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_合同范本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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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
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序号项目名称完工日期备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
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
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工程量计价清单》。
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以上。
在设备进场后日内及退场前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
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
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
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
6.1施工供水
(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处,由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
每月甲方按元/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施工供电
(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处,由 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 元/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施工用风
(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
结算时甲方按 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现场施工道路
(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
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2向乙方收取费用。
生活用电 元/,生活用水元/3按表计量收费。
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
并提前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
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
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
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
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部门签证及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
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
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报送甲方备案。
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
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252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
详见附件。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
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
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
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
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
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岗位数量进场日期简要工作业绩备注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现在何处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
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
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
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日至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为质保金、 %为履约保证金、%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 %,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
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
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变更处置原则
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竣工验收
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
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
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人员的伤亡;
.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2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 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
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结束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
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2: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泥工分项工程按照市级优良工程,争创省优部优目标发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为确保该项工程能够按质、按量、按期、顺利地完成和双方的利益,以及完成双方各自的责任,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商定如下条款。如有合同内的发生事项,双方均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互不争议;如发生合同内条款未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包括(基础、柱、梁、板、构造柱、压顶、过梁、化粪池、盖板、飘线)砼浇捣,预制,养护;墙体拉接筋安放;石灰池、吊栏钢丝绳防护、内外墙体的砌筑、空调管透气管预埋(留)、红砖发水砂奖调制;内、外墙面订网片;内墙、外墙(含装饰线条、外墙安装塑料条分隔缝、分二次粉刷,添加防水剂、做到不渗水,门窗立边、滴水线、止水槽等)、天棚、屋面天棚、梁、粉刷;墙体保温、抗烈砂浆粉刷;化粪池、地面、天沟、明沟、散水、检查井、砼浇筑,砌砖,粉刷,找坡找平压光;屋面部分:找平压光,隔热材料、网片铺放,保护层砼浇筑压光养护;墙角泛水;水管、线槽修补,门窗砂浆塞缝,公共楼梯镶贴(外墙、屋面镶贴除外)所有泥工工任内容。清理楼地面,达到符合竣工交验的标准。砼除框架为商品砼其余均为人工自拌砼。
2、要求每层楼面砼浇捣时必须打磨平整,养护不得少于一周,砌筑:按图纸放线、红砖淋水、砂浆按配比调制、做到灰缝饱满。粉刷;冲筋、淋水、合理配料、做到线条有棱有角、墙面平整;外墙压实平整做到不渗水。
3、当天下班前必须把楼地面的砖碎,砂浆清理用完。杜绝浪费行为;对搬运至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及时垫高搬好堆放整齐,保证施工现场工完场清。借用的工具,材料搬运回仓库,如数交还,如从仓库借出工具的数量与归还数量不符,乙方不够部分须按照原价加以赔偿。
4、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的安排,自觉,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零星工作和附属设施的零星工作。
二、 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人工、包工期、保质量、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劳保用品、包工作住宿、包小型工具与用具(斗车、振动器(棒),砂浆搅拌机、淋水用移动水管等),以及二次搬运,材料的进退场装卸。
三、计算方法及承包单价
1、计算办法和承包单价:根据施工图中建筑物所有泥工工程,一次性包定,双方各自承担由于劳务市场工资材料变化的风险:地梁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工程款单价为_____元/m?,(单价分配为:主体砼框架工程按_____元/m?,主体砌体按_____元/m?,内墙粉刷按_____元/m?,外墙粉刷包线条按______元/m?,楼层清理按______元/m?)。
2、地梁以下及附属零星工程则按分项计算,单价为:(1)砖胎模砌
砖;______元/块;砌240墙______元/块;180墙______元/块;120墙______元/块。(2)粉刷:墙面、天棚、梁______元/m?、地下室墙面______元/m?;地面抹面______元/m?;(3)砼:泵送______元/立方米、自拌砼人工拉料______元/立方米、商砼人工拉料______元/立方米。(4)计时工资:大工______元/天,小工______元/天,基坑清土按______元/m?,地面回填平整按______元/m?。
3、承包单价均已包括小型工具与用具、工人临时住宿租金、工资、医疗、福利、劳保、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劳动保险金办妥之后,如出现工伤事故则按劳动保险管理条例中有关执行规定。进退场、暂住证(按当地派出所确定的价格,由甲方代办。)工卡(费用10元/个,由甲方代办。)等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万元,甲方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在下月15日左右支付(按分配单价的)85%工程款;以止类推,工程竣工验收应付工程总额数的95%,余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单后二天内应及时维修,如未及时派人甲方有权派人维修,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剩余在保修期到后10天内结清。零星工程月清月结。
3、每期领取的工资或进度款,按照《劳动法》乙方必须按款项的用途和分配计划做成工资表等上交给甲方,由甲方直接给工人发放工资。
剩余部分为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临时用水、用电。
2)、负责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监督和管理。
3)、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技术的交底,以及给乙方提供定位轴线、定位墙线及水平线。
4)、负责监督审核乙方完成月工程量,按实际月完成工程量款(按本合同第四款第2、3条)拨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责任:
1)、保证进场施工的人数满足进度要求,负责工人临时住宿食安全,并确保进场工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不接收违法人员,如因此造成安全、质量及延期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2)、保证所聘用工人之间的一切劳动关系合法,并且乙方与所聘用工人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在工地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同甲方管理人员顶撞、吵架。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罚乙方200~1000元/人.次处罚。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设计变更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抹灰平整度不得超过5mm,同时做到工完场清。如施工质量不合格及材料浪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强化其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施工,不得乱搭乱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得强行、违章施工,以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施工过程中,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甲方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学习,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在施工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教育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失职造成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全承担其责任。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等级。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不得出现不合格工程,凡有不合格工程,乙方除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外,还需按不合格工程单位面积材料价值的三倍罚款支付给甲方,工期不予顺延。
七、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组织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按时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款______元。施工工期:见开工通知,共______日历天。
八、停工、窝工
因建设方或设计修改原因需停工时,产生的窝工及乙方进、退场等费
九、其它
1、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它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项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管理好班组工人,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聚众闹事,不准打架斗殴,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处罚3000元/人.次,并且医药费均由打架双方互相支付,如打架工人工资无法支付时,由该带班支付。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质量同抓”原则,计划用料、节约用料,如超过定额所规定损耗数,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需给甲方赔偿所损耗的材料(按甲方进货单价计算),如乙方的用料控制节约成本,节约的差价,甲方可给予奖励乙方。
4、乙方每天下班时要及时清理(或归类)工作面范围内的材料,不得将材料乱堆放,否则甲方如发现乙方清理不及时或未清理,甲方另行安排人员清理(或归类)并对乙方处以罚款,清理(或归类)费用按双倍扣除。在上下材料时,未经施工员(或办公室人员)的同意,自行拆除安全围护;外架安全网,材料往下丢,每次罚款______元。
5、工地的水泥袋、纸箱等全部由工地办公室统一回收,任何班组、
个人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者,除收回卖物款外,还加罚款______元/次。
6、乙方在施工期间生活自理、柴火自购,不得拿工地的材料(包括废料)做燃料,如有违反,处以罚款______元/次。如需办理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可由甲方代办,但费用须由乙方支付。
7、乙方应认真施工,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出现工程质量(或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被甲方勒令退场或自行退场的,退场时,乙方的工资按已完成合格工程的90%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8、乙方及其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拉接电线,禁止使用电器、电炉等用电器具,如需照明用电应由现场专职电工进行拉接。违者,处以罚款50元/次,并没收该用电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则由本人及该班组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乙方不得把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同时处以罚款_______元,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时自然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合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
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应提前天,将工程建设所需材料告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像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工程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工具;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下雨影响工程质量。
4、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到三通入户(即水、电、道路三通入户)
第四条、建房工期乙方承建的该房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___天。
第五条、建设工程承包单价及建设内容
1、整体建筑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本房屋修建的建筑面积为 ,包工费 元(包括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
2、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外墙皮长;房屋外墙皮宽)+(雨篷长;雨篷宽)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房建工程规范中所指的主体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含上下水管的孔洞预留,电路、闭路电视线、电话线、管线路的预埋和安装,瓷砖粘贴、等。
第六条、承建工程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第一次:待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预付元做启动金。
第二次:基础工程按合同和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后预付____元。
第三次:主体工程按合同和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后预付____元。
第四次:完成装饰工程,扫地出门后付清除预留维修费10%以外的余欠____元
第七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工程质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确定施工图纸,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建房后的墙体、门窗洞口等要做到平整、光滑、无空鼓,墙砖、地面砖做到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
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
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
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10%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联排别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轮发电机组拆除,厂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厂房下部结构尾水室、蜗室、水轮机层、发电站层钢筋混凝土浇筑及其相应的临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贰拾点陆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9-0201)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本合同《专用条款》
1、执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2、执行省、市建筑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之内。
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
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九、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
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
发包人承担费用。
十、材料
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
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
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一、质量和验收
1、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
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四、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
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五、进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进度工程计量。
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六、完工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一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97%的尚金额
给承包人。
十七、质量保修金
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壹年。
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八、违约、索赔、争议
按《建筑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二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代表:
篇5: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二○○五年八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篇6: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由人民政府(下称发包人)和另一方(下称承包人)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村通村水泥路
工程地点:_____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错车道面层、路面混泥土、公路安全设施,具体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凭开工通知经批准后开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80左右。
四、质量标准
程质量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根据简易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严格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及交通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
增加工程数量。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不予认可。
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简易设计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上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及合同内容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组织施工,直到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2、事故处理:发生一切伤、残、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工程承包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后支付
第一次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合同工程价款的_____%。其余工程款按交通局相关文件拨付。
支付程序为:村理财小组核实村三委核实镇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进行变更,应提前14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报乡镇政府____县交通局审批。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确定变更价款。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的价格,经发包方同意后执行。经发包方同意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竣(交)工验收与结算
1、通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且具备竣(交)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工程竣(交)工验收及____县通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交)工验收申请,由县交通局以乡镇为单位,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接养单位等部门分批打捆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合格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在镇政府交纳的15万元履约和民工保证金,待工程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和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方可退回。
十三、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留,不计息,
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四、其它
1、如承包人不按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施工,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后生效。
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项目村委会、县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一份。
发包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开工日期:___________
5.竣工日期:___________
6.质量等级:___________
7.合同价款: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_________
2.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第四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2.图纸提供套:_________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延期开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金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违约
1.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8:彩钢板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如遇雨天、停电、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板的实际面积计算单价每平方米 元计算
2、付款方式:预付 元,中途 元,竣工 元。
3、工程大约面积 平方米,总造价约 元,以完工计算为准。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
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
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 型,彩钢板厚度 。
3、乙方进场后,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岗位责任制交甲方认可。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质保事宜
本工程保修期两年。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5%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工程项目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规定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 前竣工。每延长一天,甲方从工程总承包款中扣除 元作为违约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或工期延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总承包款(人民币大写): 。
5、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开始施工时,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 用于施工;余款 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等。
7、质保期: 年。期间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责任:一切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负责;出现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费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视具体情况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安全生产:出现一切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x社区居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
通过议事会、监事会、党小组长、居组干部会议按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了朝阳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施项目中基础设施项目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范围:
1、朝阳社区四组打水泥路380米、河堤维修60米;
2、五组区域内108线高速公路下穿通道硬化,长50米;
3、朝阳社区六组(邱亚夫家旁)右干渠道路与驭虹路接口坡道打水泥路;
4、朝阳社区飞虎老年协会内围墙(15米)及房屋(30㎡)改造,建彩钢攻蓬一个40㎡;
5、朝阳社区八组一条消防通道硬化;
6、朝阳社区九组四条消防通道硬化。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本工程除飞虎老年协会围墙、批批房和彩钢蓬为包工包料工程,其余工程皆为单包人工工程。
1、朝阳社区四组打混凝土道路一条,长380米,宽3.5米,厚0.18米,标号C25,采用钢模置模,路面压纹每间隔5米切割收缩缝一条,深4㎝。间距80-100米设间隔缝一条(实际总长440米,其中4社居民一事一议集体筹资自行实施60米。);河堤长60米,高2米,宽0.3米,采用C15水泥沙灰抹面。基础采用C25毛石混泥土宽0.8米,厚0.4米。工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2、五组区域内108线高速公路下穿通道硬化,长50米,宽5米,厚0.15米,标号C25,路面为扫毛路面,每间距5米切割深度为4㎝的收缩缝一条。工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朝阳社区六组(邱亚夫家旁)右干渠道路与驭虹路接口坡道打水泥路,长15米,宽3米,厚0.18米,标号C25。路面为扫毛路面,每间距5米切割深度为4㎝的收缩缝一条。工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4、①朝阳社区飞虎老年协会内围墙(15米)及房屋(30㎡)改造,建彩钢攻蓬一个40㎡,先拆除已倾斜的旧围墙后再砌新围墙。(墙高2.4米,宽0.12米,全部采用标砖,墙柱为38柱,间距3.5米,用M7.5水泥沙浆砌砖,M10水泥沙浆墙体两面抹灰。)基础开挖宽0.50米×深0.40米,C10混泥土垫层0.10米厚,基础砌砖2×38墙、3×24墙。②房屋借用新砌围墙作房屋墙壁,搭建批批房两间,约30㎡,房面为小青瓦加采光瓦。③彩钢蓬柱子为直径6-8㎝,壁厚3㎜的圆钢管,蓬面彩钢厚度不低于0.462㎜,所有钢铁构件做防锈处理。工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5、朝阳社区八组消防通道一条,长70米,宽6米,厚0.12米,标号C20(实际总长150米,其中受益居民自筹资金自行实施,委托居委会实施80米)。路面为扫毛路面,每间距5米切割深度为3㎝的收缩缝一条。工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朝阳社区九组消防通道四条,长140米,宽4米,厚0.12米,标号C20(实际总长300米,其中受益居民自筹资金自行实施,委托居委会实施160米)。路面为扫毛路面,每间距5米切割深度为3㎝的收缩缝一条。工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场地三通和所需的石料、砂子、水泥。
2、发布施工通告进行工程协调、管理、监督、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涉及4组区域内项目建设产生的水电费由朝阳4社集体承担,其余实施项目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甲方派出现场工程监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资。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人工以及搅拌机、振动器、压纹器、切割机、混凝土运输等机械设备)。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负责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联的其它产品保护。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甲方。
4、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程价款结算及给付办法
(一)由于该工程分布6个区域,而且有些区域暂不具备施工条件,按6个小项目为序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结算一个。工程款分四个阶段给付,开工后首笔款按工程总额20%给付;工程完成80%时按工程总额的50%给付;竣工验收并经乡镇项目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补足为工程总额90%,余10%作为工程的保证金。
(二)工程价款采用不变单价:
合同为暂定量,工程量按实际工程工作量为准进行验收结算。
1、四组水泥路硬化人工费元/m3×工程量m3,合计人工费元/m3×工程量m3,合计元。共计元。元。河堤维修
2、五组高速公路下穿通道硬化人工费元/m3×工程量m3,合计元。
3、六组右干渠道路与驭虹路接口坡道硬化人工费元/m3×工程量m3,合计元。
4、飞虎老年协会围墙费用元/m×工程量m,合计费用元/㎡×工程量费用元/㎡×工程量㎡,合计元。共计元。㎡,合计元。彩钢棚元。批批房
5、八组消防通道硬化人工费元/m3×工程量m3,合计元。
6、九组消防通道硬化人工费m3×工程量m3,合计元。
1—6累计工程总价款元。
(三)以上单价全部为含税费价格,以正式fa票为结算票据,如人工费可不要正式fa票结算则扣除税收的6%后支付。
四、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及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当乙方施工人员出现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制止,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前3天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二)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订立时间:20x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三)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公章)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篇11: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mm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2: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加快推进霍邱____项目区B厂区基础设施建设。经____区指挥部统一规划安排,B厂区需要开挖,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争性谈判,乙方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将该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开挖____位置:本工程位于甲方厂区内
第二条厂区道路以南、105国道以东地块。
二、具体工程量及工程总价:经测量总工程量为278000立方米,其中挖坚石43560立方米,挖坚土76440立方米,挖松土158000立方米。工程总价为伍拾壹万捌仟元整(元)。
三、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开挖区的土地征用及附属物的清除、协调有关土地纠纷,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按时支付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乙方负责施工中所有人员机械材料按时进场,严格按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设好路障和安全警示牌,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石X爆破要有专业人员负责实施,爆破器材(雷管、炸药)要有专人负责、分库保管,做到台账明确。爆破时间要明确公示,爆要有专人瞭望,以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五、质量要求:土方开挖,要挖填到位(具体以甲方提供的高程点为准),坚石开挖边坡比为1:0.4,并保持坡脚尽量在一条线上,所有场地平整要达到建设厂房要求。
六、本工程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30天内完成。
七、施工安全: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施工,如出现安全或施工事故、损坏公私财物,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五十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百分之六十,其余百分之十工程款以工程验收合格开始,半年后一次性付清。
九、此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完成,为更好地履行合同,在此合同生效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金壹拾万元,如无违约,工程完成合格验收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壹拾万元整。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报____区指挥部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恐后无凭,立此合同为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篇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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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乙方:__________工程队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为确保______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设路线为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工期要求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4.5米,弯道地段为6.1米;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6.1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不得大于10%,长度不得大于80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米。
3、土质边坡按1:0.5-1:0.75,坚石边坡按1:0.2,软石边坡按1:0.3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2.75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500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乙方无论任何时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路建设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未完成整条线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绝支付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搞好公路经过的山林田土、房屋、坟墓等的协调和搬迁工作,如因未搞好协调和搬迁造成乙方工程误工的,从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计支付乙方的误工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机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
4、甲方必须派员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七、违约处理: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___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 ,向___________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调解或者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工程名称: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为兴建 工程,接受了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XX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编码:______ 编码: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二、合同XX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X。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XX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XX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竣工图纸和资料;
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 词语定义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 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
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XX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有效波高超过 米的波浪;
毫米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烈度 以上的地震;
......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保修金的数额
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
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篇17: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劳务发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定立本合同,其有关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本工程属二层基础,一层商品住宅楼,前后和东山墙为37cm砖,西山墙为24cm砖,开挖深1.6m,宽1.2m,要求40cm素土,30cm三七灰土,楼顶为楼板棚顶,上面用架木做造型,上楼板属于甲方。
(2)上下水、暖、电、刮瓷、油顶、不属于本合同范围,白灰属于乙方,室内房心土由甲方供应。
(3)建筑面积按前墙的长乘以面积的宽为平方米,其中前墙长为 米乘宽 米,另加前后出檐 公分,一层面积共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4)本合同承包为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建筑用料由甲方提供,且甲方需保证三通,水通、电通、路通、包括用料的保障。
第二部分:付款方式及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时预付40%的工程款及其生活费:
(2)一层顶封后预付40%的工程费。
(3)其余20%的工程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部分: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归双方研究要求达成合格,内墙为砂灰墙面。
(2)本工程按图纸施工,中途需改动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操作。
(3)由于甲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造成的质量不合格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部分:乙方责任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控制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炎,防盗。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材料不足,水不通,电不通,造成的务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3)安全问题由甲方造成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五部分:甲方责任
(1)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部分:本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待工程结束后由甲方付款剩余款项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
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
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
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l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l、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l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l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 (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l、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19: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就完成 边坡支护 项目施工有关各项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与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项目:
1.3工程地点:
1.4工 程 量:
1.5工程质量: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工程工期
4.1有效工期总天数为天,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以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
4.2乙方按合同工期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为元;乙方按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的罚款金额为 / 元。
4.3若由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如雨和地下障碍物等因素)影响工程施工,工期可顺延;若因甲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而延误工期,由责任方承担并按4.2条费用标准向对方支付损失.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5.1工程单位造价:
5.2工程总价款5.3付款方式: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
5.4结算: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的工程量做为依据.
第六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6.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正常用水用电和道路畅通。如现场
6.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环保等手续,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
6.3负责向乙方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图纸。
6.4负责采购工程施工所需的工程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
6.5负责建筑物地基处理场地轴线、轮廓线(含承台边界线)的测量放线工作,
6.6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难题。
6.7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8负责施工现场扰民和民扰的处理,协助乙方解决住宿问题。
6.9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给乙方造成的停工、窝工期内的人员工资及
第七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7.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7.2派齐工地各类管理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7.3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和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
7.4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工程施工和人工伤亡等事故独立承担责
7.5做到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卫生整洁,承担违犯有关规定的罚款。
7.6保证工程工期,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时工期不得顺延。
第八条 争议
8.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潍城区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二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九条 违约
9.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如下: /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12.2工程完工经检测合格并结算余款付清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20:住宅楼建设承包施工合同
劳务发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定立本合同,其有关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本工程属二层基础,一层商品住宅楼,前后和东山墙为37砖,西山墙为24砖,开挖深1.6,宽1.2,要求40素土,30三七灰土,楼顶为楼板棚顶,上面用架木做造型,上楼板属于甲方。
(2)上下水、暖、电、刮瓷、油顶、不属于本合同范围,白灰属于乙方,室内房心土由甲方供应。
(3)建筑面积按前墙的长乘以面积的宽为平方米,其中前墙长为米乘宽米,另加前后出檐公分,一层面积共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本合同承包为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建筑用料由甲方提供,且甲方需保证三通,水通、电通、路通、包括用料的保障。
第二部分:付款方式及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时预付40%的工程款及其生活费:
(2)一层顶封后预付40%的工程费。
(3)其余20%的工程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部分: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归双方研究要求达成合格,内墙为砂灰墙面。
(2)本工程按图纸施工,中途需改动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操作。
(3)由于甲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造成的质量不合格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部分:乙方责任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控制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炎,防盗。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材料不足,水不通,电不通,造成的务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3)安全问题由甲方造成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五部分:甲方责任
(1)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部分:本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待工程结束后由甲方付款剩余款项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