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至x公路西侧x江旁。东至公路;x沟至x华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陆万陆仟元整(x.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xx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xx村村委会签章: xx村民小组签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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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
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篇2: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怎么写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村组小地名叫__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
东齐:西齐:
南齐: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___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农村二手房转让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第【幢】【座】【单元】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第三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50%的购房款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剩余50%的房款由乙方在房产证等权属证照变更后交付之日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遇有节假日,日期相应地推迟。
第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的当日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钥匙、水电煤气费缴付专用存折或者其他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物业费缴付、宽带使用凭证等所有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服务的权利凭证。以上按照实际原已有的办理,如原无则无需交付。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之日前所有水、电、煤气、物业、电话、宽带等所涉及的费用已经结清,不存在欠费。否则,费用由甲方继续承担,并向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进行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和障碍。
第七条、自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办理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20%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所涉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4:农村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省 _________市_________ 县(市、区) __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_村(社区) _________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主(农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户主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共 年。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单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集体所有/国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块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益林/商品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工林/天然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元/亩·年,承包期为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 分期付款支付:
3.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
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的,应提供:
1.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民法典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
管部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5:集体林地林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河北省涿鹿县河东镇鹰窝沟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11000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涿鹿县河东镇鹰窝沟村的林地11000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山鸟岭
南至:杨木蒋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连沟梁
森林类别:用材,地类:林地。
2、转让期限。至2071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770万元。现金支付。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1540万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农村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____区横XX村委会,负责人: 村长。
乙方: (身份证号: ),系____区横塘角湾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____月
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区横XX村委会(盖章) 乙方: (签章)
负责人 (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林地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 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 亩(附详细资料为附本)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证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
2、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权证分割。
4、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
二、双方定下转让意向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万元,双方即以共同名义召开与本宗林地林权转让相关的村民大会,讨论并百分之百通过本宗林地林权转让给甲、乙双方的决议,明确本宗林地林权转让费应付给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册),分配方案应包括所有搬迁户和非搬迁户;组织会议并达成结果的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考察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该会议形成的资料要交一套给乙方长期保存。之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再向甲方支付 万元。
三、甲方对其支付给村民的转让费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转让费低于当地保护价应补偿差额之类的事情,均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如因此类事情发生纠纷,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并依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与原村、组集体或者原承包户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须全额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 万元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的转让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须提供证据以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种是商品林(速生林、经济林、能源林)若甲方转让的是生态养护林地 ,视为转让无效。转让期届满之时,相关权利人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协商后续或者善后事宜。
六、林区道路由甲方建设。甲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甲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乡、村、组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乡、村、组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宗转让面积为 亩,转让价格定为每亩 元。实际面积以林地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八、甲方应提供其名下在 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预付款及保证金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若有延误,乙方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至款项支付完毕。
十、因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 万元预付款,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地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及村组、农户均不得干涉;此事项由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十二、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由甲方与原承包户协商享有;林地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但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不满两年被征用的,须从所得土地补偿费中支付剩余年份转让费给乙方,乙方可在保证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协议书中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事项在外)。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公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十六、甲方本人或者直系亲人有企业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证照、产权证、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政府批文等原件。
十七、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约定甲方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在签订协议书时尚不能完全齐备,甲方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齐备包括流转给乙方的林权证在内的所有资料交付给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过一个月,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至全部资料交齐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集体林地林权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 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 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 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 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 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发包方盖章): 县 镇 经济联合社 签证人(村委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篇9:乡村林地承包合同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乡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乡 村 社 承包方代表:
为了明确责、权、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集体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体林地的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序号小地名四址界限及相邻权利人名称面积(亩)林木资源现状树种/年龄(年)/株数(株)蓄积(立方米)承包方式(家庭、其他)承包期限(年)/起止时间(年、月、日)
东/相邻人名称南/相邻人名称西/相邻人名称北/相邻人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资源的行为,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义务
(1)确认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开展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务工作。
(5)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收益权,享有承包经营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与其他农户联户,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牛羊进林、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积极监测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包、出租、互换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三)共同遵守的职责:
1、甲乙双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双方必须坚持“六个禁止”,即:禁止林内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变林地用途;禁止林内建房、起灶、用火、点火燎荒;禁止乱砍滥伐;禁止非法种植;禁止狩猎、围猎、非法捕杀野生动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司法部门公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乡(镇)政府调解。
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11: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格式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之土地(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 平方米(以《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为准),地号:_______;图号:_______。
第二条: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的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万元整(小写:_______元),买卖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第四条: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等)过户所需的税费由卖方承担。同时把合同原件、交款发票原件等一并转移给买方。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该物业权属登记手续,
第五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现状是指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双方如任何一方违约时,按交易价款的_______%计算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买方执1份,卖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篇12:农村林地转让承包合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财产清单、甲方《林权证》
篇13:标准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取得宅基地同有人的同意后将名下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就此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__________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弥勒县弥阳镇城东 组 小瓦窖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四至界线:__________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宅基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分两次支付:__________签订协议当天由乙方付给甲方订金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甲方将宅基地交付乙方当天,乙方将剩余的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必须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宅基地批准收费收据、建房证等相关证件)交给由乙方保管。
四、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乙方可以再此宅基地上新建、装修、改建、扩建房屋,甲方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五、由甲方出面取得社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配合乙方办理宅基地的相关变更手续。
六、边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者其它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若有需要甲方需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相关手续。
八、转让完成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__________
1.乙方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
2.乙方已建房屋及附属物,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3.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
4.如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甲方要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
九、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于签订本协议之日(或乙方付清全款当日)将宅基地相关手续单据交付乙方。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证明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篇14:农村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农村地皮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芒章乡芒章村二组 朗其永
乙方:朗其生 孔进茂 荣金武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芒章至盏西公路西侧槟榔江旁。东至公路;南顺沟至郭波艳华地界;西至 槟榔江;北至朗本旺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芒章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芒章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芒章村村委会签章: 芒章村民小组签章:
20xx年五月三十日
篇16:农村房屋转让协议合同样本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坐落于潭城大厦第五层西头,共七间(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约:234.21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商业办公。房屋所有人为:戴x高。
房屋装修装饰状况:
房屋抵押状况:
二、转让价格
房屋转让单价为8500元每平方米,甲方同意收取乙方总转让价格 。(最终产权登记面积在 平方的基础上正负5平方米按上述总金额为准,双方不再另行计价;若超出此正负值,双方按实际面积和协议单价另行计算)。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向甲方支付 元整人民币(小写: );
2、余款 元人民币(小写: 元)在乙方将该房屋两证办理完毕,且乙方结清所有水电等相关费用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相关的费用
1、办理该房屋的办证费(房产证、国土证)、税费等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2、甲方与转让房屋的租赁户的租赁合同对乙方继续有效,但租赁户已经缴纳给甲方的未到期的租金,甲方应移交给乙方。
3、房屋交付之前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在交付房屋时一次性结清。
五、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转让房屋的权属无任何瑕疵,并不存在与行使房屋权利相关的任何障碍。
2、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本次房屋转让事宜书面通知租赁户,并取得租赁户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3、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湘潭市人民政府机关招待所办理相关合同主体变更手续,主体变更手续当日,甲方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4、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当将所有与该房屋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集资建房合同书》、《集资建房补充合同》、《集资建房补充协议》、《租赁合同》与原件核对无异议的复印件交付给交给乙方审查。主体变更手续完成后,甲方应当将上述所有文件的原件交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能够将甲方与湘潭市人民政府机关招待所的合同变更至乙方名下。如在15日内未办理至乙方名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20%违约金,本协议的效力不影响该违约责任的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产权出现任何纠纷和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房屋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所欠金额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逾期30天,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逾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甲方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给乙方。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积极遵守,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2)《集资建房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
(3)经过双方共同选定的公证机关公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于湘潭市雨湖区
篇17:农村荒山林地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____%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___%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篇18: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二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原焦岗湖渔业总公司饲料厂),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为: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详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第四条 出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出让现状土地条件的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受让人同意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九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
第十一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二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
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和继承,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不低高于同期周边土地的市场价格。
第十五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的市场价值给予受让人经济补偿。也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处理。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非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征用、甲方不得单方收回使用权。否则,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所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原属于焦岗湖渔场的地面附着物,由受让方与焦岗湖渔业总公司(即淮南市焦岗湖水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协商,签订租赁或转让协议。出让方全面配合,协商不成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期间,该宗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的,出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并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须履行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出让方在本合同签字后30日内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报焦岗湖镇政府、区国土局各备案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标准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文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停车位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汉,现年岁,生于日,家住县镇村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汉,现年岁,生于日,家住县镇村组,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经协商,就甲方位于村组(小地名)的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宽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体四界为以为参照,上至,左抵,右至
2、甲方保证此块土地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万元。甲方在支付转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同时系于该土地的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诿、拖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农村房屋转让协议合同样本
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
阁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______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