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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合伙人之间的条约(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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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借款条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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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月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五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贷款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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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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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听听合伙办厂。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学会糖尿病饮食疗法。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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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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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 ,性别_ ,年纪_,接洽电话______

龄_,联系电话______

龄_,接洽电话______

姓名___ ,性别 _,年纪_,接洽电话______

第一条 合伙主旨

合伙人批准抱着真挚的态度遵照本合同,以公平及正当的同等互利的贸易原则为基本进行经营,并以淘宝网店销售以及市集销售而获得满足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畴

所有合适销售的产品(含淘宝店展销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经营项目及范畴需四位合伙人全票通过方可操作履行。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暂定为_两_年,自___年_5_月_1_日起,至__年_5_月_1_日止。假如合作高兴须要顺延,由四位合伙人另行协商断定。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帐户情形等

1. 各合伙人以1:1:1:1的方法进行出资

合伙人 ___ 以 电脑(固定资产) 方式出资;记国民币 3000 元。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7000 元。

合伙人 ___ 以 现金 方法出资,计国民币 壹万 元。

合伙人 ___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国民币 壹万 元。

合伙人 ___ 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壹万 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依据应用年限进行相应的折旧。

2.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5_月_15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4万_元(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依据同年收益及开支情况进行清算。

4. 设立存取款联名户口,作为每次支出与收进的公务账户。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_1:1:1:1_为根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各合伙人的_投资情势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进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赞成;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力任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三个_月告诉其它合伙人并经全部合伙人批准;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态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法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赞成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丧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容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进伙看待,否则以退伙看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力

1. 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治理;进货治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议权

③拓展业务,选择合适项目;

④ 其他 ;

2.其它合伙人的权力:

① 参予合伙事业的治理,对外开展业务,强化合作事业推广;

②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形的报告;

③ 检讨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形;

④ 共同决议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制止行动

1. 未经全体合伙人赞成,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运动;如其业务获得好处回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丧失赔偿。

2. 制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制止合伙人再参加其它合伙。

4. 如合伙人违背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丧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部合伙人决议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部合伙人批准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背法律被撤销;⑤法院依据有关当事人恳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荐清理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理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次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理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产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端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弥补或修正。弥补和修正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第十三条 其它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五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中间人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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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伙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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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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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抵押借款条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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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阅读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乙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关于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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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人招募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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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伙人招募协议书

甲方:贵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协议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2、本协议的甲方为贵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自然人。

3、本协议所指酒特指甲方公司提供的“yyyy”系列产品,具体本协议附件一。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阳酩酒窖股东合伙人。

2、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政、商、媒、研、学等方面的核心资源,推动yyyy的品牌落地、市场开发、客户服务等。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协议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达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且未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产品价格保护条款,双方续订协议。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拥有yyyy及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作为协议主体,需依法经营,保证甲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约保障乙方的权益。

3、甲方要严格遵照白酒产业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对甲方所属系列产品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产品品质,保证产品质量。

4、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交易信息,如账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5、甲方对乙方组织的商务考察活动进行全面的设计,充分考虑活动的可行性及安全性。

6、甲方对乙方拓展市场、品牌推广等提供系统、有效的服务。

7、甲方有权以标准文件对本协议未约定的乙方权益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第五条 销售及招募发起人任务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三年期内,乙方需完成任务如下:

1、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乙方完成10个“阳酩酒窖发起人”招募。

2、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乙方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销售总额达人民币        万元(¥         )。

第六条 运营模式

1、由乙方组建一个“.阳酩酒窖”,酒窖命名为     号阳酩酒窖。

2、在发起组建阳酩酒窖的基础上,乙方负责招募阳酩酒窖发起人。

3、甲方的价格体系均不含税,含税需要另行增加17%的税收。

第七条阳酩酒窖股东合伙人招募条件及补贴奖励政策。

1、认可甲方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社会影响力。

3、乙方首次进货需大于人民币356万。

4、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方案,自行投资建设一个500—1000平方“阳酩酒窖”。

5、甲方鼓励乙方积极推荐第三方作为发起人投资新建阳酩酒窖。

6、乙方首次进货时,甲方赠送给乙方100件(每件6瓶)五年yyyy,专项用于乙方开发市场。

7、乙方推荐第三方作为发起人投资新建阳酩酒窖,甲方按照第三方月度进货总额的10%奖励乙方,按照月度进行核算。

8、甲方按乙方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货总额的2%奖励给乙方。

9一年之内,乙方完成3000万进货任务,甲方股东   自愿给予乙方1%的股权奖励。

10、上述所有奖励及分红,甲方代为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相关支持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窖装修设计方案、一定的产品宣传资料以及酒窖开业宣传等方面的销售支持。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相关产品知识、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培训支持。

3、甲方提供给乙方拓展市场,例如招募酒窖联合发起人等方面的活动策划支持。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销售甲方yyyy系列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对外公布的价格体系进行推广销售。

2、乙方如进行短期促销活动,涉及到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必须提前将促销方案报甲方审批。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月、季度反馈市场相关信息。

4、乙方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与争议解决

1、履行协议中,如一方确不能有效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达到违约方时本协议解除。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赔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

3、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及物流管理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五十万元。

2、本协议签订七日内,乙方全额支付首次进货的余款,逾期未支付尾款,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换。

3、后续进货按照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

4、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送达乙方酒窖所在地。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全额按约向甲方支付定金时生效。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约的,另行签订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甲方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贵州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账户

个人账户

2、乙方的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收款信息

收货地址

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股东:同意本协议中有关为本人设定的义务。

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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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伙人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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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合伙人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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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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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

姓名 :

(其他合伙人按以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名称:

第二条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沙子销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 黄 (姓名)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9万 元。

合伙人 章X坚 (姓名)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3万 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30万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公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利分配和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盈余分配:以以本厂年度总盈利的 为依据,按股份比例分配。

(二) 债务承担:和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以投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入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同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4、 支付合法债务;

(三)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接待行政工商事宜

2、 对合伙事业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3、 对合伙事业流动资金进行管理;

4、 支付合法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边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配合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 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有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原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 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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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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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协会的监督。

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

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

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的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咨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各合伙人

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

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合伙人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产帐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合伙人的义务

(一)

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

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四)年龄在60周岁以内;

(五)以往3周年内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主管财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六)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

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帐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不少于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要求其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

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有意违背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态度,给事务所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权益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

其权益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事务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所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第三十六条 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

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本条第(五)、(八)款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款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年,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

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

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 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成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

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

委员困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 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 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月日起至月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奖金分配缺席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

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

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及其他应缴款项。

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十一条 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累计亏损后尚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应当解散:

(一)合伙人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 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依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

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 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协议规定的事项与其相抵触;

(二)事务所情况发

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合伙人各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省财政厅、注协各一份。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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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伙人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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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多层次合伙人架构

事实上,梁、丁的退出,可能在20__年第一批全球合伙人公布时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当时,郭广昌在致全球合伙人的一封信中提到“……不是说能成为企业家的人一辈子都能处在企业家状态。有可能他身体不好,或者累了,或者各种原因。”“如果你不在这个状态了,你就得考虑是否退出了。……”

20__年初,郭广昌在给全球合伙人的第二封信中指出,复星要形成多层次的合伙人模式。“这一模式并不是一个官僚体系,按照官级大小一刀切下来,而是要求各层次的合伙人,能够自我驱动,能够自己闭环,利用复星的资源千方百计推进业务,要站在董事长的角度思考问题,要有全球的意识和能力。”

《21世纪》:复星现在打造了一个20多位全球合伙人组成的精英团队,对郭总而言,复星经过25年的发展之后,是时候需要为公司设计一个机制,为未来管理层的代际转换铺路?

郭广昌:是的,一是我们要形成不同层级的全球合伙人。第二,我们希望每一个重要岗位都要有ABC角,可以相互补位。第三,我们非常注重对80后、85后年轻人的培养,我们要形成层级结构。这几个方面都是复星非常重视的。整体上,我们最重视的一是产业深度、产业投资、产业培养、技术高度,第二就是重视人。没有人一切都是空的。

汪群斌:随着复星进一步发展,这几年来加强了团队建设,很重要一个举措就是发展合伙人模式,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怎么样让这些合伙人能够发挥好作用,让他们更多地去承担组织更快发展的责任。整体上,每一块领域我们希望有三个左右的核心团队可以成为合伙人,同时形成整个复星的合伙人架构。

徐晓亮:任何一件事情、一个组织的发展,最终是靠人、靠团队。我们主要关注以下几个点:一个是关注每个个体的意愿,强调自我驱动。第二,在复星这样一个平台发展,每个人都会感觉到自己的能力、过往经验会遇到瓶颈,因为发展太快了。但是人的潜力很大,怎么把潜力发挥出来?就是学习,每天学习,保持学习的状态。第三,心态。你很有本事,但是你不愿意跟人合作,只能一家独大,这样在我们生态里也是不行的。这几个方面是我们整个组织生生不息非常重要的因素。

不仅仅是激励

郭广昌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复星总共分两次宣布了超过20名全球合伙人,未来将继续保持有进有出的开放式结构,目的就是为了“给年轻人更多机会”。

《21世纪》:说到全球合伙人机制未来有增加或者退出,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进出标准?

郭广昌:进入角度,一方面要自我驱动,要有企业家精神,在复星承担着比较重要的发展职能。第二,退出会有各种原因,可能是身体原因,也可能是自己兴趣发生转移,比如想把更多的时间跟家庭放在一起,并不是每一个人一直要踢球,踢球踢到一定程度踢不动了,也可以做别的事情。也会有一种情况是跟复星的业绩不符、价值观不符而被淘汰。

汪群斌:大概念是每个人承担5-10亿年利润。

《21世纪》:所以还是以利润为考核的硬指标?

汪群斌:那当然,我们还是要有利润、现金流,包括市值。因为做企业嘛,我们还是要有实实在在的目标。当然目标是结果。重要的还是我们反复强调的你能不能为社会、为市场、为客户创造一些独特的价值、独特的产品。

我们还有一个理念。现在市场变化太快,要让企业团队的员工处于一种创业状态。这种创业状态就像球场上运动员,要么在场上能够踢球,要么彻底休息。

新任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汪群斌

《21世纪》:就是没有一个模糊边界?大家只能选择要么在场、要么离场?

汪群斌:大家都相互认同这样一个要求。虽然梁同学病了,大家都不舍,但是大家也是认同这样一种文化价值观和创业状态,会作出一些比较正确的共识决策。

这么多年复星在人才上有几个价值观,第一个,企业家状态、创业者状态,第二,这么多年在投资上,我们学习巴菲特,但是团队建设上从来没有说要学习巴菲特,而是更多要学习被迭代过的公司,包括高盛、GE等这些非常优秀的公司。这么多年我们都在建立人才迭代体系。碰到梁同学、丁同学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突然、也很遗憾、也很不舍,但是我们的组织在团队建设能力上是有这样一种准备的。实际上不是一年两年,应该是以十年为单位的准备,我们有这样的基因。

《21世纪》:是指团队更新的能力很强?

汪群斌:更新能力很强。复星要成为百年复星。现在百岁也不算稀奇。我们投资的葡萄牙保险已经有200多年。我们希望打造这样的企业。打造这样的企业就是要靠制度,要靠能够迭代的人才团队机制建设。

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 徐晓亮

《21世纪》:全球合伙人未来有多少人?

徐晓亮:我们在不同的平台、不同的层面都形成了合伙人机制,全球合伙人目前是超过20位,我们还有各个产业板块的合伙人,另外还有来自不同的创业平台,以及各被投企业的合伙人。

郭广昌:我们肯定会控制人数增长,不会太快。

《21世纪》:全球合伙人本身是否只是一个激励机制,主要意味着股权的激励?

汪群斌:激励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是责任,当然还有很重要的就是努力。

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康岚

康岚:我觉得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一种文化。我们讲合伙人,首要的还是价值观要一致,这才能合伙,而且能力要相当,大家共同创造价值,相互要有补位意识。它是一整套东西,很多时候大家自然关注的是一种激励机制。激励是必须的,是一个辅助手段,但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凝聚一批人大家一起实现一个梦想。

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龚平

龚平:我可以现身说法,我被宣布成为第一批合伙人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股权激励。第一个是这么多年在文化价值观轨道上共同成长的认同感。第二个,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担当。成为合伙人之后,互相补位,站的高度不一样。可能我原来只管地产,现在成了全球合伙人,就会站在合伙人的高度关注全集团的协作。组织大了以后,如何在已经闭的环产生合力,互相补位,就是站在对方角度想业务,真正站在集团利益最大化角度去考虑问题。

汪群斌:我再举个例子,葡萄牙保险CEO成为全球合伙人后,除了把自己保险这块发展得很好,还很关注我们在葡萄牙新的发展,比如今年年初成功投资的BCP(葡萄牙商业银行),这个项目发动者和推动者,包括整个交易做成,他有非常大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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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伙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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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年2月20日,大年初五,在一个叫湖畔花园的小区,16栋三层,十八个人聚在一起开了一个动员会。屋里几乎家徒四壁,只有一个破沙发摆在一边,大部分人席地而坐,马云站在中间讲了整整两个小时。彭蕾回忆说,“几乎都是他在讲,说我们要做一个中国人创办的世界上最伟大的互联网公司,张牙舞爪的,我们就坐在一边,偷偷翻白眼。”

公司的启动资金是50万,十八个人一起出钱凑的。马云并不是没有这笔钱,但是他希望公司是大家的,所以十八个人都出了钱,各自占了一份不同比例的股份,写在一张纸上,用很简短的英文。签上名字之后,马云让大家回去把这张纸藏好,从此不要再看一眼,“天天看着它做梦,我们就做不好事。”

阿里提出“合伙人”这个概念最早是 20__ 年的阿里巴巴十周年庆典晚会上,马云宣布公司18位创始人集体“辞任”,阿里巴巴由创始人时代进入合伙人时代。

一、阿里巴巴合伙人是如何选出来的

要成为阿里巴巴合伙人,必须满足几个硬条件:

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阿里巴巴的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当选后的阿里巴巴合伙人,并无任期的限制,直到该合伙人从阿里巴巴离职或退休。

二、阿里巴巴从元老到合伙人制度

20__年9月,马云突然宣布包括自己在内的18位创始人集体辞去元老身份,阿里巴巴将改用合伙人制度,20__年,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正式开始试运营。

阿里巴巴18位创始人辞去元老身份后,并不是所有人都成为了合伙人,“创始人不等于合伙人”。马云曾在邮件中表示,阿里巴巴合伙人既是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公司股东。

三、阿里巴巴坚持合伙人制度的原因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一直在处在争议之中,马云等创始人和投资者都希望更大程度上掌控企业。阿里在招股东书中解释说,之所以坚持合伙人制度,是因为“保持合伙人精神,将确保公司使命、远景和价值观的可持续性”。我们的合伙人制度是一个动态的实体,每年都会通过补充新成员、确保优秀、创新和稳定来保持年轻活力。

四、阿里巴巴合伙人从28个到27个到30个再到34个

阿里巴巴在20__年6月16日公布了该集团27名合伙人名单。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彭蕾等27人组成了阿里巴巴合伙人团队。与阿里巴巴集团首次提交招股书时所披露的有所不同,阿里巴巴合伙人名单在此次披露中由28人降为27人,其中一名合伙人根据该公司合伙人章程实现了使命交接,不再担任阿里巴巴合伙人。

在阿里巴巴上市前夕,20__年9月6日,阿里更新招股书显示,阿里集团合伙人也从原来的27人增加至30人,至此,阿里巴巴合伙人中有四分之一是技术出身。

20__年12月8日,阿里巴巴宣布新增四位合伙人,分别是阿里移动事业群总裁及阿里妈妈总裁俞永福,阿里巴巴集团副CFO郑俊芳,蚂蚁金服集团财务与客户资金部总经理赵颖和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总经理孙利军。这是阿里巴巴公开的第二次合伙人扩编,上一次是去年9月,成员由原来的27人增加至30人。所以,加上这次新增的四人,目前阿里巴巴合伙人已经有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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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合伙人出资股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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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本店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广泛的资源优势和发展各合伙人相关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二:本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合伙人——以现金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

合伙人——以现金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

合伙人——以现金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

共计投资——元整。

三: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住资为个人所有居时予以返还。合同期间如有股东强行退股则只能予以

返还3000投资资金。

四:所有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五: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店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如本店经营得利欲扩大规模本店股东优先参与入股事宜。店内股东当遵循店内负责人人员调动与安排,不得自主选择从事,另股东股份在从业期间股份股权不的得随意谦让他人。

七:当本店事业稳定,人员充足则各股东可离店从事各自事业本店不予负责,另当本店员工不足事业处上升期间各股东不得擅离本店,如强行离开致使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八:本店从业期间如本店发生重大事故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店内重大损失当由店内股东共同负责。

九: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各合伙人的...资额为倨按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合伙人各执一份,签署立即生效。

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

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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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伙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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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

乙方: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展览会门票派发、名片收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将本次展会对外宣传的门票发往乙方处,邮费由甲方负责。

2、门票发放及名片收集的范围主要为本市、区、县汽车用品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汽车装饰店、汽车装具店、汽车装潢店、汽车美容店、洗车场等。

3、汽车修理、汽车配件、汽车4s店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门票的发放、相关行业名片的收集,无需承担任何风险。

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完成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3、工作完成后乙方必须将收集的相关行业名片回邮给甲方,邮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收到门票后,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发放完毕并完成名片的收集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发放范围进行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6、乙方每发放一张门票并回收一张名片,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1元/张,计算方式以回收名片数量为准,名片重复、不在规定行业范围之内的作废,但乙方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票发放普及率不能低于98%,若低于98%,则价格按0.8元/张。

7、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需进行抽查核实,核实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劳务费。

8、乙方在门票派发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公共交通安全,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如遭遇不可抗力,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20x年月日至20x年07月10日,此时间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x代表签字:x

电话:

传真:

邮件: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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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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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联*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证书号码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百分比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账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合伙人的义务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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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伙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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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

(六)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第六条 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从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从事)

(三)合伙人丙---(从事)

(四)合伙人丁______--(从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_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__________________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_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年内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两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股东的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果股东选择分期出资,在此条款中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_______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

(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应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五)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章 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职权(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年二月份(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也可确定其他时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也可确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也可以规定股东会会议表决权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资比例的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__________________空格中所填的数应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为二分之一比较合适,这样才能与第四十二条中的"过半数"相一致。

如果股东约定,股东会决议都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那么就相应将第四十四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将第二十三条改为"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如果公司没有设董事会而设了一名执行董事,没有设监事会面设1-2名监事,那么应相应调整有关条款,如所有条款中涉及"董事会"的字样改为"执行董事",将"监事会"改为"监事"等;如果公司没有设副董事长,那么就删掉参考格式中"副董事长"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五十 ,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注: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可自行确定具体比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章 董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注:__________________三至十三人)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不设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注:__________________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 董事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过三年)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规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但作出属于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六)、(七)、(九)项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__________________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九章 监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注:__________________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注:__________________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公司股东书面请求,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三十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年,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其他职权。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章 股权转让

第四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资。

(注: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两个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出资的,公司就变成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应按照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对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可以规定股东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五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作出其他约定。)

第十二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五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_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股东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__________________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规定其他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对红利的分配也可以规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六十一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二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十五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六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六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四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十五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大会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十七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章 附 则

第八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对营业期限也可规定其他时间。)_________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____________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____________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八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执行董事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应属于股东会。)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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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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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建筑设计事务所是美国最大的建筑师-工程师事务所之一,1936年,Louis Skidmore和John O.Merrill在芝加哥开始合作,1939年 Natha-niel Owings加入,事务所按三人的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取名为SOM。

斯基德莫尔是一位思想敏锐的设计师,梅里尔是工程师,奥因斯则是一位组织者。对于每一个重大项目,这三位合作者中有一人负责同业主打交道,一人负责具体事务,一人负责选择和支持设计师做出尽可能完善的设计。

随着中国建筑设计日益全球化,对SOM的研究兴趣与日俱增,SOM的合伙人制度是其发展成为球知名建筑事务所的秘诀之一。

SOM公司是世界知名的跨国设计公司,从事城市规划、建筑及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结构工程、设备与市政工程设计等多项业务,在华盛顿、芝加哥、旧金山、纽约、洛杉机、伦敦、香港、上海设有机构。

该公司有850~1000人,分布在世界各地。该公司在世界各地设计过许多超高层的标志性建筑,包括在中国设计的北京国贸中心、上海金茂大厦、南京绿地大厦等。在最近建设部组织的美国、英国建筑师事务所及建筑市场管理制度的考察过程中,我们调查了美国SOM设计公司的一些相关情况。

SOM设计的全球最高建筑哈利法塔

SOM设计的上海金茂大厦

SOM公司注册在纽约州,该州规定公司的拥有者必须100%有设计执照(包括建筑师执照、工程师执照等)。该公司由30名合伙人拥有,合伙人中建筑师27名,结构师2名,设备师1名。尽管该公司结构设置与国内的大型设计院相似,但却采用了有限——合伙人制公司(LIP)的公司性质。

有限合伙人制公司(LIP),是采用合伙人和有限责任相结合的一种企业性质,在这种形式下,如果企业出现问题,由图纸上签字的合伙人承担法律(刑事)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经济责任,全体合伙人按照占有公司的股份的数额来享受收益及分担赔偿金额。

机构设置及管理

SOM公司中并不是所有合伙人都拥有股份,只有其中的20人拥有股份。公司最高领导层是三人决策委员会,从合伙人中选出的三人进行决策,包括决定公司投资等经营活动。下设的财务总管、计算机总管、人力资源总管都为聘用。

SOM公司的职员从一般设计师开始,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一般设计师→管理层或主设计师→副合伙人→合伙人。SOM公司采用上述管理机制,不同于有的美国建筑设计公司是所有雇员都拥有公司,也不同于有些建筑设计公司是所有雇员都不拥有公司而代表其拥有者工作。

SOM公司有另外3名合伙人成立的一个办公室,对公司提名的合伙人人选进行考核,及对现有合伙人工作等情况进行考评。合伙人的股份根据其工作量进行变化。合伙人资格不是终身制,如果有70%合伙人同意,则可解除某一合伙人的资格。

新加入的合伙人,如没有购买公司股份的经济实力,可以不占有股份。如果有合伙人达到退休年龄(该公司合伙人入伙时约定,65岁时合伙人退休),不可以再拥有股份,公司会在5年内将其股份买回来。

另外一些合伙人制公司还有顾问合伙人,顾问合伙人不能代表公司签合同,也不参与分红,是以支付工资形式出现的。

图纸签字和责任管理

SOM设计图纸上每个专业只有1人签字负责,而且并不是公司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都有图纸签字权,该公司只有每个工程的管理合伙人才能签字出图,并承担责任。

美国许多州政府对图纸责任都有严格规定,如伊利诺伊州规定管理合伙人签字时要注明,图纸是在他管理监督下制作出来的。设计公司出现法律诉讼时,诉讼对象是建筑设计企业,企业承担经济方面的责任,签字人(或管理合伙人)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如果建筑责任是由建筑管理合伙人负责,如结构有问题,由签字的结构工程师负责,设备的问题由签字的设备工程师负责。

一般的工程建筑管理合伙人签字,其他专业都是副合伙人或注册人员签字,并对自己签字的工作负责。如果因公司内的合伙人个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公司承担经济责任,SOM不再追究合伙人的经济责任,但刑事责任要个人承担。公司规定,各专业的合伙人都必须对所属专业审图。目前,该公司只有30名合伙人才能在该公司的图纸上签字。其他人不能签字。如果有些专业没有合伙人,则由该专业副合伙人签字,合伙人审核。

在美国,法律责任上是先追究管理合伙人,然后再逐级追究责任。美国很多建筑师事务所是只做建筑专业设计,业主与建筑专业事务所签订全部设计合同,建筑专业事务所再与结构、机电等事务所签订分包合同。如果出问题,业主起诉总包的建筑专业事务所,建筑专业事务所再起诉结构、机电事务所。

另外,也有业主委托建筑、结构、机电专业事务所并签订合同,这种情况则建筑、结构、机电专业事务所各负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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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合伙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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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别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

(六)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第六条 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年内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两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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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抵押借款条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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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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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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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

: ,身份证号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6、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 1、 2、 3、 。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______ _ __

乙_________ ____

丙___________ ____

签约地点:____。

签约时间: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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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合伙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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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所谓合伙人制度,简言之就是同甘共苦,一起担当。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合伙人机制无非有三大模式。

第一,公司制的合伙人(股权控制型)。在这个范畴内,重点在于,对整个公司来讲,除了激励之外,还要实现控制的目的。即除了激励之外,还要把握公司的控制权,要么是控制其上市,要么实现权益的平移。

第二,联合创业模式(平台型)。这是一个被大量的新业务公司,大量需要在原有业务体系上孵化新业务的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典型的案例包括新希望集团所孵化出来的新业务。

第三,泛合伙人模式。当公司在所谓的股权激励之外又加入了合伙人的定义,或者是增加一些类似于合伙人制的激励,这就是泛合伙人制。比如,根据阿里公开的招股说明书,阿里的马云和蔡崇信先生是两个永久性的湖畔合伙人,其他的合伙人大约还有30名左右。

在中国企业的实践创新中,事业合伙制有五大模式,下面分别介绍一下。

一、小米模式

雷军: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人制

小米创始人雷军认为: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制。这种合伙制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打造一支卓越的创业团队,就是吸纳和凝聚更多的优秀人才抱团打天下。小米创业团队8个人中有5个“海龟”,3个“土鳖”,每个人都能够独当一面,创业团队年龄平均43岁,都实现了财富自由,不再简单追求挣钱,而是追求将事业做大,从而获得事业成就感。这些人因为解决了基本生存问题,不再为五斗米折腰,他们想实现共同创业,想干出一个伟大的企业,因此,这些人创业的时候完全可以不拿工资,而且他们愿意共担风险。总之,小米找合伙人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最聪明、最能干、最合适干、最有意愿干并愿意抱团合伙干的创业人才。标准有三个:首先要有创业者心态,愿意拿低工资;愿意进入初创企业,早期参与创业,有奋斗精神;愿意掏钱买股份,认同公司目标、看好公司前景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二、阿里模式

马云: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经营话语权

第二种模式是阿里模式,马云说:未来的竞争不是人才的竞争,而是合伙人制度的竞争。为什么马云将合伙制上升到企业竞争力这样一个高度?阿里巴巴的事业合伙制解决了创始人与人力资本在企业的控制权与经营决策的话语权问题,阿里合伙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同股不同权,使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备比货币资本更大的企业终极控制权与经营话语权。在很多的互联网企业、高科技企业,是高知识人才+高资本投入,最早都可能有烧钱过程,导致创始人和人力资本的股权不断被稀释,稀释到失去控制权的地步。

但是企业一方面要用大量的资本,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创始人和人力资本对企业的有效控制,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完全没办法有效运行。所以美国的资本市场创造了同股不同权规则,承认人力资本和企业创始人拥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话语权,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高管团队仅持有阿里巴巴9.4%的股份,前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5%和24%的股权,如果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的规则,阿里的控制权与决策权应掌握在日本人孙正义手上,但阿里巴巴的合伙制是创始人和人力资本既要利用资本,但是同时摆脱资本的控制。

阿里巴巴的合伙机制,分成几个方面:一是永久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不管股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他们永远都是永久合伙人。合伙人委员会,由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彭蕾和曾明组成,同时对合伙人进行分类,有的叫永久合伙人,有的叫普通合伙人。退休的合伙人可以被选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无法行使合伙人的权利,但能够得到奖金池的一部分奖金。永久合伙人由选举产生,或由在职和退休的永久合伙人指定,退休后不享受奖金分配。更重要的是马云与软银等资本方达成协议,资本进来可以占有股份,但是投票权通过一个投票信托授予马云和蔡崇信支配。与雅虎达成协议,将动用其投票权支持阿里及软银的董事提名,使马里及合伙人团队用不到百分之十的股权,获得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经营决策话语权,

可谓:有钱的(指阿里的机构投资人和将来的公众投资人)出钱,有力的(指合伙人团队或核心高管团队,广义“力”)出力,钱你出,活我干,怎么干我决定!怎么分,按说好的分,利益上保证资本方,经营上保证创始人及合伙人团队的控制权与话语权,这样各得其所,逐利的资本方获得利益保障,追求事业成就感的人力资本可以有效掌控企业,不断将事业做大做强。

图1 阿里合伙人制

三、万科模式

郁亮:企业不再需要职业经理人,而是事业合伙人

万科所采用的是分层合伙人制度,公司这个层面上为公司一级合伙人,各个单一的事业群有事业群合伙人,到每一个项目上有项目合伙人。分层合伙人的好处是能够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整个合伙机制里面。这种分层合伙实际上有利于形成全员合伙机制。

虽然从股权来讲属于资本方所有,但是实际上所有的员工、所有的职业经理人都参与到公司整个合伙机制里。这也是一种企业内部通过人才机制创新,巩固经营权与控制权,经营层填充股权意义上的缺位来抵挡野蛮人的夺权。即使资本方进入以后还得用万科的员工,不可能把所有合伙人都干掉。所以这种机制适用于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如果万科有美国的资本制度做支撑的话,王石就不用辞职,给王石一个永久合伙人身份、一个一票否决权就可以保证创始人及团队辛苦创下的成果与事业不被资本的力量无情剥夺。因此,万科的事业合伙制只能使人力资本能够参与企业的利益分享并获得部分经营话语权,同时增加资本方对企业全面控制的难度,但从根本上摆脱不了资本对企业的绝对控制。

万科为实现其推行合伙人制度的目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制度设计,通过汇集资金,成立相关财务顾问公司,组建合伙企业,形成投资主体并注资持股。

图2 万科合伙人模式

四、华为模式

任正非:投资于人,以奋斗者为本,持续艰苦奋斗的合伙机制

第四种是华为模式,华为的合伙机制本质上不是股权合伙,而是一种利润分享合伙机制。华为在上世纪90年代也采用实股,但是1997年,华为高层到美国考察企业时,发现美国其实很多高科技企业的人才流动率为20~30%,这些人离职以后如果还拥有股权,继续分享企业的利润很不公平,也不利于企业和人才发展,而且许多企业一上市,股权一套现,人才一夜之间暴富,事业生活找不着北,事业激情衰竭,不愿持续奋斗。因此,美国一些企业采用的是利润分享计划,而不是股权制。

另外,华为的股权很分散,任正非个人只占股权1.42%,所以我们那时候开玩笑,只要高管团队一联手投票,按照股权就能把任正非炒鱿鱼了。那华为怎么实现创始人对公司的有效控制?华为从1997年开始试行虚拟股权计划,20__年华为正式推出股票期权计划,获政府批准。虚拟股权计划,即员工拿到的股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只是一个利润分红权,你在华为干就参与分红,你不在华为干,离职了,不再为企业做出贡献了,股权就退回,公司回购,回购之后放在一个池子里,又卖给持续贡献者及新加入的奋斗者。

因此,本质上,任正非让渡了百分之九十几的利润,实现了对公司100%的控制。伟大的企业家都懂得“财散人聚”这个道理,都是爱才如命,挥金如土,舍得让利,善于分钱,但最看重的是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以实现其做大企业、做大事业的远大目标与追求。

企业家最终不是追求财富,而是追求做成一个伟大企业的成就感。对企业家而言,一个亿以内可能属于自己,超过一个亿都不属于自己,都属于国家与社会。而且随着人的年龄增长,钱挣得越多,用在自己身上的钱却是越来越少。“财富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事业与成就”,这点任总早就想明白了。钱到了一定数目,就是一个符号,对人的幸福感与成就感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有意义的是成就感,最深层的追求是自我超越,奋斗不息。比成就感更高的叫自我超越,不断地超越自我的追求。

任正非的终极追求显然不是自我实现,而是要通过成就伟大的企业与事业,从而成就他人、成就国家与民族的强大,在这一点上,华为以奋斗者为本的利润分享制与获取分享制也是一种搭建事业平台、凝聚优秀人才、共同创造伟大事业、持续奋斗的合伙机制。

图3 华为虚拟股权发展史及事件关键节点

五、温氏模式

温鹏程:齐创共享的事业管理平台,是温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

第五种是温氏模式,实际上是管理合伙机制、事业合伙机制。温氏,20__年销售收入590多个亿,盈利130个亿,占了整个创业板20%的利润。为什么温氏的利润率能超过高科技企业?原因在于温氏创造了一个管理事业合伙机制,它通过建立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把56000个家庭农场联结在一起,而这56000个家庭农场全是农场主自己掏钱投资,产权基本是归农场主自己,但共同在一个事业与管理平台上经营与生产。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第一是轻资产,如果一个企业自己投资56000个家庭农场,投资成本是非常高的。第二解决了责任心的问题。农场都是在很偏僻的地方,职业经理人基本不愿意去。但是如果养殖场是自己的,很多人甚至吃住都在养殖场,解决了生产作业的责任心的问题。温氏为56000个合伙人搭建的是一个齐创共享的事业合伙管理平台,家庭农场产权上各归各,但共享一个事业平台、一套基于互联网的管理平台。既有大企业的规模与协同效应,又有小企业的活力与效率。这套以共享事业与管理平台为核心的合伙机制,可归纳为32个字:数据上移、平台管理、责任下沉、权利下放、独立核算、分布生产(自主经营)、共识共担、齐创共享。

图5 企业家的八大转型

合伙制是大势所趋,因为知识员工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它要有两个权利:一个叫剩余价值索取权,参与利益分享;一个叫经营的话语权。这两个权利使得合伙制成为目前公司治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

合伙制基本价值理念可归纳为8个字:共识、共担、共创、共享。所谓共识,是指合伙人一定要有战略共识,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道不同不相为谋,要合伙,首先要解决“道同”的问题,只有“道同”才能减少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才能真正建立起信任机制;所以,合伙制的前提,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所谓共担,是指共担风险,共担治理责任;真正的合伙制,合伙人既要出钱又要出力还要出资源;合伙制一定要建立自我施压与担责的体系,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之间不再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由雇佣关系转向合伙关系,或者是多重契约关系。所谓共创,是指要把每个合伙人各自能力和优势真正发挥出来,实现价值驱动要素联动,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真正形成“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的循环。所谓共享,不是简单的利益共享,其实是剩余价值共享、信息与知识共享、资源与智慧共享,真正形成良性的生态环境共享体系。

合伙人制就是要打破过去把人固化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局面,要尊重个体力量。个体通过团队来连接和交互,产生加倍的能量、累积的能量。把从雇佣关系走向合作关系,从管理控制走向授权赋权,从过去简单的工作契约走向承诺契约,从过去的薪酬分配走向权益分享,从过去的绩效优先到工作生活的相对平衡,这些都对战略、公司治理、业务模式创新、人力资源机制、组织模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合伙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合伙人制将会成为未来企业全新的管理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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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抵押借款条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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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价值:乙方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还款,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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