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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奖享受哪些待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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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保险福利待遇的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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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保险_____险保险单(正本)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养殖保险____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养殖保险________险的规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标的的保险责任。

业务性质: 保险单号:

-------------------------------------

|标的分类|投保数量|何价投保|投保成数|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储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加险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标的座落地点| 经度: 纬度: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 |

|------|----------------------------|

| 总保险费 |(大写) |

|------|----------------------------|

| 储 金 |(大写) |

|------|----------------------------|

| |1.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保险责任期限|----------------------------|

| |2. |

|-----------------------------------|

|本保险标的有无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

|-----------------------------------|

|备 注 |

|-----------------------------------|

|被保险人地址及邮政编码: 保险人:_____保险公司(签章)|

|电话号码: 地址:______ |

|所有制及占用性质: 邮码:______ |

| 电话:______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 会计: 复核: 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养鸡保险条款

投保条件

第一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养鸡场均可投保:

(一)鸡舍饲鸡10000只以上;

(二)鸡场选址须在非蓄洪行洪区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场内的建筑物布局应符合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舍内光照、温度、相对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场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鸡只的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投保鸡只应为无伤残、无疾病、营养完全、饲养密度合理。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依照本规定负责赔偿:

(一)特定传染病(选定责任);

(二)特定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选定责任);

(三)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诊患本条中的特定传染病,并且经当地县级(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扑杀、掩埋、焚烧的。

(注:选定保险责任原则见通知)

责任免除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饲养人员及其家属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二)保险鸡只互斗、中暑、冻、饿致死,淘汰宰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四)在观察期内因第二条中特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违反防疫规定、拒绝防疫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六)保险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损失。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鸡只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鸡场设施发生保险责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导致保险鸡只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但属于第二条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险期限

第五条 根据鸡的饲养用途及生长阶段,划分为:

(一)肉用鸡:从10日龄起保至56日龄为止;

(二)产蛋鸡: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三)种鸡:

育雏阶段:从1日龄起保至42日龄止。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第六条 保险肉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7天为传染病观察期;保险产蛋鸡和种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5天为传染病观察期。

第七条 保险鸡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杀或调离约定的保险地点,该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金额:

(一)每只肉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56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140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种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140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第九条 保险费:

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标准计收。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以每栋鸡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险天数最长定为连续7天)计算死亡数。若死亡数低于或等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不负赔偿责任;若死亡高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按死亡数扣除死淘数予以赔付。

肉用鸡、产蛋鸡育成阶段、种鸡育雏阶段和育成阶段:

每只保额-鸡苗单价

赔款=死亡只数×(1-死淘率)×〔鸡苗单价+─────────×(出险时已饲养天数+出险天数)〕-残值

56天或140天

产蛋鸡和种鸡的产蛋阶段:

赔款=死亡只数×(1-死淘率)×每只保额×赔付百分比-残值

赔付百分比

--------------------------------------------------

|日 龄|141-170 |171-200 |201-230 |231-260 |261-290 |291-350 |351-410 |411-470 |471-500 |

|---|----|----|----|----|----|----|----|----|----|

| % | 100 | 95 | 90 | 85 | 80 | 70 | 60 | 50 | 40 |

--------------------------------------------------

一般肉鸡死淘率为5%;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死淘率为10%;鸡种死淘率分别是:育雏阶段为5%,育成阶段为10%,产蛋阶段为8%。

若保险金额高于保险鸡只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时,则按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计赔。

第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实际饲养只数大于投保只数,按投保数与实际饲养只数比例赔付。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所属兽医师出具的真实合法的诊断和治疗证明、死亡证明、防疫证明。

第十三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鸡只损害而造成鸡只死亡,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若被保险人已取得部分赔款,保险人应在赔偿中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

赔偿金额。保险人在行使代位追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保险鸡只发生部分死亡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鸡只数应相应减少,具体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鸡只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加强鸡只饲养管理的规定,搞好饲养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规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记录,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做好防疫、治疗及安全防灾工作。

第二十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数量变动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一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救护,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到现场查勘,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死亡鸡只。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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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见义勇为模范李成宏同志先进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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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模范李成宏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记商城县城关镇车站路社区居民李成宏同志,见义勇为勇救落水儿童先进事迹。

李成宏.男.现年43岁.住城关镇车站街社区滨河小区98号附1号.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与妻子合伙以开办废品收购站为职业,全家收入在当地属中等,其居住生活条件还行,前年还盖起了楼房。李成宏同志思想觉悟高,有一定的经济头脑,能经常性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和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由于居住在滨河小区,紧邻陶家河橡胶坝深水区平均水深2米左右>,居住环境优美、自然条件好。由于河边防护设施设置不够,大人小孩不慎落水现象,时有发生。

今年八月十三日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李成宏正在收拾全天的工作,忙碌的很,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救。“救人啊!有人落水了!”听到呼声,李成宏连正在整理的钱物都不顾了,看到岸边有人指水中间的浪花,连身上衣服都没来的及脱,一个猛子扎下去,还喝了两口水,将一个10岁左右的小孩高举头顶救上了岸,并紧急做人工呼吸施救,人得救了,李成宏拖着浑身的湿衣,又赶回家中继续整理白天的收尾工作。事后,小孩的父亲李良钦,母亲刘红领着小孩名叫李金豪,今年刚满10岁,三年级学生>,赶到李成宏家,带着好烟好酒和礼品要送给李成宏表达感谢之情,礼品都被李成宏婉言谢绝了,李成宏说:做这件事,是我应该做的,没什么,只要听到呼声,我还会照样扑下水去,这也是每个年轻人应该做的。李成宏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被周边群众广为流传,深受好评和赞扬。其实李成宏早在XX年的一个秋天,正在忙活工作的他听到有人呼“救命”原来是一对负气的年轻夫妻,男的走远了,女方因一时想不开,将年仅三个月的婴儿不慎掷于深水之中,万般无赖之机,忙呼救命,李成宏听到后,二话没说,竟直跳入水中,将婴儿救上岸。男婴得救了,第二天年轻夫妇带着孩子前来答谢,李成宏借势好好的教育了他们,说:“天大的事也不能拿孩子出气”。这对年轻的夫妇当即表示:“保证今后要永远看护好孩子,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李成宏委婉的拒谢了他们带来的礼物。李成宏勇于担当、舍己救人的事迹,让周边群众看在眼里,也敬佩在心里。他见义勇为的事迹在小区广为流传,深受群众赞扬。(商城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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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用工待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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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经过考核,聘请乙方为公司管理人员,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 商,达成以下聘用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从乙方到甲方工作时起至退休时 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职权范围。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㈠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 奖金、津贴及保险福利和其他约定的补贴。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的工作卫生条件。

㈣依照国家及公司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在乙 方违法乱纪、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甲方可以终止 与乙方的聘用合同关系;在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的 权利义务。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㈠享受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待遇,在职权范围内 充分行使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和无理的干扰。

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在工作职 能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时、按质、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

㈢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 损失。

㈣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或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如乙方从事上述营业活动 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㈤乙方执行甲方交给任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甲 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 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甲方的财产。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 他人,不得以甲方资产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不得将甲 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㈧乙方如有上述

㈣-

㈦四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与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及本合同约定 的权利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现实情况 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 并办理有关手续,如一方违反以上规定应给予另一方相 应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如合同一方违反以上合同之规定, 除赔偿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对方违约金。

九、如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市劳动仲裁委员 会解决。

十、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____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协商予以补充解决。十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 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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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见义勇为个人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人事,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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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2时,两名儿童在清丰县韩村乡西赵楼村的人工湖边玩耍,不慎落入水中,正在附近的孟瑞鹏(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本科项目20xx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看到小孩儿落水后,跳入水中施救。最终孩子获救了,他却再也没能上来……

孟瑞鹏同学在危急时刻舍己救人、光荣牺牲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孟瑞鹏同学曾经在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度过两年的大学时光。惊闻噩耗,该院董事长刘宝山当即拿出慰问金,并委托该院常务副院长郭爱先前去看望慰问。

3月6日,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下发《关于学习孟瑞鹏同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决定》,号召全院广大师生向孟瑞鹏同学学习。为了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研究部署,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进行布置安排。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部安排专人整理孟瑞鹏同学在校期间的作业、笔记、照片、影像等学习生活工作资料,通过多种形式搜集孟瑞鹏生前事迹。孟瑞鹏曾经的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学弟学妹还主动撰文,缅怀孟瑞鹏,热爱集体的好班长、文武兼优的好学生、侠肝义胆的好青年,紧要关头,挺身而出,这就是孟瑞鹏的真实写照,他用生命诠释了一个优秀大学生的人生价值。

为了营造学习氛围,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宣传部在两个校区制作了宣传标语和版面,编印了校报《嵩山学院》孟瑞鹏专刊,介绍孟瑞鹏同学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孟瑞鹏同学的优良品质、英雄壮举,以鲜活、生动、感人的素材,引导激励教育广大师生;该院思政部把孟瑞鹏同学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引入课堂,通过课堂讨论、演讲、发言等形式,怀念孟瑞鹏、学习孟瑞鹏,同学们纷纷表示,学长孟瑞鹏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丰碑,我们一定以他为榜样,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者,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孟瑞鹏同学的英雄壮举很好地检验了该院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办本科项目的办学成果,诠释了该院“教书育人、德育为先”的办学思想以及“将传统文化融入课堂教学,将武术训练融入素质教育”的育人成果。

该学院各系部通过办主题板报、召开主题班会、举办主题演讲以及举行座谈会、追思会等形式,掀起了向英雄学习的热潮,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学习他舍己救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乐于助人、刻苦学习的优秀品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有责任心、有爱心、有孝心、有担当的优秀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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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见义勇为个人先进事迹申报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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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个人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事情主人公,男,于1963年7月27日出生,家住得胜街10---123号,现是市有限公司在职职工。事情发生在11月4日早上8点10分左右,正好路过得胜街20号环城北路社区社区门口,看见一个3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在打电话,该女子电话讲完后1分钟左右,从西陵一路发现走过来一个手拿两块砖头30多岁的中年男子,砖头男指向打电话的中年女子问是谁,那个中年女子就指向旁边一男一女两位70多岁的老年男子说道,就是”他”,只见砖头男就一脚踹在70多岁的老年男子胸前,老年男子随即被踹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这时已经引起了很多路人围观,社区主任任等几位同志也闻声赶了出来制止,并及时打110报警,旁边路人也不时有个别正义感强的劝架,其中有位60多岁的劝架男子也被砖头男一掌推倒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紧接着中年男子好象还不解恨,又折回身将前面70多岁的老年男女分别又踢到,并用手中的砖头狠狠的砸向老年男子的头部,老年男子的眼镜当时就砸碎了,头部鲜血直流,而砖头男还在边跑边打,丝毫没有停住的意思,就在这关键时刻,一旁的出手相救了,只见他一把抱住砖头男并将其摔倒在地上,并死命将其抱住,在地上拉扯不让砖头男逃跑,可砖头男又用砖头砸向了,社区主任任同志的头部和腰部,导致他们都负伤了,就在这时砖头男在、社区主任任同志他们负伤的情况下逃跑了,可同志在满脑是血的情况下,顾不得疼痛就又朝西陵一路砖头男逃跑的方向追去,大约追了50米左右,他将砖头男追上了,砖头男看见朱德华又追上了他,就又从地上捡了砖头砸他头部,朱德华不顾个人安危一把扑了上去,两人一起倒地后将砖头男按住,压在身下,正在这时有个路人看见了及时出手帮忙,终于制服了这名砖头男,直到警察赶到现场把砖头男带去了派出所,事情才得以平息。签于同志一身正气,置个人安危和生命财产于不顾,帮助弱势群体,弘扬正气,见义勇为,精神可嘉,我社区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同志见义勇为。此呈,请批示!

社区居委会、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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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员工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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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为切实保障乙方的员工能及时从乙方按时领取应得的工资,乙方承诺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乙方严格按照与其员工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按时向其员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乙方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应制作工资发放清单(格式见附表),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如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付款(包括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等)后将该笔款项中关于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需经每个领取人签字),并在申请领取下一笔付款前将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列表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甲方施工处、专业公司等)审查后报计划经营部门备案。如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报表时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各类付款。甲方每发现一人次员工工资支出与事实不符,对乙方罚款100元,并以此类推,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三、当甲方在工程完工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非质保金)或年终支付工程款时,由甲方财务部门先支付该笔工程款的 %,专门用于乙方给其员工发放工资。乙方应制作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甲方分包使用部门审查后提交甲方财务部门。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后再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如果乙方没有按本协议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交报发放清单,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放清单。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五、乙方保证坚决杜绝发生其员工到甲方处讨薪、对甲方及其员工进行工作干扰、人身胁迫、人身伤害事件。当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时,每发生一人次,由甲方对乙方处以200--20__元的罚款;甲方认为对甲方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甲方对乙方给予5--50万元的处罚。上述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六、如发生乙方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讨薪事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到讨薪地点予以处理。如不来处理,甲方将从对乙方未支付的款项中代乙方予以支付,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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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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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锋,今年29岁,大悟县新城镇人,参军两年于20xx年退役,在20xx年元旦通过大悟县综治委组织的招聘,经考试合格参加了大悟县城区治安巡逻队工作至今。在巡逻队工作期间,该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保持一致,始终把“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的价值观树立在心中,思想上时时刻刻服从命令、严于律己,行动上身先士卒,保持带头模范作用,由于表现突出,先后任班长、教员、现在担任巡逻队副队长。20xx年荣获孝感市“百佳卫士”荣誉称号。

20xx年3月16日下午,在大悟城区汽车客运站路口,一辆运载沙发的货车突然起火自燃,熊熊燃烧的大火瞬间将货车变成一个巨大的“火球”,朝着前方的人流和车流冲去,车速越来越快,街上的行人纷纷逃散。?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巡逻防暴警察大队协警陈锋同志巡逻至此,他驾驶鄂K3592警车果断冲到“火车”前方,将失控的货车及时挡停,避免一起重大的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湖北电视台》、《孝感电视台》、《孝感晚报》多家媒体相继刊登了他的先进事迹。

陈锋在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来临之际,勇于担当、临危不惧、果断处置。而当他说起当时行动时他是那么的坦然,他说:“绝不能让着火的货车冲向车流和人群,货车油箱载油量大,如果被大火引燃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我只要能挡住它,就能把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彻底消除”。

陈锋在巡逻防暴警察大队工作四年时间,严格按照“巡逻盘查规范”,加强城区治安防控,坚持对重点单位,易发案敏感区域做到“三不放过”,即:重点区域不放过,可疑人员不放过,可疑物品不放过。在此期间他带领队员收缴管制刀具50余把,抓获各类违法嫌疑人60余人,其中网上逃犯4人,行政拘留30余人,刑事拘留xx人,打掉两个盗窃团伙,收缴毒品xx余克。这些成绩极大地带动了其他班组和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家比干劲比成绩,掀起了抓防控、打现行、促平安的高潮。

作为一名退伍老兵,陈锋不因自己取得的工作成绩而骄傲。在日常工作中始终保持着忠于本职,安于本分。每到他的值班日他总是早早来队,吹哨唤队员们起床整理内务,打扫队内卫生。开始巡逻工作前他必定要求队员们检查好装备,整理好着装和仪容,再安排好当日的巡逻任务,并叮嘱队员在巡逻盘查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礼节礼貌。而到了晚上他总是劝一同值班的同事先行休息,自己守在对讲机旁直到夜间机动巡逻的队员们归队后他再休息。

陈锋一直担任队内警务训练教官工作。每次训练他都严格要求队员,自己先做动作示范,再认真纠正每一名队员的队列动作和战术动作。将自己在部队里练就的过硬军事技能传授给队员们。下雨天不便队员们巡逻,队里组织观看《致命的错误》警示教学专题片。陈锋同志总是一边观看一边做笔记,将警示教学专题片里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的战术方法和动作记录下来。课下组织队员模拟演练,活跃了队员们的思想,增强了队员们的业务素质和战术素养。

千钧一发之际,舍生忘死、义无反顾、紧急避险,成功避免一起重大的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这并不是逞一时之勇,而是陈峰作为一名巡逻防暴大队带队干部通过长期的工作养成在危急关头爆发出来的正能量。他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有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有压倒一切的英雄气概,陈锋同志做到了。他用自己的行动再次践行了一名退伍老兵的光荣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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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享受读书的快乐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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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刘晓明,是实验小学5年级4班的一名学生,今天参加这次“我读书快乐”的主题演讲比赛,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我演讲的题目是——《我读书我快乐》。

在日常生活中,只要你善于发现,就能体味到很多的乐趣,如我们最喜欢的跳绳、游泳、打乒乓球、看电影。既娱乐了我们的身心,又强健了我们的体魄,其实除了这些以外,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个的乐趣,它只能用心去感悟,才能使人感到愉悦,那就是——读书。

有一次,我吃过晚饭又去图书馆看书,我一进去就被一本有趣的谜语书吸引了,我忍不住拿在手里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兄弟七八个,围着柱子坐,听说要分家,衣服都扯破(打一食物),这是什么食物,我从没听说过,我搜肠刮肚,绞尽脑汁也没想出答案。哎,回家问爸爸吧,我放下书,准备再去翻阅其他的书籍。突然,我看见旁边一位顾客一边谈话,一边剥着酸甜可口的橘子,于是,我若有所思地说:“橘子,一定是橘子。”我兴高采烈地跑回家,对爸爸说:“爸爸,我给你讲个谜语,是我刚才在书店的谜语书上学到的。”爸爸笑眯眯地说:“别卖关子,快说。”我把谜面给爸爸说了,爸爸笑呵呵地说:“这个简单的很,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吃。”“不对,今天都没吃。”爸爸愣了一下,说:“明明刚才吃晚饭,妈妈在菜里面放了嘛。”橘子怎么会放在菜里面?难道是我猜错了?我又把谜面在心里读了一遍,是呀,橘子没有中间的小圆柱,那是什么呢?“孩子,读书不要只读字面,还需要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其中的含义才行。”最后在爸爸的提示下,我才真正的找到了谜底——大蒜。

是呀,读书是一种乐趣,它能开发我们的智力,能够让我们懂得深刻的道理。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象没有阳光,智慧了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快乐地飞翔吧!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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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见义勇为个人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人事,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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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正月十五在厦门XX区后XX村附近发生了一件令人感动的事,五点半下班两个小孩在水塘边玩耍,一七岁小孩不慎掉入池塘里,另一女孩大呼救命,当时围观有200多人不知所措没人敢下水救人,小孩命在旦夕正遇我司(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路过当他听呼叫飞奔到池塘边没经过思索不顾天气寒冷跳入池塘将陷在淤泥中的小孩拔出,拉出水面,随后小孩父母就赶到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此时小孩的父母感激不尽,就问他的姓名,住在什么地方,当时就说了,“不要谢我,救人要紧”,事后小孩的父母才打听到我们见义勇为的年轻人的具体情况。

我们认为这是一起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值得报道宣传表彰,而且这位救人不留姓名,不图回报,不图名利的高尚品格,非常令人感到,更应该宣传表扬。

背景:

小孩父母为四川省射洪县在厦门的农民工,暂住厦门XX区后XX村。

见义勇为的为陕西省镇巴县大市川人现在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航医事业部技术上班。暂住厦门XX区杏林山后张。

事发时有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周围200多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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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险待遇行政复议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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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所地xx市xx区杨柳镇双乐村元湾组25号。

被申请人:,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所地安徽省xx市xx区杨柳镇新龙村谈三组29号。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与交通事故有无因果关系鉴定;

2、被申请人涉案医疗费用中与交通事故损害没有关联性的用药及医疗费用鉴定。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申请人在该交通事故中受伤,被申请人被医疗机构诊断的伤情中包含了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且在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对被申请人上述疾病连同交通事故损害一并治疗。申请人认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对被申请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治疗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与交通事故没有关联性。据此为查明本案事实,现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对本案被申请人(受害人)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及被申请人医疗费中与交通事故损害没有关联性用药鉴定(含医疗费关联性审查)

请予准许。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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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见义勇为的表扬信范文

范文类型:表扬信,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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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鉴于近期我院学生餐厅学生手机被盗的事件频发,我院保卫处与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联合蹲点、监视;加大对此事件的侦破力度。

X年11月12日中午12时许,我院学生餐厅聚元堂二楼,发生一起手机偷盗案,作案人员被当场发现并擒获;现场就餐的系学生,机智敏捷、不惧危险,配合工作人员共同制止了该偷盗行为的发生,并及时报告保卫处;这些学生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积极的帮助,同时展示了我院学生大无畏的主人翁精神;请这些同学今后继续发扬这种精神,同时希望其他人要向这些同学学习,共同维护和创建我院平安、和谐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在此,院保卫处对这些学生提出表扬,并请贵系根据《学生手册》给予表彰。

保 卫 处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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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汪旺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用行动去弘扬正义_申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2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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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旺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用行动弘扬正义

见义勇为,汪旺见义勇为事迹,充满了正义、勇敢的正能量,让人为之动容。

持刀伤人犯罪嫌疑人黄某初落网

8月31日,澎湃新闻从广东东莞市公安局证实,因被制止扒窃而持刀捅死20岁大学生的嫌疑男子,8月30日被东莞警方在广西贺州抓获,此时距离案发21天。

东莞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通报称,8月30日,东莞警方在广西贺州抓获持刀伤人犯罪嫌疑人黄某初,8月9日南城街道鸿福西路汪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根据警方调查,2017年8月9日22时许,被害人汪某(男,20岁,东莞人)与朋友途经南城街道鸿福西路时,因制止两名男子扒窃行为,被其中一人持刀捅伤,汪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案发后东莞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刑警等部门精干警力,联合南城分局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缜密侦查,8月30日15时30分,在广西贺州警方的全力协助下,专案组在该市八步区银杏路附近,成功抓获持刀伤人犯罪嫌疑人黄某初。经初步审讯,黄某初对其于8月9日在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附近持刀故意伤害汪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的调查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对于扒窃的另一男子是否已找到以及如何处理,通报未提及相关内容。

汪旺见义勇为事迹回顾

8月9日22时许,汪旺与朋友途径南城鸿福西路时,因制止两名男子扒窃行为,被其中一人持刀捅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东莞市公安局通报,汪旺遇刺时间为8月9日晚10时46分。

当晚,汪旺和同事小张在途经东莞南城鸿福西路时,发现有人行窃。汪旺立即上前制止。窃贼未能得逞后离去,汪旺和同事一起继续往公交站台走去。10时46分,当行至鸿福路口斑马线时,汪旺突然被人刺中腹部,捂着伤口倒在马路中间。因过马路的人太多,小张当时并没有看清凶手的样子。

小张用颤抖的双手拨打报警电话,随后又通知汪旺家人。等民警和汪登峰等赶到时,汪旺正在南城医院重症监护室里抢救。凌晨2点钟左右,失血过多的汪旺因抢救无效死亡。听闻儿子噩耗,汪登峰夫妻二人忍不住放声痛哭。

汪旺的父母表示,痛失爱子,非常悲痛,感谢陈红天、李贤义对他们的关心和慰问。他们为孩子的义举感到骄傲,希望孩子的牺牲能够唤起更多人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挺身而出。

善后工作到位

据汪旺伯父介绍,8月19日,全国政协委员、同心俱乐部主席陈红天,全国政协委员、同心慈善基金会理事长李贤义在了解到汪旺的英雄事迹后,以个人名义向汪旺家属捐赠100万元慰问金。

汪旺见义勇为事迹并不是这一次

1992年,汪登峰高中毕业后,和哥哥一起结伴到南方打工,这些年一直在东莞辗转打拼。

1995年底,汪旺出生。多年来,他一直跟在父母身边。和父母一起经历的各种磨难,让汪旺从小就有坚韧的品格和乐观向上的精神。

伯父说,汪旺对父母长辈都很孝顺,很少让他们操心,对弟弟也很好,上个月弟弟生日时,他还专门用自己刚领来的工资,买了一块手表给弟弟作为生日礼物。

今年夏天,汪旺从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就入职东莞一家科技公司,从事手机软件开发,月薪7000元左右。

公司总经理汪洋回忆说,公司本来并不想招聘像汪旺这样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是面试时汪旺的一个细微的举动打动他,让他最终决定录用汪旺。“面试前以及面试后,他两次给面试官深深地鞠了一个躬。”汪洋说,他面试过不下百名新员工,大多是个性张扬的90后,汪旺是唯一给面试官鞠过躬的人。

因为表现突出,进入公司不久,汪旺就接手了一个大型项目的技术开发。那段时间,经常是晚上很多同事都下班了,他还在加班。

一位同事说,汪旺见义勇为制止扒窃并非首次。两人以前有时一起坐公交,遇见小偷扒窃,他都会挺身而出去制止。“汪旺很有正义感,令我肃然起敬。”他说。

在最要好的朋友张育锋那里,汪旺的侠义心肠也得到印证。张育锋告诉记者,上高中时,在街头经常遇到路边乞讨的乞丐,汪旺总会掏出身上的零钱递过去。后来,张育锋说和汪旺都去广州上大学,二人虽然不同校,但周末经常约着一起上街发传单。记得一次在公交车上,汪旺看到一个小偷在偷一位女士的手机,他立马上去制止,小偷下车转身跑掉。

“没想到,这次他的正义之举,却招来如此疯狂的报复。”张育锋泣不成声地说,“农历七月十五那天晚上,我实在忍不住想他,便通过新浪微博向他发了最后一条消息……”

对汪旺的怀念

汪旺走后,他的同学好友自发建起一个名为“致敬我们的大英雄汪旺”的微信群,怀念汪旺成了大家沉重的话题。同学许荣炜深情回忆说,高二运动会,酷爱美术的汪旺不仅为全班同学设计了新颖别致的队服,还提前几天给所有同学的白色队服背后绘上图案。如今,这件衣服成了他留给同学们永远的纪念。

记者辗转联系到汪旺高三时的班主任赵老师,他说:“我虽然只教了汪旺一年,但他为人正直,热情好学,做事执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闻听噩耗后,在家乡的汪旺爷爷从千里之外赶到东莞,送孙子最后一程。“每年回老家,汪旺最喜欢缠着我讲家乡流传的英雄故事。”爷爷将给孙子讲过的故事一一数来,“陈元光父子率众南征,开辟漳州;王审知随兄征战,建立闽国;郑成功领兵抗荷,收复中国台湾;宋士杰打抱不平,为民申冤……”

“这孩子打小就有侠义之心,邻居孩子都把他当作大哥哥,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愿意和他说,找他帮忙。”汪旺的伯父说,“家乡父老这些年津津乐道的魏青刚在青岛三次入水勇救落水女,李守禄京城火海中勇救母女被烧伤,大学生姚文龙勇救落水女孩、爱心捐款助学子等等事迹常挂在他的嘴边。”

汪旺遇害第九天,伯父在朋友圈这样写道: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恶魔夺走,有人说汪旺太傻,“小偷多了去了,别人都不管,你管什么呢?”可是你再想一下,如果被偷被抢的是你或是你的亲人,你是否希望当时有人能挺身而出,为你解围?如果像汪旺这样的英雄再多一些,那些社会的残渣败类就会没有滋生的土壤,正义之气就会压倒一切不良风气,还社会一个安定和谐的新风貌。正是因为有了汪旺这些正义之士的路见不平一声吼,我们生活的家园才能得以安宁。

汪旺见义勇为事迹是这个社会的一剂强心剂,并不是每个人对不法行为都抱着事不关己的不作为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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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员工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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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待遇提成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_________电话营销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电话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公司近来的管理经验,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_________年度电话营销人员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如下:

一、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提成+福利奖金

二、基本工资的计发

1.试用期

凡进入_________市场部的电话营销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包食宿,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最低底限业绩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业绩低于_________元者视为不合格,只发给基本工资的75%,即_________元,试用时间不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没有基本工资;试用时间超过15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发给补助_________元。完成最低底限业绩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有业绩特别优秀者,试用期工资以转正后的标准予以结算,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2.试用期后

进入过度期,过度期为一个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公司包食宿。第一个月的最低底限任务为_________元,低于___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资的65%,即_________元。业绩优秀者(达到或超过规定月任务指标),可直接转正,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3.转正后

试用期、过度期满即为_________公司市场部电话营销组的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包食宿并享社保,月底限任务为_________元/月,月业绩达不到底限任务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达到最低底限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的财务核算

1.电话营销人员的业绩以款到账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20号,20号以后到账的计入下月业绩。业绩以款到账数为核算依据。

2.电话营销员和本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一样,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条例,违规按章处罚。

四、业务提成的比例

月业绩

提成比例

五、星级奖金制度

星级

月任务额度

奖金

一星

二星

三星

四星

五星

1.连续三个月保持星级的,按高出一个星级标准予以奖励并且基本工资以_________元计。

2.每半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___元。

3.每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两个月基本工资即_________元。

4.本规定为_________年度的执行标准,所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考核都将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

六、工作量

1.试用期内至少_________个电话/天。

2.试用期后至少_________个电话/天。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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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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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__.01.01,截至20__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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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见义勇为候选人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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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候选人事迹材料

以一己之躯多次挺身而出,勇敢与犯罪分子进行较量,凭借一身胆气捍卫了社会平安,柴建新不仅拯救了犯罪的受害者,更唤醒了整个社会对正能量的呼唤。 (内蒙古文明办)

作为一名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青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农业局干部柴建新多次在路见不平时挺身而出。柴建新的英勇行为在五原县广为流传。

XX年7月11日15时,柴建新上班途中路过菜市场,在一条巷道里看到有两男一女三人正与一位老人纠缠、争执。柴建新感觉事有蹊跷,于是上前询问缘由。三人见柴建新过来,立马深色慌张、乱了阵脚,拉着老人要离去。柴建新看到后,快步上前拦住了去路。就在这时,三人迅速地抢走了老人的手镯,并四散逃窜。柴建新放下自行车,朝其中一位人的方向追去,最终在一个宾馆大厅内将该人制服,并送至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审讯,该男子姓闫,因赌博欠债,伙同其他两人以迷信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想不到在第一单“业务”还没达成,就被柴建新逮了个正着。

这已经不是柴建新第一次挺身而出了。XX年2月,凌晨1时,照顾妹妹生孩子住院的柴建新离开医院回家,当他走到五原县工行小区楼下时,发现一中年男子正在撬一辆厢式货车的后门。柴建新上前制止时,被该男子威胁不要多管闲事。柴建新并未退缩,奋勇上前与该男子展开激烈搏斗,最终将其制服。后经公安机关勘勘察现场,货车后门已被该男子撬开一半,而且该男子是一名惯犯,从XX年以来实施盗窃8起。

柴建新同志英勇事迹让很多人竖起了大拇哥,有人问柴建新,和歹徒搏斗的时候怕不怕,柴建新说,怕,但是真正去做的时候就不那么怕了。当下,许多人遇到突发事件漠不关心,哪怕去拨打一个报警电话都做不到,唯恐惹祸上身。柴建新敢作敢当、机智英勇的行为在感动很多人的同时也极大地震撼了他们的心灵,激发出了大家伸张正义的热情,他的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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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见义勇为的表扬信范文

范文类型:表扬信,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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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你们好!

20xx年6月8日8时30分左右,在开发区综合楼二楼图书馆附近,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发现嫌疑人,遂对其跟踪。嫌疑人有所警觉,试图从教学楼东侧跳窗逃走。保卫处人员紧追不舍,在楼下遇到文法学院20xx汉本的宋成、常红超和20xx法接本的许扬、汉接本的党建飞,四位同学见状立即奋不顾身地投入抓小偷的行动中。最后在楼东侧电工房附近抓获嫌疑人并带回保卫处,警方来之后进行了审问,嫌疑人承认自己是从黑龙江流窜过来的偷窃惯犯。

宋成、常红超、许扬、党建飞四名同学见义勇为的积极表现,为全校师生树立了榜样。文法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为和谐校园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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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伤保险待遇反诉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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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200_____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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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见义勇为的表扬信范文

范文类型:表扬信,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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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你们好!

20年6月8日8时30分左右,在开发区综合楼二楼图书馆附近,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发现嫌疑人,遂对其跟踪。嫌疑人有所警觉,试图从教学楼东侧跳窗逃走。保卫处人员紧追不舍,在楼下遇到文法学院20汉本的宋成、常红超和20法接本的许扬、汉接本的党建飞,四位同学见状立即奋不顾身地投入抓小偷的行动中。最后在楼东侧电工房附近抓获嫌疑人并带回保卫处,警方来之后进行了审问,嫌疑人承认自己是从黑龙江流窜过来的偷窃惯犯。

宋成、常红超、许扬、党建飞四名同学见义勇为的积极表现,为全校师生树立了榜样。文法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为和谐校园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此致

敬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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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见义勇为事迹_2024年见义勇为个人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人事,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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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他的母亲在天堂不会怪他。

刘国舍小家顾大家。20xx年,他在结婚休假期间,辖区某造纸厂发生了特大火灾,他没有告诉新婚燕尔的妻子,便从家中直奔火场,一去就是四天四夜。在20xx年的一次灭火战斗中,刘国母亲突然病危。然而,面对被烈火围困的群众,他义无反顾地带人冲进火海,经过3个小时将大火扑灭,31名被困群众全部获救。当他赶到医院时,母亲已辞世。

刘国在面对生死考验时,舍生忘死冲锋在前。20xx年5月30日,某饭店发生特大火灾。刘国第一个冲进了火海,连续往返十几次,一人先后抱出了4个液化气罐,解救被困人员7人。而他则由于在火中扑救时间太长,衣服全被烤焦,前胸和手臂多处灼伤。20xx年10月15日夜,某公司3立方米氯气罐发生泄漏事故。刘国指挥官兵一边疏散村庄里的群众,一边带人将中毒的7人全部救出。随后刘国又主动请战,再次进入重毒区进行堵漏。整整4个小时后,堵漏终于成功,700多名群众安全无恙,他却因体力消耗过大,昏倒在现场。几年来,刘国先后带领战士扑救火灾数百起,抢险救援上千次,解救群众5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被驻地人民群众誉为“不怕死的消防兵,人民的保护神”。

日常生活中,刘国真心关爱士兵。队里有个战士家庭生活困难,其母又中风偏瘫,缺钱治疗。刘国做好这名战士的思想工作,同时从自己工资中每月拿出400元,以该战士的名义寄到家中。直到半年后,这名战士的母亲健康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写信给儿子说别再寄钱了,该战士才打听到事情的原委。20xx年,队中一位彝族战士的妹妹考上了大学,却交不起学费。刘国拿出700元钱交到这名战士手中,并积极同当地联系,帮助他的妹妹办理了特困补助和助学贷款。20xx年以来,刘国先后为战士解决家庭涉法问题、生活困难、弟妹辍学等实际困难17件,捐献个人工资1.2万余元。

刘国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父母。他先后担任了7所学校、12个企事业单位的消防义务宣传员。他还主动义务照顾附近两位孤寡老人,定期帮助老人买米买面,打扫卫生;老人生病时,则守候在老人身边悉心照料。刘国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次一次,三等功六次,省政府一等功一次。先后被河北省评为优秀人民警察和双拥工作先进个人,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当选第五届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被人事部、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参加了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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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见义勇为个人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人事,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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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满族,现年十九岁,是我县银窝沟乡北山根村村民。今年在天津五清县一工地打工。

2019年11月5日19时多,与同一工地的一小对夫妻因吵架,妻子小凤由于情绪激动,径直走到离工地不远的一个化工污水坑,跳了下去。看到小凤寻短见,一面大喊“快救人呀”,一面毫不犹豫地跳入两米多深的污水坑中救人。随后赶到的丈夫小鲍见妻子真的跳水,自己也跳了下去。在岸上赶来的同事共同努力下,先后把三个人救上岸,并很快被救护车送到天津市武清区中医院,小凤和小鲍经过两天的治疗和护理,很快都出院了。因不会水,又是最后一个上岸的,伤势最严重,入院当晚,医生发现污水已大面积侵入他的肺部,导致他肺泡破裂、肺水肿、肺不张,经抢救,虽暂时保住了生命。但因伤势严重,出现了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他的心肌损伤、胸腔积液,并逐渐恶化为多脏器功能衰竭,而且肺、胸腔和纵膈出现感染,生命垂危。因病情严重,被送至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接受治疗。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生活本来就不富裕,为了救儿子,他们变卖了家里仅有的两头牛,又找亲戚朋友,筹措医疗费。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好心人的帮助下,在天津医科大学部医院的精心治疗下,李文病情逐渐稳定,并于2019年1月回家静养,目前正在康复中。两年来,先后获得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感动河北十大新闻人物、感动承德十大新闻人物、承德市“见义勇为”规范、精神文明建设标兵、河北省“五一”奖章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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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社保待遇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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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购买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挂靠购买社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保挂靠购买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购买社保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和员工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

二、乙方不去甲方处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

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四、乙方声明:

1、本人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

2、因本人以甲方员工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由此造甲方的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并赔偿。

3、本人将及时向甲方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本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4、如本人日后与其它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本人将及时通知甲方终止本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5、本人承诺不以存在社会保险关系、住房公积金缴纳关系等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权益和赔偿等。

五、本协议书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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