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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商业住宅用地多少年产权(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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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住宅工程全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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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房主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建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就本住宅建房工程的施工有关事项协商-致,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1、工程地点:。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结构私人居住房,楼层为层加隔垫层建筑。

此结构厕所、厨房、阳台、梁、柱为现浇混凝土,其它楼板为预制板,建筑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3、承包方式:甲方将其住宅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脚手架、包施工机.械,以及所有劳务工具的形式承包给Z方承建本工程。

4、承包工程内容: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扎钢筋、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楼梯、预制板安装;室内墙面天棚及后外墙、侧外墙粉水泥砂浆, 前面外墙砖粘贴;主体顶层瓦面,室外散水,楼面找平,台阶等修建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安全。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由返工带来的人工和材料损失的费用。

(2)房屋建成后,-年内,肪发现质量问题的,乙仿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如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乙防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所需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3)乙方如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和现场主体结构不相符合,须要变更时,必须与甲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

6、工期:从___年___月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_______天。

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及甲防对外关系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7、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预责提供石灰、砖、水泥、碎石、沙子水源、钢材、屋面所需的木材、礴建筑材料。

(2)甲方负责协调对外及邻里关系。

(3)甲方应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4)防有权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及质量。

(5)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的建筑材料。

(6)仿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械上的损耗器材和所有的劳动工具,以吸模板、顶财、锁木、枋、脚手架等由乙方自带,费用乙方自理。

(7)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放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如在施I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害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如因乙方自身各种原因,中途自行终止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之前所施工的一切费用。

8、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此价包含人工费、工程管理、安全费、材料搬运费、所有劳动工具费、机械费,以及脚手架的费用。

9、付款原则及付款方式:房屋从开工至每层盖板后,预付该层人工费的__________%工I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付至总价的__________%,留__________%作为工程维修质保金,质保期为-年,待__________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付清余款。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日生效,合同履约期完成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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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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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体资格证号:注册地址/住所:

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主体资格证号或身份证号:注册地址/住所:

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___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____,具体___________(详见清单)(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详见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转让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5、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下列任选一条)

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第六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第七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协议转让方式(2)拍卖方式(3)招投标方式

2、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签后(不超过1年)由乙方汇入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对于剩余价款应以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八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第九条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浙江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条)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浙江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产权交易所留存_________份用于备案,其余_________份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共_________份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6、产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7、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核准或备案文件;

8、其他材料:

出让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机构类型: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帐号:

(盖章)(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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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业合作保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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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商业合作协议书范本二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平坝县高峰镇桥头村下花排页岩采石场页岩开采。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沙石开采。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20__年4月25日起,至20__年4月25日止,共20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平坝县高峰镇桥头村下花排页岩采石场及其设备1600000元,大写陆拾肆元整,占总投资额的40%;乙方出资人民币480000.00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40%;丙方出资人民币480000.00元

(二)乙方、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各支付现金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给甲方;余款于20__年7月1日之前付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160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肆万元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年终总利润10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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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业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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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______商业经纪有限公司,乙方投资____万元,占______商业经纪有限公司____%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______商业经纪有限公司)预计在____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连锁经纪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连锁经纪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连锁经纪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双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连锁经纪章程》及《连锁经纪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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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商业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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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业保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民众*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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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镇工作会议总结演讲_就职演讲稿_网

城镇工作会议总结演讲3篇

今天召开这次城镇工作会议,主要是分析当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为迎接更美好的明天而作出积极的努力。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向你推荐城镇工作会议总结演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城镇工作会议总结演讲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城管办就如何切实抓好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工作作表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这次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活动是县委、县政府为彻底改变我县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县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城市管理大提质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扬“5+2”、“白+黑”的工作精神,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优工作措施,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责任重于泰山,全面围歼综合整治战役

县城管系统作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的主力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量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把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中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攻坚战。

二、攻坚在于行动,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在这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一个“高”字,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恪守一个“细”字,对整治任务要求的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环节都要真正落实到位、落实到人;秉承一个“严”字,全力做到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检查;把握一个“实”,对这次整治的每项任务和要求,都不折不扣地按时间、按标准、按质量抓好抓实。一是整治主次街道两侧门店商品外摆、占道经营和各类加工。二是整治在街道设灵棚、摆花圈、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三是整治在花池、树坑中倾倒脏水、污物;在人行道树上乱拉、乱挂杂物;随意攀折树木,践踏花池草坪,破坏花池围栏等绿化设施。四是管理和维修沿江、临街夜景灯,大街小巷和公共场所的路灯、灯箱广告等照明设施,确保整洁美观,确保大街小巷路灯按时开关,保证正常照明。五是督促各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按“六无”(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吊乱挂、无乱写乱画、无乱挖乱种、无卫生死角)的要求自行整治。六是拆除城区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街道牌匾、楼顶广告、门店两侧的牌匾以及小型餐饮占用街道的水池、水龙头等设施。

三、整治在于协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人心齐,泰山移”。我们一定站在维护永兴全局利益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城市意识,全力协调组织各部门依法行政,把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抓到实处。我们将以这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联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严格执行考核奖罚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积极投身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之中,全面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把永兴建设成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而努力奋斗!

城镇工作会议总结演讲 篇【2】

尊敬的王炯部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刚才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奇同志宣布了省委关于张国华同志为徐州市委书记的决定。省委、组织部长王炯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对徐州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新任领导给予了殷切期望,对徐州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

刚才国华同志、铁根同志作了精彩的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王部长对国华同志的全面介绍与高度评价。国华同志和我在昆山同甘共苦、奋力拼搏,共同走过建设全国第一个小康社会的难忘岁月,我们在每一个重大决策上都是思路一致的。国华同志政治坚定,年富力强,善于统筹全局,工作雷厉风行,长期在全国最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前沿担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拥有丰富的领导经验、先进的思维理念、很强的开拓精神,为人勤奋敬业、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我相信由国华同志主持市委工作、由铁根同志主持市政府工作,一定会干得更好,在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工作中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我在徐州工作了整整10个年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徐州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感到自豪和欣慰的是全市干部群众共同做了三件大事。

1、初步创出了一条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路子。20xx年来,全市GDP从1464.7亿元,到5320亿元,年均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71亿元到530.7亿元,年均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从1632.55亿元到12300亿元,年均增长25.2%;形成了八大千亿元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占比达到35.5%,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2、打造“一城青山半城湖”的美丽徐州。城区面积扩大了一倍,初步形成了淮海经济区的“八大中心”,中心商圈、新城区、高铁生态商务区等建设获得了重大进展,高铁、地铁等十大工程全面推进,完成了近3000万平方米棚户区的改造,全市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功能区三类以上水体占比都名列全省前茅。

3、建设一支德才素质好、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敢担当的干部队伍,形成了奋发进取、团结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这是徐州最宝贵的政治财富。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发展基础,归功于四套班子全体领导精诚团结、开拓奋进,归功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徐州发展和我工作的海内外朋友、离退休老同志、驻徐部队官兵、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著名诗人艾青曾写道——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徐州是我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我有着深深的乡情乡思乡愁。一个退休的老同志曾感慨地告诉我:“回首往事,一个领导最大的快乐,就是把业绩写在家乡的大地上。”我感谢组织上能给我主政徐州20xx年的机会,使我能把自己的美好愿望、情感、辛劳与汗水奉献给这块热土,这是对我最大的奖励。我感谢风雨同舟的市四套班子和各级干部,为了徐州的发展,你们给予我最大的理解、支持、鼓励和包容,形成了心无旁骛、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我特别感谢徐州的父老乡亲,你们对徐州的每一点进步都给予了支持肯定。你们渴望徐州发展变化的强烈愿望,有情有义、敢作敢为的精神特质,宽厚大度、包容缺点的胸怀,是我无怨无悔奋斗的强大精神源泉和动力。我深知自己虽已尽心尽力,但工作不可能尽善尽美。借此机会,我对20xx年来因我考虑不周、给徐州发展留下的缺憾,对于批评过于严厉而伤害过的同志,表示深深的歉意。

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以书记的身份主持会议。领导来复去,山河永驻,人民永在,事业永存。我相信,只要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团结发展,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徐州一定会在实现中国梦、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的征程上开创新的辉煌。

我常常给大家说起,给我一个舞台,好好演一个角色;离开这个舞台,静静做一个观众。我马上要离开徐州了,心中有无限的感慨和深深的眷恋。我会永远思念徐州,为徐州祈祷、为徐州祝福、为徐州喝彩!

祝徐州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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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住宅装修书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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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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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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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和_________等有关规定, 就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负责对全市住宅维修基金的统一归集和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定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

第三条 甲方负责在天津市商业银行开立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以保证乙方顺利按时缴存维修基金。

第四条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保管好维修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并从维修基金存入专户之日起比照商品住宅缴存维修基金的利率计息。

第五条 甲方应提供维修基金查询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维修基金的使用等业务。

第六条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银行在全市各区、县设立维修基金缴存窗口并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开发建设单位缴存维修基金。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第八条 乙方对所提供原有住宅的住宅套数、建筑面积、建安工程费和已发生维修费用的业主确认书等资料的真实、有效负有完全责任。

第九条 乙方缴存原有住宅维修基金后,如业主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解释。由此产生的任何矛盾和纠纷,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当妥善解决原有住宅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_________年开发建设的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道(路)_________小区(号),共_________套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维修基金_________元全额缴存至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缴款专用账户。

第十二条 乙方可分_________次缴存维修基金,但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以上,具体安排如下: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存维修基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和比例缴存维修基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缴存,并承担未缴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未全额缴清维修基金的,根据_________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须按未缴金额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乙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仍应当全额缴存维修基金。

第十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应订立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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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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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

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

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1.移交给政府;

2.由政府回购;

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 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

(一)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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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业酒店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3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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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承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发包的酒店符合国家对酒店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门牌号为__________。

2.酒店面积共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协议。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几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协议生效______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中末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为________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协议或终止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非典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 %;

2.因乙方过错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协议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协议总承包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协议总承包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4)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第十三条 关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所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必要的时候,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实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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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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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平顶山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机西小区6号楼四楼32号两室一厅的房子卖给乙方,房屋面积为78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万元整,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拖欠费等。

第四条:如以后发生房产纠纷或者甲方收回房屋、或乙方要求退还房屋,甲方或乙方应向对方加倍退还购房款。

第五条:在需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手续,但在出售房屋和签订协议后,其房屋之后的所有房屋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括在房屋办理正式房产证时,所需的补偿金和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方将所有有关本套房屋的购房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间人(盖章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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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业工业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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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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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沈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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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沈阳装修设计介绍一下介绍一下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这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某市/区——的房屋(在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 _)出售给乙方。有的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 还要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 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5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 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 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注明日期

乙方: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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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村小产权房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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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产权购房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__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配套房__________号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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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无产权房屋个人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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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出卖人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通讯地址

帐号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e—mail

电话

邮编

e—mail

1、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统一送货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运输方式:

3、结算方式:

4、交(提)货地点、方式: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6、检验的标准、地点及期限:

7、检疫办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8、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9、违约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约定事项:

备注:木材运输需依法办理木材运输证。

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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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公司反商业贿赂第一阶段总结及工作安排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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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反商业贿赂第一阶段总结及工作安排

按照建委、集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活动部署精神,我们总承包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了周密安排,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活动。

一、学习动员阶段工作回顾。

在集团部署开展治理专项工作以后,我们立即贯彻落实集团安排,领会相关精神,

首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部、办公室、器材部、企管部、工程部等部门组成的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分公司也相应成立了分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网络。与此同时,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专业性强的特点,要求各专业条口每位负责领导主抓本系统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从而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开展活动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专项治理有关职责。

其次,制定安排,规范要求。对于开展活动的阶段、方法、步骤及要求均按照集团要求进行落实,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活动的健康开展和取得实在的成效起到坚实的保证作用。

再者,层层落实,扎实推进。在活动的学习动员阶段,我们采取各种必要方式,层层推进,深入开展。

第一,召开了三个层面的专项会议

一是召开了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分公司一把手参加的公司领导班子联席扩大会议。公司总经理同志在传达了集团会议精神,并部署了公司开展活动安排,公司董事长同志在会上要求各单位一定要按照集团和公司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好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活动中三个阶段进行落实。同时申明了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二是召开了公司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了活动步骤、具体方法、人员分工、和时段验收等具体工作,对活动情况进行了预测预控,同时,组织领导成员对于有关活动文件先学一步,使活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了对工作原则的把握。三是召开了各分管条口领导主持的专业部门专项会议,如工程部、财务部、设备材料部、合同预算部、法制办等部门都分别进行了研究分析,对本部门如何开展活动提出了有益的设想和建议。    第二,层层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我们在第一阶段的活动开展过程中,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当作重中之重。首先,两级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把学习活动纳入中心组学习活动中,公司党委将开展活动的基本原则印成宣传提纲,发至各级领导班子手中,将公安局制作的经济犯罪案例光盘进行翻录,组织两级班子成员进行收看,通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学习,作到学好文件,吃透精神,掌握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学习中两级领导班子都强调了开展此项活动,必须坚持的三个原则,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坚持严肃责任,分级管理的原则。学习中两级领导班子还认真分析了总包公司重组五年来的工作历程,以及当前建筑业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和原因,对于进一步在班子成员中转变观念,端正态度,把全体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集团统一部署精神上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其次,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党员骨干进行学习,结合开展“五好党支部”竞赛活动,要求各支部在开展商业贿赂活动中组织专题学习做到“三定”即定时间、定学习内容、定检查笔记,从而保证了学习效果。公司党委根据广大党员的要求,把反对商业贿赂行为作为共产党员在新时期保持先进性的具体体现,纳入党员行为规范。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企业信息报、网站等载体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使大家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公开、公正、公平竞争透明度,从而消除了个别群众对治理商业贿赂与己无关的心态。

第三,深入基层,深入项目进行调研。

公司党委组织有关部门对下属九个基层单位,五个重点项目进行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我们调研的目的是:(1)贯彻集团、公司开展活动精神层层进行落实情况;(2)分析目前分公司及项目商业贿赂工作中存在问题;(3)查找项目全责承包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建立防范措施的分析;(4)调查各类员工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理解程度。

通过对基层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我们认为公司上下在学习动员阶段开展活动有三个特点,一是各基层单位一把手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亲自动员,亲自组织,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各单位都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按照公司安排开展活动。二是各基层单位领导转变作风,深入项目,抓工作具体、扎实,在规范管理,杜绝违纪行为,扎实推进项目全责承包的管理过程中,与项目经理一道共同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办法。三是结合集团党委开展四好班子建设的要求,将这项活动纳入检查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具体活动内容,收到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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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养殖用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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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库养殖资源,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签订以下水库养殖承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屯昌县中建农场毛坡水库水面承包给乙方养殖使用。

二、承包水面养殖租赁期限为壹拾年零陆个月,自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三、付款方式:首三年零六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元),其中包括该水库里面现有的鱼和养殖场的房子及设备、设施,租期满后乙方的硬件设施留给甲方使用,还包括水库的三年零六个月租金(租期为: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首三年零六个月租期满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三年(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租金即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50000.00元),剩下四年(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租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xx00.00元)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养殖过程当中,所受到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由乙方负责。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做好人为破坏养殖场与治安工作及捕鱼完后的放水工作。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者农场要强制征收该水库,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提前所交付的协议款,如国家征收的过程中养殖(鱼苗)场地的补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补贴给乙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处理。

五、其他

十年期协议满后,甲方按本协议承包价格再包十年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每五年一交(五年租金即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处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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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镇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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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买受人购买荣和·林溪府的下列 1 项房产:

(√)1、住宅: ,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2、商铺: 栋 号商铺,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3、车位: 地下室 号车位,建筑面积 m2, 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个计算)

合同总价款为 ¥ 元。

该房产单价和总价均为含增值税价,该房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税率计税并开具相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买受人为个人的,出卖人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买受人为单位的,应在签订《合同》同时主动向出卖人书面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单位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出卖人有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出卖人已依法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依法应向房产买受人出示的全部规定,“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买受人对前述规定、文件等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现就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付款方式:

买受人自愿选择以下第 项约定的付款方式,原签约定金转为合同价款。

(一)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二)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交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第三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产交接手续。

4.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或拒绝付款,买受人迟延或拒绝付款的,出卖人有权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买受人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逾期收房之风险。

5.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逾期在 3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6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9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90 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出卖人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三)银行按揭(商品房担保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1.买受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及手续。

2、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首期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3、其余 %的房款,计人民币 元整(¥ )由买受人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4.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的银行,买受人的按揭申请、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由银行审批确定。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并交纳首期款之次日起3日内到出卖人联系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缴纳相关费用;经银行审批符合要求并同意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3日内须到银行指定的地点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或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如银行要求买受人提供其它个人相关资料或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按揭金额的,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向银行提交资料及向出卖人补齐首期款差额。逾期不交资料或不补齐款项,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如买受人的按揭申请不能通过银行审批的,买受人应另行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并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到荣和?林溪府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上述期限内,买受人未能选定新的付款方式并与出卖人签订协议的,视为买受人不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办理银行按揭的,自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5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自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银行提交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向出卖人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单和受理号码。买受人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公积金贷款银行联系取得批准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放款手续等)。在前述期限内,买受人未完成公积金贷款审批并通过审批的,买受人应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8.买受人所获公积金贷款实际金额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确定,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5日内付清,或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15日内与银行就差额部分另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向出卖人发放贷款。如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交清差额款或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发放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逾期超过5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9.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银行,但对买受人的贷款申请是否能通过银行审批以及银行最终是否实际发放贷款并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仍有义务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并在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应的银行贷款手续办理义务并足额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否则买受人按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10. 买受人必须配合贷款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刷脸识别认证授权办理抵押等。买受人应在贷款银行或出卖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政快件等)之日起3日内配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如买受人未在该期间内配合办理,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按房产实际成交总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1.买受人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买受人申请的银行贷款仍未足额发放至出卖人银行账户的(出卖人原因导致除外),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2.买受人因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买受人因未依约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出卖人承担阶段性还款担保责任代买受人还贷(如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偿买受人应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等),买受人应在出卖人的保证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出卖人偿还代偿款项(包括本、息);否则,自出卖人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出卖人代偿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为追索前述代偿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因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导致银行向出卖人提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求的,出卖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因上述原因解除的,买受人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全部手续,向出卖人交回房产(如买受人已对房产进行装修的,装修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对买受人进行补偿;如房屋内有家具或其他物品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通告后限期内搬离该房屋,若买受人怠于搬离的,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出卖人有权强制将其搬离并自主处分上述物品,无需做出任何形式的赔偿),否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交回房产的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前述合同解除和手续的办理事宜,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为此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前述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全部办结后,出卖人在扣除其已支付的前述代偿款项(包括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以及因银行追索前述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前述违约金后,将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余款无息退还(如买受人仍有银行贷款未还清,出卖人有权将应退房款直接用于偿还买受人尚欠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等,具体还款金额以银行实际收款金额为准,余款无息退还买受人)。

14.买受人所购房产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前,该房产所有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该房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并因此损害到出卖人权益的,出卖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将该房产收回另行处理,并要求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5.买受人保证其支付给出卖人的所有购房款为其合法所有,来源合法,不会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或任何有权机关追索。如因买受人已付购房款被有权机关追索、冻结或导致出卖人丧失占有,出卖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赔偿出卖人全部损失。

16.由出卖人提供担保,买受人办理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必须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证)及抵押他项权证,并承担代办费用。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出卖人提交委托书(包括:委托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证、委托出卖人至银行及房产等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利状态信息)及办理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含产权登记机关认为买受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并按办证时政府或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缴费标准预交办理房产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费用(多退少补);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契税发票原件。出卖人代办不动产证前,如需买受人补充提交办证材料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后5日内按出卖人通知补充提交办证材料。如买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实际成交总价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提交有关办证材料及支付费用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房产不动产证办妥后,由出卖人直接转交抵押银行。

17.买受人承诺其作为房产购买人完全符合国家及桂林市关于购房条件的要求,能够按照国家及桂林市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详尽告知了桂林市购房、车位的相关政策,买受人已清楚地知道桂林市对已购买过车位后再次购买同一小区车位的相关规定及限制。出卖人对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的资格没有审查义务,如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虚假陈述或向出卖人、桂林市房产交易所、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揭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购买房产,导致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该房产另行出售。同时,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损失自行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第二条 房产交接

1、除出卖人另有通知外,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及其他风险、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交接单》上签字同意接收房产或者领取房产钥匙即为房产已经验收和交接。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大、户数较多,为避免同时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过多,等候时间过长,出卖人会在《入伙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中建议买受人办理入伙手续的具体时间,由此导致的交付时间延迟,不视为逾期,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本项目售楼部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

如买受人在向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前,还未将属于买受人应当提交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委托书、契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提交给出卖人,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交付房产使用,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在此情形下,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出卖人通知交房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交前述完整资料后,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

2、该房产应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验收合格。为利于买受人提前使用房产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经上述五方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买受人可在接到出卖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签署《房屋交接单》。签署《房屋交接单》或领取房产钥匙后,即为房产交接完成。房产由买受人占有使用,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即转移到买受人。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交接之日起算。

3、《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出卖人根据买受人在本《合同》所留通讯地址寄出交房通知或在《桂林日报》公告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未按通知时间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的;

(2)在房产取得房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情况下,买受人拒不验收房产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接单》的;

(3)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抵押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或分期付款未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未按约定办理完毕抵押他项权证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房产已经交接,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且该房产的保修期自该日起计算。

4、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房手续,或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该房产未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如发生《合同》第八条中所列特殊原因或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卖人可据实顺延交房日期,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因政府部门政策变化或为遵守政府法令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2)因政府部门、市政能源部门进行与该房产所在项目相关联的市政干线工程或采取临时措施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3)因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某项重要措施、调整规划或遇到目前技术水平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周期延长。

(4)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导致房产延期交付。

(5)任何其他非出卖方所能控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

6、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担保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或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买受人的贷款发放后或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全额支付后,买受人应按约定自行到出卖人处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交房时间);

(2)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排污等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该房产在交付时水、电达到使用条件(含临时水、电),因政府配套的市政管线施工延迟或项目周边市政配套不齐全等原因造成该房产水、电无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承诺不因此拒绝接收该房产。

8、买受人已知该房产所在小区为分期建设分期交付使用,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相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买受人不得以基础设施未完全建成拒绝收房。同时买受人已知该房产交付时及交付后小区其他工程可能仍处于施工过程中,且该施工可能会对房产的采光、噪音、通行、粉尘及买受人的使用产生影响,买受人对此无异议,买受人确认不因此而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并保证对于小区后续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座落地点及对买受人造成的影响等问题,在任何时间不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及索赔。买受人已清楚了解该房产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产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9、该房产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后,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对房产存在部分瑕疵的情况由出卖人进行整改,但不视为质量不合格,整改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收房和索赔。

10、房产按约交付时,买受人自行认为房产本身或者设备等存在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在完成交付后要求出卖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买受人无合法理由拒绝交接的,视为出卖人按时交付。

11、整改工作完成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通知中约定的验收日期给予验收。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拒绝验收,否则,视通知(含通讯记录、短信)送达之日为整改维修合格日。

1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公共通道护栏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不得封闭或随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烟道、给排水管、各种室内管线或阀门;不得封闭管道井的检查口。买受人或其他房产使用人在使用该房产时应自行负责安全,且不得侵犯相邻住户权利。

13、买受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合理使用房产,买受人使用不当(含装修原因)、擅自改动房产结构、设备位置及更换设施、设备或第三方责任造成房产质量问题,无论该房产是否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对此不承担保修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由此造成房产质量受损或出卖人及第三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对买受人或其毗邻业主履行保修义务时,买受人应予配合,否则因此导致的扩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5、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买受人及该房产的实际使用人不得堵塞或占用消防道路。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6、 本项目中的燃气设施(如有)、电力设施、自来水设施和消防设施等配套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和施工,具体的位置及样式等以实际交付时为准,买受人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该房产内或附近,出卖人无需事先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出卖人索赔或要求退房。

17、买受人不得在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私自向地下开挖私建。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8、根据需要,本项目规划配套的机房、设备等,可能对买受人产生噪音、遮挡等影响,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9、 根据建筑抗震结构安全和消防需要,该房产室内天棚局部可能有结构梁;沿墙可能有结构柱或剪力墙;房产顶部可能有明管;房产内可能有管道井;房产内可能有风机、风机管道、消防栓、燃气管、燃气阀等公用设施设备;该房产所在楼宇可能有正压风井;周边及建筑屋面局部可能设有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扶梯、室外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燃气调压箱、进排风井、油烟净化机组、有线电视设备箱、室外空调机、空中连廊及其他商业经营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等。前述情况最终以交房实际为准,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20、双方同意,出卖人有权对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隔板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等作出优化设计和改进,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收房、提出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解除《合同》。

21、商铺装修时严禁拆除或改动原烟管所设计的走向、大小,如需增加排烟口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另行开孔,若经发现私自将商铺排烟管道进行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对烟管的拆除、改变大小、改变走向、私自开孔增加排烟等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商铺一切施工行为,直至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复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再次进行施工。

2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和政府规划部门同意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条幅、遮阳棚等),买受人如进行室内二次装修装饰必须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不动产权证办理

1、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履行纳税义务,办理房产备案、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进行产权登记时,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买受人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第五条第1款向出卖人补交差价款外,因补交面积差价款所产生的税费(含契税)及其他产权登记须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于3日内由买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按个销售的车位或按套、按栋销售的其它房产不适用该条款补交面积差价款之约定)。

2、如买受人购买的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即使该房产不动产证已办证至买受人名下,但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前,且该房产未办妥他项权证的,该房产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在该房产办妥他项权证且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后,该房产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所有。

3、在该房产达到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前提下,如买受人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出卖人代办该房产不动产证前,如买受人存在拖欠银行贷款情形的,出卖人有权将代办不动产证期限延期至买受人归还其拖欠的全部银行贷款本息之后(如贷款银行已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买受人还贷的,则延期至买受人全部归还出卖人代偿银行贷款本息之后)且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办理该房产不动产证手续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并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条 《合同》项下房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现已抵押给X,出卖人销售房产已取得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如因贷款银行变更,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为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时,在不影响合同效力及不损害买受人在合同中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出卖人不需再另行向买受人发送通知。

第五条 买受人所购房产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和用途。《合同》中明确房产用途为住宅、停车的,买受人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合同》中明确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的商铺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

第六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1、出卖人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使用功能及房产质量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需就此另行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同意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2、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对装修物、园艺、环艺、构筑物、小品等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对房产的外立面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

3、买受人同意,出现下列规划、设计变更时出卖人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以此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

(1)根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应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消防、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要求必须进行的更改;

(2)出卖人对该房产进行的优化设计(比如:窗户或门的开口尺寸及方向变化、飘窗变化、立面设计、颜色、景观变化、空调机位变化、楼梯口位置及楼梯走向以及由于设计优化调整引起的面积、空间尺寸变化等);

(3)未影响该房产结构形式的规划、设计变更的;

(4)不需要政府审批的规划设计变更。

4、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商业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变更,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该房产、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

5、合同附件所示该房产所在区域的平面布局(如有)为暂定。如为优化原因进行调整,且未降低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指标,则出卖人可自主实施,不需提前征得买受人同意。

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下列情形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需要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空间面积;

(2)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7、买受人确认,本项目红线外并非出卖人规划开发范围,不属于出卖人责任范围,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不负任何义务。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本项目红线外的调整、变化和影响均与出卖人无关,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的规划变动以及市政配套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做任何承诺及承担任何责任。

8、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房产套内使用功能和房产质量的情况下,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项目未售部分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已经施工或未施工区域的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出卖人无需另行征得买受人同意,也无需另行通知买受人,且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的责任、支付任何赔偿。

9、已预售的房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影响本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出卖人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出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政府或法律要求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第七条 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如下:

1、本项目中的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业主享有对所附带露台或屋顶天面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露台及该房产对应屋顶天面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在使用所购房产附带的露台或屋顶天面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2、本项目中的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业主享有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在使用该花园园林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单独享有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如买受人为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的使用范围为所购房产垂直投影所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面积,且在使用所购房产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并承担就此发生的费用及维修维护责任,自行承担因使用所可能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前述使用部位建筑应缴纳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停车位、地下停车位、人防车位、架空层停车位(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设计图为准)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如本项目有大商业、酒店、住宅或写字楼的,双方特别明确,大商业、酒店、住宅及写字楼、会所等配套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买受人不享有任何权益。如买受人需使用归出卖人所有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以有偿方式取得相应使用权,并支付相应费用。但如因出卖人将车位(库)已提供给他人使用,导致无法提供给买受人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同意本项目本栋楼的电梯、屋顶及外墙广告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本项目的小区命名权、单栋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可在该房产所在楼栋的屋面或外墙设立项目标志、企业标识以及有关企业和项目信息的其他形式的广告标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6、买受人在使用房产的过程中,无论是自用还是转租他人进行使用,应保证该房产不用于从事当地政府禁止、限制经营或不予许可经营的行业或项目。

7、买受人应在该等第三人购买、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前通知其关于本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并确保其遵守相关的约定;否则,买受人不得将该房产转让、出租或以其它使用方式予第三人。若第三人未能遵守约定的,则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8、合同约定的该房产楼栋、楼层编号及房号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可能变更,最终均以产权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变更,不影响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履行。

9、合同约定的该房产层高非净高,该房产具体层高以实际交付时为准。如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只要实际层高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强制性规定,买受人同意按照实际层高收房,不向出卖人提出索赔或退房要求。

10、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程序原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如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或产权纠纷等),造成产权登记机关不能如期接收出卖人所报送的资料、或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决定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及地上停车位,如出卖人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由出卖人决定规划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变更用途及施工事宜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同意不向出卖人主张违约等相关责任。

12、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户内预留地热设备安装的位置距离房屋地面有一定高差高度,由买受人自行安装地热设备或自行回填装修。

13、买受人授权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并同意:为营造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提升小区品质,本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本小区园林区域、架空层内及其他区域原规划地面车位(含非机动车位)及除本小区商铺前、小区环路外其他区域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驶入(服务中心专用服务车辆及消防、救护、执行任务之警务车辆除外)。

14、小区内泳池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使用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泳池进行封闭经营管理,同意封闭的方式不限于用砌体砌块、铝合金玻璃构件及隔栅、铁艺围栏等,范围也不限于部分绿地、通道等,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5、小区内幼儿园(如有)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产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自主引进教育机构对外招生。具体投入使用及招生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招生对象也不限于本项目业主子女,有关招生就读条件等参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以引进的教育机构通知为准。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6、因建筑结构不同,每个单元的入户大堂、电梯厅及架空层可能存在面积、布局和装修效果差别,公共区域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17、本项目部分户型因外立面及设计风格不同,相同户型会有局部细节差异,最终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18、双方约定: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及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版本调整、限制价格、限制备案、限制购买、限制贷款)等因素不构成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前述因素也不构成本合同情势变更的理由,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

19、因地域日照原因,买受人所购房产日照率可能不足三小时,买受人在购房前已知悉并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第八条 未列入公摊的房产(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荣和?林溪府小区内的商业中心、商业街、会所、综合楼、写字楼、人防车位、地面规划停车位、工具间、幼儿园、球场、泳池等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第九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桂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应当按照所购买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1.买受人交存数额

该商品房交纳标准为:

按建筑面积 电梯房:70 元/平方米,非电梯房:50 元/平方米。

维修资金使用后,当买受人分户帐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额的30%时,应当及时续交。

2.交存方式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合同》原件和业主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

3.交存时间

该商品房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存完毕,且将缴存收据交到营销中心3楼客服部,该份资料原件用于《合同》登记备案使用。

4.违约责任

若因买受人不按规定或逾期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办理登记备案、逾期办理登记备案、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等相关流程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出卖人有权暂不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及暂不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起,承担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起计算。

第十条 买受人援引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条款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在解除权成就之日起30日内行使,并向出卖人发送书面解除通知书,解除通知书应明确援引的具体相关条款并按出卖人要求提供充分明确的证据,否则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为,将不被出卖人所认可。

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到产权登记机关撤销《合同》的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同时因购买该房产使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占用该房产所在地户口指标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合同解除通知送达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自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恢复该房产相应的户口指标。买受人逾期办理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手续的,逾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应按房款总额向出卖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出卖人因此应向买受人退还房款或其他费用的,应在《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完成及户口迁出手续完成后60日内退还(可扣除买受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方式及效力

1.出卖人的通讯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桂林荣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买受人通讯地址以《合同》中所留地址为准。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第二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通讯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变更方承担。如买受人为多人时,出卖人向其中任何一人进行联系或发出任一种方式的通知,即视为向该房产全体买受人发出通知。

2.一方按对方所留的通讯地址邮寄通知的,通知寄出10日后,视为已送达对方,邮件收据、邮戳等邮寄凭证可作为相应的证据。

3.出卖人在发送变更地址、交房等通知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出卖人在《桂林日报》上发布公告、通知10日后,视为已向买受人送达通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新增税费、银行贷款政策调整等)导致买受人购房成本增加或同类房产市场价格下降或银行贷款无法办理的,该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卖人提出变更购房款、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任何请求,出卖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向守约方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十四条 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无论签约双方是否口头或书面确认,仅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其他双方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楼书、沙盘、模型、宣传资料以及展示样板间)仅供参考、仅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其中涉及的资料、图示、数据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出卖人无需就该等变化通知买受人,亦无需就此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沙盘模型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如有展示本项目红线内或红线外的广场、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旨在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仅为示意,不是出卖人对此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如出现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出卖人单方提供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不真实意思表示,买受人不得以前述理由主张本补充协议无效、部分无效或要求撤销,并不得以前述理由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出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出卖人:桂林荣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买受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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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产权转让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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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办理转让业务。

二、乙方按照甲方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委托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承诺:甲方委托乙方转让项目的产权权属明晰,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

1.委托转让的产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转让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委托交易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1)甲方承诺:A.对委托乙方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人员安置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B.在委托期限内有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业务的转让委托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清产核资、评估、公告、包装、登记、变更等由此引起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事项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竞价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不同的交易方式,以促进甲方产权项目的成交。在转让产权成交确认书签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甲方在委托期间应积极配合乙方,根据客户的合理需要,为现场察看,资料查阅提供方便。

八、乙方办理甲方委托的业务,以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割及付清转让标的款项为委托终结。

九、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日内应按委托转让价的%向乙方预付 万元前期费用。乙方若在受托期限内项目未能成交,应在协议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给甲方。

十、委托项目成交后,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 %支付乙方佣金和策划费,对超过甲方委托底价以上部分的收入将加收%的策划费。甲方支付的佣金和策划费可在转让的产权价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甲方应积极地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际转移,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协议的续签和解除

1.乙方如未能在甲方委托的期限内完成所委托的事项,甲方可根据需要办理延长委托手续。

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如擅自终止委托,则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乙方已发生的费用。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若是乙方提前提出终止协议的,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

十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若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五、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委托业务成交后,应由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并严格履行。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产权转让委托代理协议

产权转让委托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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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私人有产权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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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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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业技术秘密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5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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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序文

鉴于转让方是________技术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技术秘密转让给受让方使用;鉴于受让方希望使用该技术秘密且愿意支付给甲方技术秘密使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民法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技术秘密名称、性质和内容

1.1 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和名称为:(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该技术秘密的名称)

1.2 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性质为:(描述该技术秘密的技术特征)

1.3 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内容为:(说明该技术秘密的主要内容)

1.4 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应用效果:(写明应用该技术秘密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技术秘密的权属状况

2.1 甲方应当保证所转让的技术秘密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如因实施该技术秘密引发侵权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2 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技术秘密:(列举甲方许可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单位名称、许可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内容)

2.3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能否再将该技术秘密许可、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4 甲乙双方订立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

第三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技术秘密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3.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技术秘密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3.3 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技术秘密使用费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3.4 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________标准(或________规定)

3.5 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第四条 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关技术秘密的范围如下:(明确本合同需要保密的技术秘密)

4.2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为:(双方约定的保密期限)

4.3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技术指导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5.2 从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5.3 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如对时间、人数、学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如下:(如时间、地点、方式等)

5.5 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5.6 方应为进行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6.1 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产品完成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该产品进行验收。

6.2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完成的产品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明确验收的标准和依据)

6.3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乙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设有约定,则视为由乙方承担。

6.5 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委派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的责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使用费。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试制合同产品失败,甲方应查明原因,继续协助乙方试制合同产品,仍不能试制成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使用费,并视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7 验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应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出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7.1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技术秘密许可使用费的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双方可以约定采用支付使用费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支付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

7.2 如双方约定采用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付金额:乙方支付给甲方技术秘密许可使用费______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乙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3)支付期限:乙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7.3 如双方约定采用支付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则应明确约定入门费和提成费的数额及计算方法。

7.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入门费______元人民币;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提取,净销售额计算方法如下:(双方约定的净销售额的计算方法)

7.5 乙方应从合同产品销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费。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提成费的结算日。

7.6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____日之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记载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结算报告。

7.7 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报告后____日之内,向乙方发出是否认可结算报告的通知。若甲方认为需要查核乙方的财会报表时,可按如下程序查账:(由双方约定查账的程序)

7.8 方应在提交的结算报告经甲方认可后____日之内,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提成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2 甲方实施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 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受让的技术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8.4 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 甲方逾期两个月末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6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7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费的____%计算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应缴使用费的____%计算的违约金。

8.8 乙方实施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9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9.2 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

9.3 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未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9.4 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9.5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9.6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0.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0.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0.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0.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一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1.1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合同的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不具有专利权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及受让方支付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11.2 技术秘密:指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须的、未向社会公开的、可以通过秘密方式进行转让的技术知识、工艺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经验等不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11.3 技术资料:指实施转让的技术秘密所需的文字及图纸资料。

11.4 技术指导:许可方为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秘密所进行的指导,包括许可方向被许可方讲授技术秘密和培训被许可方的有关技术人员等。

11.5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实施技术秘密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总金额。

11.6 净销售额:指从销售额中扣除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等的金额。

11.7 使用费:因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技术秘密,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1.8 入门费:指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被许可方之前,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1.9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由于被许可方使用技术秘密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1.10 完整:指许可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资料。

11.11 清晰:指图纸资料中的数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2 后续改进: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技术秘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3 其他技术术语(其他双方认为需要说明、解释的名词和术语)

附文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

审批部门:________ (签章)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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