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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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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外贸,全文共 3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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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名称: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    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 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  系指为制造 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

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 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 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 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 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 元;资料费 元;技术服务费 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 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 机场。

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

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 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 分公司),目的地(中国 市机场)、毛重( 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受方。

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四份。

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

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

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 %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 %的利息。

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 %。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

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 国与 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

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如在 国则由 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字。

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

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 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

代表 (签字):

供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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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工制造机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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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随机人员(人数)机手补助租赁金额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 3.8万 元/月,次月 3.6万 元/月,第三月 3.4万

元/月,第四月 3万 元/月,第五月 2.8万 元/月,第六月 2.6万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3.8万 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 5000

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附表一:

机械租赁合同附表

序号合同主要事项

1租赁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出厂日期

数量

2制造厂商

3租赁机械使用地点

4交货地点

5损失赔偿金(大写)

6名义货价(大写)

租赁机械收据

根据 年 月 日,你与本单位签订的编号未

的机械租赁合同,合同附表所列的租赁机械于本日确定承担无误。

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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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进口直流电机电刷国产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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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下称甲方)和_________(下称乙方),双方经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目的与要求

1.通过双方合作,努力使甲方的电刷完成国产化,用性能优良,价格适中的国产电刷取代进口电刷:

2.通过甲方电刷国产化工作,以提高乙方电刷制造技术水平;

3.乙方提供的国产化电刷的技术性能必须达到或接过国外同类电刷的技术水平,并保证今后长期供货时各批量性能保持稳定与试用样品一致,确保甲方的生产能顺利运转。

二、国产化内容

1.先从轧管厂连轧机用1400KW直流电机,限动芯棒用384KW电机电刷开始;

2.在上述电机电刷国产化完全成功后将陆续向甲方所有其他进口电机推广。

三、国产化进程

1.在此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对乙方的设备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了调研,认为有能力承担进口电刷国产化的研制工作;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试用电刷在1400KW电机(1号下位)进行试用考核,在各种工况下能满足运行需要,并将乙方提供的384KW电机复合电刷装机试用;

3.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向乙订制一批国产化电刷做为扩大试用;

4.经三个月考核期,若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甲方使用条件,则甲方向乙出具试用签定材料并批量订货。

四、双方职责与工作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刷国产化所需要的有关电机,电刷,工况条件,技术参数,电刷实样等供乙方参考,分析和测绘;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刷试样装机试用,并及时将使用情况反馈乙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刷国产化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服务与调研所需要的条件并积极配合;

4.乙方应调研资汇编成册,将电刷制图编号一同归档并提供甲方一份,以作备案;

5.乙方负责国产化电刷的分析,选型,试制全部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研制相应使用的电刷;

6.乙方应提供国产试用电刷的技术性能数据与该进口电刷的有关技术性能数据,提交甲方参考;

7.乙方将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积极配合甲方安全顺利的搞好国产化工作;

8.双方均持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合作,对在国产化中现反复应以谅解的态度直协商解决,确保电刷国产化顺利进行。

五、费用:甲方不另行向乙方去付研制费,但对国产化成功的电刷按优质的精神在订货价格上予以体现。

六、约束

1.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双方在国产化过程中的有关试制情况,文件,技术资料;

2.待国产化电刷成功之后,甲方尽快地向乙方定点订货,推广电刷国产化的成果;

3.乙方保证长期批量产品与试制产品质量一致,不得有质量的波动,并将甲方作为重点售后技术服务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服务,以保证国产化电刷的稳定使用。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贰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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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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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合计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 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卖方: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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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技术进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外贸,全文共 2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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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口合同范本

技术进口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技术进口合同范本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具体地点]由以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 ,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实体形式],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主要营业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作为一方,与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卖方”),一家依据_________ _(国家)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实体形式],其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注册地官方语言表述),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主要营业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作为另一方。

鉴于:

卖方长期从事_______________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和销售,具有________的设计、工程、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投料试生产、运行、维修等方面的丰富经验;

卖方在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和检验等方面拥有或有权授予成熟、有价值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中国专利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希望购买本合同项下全部的设备和服务,包括合同设备、工程及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并为 取得利用专利和/或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

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使用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权利,承诺按照合同条件履行卖方的全部义务;

卖方就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已经或将获得任何及全部许可;

卖方承诺将由___________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被授权负责并代表任何及所有卖方成员在本合同项下与买方的任何及全部联络并签署执行本与合同和/或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及全部书面文件,卖方各成员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仅适用于卖方为联合体的项目)。

因此,基于上述前提和相互的承诺及合意,双方协议如下并将依法遵守:

第1条 定 义

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

1.1 “验收”是指合同工厂在性能考核中达到附件3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之后,买方接受合同工厂。

1.2 “买方”是指上文首部被称为买方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3 “买方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投料试生产”是指为进行合同工厂的性能考核,对合同工厂接通公用工程及投入原料进行的初始生产和调试。详见附件10。

1.5 “合同货币”是指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中所使用的货币,即__________。

1.6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提供的设备、备件、材料或由卖方提供的其中任何一部分(详见附件1和附件3),包括为确保合同工厂达到设计能力而应包含在合同工厂中的部件。

1.7 “合同工厂”是指由合同供应范围内的合同设备、被许可使用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组成的工厂,其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标见附件3的规定。

1.8 “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详见附件7。

1.9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的产品,其技术规格和保证指标详见附件3。

1.10 “天”是指格利高里日历的一个日历日。

1.11 “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机场。

1.12 “安装”是指将合同设备按设计要求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和公用工程的连接。详见附件10。

1.13 “合同生效日”是指合同第21.1条规定的全部条件成就日期。

1.14 “检验当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方分支机构。

1.15 “工作现场”是指合同工厂座落的地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市的______工厂。

1.16 “专有技术”指卖方开发并拥有或合法取得、且传授给买方的与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技术知识、数据、指数、图纸、设计和其他技术信息;该专有技术在本合同生效日前不为公众及买方所知,并且卖方对其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1.17 “性能考核”是指根据附件10 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工厂和合同产品是否达到附件3所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的考核。

1.18 “装运港”是指[国家] 港。

1.19 “卸货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________港。

1.20 “专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卖方的专利,该专利为卖方所拥有或有权许可,专利号、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副本见附件2。

1.21 “卖方”是指上文首部被称为卖方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22 “卖方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3 “现场代表”是指合同双方各自任命的代表,在工作现场负责与履行各自合同义务有关的所有事项。

1.24 “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工厂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技术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3、8、9。

1.25 “技术服务”是指在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在工作现场给予买方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以及培训等。详见附件4。

1.26 “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给予买方的培训。详见附件5的规定。

1.27 “试运行”是指为验证合同设备的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单台设备和系统设备分别进行的运转和测试。详见附件10。

1.28 “保证期”是指合同第11.9条及附件3所规定的期限(包括该期限的任何延长或重新计算)内,卖方保证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存在的任何缺陷。详见附件3。

第2条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合同工厂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设备、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工程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详见附件1、2、4、5、8、9。

2.2 卖方应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标详见附件3。

2.3 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并将合同产品出口到 (国家)而使用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非独占的、不可分授的许可。(内容及专利证书副本详见附件2,适用专利许可的情况。)

许可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 年,许可期限届满后,卖方不得禁止买方继续使用专利和/或专有技术。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在许可期限内卖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并承担有关的维持费用。(仅适用专利许可的情况)

2.4 卖方负责合同工厂的设计工作。内容详见附件8。

2.5 卖方应按照附件2、3、8、9的规定向买方提交技术资料。

2.6 卖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内容详见附件4。

2.7 卖方应在设备制造商的生产车间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合同工厂类似的其他工厂提供技术培训。内容详见附件5的规定。

2.8 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工厂验收后_____年内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在本款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发生合同项下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则卖方应在实际停止生产前通知买方,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以优惠价格提供合同工厂正常运行至本款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止所需的全部备件。或

□以合理价格提供制造停产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件以满足合同工厂在本款规定期限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第3条 价 格

3.1 卖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合同工厂的合同价格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3.2 合同工厂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合同设备价格:

A. 设备价格;

B. 备件价格;

C. 材料价格;

D. 保险费和运费

3.2.2 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费:

3.2.3 技术资料费:

A. 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费;

B. 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有关的技术资料费;

3.2.4 技术服务费:

A. 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费;

B. 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服务费;

3.2.5 技术培训费:

A. 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

B. 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

工程设计费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费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计费

3.3 合同第3.1条规定的全部合同价格是固定价格。

3.4 上述技术服务费是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技术服务的封顶价格。如果实际提供的服务少于预计的服务,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服务增加,买方将按照附件4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实际发生的数额向卖方支付;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卖方实际提供的服务多于预计的服务,买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技术服务费。

3.5上述技术培训费是履行本合同所有技术培训的预计价格,如果卖方实际提供

的技术培训少于预计的培训,买方将按照附件5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实际发生的数额向卖方支付。

3.6 合同第3.2.1条所规定的合同设备价格为按照班轮条件运抵卸货港且包括卸货费在内的CIF价格。合同第3.2.3条所规定的技术资料价格为根据本合同第7.3条交货的价格。

3.7 合同工厂的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7。

第4条 支 付

4.1 合同项下买方对卖方的支付应通过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以合同货币进行。

4.2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选择一:

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应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方式支付;

选择二:

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进行支付;

选择三:

除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应通过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支付。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应通过付款交单方式支付。买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总额相当于前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到 _______为止;

选择四:

除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应以不可撤销的保函方式支付,其格式见附件12的规定。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应以付款交单方式支付。买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天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总额相当于前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保函。该保函的有效期到 _______为止。

4.2.1 预付款

在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天之内,买方应当将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条规定的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即 (大写 )支付给卖方:

A. 卖方或制造商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卖方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声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B. 卖方银行开立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 (大写_____) 的不可撤销预付款担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格式见附件11;

C. 金额为合同价格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相应的许可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和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F.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2 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及设计费的支付

4.2.2.1 合同第3.2.2,3.2.3 及3.2.6条所规定的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和设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卖方交付了基础设计文件包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或有关基础设计文件包的专递/快递机构的收据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及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E. 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证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卖方出具的证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按照中国法律要求如果需要)

4.2.2.2 合同第3.2.2,3.2.3 及3.2.6条所规定的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和设计费的百分之___( ___%),即_______(_______),在卖方交付了详细设计文件包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或有关详细设计文件包的专递/快递机构的收据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及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E. 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证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卖方出具的证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按照中国有关当局要求如果需要)

合同设备价款的支付

合同第3.2.1条规定的合同设备价格的百分之_____ ( _____%),即_______( 大写_______ ),应当由买方在每次装运后并且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按比例支付给卖方:

A. □ 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通知人为______并注明“运费已付”的全套海运提单(三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 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通知人为______并注明“运费已付”的海运提单二份正本和三份副本;(适用于近洋运输需另行航寄一份海运提单正本的情况)

B. 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并在需要的情况下投保甲板险,投保金额为合同设备CIF发票价值百分之一百一十并注明可以在中国以合同货币理赔且不含免赔条款的海运保险单二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C. 注明所交付合同设备CIF价值,应付金额及分项价格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D. 注明装运重量、相应货物的发票号码和日期的装箱明细单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E. 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F.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G. 制造商国家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

H. 表明载货船只已得到买方认可的传真一份;

I. 货物发出后,即刻通知买方的传真一份。

J. 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证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或卖方出具的证明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按照中国法律要求如果需要)

K. 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CCC)副本二份。(按照中国法律如果需要)

L.合同第5.13条规定的近洋运输单证文件投递凭证复印件及卖方出具的已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向买方寄交该单证文件的声明各一份。(适用于近洋运输的情况)

4.2.4 合同工厂验收后的付款

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条规定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应当由买方在工厂验收后并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或由买方签署的免于验收证书一份;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相应的许可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中国境内设计费及中国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中国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5 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的付款

合同第3.2.1、3.2.2、3.2.3及3.2.6条规定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 _____),应当由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 买方出具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一份;

□卖方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 (大写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期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详见附件13;(适用提供质保期保函的情况)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相应的许可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境内设计费和境外设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两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许可费、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资料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中国境内设计费、境外设计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6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合同第3.2.4条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应当在卖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隔_______月支付一次,并且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卖方:

A. 注明根据考勤表应付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应付金额,及其中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相关的技术服务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 由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考勤表一式二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完税证明或免税/不予征税的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7技术培训费的支付

4.2.7.1合同第3.2.5 条所规定的技术培训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第一次技术培训开始前______天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由买方在 天内按比例支付给卖方:

A. 双方代表签署的第一次技术培训将于证明签署之日起_____天内开始的证明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及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2.7.2合同第3.2.5 条所规定的技术培训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最后一次技术培训结束后并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由买方在 天内按比例支付给卖方:

A. 双方代表签署的合同项下全部技术培训完成的证明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B. 注明应付金额及其中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的手签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即期、远期付款的非议付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的情况不适用)

D. 中国有关税务当局针对相应的与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使用许可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外国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以及针对相应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费出具的不予征税证明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4.3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交4.2.3中规定的文件,由此在卸货港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用、滞期费及滞箱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税费、保险费、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4.5 买方银行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而买方银行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均应由卖方负担。

第5条 合同设备的交货和保险

5.1 合同设备净重大约为____公吨,总毛重大约为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立方米。

5.2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后第_____月到第_____月分_____批将合同设备交付完毕。

5.3 装运港

5.4 卸货港

5.5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月内,卖方应按附件6所规定的交货计划,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

初步交货计划应包括合同号、分项号、合同设备的名称和类型、大约总重量、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总体积、交货时间、装运港、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及其国际危规号(根据《国际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超大和/或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和/或易燃品在运输、储存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最大重量不超过二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12米长、2.7米宽、3米高。对于超过此限度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在基础设计审查会上向买方提交上述设备的草图一式六份供双方讨论。买方应于设计审查会后 天内用传真方式予以确认。为便于内陆运输,凡超过四十公吨的设备的制造均需事先得到买方的确认。

初步交货计划应在基础设计审查会上由双方当事人讨论并作为最终交货计划的基础。

5.6 合同生效日后_____月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其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名称、合同设备分项号、规格、类型、数量、危规号(根据《国际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每台合同设备的大约毛重、净重、单价/总价、尺寸(长、宽、高)、每件货物的大约体积、装运港和预计的装运日以及超大、超重设备的包装草图。

5.7 如果任何合同设备中包含危险品和/或易燃品,卖方还应在上述最终交货计划中提供关于前述货物的英文说明一式六份,内容包括:货物名称、特性、特殊保护方法和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法。卖方还应指示船公司在提单中注明装有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木箱或集装箱的号码。

5.8 如有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在上述最终交货计划中提供英文说明一式六份,说明在内陆运输和储存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5.9 只要可能,每件合同设备应整套装运。安装该设备所使用的专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如果经同意将合同设备装在甲板上,卖方应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5.10 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_____天,卖方应以传真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毛重/总包数;

(5)装运港名称;

(6)每件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尺寸超过12×2.7×3立方米的货物的名称、总毛重和尺寸;

(8)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根据《国际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六份副本: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分项号、合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位重量、单件体积/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包装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运港;

(2)每件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货物的外包装草图;

(3)有关装运的任何易燃品和/或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的说明;

(4)有关合同设备在储存和运输中特殊注意事项的说明。

卖方应将上述文件的另一份副本航寄买方指定的运输代理,作为安排合同设备的内陆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卖方有义务租船订舱并可以在下列清单中选择船公司:

如果上述船公司的船只不能满足合同项下的运输要求,卖方可以从享有良好信誉的船公司租用船龄不超过十五年并且具有良好载货记录的船只,租用船只的国籍或悬挂的旗帜应为双方当事人国家的政府所接受。如果租用船只的船龄超过十五年,卖方应投保老龄险并承担保险费。

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天,卖方应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包括拟租用船只的名称、船龄、国籍、注册地、船东、船公司、航线、预计启航时间以及预计到达卸货港的时间,以得到买方确认。如果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____天内没有给予书面意见或反对,卖方关于租用船只的建议被视为已被买方接受。

5.12 除非买方同意,不允许“甲板运输”或“转船运输”。

5.13 为方便合同设备的接收和内陆运输,在货物装船完毕后____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合同设备名称、实际装运的数量、总毛重、总体积、船名、完成装运日期或启航日期以及船只预计到达卸货港的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如果大件合同设备的实际装运细节不同于卖方先前发出的通知的内容,卖方应逐项说明不同的地方。如果卖方通知的内容与实际装运情况不符,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在合同设备装船后的_____天内,卖方应将提单、手签的商业发票、出厂质量检验证书、原产地证书、保险单、装箱单、植物检疫证书或6.7规定的无木质包装声明以及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如果需要)各一份副本航寄给买方或买方通知的收货人。

在近洋运输的情况下,卖方应当在装船后立即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直接向买方递交清洁的、已装船的海运提单、植物检疫证书或无木质包装声明、原产地证明、手签发票和装箱单正本各一份以及中国强制产品认证证书(CCC)副本一份(按照中国法律如果需要),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清关手续。

5.14 第三方海运提单不能被接受。

5.15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最终交货计划及时交货,卖方应按以下比例支付迟交违约金:

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____;

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____;

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违约金为迟交的合同设备金额的百分之_____。

在计算迟交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上述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5.16 卖方应向一流的保险公司投保金额为合同设备的CIF发票价值110 %的、以买方为被保险人的一切险、战争险和甲板险(如果需要的话)。卖方应以合同货币投保,保险单上应注明“可以在中国理赔”并且保险单不含免赔条款。

如果合同设备在海运途中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协助买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代表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根据买方要求尽快以原合同价格补供丢失和/或损坏的合同设备。

第6条 合同设备的包装与标记

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设备应由卖方用新的坚固的木箱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以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6.2 对于箱内和捆内的散装部件,卖方均应系加标签并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上的位号和零件号。对于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标明以下内容: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地;

(4)收货人;

(5)合同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捆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

(9)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方式、地点、以及机构名称或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需要)

根据合同设备在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应在包装箱上用英文显著地标明“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及其它国际运输中通用的标记。对于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或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的设备,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对于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合同设备,还应在包装箱上标明重量、重心和挂钩位置。

6.4 在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

(1)装箱明细单副本一式两份;

(2)质量合格证副本一式两份;

(3)相关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一份;

(4)需要组装的部件及机器的系统装配图一式两份。

6.5 如果使用集装箱运输,卖方应对集装箱的状况进行检查,以确保用于运输合同设备的集装箱状态良好。集装箱内应备有充足的货物支架和包装垫木,以防止合同设备在集装箱内移动。卖方应对因其疏忽而导致的合同设备的任何损坏负责。

6.6 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设备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6.7 卖方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出口国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办法处理,并在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 加施清晰易辨的IPPC专用标识(标识避免使用红色或橙色)。如果经中国检疫机构检疫发现木质包装无标识、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卖方应承担在卸货港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作退运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如果买方同意使用非木质包装,卖方应出具未使用非木质包装的声明,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清关手续。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证明或声明,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滞期费及滞箱费。

6.8 如果合同设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应获得中国强制认证(CCC),则卖方应自费根据本合同规定获得合同设备的CCC认证证书,对获得认证的合同设备加施CCC认证标志,并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前述CCC证证书,由此在卸货港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用、滞期费及滞箱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第7条 技术资料

7.1 技术资料的内容详见附件2、3、8、9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所有技术资料都应采用公制单位并用英文陈述和解释。

7.2 卖方应对所交付的技术资料予以妥善包装,使其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并能防潮、防雨。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表面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

(5)毛重;

(6)箱号/捆号;

(7)对木质包装进行熏蒸的方式、地点、以及机构名称或代码(按照中国法律如果需要)

每一包技术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清单上应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码、文件名称和页数。

7.3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的_____个月内按照附件2和附件8规定的技术资料的交付计划以下述条件和方式分 批交付技术资料:

□目的地机场未完税交货条件空运交付;

□以专递或快递方式交付工作现场;

□在工作现场面交。

7.4 在上述技术资料交运后_____小时内,卖方应将交运日期、件数、航班号、大约毛重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1)空运提单一式两份(注明合同号和收货人)或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交付的投递证明副本两份;

(2)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

如果技术资料发生短缺、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尽快免费补齐短缺、丢失和损坏的部分。

7.5 目的地机场在空运提单上盖章的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专递或快递交付,买方在工作现场专递或快递收据上的签收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买方收到交付的技术资料的书面证明文件的签字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7.6 卖方应按照附件2和附件8规定的计划交付技术资料。如果卖方未能及时交付任何一批技术资料或一批技术资料的任何一部分,卖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迟交违约金:

(1)迟交第一周的违约金为技术资料价款的百分之_____;

(2)迟交的第二周至第四周,每周迟交违约金为技术资料价款的百分之_____;

(3)从迟交第五周后,每周迟交违约金为技术资料价款的百分之_____。

在计算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不论迟交多少技术资料,合同第3.2.2条、第3.2.3条及第3.2.6条规定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许可费、技术资料费和设计费的总额将作为计算迟交违约金的基数,卖方支付的技术资料迟交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全部合同价格的百分之_____。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技术资料的义务。

7.7 卖方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出口国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办法处理,并在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 加施清晰易辨的IPPC专用标识(标识避免使用红色或橙色)。如果经中国检疫机构检疫发现木质包装无标识、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卖方应承担在目的地机场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作退运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出口国有关检疫当局)出具的证明已对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如果买方同意使用非木质包装,卖方应出具未使用非木质包装的声明,以便买方及时办理清关手续。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证明或声明,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滞期费及滞箱费。

第8条 设计与设计联络

8.1 双方当事人应按照附件8的规定进行并完成设计和设计联络。

8.2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设计工作的范围、技术资料的提交详见附件8的规定。买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应作为卖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基础。卖方收到买方的资料后应及时仔细审查并应将资料中发现的任何错误或缺陷毫不迟疑地通知买方。

8.3 设计联络会的内容、日程安排、地点、费用和参加人的人数及其资格详见附件8的规定。

8.3.1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卖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参加设计条件会并在会前向买方提交包括附件9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内的有关资料。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双方应在设计条件会上确定这些标准和规范,以此作为设计的基础。

在设计条件会上,双方当事人应签署设计条件会议议定书,该议定书将作为基础设计的依据。

8.3.2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买方应按照附件8的规定派遣其技术人员赴卖方所在地参加基础设计审查会。卖方应在会前按照附件8的规定向买方提交基础设计资料,买方对此有权提出意见。对于买方的意见,卖方应予以考虑并对设计作出相应修改。协商后,双方将签署基础设计审查会议议定书,该议定书将作为详细设计的基础。

8.3.3 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买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赴卖方所在地参加详细设计审查会。在详细设计审查会上,双方将签署详细设计审查会议议定书。

8.4 在设计联络会期间,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参观制造合同设备的工厂并答复买方提出的与合同工厂的技术事宜有关的问题。

第9条 标准和检验

9.1 卖方应按照中国政府颁布的强制性标准和/或规范(如果有)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合同工厂和合同设备的设计、选材、制造和检验,技术标准和规范见附件9。

9.2 卖方或制造商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出厂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应将出厂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提交给买方。

9.3 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对主要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等。

卖方应提前_____月通知买方检验日期。买方应在收到卖方通知后____天内确认是否派检验人员参加检验。

9.4主要设备应在买方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装配。买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9.5 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任何缺陷和/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买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对这些意见应予以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的缺陷或不符。当缺陷消除后,卖方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如果买方的检验人员非由于卖方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卖方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和检验。

9.6交货前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保证义务。

9.7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检验当局在工作现场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____天将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卖方可以自费派遣其代表在开箱检验时到场。如果卖方的代表未能到场,检验当局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验。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合同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检验当局应出具商检证书。该证书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9.8 在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集装箱的开箱和返箱不能被视为开箱检验。

9.9 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买方均有权提请检验当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9.10 如果技术资料中规定的检验标准和规范不完全,检验当局有权决定按照买方国家的现行标准和/或检验当局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进行检验。

第10条 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及验收

10.1 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应在卖方的技术服务下由买方进行。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的范围详见附件4的规定。

10.2 在安装开始前_____天,双方应各自任命一名现场代表。双方当事人应按照附件10的规定进行合同工厂的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及验收工作,详细情况应记录在经双方现场代表签字的工作日志上。

10.3 安装工作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进行并完成。

在安装工作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应在安装结束后5日内签署安装证书。该证书的签署日期应视为安装工作完成日。

10.4 试运行工作应在安装工作完成后_____个月内进行并完成。

如果试运行顺利完成并且符合技术资料的要求,双方现场代表应在试运行结束后5天内签署试运行竣工证书。

10.5 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考核应在试运行完成之日后_____个月内进行并完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考核的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试运行完成前提交给买方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为使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考核顺利进行,买方应按照合同附件10的规定准备维修工具、实验室和测试设备、熟练人员以及公用设施和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的原材料。卖方应安排合格的技术人员、准备足够的备件以及合同附件10规定的其他事项。

取样和分析测试应由买方在双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在投料试生产期间,如果合同工厂未能达到附件10中规定的要求,双方应共同就此进行调查。对此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消除缺陷和/或使投料试生产顺利进行。

10.6 如果合同工厂在投料试生产期间达到良好和稳定的运行状态,双方应确定性能考核的开始日期。性能考核的期间为 天。性能考核应按照附件10的规定进行。对性能考核的详细情况应在工作日志上予以记录并由双方现场代表在考核完成后的5天内签字。

如果合同附件3所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经达到,双方现场代表应在考核完成后5天内签署合同工厂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10.7 在性能考核期间,如果有任何事项未能达到附件3所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指标,双方当事人应对失败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按以下方法解决:

10.7.1 如果在任何一次性能考核中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任何性能和保证指标,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工厂中存在的缺陷。所有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设备和原材料费、将设备和材料运往和/或运出工作现场所涉及的运费和保险费以及卖方人员的技术服务费都应由卖方承担。

在缺陷消除以后,应按附件10的规定尽快进行再次性能考核,所有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性能及保证指标时,为卖方进行性能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第三次考核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指标,但达到了附件10规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证指标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附件10规定支付违约金。只有最后一次性能考核的结果显示合同工厂达到了附件10规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证指标,违约金才适用。

接受违约金后,双方现场代表应签署合同工厂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但是,卖方仍有义务采取各种措施以使合同工厂达到附件3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卖方支付违约金不能解除其在保证期内所负的义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在第三次性能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性能及保证指标,买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10.7.2 如果任何一次性能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达到性能及保证指标,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性能考核。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由于买方原因未达到性能及保证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3次。

如果三次性能考核因买方原因都未能达到性能和保证指标,双方现场代表应在性能考核结束后的5天内签署免于验收证书。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就卖方保证期义务、买方相应尾款和/或保证期保函进行协商。

但是,卖方仍有义务在免于验收证书签署后____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性能和保证指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技术服务费应由买方负担。

10.8 如果试运行和/或投料试生产和/或性能考核因卖方原因未能进行或发生迟延和/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额外费用,卖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损失和/或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交货提单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未能进行性能考核,双方现场代表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_____天内签署免于验收证书。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就卖方保证期义务及买方相应尾款和/或保证期保函进行协商。

但卖方仍有义务在免于验收证书签署后____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使合同工厂达到性能和保证指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技术服务费应由买方负担。

10.9 对合同工厂的验收不得免除卖方在保证期内对合同工厂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11条 陈述与保证

11.1 卖方声明和保证卖方是根据____国法律适当成立、有效存在的实体;具有完全的法律权利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卖方义务。本合同的签署、提交、履行已经获得授权。

11.2 卖方保证已经和/或有义务根据卖方国家法律办理所有与本合同相关的政府审批手续,已经和/或有义务获得关于合同工厂的持续有效的、可执行的所有的出口许可和批准。(或者卖方保证根据卖方国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许可和批准。)

11.3 卖方保证卖方是合同设备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卖方保证合同工厂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并且能够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其规格详见附件3的规定。

11.4 卖方保证它是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和/或持有者并且有权向买方授予有关许可。

卖方保证使买方免于受到因在许可区域内购买、使用合同设备和/或制造、销售合同产品引起第三方侵权之诉的伤害。

如果买方因在许可区域内被诉称非法使用或侵害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因在许可区域内购买、使用合同设备和/或制造、销售合同产品而被诉侵权,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事务,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或损失。

如果因为前述侵权主张导致买方不能继续使用合同设备、专有技术和/或专利,或不能继续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

1)为买方获得继续使用的权利;和/或

2)修改合同设备、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软件的相关部分使之不再侵权;和/或

3)以不侵权部分替代侵权部分;和/或

4)从供货范围中撤除侵权部分并减价。

如上述措施不足以弥补前述侵权主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对买方进行赔偿。

11.5 卖方保证其许可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是经过良好开发的、可投入工业生产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术资料加以利用。

11.6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上先进的、质量上优越的、没有设计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规定并且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

11.7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够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运行、投料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充分的,卖方能够根据该技术资料生产制造出同样的合同产品。

11.8 卖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1.9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的保证期为合同工厂验收后______个月。

对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的保证详见附件3。如果在保证期内合同工厂和/或合同设备被发现存在缺陷,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自负费用和风险对有缺陷的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修理或替换的设备的保证期应在买方验收后重新起算。

保证期满后,买方应出具合同工厂的保证期期满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在保证期内,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合同工厂停机,保证期应相应延长。

11.10 如果卖方的前述陈述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或卖方不兑现前述保证,则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索 赔

12.1 如果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下列一项和多项救济:

1) 由卖方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工作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和/或

2) 由卖方自负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者补供遗漏的合同设备或技术资料,卖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和/或补供后的设备和/或资料运抵工作现场。对于急需的设备,卖方应自负费用将其空运到工作现场;和/或

3)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和/或

4)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12.2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提出的,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尽管有前述规定,如果索赔是因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引起的,买方的索赔通知期限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12.3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天内未能做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第13条 合同的终止

13.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____天内仍未能交付合同设备和/或技术资料;或者

卖方未能使合同工厂达到附件10 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者

卖方在未事先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或者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____天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做出补救。

13.2 如果一方破产或无力偿债,进入清算程序,已有对其财产的接管令或管理令,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或为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解散、停产、歇业,或被责令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动或发生任何事件(根据有关适用法律)具有与前述行动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统称为“破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破产的一方当事人应被视为已构成违约。

13.3 在买方依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交付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

13.4 根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有权在下列范围内自行决定终止合同的效果:

a) 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对当事人继续有效;

b) 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应予恢复原状。

13.5 终止合同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以及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合同终止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它规定。根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终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的义务,不影响损害赔偿请求权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的行使。

第14条 技术改进和回授

14.1 如果卖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对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做出了任何改进,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授予买方免费使用该项改进的非独占许可。为使该项改进能够在合同工厂中投入使用,卖方在必要的情况下应给予技术协助。买方应按照附件4规定的条件和方式承担技术协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14.2 在使用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过程中,买方有权对该项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进行改进。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通知卖方并授予卖方免费使用该项改进的非独占许可。这些改进应归买方所有。

14.3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授予的改进技术保密并保证不将其再许可给第三方。

第15条 保 密

15.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或终止后_____年内,任何一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就专有技术和有关技术资料对除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严格保密。但是,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也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15.2 对于其和/或其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

上述所称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第15.1条规定的信息除外),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5.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信息;

(3)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4)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16条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天,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第17条 税 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国政府与卖方国家政府之间签订的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如果适用的话),对卖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如果根据中国税法买方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则买方有权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并上缴有关税务当局。在收到中国有关税务当局出具的税务收据后,买方应及时将该收据提交卖方。卖方同意采取必要措施以方便扣税事宜。

尽管有前述规定,卖方仍然有义务在扣税程序不可行的情形下直接将有关税款支付给中国有关税务当局。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第18条 履约保函

18.1 卖方应对其严格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 天内按合同附件14规定的格式向买方提供由卖方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全部合同价格的百分之____( %)。

18.2 如果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扣划履约保函。

18.3 买方应在出具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书后 内,将履约保函退还卖方。

第19条 仲 裁

19.1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买方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应该在北京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且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19.2 除非另有协议,诉诸仲裁不影响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

第20条 适用法律

20.1 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21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2) 本合同获得中国主管当局批准(根据法律如果需要);

(3)买方收到履约保函;

(4)买方发出履约资金备妥通知。

21.2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它们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一切与该主题有关的书面或口头的协议、谈判、谅解、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

21.3 本合同用___文书就,一式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21.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内容与合同正文规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优先。

21.5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21.6 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条件应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9版)》和《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及进行解释。

21.7 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1.8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以下地址进行:

买 方: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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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传统贸易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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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 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 甲方的责任

3.1 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 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 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 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 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 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协议的终止

7.1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或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或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 仲裁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 转让

要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 标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 全部协议:本协议系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贸易:本协议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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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际贸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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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电报:________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

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

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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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交通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合同范本[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贸,信贷,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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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合同范本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 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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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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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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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补偿贸易购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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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国家饮料质量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

______________仓库。

四、交货方式及运费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货。由____________公司负责运送,运费由_____公司负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

产品外包装以_______________公司给定样本为准,包装箱费由________公司负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款于交货后_______日内结清(以收货单位为准)。

七、买方的违约责任

如_____________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未将货款结清,需赔偿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八、卖方的违约责任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提前通知_______________公司。如______________公司无故拖延交货日期或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权拒绝收购,并要求_____________公司赔偿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九、争议处理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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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5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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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xx)办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xx)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 总价 (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 if any.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diyifanwen.com/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关于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智库|专题]。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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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气垫船定做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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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承揽方: 传真:

通信地址:

定作方:

通信地址: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定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

一、 定作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备注说明

定作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时间备注说明

套 按定作方通知

套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暂定数).

二、 质量标准:承揽方需根据定作方提供的光盘或质量标准制作样品,样品经定作方检验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样品封存时,双方签署《样品封存确认书》(见附件一)并由定作方负责保管,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与样品一致的产品。

三、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和货到地点:运输方式由承揽方确定,货到地点为定作方仓库,运输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四、 包装标准:包装物应由承揽方提供并自付费用。承揽方应采用适当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定作物,达到防潮、防湿、防尘的要求。

五、 验收标准及提出质量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采取先收货后验收的方式,质量异议期限为定作物到定作方仓库后90个工作日内。

六、 交货时间:分批交货,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七、 违约责任:除非存在承揽方违约的情况,定作方未能按时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承揽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承揽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定作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交付定作物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定作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承揽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5%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

八、 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价格只作为双方交易的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应参照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认可后确定。2、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定作物数量为暂定数,实际交易的数量以定作方书面通知为准。3、定作方有权将所有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定作物(指印有定作方产品商标、图案或文字的定作物)予以销毁,承揽方不得提出异议。4、由于承揽方的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定作方的经济损失,由承揽方承担。5、印刷版面的版权归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翻印、转让,否则承揽方应赔偿由此给定作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合同期内,如定作物材质、版面设计有变更,经双方确认后,以双方重新签署的《样品封存确认书》为准。7、年批量合格率低于96%,定作方有权降价或减少订购量,或取消承揽方的供货资格。年批量合格率每降低0.5百分比或出现一批次不合格/每批次,承揽方需向定作方支付500元违约金。8、定作方支付货款后,如在质量异议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并经检验证实,承揽方不得以货款已支付作为定作物质量合格的抗辩理由。9、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直接送达有关方,或经电子邮件、专递方式送达有关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除接受通知一方可另行证明,一方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应视为接受通知一方于通知发出当日收悉该通知,一方以专递方式发出的通知应视为接受通知一方于通知发出当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收悉该通知..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引发诉讼,由定作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揽方: 定作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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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银行,信贷,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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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代理乙方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

二、甲方责任:提供报关委托书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与国外供货商联络,确定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

2.承担进出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银行费用、换单费、保险费、报关报检费、检验检疫费、运输费、仓储费等),将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收款单位或交给第三方代付;

3.乙方应在接到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票后按时向代收银行缴纳税款;

4.如代理进出口商品属免税、许可证商品,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证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5.守法经营,不伪报、不满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如实申报、提供货物的真实情况,对于伪报商品名称、夹带走物品、高值低报、少报通关数量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在贸易合同执行中,如因国外客户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违反合同致使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甲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代理行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除外。

五、甲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对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经济、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适用《对外贸易代理制暂行规定》,《对外贸易法》作为本协议的准据法。

七、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据以审批、核算、对外付汇等。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X) 乙方:(公X)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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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货物对外贸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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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U.S.D(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 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 天在________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

代表:____________

买方:

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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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购销贸易公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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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内抓管理,外树品牌,形成高效、规范的工作方式,制定本章程,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接待规范凡有来宾,公司人员都要热情接待,笑脸相迎,并用您好、请坐等礼貌用语接待,待客人就座后,要倒茶倒水。来客临别时,要用慢走、再见等礼貌用语送行。客人与公司人员谈话中间,无关人员不得吵闹或随便插话。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总经理室和财务室。

二、电话制度

1、凡接电话者,接机首先说您好!这里是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2、除工作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公司电话聊天。

3、工作和业务需要外,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拨打长途电话,若有违例者,从工资扣除所打电话费的三倍。

4、若有来电被叫者不在公司,要做好来电记录,包括来客姓名、电话、有何事等。

三、卫生制度公司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衣着整齐、端庄,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丢乱放,随地丢弃杂物。

四、请假制度

1、公司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随便离岗或脱岗,不得迟到或早退,违反一次警告,违反两次扣除工资10元,以此递增。

2、公司人员一般不准请事假。若有特殊情况,可写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

五、财务制度

1、业务部门支付各类款项时要填写资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经主管会计、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方可办理付款。

2、各项费用的报销要填写相应的报销审批单。报销审批单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涂改、伪造。财务人员应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和越权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若有违反者,扣除相应报销款项和当月工资。

六、派车制度

1、公司汽车由领导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借车、出车。

2、公司汽车谁开车谁负责,若有不必要的磕碰或损坏,由开车人负全部责任。

3、汽车要定时保养检测,开车人要不断地检查车的机油、刹车等部件,遇有情况要及时排除或汇报。

七、人事异动

1、凡新招聘的员工,在办理入职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正本、健康证明、2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工资卡一张等。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3、试用期员工要辞职的,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需要辞职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

4、员工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辞退条件的,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补偿金。

八、工资制度

1、员工每月的工资定于下个月的____日发放。

2、员工工资通过委托_______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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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外贸公司销售员聘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企业,销售,全文共 1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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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 产品,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出口合同为准。

2、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协议每一票出口货物所需出口相关单证。

4、负责向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和收结汇。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国税局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结算比率(详见结算表)将款项(扣除银行和甲方代垫费用)付至乙方工厂;如汇率变化,按新汇率执行。若外汇货款到帐发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间,则货款先按1美元: 8.05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余款延至每月10日后付给乙方。

5、负责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本协议每一票外销合同项下的货物订仓、排载、装运、报关、报检、保险及编制有关单据等手续,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

2、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负责,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联系境外客户,通知境外客户将外汇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所有因外商索赔,外商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外销合同未能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使甲方未能按时收汇核销或无法收汇核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异地自理报关的,应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并提前5天将出货计划和需要领取的单证传真给甲方。所领取的单证应在30天内归还甲方,乙方应保证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单证,如发生单证丢失、使用不当和延误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乙方对甲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所做的

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假冒商标、假冒产地或商标侵权等违法违纪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7、乙方应督促境外客户按时付汇,保证甲方能在报关出口后3个月内收回外汇。若无法按时收汇核销而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退税的,乙方仍需安排外汇到帐,且必须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报关金额1%的手续费;若乙方无法安排外汇到帐或无法开具普通商业发票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1、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以净收汇按以下结算比价表计算:

出口退税率 结算及开票比价(美元:人民币)13%

2、乙方应按开票比价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不足的应退税款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付给工厂的货款应通过银行汇付,收款人必须与开票单位相一致。

四、信用证审证条款:甲方收到信用证后翻译并传真给乙方,由乙方决定是否接受,经书

面确认后传真给甲方。

五、如遇国家汇率有较大幅度变动或国家调整退税率,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其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签约期限从 20__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约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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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加工合同版本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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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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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单位个人委托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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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服务达成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种类及价格: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生物试剂生产加工_______服务,由双方确定服务的种类及单价。(详见附件清单);

2、由乙方提供甲方服务所需的物品_________,以_________的方式运输,在运输过程出现问题或者原料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_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50%的生物制剂生产加工费用,即_________元作为项目启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开始进入生产程序;

2、生产完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完成报告(包括实验步骤及相应数据说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即_________元,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证明后即发货,并将剩余的生物制剂原材料退还给乙方。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汇入地点:_________财务电话:_________

四、交货条款:

1、生产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的原料及付款凭证起_________日内完成。

2、供货日期:自甲方生产完毕后一日内。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运输方式:甲方采取快递方式发货。

五、交货标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生产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实验步骤和实验数据在内的书面报告。甲方保证生产出的生物制剂满足乙方后续研究实验标准。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单方面提出取消部分或全部已订货物,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七、保密责任: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托生产的项目实行保密,保密内容包括:_________。

八、产品使用限制:

甲方为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只能作为实验用途自用,不得转卖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九、附加条款: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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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双方贸易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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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贸易合作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仟万元经营铜粉销售。如需扩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出资额:

甲方出资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双方认

缴的出资款在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 天内汇入乙方公司银行账户。

三、利润及亏损: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及承担亏损。

四、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铜粉的采购、储备,甲方采购的铜粉须具备合法来源。

2、甲方销售给乙方的铜粉,双方另行签订销售合同,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及提供必要的货单等。

3、甲方负责把乙方的铜粉出售给第三方并收取货款给乙方。

4、甲方负责承兑汇票的兑现(并告知乙方兑现率)。

五、乙方义务:

1、甲方销售给乙方的铜粉,乙方可以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乙方必需在收到第三方现金货款后才能支付)。

2、甲方将铜粉出售给第三方时,由乙方与第三方签订“铜粉销售合同”,并由乙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六、结算方式:采取每单业务一票一结。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本着友好协商的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重庆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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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皮革进料加工制品出口代理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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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进料加工制品出口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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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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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产品

第二条 :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 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 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限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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