才能在工作上得到进步。另外,在工作上,有问题,有不懂应该大胆请教,而不是不懂装懂。“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该学该问的不仅仅限于我们的同事,前辈,各种形形色色的人,每个领域,都有我们要学该懂的东西。通过学习,才能独立工作,积累经验,最后得到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东西。

导游的工作是重复的、也是不断变化的,它时刻挑战着我的耐心和忍耐力。有时候,心生厌烦的并不是外界的环境,而是自己的心态。往往在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满怀激情,而慢慢地,这种热情却冷淡了下来,其实环境依旧如此,变化的只是我们的心态。每一天,我们可以选择好心情好心态,也可以选择坏心情消极的心态,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好心情好态度!

实践期间,遭遇冷遇挫折是常有的事,如果意气用事将自己的委屈和坏心情带到工作中,往往会让事情变的更糟。面对困难和挫折我没有退缩,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对客人我始终抱着积极包容的态度去对待,努力为自己减压,营造良好融洽的工作氛围。

以上是我的毕业实践报告。我知道,实践只是一个接触社会的过程。通过这次实践,是我学习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还结识了很多很好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社会,他们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教会了我如何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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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产业发展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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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调查报告

为了推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壮腰”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市政协x4年工作安排, 8月下旬至9月底,市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分别带领由市政协研究室、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民革、民盟、民进、农工党等单位组成的1个综合调研组和6个专题调研组,围绕“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100多家市直和县市区相关单位、企业,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形成了7个调查报告。现将主要情况简要综合汇报如下:

一、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做法与成绩

近年来,着力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市重要经济增长点,积极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一批旅游景区项目逐步建成开放,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目前,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54家,44家星级宾馆,47家旅行社;65个对游客开放的景区(点),其中13个a级景区,包括4个4a级景区,9个3a级景区;4个全国红色经典旅游景区,2家省级卫生示范旅游景区,3家省级文明旅游景区, 8个省级旅游名村,429家农家乐。

(一)规划体系逐步完善。x市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开展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编制了总体规划。《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20》x1年5月获国务院批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x市发展总体规划》及旅游、生态、交通三个专项规划获省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与鄂西圈战略实现了有效对接。《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被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二是编制了专项规划。编制《古城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x市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x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古城环城旅游景区规划》等一系列区域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引领。

(二)重大项目建设平稳推进。策划了重大文化发展项目,入库重大项目37个,总投资290亿元。注资1000万元成立x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推动鄂西圈投与组建洪湖湿地生态城旅游公司、湖北洈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投资公司,启动一批景区景点建设。目前,鄂西圈投公司已投入3.5亿元对洈水景区进行提档升级;关公文化园项目已完成投资3550万元,关公雕像将于年内落成;公安县“三袁景区”项目建设即将启动;洪湖悦兮半岛旅游区二期工程已完成征地及规划编制;金湾大酒店已进入装修阶段;监利县以周老嘴镇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建成风情一条街。以古城为核心、洪湖湿地生态和红色旅游、松滋洈水自然风景区等为支撑的旅游格局正在形成。

(三)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通过财政投资、招商引资、民间集资等方式,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汉宜铁路通车,北煤南运大通道、洪监高速、江南高速、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开工建设,5条高速公路在6个县市同时建设,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城市道路框架体系。二是加强了城市绿地建设。以承办省运会为契机,加快城市生态保护和美丽建设步伐,实施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城市精品靓点,城市绿地率达35.14%,绿化覆盖率达39.78%,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

(四)文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财税扶持、费收支持、旅游招商、项目用地、奖励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政策覆盖全市旅游管理部门、企业、饭店、景区和旅游团体及个人。本级财政加大扶持力度,近三年投入资金282.9万元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兑现奖励经费182.8万元落实旅游促销奖励。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土地使用权依法续期,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等相关工作全面改进。旅游专项人才引进突破编制限制,博物馆、文保中心等单位“三类人才”招聘“绿色通道”畅通。

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问题与原因

文化旅游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整体上仍然规模不大、占比不高、增加值不强,竞争实力不强,开发和运营水平低,尚处于夯实基础、完善要素、树立品牌、培育市场的阶段,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还没有树立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文化壮腰”虽列为五大壮腰战略之一,但没有像抓“工业壮腰”那样重视,会议研究的多落到实处的少,研究文化的多研究旅游的少,规划制定的多认真执行的少,项目前期重视的多后续配套重视的少。比如说襄阳诸葛亮文化产业园比关公文化产业园起步迟却已开园营业,博物馆文保大楼动工两年却还只见框架、国家资金到帐两年却不能用。二是认识有偏差。片面地将旅游等同景区(点)、将景区(点)等同文物,用文物的理念来主导旅游;过多纠结文化寻根,认为根不清枝不茂,总在争论城市打什么牌定什么位;将文化与旅游割裂,认为文化是文化部门的事,旅游是旅游部门的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观念还未形成共识。

(二)体制机制不畅通。从领导层面看,全市还没有一个统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机构和协调部门,文旅局分工具体负责抓旅游的人员不多,大量工作靠临时会议和领导批示督办推进。从部门层面看,全市涉及文化旅游产业工作的机构有市或区文化、建设、文物、宗教、林业、鄂旅投、文旅投等,都可管理导致都不管理,实际上仍是旅游部门一家抓旅游,文化、旅游二个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其它部门不管不问、各行其事、逐利避害,尚未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整体合力。如市长亲自督办一年半才完成电瓶车的整治。从经营层面看,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导致景区(点)低、散、小、弱,难以形成旅游品牌,不具备持久的吸引力和整体带动力。目前游客看的多是古城墙、博物馆等一些标志性老景区,走马观花游玩,带动不了吃、住、行、游刚性需求,更谈不上购物、娱乐弹性消费,难以实现“驻地游”、“目的游”。

(三)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突出地表现在旅游市场机制僵化和文化旅游企业素质偏低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旅游资源管理方式条块分割,管理手段相对垄断,管理权限交叉严重,管理职能各有局限,相互之间难以协调,导致政府行政管理而非市场机制主宰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最终造成对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本能排斥和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对资源转化和产业升级的消极懈怠、对行业调控管理的自然抵触,使本应属于市场的文化旅游产品难以参与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化进程。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壮大面临着体制、政策和发展空间上的障碍,如古城内景区(点)的整合,阻力重重,四年才完成。另一方面,目前尚无一家以资本为纽带的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大型旅游集团,曲江集团才刚刚起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经济效益不高,缺乏主导旅游发展的市场主体,所以市场规则制定、行业标准推广、区域旅游合作、市场秩序维护、旅游品牌重塑等只能靠政府来推动,而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很难落实的。

(四)发展环境不理想。一是政策兑现难。x0年制定的《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兑现程度低,企业用地指标较紧,一些需占用大量土地的新型文化旅游项目只得“等米下锅”,“最后一公里”的配套设施建设久被搁置。二是资金投入少。旅游专项发展资金投入明显低于周边城市,且还不是专款专用,影响了旅游产品的宣传造势和旅游商品的开发。三是配套设施缺乏。“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发展不平衡。交通网络滞后,重要景区还未完全实现快速公路通达,功能健全、换乘快捷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尚未形成。没有旅游集散接待中心和旅游购物中心,没有大型旅游车辆集中停靠场所,部分县市的一些经典景区由于规模酒店、餐饮娱乐等未被开发,游客只得在参观之后即刻返回。四是专业人才紧缺。高素质的旅游管理、策划和服务队伍紧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五是社会氛围不浓。还未形成人人都关心、支持、参与文化旅游发展的社会氛围。同时,缺乏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等方面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状态,让好的规划难落实,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多年,古城人口越迁越多,高层建筑越建越多。

三、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生态环境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认识

1.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战略机遇。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让广大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湖北省委省政府把纳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员之一,并于今年6月,将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纳入省级“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按照“世界遗产、中国品牌、湖北代表、实施”的发展目标,予以支持发展。市委市政府按照“实施壮腰工程,加快振兴”,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的战略目标,把文化壮腰作为“五大壮腰”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

2.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有利条件。x区位优势明显,已成为北上南下、东进西出的重要节点城市。x大交通格局基本形成以“二广”高速和“沪渝”高速为骨架,以318、207国道和“汉沙”线、“沙渔”线、“荆三”线为主干的公路网;拥有盐卡集装箱港区、李埠港区等组合港重点港区;“汉宜”铁路通车,“蒙华”铁路x段开工建设;沙市机场迁建工作展开。三是可供开发的文化资源丰富。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楚国在定都长达4XX年,历经20代楚王,成就了“春秋争霸”、“战国称雄”的雄伟霸业。是三国文化的中心,“闻听三国事,每欲到”。具有独特的名人文化,孕育出屈原、宋玉、关羽、岑文本、张居正等一代又一代杰出人物。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广、水网密度高,形成水文化。具有鲜明的红色文化,任弼时、贺龙、周逸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创建了“湘鄂西”革命根据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数千年的文化积淀,形成巨型民俗文化宝库,闻名遐迩的楚辞歌赋,享誉中外的楚剧楚舞,匠心独具的髹漆楚绣,名扬天下的八宝美食以及龙舟竞渡等。这些都为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3.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严峻挑战。一是国家宏观政策制约。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古城人口疏散计划,我市原计划将古城内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迁出,由于受到国家“5年内禁止停止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规定的影响,这一外迁方案必须调整。二是金融资本制约。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国家没有专项资本投入,地方财力有限,社会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影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是文化旅游人才制约。人才要素市场不健全,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领衔主演、导演、编剧、音乐创作、舞台艺术等文艺人才以及旅游文化项目策划、经营管理人才短缺,人才结构不够合理,本土人才的合理使用和外来人才的有效引进机制不够顺畅等,已成为制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四是周边城市竞争的制约。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内的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均超过了,尤其是襄阳旅游综合排名超越,在全省旅游综合排名由过去的第6位降至第9位,到来的游客相对减少,给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因此,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科学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

1.高端定位。按照“华夏楚都,三国名城,文化”的形象定位,重点打造好文化牌和生态牌,争取通过5-XX年的努力,形成以中心城区为龙头,以古城为核心,以县市协调发展为支撑,以历史文化旅游为重点,以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为补充的“一主多元”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通过整合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文化旅游环境,实行差异竞争、错位发展,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由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向支柱产业转变,由一般观光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由人文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转变,加快实现旅游产业现代化、旅游城市品牌化、旅游市场国际化,把打造成为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2.规划引领。一是科学编制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理念,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文化旅游产业规划相结合,中心城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与县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的要求,编制好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二是科学编制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时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把文化旅游产业与工业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力争到2020年,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三要科学编制项目建设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好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规划。规划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旅游公路、火车站、汽车站旅游码头,旅客集散中心等,使城市市政建设项目与文化旅游项目有机融合,相互配套;规划好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按照“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优化布局;综合配套,提高游客承载能力。坚持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规划的执行力。

3.科学布局。按照 “一大核心”、 “四大板块”、“四大特色”的架构,搭建多层次、全方位、复合式的文化感受,生态体验,休闲娱乐的现代旅游构架。突出“一大核心”即:以古城为核心,重点打造“四区两带”,建成古城核心游览区,纪南生态文化游览区、熊家冢车马坑游览区、八岭山风景区、滨江景观带、内河景观带。“四大板块”即:中心城区文化旅游板块,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板块,石首天鹅洲湿地生态旅游板块,松滋洈水自然风景区旅游板块。体现“四大特色”即:“历史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城、楚纪南城、八岭山森林公园及熊家冢楚墓遗址博物馆等景区,建成以传统历史文化、现代都市观光、娱乐购物为主的旅游区域;“水生态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长江荆江大堤及分洪工程景区,长湖、海子湖休闲度假区,洈水风景区、天鹅洲长江故道湿地保护区、洪湖湿地生态保护区,建成以水文化为载体的生态旅游、观光娱乐、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区域;“红色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洪湖瞿家湾、监利周老嘴、石首桃花山、江陵沙岗等“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建成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的旅游区域;“荆楚民俗文化旅游特色”,以荆楚民俗文化展示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景区。按照上述构架,设计精品旅游线路,串珠成线,联线成片,实现在全境内的一日游、二日游和多日游。

(三)着力打造优质文化旅游品牌

1.加快古城保护开发。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倾力打造高品质5a级古城文化旅游品牌。一是加强古城保护。做好古城墙“申遗”工作,对古城历史街区进行保护维修,恢复建设两汉古建筑,突出三国名城特色,古城内现有建筑和设施依据旅游功能进行逐街、逐巷、逐屋包装改造,使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与古城文化相一致。加快古城人口搬迁计划,继续通过政协提案将古城保护上升到国家层面,争取全国和省政协支持古城保护建设,先期外迁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文物重点保护所在地的居民,力争在2020年前,疏散人口6.2万人。加快实施护城河整治工程,进行城垣保护、河道疏浚、驳岸护坡,景点建设、游步配套。二是加强重点景区建设。以环城“四门”为中心,复建城垣楼阁,建设“四大”特色旅游区域,形成独具特色的“三国名城”游。以东门为中心,形成古城墙游览区;以南门为中心,形成关公文化祭祀区;以西门为中心,形成文博实物观赏区;以北门为中心,形成三国风俗展示区。三是优化古城景点建设。高水平建设一批纪念馆、名人故居和文化广场。逐步在古城内原址上复建“将军府”、“承天寺”、“三管筆”、“相爷府”、“江陵县衙”等。统筹协调古城的保护与开发。把开发夜间文化旅游摆上议事日程,拓展护城河水上游魅力,筹划演艺项目,培植夜餐、夜购等夜市功能,展示人文底蕴和旅游特色。

2.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产品体系建设,重点推动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一是打造楚文化品牌。建设高标准的楚墓遗址博物馆,加快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加快八岭山森林公园建设及古墓群保护。二是打造名人文化品牌。以屈原塑像为中心,建设以屈原祠、江渎宫、屈原广场等为主要内容的屈原文化园;以关公义园为重点,建设关公雕像、关公纪念馆、朝拜中心、体验中心、修行中心等为主要内容的关公文化产业园;以“相爷府”为中心,建设张居正故居、相爷府、张居正文化一条街等为主要内容的张居正文化园;建设孙叔敖、“岑门相府”、“公安三袁”文化园。三是打造宗教文化品牌。以章华寺为主体,打造4a级景区;恢复建设太晖观、开元观、玄妙观,实行联合经营。四要打造水文化品牌。以滨江景观带、内河景观带为主体,建设好荆江大堤沿江景观带和引江济汉运河沿岸生态旅游景观带,沿河多点布景、纵深绿化,让游客感受亲水文化。五是打造创意文化品牌。加快实景打造和动漫制作研发,比如打造刘备迎亲,草船借箭等实景剧,展示三国故事,楚国入城式实景,展示楚文化,让游客参与其中,让静态文化旅游资源“动”起来。

3.加快推动县市统筹发展。按照“区域合作、错位发展、协调推进”的原则,加快县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做到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发展。各县市应根据资源特点,确定发展重点:江陵县重点打造南星洲长江文化园,建设高尔夫球场、旅游度假区、人水和谐体验区;松滋市重点打造洈水风景区,建设山、水、岛、洞、泉等景点;公安县重点打造北闸风景区、黄山头风景名胜区,建设分洪文化博物馆、生态园、南闸纪念馆等景点;石首市重点打造天鹅洲长江故道湿地保护区、桃花山自然风景区,建设麋鹿科普博物馆、白鳍豚标本陈列馆;监利县重点打造洪湖西岸“梦里水乡”景区;洪湖市重点打造“洪湖岸边是家乡”景区,建设蓝田生态园、明清一条街、瞿家湾红色生态旅游度假区和乌林温泉国际度假村。

(四)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1.加快文化旅游交通建设。按照文化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全覆盖的要求,加快铁路、公路、水运、港航、城市公交等交通设施建设,使公路、铁路、港口对接,形成完善的城市交通网络,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完善的交通服务。一是构建对外联内的快速通道。加快城际间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到周边大中城市的高速快捷通达。加快建设江南、江北高速公路通道,实现中心城区与县市之间通达高速公路。加快环城高速公路建设,打通城市出口通道。加快旅游景区标准化公路建设,实现旅游景区与干线路网连接,形成全市境内主要景区(点)一小时旅游圈。二是构建江汉平原航道网。依托中心城区重要港口,建设长江国际旅游码头,把建成三峡之旅(武汉--宜昌)精华游的节点。三是要加快铁路建设。推进“蒙西华中”铁路尽快建成通车,与沪蓉高铁互联互通。同时加快机场规划建设,形成文化旅游发展的区域空港。

2. 加快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游客为本”的服务理念,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优质提供中转、购物、咨询、本地游等一站式系列服务,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做好游客接待服务,建立“x市游客集散中心”,在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港等分别建立“游客接待中心”,各旅游景区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形成多级接待服务网络。做好导游服务,实施旅游人才战略,加强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提高导游队伍的素质。做好游客交通服务,游客接待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应成立游客代步车队,为游客提供交通方便。做好购物服务,抓好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建设特色商业街区、休闲街区、美食街区、娱乐街区、楚风民俗一条街、古玩一条街、美食一条街,建设并完善重点旅游景区游客集中购物场所,形成旅游购物一体化。

3.加快文化旅游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发展和完善文化旅游产业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旅游企业积极进入市内资本、产权、土地、林权、人才等要素市场,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产权交易和资源要素重组。二是完善旅游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旅行社经营、旅游购物、旅游专业运输企业申报准入制度和旅游文化企业的评级、运营挂牌制度,规范旅游文化市场行为。实行部门联合监管,推进无障碍旅游。三是加快旅游文化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强化行业指导与自律功能,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企业诚信经营,整合文化旅游相关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建立旅游文化产业专家咨询库,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服务。四是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加强旅游文化产品消费投诉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完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1.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整理平台,合理利用土地的管理制度,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是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文化旅游产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文化旅游产业建设用地供应。二争取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积极向省政府争取生态文化用地专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争取部、省将我市作为文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三是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对已开发文化旅游用地和新文化旅游用地的复合利用,向存量要空间。新建重点旅游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从地方基金预算列支,用于该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2.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深化旅游投融资改革,探索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部分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实行“政府主导规划、企业投资开发、市场模式运作”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投资者采用bot、tot、abs、ppp等融资方式,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优化旅游文化项目投资环境,切实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建设资金“瓶颈”问题。

3.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财政税收对旅游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运用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性作用,支持重点旅游文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财政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把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融资纳入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年度计划。逐年增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客源市场开发、城市形象宣传、旅游项目招商、旅游产品包装和对团队旅游奖励等。二是实行税费优惠。对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旅游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旅游饭店严格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三是整顿、清理旅游企业行政性收费项目。减免有关规费,降低旅游企业经营成本。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生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凡涉及收费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4.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人才政策。一是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努力造就一批名家大师、一批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批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旅游文化服务人才,吸引一批国内外高层次旅游文化专门人才。二是制定旅游文化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文化人才资源开发机制,重视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使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能满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旅游文化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在大专院校专门开设旅游文化课程,培养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业人才。四是加大文化旅游人才引进力度。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文化经纪人、文化企业家、文化创意人才来荆创业。同时,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设立市级荣誉奖励制度,重奖贡献突出的旅游文化工作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六)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1.创新行政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等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和协调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文化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实施和有关项目的建设。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调配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合力。 三是加强目标考核。建立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将文化旅游发展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和阶段性问责问效。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理顺发改委、旅游、文化、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能的关系,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便捷服务,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一是市场化配置资源,实现文化旅游资源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三权”分离,解决“资源分散、部门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推进文化旅游资源配置和旅游资源经营的市场化。二是集团化经营管理。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打破部门垄断、行业封锁、区域限制,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文化旅游优质企业,成立“x市文化旅游发展总公司”,统一经营文化旅游资产。三是社会化共享资源。实现公有资产、保护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管理“三产”有效分离,将文化产业从文化事业中剥离出来,分别履行经营职能和公益职能,对特殊的文保单位、宗教单位,在保护资源、维护所有权的前提下,运用拍卖、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盘活经营性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3.创新市场营销机制。一是强化宣传造势。利用媒体宣传,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争取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文化旅游产品,“一句话叫响”。重视户外宣传,做好机场、车站、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的旅游广告宣传,在城市主干道和通往各景区的交通要道设置醒目的中英文景区标示标牌。二是举办节庆活动。利用传统文化,举办国际龙舟节、国际关公祭祀节、桃花节、楚文化、三国文化国际研讨会、古城保护国际研讨会等,以节庆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展示。三是开发“智慧旅游”。尽快建立旅游信息服务体系,优化智慧旅游网络平台,通过智慧旅游,引导相关旅游企业更高效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旅游目的地形象改善,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区域合作。推出一批跨区域的文化旅游产品,借助各类旅游交易会平台,强力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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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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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 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 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 托 项 1. 目 用 √ 2. 选择 3. 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 代订出境签证 代订国内国际保险 4. 5. 6.提供导游服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

二、 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 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 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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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供热合同沈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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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丁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 用热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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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暑期旅游调查总结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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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游调查总结报告

由于今年五月和恩施仙居铁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了一年的兼职合同,于是于暑假期间在恩施仙居铁路国际旅行有限公司进行了一个月的暑期实践。­

关于实习单位恩施铁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介

恩施仙居铁路国际旅行社注册资金130万(拟增资200万元)。恩施仙居国旅旗下设有尚客优全国连锁酒店恩施三为快捷酒店(三星标准)、恩施辉煌日化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为响应恩施政府打造“仙居恩施”的构想。恩施仙居国旅以”仙居旅游,品味尚客,快乐旅途”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精致、时尚、品味”的快乐生活。

恩施仙居国旅预想用五年左右时间将其打造成为恩施地区服务最优、实力最强的综合型旅游服务集团之一。

恩施仙居国旅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入境地接、出团等旅游服务,签证,旅游产品开发、导游培训、会务接待、汽车租赁、火车票代理、机票代理、民族服装设计定制等。

二.企业理念

目标:做强、做大、做精、做好

1、做强-——力争三年左右做成恩施地区综合型旅游服务集团公司之一。

2、做大-——力争销售和规模齐步发展,以服务业为核心全方位立体发展。

3、做精——事无巨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4、做好——循序渐进,但求更好。

服务理念:仙居旅游,品味尚客,快乐旅途。

价值观:做事先做人,聚集众力、摒弃个人英雄主义,个人与企业共发展。

暑期工作的具体内容

跟据原订计划跟团学习相关的讲解技巧自己沿途解说的技巧,并且跟着经验丰富的导游学习导游在带团期间怎样处理应急事件,和作为一名导游应该具备的(1)语言能力(2)体力素质(3)思想素质(4)业务能力等各方面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学习。­

在跟过旅游团过后学习和收获了不少书本之外的知识。虽然自己也带过团,但是跟团向其他优秀的导游学习让人能够了解到自己的不足和知识的匮乏。这是个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吸取教训然后进行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曾经的管理学老师在课堂上讲过这样一句话,“计划赶不上变化,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是一切在变。”接下来的暑期实践时间并没有按照原计划既定的步骤走下去。在旅行社门市做接待,接电话,在酒店客房做打扫,在酒店前台站岗,送票改签等。除了售票和做财务,其他的工作都或多或少的做过三两天。­

大一暑期在鄂州的一家旅行社门市待过半个月,也是学习门市接待工作。和这个暑假不同的是假日旅行社是间组团社,恩施铁路国际旅行社却是间地接社。­

〈三〉对恩施仙居铁路国际旅行社进行都swto分析

s——优势(stength):三合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仙居铁路国际旅行社包括三个部门:

1、旅游部:从事地接和组团活动,并提供导游服务,设计旅游路线,开展旅游业务的部门。

2、尚客优快捷酒店:尚客优快捷酒店说中国十大连锁酒店品牌 ,其开店规模全国第六 ,是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和中国最具发展潜力连锁酒店品牌。

3、施火车票代售点­。(1)旨是方便以及服务于旅行社出火车票、飞机票。

(2 )同时为在酒店居住的客人和旅行社都游客买票提供方便。

(3)为酒店做了宣传,提高酒店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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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县文物旅游局促进股2024年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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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旅游促进股2015年工作总结

XX年,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股室同志的大力支持、通力配合下,旅游促进股从安全生产、宣传推介、节庆活动、旅游统计、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并配合其他股室、相关单位完成了有关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从年初开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是年初成立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XX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下发了《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与各涉旅企业、单位签订了《XX年文物旅游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在春节、“两节”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活动前精心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安排,会同公安、工商、经贸、食药监、质监等相关单位依法对景区、酒店、旅行社、农家乐、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确保吃、住、行、游、购、娱各个旅游环节安全有序。三是做好午子山春节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协调会,对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了责任,春节期间坚持在午子山值班,各相关单位落实了安全责任人员确保了景区春节期间的游览秩序和安全;四是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6月20日到9月20日对全县旅游行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指导樱桃沟和午子山做好国家安全生产总局来我县安全检查迎检工作,没有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五是按照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积极开展“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有利契机,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等;六是指导做好景区防胡蜂工作,樱桃沟景区摘除蜂巢26个,午子山景区摘除蜂巢3个。七是认真落实景区防火工作,实地检查指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和景区巡查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八是制定了《xx县文物旅游局地震应急预案》,督查并指导各涉旅单位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指导景区、星级酒店开展了消防救援、火场逃生应急演练;九是从年初第一周开始,每周向县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走向制度化、常规化;十是我局在节假日期间严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全年未发生任何旅游安全事故。

二、 积极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提升我县旅游人气

1、做好宣传工作日常事务。一是年初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市文旅局和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了《XX年文物旅游宣传计划》;二是在5月18日“世界博物馆日”和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分别开展了宣传活动。

2、坚持网络宣传营销。一是更新了县政府网站旅游板块中的部分内容,二是对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板块进行日常维护;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同程网”、“樱桃沟旅游网”的宣传、营销合作,与“同程网”和“樱桃沟旅游网”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在网上发布旅游相关信息,拓展信息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

3、积极组织参与大型节庆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参与“相约樱花”大型采风活动、“中国最美油菜花海”分会场活动。在樱桃沟景区休闲长廊举办了书法摄影作品展示,并邀请县内外书法、绘画名家挥毫泼墨现场献艺。二是举办了“XX年问道午子·祈福茶乡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组织了“问道午子·祈福茶乡”活动启动仪式、“千人登山活动”、“百人太极拳表演”、省市书画名家作品展和现场采风献艺活动、堰口镇重点项目推介、“祈福迎祥”大型法事活动;三是承办了“中国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完成了制定活动方案、邀请茶叶专家、接待来宾、组织实施研讨会、布置会场、会仪服务等全部环节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绿茶产业的发展,以节会促宣传,提升茶产业和旅游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积极做好外宣促销工作。一是在十天高速公路xx县境内的马踪滩、王家山、史家湾、二里桥头(南北各1面)、桐车坝、和平村共设立大型广告牌7面;在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片1面,宣传旅游新产品、新形象;二是编辑印制了《走进》旅游指南5000份,重印了旅游交通地图和宣传折页各份;三是安排午子山景区参加了“陕西春季旅游营销大会”;四是派人参加了“北京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五是积极筹备并组团参加了“第六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并荣获“最佳组织奖”;六是组团参加了“汉中市《旅游法》电视知识大奖赛”,并荣获优秀奖。通过这些宣传营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了旅游新形象。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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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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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开局之年的第一季度,旅游在市委、市府的强有力的领导下,以“环境创优年”为契机,积极作为、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全面推进“环境创优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保障我市旅游业继续较快的增长态势。一季度,全市累计接待游客353.3万人次,同比增长30.7%,旅游总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52.32%。

一、东南亚入境游市场进一步巩固

2012年,我市积极参加中国台湾“天府宝岛行”和香港国际旅游展销会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会议推介、交流座谈、资料派发、业界对接、广告投放等形式,加大境外宣传,不断提升国际知名度。邀请泰国国家旅游局、旅游协会、普吉市政府领导访问,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合作,不断巩固和拓展东南亚市场。一季度,我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3287人次,同比增长31.48%。入境游客以泰国游客为主。

二、国内旅游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47.33%,接待国内游客353万人次,同比增长30.74%。国内旅游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黄金周、小长假活动丰富多彩。“春节黄金周”期间,各景区准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了大量游客。正月初一灵泉、广德举办了新年拜山祈福会、猜灯谜 、跳大绳等丰富多彩的民俗体验游戏。景区还举办了各种会演,如养生太极拳、洞经音乐、音、姊妹片段等,水上佳年华举办了民间达人秀。故里旅游区在节日期间共接待游客50万人次,同比增长150%,实现门票收入212万元。中国死海经过重新装修,上档升级,按5a级景区进行打造,大年初一开门迎客,推出了全家享“浮”享健康主题活动,正月初一就接待游客1850人次,实现门票收入30多万元。

(二)新增景区异常火爆。

按4a级景区打造的龙凤古镇旅游景区初见成效,近郊旅游持续升温。一季度接待游客15万人次,营业收入达2千万元。中华侏罗纪公园自开园以来,吸引了众多游客,为我市旅游增添后劲。一季度实现门票收入676万元。

(二)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精彩纷呈。一是安居以“郁金花语,情缘安居“为主题的第三届乡村文化旅游节,活动为期10天,内容丰富,有郁金香花语展、郁金香美车展、特色商品展,婚纱摄影展等、还有各种戏剧表演活动拉开了乡村旅游节序幕。二是**县举办了以“情满桃花山,快乐乡村游”为主题的2012年乡村旅游节暨桃花节,为期一个月,包括洪城美食汇、万人品鉴美食会;举办了“春满洪城、桃花有约”大型相亲活动;“放歌桃花山,真情万家园”选拔大赛。三是**县举办了第三届乡村旅游节暨犁花节,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各级媒体报道。一季度,乡村酒店接待游客300多万人次,营业收入3亿多元。

三是商务酒店接待能力提升。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陆续开业了双发大酒店、君豪阳光酒店、兴源大酒店、凯丽大酒店、阳光国际酒店等一批商务酒店,徐生记、郡王府等系列品牌社会餐饮。这些商务酒店和社会餐饮投入资金更集中,主题鲜明,管理高效,市场联系紧密,吸引力强。一季度商务酒店入住率达81%以上,部份社会餐饮名店营业收入上千万元。

四是自驾游增幅较大。一季度,集中了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清明节,这些节假日,吸引了及**周边的众多短线游客。各景区通过对外地车辆统计,较去年增长62%。主要以、及周边市州为主。区位优势,成渝经济区的后花园作用日益突显。推出5条自驾游线路在2012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届“自博会”精品线路。成为众多网友和驴友的首选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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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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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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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海南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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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的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 __________( 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 ) 团体人数 _______( 附名单 )

线路名称 ______ 行程共计 ____ 晚 ____ 天 ( 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

出发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门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 ( 全陪、地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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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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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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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行社,旅游,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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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乙方(组团旅行社):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大连市旅游局 大连市 局 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 局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 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 (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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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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