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第二条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注册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号四至: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 2.保洁费:____ 3.保安费: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____ (2)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__%
1.房屋外观:____ 2.设备运行: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 4.公共环境:____ 5.绿化:____ 6.交通秩序:____ 7.保安:____ 8.急修:____ 小修: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__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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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体业主】: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规划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 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6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物业服务:
1.《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中的 级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约定具体的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
第十条 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二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的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6.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个人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 可以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8.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 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表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号楼 单元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丙方在房屋装修期间接受甲方的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三条 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小区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乙方、丙方应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管理服务内容
第四条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项目
甲方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五条 装修装饰工程的实施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如确实需要延期,需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章 三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装修管理规章制度;
2、 在装修前,甲方向乙方、丙方告知《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要求;
3、 甲方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
4、 向乙方、丙方收取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5、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
6、 对于违规行为,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在房屋装修之前,先熟悉《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装修指 引》、《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等资料,并和丙方共同遵守;
2、 拟定房屋装修方案、办理报批手续;
3、 根据甲方规定有义务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4、 负责组织丙方办理备案,负责催促丙方缴纳相关费用;
5、 协助甲方做好装修施工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6、 监督丙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7、 监督丙方在房屋装修期间要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不能擅自延长,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 房屋装修之前,了解掌握《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要求;
2、 严格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定;
3、 拟定房屋装饰装修施工方案且得到乙方的同意,并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4、 在审定的施工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施工;
5、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遵守施工时间、不能擅自延长,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7、 在施工期对造成小区设备设施损坏或他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小区内接待外来人员,严禁扰乱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9、 根据甲方规定有义务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第四章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 丙方严格执行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附件)中有关禁止行为要求。
第十条 丙方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处理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清运。
1、 由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并签订《装修垃圾自运承诺书》);
2、 丙方将装修垃圾送置小区内专用装修垃圾中转站后,委托甲方清运,并承担相应的运费。
第五章 费 用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有:
1、 装饰装修抵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押金的退还期及金额执行本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3:小型装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2、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2024厂房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_____________厂房装修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5:管理软件经销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服饰管理软件系列是佐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专业服装管理软件,系统性能稳定可靠,功能齐全,在珠江三角洲服装行业中拥有广泛的用户。为进一步推广佐佑软件的应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授权甲方为 地区的佐佑软件经销商,软件版权为乙方所有,经销的产品及价格详见乙方的报价单,经销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甲方责任:
1.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电脑软、硬件销售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2. 积极宣传推广佐佑软件,在本地区销售乙方产品,保护乙方的版权;
3. 配合乙方和客户沟通,及时反映当地的市场信息。 乙方责任:
1. 承担甲方客户的所有售后服务;
2. 支付甲方折扣按如下方式计算:
介绍性质:软件销售额的____;
负责接单:软件销售额的____;
如客户要求甲方开具发票,则另支付软件销售额的____支付甲方;
3. 在销售和技术上给予甲方支持;
4.如发现甲方有损害乙方名誉、版权等行为,乙方有权收回软件及代理权。
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按客户付款比例支付甲方折扣。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篇6:网站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网站拟为全球投资商、项目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并利用各方资源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a.甲方提供的项目必须为真实可靠,并已得到政府立项。
b.甲方在接受乙方的服务期间已有投资方达成协议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后果,将由甲方负责。
c.乙方应将在接受服务之前将款项全部付清。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a.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条款进行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1)。
b.原则上,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款项开始服务。
二、免责条款
a.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责任。
b.非双方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未完善之处,双方本着互敬互让原则,协商解决。
五、双方有任何异议,可到所在国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甲方(盖单):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单):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服务内容
合同期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浏览和查询_________网站各种数据库(投资方、项目方);
2.在_________网站上为您公司的招商项目定做网页并进行推广;
3.在_________网站的网站首页上作一个月的广告推广;
4.推荐对口投资商;
5.组织考察活动、组织参展活动、项目推介活动;
6.项目认证、资信调查;
7.顾问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
8.提供项目财务评估、融资和方案服务;
9.大型招商引资与项目推广活动策划;
10.提供与国际接轨的招商引资培训;
11.项目在线管理服务;
12.项目人才服务;
13.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服务;
a.网站策划
b.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建设(形象型、商务型、管理型网站平台)
c.全方位网络营销推广服务
篇7: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两方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两方在符合两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两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两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两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后,两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两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两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8: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物业用途:______座落:______四至:______占地面积: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1)______;(2)______;(3)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3.?4.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无偿使用;(2)______。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1)______;(2)______。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7.其他: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
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
篇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弄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结构,房型为___房____厅____厨___卫,建筑总面积为 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房___厅___厨___卫,施工面积为 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 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墙面部分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元,其中材料费___元、人工费___元、管理费___元、设计费 __元、垃圾清运费___元、税金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税金___、其他费用__元。 第十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 本工程于__年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时____分至___时___分(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指派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元/日,电费____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二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五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甲 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仁达家园社区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市县 区路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 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平方米,居委会 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 平方米: 总户数: 共户
电梯数量: 部
车位数量: 个
绿化率: %
物业类型: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一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条:乙方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上下水管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二)本物业规划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停车场。
(三)本物业规划内共有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本物业配套会所。
(四)本物业公共园艺景观(绿地、花木、水景、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及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六)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及法律规规定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的资料。
(八)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可接受委托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并合理收费。
(九)属于乙方管理维护范围的位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共用设施、设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该部分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时有义务通知乙方维修的义务,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十)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合同规定或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 (十一)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本物业正式入伙之日起计。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其权属范围内合法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后,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终止时间以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移交之日为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本着服务业主、微利经营的原则,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酬金制的收费管理
办法。
2、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物业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含公共分摊面积)向业
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双拼别墅: 元/月*平方米 联排别墅: 元/月*平方米
叠加别墅: 元/月*平方米 九层复式: 元/月*平方米
九层公寓: 元/月*平方米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元/月 商业部分: 元/月*平方米
如本物业未实现水电费抄表到户,则由乙方负责代为抄表,代收水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统一标准执行,并根据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甲方未达到预期全部售出的销售目标而造成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空置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与前款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相同。已出售但产权单位(人)超过期限仍未办理入伙手续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用由产权单位(人)承担。
(三)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根据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和行业指导标准每年进行检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乙方协商确定。
(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物业使用人拖欠管理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五)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负责编制方案,经双方议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执行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交纳上述资金并配合维护工作。
(六)乙方在接管本物业成立相应管理机构时发生的启动经费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在本项目物业入伙前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前期服务期间乙方所需物品及装备在经过甲方批准后可先行购置,费用由甲方支付,并从上述启动经费中扣减。
(七)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政府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强行入伙、产权纠纷等),致使乙方在本项目入伙后服务费收入无保障而导致乙方管理机构亏损的,则甲方需承担亏损至乙方能收到正常的管理费为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考察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建设部(91)年ZBP30001—90之《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和乙方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由乙方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甲方顺利完成入伙过程。其中包括:
1本物业竣工后,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全部合格,消防系统须经消防局验收合格。 2依本合同提供管理用房,达到使用功能。
3本物业内应保证水、电、煤气“三通”,即拧开室内水龙头有水,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畅通无阻,打开电闸有电,电视、电话、煤气管线到户。
4本物业二次供水水质经防疫部门检疫合格。
5物业应采用通透式围栏与外界隔离,实现封闭式物业环境。
6完成物业内园林绿化。
7入伙前十五天向乙方办理物业接管验收,设备接管验收前须向乙方移交物业相关资料(移交清单于物业入伙前交付乙方)。
(三)保证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为按照国家验收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的合格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则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须在本物业入伙后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处理物业保修期内在保修范围所发生的各类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相关责任。
(五)本物业内设置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机动车停车场自动管理系统、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等技防设施,以利本物业的治安防范;与物业公共区域内安置环保配套设施如:感应开关、自闭式水喉、分类垃圾房(箱)。
(六)甲方按政府规定在本物业入伙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具备一定使用条件的、地面以上独套管理用房。
(七)办理物业承接手续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订货合同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含随机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所、设施设备的清单。
5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6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结合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
(三)在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共有部分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小区资源,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经营活动,为业主的生活提供方便,所得收益应用于补充管理经费,不得损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四)参照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五)建立本物业的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六)负责制定本物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遵守,并进行监督。
(七)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期间样板物业管理服务及其相应服务计划,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八)在早期介入阶段,根据物业服务的其他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本物业在配套公用设施、机电设备选型、安装等方面的建议。
(九)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十)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不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高空抛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服务目标
(一)执行政府有关法律及市、区物业管理主管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并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二)本物业一经入伙即按照ISO9001:20xx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完全入伙后一年达到该物业管理标准,符合ISO9001:20xx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三)乙方承诺:在物业符合政府要求的参评自然条件、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政府及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责任、义务,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下评比的情况下,与合同期内依次达到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物业服务优秀小区管理标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单方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三十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三)本物业预计入伙时间为 年 月 日,甲方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物业不能按时入伙而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给予甲方赔偿。因甲方原因使物业未能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有关入伙条件,致使推迟入伙或强行入伙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须给予乙方赔偿。
(四)本合同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五)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共 页,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11:财贸系统经营管理责任制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 │ │
│ 1.销售额(收入): │ │ │
│ │ │ │
│ 2.利润额: │ │ │
│ │ │ │
│ 3.流动资金周转天: │ │ │
│ │ │ │
│ 4.必备商品品种: │ │ │
│ │ │ │
│ 5.商品流通费用率: │ │ │
│ │ │ │
│ 6.流动资金利润率: │ │ │
│ │ │ │
│ 7.流动资金占用率: │ │ │
│ │ │ │
│ 8.毛利率: │ │ │
│ │ │ │
│ 9.利润率: │ │ │
│ │ │ │
│10.全员劳动效率: │ │ │
│ │ │ │
│11._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2:医院物业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行政服务中心地上层、地下层。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人员工资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 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__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_________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__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万元)。受托人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第六条 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费用计提
本信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 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与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指信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信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2)本款所称信托贷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资金的贷款利息。
2.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100%
3.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第十四条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1.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间,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超过4.6%,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6%+(当年信托收益率-4.6%)×50%]。
3.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 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净收益的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净收益;
(2)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信托净收益部分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净收益。
(4)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2)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
(3)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信托合同的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_________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3.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 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地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后生效。
4.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5:大厦装修管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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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总建筑面积:
规划用地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商业建筑面积:
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门厅、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内天井、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承重结构部位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垃圾桶、绿化设施、庭院中的桌、椅、小品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绿地、道路、化粪池、机动车停车场、变电站、沟渠、池、井等。
4、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6、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7、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管服务;
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服务;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1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
12、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增值无偿服务;(详见附件三)
2、特约有偿服务;(详见附件三)
3、协助甲方处理与甲方工作相关的业主投诉,协调甲方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乙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
住宅物业服务费:
商业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包括电梯保养费用和年检费用。但不含电梯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水电耗能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按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管理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公司管理费用摊销;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业主应于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日期内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一、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以下称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 元/每月每平方米标准支付给乙。
二、 甲方将未售出用于出租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相对应的物业类型服务费标准全额向乙方支付,甲方同时承担相应的公摊、公共维修储备金等费用,支付方式为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费。
三、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四、 物业服务费交费方式:物业服务费自甲方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的当月起,由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入伙之日向乙方全额预交12个月物业服务费(未按时办理收楼手续业主亦按自此交费日期、交费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以后均按6个月为一个收费阶段向乙方预交下一季度物业服务费,具体交费日期为每个收费阶段第1个月的 25 日前。
第四章 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业主应于乙方接管之日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向乙方一次性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用,建筑垃圾放置于乙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负责清理。
第八条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由环卫部门按规定向业主(使用人)收取或委托乙方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停车费、车位使用费:小区车位的配套设施如停车棚、车位区分设施、照明设施、电源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乙方负责管理经营。
一、 产权属甲方所有的停车位,根据甲乙双方商议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协议。
二、 地面以地下出租的车位清洁服务费标准将按 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申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所收费用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车位清洁服务费用标准为: 元/月·个(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的标准交纳)
三、 地下已出售的车位由相应业主向乙方按 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辆清洁服务费。
第十条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分摊
电梯运行电费、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能源消耗电费,由乙方据实按月公布,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按月据实分摊,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按乙方规定时间交纳。逾期,乙方可按照供电供水部门滞纳金标准向逾期交费的业主及使用人收取水电滞纳金。
第十一条 电梯维护费:1至4层(含4层): 元/月·户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对物业进行承接,甲乙双方各派2人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共用部位: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室外墙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门廊(走道)、架空走廊、楼梯间、水电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电梯间等部位。
2、公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绿地、水箱及供水设施、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电视通信线路、宣传栏、电梯、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避雷装置、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车场和监控设施等设备。
第十四条 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现状进行接管验收,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限期返修。如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业主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资料和产权资料及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在交房时,由业主与乙方共同查验到业主自用部位、设施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对问题进行跟踪。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将于 年 月 日 时 分进场承接物业。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公示、 纠正 、责令恢复原状、收取补偿费用由乙方恢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小区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期间相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面积约6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六条 本项目的广告位由乙方全权负责经营和管理,广告位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第七章 专项维修储备金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储备金依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专项维修储备金由业主按 元/月·平方米向乙方预存,专项维修储备金专款专用,由乙方提出维修使用计划,甲方审批后按计划实施,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由全体业主以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第二十八条 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的小区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专项管理,每半年向全体使用人公布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物业的所有权时,所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不予返还,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致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达标,如乙方无法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二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水电费用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限:无期限,自乙方正式进驻承接欧景蓝湾二期物业服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终止,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与业主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将本合同中约定的业主的权利义务条款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或附件。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连附件共十捌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物业管理装修合同范本
本文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物业管理装修合同范本推荐,供各位查看,希望看完后让您有所收获。更多精彩内容更新尽在,敬请关注。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 层 号:
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管理公司: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一、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二、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三、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四、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六、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规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并事先对装饰公司进行全面评价。
二、 对受委托方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受委托人/公司(签章) 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篇18:服务费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签订日期: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 10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费总价为:10万元。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 5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
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
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
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20xx年10 月10 日
甲方(章):
日期:
乙方(章):
日期:
篇19:服务费合同范本
甲方(客户方):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A)。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A所列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A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A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A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篇20:合作协议书服务提供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 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 甲方的职责:
1、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2、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 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 乙方的职责
1、 负责联系、组织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 为甲方提供其与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 参与甲方与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 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 就甲方与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 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 天内按投资总额的%收取;
2、甲方与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天内按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