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绿化施工合同模板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单位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______________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二、施工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完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遇天气原因,甲、乙双方可协商后顺延时间。
三、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技术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所栽苗木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格、苗木品种,如有质量问题,造成返工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四、安全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注意安全,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干净,老弱民工一律辞退,如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责任:
甲方应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质量、进度、施工过程,协调好乙方在施工中与各方面的关系。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
六、乙方责任:
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设计和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工程竣工后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有施工中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苗木要求:
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八、保养期:
所有苗木栽植完毕后,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月以内负责苗木成活、浇水、除草、剪枝、更换死亡苗木等。
九、工程款支付:
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后,甲方负责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_________%,乙方进行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_________%,余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额付清。
十、结算方式:
绿化色块面积每平方价为_________元,回填土方每立方为_________元,路沿石每米为_________元,步砖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所有工程量据实实做实算。如有其它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结算。
十一、违约: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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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园林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 工程内容包括 、 、 等工程。
2、 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 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 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道路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投标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外郎营新村东西两侧古建城门楼改造工程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外郎营新村东西两侧古建城门楼改造工程
第二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于20__年4月20日前完成外郎营新村施工图纸设计。
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已经甲方认可,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设计款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正)人民币。
第三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外郎营一侧城门楼建设工程款是人民币_____元,东西两侧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合同签订后甲方立即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作为定金。
后期款项按照工程进程付款。
第四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五条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
5、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第六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篇3:绿化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全称): __ 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绿化面积:
(四)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三)合同总工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合同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图纸
(七)工程招标文件
(八)工程报价单
(九)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文件实际
发生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4: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合 同 编 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预算书内容进行承包,甲方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协议
2、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条款)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宁市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小区14-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安吉路支行
帐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4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行业标准或施工企业标准
2.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4.发包人工作
4.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无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3天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无 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3天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开工后7日内完成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地上高压线、电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卫生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交工前免费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洁,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5.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6.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6.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6.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三、质量与验收
7. 工程质量
7.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7.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8.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9.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承包方式确定。承包人让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让利10%后支付。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浮动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甲方编制的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砖、碎石、商品砼、铝合金制品、给排水管材及电缆、电线等在施工期间,如果《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发包方所公布的预算控制价采用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价格的±15%的,则超过部分按施工过程中《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甲方审定方可施工。
(2)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10.工程量确认: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0.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0.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计价依据:(GB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__]61号),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计取。
10.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1.1工程进度款原则上随进度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变更部份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在保证期限届满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
承包人应在每个月的2日前将上个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同意付款的金额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答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同意的金额开具足额的税票,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开具的税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开具税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五、材料设备供应
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2.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电。
1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4、竣工验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1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_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1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退场的,每天向发包人赔偿损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维修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发包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经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等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否则对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发包人已同意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承包人擅自调换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被调换材料设备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这些材料设备。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导致终止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单价或投标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以合同价的5%为限赔偿承包人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双方另行协商
16、争议
1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7.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19. 保险
29.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0. 担保
2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20.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1 合同份数
21.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
22、补充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个月,自竣工并通过验收时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精心养护,及时清理更换死苗,使本工程随时保持最佳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质期内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为100%。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3%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无息)。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____________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道路绿化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预定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 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 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_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______%。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______%。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__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_支付。
第七条 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______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______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______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_____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篇7: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何等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 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 元(暂定价以决算价为准)
3、付款方式: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 为施工监理;承包方指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
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3个月,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28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历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结算价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定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附件,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造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合同的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约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篇8:林园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 _______ 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签订了 _______ 有限公司 _______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现甲、乙、丙、监理公司四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原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针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中甲方的担保责任等内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乙方、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完善__________年1月21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丙负责完善__________年1月21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资料由丙方负责检查和接受,并负责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监理公司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 _______ 等)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
1、200--年---月---日前完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造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下浮5%,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2、20---年---月28日至20---年--月---日期间完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丙方必须对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项工程款(含针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甲方给乙方冷却塔工程前期施工单位 _______ 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 _______ 万元)按其财务要求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2、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
2.1该部分工程现存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合计 _________ 万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后代为支付给相关单位。
2.2本协议第2.1条质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95%(本款项分两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整体工程验收完两年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
3.1按甲、丙双方新合同及联合声明等约定支付条款支付。
3.2乙方承诺一次性返还丙方前期管理费、钢筋、资料完善等有关费用 _________ 万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扣减后直接支付给丙方。
篇9:绿化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道路绿化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江永火车站道路及广场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地点:在江永县火车站道路旁栽种杜英树
二、工程数量、规格及单价:
1、数量400棵左右(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 。
2、规格:树胸径12cm-14cm 、 高 4m 。
3、单价 155元/棵。(后期工程栽种与此价同等)
三、工期:乙方确保在 20xx年 3月 20日开工,于 20xx年 4月 15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甲方设计标准。
四、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为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技术交底等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呈报给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所有苗木栽植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70% ;在 20xx年 12月 30日次验收合格后付清 30% 的余款。
六、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保障施工现场的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至 20xx 年 12月底,养护标准达到苗木成活率100%,养护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验收方法:
1、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由甲、乙双方签字后视为该段工程合格。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应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承担300元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设计的要求,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苗木成活率不达标,需补植的苗木,由乙方承担补植费用.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承担300元违约金。
3、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如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本工程在 20xx 年 12月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余款,甲方可以另行处理。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定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11: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谓工程按计划进行建造。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怎么写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磋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进行种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施工地点:
二、绿化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工期在甲方为乙方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应尽快确保工期速度。
四、开工准备,甲方应为乙方开工前所具备相应条件。
五、甲方确认委派___________做为甲方的代表权,负责监督乙方施工,全权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施工至2-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40%资金,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后期工程完成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尾款10%待工程完工养护一周后,甲方验收交接后结算。
七、工程质量:所栽苗木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施工,不得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其栽培质量。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合同自动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个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现就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范围: 组团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景观施工图纸。
1.4工程内容
1.4.1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场地修复、整平、整形,种
植土细整、施肥,苗木花卉运输、种植、支撑、整形及养护 年(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场地清理。 甲方应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种植土。
1.5施工工期
1.5.1开工日期: 。
1.5.2竣工日期: 。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干价总为 元整(含税),小写: 元。暂按现有施工图计价,如有设计变更,结算方式见第三条规定。
2.2园林绿化工程造价采用由苗木价和综合费率组成的固定综合总价包干方式,以施工图苗木清单及单价为计算基础。综合总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苗木采购价、运输费、苗木成活费、种植施工费、水电费、苗木支撑费和完成该项目所需发生的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包干系数、税金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 苗木价格及其综合费率见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0%。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该项目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4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币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之内,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等额合法发票;
2.5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资料供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工作。
第三条 工程结算
3.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设计要求需要变更的部分按设计变更处理。苗木价格采用苗木清单价格及甲方审定的签证价格,综合费率按38%计取。
3.2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构成:
3.2.1施工图内容合同包干价;
3.2.2因变更设计而发生的甲方签证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4.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图纸、预定方案及工程量计价清单保质保量进行施工,按时完成并交付甲方验收。
4.2苗木需树形美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外地苗木须出示苗木检疫合格证,验收时苗木成活率需为1OO%,景观效果达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证期为12个月,期间发生苗木倾斜或死亡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进行扶植、补植,扶植、补植的苗木成活保证期为补种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发生的所有补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3苗木的规格、形态必须经甲方景观工程师审核确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及景观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苗木种植。对于特殊位臵(主要景观节点)的主景树以及比较重要的高大乔木,施工单位必须在到场前做好拍照、编号、记录等工作交甲方确认,以便甲方选择和备案。
4.4种植苗木的土质需为营养丰富适合相应苗木生长的土壤。乔木进场时土球规格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如种植乔木的土壤条件不好则需进行换土;灌木种植时需保证40CM厚土质良好的种植土。
第五条 验收标准
5.1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进行验收(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通知乙方)。
5.2验收标准:乔木及中下层灌木规格按照设计图纸规定尺寸验收,乔木须为熟货,小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以实际规格为准;大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必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认可后以实际验收规格为准,否则均视同图纸规格验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项达不到图纸规格,按就低原则结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种、规格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更换,乙方须支付规定苗木单价壹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3胸径:(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2米处的直径。冠幅: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树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采购种植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苗木采购验收单及详细资料一份,以供甲方进行结算审核。
5.5乙方进场苗木规格未在清单列表范围内的,如清单中约定了12~l3CM、1416CM的苗木价格,现场验收为13~14CM之间,按l3CM结算。
5.6隐蔽工程覆盖前应提前24小时报请甲方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如甲方代表未按时验收,乙方有权覆盖。对己覆盖的隐蔽工程,甲方有权重新敞开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其检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检验合格,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6.2在施工期间严禁乙方人员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伍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过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产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场地的清洁,对工程垃圾及时处理,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与义务
7.1.1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甲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甲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认可。
7.1.2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点,提供施工图 套,总平面图 套。
7.1.3甲方提供现场的水、电接口到双方商定的地点。
7.1.4甲方景观工程师对苗木种植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1.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工程进度,与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质量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重新分配。
7.1.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7.2乙方权利与义务
7.2.1在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驻工地人员名单及相关证照,且人证相符。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乙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认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现场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变更前 的一切行为仍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均认可。乙方现场负责人 必须保证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出勤率在90%以上;
7.2.2甲方可能会向乙方陆续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资料,乙方应根据最新资料及现场情况调整施工方案。
7.2.3与工程相关的城管、环卫、计生、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2.4乙方在施工期间及养护期间所用的水电装表计量(总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单位分摊),甲方按水电费的实际市场价收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7.2.5乙方在其承包项目范围内施工时应及时清理垃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改善的,乙方将承担双倍清理费用的违约金。
7.2.6在甲方验收完毕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2.7工程施工作业时要采用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不得损坏各种地下管线,道路,架空供电、通信线路及其它建筑物和植物等,损坏有关物件产生的纠纷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8在施工过程中确因甲方使用或销售需要,对局部单位工程进行的工期调整及进场各标段交接处施工,无论是否发生交叉施工影响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计算施工配合及赶工费用。如影响工期,双方商定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7.2.9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从工地的临时配电房接出用电线路,保证夜间施工照明。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与民工之间产生纠纷(如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甲方认为有损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决,并就由此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合同款项中全额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项后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2未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每延误一天(甲方批准顺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天的违约金;延误 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他专业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如乙方项目经理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一周内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书面警告一次无效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5.1乙方在其施工范围内的地形处理达不到要求。
8.5.2乙方在承包标段施工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未清理运出或未运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表完工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仍无改观。
8.6本工程禁止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7甲方根据本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在结算时甲方有权只按经甲方审核签认合格工程量的90%办理结算,剩余金额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工程款5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等情况,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①提交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②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书面通知条款的通讯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页所填地址为准,若地址变更,乙方须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10.2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以及双方另行签订的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工程量计价清单、图纸及备忘录等均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0.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的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
年 月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锦绣江南小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经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
锦绣江南小区一、二、三期工程绿化、景观(包括:水景、园路、凉亭、人行道及绿化用水、电安装,土方等)工程施工;
三、承包方式和结算方法:
1、承包方式: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
2、承包工程造价结算方法:
①小区绿化、景观工程套用浙江省94古建园林定额,工程量按实结算。
景观、绿化工程承包造价=绿化工程直接费+12%绿化工程直接费+主要材料价差3.24%计算,苗木单价采用河南潢川苗木基地网上的对应施工期间的报价作为信息价,景观工程建筑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每月中旬市场价(含税)作为买入价,在买入价的基础上,水泥加10元/吨、钢材加50元/吨、其余材料按买入价加买入价5%作为工程材料信息价。园林定额中没有的子项目优先套用浙江94土建定额再套用古建定额。
2、苗木养护二年要求成活率100%,苗木养护费按照苗木定额直接费的10%每年计取。
3、付款方法:
①一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造价的30%;二期绿化、景观工程开工10天后发包方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0%;三期工程开工后10天内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5%,留5%待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②二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70%,三期工程开工10天后再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0%,留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③三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三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70%,结算审核完后再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25%,留5%在三期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发包人应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
四、工期:
一期工程工期60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二、三期工程双方协商另定。
五、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必须达到郑州绿城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水准。达不到此水准的,应扣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六、安全: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七、其它事项
1、工程审核结束后壹年内,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就以 房屋抵付。
2、承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拒付已完工程款的20%。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12: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篇13: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小区绿化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致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
3、预定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_______绿化工程(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所有绿化工程)。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2、乔木、灌木由甲方认质;其余材料乙方必须采用国家合格产品。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_______天(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由甲方确认后栽种,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三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资料齐全后,即由甲方签收。
5、施工中用的水、电由中标人自行装表,按发生量计算,由中标人自行交水电费。施工中的仓库、工人宿舍、现场办公等由中标人自理。
6、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_______年。
第六条、技术要求
一、具体要求:
1、选苗应选符合设计图纸中的苗木品种树形、规格外,要注意选择长势健旺,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树形端正,根须发达的苗木,对于大规格的乔、灌木、最好选择经过断根移载的树木,这样苗木易成活。
2、起苗前1-2天应灌水一次,采用人工起苗挖裸根苗的起挖应注意根系的完整,尽量少根系,并对过长根,受伤根进行修剪,起出后用草袋包扎,并喷水保湿。
3、常绿树种要求带土球,土球直径应为苗木胸径的6-8倍,土球的厚度为其直径的2/3,起出后,立即用草绳麻布绑扎,大苗起出后,宜对其根部作适当修复。其主要枝干,应用草绳或麻布缠缚以防脱水,并将全树的每片叶子都剪截1/2-2/3,以大大减少叶面积的办法来降低全树的水分蒸腾总量。所种苗木要求根系完整、枝杆健康、无病虫害、造型完好。观赏类树木花果鲜艳,物候期正常,生长期内黄叶、焦叶、卷叶、积尘叶的枝数在6%以下,无枯枝死叉,基本无交叉枝、并生枝和徒长枝。
4、花卉生长繁荣,植枝整齐,同种花卉高度基本一致,群体效果较好。
5、花丛式花坛花栽植株行距适中,整齐一致,不缺枝,四季有花。
6、宿根花卉生长强健,叶色彩正常,性状基本稳定,无明显退化现象。
7、要求包种包活,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二年,如在养护期之内苗木死亡由中标单位无偿更换。
8、中标人按季节性拟定养护详细计划,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方可执行。养护期内应按招标人确定的养护计划做好苗木的扶正、修剪、除虫、除杂草、草坪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
二、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以下规范要求标准。
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xx)
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xx)
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xx)
4、设计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5、招标人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制定的本工程特定适用的有关补充规定或要求。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进行了修订或更新,或者招标人对其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或要求进行了修订,则中标人人应以更新或修订后的版本为准,并予以执行。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整)。
2、付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按进度付款,支付比例为当月已完工作量的_______%。本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竣工验收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并经甲方确认资料齐全完备后,甲方开始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余下_______%为质保金,竣工满一年后树木成活,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__年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合同维护内容后,甲方于_______工作日内将余额_______%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3、竣工结算
结算依据:乙方合同签订后,重新按合同价组价,交由甲方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a.工程采用单价包死;
b.结算办法:
1)、结算时子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在±2%之内不再调整,超出±2%据实结算;
2)、设计变更和修改增加项目变更,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单价计算,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调整,无相同及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项目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解决。
3)甲方未施工项目,在结算时以乙方合同单价计算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
篇14:道路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花山大道绿化补植项目的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花山大道绿化补植工程; 项目地点: 花山大道 ;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双方约定树种、规格、树形的移栽及养护,并且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保成活。
第三条 工期及苗木
工程施工及养护期:自开工日期至20xx 年2月3日 具体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苗木种类:见附件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2.本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65%,养护期满达到业主标准后余款付清。
3.施工及养护期内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苗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总价包含:
1)本项目实际完成内容所有劳务费用;
2)绿化施工期间的苗木费及养护费;
3)施工期间所有劳务费、交通费、工人保险费、垃圾清运费等其它费用。
5.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不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第五条 养护质量
按照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以及武汉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苗木成活率99%。甲方如有其他质量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施工中甲方视进度不定期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乙方承担,返工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将工程范围列明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签收。
2. 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
3.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
4.向乙方施工提供的便利;
5.负责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 按苗木清单,做好种植养护管理。自行做好养护灌溉工作。
2. 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
3.按甲方要求和约定达到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养护,按时开工、完工并按时养护;
4.配合甲方或业主方的工程验收、检查。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火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产生的绿化垃圾须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未指定堆放地点,则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双方对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按有关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工程所需要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以及交通工具,费用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间,除非得到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合同,否则由此导致对方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16: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所承包的半山美苑小区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 工程范围:
半山美苑小区绿化一期苗木种植,包工包料。
二、 工程造价:
总面积约 平方米,每平方米捌拾伍元(¥:85.00),合计人民币 元,(¥: )。注结算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结算依据。
三、 工程要求: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搭配合理,色块草坪美观大方,乔木规格ø 3-15cm,灌木ø80-100cm,色块H30-40cm,草坪种植马尼拉草坪,做到各个区域,搭配合理,美观大方,整个小区品种不少于20个品种。
四、 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如甲方土方不能到位和其它方面原因,工期必须顺延。
五、甲方责任:
开工前,甲方需按绿化要求,回填好所有种植区域种植土壤,平整到可种植苗木为限。做好每个施工区域其它附属,以免绿化施工后,造成损失,同时做好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区域地平管线图纸,以免施工中造成管线破坏。免费提供所有施工用水、电确保每幢一个接口,以作绿化施工养护使用。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甲方应解决的所有问题。
六、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合同中的所有义务,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有工程。
七、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结束,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养护原因,造成苗木死亡,乙方按原规格免费补植,乙方施工结束及进入养护,有以下情况者乙方不免费保修,如需保修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其它施工被破坏已完成绿化的,人为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2、被偷盗已完工绿化;
3、业主装修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八、验收:
施工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测绘数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报告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三日内不组织验收者,视作竣工报告已被批准。验收报告,以验收实数为结算依据。
九、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无预付款,工程结束经验收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到养护结束一周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园林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盛世凤凰城 B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邯郸市马头镇107国道东侧、金马路北侧位臵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盛世凤凰城B 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四) 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顺利通过本工程验收。
(五)结算方式:
1、种植草及冬青:冬青按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种植草按照11元/m2结算(含基层)。其他乔木:参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
2、小品及硬化:执行河北省20xx预算定额,邯郸市第四期材调。除花岗岩面层可以调整外,其他材料均不做调整,结算总价让利10%。没有发生的项目不进行结算。
第二条 工期
20xx年5月 15 日开工至20xx年 10 月 30 日竣工(其中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二期小区小品、硬化、草皮种植和部分不受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率的乔木和灌木工程。由于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的在20xx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所截至时间为准)。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给排水、园建保修时间为二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一年)。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协调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园林绿化图纸。
4、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
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工伤及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我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一式二份给甲方。
5、开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整体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本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环节,强调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验收合格重新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整改引起的费用不予计费,工期不得顺延。
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3、工程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缴纳质保金10万元(退还方式在第六条第三项中约定)。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确认验收时间并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有关记录及所验收的竣工资料等。
3、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
4、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5、验收标准:按园林绿化验收标准执行,一周年后验收、结算。所有苗木、花草栽植后由施工单位管理养护一周年,对未成活苗木及时植换并支付其相应费用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6、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垫资
1、依照合同代苗木、草皮全部种植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2、待铺设便道、排水设施、座椅等景观设施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3、依照合同,一年后苗木全部补栽成活,退还保证金与质保金12万元,并付剩余40%工程款,扣留5%工程款做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千元,提前一天奖励壹千元 。
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中人民币壹万元以上作为违约金。
3、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争议,应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由邯郸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提供经甲方审定的盛世凤凰城B区园林绿化工程清单报价书及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篇18: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 工程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等工程。
2、 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 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 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19: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2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中学
为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甲方将校园的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1、工程项目:金山中学校园零星绿化工程。
2、工程造价:12,950.00元(详见预算书),工程款含税。
3、工期要求:乙方提供的方案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组织施工,工期自20__年11月5日至20-年11月10日。
4、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场地土方由乙方组织回填、平整;绿化苗木由乙方组织种植,种植完成后由甲方自行养护。
5、双方责任:
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付款方式: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结清工程款。
7、本议协若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
8、本议协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单位:__中学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__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20-年11月2日
甲方:__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更好地服务于师生,服务于教育,适应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趋势,引入竞争机制,经招投标,乙方自愿承包经营甲方食堂、小卖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20-年8月8日至20__年8月7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金额为 万元/年。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服务保证金一万元。每年的承包金分两次支付,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交清,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合同,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一、二楼现有的设施设备(水电设施、桌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添置,费用由乙方负担,否则,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乙方。食堂、小卖部新增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费用按实计算,由乙方负担(水、电皆按学校电费缴费标准),并按月缴交给学校,未能按时缴交,学校有权停止水、电的提供。
五、食堂、小卖部用房正常的折旧由甲方负责、修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破坏结构。
六、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师生的饭菜质量,做到品种多样,午餐和晚餐菜色品种不得少于15种,每周菜色品种不得少于25种,价格合理。师生自由购买饭菜。
七、乙方不得经营与食堂、小卖部无关的物品。
八、乙方不得对外营业,不得出借食堂。乙方必须阻止学生、校外人员在食堂经营场地内做违规违法的事情。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上课时间不得允(默)许学生逗留。乙方不得向学生出售香烟、酒,不得容许学生在经营范围内抽烟喝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九、乙方必须确保住宿生的营养午餐补助费不能用于小卖部消费,只能用于食堂的就餐消费。如不按该规定,一经发现核实,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用水、用电、消防安全,必须保证饮食卫生,做好投保工作(费用自理),如发生水、电、消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食堂和食堂卫生的文件精神,办好食堂所有证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合理、合法经营食堂。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甲方将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管理、检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违规行为,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十三、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服务热情的守法公民。乙方必须按时办好食堂、小卖部所有人员的有关证件及健康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食堂人员的安全,由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自20-年8月8日签字生效,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终止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如乙方完全遵守合同,则甲方一次性归还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一万元。
因国家政策及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应退回相关费用。合同终止后,另行承包时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担保人:(签字)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20__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__年度7月份《___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