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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流程与各部门流程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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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作室销售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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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作室销售实习报告

今年的这个暑假,我的社会实践是在北京的一个具有教育性质的创业团队中完成的。该教育工作室,是一个面向全体中学生进行的一对一辅导的教育机构,工作室成立仅两年规模并不大,只有不到五个全职教师和二十多个兼职教师。

我的主要工作事实上是做电话营销,也就是打电话给学生家长,用语言技巧说服家长来这里补课。可是在北京存在这样一个现状,即北京的教育机构相对较多,电话营销是公用的营销方式,这也导致北京的家长每天几乎都可以接到几十个这样的电话。中国人天生对推销很反感,于是作为电话营销者的我几个电话打下来不但没有任何成效反倒养成了电话恐惧症,再不敢打电话给家长。

作为一个销售人员,我深知自己是失败的。有人曾说过,顺着天分做事,逆着个性做人才是成功之道。我天性内向不善与人言,唯有突破自己才会有更长足的发展。但是突破,谈何容易。再加上公司老板是我的表哥对我的要求并不太严厉,于是,在突破自己的岔路口,我还是做了逃兵。

为了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主动要求让我做网络宣传。因为我发现,成立不久的工作室在网络上的知名度几近于零,我个人认为,在二十一世纪这样一个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仅仅靠电话营销而忽略网络营销可是一件相当失算的事情。虽然网络上各种广告各种信息铺天盖地,良莠不齐难辨真假,但是网络宣传依然是让人们认识一个新生公司的有力手段,通过网络给有需要的人们留下初印象甚至很有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我在网络上百度了工作室的名字,百度出来的结果很是让人失望,因为与工作室有关的百度资料全部不属于我所在的公司。网络无覆盖,大量潜在客户查无可循或许便会打消上门求学的计划,这对工作室来说是一个看不见的损失,虽然我并不能估算这个损失究竟有多大。

网站建设的专业性要求太高,短时间我不可能学会。但是我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宣传。百度数据明确的告诉我,新浪微博的使用人数最多但大部分集中在年轻群体中,网易微博的使用人群集中在有了一定年纪的中年群体中,腾讯微博则大多为学生群体所熟用。我可以为工作室建立搜狐网易新浪腾讯账号以掩盖无网站的缺陷。此外,微信用户已上升至四万以上,我也可以通过微信发给所有人工作室的相关信息,让有需要的人找上门来。

当然,在这一宣传过程中,我尤其要忌讳一味的打广告。因为站在用户的角度上来看问题,我深知网络用户对一味打广告的公司企业有多深恶痛绝。在网络上做宣传做的应该是一种公益一种价值观,一种无偿服务而得声名远扬的公益一种为人民大众所认同的价值观。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塑造一种品牌,于无形之中塑造起一个屹立不倒的得大众所认同的品牌。

然而,就在我磨刀霍霍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工作室内部却出现问题。原本是朋友合伙打拼才让工作室初有起色,但在利益与各种问题面前,朋友裂痕一点点变大,最终撕裂以致分道扬镳。我亲眼看到朋友之间意见不合暴力相向,也作为和事佬身处其中深切明白了双方所思所想,其实最大的问题还是利益。一方临走那晚,我抬出新东方创业故事指出工作室最大的问题事实上是没有一个严明的规章制度,工作室缺了他并非不可但是必也举步维艰,今日的争执倘若有制度的约束也不会演变成现在这样,我们以一月为期建立制度改善相处模式去做一个全新的尝试,倘若还是不行到时候再走也不是不可以。可这样的说辞并没有留住合作伙伴,第二天他还是走了。

朋友之间可以一起创业,但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制度去约束。这话是徐小平说的。但是事后我仔细咀嚼思考,又忍不住怀疑,在利益面前,一个制度真的可以约束得了人们的行为吗?不过是一纸文字,毁了它又何其容易,不遵守它又何其容易,若合伙人之间猜忌生疑再无一心,再多的制度真的有用吗?合伙人之间不复如初的悲剧不断上演,俞敏洪徐小平王强分分合合终至散伙,孟非乐嘉搭档兄弟不和拆伙,就连我身边也出现这种情况。我不得不怀疑,这是不是真的就是人性的弱点,在绝对的利益面前没有绝对的朋友。

这个暑假发生的如此事件对还未真正步入社会的我事实上造成很大的冲击因为社会远不如我想象的那般简单甚至比我已经面对过的更加复杂。虽然表面上工作室走了一个合伙人依然可以正常运行,但是这是工作室最终解散的直接原因。没有曾经在一起的打打闹闹只剩人走房空后的冷冷清清,只是干劲儿就减了一半。而且,昔日的朋友情谊不再,再见面也只是过客了。

我无法体会这种情感,即使上大学以后曾经的同学联系的少了关系淡了我也可以习以为常,但是好朋友之间因为一次合伙打拼而闹得分崩离析还是让我感叹良久。我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想到一个方法可以让朋友之间毫无忌惮的在一起携手打拼,夫妻可以一心,朋友也必然可以做到。一个人领着一群人打天下然后君臣同心氛围和谐固然很好,但是昔日朋友携手并进共享繁荣成果更让人向往不是吗?朋友是我们在这世间除了家人最为亲近的人,没了互相讽刺依然形影不离的朋友再大的江山又有何用。

暑期社会实践并未让我在工作上学习到更多有用的知识,甚至我还是那个或许百无一用的员工。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就让我更加努力学习有用的知识锻炼独立的思维然后抽空将所学用于实践当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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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范文

篇1:珠宝首饰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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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_牌电线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规定的条列和条款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在 区域进行使用。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不得作为或视为甲方代理人,雇员或者合资方,乙方以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销售指标:

① 年度内(公历______月______日—公历______月______日)任务销售额______元。

② 乙方定货时,必须以传真(附盖章)形式向甲方要约甲方认可后作为定货合同成立的条件。

③ 产品实行买断制,乙方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乙方实行自主使用、独立核实,自负盈亏。

销售价格

①甲方按照(产品价格表有效期内)的销售价格与乙方结算。

②若市场铜价发生变化:甲方有权适度调整价格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_____________若甲、乙双方未能就调整后的价格就达一致,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信用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额度,一般按乙方销售额,以1000~10000万作为周转。甲方有权按照乙方销售和信用情况决定修改式取消该信用额度。

货款结算

乙方于提货时结清全部货款式款到发货,特殊情况延期需经批准。______日未回笼的从愈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公历______月______日前必须结清当年所有款项。交货期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① 甲方交货期按自收到正式订单时双方协议的期限执行。

② 甲方生产地至扬州发货点的短途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 发货点至货物到达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保证按乙方的定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如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以及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② 若长期没有使用以及量很小的,甲方有权取缔货款全部结清。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此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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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货物简易销售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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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今有 大连金州铭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和 (以下简称供方),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供方向需方提供地板、门、五金:(见附页)合计人民币:玖拾柒万

二、 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供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原厂商的正品,所提供的材料按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中所规定的服务条款保修。

三、 交货时间、地点:需方公司 年 月 日、 (地点)

四、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生产厂方标准。

五、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由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裁定。

六、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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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销售部门试用期工作总结与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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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加入公司,在这之前某某是我前公司的客户之一。接到面试通知时,询问过以前与某某有过交道的同事,他们建议说:你去吧,这是目前在业界最有潜力的一家公司。于是我参加了面试,很幸运的,面试官某某和以及我的部门领导某某某与我非常有眼缘,面试的时候得到了两位的认可,很顺利的被邀请加入公司。

时间如梭,昨日收到公司人力部门的邮件提醒我申请转正,恍然时间已过去两个多月,我并不习惯于写正式的公文体,所以这份试用期的自我总结我决定用我自己一惯的写作方式完成。

在我五年的工作经历中,前几家公司我都是在财务商务部门工作,这一次完全不同,命运把我拉进了一个销售的团队中。财务商务一直是个严谨要求数据精确的部门,而销售部门向来是个充满活力和朝气的,两者的虽有不同,但我做的工作是将两者承接。在销售的团队中业务人员永远是冲在第一线的,而我所要负责的工作就是在后方给他们强有力的支援和协助,由我来负责的工作内容主要这么几项,按我心中的次重点划分:

1、业务人员每月的日常费用报销,这是每月工作的重中之重,某某部在全国各地都遍布着渠道销售经理,每月几十号兄弟姐妹的报销收据将快递到我这里统一整理、粘贴、填报销单、审核单据合格性,报批,直至最终与业务人员核对报销款。这项工作并不难,在这方面我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小不同是各公司对于费用处理都有自己的方式,大同小异,前期有些地方做的不到位,经过与导师和相关部门的沟通,现在这部分工作已经熟悉可独立完成。

2、每月终端推广员打款,这个工作相当于出纳的工作,不需要的就是记账,每月初会有终端推广部的同事负责提供打款清单,按照清单认真打款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要仔细,每一笔款的汇出都不能出错。

3、代理商激活奖励的复核,公司业务的模式,签约一代和联盟商,对于每月完成提货任务的代理商和联盟商将给予一部分的奖励,此奖励以返利的形式出现,每月商务人员会在系统中调出数据,并根据奖励标准计算奖励,我所负责的工作即将商务人员提供的奖励清单邮件给各办经理进行核对,并收集反馈意见,本人在此属于桥梁纽带的作用。在此提出建议,建议公司的系统研发部门继续优化改良系统,因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数据当日和他日查询不一致的情况,对于客户来说数据前后不一会给造成不良的影响。

4、窜货以及业务经理激活增长奖励的核算,这部分也是对代理商和业务经理工作的一种督促,在系统中调出数据,按核算标准列表,后交相关人员核对,最终报批。

5、办事处行政预算审核,每月根据年初的行政预算分解预算表提交各办事处做预算,收集预算表签批,每月做费用报销以备查用,严禁超预算报销。

6、bo某,qd系统的日常维护,这是公司自行研究的系统,现在主要工作是开通权限,目前还在摸索中学习。以上内容是每个月工作的重点,当然还有平时还会有临时性的工作,比如给某某行动的中奖人员打款,代理商会议信息的等等。上述的这些工作我都能够适应,在工作前期工作过程中难免出现焦躁的情绪,经过沟通与自我调结,已无碍。

在4月份的时候公司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运动会,两三年没有时间参加集体活动的我,在这场运动会中心情异常兴奋,彩旗下ceo的宣词中所讲的“存在即卓越”的文化,内敛中透着自信与霸气,也许我平凡,我平凡的存在必定会创造出人生中的不平凡!在这里工作的两个多月中,与同事相处融洽,工作顺利,心情愉悦,希望自己今后在工作过程中要戒骄戒躁,细心,专注,为人着想。现试用期已到,有决心并有信心希望留在公司以期待创造更多价值,完成自我和公司价值的双重提升。请公司批准转正!在此先谢过培养我的领导,导师和关心并帮助过我的同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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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部门销售月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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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护肤品市场分析

(一)国内护肤品发展态势(简要说明,略)

(二)国内护肤品市场近期动态

经过我部门的周密调查与分析,现将近期国内护肤品市场的发展动态列举如下。

①在3、4月份的化妆品市场上,国外品牌,尤其是欧美、日本品牌,市场推广活动与广告投放并举,争夺化妆品的高端市场,如__、__×等品牌,此间的广告量都很大,尤其是“五一”期间针对终端市场的买赠活动。

②华中市场逐步活跃,国外化妆品的市场争夺战日趋激烈。如近期__×品牌、__品牌同时进驻__市,并分别在商场设立专柜,同时__品牌针对自身产品特点还在该市__大药店设立第1000个专柜,各知名品牌在中国中部城市的市场争夺可见一斑。

③男士日用护肤产品开始全面浮现市场,以__×为代表的高端男士日用化妆品市场推广力度加大,其选择__为形象代言人,推出市场,加之“五一”期间的营销推广活动更使其市场份额以%的速度增加。

二、本公司产品销售状况分析

(一)上半年市场销售情况总结

从本年前几个月的产品销售情况看,上半年市场销售情况总结有以下两点。

1?各级市场销售状况

一级市场销售情况整体变化不大,如__、__×等市场,部分一级市场销售会有较大的升幅,如__市场,二级市场销售整体有上升的良好趋势,如__、__市场。

2?整体销售情况

从整个市场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来看,一季度的销售目标完成了%,二季度前两个月的销售目标完成了%,本公司的市场销售业绩整体上升了%左右,这与“五一”的假期与活动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本企业产品现有市场销售因素

就目前我公司产品而言,当前的市场仍不完善,大部分市场的存在依靠的是产品本身的品质及老会员的购买。产生此种情况的原因包括以下三点。

① 品牌包装意识不够,卖点与理念的传播行动较少。

② 在终端销售上,相对于竞争对手,我公司的广告投放较少。

③ 近期公司推出的针对终端市场的系列促销活动,效果不是很明显。

④ 从市场上回馈的情况看,公司库存与供货的不及时性使得公司很大一部分产品错过了最佳销售时机,也导致有部分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受挫。

三、本月营销目标及主要营销方向

(一)营销目标

月销售额万元。

(二)营销方向及主要工作项目

① 主推产品包括__美白、防晒系列产品及__新品上市。

② 建立新型销售渠道——专卖店销售,在严格而有效的执行下,将极大地拉动公司的整体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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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销售代理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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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销售代理合同样本

请代理因为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所以大家要签好合同才可以,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代理合同,欢迎大家来参考哦

最新销售代理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

制造商: 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制造商、代理人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制造商方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经销制造商研发制造的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1.经双方友好协商,制造商愿意委任代理人作为在______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2.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省________市(区)。

第二条:制造商和代理人的职责:

1.制造商责任:

(1)自费向代理人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种样品为2-3个。

(2)同意代理人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制造商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制造商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代理人提供。

(4)制造商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代理人。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2.代理人经销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向制造商提供一个由制造商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3.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协议之外或无关的业务事项。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有权利不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

2.代理人是所在地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制造商和代理人纯属制造和代理关系。本协议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制造商所制造的产品。

5.制造商必须向代理人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6.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双方均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刊登广告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收回应付货款。通常销售运营的开支应由代理人负担。

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一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反馈信息。

第八条:正当竞争:

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在制造商未同意的情况下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

2.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时,不得损害制造商的利益。3.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3.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1.经销权:制造商给予代理人在所在范围内以独家出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2.专营权:除代理人外,制造商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代理人可建议制造商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

第十五条:现金反点:

1.月度反点:代理人以每月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反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月度日期按当月的实际天数计算)

(1)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下(不含5*元),还总价值金额的1%现金。

(2)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2*元(不含2*元),还总价值金额的2%现金。

(3)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2*元-1*元(不含1*元),还总价值金额的3%现金。

(4)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1*元以上,还总价值金额的4%现金。

2.季度反点:代理人以每季度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季度日期按每年4个季度每季度3个月的实际天数计算)

(1)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下(不含5*元),反还总价值金额的1%现金。

(2)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2*元(不含2*元),还总价值金额的2%现金。

(3)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2*元-5*元(不含5*元),还总价值金额的3%现金。

(4)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上,还总价值金额的4%现金。

3.年度反点:代理人以每年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年度日期按当年的实际天数计算)

(1)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3*元以下(不含3*元),还总价值金额的1%现金。

(2)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3*元-5*元(不含5*元),还总价值金额的2%现金。

(3)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1*元(不含1*元),还总价值金额的4%现金。

(4)年度购货总价值金额1*元以上,还总价值金额的8%现金。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代理人也可以按第十二条规定拒绝。

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现金点的计算方法:

现金点以代理人从制造商月度和季度或年度的实际进货总额决定。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出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不纳入现金点之内。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代理人没支付全部货款,制造商将冻结月度和季度或年度现金点的计算,直至货款完全支付。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月度和季度或年度应向代理人说明点现金数额和付反点现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月度和季度或年度规定时间10天内支付点现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实行。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1.协议由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开始,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终止。

2.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期满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期满后的下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1.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有关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2.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力所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至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

第二十六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

1.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2.协议文本以中文文字书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3.双方签定本协议时不得涂改,不得加入手写补充条款。

4.签字时用黑色碳素墨水。

5.协议签字生效后,如有补充条款需双方协商后,补写签定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仲裁: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户 名: 户 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参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某某 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权及代理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某某产品的独家代理销售权;

2、代理期间,甲方保留直接销售的权利,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主要范围限于:装饰公司及装饰队伍、设计单位客户资源、设计师客户资源、大型客户、定做客户。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价格同样不低于甲方指导价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行为,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 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以及铜牌,乙方必须将其放置在产品销售的醒目位置;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3、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情况向乙方提供价目表、广告宣传图片及经销辅助材料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 平米,甲方所供产品应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5、在乙方销售量连续 个月低于 平米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独家销售保证金人民币 元 ;

2、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样品后,须向甲方提供样品押金人民币 元,当乙方销售总量超过200平米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样品押金。

3、乙方应保证月最低销售量不低于 平米,年最低销售量不低于 平米,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激励条款

为激励乙方开拓所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如乙方每年销售量超过400平米,甲方奖励乙方10平米普通型平板。

四、竞争禁止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均不得代理或销售与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产品。更不得制造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或类似于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

若乙方违反此条款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照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包括续签合同的合同期内)代理产品的所有销售额的10%的比例的金额赔偿给甲方。赔偿应首先从乙方的销售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密条款

1、甲方不得将乙方销售单价、销售额、客户或其他乙方认为应当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2、乙方不得将所知道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者其他甲方认为应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六、价格条款

(一)甲方的供货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为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的提货价格;

2、普通平板价格为580元/平米、起伏型价格为680元/平米、定做平板价格为1300元/平米;

3、若调整供货价格,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销售价格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最低销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若乙方擅自降低销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首次发现,甲方对乙方进行警告并处20xx元罚款;若再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权并没收其独家销售保证金;

2、乙方单次(一次定货单)销售50平米以上,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对最终销售价格必须予以保密;

4、甲方指导价作为合同附件予以提供,如调整指导价,甲方需提前 天通知乙方。

七、物流条款

(一)定货

1、乙方与客户达成一致,乙方将定货清单传真或邮件至甲方指定员工。定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销售合价、需供货的时间;由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2、甲方确认货源后将确认清单回传或邮件至乙方,确认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供货单价、供货合价、供货时间;由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3、定货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邮件等形式。甲方不接受口头、电话、短信等非书面形式的订单。

4、双方如更换授权代表人,需提前 天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给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付款

1、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的合价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货款通过现金交付或者银行转帐的方式递交甲方,甲方收到后立即确认;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另行书面约定;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不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导致的任何资金风险或损失。

(三)提货

1、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注明的时间到甲方仓库或指定地点提货。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共同对提货单项目予以检查并确认。货物与确认清单型号、尺寸、品质不符者,乙方必须在检查中予以当场提出,甲方必须当场更正。货物一经乙方检查、确认、装车拉出,风险转由乙方承担;

2、乙方款到甲方后尽量当日提货。若货源紧张或货源不足,甲乙双方提前约定提货时间。

八、终止条款

注:应明确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至 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范本

供方:

需方:

为共同开拓 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 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xx年 月 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 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 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 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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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授权代理销售音像教材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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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阳光家庭365》的版权有效性及开发与推广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阳光家庭365》版权的有效性;

2、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宣传样单;

3、甲方在确定客户将金额存入到指定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货;

4、甲方负责邮寄及相关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5、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为第三方调换;

7、为乙方免费提供《阳光家庭365》讲座系列样品全套,不退。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独立、积极进行《阳光家庭365》的推广及销售;

2、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反馈经营情况及市场销售状况;

3、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订的信息后,应立即与甲方沟通;

5、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盗版行为,发现盗版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合作方式:

1、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销售甲方《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为客户提供全额发票。

四、结算方式:

1、购买商通过甲方账户直接汇款。

2、《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产品种类及价格:

系列一:《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3-12岁孩子的家长使用价格:168元/套

系列二:《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10-18岁孩子的家长使用价格:168元/套

系列三:《阳光家庭365---如何把孩子引向成功》价格:98元/套

3、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该价格的折优惠。

4、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将乙方应得税后佣金汇入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及终止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产品视为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擅自加印、复制甲方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中止合作的决定。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六、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2.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续签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10天提出,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则合作协议可以续签。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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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软件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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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 、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 、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 、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 、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 、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 、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账户: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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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汽车销售权普通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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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

十分感谢您在我人生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这个平台,让我能在____________这样一个优秀汽车品牌中学习和成长。在过去的一年的工作中,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等各个方面的原因,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和许多不良的影响,在此深表抱歉!

回想前面人生经历,挫折和失败并行,虽然不停的奔波,不停的努力,但命运却未能有太大的改变。在这一个礼拜的停工中,我去过江浙第一高峰——黄毛尖,观星星、月亮、高山和大自然,感受个人的渺小和人生的短暂;去过洞头海边,倾听海浪,看茫茫大海,感受大海的博大胸襟和气概。人生不过几十年,当须争朝夕。

过去,我总是把自己的挫折和失败归结于命运,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反思和总结,我觉得是性格和品格的问题。______,那天打电话给您,您以长者的身份对我的批评和指正,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是的,一个连责任感都没有的人是不可能完成永久的事业的。我一定会谨记您给我的教诲,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有责任感并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

为了给公司一个说法,我决定辞职。

祝公司事业兴旺发达,祝____________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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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业务代表销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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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重要提示

请贴现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贴现银行予以说明。

鉴于贴现申请人拟向贴现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贴现申请人与银行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商业汇票”指纸质商业汇票或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依照电子商业汇票制度的规定)。

商业汇票分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和/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1.2“贴现日”,就每张商业汇票而言,指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支付实付贴现金额之日。

1.3 “实付贴现金额”指贴现银行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款项,计算方法为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以下部分所述“贴现款项”均指该实付贴现金额。

1.4 “贴现天数”从贴现日计至商业汇票到期前一日,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并加计计息天数。

1.5“贴现利息”以票面金额为基础,按贴现利率及贴现天数进行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本合同项下各张商业汇票的贴现利息分别计算。

1.6“合同有效期”,指申请人可以向贴现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期间。

1.7“银行工作日”,指贴现银行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贴现日、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1.8 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_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贴现申请人与贴现银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办理贴现业务的,应当适用本合同。但本合同的签署不得视为贴现申请人有向贴现银行申请贴现的义务,也不得视为贴现银行有接受贴现申请人的申请并为其贴现的义务。

第三条 贴现业务的办理

3.1贴现申请人需办理贴现时,应向贴现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1)经贴现申请人签署并向贴现银行出具的《交通银行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

(2)经贴现申请人背书给贴现银行的商业汇票;

(3)证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货运单据等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

(5)贴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贴现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身份证件;

(6)贴现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5)项文件仅需在第一次办理贴现时提供。该项下的文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变化的,贴现申请人应在发生变化之日后第一次办理贴现时提供变化后的文件。贴现银行在贴现申请人提交变化后的文件之前根据原文件办理的贴现,贴现申请人不得以有关文件已经发生变化为由提出任何抗辩。

▲▲3.2 贴现银行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贴现申请人的贴现申请办理贴现。

▲▲3.3贴现银行同意贴现的,应在《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银行打印栏记载的贴现日(纸质商业汇票贴现)或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记载的贴现日期(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将贴现款项划入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但在贴现银行支付贴现款项前存在下列情况的,贴现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贴现款项:

(1)贴现票据存在瑕疵或无效情形;

(2)贴现票据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

(3)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

(4)贴现申请人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四条所作陈述与保证;

(5)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果有)未有效设立或无效;

(6)贴现申请人未按贴现银行要求指定资金回笼账户或签署账户管理协议;

(7)贴现申请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如果贴现申请人据以取得汇票的基础交易相对人已经向贴现银行承诺支付相关贴现利息的,贴现银行将根据该相对人的授权将该相应款项一并支付给贴现申请人。对贴现申请人与该相对人之间就该款项发生的纠纷,贴现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4各张商业汇票项下的贴现日、贴现利率、实付贴现金额等以相应《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银行打印栏的记载(纸质商业汇票贴现)或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载(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为准。

3.5贴现申请人应在贴现款项发放前向贴现银行提交资金使用说明及贴现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贴现款项的支付采用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方式。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是指贴现银行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贴现款资金发放至贴现申请人账户后,由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贴现申请人交易对手。

在贴现款项发放后,贴现申请人应在贴现银行要求的时限内向贴现银行汇总报告贴现款资金支付情况。贴现银行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贴现款项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贴现申请人须配合贴现银行的核查。

第四条 贴现申请人的陈述与保证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保障贴现银行的合法权益,贴现申请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和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4.1贴现申请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贴现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贴现申请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贴现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4.4贴现申请人根据本合同申请贴现时向贴现银行提供的商业汇票及其他所有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形;票据及所有文件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的真实签署;贴现申请人未向贴现银行隐瞒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任何信息,贴现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5贴现申请人保证其通过合法手续取得本合同项下所有商业汇票及相应的票据权利。对经背书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人保证在该汇票项下与其直接前手间的转让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贴现汇票系基于提供商品或服务取得,该商品或服务交易真实、有效且贴现申请人已经或将根据基础交易合同支付相应对价。

4.6 贴现申请人保证申请办理贴现的商业汇票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

▲▲4.7贴现申请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1贴现申请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贴现款项,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贴现款项挪作他用,不得将贴现款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贴现款项的使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2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应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贴现申请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贴现申请人应按照贴现银行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5.3贴现申请人获知任何可能危及贴现银行行使票据权利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贴现银行。

5.4贴现申请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的,贴现申请人应立即通知贴现银行。

5.5贴现申请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贴现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5.6贴现申请人保证,贴现申请人及贴现申请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贴现银行或贴现银行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贴现银行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贴现申请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贴现银行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贴现银行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5.7贴现银行同意贴现后,如因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贴现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未按时发放贴现款的,贴现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贴现申请人,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追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贴现银行有权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1)本合同项下任一商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贴现银行有权就该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2)贴现汇票到期前,承兑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有权部门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贴现银行有权就该承兑人承兑的所有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3)其他因为贴现申请人的原因致使贴现银行未能取得贴现汇票项下款项或取得后被他人依法追索的。

6.2出现第6.1条约定的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的情形时,贴现申请人应立即将下列款项支付给贴现银行:

(1)相关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2)相关商业汇票票面金额自到期日起按本协议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的利息;

(3)贴现银行取得退票理由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贴现银行行使上述追索权的,应在取得退票理由书或其他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

▲▲6.3本合同项下每份商业汇票的贴现均是独立的,任何一张商业汇票项下出现追索事由,贴现银行均有权就该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第七条 通知

7.1贴现申请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贴现申请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贴现银行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贴现银行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7.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贴现银行对贴现申请人的任何通知,贴现银行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贴现银行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贴现银行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贴现申请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贴现银行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贴现申请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传真号码、贴现申请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7.3 贴现申请人同意,除非贴现银行收到贴现申请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贴现申请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通讯地址的,以贴现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贴现申请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贴现申请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7.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贴现申请人者为准。

▲▲第八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8.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贴现申请人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贴现银行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贴现申请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或利息支付义务时,贴现银行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贴现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贴现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贴现申请人同意或授权贴现银行进行披露的。

8.2 贴现申请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贴现银行在授权书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贴现申请人的信用信息。

8.3在本合同第8.1条和第8.2条规定的情形外,贴现申请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贴现申请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贴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贴现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汇票贴现业务或与汇票贴现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汇票贴现业务、催收贴现申请人欠款等;②为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8.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条约定为准。

第九条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快捷贴现业务条款

本合同项下汇票贴现业务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快捷贴现业务时,适用以下约定:

(1)第3.1条第(2)款改为“经贴现申请人背书给贴现银行的商业汇票原件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

(2)第3.3条贴现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贴现款项的情形增加一项“(8)贴现票据的承兑人拒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贴现的其他商业汇票”。

(3)第三条增加一款:3.6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承兑人未使用的商票保贴额度小于贴现申请人申请贴现的票面金额的,贴现银行有权拒绝为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业务。

(4)第四条增加一款:4.8贴现申请人最近一年内未与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发生纠纷,申请贴现时与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无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条 违约

10.1贴现申请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违反合同义务时,贴现银行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立即支付下列款项:

(1)贴现银行已支付的贴现款项,但贴现银行已经行使付款请求权并取得汇票项下款项的除外;

(2)本条第(1)项所述贴现款项自贴现日至贴现申请人支付日期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3)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贴现银行为主张相关汇票项下票据权利时支出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催告费、公告费、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2贴现申请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贴现银行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贴现银行协商补充贴现款项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按贴现银行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贴现申请人授权,在本合同项下有应付未付的款项及费用时,贴现银行有权扣划贴现申请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扣划后,贴现银行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贴现申请人。

11.3贴现申请人归还款项(包括贴现申请人主动归还和贴现银行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贴现申请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贴现申请人有多笔债务的(包括贴现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贴现银行的债务),贴现银行有权自行决定贴现申请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贴现银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贴现银行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贴现申请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1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贴现申请人有义务按贴现银行要求协助贴现银行办理,汇率风险由贴现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贴现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构成

13.1本合同经贴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贴现银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3.2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日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合同。

13.3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终止前办理的贴现业务。

13.4本合同项下经双方签署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查询复查书、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记录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5 《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另有约定外,申请人与贴现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13.6《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与后附银行打印栏中的信息不一致的,以银行打印栏中的内容为准。《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代作《贴现凭证》。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 贴现申请人报告期限

第3.5条约定的贴现银行要求的时限为:贴现款项发放后 日内。

第十六条 逾期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为每日万分之 。

第十七条 账户约定

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贴现申请人接收第七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20.1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8.3条。

贴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贴现银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贴现申请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贴现银行已应贴现申请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贴现申请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贴现申请人(公章) 贴现银行(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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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销售部门2024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销售,个人,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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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即将过去,在这将近半年的时间中我经过努力的工作,也有了一点收获,临近年终,我感觉有必要对自我的工作做一下总结。目的在于吸取教训,提高自我,以至于把工作做的更好,自我有信心也有决心把明年的工作做的更好。下头我对半年的工作进行简要的总结。

我是今年九月份到公司工作的,十月份开始组建市场大客户拓展部,在没有负责市场大客户拓展部部工作以前,我是没有汽车销售经验的,仅凭对销售工作的热情,而缺乏汽车行业销售经验和行业知识。为了迅速融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到公司之后,一切从零开始,一边学习产品知识,一边摸索市场,遇到销售和产品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我经常请教公司公司几位领导和其他有经验的同事,一齐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一些比较难缠的客户研究针对性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经过不断的学习产品知识,收取同行业之间的信息和积累市场经验,此刻对汽车市场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此刻我逐渐能够清晰、流利的应对客户所提到的各种问题,准确的把握客户的需要,良好的与客户沟通,所以逐渐取得了客户的信任。所以经过半年的努力,我们大客户拓展部也取得了几个成功客户案例,一些优质客户也逐渐积累到了必须程度,对市场的认识也有一个比较透明的掌握。在不断的学习产品知识和积累经验的同时,各组员的本事,业务水平都比以前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针对市场的一些变化和同行业之间的竞争,此刻能够拿出一个比较完整的方案应付一些突发事件。但对于一个大的项目暂时还没能够全程的操作下来。

一、存在的缺点:

对于汽车市场了解的还不够深入,对产品的技术问题掌握的过度薄弱,不能十分清晰的向客户解释,对于一些大的问题不能快速拿出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与客户的沟经过程中,过分的依靠和相信客户,以至于引起一连串的不良反应。本职的工作做得不好,感觉自我还停留在一个销售人员的位置上,对市场销售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不够,导致影响市场大客户拓展部的销售业绩。

二、部门工作总结

在将近半年的时间中,经过市场大客户拓展部全体组员共同的努力,使我们公司的产品知名度在深圳市的市场上渐渐被客户所认识,再加上良好的售后服务加上优良的产品品质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也取得了宝贵的销售经验和一些成功的客户案例。这是我认为我们做的比较好的方面,但在其他方面在工作中我们做法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

沟通不够深入。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不能把我们公司产品的情景十分清晰的传达给客户,了解客户的真正想法和意图;对客户提出的某项提议不能做出迅速的反应。在传达产品信息时不明白客户对我们的产品有几分了解或理解的什么程度,x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详细的计划。销售人员没有养成一个写工作总结和计划的习惯,销售工作处于放任自流的心理状态,从而引发销售工作中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工作时间没有合理的分配,工作局面混乱等各种不良的后果。

新业务的开拓不够,例如宣传车,业务增长小,个别业务员的工作职责心和工作计划性不够强,业务本事还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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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区域产品销售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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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平台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产品为:"周X"品牌茶油蒸文昌鸡产品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新增加的产品。

二、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为 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商城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销售活动超范围定价需经甲方许可后方可执行。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半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半____年内。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到期续签。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壹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四、代理价格政策

1. 代理价格:附件1。甲乙双方的结算以代理价格为依据。

2. 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营销活动乙方自主定价范围为不低于零售价格的95%,最高不高于零售价格的15%。如果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产品对外销售价格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3. 遇甲方委托代理产品、价格等需调整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通知一经发送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优惠政策:以代理价格为标准,根据乙方年销售产品合计数额,甲方给予乙方进一步优惠;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拥有"周X"品牌茶油蒸文昌鸡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

2.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同时,有义务对乙方提供开展营销活动所必需的业务培训、营销咨询等服务,协助乙方拓展市场。

3. 甲方严格控制跨平台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协调各平台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4. 甲方有权对所有代理商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推广、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应协助甲方督查员进行监督检查业务,积极主动地提供有关资料等。

5.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广告宣传所需的资料。

6.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拓和维护销售市场。甲方将在全国性的媒体、大型行业展会上进行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代理平台或区域所作展会、媒体广告等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或行业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甲方只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产品本身质量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8. 经甲方确认,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更换并承担调货的费用。如果由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裁定结论承担相应责任。

9. 甲方有权调整产品的价格和零售价格;甲方应将产品、产品价格、交货期等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邮件通知有效)。

1. 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无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代理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2. 乙方可以在自己平台或区域内设立销售网点(包括平台代理或者线下取货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设立时乙方必须把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给甲方,以作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方可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不得进入其他已经设定代理平台进行销售,甲方有权对其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乙方因此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4.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顾客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投诉,甲方将进行核实。确系乙方责任的,甲方将根据所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6. 代理过程中遇有顾客对甲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和申诉时,乙方应先行积极处理,并立即通知甲方,将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损失降到最低,应维护甲方品牌在当地的形象和声誉。

7.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共同利益,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8.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须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关顾客档案,并将收集的顾客信息(含顾客资料、顾客对甲方产品的评价和意见等)须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竞争情况和用户意见的书面报告。

六、订货、付款、交货和检验

1. 甲方执行平台订单代发货原则,产品运费及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承担。线下订单发货执行货到付款原则,产品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2. 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货款由乙方在每月结算对账单之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工作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且后果由乙方自负。

3. 线下订货,乙方应以邮件形式向甲方下达订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名称、数量及特殊要求等,订货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按订单生产并按期发货。

4.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5. 货到乙方客户指定地点后,由乙方客户负责验收。乙方客户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失时,乙方应协助客户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

6. 乙方有权要求客户在提货后,及时详细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48小时查验完毕,逾期则视为查验合格。如与订单不符,乙方应由客服先出面安抚,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通知甲方进行退换货。因漏发、错发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退货换货

1. 甲方产品为加工熟食品,乙方的平台销售及线下订单一律按照食品等特殊商品不退不换原则。遇特殊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处理。

2. 乙方原因导致的退货换货的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质量原因导致的退货换货的运费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售后服务

1. 为保证最终用户利益,用户购买产品以后,按照国内熟食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2. 经乙方售出产品,甲方承诺保质期内产品变质,甲方承担来回运费进行换货/退货处理。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储存造成的损坏不在此列。

3. 甲方产品的生产日期以包装上标示为准,因乙方储存不当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负责保修。

4. 乙方应制定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

5. 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甲方将安排专业客服接受乙方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投诉。

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已过一半以上时间,乙方仍未能实现销售,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2. 乙方以任何形式直接将第一条所列产品销往所限定区域以外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 乙方线下订货虽支付了定金,但其后又取消订货合同而造成甲方产品积压时,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订货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a) 甲方的产品、市场不符合乙方要求,无法打开市场。

b) 乙方对甲方调整代理区域及代理费比例不同意,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c) 乙方经常违反甲方的要求或多次被顾客投诉。

d) 乙方部分或全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完成甲方代理工作。

e)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十一、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贰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5. 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若触犯刑律,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6.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包括协议本身、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凡透露给竞争对手商业机密且造成利益损失的行为将被诉诸法律。

7.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合同款项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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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经典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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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合同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合同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合同。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合同期内或合同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______%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合同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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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具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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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前付清。

预付款___________ 余款____________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

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质量、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15天内派专人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三年内包修,人为损坏除外。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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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材料销售合同正规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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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

二、交(提)货时间:

1、需方要货须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在合理生产运输的时间内交货。

2、供方如果由于原材料短缺等意外因素而造成不能及时供货,则应提前有通知而使需方蒙受损失由供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供方仓库。可按需方要求送货上门,运费由甲方负担,卸货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标准:

五、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需方对产品型号、数量、外观、颜色为

2、内在性能提出异议期限为天,并附相关书面的依据。

六、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时间:款到发货。

2、需方必须通过银行与供方结算(转帐或汇票),不得支付现金。需方所支付票据“收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有限公司”,否则所造成损失由需方负责。

3、若因客户特殊情况确实需用现金支付,应在付现时,传真通知供方营销会计处(传真:),征得供方书面同意回执后,方可支付。

5、需方支付货款时若要求供方出具收款收据,盖有供方财务专用章的供方专用收据方为有效,其它凭据一律无效。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裁定。

八、其它约定事项:

跟本合同相关的传真等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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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委托业务员的上诉状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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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1.1、乙方作为甲方的前期协议聘请销售人员,乙方自己有带客户到甲方公司,乙方负责与客户业务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内容包括:客户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产品成本核算等。乙方负责订单上的业务往来工作,订单交付工作。

1.2、乙方不参与公司内的日常上下班工作,但须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业务经理和总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乙方的订单交接由业务部经理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全程跟进。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2.1、乙方自带业务,甲方给予乙方高额的销售提成,不计基本底薪。

2.2、提成计算方法:根据销售金额的5%计算。

2.3、客户提成结算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2.4、支付方式:全额销售回款的当月底给乙方结算之前的销售回款提成。

三、业务开支

3.1、此次协议合作,原则上不计业务开支(差旅费用报销)特殊情况须向业务经理和总经理请示。

四、过失费用

4.1、乙方在订单传递与交接的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属乙方个人工作部分,不包括客户更改或取消订单)导致产品报废或退货不能使用的,造成甲方经济损

失的,由乙方需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属甲方产品质量和包装等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除外)

4.2、乙方需在销售回款期内回款,逾期不能回款的,乙方负责催收货款,由此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乙方须全力协助甲方处理此事

五、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需附上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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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轮胎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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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护照) 身份证(护照)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半年:6个月)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负责)工作内容:学员教学、营销策划

乙方的工作地点:场地(广场)、小区、店面办公区

甲方的(负责)工作内容:

1.负责场地、进货、员工薪资、员工住宿、店面费用支出;

2.进货(甲方只能在乙方指定的进货点进货)

三、劳动报酬

甲方:成本+纯利润50%;

乙方:纯利润50%

四、合同条款

双方的任何费用及收取额款都必须有单据提供

五、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六、合同解除和终止

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都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工作劳动及劳动条件的

2. 营私舞弊,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 无条件解除合同的

八、经济补偿

双方依据合同第七条第1、2、3项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向被解除合同方给予自 合作至当日解除合同起获得的所有利润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时,双方在场提供出书面合同,以书面形式注销及终止此份合同。

十、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实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2.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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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销售部门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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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到来了,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面启动招商程序,注重成效开展工作

招商工作是项目运营的重要基础。该工作开展顺利与否,也直接影响公司的项目销售。因此,在新的一年,招商应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适时适量地开展工作。

1、合理运用广告形式,塑造品牌扩大营销

新的一年公司将扩大广告投入。其目的一是塑造品牌,二是扩大楼盘营销。广告宣传、营销策划方面,应在广告类种、数据统计、效果评估、周期计划、设计新颖、版面创意、色调处理等方面下功夫,避免版面雷同、无效重复、设计呆板、缺乏创意等现象的产生。

2、努力培养营销队伍,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目标市场:高收入家庭,特别注重于男性消费者及各公司,注重于外企。

产品定位:质量高档的外销房。有商用、住家两种。

价格:价格稍高于竞争厂家。

配销渠道:主要通过各大房地产代理公司代理销售。

服务: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

广告:针对市场定位策略的定位的目标市场,开展一个新的广告活动,着重宣传高价位、高舒适的特点,广告预算增加30%。

研究与开发:增加25%的费用以根据顾客预购情况作及时的调整。使顾客能够得到的满足。

市场营销研究:增加10%的费用来提高对消费者选择过程的了解,并监视竞争者的举动。

二、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1、首先在个人心态方面不仅好好调整,无论在任何的困境下都要和公司和团队荣辱与共,共渡难关。用自己的良好的心态去影响身边的人和公司的团队。

2、其次对于个人在团队管理上存在的不足自己要制定出详细的团队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

3、学习招聘面试方面的技巧,重视每次的招聘面试工作,每次在面试之前都要设计出面试的方案,尽可能为公司吸纳和留住优秀人才。

4、在培训工作方面,制定出详细的培训方针和大纲,每个月末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下个月详细的培训计划,针对新人和老人区别做出培训计划。并尽努力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执行。落实项目部日常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去执行,无论任何人只要触犯公司的原则问题都一视同仁绝不姑息,牢牢记住“管理即是严格的爱”。

5、针对自己的沟通不足问题。每周固定两次和置业顾问进行有效沟通。及时的了解并掌握置业顾问的心态和动态。

6、关于监督督促工作在春节前也要形成制度,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7、关于执行力不足问题,制定出关于执行力不到位的奖罚措施,争取任何事情达到,高质量的去完成。关于做事拖沓问题,自己要从每天上班开始锻炼,要求自己每天上班必提前20分钟到项目部,制定出处罚措施由秘书监督进行处罚。

作为一名销售,我也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在执行力方面的欠缺,有时候性格的过于温和,对团队管理经验的不足,以及和下属沟通的欠缺,都给工作的进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想好更好的发展,这些缺点和不足都需要克服和解决,我有信心能够很好的解决。

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能否做好工作,但是领导和同事耐心的关心、帮助及耐心指导,是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从学习房地产相关专业知识习,到后来的单独接待客户,以致最终客户认筹,我都能熟练操作完成。同时我每天坚持打电话,积极开拓积累客户,并且经常给老客户打电话做好维系工作,使老客户能够给我带新客户,提高成交量。从入职到现在,我从对房地产行业的初步了解,到现在可以熟练的讲解沙盘接待客户,并且抓住客户心理,努力成交。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司领导及同事对我的指引及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在工作中,我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不懂的问题及时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努力提高充实自己。在到公司的这一年几个月中我认真的学习了公司的各相关资料,并从网上摄取了大量有用素材,对同行优势及劣势有了一定的认识与了解,同时也意识到了公司的壮大对房地产行业所起的作用。

我所在的销售部门是一个充满和挑战的部门,我的主要工作是客户的接待及商品房的销售。在经历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及向领导同事的学习请教后,自身有了很大的提高。下面是本人20xx年工作计划:

首先,我还要对房地产专业知识刻苦学习,对市场营销、土建工程、建筑设计、政策法规、市场行情、投资理财等方面的知识,都要很好的了解和掌握,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己的交流沟通能力、公关能力和宣传能力。

其次,我的工作技巧还要磨练。比如,我现在的客源及我的工作技巧还需要磨练,加强对老客户的回访,主动和老客户沟通,提高老客户带新客户的数量,努力提高成交量。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要多和自己的客户沟通,定期回访。并向有经验的同事们学习客户回访技巧,经常和客户探讨与楼盘有关的市场、环境、地段、价位、增值发展潜力等话题。通过回访和沟通,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介绍和宣传公司楼盘品质,另一方面能良好的利用手上的客户资源进行销售。

再次,加强和客户的交流与沟通,要学会换位思考,与客户交换立场,真正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客户的疑虑,从而更好的打消客户的疑虑,取得客户的信赖,为下一步的成交做好铺垫。

最后,我要更加注意接待工作的细节。接待客户时,要提高自己的接待礼仪,注重细节,仔细观察倾听客户的心声,细心解答客户疑虑。

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

一要关心,要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去考虑他们的利益和价值,让客户明白消费,物有所值。

二要耐心,对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要耐心地给予圆满的,不厌其烦的回答。

三要热心,对客户遇到的困难和疑虑,要热忱相助,点拨指引,解答疑虑,化解矛盾。

四要诚心,对客户要进行诚信服务引导,既要为卖方负责,也要为买方负责,用诚信争取客户的信任。

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我要更加热爱置业顾问之一职业。置业顾问这一职业看似简单,但要干好也是不容易的。置业顾问不是一般的售楼员,除了通过热情服务引导顾客购买楼盘外,还应该要为客户提供投资的置业的专业化,顾问式服务。不但应该熟悉售楼的循环流程,掌握销售技巧和分析客户心理,能够给客户提供买房、贷款及市场分析等顾问服务。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热爱置业顾问这份具有巨大创造力的工作,专注于其中,要让自己更加忙碌起来,忙碌于工作,忙碌于学习,忙碌能不断地带来灵感和热情。工作时要摒弃杂念,不能将私人的事务带到工作中来。希望我能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学习,是自己成为一名有能力,对工作充满热情的置业顾问。同时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向更高层面发展,希望自己不仅仅是做职业顾问一职,希望能往更高的管理层面发展,希望自己能有这个机会,同时能够把握好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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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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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

Part I SPECIFIC CONDITIONS

该特别条款不限制当事人双方作出另外的约定。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does not prevent the parties from agreeing other terms or further details in box I-16 or in one or more annexes.

卖 方: 买 方:

SELLER:________________ BU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CONTACT PERSON: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相应的栏目中应填写了内容)和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组成,并受该两部分的约束。

The present contract of sale will be governed by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to the extent that the relevant boxes have been completed) and by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Sale which constitute part II of this document.

I-1 销售的货物

I-1 Goods sold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货物的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若空白处不够填写,可使用附件。

an annex may be used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I-2 合同价款(第4条)

I-2 CONTRACT PRICE (ART. 4)

货 币:

Currency:

用数字表述的金额: 用文字表述的金额:

amount in numbers: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mount in letters:_______________

I-3 交货贸易术语

I-3 DELIVERY TERMS

推荐的贸易术语(依照《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commended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19):

______ EXW 工厂交货(Ex Works)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FCA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CPT 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 )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

______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_

______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点( named place):____

______ DDU 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______ DDP 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其它贸易术语(依照《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Other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19)

______ FAS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CFR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其它交货贸易术语:

Other delivery terms:

承运人(当需要时)

CARRIER (where applicable)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I-4 交货时间

I-4 TIME OF DELIVERY

(在此处注明卖方依照相应的贸易术语中第A4款的规定必须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日期或期限)

Indicate here the date or period (e.g. week or month) at which or within which the Seller must perform his delivery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clause A.4 of the respective Incoterm.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I-5 买方对货物的检验(第3条)

I-5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BUYER (ART. 3)

装运之前(Before shipment)____天(date)检验地(place of inspection): 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_

I-6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第7条)

I-6 retention of title (ART. 7)

____ 是(YES)

____ 否(NO)

I-7 付款条件(第5条)

I-7 PAYMENT CONDITIONS (ART. 5)

往来帐户付款(第5.1条)

___ Payment on open account (art. 5.1)

付款时间(如与第5.1条的规定不同)〔Time for payment (if different from art. 5.1) :开出发票之日起____ 天。 其它:_____________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Other: _______开立需要即期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保证的帐户(第5.5条) __ Open account backed by demand guarantee or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art. 5.5)

预先付款(第5.2条)

___ Payment in advance (art. 5.2)

日期(如与第5.2条规定不同):_________ 总价款_____ 合同价款的___%

Date (if different from art. 5.2): ____________ Total price ______% of the price

跟单托收(第5.5条)

___ Documentary Collection (art. 5.5)

___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_________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_______

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第5.3条)

___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rt. 5.3)

___保兑(Confirmed) ___ 非保兑(Unconfirmed)

发出地(如适用时)〔Place of issue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保兑地(如适用时)〔Place of confirmation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款项的取得(Credit available):

__ 即期付款(By payment at sight)

__ 延期付款(By deferred payment at): ___ 天(days)

__ 承兑汇票(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___ 天(days)

__ 议付(By negotiation)

部分装运(Partial shipments): __ 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转运(Transhipment): __ 允许(Allowed) __ 不允许(Not allowed)

必须向卖方通知跟单信用证的日期(如果与第5.3条不同):

交货日前______天 其它:_______________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ary credit must be notified to seller (if different from art. 5.3)

________ days before date of delivery __ other: _____________

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

比如: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子资金转让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e.g. cheque, bank draft,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to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of seller)

I-8 单证

I-8 DOCUMENTS

(在此处注明卖方提供的单证。建议当事人对照其在特别条款第I-3款中选定的贸易术语。)

Indicate here documents to be provided by Seller. Parties are advised to check the Incoterm they have selected under I-3 of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__ 装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 注明要求提交的装运单证的类型(indicate type of transport document required )_________

__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__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__ 装箱单(Packing list) __ 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__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 __ 其它单证(Other): ____________

I-9 解除合同日期

I-9 CANCELLATION DATE

(当双方要修改第10.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icle 10.3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果货物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不能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立即解除合同。

If the goods are not delivered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force majeure) by (date) _______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CANCEL THE CONTRACT IMMEDIATELY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I-10 迟延交货责任(第10.1、10.4和11.3条)

I-10 LIABILITY FOR DELAY (art. 10.1, 10.4 AND 11.3)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0.1、10.4和11.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0.1, 10.4 or 11.3

迟延交付货物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应为: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周,最高不超过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in delivery shall be:

__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per week, with a maximum of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或者(or):

__ ________ (注明具体金额)(specify amount).

如果因迟延交货终止合同,卖方迟延交货应支付的赔偿金限制为未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

In case of termination for delay,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for delay is limited to ____ %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I-11 货物不符约定的责任限制(第11.5条)

I-11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art. 11.5)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5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5.

卖方由于交付不符约定的货物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应为:

应限于已证明的损失(包括导致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不超出合同价款的______%;

___ limited to proven loss (including consequential loss, loss of profit, etc.) not exceeding ___ % of the contract price;

或者(or):

___ 具体列举如下〔as follows (specify)〕:

_____________

I-12买方保留不符约定货物时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I-12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WHERE NON-CONFORMING GOODS ARE RETAINED BY THE BUYER (ART. 11.6)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6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6

保留约定不符的货物所作出的价格减让应不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_____%.

The price abatement for retained non-conforming goods shall not exceed:

___ ___% of the price of such goods。

或者(or):

___ ________ (列明具体的数额)(specify amount)

I-13 时间限制(第11.8条)

I-13 TIME-BAR (Art.11.8)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8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8.

由于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自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不迟于_____天内提出诉求(第11.8条列明的情况)。

Any action for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as defined in article 11.8) must be taken by the Buyer not later than __________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I-14(a), I-14(b) 适用的法律(第1.2条)

I-14(a), I-14(b) APPLICABLE LAW (Art.1.2)

(当双方当事人想适用某国法律而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才应填写)

以下的做法不予推荐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submit the sale contract to a national law instead of CISG. The solution hereunder is not recommended :

(a)本销售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国内法。

(a) This sales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 of __________ (country)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事项不想适用卖方所在国法律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if the parties wish to choose a law other than that of the seller for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任何事项,应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法律。

(b) Any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____________ (country).

I-15 其它事项

I-15 OTHER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Part II general conditions

第一条 总则

Art. 1 GENERAL

1.1 这些一般条款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一起适用于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也可以将这些一般条款加入其它任何的销售合同。当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独立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使用时,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任何援引应解释为对双方约定的对应的特别条款的援引。当这些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任何特别条款相矛盾时,应以特别条款为准。

1.1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tended to be applied together with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of the International Sale Contract of Manufactured Goods, but they may also be incorporated on their own into any sale contract. Wher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Part II) are used independently of the said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any reference in Part II to Part I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reference to any relevant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by the parties. In case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shall prevail.

1.2 合同自身(即指这些一般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的规定中未明示或默示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应适用: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下称《销售公约》),和

B.在《销售公约》未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时,适用卖方营业所在地国法律。

1.2 Any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or implicitly settled by the provis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tract itself (i.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shall be governed:

A. by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Vienna Convention of 1980,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CISG), and

B.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ques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CISG, by reference to the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Seller has his place of business.

1.3 援引的任何贸易术语(比如:EXW,FCA 等)应视为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应的贸易术语。

1.3 Any reference made to trade terms (such as EXW, FCA, etc.)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relevant term of Inco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4 援引的国际商会的出版物应视为达成本合同时最新的版本。

1.4 Any reference made to a pub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version current at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1.5 除非达成书面协议或有书面证据证明,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无效。但是,当另一方信赖该方所作出的行为时,该方由于其作出的行为而不得主张该款规定。1.5 No 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unless agreed or evidenced in writing. However, a party may be precluded by his conduct from asserting this provis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ther party has relied on that conduct.

第2条 货物的特征

Art. 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ods

2.1 双方约定,与货物及其用途有关的任何资料,比如;包含在卖方的目录、说明书、函件、广告、图片和价目表中的重量、尺寸、容量、价格、颜色和其它数据不应作为生效的合同条款,除非在合同中明确作了约定。

2.1 It is agreed that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goods and their use, such as weights, dimensions, capacities, prices, colours and other data contained in catalogues, prospectuses, circulars, advertisements, illustrations, price-lists of the Seller, shall not take effect as terms of the Contract unless expressly referred to in the Contract.

2.2 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不拥有购买的软件、制图等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卖方仍然是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人。

2.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does not acquire any property rights in software, drawings, etc. which may have been made available to him. The Seller also remains the exclusive owner of any intellectual 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第3条 货物装运前的检验

Art. 3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必须在装运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在约定的地点已准备好进行检验。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inspect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the Seller must notify the Buy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efore the shipment that the goods are ready for inspection at the agreed place.

第4条 价格

Art. 4 Price

4.1 如果没有约定货物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卖方最新列出的价格。若没有这样的最新列出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这些货物的一般价格。

4.1 If no price has been agreed, the Seller’s current list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current list price, the price generally charged for such goods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4.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货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没有必要调整价格。

4.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price does not include VAT, and is not subject to price adjustment.

4.3 第I-2款(合同价款)注明的价款包括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卖方承担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比如:EXW或FCA术语中的运输费或保险费),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视为已包含在第I-2款项下注明的价款中,买方应予偿还。

4.3 The price indicated under I-2 (contract price) includes any costs which are at the Seller’s charge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However, should the Seller bear any costs which,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ar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e.g. for transportation or insurance under EXW or FCA), such sums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having been included in the price under I-2 and shall be reimbursed by the Buyer.

第5条 支付条件

Art. 5 Payment conditions

5.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此前交易另有默契,买方应通过往来帐户向卖方支付价款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开出发票之日起30日。除非另有约定,到期应付的款项应可在结算时远程转帐至卖方在其所在国开立的帐户,当相应的应付款项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为卖方银行收到时,应视为买方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or implied from a prior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payment of the price and of any other sums due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shall be on open account and time of payment shall be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 The amounts due shall be transferre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teletransmission to the Seller’s bank in the Seller’s country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performed his payment obligations when the respective sums due have been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5.2 如双方约定预先付款,则无须作出进一步的表示,支付的预先付款应指全部的价款,除非另有约定。而且预先付款必须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者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的一天之前至少30日为卖方银行收到。如果双方约定仅预先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条件将按照本条款中规定的规则确定。

5.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in advance, without further indication, it will be assumed that such advance paym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refers to the full price, and that the advance payment must be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If advance payment has been agreed only for a part of the contract price, the payment conditions of the remaining amount wi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set forth in this article.

5.3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信用证付款,除非另有约定,买方必须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安排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在约定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一天前至少30日作出通知。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应为即期、允许部分装运和转运。

5.3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redit,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must arrange for a documentary credit in favour of the Seller to b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o be notified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documentary credit shall be payable at sight and allow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s.

5.4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托收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单证应在付款时交付(付款交单),单证的交付无论如何应受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支配。

5.4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ocuments will be tendered against payment (D/P) and the tender will in any case b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5.5 在双方约定付款需要银行担保支持的情况下,在约定的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日期之前至少30日,买方应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即期担保统一规则》的规定提供一份即期银行担保,或者按照该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提供一份备用信用证,在两种情况下,均应由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

5.5 To the extent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payment is to be backed by a bank guarantee, the Buyer is to provide,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a first demand bank guarante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or a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ubject either to such Rules or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ither cas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第6条 迟延付款时的利息

Art. 6 Interest in case of delayed payment

6.1 如果一方未支付到期款项,另一方有权从该款项到期应支付之日起对该笔款项计算利息。

6.1 If a party does not pay a sum of money when it falls due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interest upon that sum from the time when payment is due to the time of payment.

6.2 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高于付款货币在付款地适用于一般借款人的平均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的2%,或者若在付款地没有这种利率时,适用付款货币国的相同的利率。如果在这两个地方均不存在该种利率,利率应是依照付款货币国法律确定的适当的利率。

6.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2% above the average bank short-term lending rate to prime borrowers prevailing for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at the place of payment, or where no such rate exists at that place, then the same rate in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rate at either place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the appropriate rate fix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第7条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Art. 7 Retention of title

如果双方对于货物所有权的保留作了有效的约定,卖方对货物保留所有权直到价款支付完毕为止,或者依另外的约定。

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d.

第8条 合同的交货贸易术语

Art. 8 Contractual term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约定,应采用“工厂交货”(EXW)方式交货。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shall be "Ex Works" (EXW).

第9条 单证

Art. 9 Documents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必须提供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中要求的单证(如有的话),或者如果没有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则按照先前交易过程确定。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documents (if any) indicated in the applicable Incoterm or, if no Incoterm is applicable, according to any 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补偿

Art. 10 Late-delivery, non-delivery and remedies therefor

10.1 当迟延交付货物时,若买方将延迟的情形通知了卖方,则每延迟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索要迟延交付货物价款0.5%或约定的其它比例的约定的赔偿金。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约定的交货日起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通知之日起算。约定的迟延赔偿金不得超过迟延交付的货物价款的5%或约定的其它补偿金的最高数额。

10.1 When there is delay in delivery of any goods,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liquidated damages equal to 0.5% or such other percentage as may be agreed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provided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f the dela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from the last day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 of deliver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after 15 days of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date of the notice.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price of the delayed goods or such other maximum amount as may be agreed.

10.2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第I-9条中就合同解除日期达成一致,基于货物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在解除合同日期前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 cancellation date in Box I-9,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as regards goods which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by such cancellation date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10.3 当第10.2条不适用,并且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0.1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约定赔偿金日为止仍未能交付货物时,如果货物未在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给买方,买方基于这些货物的原因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 When article 10.2 does not apply and the Seller has not delivered the goods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has become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such goods, if they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to the Buyer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0.4 如果合同依照第10.2条或第10.3条解除,那么除了依照第10.1条已付或应付的款项外,买方有权索要不超过未交付货物价款10%的其它损失的赔偿金。

10.4 In cas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under article 10.2 or 10.3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10.5 本条款项下的补偿不包括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时的其它补偿。

10.5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delay in delivery or non-delivery.

第11条 货物不符约定

Art. 11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11.1 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后尽快检验货物,并应在买方发现或应该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无论如何买方将无权因货物不符约定要求补偿,如果买方未能在货物到达约定目的港之日起12个月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1.1 The Buyer shall examine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their arrival at destination and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 writing of any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Buyer discovers or ought to have discovered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any case the Buyer shall have no remed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if he fails to notify the Seller thereo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destination.

11.2尽管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之间交易当中存在一些常见的细微差异,货物仍将视为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有权获得因这些细微差异在这种贸易或交易当中通常的价款减让。

11.2 Goods will be deemed to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despite minor discrepancies which are usual in the particular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but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any abatement of the price usual in the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for such discrepancies.

11.3 当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并且买方依照第11.1条的规定已发出了货物不符约定的通知,而买方未在通知中选择保留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

(a)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替换不符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b)修复不符约定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c)向买方偿还不符约定货物的已付价款,并由于货物不符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

在依照第11.1条规定发出货物不符通知和依照上述第11.3(a)的规定提供替代货物或依照第11.3(b)的规定修复货物的日期之间,每过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依照第10.1条的规定获得约定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应与第10.1条项下应付的赔偿金(如有的话)累计,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总额的5%。

11.3 Where goods are non-conforming (and provided the Buyer, having given notice of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11.1, does not elect in the notice to retain them), the Seller shall at his option:

(a) replace the goods with conforming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b) repair the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c) reimburse to the Buyer the price paid for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and thereb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ose goods.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liquidated damages as quantified under article 10.1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between the date of notification of the non-conformity according to article 11.1 and the supply of substitute goods under article 11.3(a) or repair under article 11.3(b) above. Such damages may be accumulated with damages (if any)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but can in no case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4 如果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1.3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额约定的赔偿金之日为止,未能依照第11.3条的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基于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供了替代货物或修复了货物。

11.4 If the Seller has failed to perform his duties under article 11.3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becomes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according to that article,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unless the supply of replacement goods or the repair is effected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1.5 当合同依照第11.3(c)条或第11.4条的规定终止时,除了依照第11.3条支付的或应付的退款和迟延损害赔偿金外,买方有权获得不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10%的附加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11.5 Where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under article 11.3(c) or article 11.4,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1.3 as reimbursement of the price and damages for any delay,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11.6 买方选择保留不符约定的货物的,买方有权获得相当于若货物与合同相符时在约定目的地的货物价格与实际交付时在同一地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这些差价不应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的15%。

11.6 Where the Buyer elects to retain non-conforming goods,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a sum equal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they had conformed with the Contract and their value at the same place as delivered, such sum not to exceed 1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7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第11条中约定的补偿不包括任何因货物不符约定的其它救济。

11.7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11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non-conformity.

11.8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货物到达之日起两年之后,买方不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货物不符约定的诉求。双方明确约定,在该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卖方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向买方提出诉求时,买方不得在答辩中主张货物不符约定,或据此提出反请求。

11.8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no action for lack of conformity can be taken by the Buyer, whether before judicial or arbitral tribunals, after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after the expiry of such term, the Buyer will not plead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or make a counter-claim thereon, in defence to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Seller against the Buyer for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第12条 双方的合作

Art. 12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12.1 买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卖方。

12.1 The Buye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Seller of any claim made against the Buyer by his customers or third parties concerning the goods delivered 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hereto.

12.2 卖方应即时将可能涉及买方产品责任的索赔通知买方。

12.2 The Seller will promptly inform the Buyer of any claim which may involve the product liability of the Buyer.

第13条 不可抗力

Art. 13 Force majeure

13.1 一方对于不履行义务不必承担责任,只要其能证明:

(a)不履行义务是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阻碍,及

(b)在达成合同时,尽其所能也不能合理地预见该阻碍和其影响,及

(c)其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阻碍或其影响。

13.1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n so far as he proves:

(a)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b)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c)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effects.

13.2 主张免责的一方,尽其所能在知道该阻碍及其影响时,只要可行应将该阻碍及其影响通知另一方。当免责事由消除时,也要发出通知。

13.2 A party seeking relief shall, as soon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become known to him,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of such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Notice shall also be given when the ground of relief ceases.

未发出两种通知中任一种通知的一方,应对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ailure to give either notice makes the party thus failing liable in damages for loss which otherwise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13.3 在不违反第10.2条的前提下,本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使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了支付损害赔偿金、罚金和其它合同制裁的责任,但只要该事由存在并持续,对于支付拖欠款项利息的责任则不能免除。

13.3 Without prejudice to article 10.2, a ground of relief under this clause relieves the party failing to perform from liability in damages, from penalties and other contractual sanctions, except from the duty to pay interest on money owing as long as an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ground subsists.

13.4 如果免责的事由持续存在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解除合同。

13.4 If the grounds of relief subsist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either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notice.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Art. 14 Resolution of disputes

1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all disputes aris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ianjin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seller buyer

signatur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点(place)_____________ 日期(date)___ 地点(place)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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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销售业务员劳动合同范本_销售业务员劳动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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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款确定: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工时制度执行:________________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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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销售毕业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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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销售毕业实习报告

到今天寒假已经结束两个多月了,但寒假里那十天社会实践的经历却依然历历在目。我为张裕葡萄酒公司做终端超市春节前酒水促销情况的巡查。走遍滨州市六县一区15所超市,我所得到的不仅是填写在表格上的巡查结果,更重要的是我对超市的经营以及滨州市各县区的发展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以前逛超市只看商品和价码,从没考虑过其布局、运营之类的东西。在巡查前期简单的“培训”中,我第一次得知,超市的货架一般分普通货架、端架和堆头。在五层的普通货架上,第三、四层是最佳的商品摆放位置,顾客不需要过度地仰头,也需要弯腰或下蹲便能看清商品,所以,这两层摆放的商品应该就是超市的主推商品,当然商品厂家提供给潮湿的经费也要多。对于堆头,特别是促销商品的堆头,更有彩旗、气球、围档等渲染气氛之说。一般说来,一个堆头的大小是1米*1米或者1米*2米,更大的1米*3米或者2米*2米的比较少见,如果超市有这类堆头的摆放,那么其摆放的商品必定是促销商品的重头戏。(当然这是对于滨州市而言,不同城市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同。)

从对我们进行简单“培训”的张裕葡萄酒公司销售部经理口中,我大概了解到,超市促销用的堆头、围档以及颈标(针对酒水)的经费是由厂家提供的。而我们这次巡查的目的就是为张裕公司提供各超市促销的真实情况(如堆头大小、端架个数、促销人员数量及表现等),以便将结果与超市呈报的数据进行对比,来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在该超市促销商品。

上面提到促销人员,使我想到,促销人员数量及表现能特别明显地反映出该超市的经营状况。如沾化县的新合作购物广场,张裕葡萄酒的堆头是两个1米*2米,而促销人员有三个,每个促销人员对消费者都很热情,即使是对学生身份很明显购买酒水可能性不大的我。滨城区的银座一店、二店也都如此。这类超市总能让人感觉到其蒸蒸日上的大好前途。而在惠民县的德达鑫超市和博兴县的新世纪超市,张裕葡萄酒的堆头只有一个1米*1米的,现场无促销人员,看上去经营很萧条,而实际上几乎也是这样的。

关于促销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产品的摆放。就张裕葡萄酒来说,在普通货架或端架上,如果颈标悬挂不齐甚至酒瓶东倒西歪或者落满灰尘,不管促销人员多热情地推荐,消费者早就打心底里否定了这个商品。当然,出现这种商品摆放情况的超市,其促销人员一般不会太热情,甚至可能没有促销人员。

另外,这次巡查还带给我远超出超市经营之外的知识。

首先我第一次弄清了自己已经生活过十九年的滨州市的布局:沾化县和无棣县东西毗邻,在滨州市的最北面,北临渤海。从无棣县一路往南依次是阳信县、惠民县和邹平县;从沾化县往南是滨城区和博兴县。博兴县和邹平县就像滨州市的两条腿,两“腿”之间是淄博市的桓台县。

走过个县区的大街,便能明显的感觉到它们彼此之间不同的人文气息,当然还有经济发展水平。

除去繁华的市区不论,六县之中给人感觉最好的当属经济最发达的邹平县。XX年邹平县在全国百强县中排名十九。坐上去邹平县的县际班车便感觉到一点奢华,其班车是六县班车之中最豪华的,车上的邹平人总让人觉得他们有一种傲气十足的优越感,这大概就是物质上的充裕在精神上的反映了。

第一次到邹平县城,隐约能看到一点大城市繁华的气息。走过其主干道之一的黄山二路,便可发现其经济发展水平绝不只是略高于其他县。肯德基、一条街三座大型购物广场是其他县城没有也不可能有的。邹平县的发展方向完全超越了县级而朝向市级。

众所周知,人们在满足生存资料、发展资料需求的基础上,才会追求享受资料的消费。走完黄山二路,我很惊讶地发现,这里的鲜花等装饰品特别畅销,而这类商品在我所在的沾化县几乎被列为了奢侈品,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劳苦大众没有闲情逸致去买束鲜花来欣赏。这是让人心寒的差距。

比较邹平县和沾化县,出现这种差距有点让人费解但又在情理之中。

沾化县北临渤海,有大片的沿海滩涂和芦苇湿地,西部有徒骇河流经,淡水资源丰富,地势平坦辽阔,土壤肥沃,种植历史悠久,有丰富的种植经验和技术,还有特色农产品——冬枣。可以说沾化县无论发展渔业还是种植业甚至是造纸业等工业都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沾化县的渔业还停留在家庭式发展阶段,完全没有形成规模经营,海产品未经深加工便售出,毫无附加值可言。再将特色农产品冬枣,县里为了打造冬枣之乡的名声确实耗费了巨资,比如为了方便冬枣出口,负债建起了大高航空城,年年举办冬枣节,其初衷明显是为了沾化县的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仅靠这些环境建设是远不够的。这些年枣农积累了一些经验,尝到了一点甜头,便开始有点晕了头,无节制的喷施有机肥、叶面肥、果面肥,结果,“维生素丸”活生生变成了“毒药丸”,农药残留严重。这不是自毁名声,而是确实希望沾化政府可以加强管理,重视质量,形成规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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