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范本
乙方: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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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办公设备保养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的办公设备有偿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注:以上有偿服务费不含耗材和更换零配件的费用。
三、合同期间,甲方可享受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1、 例行性定期检查(见“保养规范操作表”):
a、 复印机、一体印刷机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保养;
b、 打印机、其它设备每二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保养;
2、 非常性保修: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时,乙方必须在:
a、 市区内用户,1—2小时内到位维修;
b、 距市区50公里以内的用户,4—8小时内到位维修;
c、 距市区50公里以外的用户,8—12小时内到位维修;若确实需要更换、购买零配件时,可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维修时间。
3、 提供一般性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4、 每六个月(或一年)进行免费全面检修(甲方送到乙方维修部)。 四、甲方办公设备耗材使用的约定:
1、在合同期内甲方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使用原装耗材。若甲方使用劣质耗材导致设备损坏,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如乙方有损失,须赔偿乙方损失。
2、在合同期内,甲方办公设备所使用的耗材及零配件必须由乙方提供。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保证质量的原装耗材、零配件。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劣质耗材时,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并由乙方退还合同剩余时间的保修费及赔偿因劣质耗材导致损坏设备的相关费用。
3、甲方办公设备使用耗材、更换零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甲主享有乙方技术员技术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乙方有偿技术服务费用的义务。
2、 配合乙方技术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正常维护、维修和保养。
3、 甲方机器设备出现故障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机器进行拆卸维修,或不是乙方技术员维修而造成机器故障扩大或损坏时,所发生的维修、耗材、零配件等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4、 甲方保证按机器操作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并由指定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如果机器发现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便拆卸机器,防止故障扩大,否则,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 甲方在其它单位购买劣质耗材、配件而造成机器故障或损坏时,所发生的维修、耗材、零配件等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3、由于甲方操作不当,或因供电故障、火灾、老鼠咬坏或其它自然原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机损坏,其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4、甲方的办公设备转户、报废时,其保修费用乙方不予以退还。 5、甲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 为甲方的办公设备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确保甲方办公设备能正常使用。
2. 乙方对甲方的技术及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出现因乙方人员因素导致甲方资料泄密时,则立即取消乙方售后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甲方提供不在本合同保修范围内的设备,需要乙方保修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保修服务费用,费用标准参照第二条标准收取。
4.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甲方不得同时聘请其它公司提供与乙方类似的服务,以确保甲方的权益。如有此行为,则立即取消合作协议,甲方应承担 元的违约金。 5. 作为甲方的服务提供商,乙方享有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七、本合同金额:
1、本合同有偿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整(¥ 元)。 2、耗材、零配件的费用按实际使用量计算。
八、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日,甲方一次性支付办公设备保修费用 元给乙方。 2、甲方以方式按每月支付耗材、零配件款给乙方;
3、甲方逾期未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并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需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2: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 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 壹 万 零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整($10560.00元)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3:常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 (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
1、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定义为准。
2、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中海《设备工作手册》所规定的标准。
4、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篇4:施工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置:(上海律师)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半包( )、清包( )。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20_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五、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六、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
篇5:维修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一条龙服务规范化要求,为满足用户需要,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并更好的为用户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沙窝社区电梯维保合同。
电梯型号:
具体条款如下:
一、保养方式:
由乙方对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及甲方所确认的服务条款进行可靠的维护、保养和优质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见电/扶梯维保单。
二、服务内容:
1.每月定期两次上门保养并执行省质监局DB37/722-20xx文件所规定的检修作业。
2.正常工作时间内(8小时内)临时故障的应急服务。
3.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临时故障的(24 小时内)应急服务。
4.重要日期的特别服务。故障发生后接通知快速到达现场。
三、本合同生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后如甲乙双方要求延续,经协商后办理续订合同。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如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借故终止合同。
四、合同款项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电梯( )台,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终止,共计( )个月。
2.保养费用:( ),年合计:( )。
3、结算办法:按季度支付。第一次 年 月 日之前;第二次 年 月 日之前;第三次 年 月 日之前;第四次 年 月 日之前。
六、双方承担责任:
甲方责任:
1.机房温度应在5℃+40℃间,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设计要求(±7%)。
2.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3.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其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电/扶梯是正在、正常运行的、无故障的电/扶梯。
5、甲方要按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上的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电梯。如违障操作,野蛮使用电梯,造成电梯故障(人为故障)维修工时费、配件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后再进行正常保养,否则乙方将终止其保养合同,后果甲方自负。
6、合同有效期内,电梯配件需要更换时,甲方另行支付配件费用,承担年检、限速器效验等费用。
7、甲方提供办公室一间,供乙方现场办公以及维修人员存放工具和资料等。乙方至少有一名驻场人员。
乙方责任:
1.指派合格的维修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配合电梯检验机构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2.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保养人员,根据甲方电梯的使用情况,提醒甲方进行电梯大,中修,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电梯操作工,进行正确操作使用培训。
5、乙方要按甲方电梯的使用情况,提前向甲方提供备用配件的材料单。避免因配件短缺造成长时间停梯。
6、乙方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7、乙方保养人员的工作质量,由甲方监督,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甲方在保养单上签字认可。如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保养工作不满意,可直接填在保养单上,或打电话举报给公司经理处理。公司电话:
七、其 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更好的为用户服务,我公司会不定时的用电话或上门征求用户意见,用户可对我公司人员及服务方式、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用户某些方面不满意时可直接投诉到我公司,我公司会妥善安排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消防系统保养合同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鉴于:
1、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工业过程控制智能化与信息化软硬件解决方案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双软认证企业,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公司的核心产品是一套基于现代控制理论的多变量控制与高端优化的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杨*丽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其个从事的锅炉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在中国北方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2、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依托杨*丽在大连锅炉市场中的关系及相关经验,进行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在锅炉领域应用的实验。
为明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褚*雷
住 所:厦门市沧海区新园路120号
2、乙方:杨*丽(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x210068026
第一条 经双方商定就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应用在锅炉领域的数据采集、根据采集的数据升级而成的产品在锅炉节能领域应用进行实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提供耐高温的探头,进行数据参数的收集;
2、根据收集的技术参数,升级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争取早日实现上述软件在锅炉节能领域的应用;
3、升级后可应用在锅炉节能领域的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甲乙双方在大连设立的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最后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免费使用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
4、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实验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提供实验场地和正常运行的锅炉进行数据收集;
2、如果甲方提供的耐高温探头出现损毁,乙方有义务改进高温探头,保证数据采集的顺利进行;
3、因实验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诺及保证
甲乙双方承诺在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在锅炉节能领域应用完成相关实验后,在大连设立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最后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在公司存续期间免费使用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7: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8: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泵房内的全部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服务项目
1. 水泵设备维护保养
2.技术服务要求
1.乙方保证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水泵设备维保专业技工,有丰富的水泵设备维修保养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对用户负责,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能够切实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
2.对上述设备提供一次全面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或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3.所有检修维护的水泵设备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处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原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油升应正常。
二,水泵类型,数量 各种型号水泵 台 其中,型号为
1,全年保养费(大写):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费用(开具发票)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并入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9:电梯保养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电梯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本着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资料
(1)升降梯:
(3)电梯检验合格编号
(4)电梯安装地址
二、保养类型:【标准保】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续约。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例行保养在乙方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注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24小时),24小时服务应急电话: ,联系人: 。
3、乙方给甲方派驻一名电梯维保员,该维保员日常的工作由甲方安排。
五、工程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每台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 元, (大写)RMB: ; 部电梯 年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RMB: 元整。
六、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季度及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即人民币 元。先服务,后收费,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内付清当季度保养费。如果乙方的服务被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可暂停按约定支付费用,直到乙方整改合格。甲方如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而不按期付款,超过十日后,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电梯保养服务,在此期间的电梯故障,乙方无义务服务。在此期间如发生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付款方式按支票汇付方式支付。
2、乙方按合同收取保养服务费时,需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财务发票。
七、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对上述电梯进行每十五天一次例行保养,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包括定期性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所在电梯井道、机房、轿厢的线路、机器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机房及地坑的清洁卫生。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甲方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2、乙方对本保养电梯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检查,并向甲方提交一份有关电梯维修保养情况的季度报告。内容包括电梯之状态、机房状态、机身状态、井道状态等。对甲方某些在运行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电梯,在维护时间上乙方须充分考虑甲方的安排。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随时对电梯工作的特定环境进行检查(如:电源参数:标准电压±7%,机房室内应温度≤40°),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书面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提供必要的服务,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而进行改善,否则,乙方不负责因甲方拒绝执行合理的改善建议而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
4、乙方协助市技术监督局实施安全年检,代甲方向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电梯使用合格证》,对于技术监督局等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检查、监测等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报审资料等)。该设备的定期检测(年检)时间将到时,乙方应提前 10-30 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检测申请单,在甲方填写盖章后将其送达检测部门,完成申请通知,每年的定期年检费用(包括检验费、交通费、接待费等)由甲方负责,并保证电梯一次性通过技监部门验收,如因甲方因素而造成复检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对电梯的维保不到位而造成复检,复检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5、除另有约定外,对于上述电梯发生运行故障或有其它不正常运行应由乙方负责 维修保养。乙方对设备提供 24 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并提供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 2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若 20 分钟 未到场,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人身和财产的直接责任。一般维修应在 1 小时内将运行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处理完毕,重大故障应在 48 小时内维修处理完毕,如因乙方延误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维修期间,乙方必须提供临时备用零件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如乙方逾期到场或逾期维修完毕的,每逾期 1 小时应支付违约金 100 元人民币。如逾期超过 1 日或者一个月内逾期超过 两 次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作为违约金。
6、电梯及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其电梯钥匙应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保养工作时需与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乙方不负任何保管之责任。
7、乙方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电梯操作证、维修电梯能力以及合法的操作资格及资 质,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8、任何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雷击、水浸引起的氧化腐蚀)等其它不属于保养范围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9、乙方免费提供200元/件的配件和1000元/次(详见免费配件附件清单)以下的电路板维修。 对于损坏的电梯配件(备注:费用 200元人民币以内),由乙方免费更换。如更换的配件超过200元人民币的,乙方应按照该配件的成本价收费。对于乙方更换的配件,乙方应在1年内免费保修。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包括零件),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有责任决定工程接受与否,但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但如乙方报价不符合本条第5款标准而导致甲方延误的,由此导致的电梯及任何性质索赔由乙方负责。
10、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属于乙方的人员进入机房、轿厢、井道、底坑、夹层施 行任何工作时,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1、每次保养前必须提前3日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 作。
12、停止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
13、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并提出相关有效的应对 建议,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
14、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的随时抽查和定期检测(年 检)工作,整改检测时提出的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不合格项目,合格后将其合格证置于设备内明显位置,其检测报告书原件交甲方负责人存档保管。
15、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维修结束后填写维修任务单,由甲方指定 人签字认可,甲方自留一份存档,作为提供给(质检局和特监所)对该设备随时抽查和年检时的必备资料。
16、乙方应每半年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次数),对甲方值班人员的基本 培训,基本操作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7、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 在 12 小时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在维修期间,乙方必须提供临时备用零件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并尽快修复。
18、如因乙方未及时发现电梯安全隐患或未及时提出有效改善建议而导致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
20、乙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及资质,否则,应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100 %作为违约金。
2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电梯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 及时维修保养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21、乙方除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例行检修保养外,还应结合电梯实际情况不定期的 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告知甲方。
22、乙方将承担在合同实施和完成期间乙方公司员工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劳动保护责任。
23、对于甲方按照本协议所发出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24、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每 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 500 元。逾期超过 两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罚该季度保养费。
25、除另有约定外,如乙方拒绝履行甲方按照本协议所发出指令的,每逾期一日 应支付违约金 500 元。
26、如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27、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本合同费用中扣除。
八、标准保适用条例
1、乙方对标准保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整(中小修),根据工程以报价形式双方进行协商,在续签保养的条件下,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负荷高校试验报告,并提交实验报告,费用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合作期满前由乙方为甲方电梯免费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
2、对于标准保电梯乙方不负责对下列项目进行重加工、修理或更换,如甲方要 求乙方协助,乙方将以报价形式先征询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包括控制电脑板、调速装置、曳引绳、主机等。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对于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 承担应负的责任时,应由市技术监督局监察处裁决,双方应服从裁决,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乙方承诺200元以内的配件免费更换。如双方对裁决不服时,应提交电梯所在地法院审理。
2、电梯使用三年以上,需要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乙方 给予价格优惠。
3、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
4、为维护产品的技术权益,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 买乙方的电梯专用部件。
5、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 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6、因乙方在日常保养、维修不当或其它失误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如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予遵守执行。
9、安全技术监督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处。
10、本协议约定的通讯方式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将函 件/通知/指令以该通讯方式约定的电话、传真、邮件方式告知对方的,视为有效告知及送达。
11、本合同附件:《保养规范及细则》
投诉电话: 维保电话: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电 话: 代表人: 电 话:
日期: 日期:
篇10: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空调清洗、维护工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本次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内容及地点
1、分体空调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室内、外机的清洗及电控系统的维护。
2、施工地点。
二、工期
1、工期:在合同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清洗维保事项。
2、乙方的工期安排应符合双方确认的统筹进度要求,若发生未遇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具体情况,并由甲方重新确定最终工期。
3、若因甲方原因而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抢进度,减少损失。
4、本工程不记取赶工费。
5、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并指定项目负责人衔接与施工有关的各项问题。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次维护保养和清洗工程的价格每台挂机1P空调单价 台、2P空调单价 元,共计 台,合计 元;3P空调单价 元,共计 台,5P空调单价 元,共计 台合计 元,合同总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空调台数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维护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工作,维护和清洗工程完成后,支付工程量款项。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空调资料。
2、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维保和清洗期间的工作条件,并准许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甲方的简单设备。
3、甲方负责配合本项目实施期间与有关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费用。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要求和实施方案组织对甲方和各空调系统进行维保和清洗的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故障的及时修复。
2、乙方空调维保和清洗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3、乙方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故障频发期间,应保证足够的专业维修人员进场维修。
4、空调设备清洗、消毒、空调滤网随时清洗。
5、乙方接到报修及时维修,1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无法及时修复的故障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6、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甲方公共设施的损坏都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与验收
1、所有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均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执行,若甲方没有提供质量和验收标准,则由双方协商执行国家标准。
2、在工程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为质保期,出现检修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一切费用乙方自负(正常损坏维修配件另算)。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免责。
九、附则
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可生效。
3、本合同及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则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11:保养工程合同范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约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七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一个月内付清。
篇12:保养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甲方委托,由乙方负责对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项目使用的两台塔式起重机和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维修保养,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内容及合同有效期
对甲方承建的陆家浜路1100号地块商住楼项目使用的两台塔式起重机和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定期保养,减少设备故障发生率;对不满足运行安全的零部件或配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并符合政府监管部门或相关方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维保要求。例行保养与维修的频次需按设备生产厂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且任何情况下一个月不少于一次。
设备情况如下:
合同有效期从乙方首次进入现场进行实际作业开始,直到这三台设备拆除前最后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完成为止。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生产厂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各一份及乙方认为需要的相关技术文件供乙方参考,并作为保养和维修的重要技术依据。
2.甲方提供乙方认为有助于维修保养作业安全的一切便利条件,配合现场作业。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有关的企业资质或维修保养作业人员资格的有效性,对不具备作业资格的人员有权乙方要求更换。
4.甲方负责提供在维修保养中所需的零部件或材料,如有必须甲方也可委托乙方进行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6.维修保养中所需采购的零部件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遵循“谁采购谁负责”原则。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采取不利于维保作业安全和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和指令。
8.甲方必须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9.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件报甲方项目部备查。
2.乙方安排的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自有员员工,且具有相应的安装拆除作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相关证件报甲方项目部备查。
3.乙方负责编制切实可行和有针对性的书面维修保养计划,并报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并签字。
4.乙方自备满足维修保养作业要求的专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5.乙方及时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相关材料计划并报甲方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6.乙方必须对维修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签字确认,交底记录报甲方项目部备查。
7.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作业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对设备及配套零部件负有保护责任。乙方承担一切由维修保养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构配件损坏或丢失责任。
8.维修保养作业时间由乙方按计划提出,经甲方确认后实施。乙方接到甲方设备维修请求后8小时内必须及时安排专业人员到场维修。
9.乙方必须为维修作业人员办理工作意外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其它应该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例行保养与维修费用(不含故障维修)按月结算,每月暂定为____元;其中QTZ80塔机为____元,QTZ40型为____元,施工升降机为____元。
2.异常故障维修费用按每次____元计,如因乙方例行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费用减半。维修费用隔月结算。
3.零部件及材料费用当次确认当次结算并支付。
4.费用原则上每月末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需提供建筑业专用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约定的其它责任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司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
篇13:电梯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内支付全部的合同金额。
(二)支付方式: □现金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电梯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电梯维保单位年度自检报告;
(13)上年度的定期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对由于不按照电梯安全使用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每台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12、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保护法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绍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日
篇14:服务合同复印机委托保养维修用
出卖人:
买受人: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卖出、乙方买进后记机器。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乙方按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乙方时,若发生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免除乙方支付价金的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因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使用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器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乙方。无论乙方是否使用,从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规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交付机器。此期限届满,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所列之定金以及与定金等额的损失赔偿。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篇15:保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 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
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
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500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
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免费修复。
协议可续签。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甲方提供
发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
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
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结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6:机械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称: 综合业务楼工程
工程地点:
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起重机械供应及现场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权力和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二)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供应起重机械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自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施工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三)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一般事故和轻伤事故的发生, 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防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按权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对所供应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甲方。
4.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要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负责组织对施工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能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和未满16周岁的童工。
5.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佣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包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由乙方负责作业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居事宜。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除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并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与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的处理由乙方协助甲方予以处理。
4.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和登记进行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按时完成,则每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成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罚金:
1)死亡事故罚款20~50万元人民币;
2)重大伤亡事故每人次罚款10万元人民币;
3)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3千元人民币;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所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2.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3.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4.本协议适应范围
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租赁单位现场起重机械退场的第三天止。
五: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六:乙防现场安全负责人:
七: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 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篇17:工业机器保养协议书
甲方名称: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下列设备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机器置于安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确保机器的清洁。
2.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此项设备。
3.保证设备不受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修理、改造。
4.由乙方处置原装耗材及配件。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本着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宗旨,在本合同生效后即对甲方的设备(上表中设备)实行保养。
2.乙方根据甲方使用的实际情况,每月定期上门为机器设备而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应在四个小时内(环线外为八个工作小时)派人员前往甲方排除故障。
4.在维修过程中,如遇技术疑难问题,现场无法排除故障,乙方人员应向甲方说明情况,然后提出解决方法,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试行。
5.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如未能做到每月定期保养,经核实后,乙方应按缺一补二之方式延长甲方相应的保修时间。
三.以下情况酌情收费
1.未按使用说明操作,而人为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2.因外在电压不正常导致的故障,及因火灾,天灾地变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3.经乙方人员安装后,再运输、移动产生的故障。
四.如发生以下情况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接受非乙方人员处的修理、维护、改装、分解。
2.由乙方以外处购置的耗材及配件。
3.甲方设备转户在上海市内以外地区。
五.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元作为全年保修费。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感光鼓、刮板、载体、碳粉、定影组件等耗材及配件不属于保修范围。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加盖公章始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篇18: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温州海豚湾水上乐园园区电器设备维修及保养委托乙方进行长期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
负责照明系统的保养、维修,主要包括办公楼、宿舍楼、1号接待中心、2号接待中心、园区(游乐区)及泳池(海啸池、漂流河及落水池)等区域的灯具、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维修、保养。
负责保养、维修园区电力系统的箱式配电箱内的电器设备,箱式配电箱共计4台。
负责园区游乐设备机房、消防设备机房及生活水泵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的保养、维 修工作,游乐设备机房共计9个,消防机房1个,生活水泵机房1个。
室外音乐喷泉、室内喷泉的电器保养、维修工作。
热水机组电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伙食费用乙方自理。
甲方将根据甲方企业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甲方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由于乙方保养不到位,故障维修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扣减乙方15%~25%月服务费。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甲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甲方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乙方提供的维修、保养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及损伤甲方利益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乙方维修保养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甲方支付费用,需由乙方事前申请、报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保养、维修工作质量未达到甲方指定要求,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立即终于本合同,并不再向乙方支付后续服务费。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维修保养内容,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甲方可以采取口头委托,乙方应及时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乙方在接到维修任务的情况下,应在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对问题进行处理。
乙方维修、保养人员,需持相关证件上岗,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乙方的维修人员,需有三年以上电器维修、保养经验,人员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并具备一定的高空作业经验。
乙方有提供不低于甲方企业标准服务的义务。
乙方需提供详细的电器设备保养计划,按照周、月、季、年进行制定。计划制定完成后,需交于甲方人员进行确认,如有问题之处应进行相应调整。每周六提供下周保养、维修计划,每月28日提供下月保养、维修计划。季度、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在每年1月5日前提供。
乙方就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保养、维修记录的义务,并无条件的配合甲方人员检查工作。
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甲方有义务提醒乙方人员安全问题,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而引发的人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保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而造成电器设备损坏,以及电器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将由乙方独自承担电器设备维修费用。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付款。
10、乙方不再参与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未出具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为辅自身利益的权力。
维修保养费用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保养总固定费用为(含税) 元/年。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保养费调整,须提前通知对方并另行签定协议。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保养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乙方为空调维修保养专业公司,负责上海地区空调保养维修,甲方为空调的用户,安装有台空调,乙方严格执行制定的“三包承诺”所有细则,为甲方维修保养空调,保养的细则如下:
1:清洗内机滤尘网
2:检查内机蒸发器是否堵塞,如堵塞则及时排除堵塞
3:检查遥控器的发射信号和内机受信部是否良好
4:检查内外机连线的绝缘等级是否下降
5:检查整机的电流是否正常
6:检查制冷剂的压力是否下降
7:检查外机的通风口是否有堵塞,若堵塞则及时排堵
8:检查外机的散热是否不良
9:检查空调的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10:测量空调的吸气和排出温度是否正常
清洗保养的价格为: 1.5匹14 台,2匹3匹5匹台。共计一年两次、总计 元。在甲方提出维修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上门,并未甲方提供满意服务,并不在另收取维修费,只收取材料费。乙方在为甲方第一次服务后,甲方应付乙方维修保养年度价格总数50%。涉及到材料费的经双方协商另外结算,并在每次维修结束后付清。
一:本协议有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保养价格:挂机80元每台一年保养俩次、柜机180元每台一年保养俩次。
空调清洗保养热线:4oo-6oo-9807 北京空调清洗热线:o1o-57z7-8697
甲方 乙方
协议代表: 协议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