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绿化施工合同模板
绿化(geeg,ag) 栽种植物以改善环境的活动。 绿化指的是栽植防护林、路旁树木、农作物以及居民区和公园内的各种植物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绿化施工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1学校校园绿化由乙方承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施工;
2乙方所进行的施工,必须向甲方保证质量,确保施工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否则,甲方不予全额付款;
3乙方绿化施工结束后,要经过一个月的复活期,成活的花草树木,甲方按照协议全额给付乙方绿化款,死亡的花草树木,甲方不付款;
4附: 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各种树木的数量单价:
①法国梧桐:X元
②紫荆:X元
③玉兰花:660360元
④大叶女贞:X元
⑤枇杷:X元
⑥石楠树:X元
⑦冬青:X元
⑧观赏柿树:X元
⑨碧桃:430120元
⑩桂花树:X元 ?杏树:430120元 ?金叶:X元 ?侧柏:508400元 ?马尾松:508400元 以上合计6550元。
5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工程承包条款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工程
一、工程名称:湖北XX公司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湖北XX公司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一)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施工招标图纸、答疑的一切内容。
(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及附件
2、投标书及投标报价表
3、施工图纸
4、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三)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四、工程造价:以乙方投标中标价.00元(大写: 贰佰叁拾叁万肆仟叁佰柒拾元整)。
五、工期要求
(一)根据工程量和甲方要求,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
(二)开工前,乙方3天内向监理方,甲方发出开工申请书,并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监理下达开工令后方可施工。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优质工程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提供的植物必须符合程预算书清单规定的规格和植物种类,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后,方可用于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养及养护,质量保活期以验收竣工之日起24个月。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及建设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后,经监理、监督和甲方有关人员初验合格并经监理签证之日起1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30%工程款。乙方要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全部工程,并提供管理和养护处植36个月详细计划和方案。
2、6个月后,甲方再付给乙方50%工程款。
3、12个月后,经甲方组织监理、监督等部门验收后苗木成活率及苗木保存率达到100%以上,草坪覆盖率达99%以上,其它设施完好并经监理签证的后,甲方再拨付乙方1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作为该工程的保修资金。养护期满后给予拨付。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____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82-99的规范标准。
2、乙方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工程应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1)土壤水质化验报告;
(2)施工过程中间验收记录;
(3)设计变更文件;
(4)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5)施工总结报告。要求:整理成册,壹式贰份、并确保资料齐全、准确、完整。
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三)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承包范围:
5、 承包方式:
6、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型号:
二、 合同价款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照《____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计价》标准计价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
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 %,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五、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的内、外部关系,减少对工程建设的干扰因素,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5、对工程中出现的施工图纸问题及时处理,以利乙方工作的连续性;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其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2、承担绿化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一个月;
3、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4、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材料的报验工作;
5、对施工图纸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由甲方研究处理后再行施工;
6、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人走场清
七、 双方约定
1、 如遇下列因素,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工程设计变更;
2)工程现场签证;
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费用的增加。
2、 工程变更
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变更,双方应及时履行签证手续;并作为补充结算款项。
八、 竣工验收
九、 竣工结算
十、补充条款
十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的原则及时协调,并以补充协议明确。
十
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
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期
2.1工期(日历)天。
2.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3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第三条 工程管理
3.1甲方住工地代表系电话: 。
3.2乙方工地现场负责人系电话: 。
3.3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____市标准;
3.4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3.5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工程付款方式
4.1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待苗木或草坪成活率达到规定后一次性付清。
4.2养护期为________年,甲方提供水源。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月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__合格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
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⑵、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⑷、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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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发包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单位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本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__________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二、施工工期:本工程开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完工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遇天气原因,甲、乙双方可协商后顺延时间。
三、工程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技术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所栽苗木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格、苗木品种,如有质量问题,造成返工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四、安全问题: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注意安全,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干净,老弱民工一律辞退,如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责任:甲方应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质量、进度、施工过程,协调好乙方在施工中与各方面的关系。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
六、乙方责任: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设计和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工程竣工后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有施工中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苗木要求: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八、保养期:所有苗木栽植完毕后,乙方12个月以内负责苗木成活、浇水、除草、剪枝、更换死亡苗木等。
九、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后,甲方负责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乙方进行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20%,余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额付清。
十、结算方式:绿化色块面积每平方价为__________元,回填土方每立方为__________元,路沿石每米为__________元,步砖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所有工程量据实实做实算。如有其它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结算。
十一、违约: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招标决定,甲方将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2、根据不同地形,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______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元)。
2、考虑到道路两侧商铺较多和地形障碍,按招标文件规定花池数量有所变动,花池内植物种植相应变动,数量待定,故按总花池数量和总价数折合单组花池和树苗植物组合计价,每组花池 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
3、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外发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则上按招标文件所列价款协商计价。
三、开竣工日期:
1、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道路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四、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章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总价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验收合格扣出质保金,乙方凭税务局开据的正式发票结算付清。
六、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关线路的铺设。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废料应主动清扫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养护管理期内的水源取水点,所发生的水费甲方负责,电费和运输车辆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花池砌体和树苗种植,因协调无效遭到人为破坏,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计价补偿。
七、工程质保金:
1、工程质保金按工程总价
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
2、质保期过后如无工程缺陷,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质保金。
八、检查验收:
施工结束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十天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成都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方案设计图(风附件一)范围内所有_____________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
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1、工程量大量增加;2、不可抗力;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____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
累计延误超过___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一、工程技术要求:
1、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
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
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____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
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
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件二)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
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
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
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
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
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乙方现场代: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
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
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本工程不得分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维护保养
一、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免费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
免费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
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栽种完毕后,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合同终止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保密条款
一、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二、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_____________。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方式确定。
21.2 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4.3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〇〇四年二月
篇5: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小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景观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邀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 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树种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报价确定,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安全、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工程报价中土建部分所报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图纸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报价应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其内涵:a、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b、包括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c、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3.4绿化给水、雨污水、景观电缆、灯具安装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当地市场及相应定额,自行报价,采用分项总价包干方式(需附预算书),灯具由甲方指定,报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每月付月产值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 。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一年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时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照图纸要求规格补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篇6: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篇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 、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8:绿化施工合同
发包方: __________ 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 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10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24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65320xx0.00 _元,即人民币 陆_仟_伍_佰_叁_拾_贰_万_零_仟_零_佰_零_拾_零_元整。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10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10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3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5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30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50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50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80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95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10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20xx年《重庆市建筑、市政、安装、装饰、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xx年《重庆市建筑、市政、安装、装饰、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20xx年《重庆市建筑、市政、安装、装饰、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壹万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重庆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林园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永城市 共 平方米土地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工程图纸和书面文件,花木品种及规格见附页。
2、根据不同的地形及面积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2、考虑到校园的具体情况和地形障碍,工程内容如有变动,按甲方要求施工。
3、本工程于20xx年4月28日开工,至20xx年5月10日竣工。若遇到人力不可抗因素和校园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完工,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4、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为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如苗木成活率达不到100%,由乙方三年内负责补载。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大写) 元。
四、三年内如人为破坏及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三年内花木自然死亡,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篇1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预留金__________________元,零星工作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_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室外绿化施工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关津乡育林学校校园绿化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关津乡育林学校校园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关津乡育林学校。
二、工期。工程工期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5日为期10天。
三、工程合同价款。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玖千捌百柒拾伍圆整。
四、承建方式。乙方对绿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文明施工。
五、工程付款办法。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于三月底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完工验收后三个月为绿化种植保期。在保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 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保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2. 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项目清单附下: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篇12:绿化施工合同
编号:中南 合字[20__]002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承包人合同编号:
(由承包人编填)
施工资质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发 包 人 地 址:
承 包 人:
承 包 人 地 址:
签 订 日 期: 二○○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甲方位于 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分包施工合同;
(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
(6)供货一览表;
(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8)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9)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地块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并按乙方提供且经甲方审定之工程预算书内所列的项目、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施工,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养护、保修等内容中南世纪城 地块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停车场铺装 、亭子、汀步、景观小品、饰面、喷泉、草坪灯、景观硬景基础、水电管线及安装、路灯管线预埋施工、回填土等工程的完成及其缺陷修复、,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养护、保修等内容。
2、具体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景观设计图及工程量附表为准(附件一),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以甲方变更文件或指令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将完成本工程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的设计及深化设计。
2、乙方按照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深化设计,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养护成活(苗木)、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3、在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可就设计图、深化设计图中存在的缺陷、不足要求乙方予以补充、完善、增加,因此增加的工程费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但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深化设计图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工程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算。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的合同工期为 个日历天,是乙方完成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除保养、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施工工期。
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2、本工程的开工日以本工程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日为准,竣工日根据实际开工日以及合同工期推算。
3、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3)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超过30天以上且甲方与乙方未能就工程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的。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逾期不予审核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确认。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合格:
1、通过 市绿化委员会验收;
2、符合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绿化专业验收标准;
3、符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及甲方认可的效果图及其他图文、音像资料。
符合上述验收条件的,甲方工程师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第六条 合同价款
1、合同的计价方式:本合同采取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计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2、综合单价固定(或称固定综合单价)是指:本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及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变更等风险、苗木费、种植费、供货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临建费、施工设备费、工具费、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税费、人工、运杂费用、安装费、各项检验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验收费、风险费、保养费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因乙方投标时的漏项、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而调整漏项的视为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子目中,也不会因其他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而调整。
上述综合单价固定是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承诺文件、技术规范、甲方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图纸(包括后续可能发生的优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合同包干价”。
本合同的固定综合单价见本合同附件一。
3、设计变更和合同外的工程签证,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甲方成本部经理、甲方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共同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4、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再另计零星用工费用、窝工费用等。由于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增加的,增加造价不超过中标价的3%时,结算价不予调整,超过3%时,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可将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完成,乙方承担该部分120%的费用。
5、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工程签证的结算方式:附件一清单上有相同的或有类似的子目,按照清单子目结算;清单上没有的部分,主材由甲方认价,子目套用参照标准;软景工程采用《江苏 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__、硬景工程采用《江苏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__、水电安装采用20__《江苏 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无论按哪种结算方式,变更部分的总价按照投标文件的乙方承诺的下浮比例进行下浮,该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6、合同价款:本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最终结算价款经甲方初审后报甲方所在集团工程审计中心进行审计,并按审计中心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价,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第七条 工程检查与检验: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5、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乙方平整绿化种植场地后,应通知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后方可种植,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规范的适合种植的营养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种植程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苗木特性的种植营养土,否则,视为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3、苗木应符合计价定额及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苗木胸径规格超过定额内的要求时,苗高及定干高度应符合相应比例,材料进场应先自检,然后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
4、乙方需在进场前3日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和材料采购核价申请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施工方案后3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问题,若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处理,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进行处理,费用×120%后由乙方支付。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乙方将竣工工程移交给甲方,工程进入养护期。
7、工程竣工验收 7 日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有效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按照变更后情况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
第七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最终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办法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工程师验收通过后)付实际完成造价的 50%;
2)工程竣工交齐相关验收资料,双方办理完有效的结算后,以结算价为基数付至总造价的70 %;
3)余下的30 %做为苗木保活费和景观工程的保修金,在工程通过验收12个月后15天内支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未能维护的,甲方有权另外委托他人维护,费用×120%后直接在保修金内扣除。
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八条 园建小品保修期及绿化保养期
1、园建小品保修期及苗木保养期为12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保修及保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及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苗木从中保活期相应顺延一年,若乙方拖延维修或故意拖延的,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120%后直接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解决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检、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管理代表变更则在变更前2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图,如设计图纸不明确,乙方负责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并报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施工。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具体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负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现场代表 ,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乙方现场代表全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代表乙方公司的行为。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完工后即时清场。
3、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管理规定。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工,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保证绿化工程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的验收,且应在通过甲方验收后 30 日内领取甲方出具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乙方施工进场时,应与土建施工队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根据工程需要)。
7、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员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8、内购或外运土方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调配到位,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堆放,营养土及营养肥由乙方负责费用在定额报价内不另计;乙方负责+300 mm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场地造型的整理,且此部分的造价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算。
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图纸设计进行优化,增加品位及档次;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变更,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10、乙方施工过程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各工序完工后报甲方和监理检查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乙方对设计和施工负全责。
11、对竣工后保养期内发现的园林绿化质量问题,除不可抗力、人为因素及甲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外,乙方承担维修和补、保活责任(其中灯泡、水龙头等易耗品不包括在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因乙方的原因外)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若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 5 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工程质量未通过甲方验收的或未按施工组织施工或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材料或偷工减料的或使用不合格种植土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返工、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外,还需按合同约定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还按本条第3款执行。若经整改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已收取的工程款全额返还给甲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5、乙方因自身原因工期结束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按第十条第34款执行,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给乙方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
10、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进行施工,达到付款条件时须向甲方提供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如乙方不按时提供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
11、工程管理过程中,甲方对工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累计三次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经过甲方管理人员两人以上签字确认属实,甲方有权对承包方处罚,每次罚人民币3000元,无论承包方接受与否,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次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明显拖延工期现象,或因乙方人员不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不及时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结算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应据实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各种损失。
13、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其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乙方(含经甲同意的分包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完成工作量严重滞后于要求工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 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按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责任外,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的招标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乙方代表所签署的承诺性的文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保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而增加的苗木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2)如现场施工发生签证时,苗木品种及规格未经甲方同意的,不作为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如甲方在验收工程质量时发现乙方随意减小苗木的数量、规格(树径、树冠、树高、树型)以次充好,视乙方违约,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120%均由乙方承担。
(4)对于甲方指定材料、指定价格并要求乙方将样品封样保存或有选定照片的,乙方在施工时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型号必须与封样材料或照片一致。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到位,并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120%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1、附件一:苗木报价单(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
2、附件二:工程造价书
3、附件三:投标承诺书
4、附件四:廉洁协议
5、附件五:工期承诺书
6、附件六: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要求
附件一:苗木(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金额计量方式备注
1栽植小香樟Φ20cm-25cm, H350cm-380cm, P420cm-550cm, 全冠株15.003803.0057045.00点数
2栽植大香樟Φ25cm-30cm, H580cm-650cm, P500cm-550cm, 全冠株1.004980.004980.00点数
3栽植桂花H250cm-300cm,P150cm-250cm,株10.00679.006790.00点数
4栽植樱花Φ6cm-7cm, H180cm-200cm, P200cm-330cm株26.00244.006344.00点数
5栽植红梅Φ4-5cm,P150cm-250cm,株4.0091.00364.00点数
6栽植棕榈Φ20cm-25cm,H300cm-600cm株13.00163.002119.00点数
7栽植花桃Φ4-5cm,P120cm-150cm,株8.0068.00544.00点数
8栽植紫薇Φ4-5cm,h150cm-180cm,株25.0072.001800.00点数
9栽植法国冬青Φ4-5cm,h180cm-200cm,株23.0020.00460.00点数
10栽植海桐球修剪后P80cm-100cm株50.0041.002050.00点数
11栽植苏铁D20cm-22cm P150cm-200cm株23.00163.003749.00点数
12栽植垂丝海棠D4-5cm,h180cm-200cm,株18.00136.002448.00点数
13栽植含笑D4-5cm,P120cm-150cm株18.00118.002124.00点数
14栽植红枫Φ4-5cm,P120cm-150cm,株25.00163.004075.00点数
15栽植枇杷Φ4-5cm,P150cm-250cm,株4.0091.00364.00点数
16栽植鸡爪慽Φ3-5cm,P120cm-150cm,株3.001086.003258.00点数
17栽植榆叶梅Φ4-5cm,P120cm-150cm,株4.0072.00288.00点数
18栽植石楠球修剪后P80cm-100cm株35.0068.002380.00点数
19栽植瓜子黄杨球修剪后P80cm-100cm株7.0043.00301.00点数
20栽植银杏Φ250cm, H500cm-550cm, P350cm-380cm株3.005976.0017928.00点数
21栽植白玉兰Φ15cm-18cm, H350cm-380cm, P420cm-480cm株4.003441.0013765.00点数
22红花继木H45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20.0043.00860.00测量
23金叶女贞H40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10.0036.00360.00测量
24杜绝H40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60.0077.004620.00测量
25金边黄杨H40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20.0050.001000.00测量成本部,工程部及设计部景观设计师去浙江和如皋进行了实地考察,拍摄了部分苗木的照片,经过施总的召开的小组讨论会,决定使用杨园公司提供的苗木
以上报价只作为采购标准,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甲方认质核价通知单为准。
篇13: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 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14: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15:绿化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造林项目
二、工程内容:
1.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不包括土方)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12个月(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器算);
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三、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315347.00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原始地形资料,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由甲方负责。
2.向乙方免费提供场内施工过程中水、电、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3.向乙方提供负责人名单,以便双方有关人员衔接工作,并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4.保证工程竣工后及时支付建设资金。
5.甲方应在乙方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地的范围内影响工程施工的障碍物,不能影响乙方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负责办理施工场地内的树木移伐手续,甲方配合提供相应材料。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组织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生效,乙方入场开工。因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款,按工程决算价格,甲方完工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90%。养护期满支付剩余工程款,至此本工程全部结束。
六、验收:
工程验收乙方在施工竣工后,应尽快通知甲方前来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工程验收通知后三天内到场验收。若甲方在收通知书后10天内未能按期到场,则认定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的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总额1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不开工或停工。
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其余合同额10%的违约金。
3.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自逾期之日起,每日甲方乙方支付本期应付剩余款项的0.5%滞纳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八、附则:
1.安全: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凡在施工现场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乙方有责任义务将事故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及有关部门。
2.不可抗拒(如洪水、雷电等)或人为破坏、盗窃、造成的苗木损失或死亡,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立即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完后,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
6.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条款及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应法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篇17: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合 同 编 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预算书内容进行承包,甲方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协议
2、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条款)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宁市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小区14-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安吉路支行
帐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4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行业标准或施工企业标准
2.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4.发包人工作
4.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无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3天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无 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3天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开工后7日内完成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地上高压线、电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卫生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交工前免费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洁,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5.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6.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6.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6.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三、质量与验收
7. 工程质量
7.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7.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8.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9.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承包方式确定。承包人让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让利10%后支付。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浮动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甲方编制的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砖、碎石、商品砼、铝合金制品、给排水管材及电缆、电线等在施工期间,如果《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发包方所公布的预算控制价采用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价格的±15%的,则超过部分按施工过程中《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甲方审定方可施工。
(2)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10.工程量确认: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0.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0.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计价依据:(GB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__]61号),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计取。
10.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1.1工程进度款原则上随进度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变更部份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在保证期限届满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
承包人应在每个月的2日前将上个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同意付款的金额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答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同意的金额开具足额的税票,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开具的税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开具税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五、材料设备供应
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2.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电。
1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4、竣工验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1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_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1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退场的,每天向发包人赔偿损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维修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发包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经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等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否则对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发包人已同意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承包人擅自调换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被调换材料设备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这些材料设备。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导致终止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单价或投标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以合同价的5%为限赔偿承包人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双方另行协商
16、争议
1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7.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19. 保险
29.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0. 担保
2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20.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1 合同份数
21.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
22、补充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个月,自竣工并通过验收时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精心养护,及时清理更换死苗,使本工程随时保持最佳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质期内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为100%。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3%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无息)。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金额
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____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____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____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____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篇19:关于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建设方):
乙方(总施工方):
丙方(分施工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铜峡市第三敬老院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青铜峡市唐源街南
3、工程内容:敬老院院内的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以甲丙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中的苗木种植以及甲方确定其他的苗木种植。
2、承包方式:乙方为总包,丙方为分包。包工、包料、包成活、保养护。
三、合同工期
工期为30天。即开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20日。期间如遇不可抗因素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按照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苗木价格,按照丙方列出苗木种植清单(包括苗木名称、生长期、规格、数量、单价等),提交甲方根据市场价格、参照苗木招投标价格,与丙方以谈判方式确定,苗木后期管护费按照苗木价格的20%计算。
2、菜地整理、绿化地等处的土方价格以实际发生量,丙方提出土方量申请,甲丙双方进行测定,按照运距等因素与丙方以谈判方式确定。
3、绿化用水井价格以实际深度、使用材料和市场价,甲乙双方以谈判方式确定。
4、喷灌系统价格按照丙方提供材料清单,甲方参照市场价与丙方以谈判方式确定。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按工程进度进行支付:丙方完成部分种植工程,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按照种植工程量的5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丙完成全部种植工程,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按照种植工程量或完成工程量的5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按约定工期全部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50%。
2、剩余工程款待管护期满一年,甲方支付乙方余款的50%;满二年后经验收一次性全额支付。
3、乙方根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给丙方支付。
六、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为丙方提供水、电及生活场地。
(2)配合支持丙方工作,协调周边关系,为丙方创造施工条件。
(3)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做好技术交底。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
(5)按双方约定条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6)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在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并与乙方、丙方及时沟通,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负责管理施工现场,注重安全施工,给丙方施工提供方便,按时给丙方支付工程款。
3、丙方责任:
(1)按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苗木成活率90%。
(3)保证所需材料、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达到配臵方案、施工图、效果图、工程苗木清单、工程预算书的要求。
(4)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按照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精心施工保质保量,随时接受检查。
(6)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乙方现场管理,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丙方负责保护。
(8)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七、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双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不能及时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八、苗木管护
1、从苗木成活起,苗木管护二年,管护期从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5月20日。
2、苗木管护期内,丙方必须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扣罚丙方工程价款的1%。
十、其他事项
1、因乙方原签定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中已包含绿化费,要从乙方原工程价格中扣除绿化价格3.315万元。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工程施工图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进行讼诉。
5、苗木清单、预算书、决算书等做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篇20:绿化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磋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进行种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施工地点:
二、绿化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工期在甲方为乙方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应尽快确保工期速度。
四、开工准备,甲方应为乙方开工前所具备相应条件。
五、甲方确认委派___________做为甲方的代表权,负责监督乙方施工,全权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施工至2-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40%资金,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后期工程完成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尾款10%待工程完工养护一周后,甲方验收交接后结算。
七、工程质量:所栽苗木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施工,不得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其栽培质量。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合同自动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个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