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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范围章程修正案十篇 经营合同汇集20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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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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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计算机3)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工厂筹建工作

(13)外汇管理及平衡

(14)利润

(15)财务和审计

(16)税收优惠

(17)保险

(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20)双方的责任

(21)审批及注册

(22)合营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争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则

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1合同双方

本合同以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签订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 方:_____

姓 名:_____

职 称:_____

国 籍:_____

地 址:_____

甲 方:_____

姓 名:_____

职 称:_____

国 籍:_____

地 址:_____

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

中文名称:_____

英文名称:_____

(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

地 址:_____

1.4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公司将不从事致使_____方违反_____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

1.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

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_____生产面向_____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_____方_____计算机,公司将采用_____方在_____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_____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_____系列等其他_____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

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_____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_____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

第二章 资本

2.1资本及投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贷款可达_____美元,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_____方_____%,_____方_____%,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

2.2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

_____方现汇_____元。

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_____元,合作_____元。

_____方:现汇_____元

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

2.3出资证明书

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贷款和租赁

3.1贷款

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_____银行申请贷款。_____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_____元。

3.2租赁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_____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

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_____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

第四章 资本转让

4.1资本转让

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_____方转让于_____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

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_____元立即转给转让方。

4.2资本变更注册

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 董事会

5.1董事会的组成

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5.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经理部门

6.1正、副总经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_____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_____方人员担任。

在公司初期阶段,_____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努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_____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

6.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

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6.3任务及职权

有关正、副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定。

6.4正、副总经理的更换

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

6.5经理

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工作。

第七章 主要业务活动

7.1业务活动内容

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_____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

_____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_____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

7.2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13.1.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

7.3进出口业务

公司按照中国政府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

第八章 技术转让

8.1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

8.2_____方的服务:在开始的_____个月里,_____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___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_____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_____元。_____元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

(2)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

(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

(4)进出口许可证服务;

(5)质量保证服务(_____个人月);

(6)产品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

(7)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

(8)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

8.3附加技术;

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_____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

8.4第三方技术

公司可以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_____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

8.5商标

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_____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_____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_____名誉的情况下,使用_____的名称或商标,_____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

第九章 产品销售

9.1中国国内销售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初期_____年阶段_____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

9.2中国国外销售

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_____方同意,_____方应在第_____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外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_____%。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_____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价格销售。

9.3销售价格

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

第十章 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0.1采购原则

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_____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公司也可按照_____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

10.2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

_____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_____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_____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

第十一章 技术培训

11.1_____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_____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_____国标标准后,在必要时_____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_____方培训。公司应向_____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 工厂筹建工作

12.1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

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_____厂租赁_____市原_____厂和_____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_____方将根据_____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

第十三章 外汇管理及平衡

13.1外汇平衡

13.1.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须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

(1)公司开业后的第_____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

(2)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

(3)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

(4)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

(5)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

(6)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

13.1.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_____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

(1)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

(2)同_____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

(3)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_____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

13.2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

第十四章 利润

14.1利润分配

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14.2利润支付

公司对_____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自有外汇支付,按照中国政府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_____方指定的开户银行。_____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_____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_____年后_____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_____%,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

第十五章 财务和审计

15.1会计制度

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

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_____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

15.2记帐货币

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现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

15.3审计

公司帐目任何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

15.4开户银行

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_____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

15.5财政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的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

第十六章 税收优惠

16.1税收的减免

公司可以向中国政府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_____年所得税的完全免税,以及_____至第_____年的_____%的减税,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国境内的再次投资享受减免税优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

第十七章 保险

17.1投资保险和付款

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 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8.1雇佣

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_____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_____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_____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_____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_____年劳动局备案。

_____方也可向合资公司推荐雇员。

18.2解雇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法规和劳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职工,被解雇的中国籍职工由_____市劳动局或_____方另行调配,_____方推荐的受雇人员由_____方负责调配。

18.3辞职

公司职工可按公司劳工合同规定要求辞职。

第十九章 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19.1一般职工劳动费用

公司一般职工的劳动费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允许各管理职能部分直接向每个雇员发放奖金,鼓励贡献较大的雇员。

19.2高级职员工资

(1)公司的高级职员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由董事会直接任命。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职工工资,由合资公司支付,必须使用非人民币货币的有关职工其剩余的人民币,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市分局申请,以当日牌价折成美元从公司外汇帐户中汇出。

19.3职工福利及奖惩

公司职工的所有福利,奖励和处分按照上述劳动管理法规在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第二十章 双方的责任

20.1_____方的责任

_____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向公司提供足够的工具、设备、零部件、资源。

(2)确保公司得到技术转让合同中所述的技术和信息,帮助公司建立生产过程,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生产符合_____方标准的高质量产品。

(3)_____年后与_____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创造外汇的计划,解决公司外汇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优惠利率向国外银行贷款。

(5)建立精确的会计系统,向公司提供管理,财务和市场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6)帮助公司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以外的产品,服务或软件出口的市场。

(7)帮助为公司业务而去_____国的雇员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_____方的责任

_____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确保为公司设施提供水、电和燃料及现代化的电话和用户电报服务。

(2)确保公司内有适当数量的各级合格雇员,不随意调换受过公司培训的雇员,使公司的利润受到损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帮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4)安排准备厂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租赁厂房和设施的改造。

(5)协助公司获得中国政府或地方当局所要求的任何批准许可证,以开展公司的业务和扩展业务。

(6)帮助在中国境内为公司工作的_____方的雇员办理多次签证,并安排适宜的住宿。

(7)_____方的雇员在中国为公司工作时,由于在为公司工作中出现的行动或_____而被扣留时,_____方将保证在法律允许下帮助其取得有资格的法律顾问。

(8)解决前_____年的生产所需外汇。

第二十一章 审批及注册

21.1审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经投资双方签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程序向政府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他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1.2注册

投资人接到上述批准后,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合营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 合营期限

22.1合营期限

投资双方同意合资经营_____期限为_____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在期限结束前的_____天前提出终止,还可以自动延长_____年合营期。

22.2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提前终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弥补不可能时,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

(2)当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出终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

(4)如双方同意终止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

提前终止时,要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送政府批准。

22.3结业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一切结业程序按《合资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章 不可抗力

23.1双方在改造本合同义务时,如果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碍和延缓,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双方必须尽可能快地恢复履行义务。

第二十四章 保密

24.1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资料销售及财务情报,不得泄漏给投资双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资双方上级组织呈交的报告中所需资料则除外),除非是早已公开的情报,此外,根据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____方所提供的技术和技术知识也要保密,未经_____方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方,除非这些技术资料_____方已经向大众公开。为了完成合资合同规定目标,有些技术知识和技术资料需要提供给原材料供应商和用户。为了保障安全,减少干扰,公司的设备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让人参观。

第二十五章 争端

25.1由于对合同的解释或合同的执行发生争端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由_____一名中立仲裁员仲裁。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十六章 文本和通知

26.1文本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通知

投资双方之间的通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总会计师的通知和报表等均应用航空挂号或电报或电传向法定地址发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须用书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 合同的生效

27.1生效日期

本合同与章程经投资双方全权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签字后,报请政府批准,自批准日期起生效。

27.2修改

今后合资合同其他重要协议书等文件若需要修改,应根据规定要报送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章 附则

28.1本合同及其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附件:

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本合同由_____方和_____(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签署。

鉴于_____方和_____公司_____从事设计、制造和世界上销售数据和字处理设备和系统。_____授权_____方签订本合同。

鉴于公司希望从_____方获得制造的专有技术及秘密资料,并以此作为_____方出资的一部分。

鉴于_____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成为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拥有者,并已向_____转让。

鉴于_____方A同意让公司的全部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及经_____方批准的出口商品使用已注册或已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为此,基于本合同内双方的承诺和协议,_____方和公司订立以下条款,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定义

1.1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下述明确的含义。

“技术”是指_____的专利,专有技术,版权,以及与设计规范,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型具有_____文字处理能力的微电脑,包括软件,测试诊断程序、技术图纸和零配件草图印刷线路板工艺,元器件技术规范和附件A所述的类似的有关特性和秘密专有技术有关的秘密的和专有的资料。还包括_____生产_____型策电脑的方法和程序。

“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

“商标”是指英文和中文的“_____”字以及明显的商号标志和任何其他文字形式。用来表示_____和其子公司的产品。

2.技术

2.1技术转让

乙方授予公司“技术”在“地区”内有权使用此项技术,以及销售严格按照“技术”制造的产品,此项技术转让并包括自本合同日起3个月期间,由_____所提供的_____型号技术补充和改进,以后的补充和改进,则从管理服务费内提供。

2.2使用、保密

此项技术只转让给公司使用,除非事先得到_____方的书面批准,公司不能够转让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和机构、公司同意对转让的技术保密。

公司并同意尽最大努力使其董事及职员、子公司和用户同意对可能提供给他们的所有技术保密。

2.3注册

在此合同实施后,公司应尽快对技术进行注册并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技术被“地区”内其他人非法使用。

2.4出资

根据上述第2.1节中的权利,公司同意接受该项技术,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价值_____元并在公司组织记录中书明该项技术系_____方对公司的出资。

3.商标许可

3.1_____方在此同意公司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该地区所有产品均使用批准的商标,但产品应是按_____方日后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所制造的产品。

3.2公司保证严格按照_____方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制造产品。若公司不切实遵守这一规定,_____方就有权立即终止本许可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取消公司的该“地区”使用本商标的权利。

3.3公司允许_____方或其授权代表在适当的时间在公司的所有地检查成品及制造产品的方法。

3.4公司同意根据_____方不时的指示使用商标。公司不得以乙方认为可能损害_____方或_____的形象或声誉的方式使用商标。

3.5双方互相理解并同意_____方保留其自己使用任何商标的权利,并允许“地区”内其他用户使用这些商标。

3.6公司未经_____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口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3.7由于本合同所授予的权力,公司同意支付_____方使用提成费,该费用为:

(1)在“地区”内销售的产品--不付费;

(2)在“地区”外销售的产品--支付_____%的国际与公司转让价格提成费,按日历季度计算

3.8在商标许可有效期为_____年,但若公司解散或公司未能切实遵守许可规定的义务,乙方可随时按规定的公司地址邮寄书面通知,取消本商标许可。一旦本商标许可终止,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商标。除本合同规定外,公司无权占有或使用商标。当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争执未解决之前,乙方可暂停公司的商标使用权。

4.总则

4.1总则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就更改内容的书面签字不得修改或更改。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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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合作宗旨,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将登记在甲方名下,车牌号:X12345的大客车采取共同出资,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

二、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盈利,总投资为1,200,000.00元(壹佰贰拾万元整),甲方出资660,000.00元(陆拾陆万元整),占总额的55%,乙方出资540,000.00元(伍拾肆万元整),占总额的45%。

三、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协调经营管理事务。资金收入和支出、车辆管理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协调管理。

四、经营过程中,盈利、亏损、事故风险、故障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保养、等收益与支出,甲乙双方各按50%分配与承担。以上按实际每月结算一次。

五、车辆在经营中,甲、乙双方若一方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民事、经济责任则由一方个人承担。(如:非聘请的驾驶员驾驶、转借他人使用、正常营业时间外私自使用等)甲乙双方因应互相监督双方的经营管理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功时,由巴中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若仲裁失败,双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乙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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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于举办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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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 。

(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 。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名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XX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 公司。

1.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 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P___tent)是指 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以 方在 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 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 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 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 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 主管部门是指 。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是 。

.XX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3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 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 "或类似字样。 XX公司将尽量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其在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 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它适当的经营活动。

3.XX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有关产品;

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初期目标:

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 千瓦电站锅炉和 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 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 千瓦电站锅炉和 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 、 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发展目标:

___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__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 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 注册资本和投资

.1 公司 ________年投资总额为 美元,注册资本为 美元。甲方认缴百分之 ,为 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 ,为 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 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 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 美元现金和价格 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② ___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 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③ ________年,甲乙方双各缴 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④ 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⑤ 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对于上述.1①、②、③等项中提到的___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 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 方的现金投资。

.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_ 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 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3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 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 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年、月、日;

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出资年、月、日;

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5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6 由于特殊情况, 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 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 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②该关联公司同 方一样从 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 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

如果合营他方在 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分转让或出售协议。

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忠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7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8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9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至第 ___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 ___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将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11 双方的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些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 %。

5.3 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 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 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分之 ,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 权利、债务和责任

6.1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 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 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 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 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 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 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 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它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 本合同期间, 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 人,乙方 人,董事长由 方指定,副董事长由 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 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 董事会职权如下:

修订公司章程;

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讲师、审计师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XX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它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XX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它资产;

()审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XX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XX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

(XX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XX7)审批借贷资金。

7.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它地点召开。

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 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1)、(15)、(19)和()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 同意。

董事会会议应用中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价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

XX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

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XX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 ___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它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XX5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 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 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 方将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它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

9.3 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

9. 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技术。

9.XX公司将就 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 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 方的关联公司 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 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 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 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生产 锅炉,而后生产 锅炉。

.XX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3 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 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量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 给其它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 方和 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 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中国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 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XX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 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 ___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 ,并在开业后第 ___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

.XX公司将与 签订销售代表协议。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XX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中国以" "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11.XX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XX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5条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1. 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

外汇贷款;

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

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

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

方应分得的红利;

(7) 方应分得的红利;

(8)其他各项的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1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

XX公司采用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

1.3 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

1. 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XX公司投保。

第十三条 税务

13.1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XX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 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1 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和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XX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 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

1.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1. 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

第十五条 筹备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 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

15.XX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工会

16.1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16.XX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产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XX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七条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___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17. 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 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17.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

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

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

17. 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17.XX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 方保存,如 方需要,可以查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XX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 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 的,无论是以 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颂布的任何命令、 和书面指示;或是指 、 、战争、 或其他 、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

1XX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合同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___)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 ________年之后;(b)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 ___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XX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 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XX0. 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XX0.3 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XX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

XX0. 上述XX0.1、XX0.和XX0.3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

XX0.5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XX1. 如果双方在 天内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 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

XX1.3 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条款。

XX1.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

XX1.5 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负担。

XX1.6 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和文字

.1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

XX3.1 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

XX3. 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XX3.3 如果在本合同签字 天以内,公司尚未获得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 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电报、电传或其它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

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附件:会计程序

附件 会计程序

第一条 会计总则

1.1 此会计程序是 (以下简称乙方)和 (以下简称甲方)合资经营的 (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附件,此会计程序规定条款的有效期限与合营合同一致。

1.XX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程序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使制造加工、利润管理和工程体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将采用 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会计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 方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及现代化整体业务体系。

1.3 公司会计的记录、报告等将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八五三月四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则执行。

1. 会计记帐应以中文和英文同时记帐,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所有的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表头和这些文件报表的标题均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

1.XX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簿记记帐的基本货币。

1.XX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本和消耗资金应反映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中来。总经理将有权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中国贷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缴公司的注册资本。

1.7 经费超出或经营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将由董事会批准采取有关策略和会计程序加以处理。

第二条 资本支付的计算

甲方转入合营企业公司的制造设备的价值将按合营公司收到财产日登记入册的单价值再加________________%来计算。

第三条 现金和往来帐户的计算

3.1 在记帐过程中,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时,应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天的报价为准。

3. 帐面汇率将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第四条 财产盘存的计算

.1 财产盘存科目的计算将采用后进先出法。

.XX公司各种材料、设备和其它物资的收、发和退还应按手续办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算

5.1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是指设备器材、机床工具、厂房及各种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按中国财政部门的规定计算。

折旧期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所允许的最小期限为准。

5. 合营企业制定适当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拥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转让,这一程序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计算

6.1 技术转让许可证费应于转让许可证协议初期较短的时间内或 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6. 筹建费用应在 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第七条 成本和费用的计算

公司将以契约的形式以确定成本分类核算制,这一制度应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写明。销售费、一般管理费和非经营费或非经营收入将被视为日常费用或日常收入并将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条 销售和利润的核算

XX1 合同规定销售记录和销售成本的计算应采用全部完工法。

X公司将根据税后净收入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员和工人的奖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种基金的总数一般应当超过税后净收入的 %。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应由董事长决定。

XX3 总经理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XX个月内准备出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贯彻执行。

第九条 帐户分类会计报表

9.1 未经审查的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XX日前发送管理者和股东手中。

9. 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

9.3 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较。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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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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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二)

目录

1)总 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 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 ××元

乙2方:×% ××元

乙3方:×%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 %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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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外公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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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应在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到岗。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应在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到岗。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时止。乙方应在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二)计件工资。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项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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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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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强化公司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上湾煤矿项目部实行承包经营,本着公司和承包人共同羸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

甲方与神东公司上湾煤矿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方式向甲方进行总承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费、支付时间、方式。

年承包费(包括工资)为18万元,分12个月支付完毕,每月支付月承包费的50%。

五、承包管理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羸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劳保用品、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甲方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补贴。

六、人员管理

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1名,乙方负责外聘队长1人、焊工4人、力工10个、厨师1人,乙方外聘人员不得少于15人,人员工资由甲方负责发放。外聘人员的体检、食宿、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七、项目部经营管理

1、乙方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工完料尽,无一例安全事故,公司进行一次性结算,并奖励2万元。

2、乙方有用人自主权,但不得克扣工人工资。

3、乙方所产生的材料款等费用由其承担。

4、乙方雇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诉讼,法院判决由甲方为项目部承担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也可以从承包费中扣除。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应完全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不偷工减料,违反施工方案施工。

2、甲方有权检查施工质量,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安排其他项目部接管。

1、 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 项目部内部管理混乱,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 不接受公司管理和批评,拒不改正的。

4、 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

十、合同终止

1、 合同到期的。

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承包合同的。

十一、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承包管理、人员管理、工程质量、项目部经营管理、合同解除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尚未支付的承包费计付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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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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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

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一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解聘。

执行董事任期______年(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另行指定。

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自行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____名,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七条: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部门经理等。

8、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负责人。

9、列席董事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要求复议一次。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__名,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3、当执行董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或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股东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年/长期(全体股东约定),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决定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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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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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范文

第一章 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区×××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 座 邮编:××××××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 australia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

邮政编码:××××××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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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借款合同扩产经营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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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短期贷款2.中期贷款3.长期贷款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_______,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每______月的20日/每季度末______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________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__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的累加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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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私营中外企业合资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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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____。

(3)______和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和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龆?砂炊┰妓姆缴鲜龀鲎时壤痈孟钭急附鹬刑崛。?制谠黾映鲎识钪羅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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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借款合同书用于生产经营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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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其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元万元(金。

第二条 借款期限及汇款日期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年月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年利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 %计算,该利率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 还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 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中国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

第六条 争议解决及准据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中国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第七条 生效以及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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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邮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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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字第______号

兹证明发包方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与承包方代表_________(企业经营者)于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____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____________条例(或规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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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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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

3.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4.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5.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企业。

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_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

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__。

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__种。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

实际投资为_________美元。

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__%。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美元;机械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__美元(附件略);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现金_________美元;工业产权_________美元;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

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

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需折合为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3.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2.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3.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技术转让

1.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

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

为此,引进先进适合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予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9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至正式投产持续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 产品销售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

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__%。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内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十条 董事会

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

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 职工管理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 财务、税务、审计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筹备工作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合资期限

1.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过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过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投资,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 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

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等)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

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 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__文为准。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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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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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约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XX公司)。 XX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XX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

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X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

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XX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XX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XX公司负担。 应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XX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XX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XX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XX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XX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XX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XX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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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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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双方本着拓展市场、发展业务、合作共赢的宗旨,现决定将公司相关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公司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经营事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 等。

二、承包期限 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月。

三、承包形式、费用及支付方式

承包形式:广告经营包干。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乙方对所有承包经营业务,均自主决定,自负盈亏。 承包期间,因所涉广告业务的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费用支付方式为: 。乙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经营费用;此后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经营费用。

四、承包经营风险承担承包及担保

双方自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的保证金,否则合同不生效。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自行决定从乙方保证金中弥足相应损失,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五、承包时主要财产状况及债权债务关系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 广告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3、承包前广告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如下(如没有可直接删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广告公司原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所接业务的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4、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应自行建立帐户, 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须以 广告公司名义对外进行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乙方在广告业务经营活动中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保证金部分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5、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甲方广告公司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所有保证金及所支付承包费用,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乙方对被承包广告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所承包广告的名义贷款,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8、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9、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广告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0、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如仍要对外承包该广告公司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没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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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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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

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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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医疗器械公司合伙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医疗器械,企业,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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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合法成立、合法拥有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并合法存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具有丰富全国渠道及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指定乙方成为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的中国区域销售团队,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疗器械合作事宜于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所销售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享有销售权的产品。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及法律障

2碍。若因甲方违反本承诺而致乙方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人员关于产品推广培训。

3、甲方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VIP专家工作及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4、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5、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乙方未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销售。

2、乙方应拥有负责销售本协议产品的业务人员。

3、乙方积极策划组织相关学术活动。

4、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任何关于产品,技术或其它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行销策略,定价策略,经销商组织等不得超过履行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为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______年内继续有效。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之同类产品。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修订需要时,需经双方共同讨论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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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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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每年美元等额的人民币(见附件五)。支付办

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中方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式业务能力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将相应提高职工工资。合营公司方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总经理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对被解除合同的职工,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遵照董事会通过的合营公司奖励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中外职工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个人所行税。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向当地的税务局司、合营双主及其工作人员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璺和条例。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报告应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货币。此外,对于外汇帐目,以外汇现金、盛行存款、债权、债务、收益、支出等表示的外汇实际收支或预期收支均应有详细记录和必要的报告及报表。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每月准备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在每会计年度的年

末准备所有需的其他报表的报告。年终财务报表(用中、英文书写)应报董事会批准并报法地税务机关和合营公司甲、乙方各自的主管部门。

第五十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这合营公司因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应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合营公司的外部财务审查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同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依法纳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

第五十九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前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十四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外汇平衡的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存入中国银行外汇帐户,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支出将从该外汇帐户中支取,合营公司的外汇必须保征下列支出:

(1)为合营公司进口必要的机器设备、零件和材料;

(2)支付合营公司外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合营公司雇员的海外旅行费用;

(3)偿还合营公司外汇贷款和利息;

第六十二条 鉴于乙方以外汇形式进行投资,合营公司将从其通过出口或其它方法所得个汇收入中优先支付乙方应得利润。

第六十三条 在合营期满或终止的情况,乙方将优先获得合营公司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

第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合营公司将努力减少乙方外汇投资

第十五章 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五条 合营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如经双同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公司期限。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在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终止合营公司。该项终止应在终止前九十天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公司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继续经营。

4.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

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预计的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第六十八条合营公司在得到终止营业的批准之后,应立即进行财产清理。董事会应提出清理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核。在清理期间,合营公司应停止其经济行动,清算委员会应负责要求合营公司遵守有关的法律程序。合营公司应首先给予债权人以优先清偿权,其余的资产应在甲、乙方中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并同时对外公告。合营公司解散后,各项帐册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七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七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八(8%)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五条由于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份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份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支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文字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正本各四(4)份,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八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珍

附件三:合营公司对甲方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的协议

附件四:乙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附件五: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第八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二条 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送的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邮政地址。

第八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在中国×地签字。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每年美元等额的人民币(见附件五)。支付办

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中方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式业务能力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将相应提高职工工资。合营公司方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总经理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对被解除合同的职工,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遵照董事会通过的合营公司奖励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中外职工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个人所行税。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向当地的税务局司、合营双主及其工作人员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璺和条例。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报告应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货币。此外,对于外汇帐目,以外汇现金、盛行存款、债权、债务、收益、支出等表示的外汇实际收支或预期收支均应有详细记录和必要的报告及报表。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每月准备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在每会计年度的年

末准备所有需的其他报表的报告。年终财务报表(用中、英文书写)应报董事会批准并报法地税务机关和合营公司甲、乙方各自的主管部门。

第五十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这合营公司因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应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合营公司的外部财务审查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同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依法纳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

第五十九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前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十四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外汇平衡的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存入中国银行外汇帐户,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支出将从该外汇帐户中支取,合营公司的外汇必须保征下列支出:

(1)为合营公司进口必要的机器设备、零件和材料;

(2)支付合营公司外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合营公司雇员的海外旅行费用;

(3)偿还合营公司外汇贷款和利息;

第六十二条 鉴于乙方以外汇形式进行投资,合营公司将从其通过出口或其它方法所得个汇收入中优先支付乙方应得利润。

第六十三条 在合营期满或终止的情况,乙方将优先获得合营公司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

第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合营公司将努力减少乙方外汇投资

第十五章 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五条 合营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如经双同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公司期限。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在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终止合营公司。该项终止应在终止前九十天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公司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继续经营。

4.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

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预计的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第六十八条合营公司在得到终止营业的批准之后,应立即进行财产清理。董事会应提出清理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核。在清理期间,合营公司应停止其经济行动,清算委员会应负责要求合营公司遵守有关的法律程序。合营公司应首先给予债权人以优先清偿权,其余的资产应在甲、乙方中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并同时对外公告。合营公司解散后,各项帐册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七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七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八(8%)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五条由于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份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份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支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文字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正本各四(4)份,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八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珍

附件三:合营公司对甲方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的协议

附件四:乙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附件五: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第八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二条 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送的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邮政地址。

第八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在中国×地签字。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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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电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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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1.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 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 (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 。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生产的 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大写:______ 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 (大写:______ 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 ____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 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 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 筹建工作

7.1. 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 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 至少有三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1.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 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 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 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 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4. 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0.1.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 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 当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年的延长。

11.4. 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 转让

12.1.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

13.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 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 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 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

14.1. 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保险

15.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 适用的法律

16.1 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 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 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 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 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 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 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 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 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 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 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

21.1. 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 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 通知

22.1. 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信箱:______ 信箱: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22.2. 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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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2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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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 ”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位于凯里市“商铺及内部设施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2乙方承包“

1.3承包期限为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保证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每月乙方须完成保底 万营业额指标,完成指标后按提成、完成 万指标按 %提成、完成 万指标按 %提成;若乙方达不到指定保底销售额则: 万指标按 %提成、 万指标按 %提成、 万指标按 %提成。

2.2所有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不变,取消加班费及岗位工资。工资由甲方发放。

2.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合同期满后应如数返还乙方。

2.4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变,上班仍需遵循公司规章制度。

2.5内部提成由乙方负责人自行制定。

2.6甲方应于年月日将商铺交给乙方,自年月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仍由甲方支付。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有商铺经营方向监督权、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4.2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3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4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5乙方对商铺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4.6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债务原因影响乙方承包后的正常营业和商铺使用,如因甲方单方债务或相关必备手续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4.8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公司的所有产品,不得影响乙方对产品的正常销售,以免造成销售任务的完成。

4.9甲方产品供应不足,应协调第三方给乙方供货。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乙双方若同意对现有经营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5.3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4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5乙方不得私自进货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其处罚,处罚标准按进货价的 倍予以处罚。

5.6乙方所经营货源由总公司提供,如有断货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5.7乙方产品销售定价,在总公司给出的定价标准上应控制在正负%以内 。

第六条 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利润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 元。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体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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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承包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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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经营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承包方按__(递增)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___计算,即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月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元。风险保证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被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

项目

生产发展基金______%

福利基金______%

奖励基金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___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___万元,其中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___年___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

设备完好率达到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5.新产品开发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___元;

___年为___;___年为___元;

___年为___元;___年为___;___年为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__月(季)的__日前据实向发包方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___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______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_______________。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______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___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份。副本一式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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