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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门安装工艺流程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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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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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守约、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塔机安装合同。

(一)、安装塔机的概况

1.1塔机型号:QZT-63

1.2塔机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1.3塔机安装说明书

1.4塔机安装高度说明:

(二)、安装塔机时间地点

2.1地点:兰大渝中校区

2.2时间:20xx年4月26日

(三)、费用及付款

3.1安装费、安检费资料费。

3.2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款80%,经安检部门认可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付清余款。

(四)、甲方责任

4.1提供安装塔机的全部技术资料

4.2提供安装塔机的整件和合格配件。

4.3提供《甘肃建筑起重机械登记表》

4.4 督促施工总包方单位创造安装塔机的施工条件。

4.5 协助安装单位做好安装塔机全过程的安全技术工作。

(五) 乙方责任

5.1应提供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提供单位名称及证书)

5.3安装塔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加强管理。

5.4编制塔机安装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塔机安装的质量。

5.5应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安装塔机的安全协议书,并严格执行,确保塔机安装过程的安全。

5.6安装完毕应提供塔机安装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

(六) 其它

6.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所在地法院裁决。

6.2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6.3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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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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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 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 如因设计单位和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人防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 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防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 乙方须确保人防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人防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 合同价款调整

9.1 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_________省人防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 经人防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人防门验收合格证。

10.5 余款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 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

12.1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 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13.1 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市人防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人防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 竣工日期为人防门安装完毕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 保修

15.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_______年。

15.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 违约

16.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16.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 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人防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人防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

17.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 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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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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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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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买卖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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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甲方的位于 的厨房提供设备并免费安装调试及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所有设备费用总价: 圆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上述费用。若甲乙双方协商后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二、质量技术标准:

1、甲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所出售的产品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之合法权益。

2、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_______年。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时间)之内,甲方将上述设备全部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的收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甲方采用____方式运输货物。为保证货物途中的运输安全,甲方为乙方代为投保运输险。 运输费和保险费用由 甲方 承担。

2、甲方应在发货前两(2)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详细发货清单及装箱单和物流托运情况等收货信息,方便乙方验收货品。

五、货物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物品并不意味着乙方对甲方提供物品的最终接受,只是表明物品进入乙方接收、检验阶段。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合规定或者产品包装破损、产品受损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所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六、产品的附属资料:

甲方应当提供的产品附属资料有:设备的《保修卡》、《使用手册》

七、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2、 所有设备如期运送到并检验合格,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后可以正常运作,乙方支付剩余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3、 乙方以 甲方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服务。设备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在三个日内派安装人员至安装地点进行设备安装。甲方须在三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并保证所有设备可以正常运作。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负责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如免费上门维护、修理、退货、换货)。若设备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负责在 2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设备,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3、甲方员工在安装过程中遭受任何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甲方员工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货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超过15天未交货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约,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外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甲乙双方可协商酌情降低产品的价格;如果乙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或任何第三人遭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不可抗力

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不能减轻或免除甲方的履行义务。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 乙方需新增设备时,新增设备的安装及报价的具体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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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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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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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防工程防护销售安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销售,全文共 5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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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施工安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安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址: 。

3.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设计单位: 。

5.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出售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其中安装费¥: /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程造价以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工程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工程进度款。

5.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化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定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 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 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化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 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 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时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 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 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 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就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 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 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 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乙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责任、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 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份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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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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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广州大学 合同编号:gdht-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广州大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广州大学新校区 。

1.3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承包方式: 。

1.5工期:本工程自200 年 月 日开工,于2XX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空白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空白 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 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 3次进行

拨款 100 %

金 额 (元)

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

30%

工程完成50%

2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

50%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1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 %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附件:

12.4.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2.4.2工程项目一览表

12.4.3工程预算书

12.4.4会议纪要

12.4.5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 广州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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