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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猖会》的读书笔记(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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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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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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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步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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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了一篇文章,题为《散步》,颇有感触。文章讲的是一家四口人:我、母亲、妻子和儿子,吃完晚餐在一起散步的事。

这篇文章在末尾写了一句点睛之笔:我和妻子背上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我觉得,这是无可厚非的真理。为什么?因为它代表了一切:自然界的永不更改的守恒原则以及我和妻子对母亲和儿子的爱。

因为我的背上,是母亲;妻子的背上,是儿子:这是大自然的终极原则,这是任何一个生命体都必须经历的过程:生老病死。

但更让我感触深刻的,使他们的亲情。

我见过无数子女,在长大成人后,便抛弃了父母,在练习册上,都有着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经历了社会后,都会变成这样的人。

直到我看到了这一家人,直到我读懂了他们的选择,我终于得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答案:人性的伟大光辉,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泯灭、而凋亡。

我便更坚定了我孝尽父母的原则,因为我明白了:一切的美德,都不会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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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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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静谧的阳光弥漫,浓浓的茉莉花茶飘散,阳光斜照在身上温暖而又安详。

一缕缕温和的风,翻动菲薄的书页,嗅到淡淡的墨香。诗词的世界里,每一个字眼,都像跳动的音符,谱成了每一首诗,每一首词,每一支曲。

诗词里的韵,悠长悠长。

王昌龄的是“高卧南斋时,开帷月初吐,清辉澹木木,演漾在窗户。荏苒几盈虚,澄澄变今古”,可谓是韵无穷。“松月生夜凉,风宗满清听”那山水韵传千古的清音,寂夜里听见别有一番风味。“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山中一夜雨,树桫百里泉”,万壑千山到处是参天的大树,到处闻杜鹃啼声,山中处处有泉水飞流而下,遥遥看去好似悬在树梢。“风梨花初带夜月,海常半含朝雨。雪粉华舞梨花,再不见烟村四五家”,“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每一首诗词意蕴如此动人,寄意深长。

诗词里的情,感天动地。

《长恨歌》里所描写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密绵绵无绝期”。帝王由此而悲的爱情,超越了时空的阻隔和生命的极限,最终达到永恒的境界。《长相思》中“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杜牧的诗“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白眷。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扰似坠楼人”。时光流转,繁华已不在了,这随风飘落的花似当日含情坠楼的绿珠,美丽但却薄命,思之让人汗颜。“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鹊桥仙里所写“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诗词里的愁,愁断柔肠。

《江城子》里“韵华不为少年留,恨忧忧,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作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逝去的春华不会停留,心里的愁什么时候才能罢休,飞絮落花时候心里更是愁肠百结,《丑奴儿》里“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尽识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历尽沧桑,饱尝愁滋味之后,回想起少年时代爱上高楼,为了赋诗强说愁,少年时是故做愁态,怕人不知自己有愁,可如今愁满柔肠,却不知从何说起。《清平乐》里“别来春伴,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文学也。伟人英雄,歌以咏志,达官巨贾,诵以怡情,志者学人,习之修身。

读诗词乐之,乐在意韵无穷,书籍是智慧的翅膀,书籍中一切事物都被美妙的文字赋予了活力,日月星辰,江河山川为我们织就了一帘盛放着芬芳的梦。

快乐源于读书,特别源于读诗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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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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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习了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小草和大树》,这只是我们学习的众多课文中的一篇,但我读过后却印象深刻。

课文讲述的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逆境中成才的故事。夏洛蒂出身贫穷,是家中的老大,所以她不得不过早地承担起维持家庭生计的重担,他们的生活过得非常艰难。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夏洛蒂和两个妹妹都没有放弃学习,她们都很希望用笔敲开文学殿堂的大门。面对当时世人的偏见,面对文学前辈的冷嘲热讽,她们没有退却,反而更加坚定了心中的信念:一定要在文学方面闯出一条路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们终于成功了,《简·爱》、《呼啸山庄》和《艾格尼斯·格雷》相继出版。三姐妹也因此而名垂青史,这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大盛事。

不可否认,在当时那个时代背景下,妇女是很难在文学这方面干出一番事业的,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已经完完全全地把文学看作是男人的事业了,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想成名是多么的困难啊!可夏洛蒂姐妹成功了,他们改变了人们的偏见,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我相信当时喜爱文学,渴望在文学方面有所造诣的妇女肯定不止夏洛蒂姐妹三人,一定有更多的妇女比她们更勤奋,更刻苦,更有天分,然而,历史为什么没有记录下她们的名字?原因或许就是她们受不了世俗的偏见,受不了人们鄙夷的目光,所以屈服了,不敢勇往直前,一走到底。任何开创新纪元的人,在提出想法时都曾遭到过质疑,然而他们坚持了下去,并最终成功了。我们在生活、学习中是否也曾遇到过这样的偏见?想勤奋用功时,有人会说:”省省吧,你这样的脑筋还想勤奋?“想助人为乐时,有人会说:”真是稀奇,你这样的人还会想到助人?“想尝试新事物时,有人会说:”别白费力气了,你还是本分点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吧!“想对某样事物有所研究时,有人会说:”算了吧,肤浅的东西都不了解,还想更深入研究?“所有这一切都是偏见,而我们是否能摆脱这种偏见,不向偏见屈服?我想夏洛蒂姐妹已经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再平庸的一棵小草,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与追求,终究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不要轻易向偏见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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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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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在书店中,阅读了《狼性》这篇文章,使我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闭上双眼,仿佛,看见了一群群狼在野外捕食,一次失败,第二次再来;失败了,再来,再来……面对挫折,狼群的反应不是沮丧,也不会表现出忧虑。狼群只是整装待发,投入眼前的新任务,继续向前进。深信在下次,胜利将属于他们。这就是狼性-----一种不怕困难,勇敢面对挫折,勇于尝试的精神。

细细地品读这篇文章,我似乎只能读懂“败中求胜”这个词。

多少人,在失败过后,总是选择逃避,而逃避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成功。正如文中所说,“我们不但不应该畏惧失败,逃避失败,更应该鼓励失败。”是啊,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逃避失败,那么,那些新的,有挑战性的的东西就没有人去尝试了,每个人也只是庸庸而过,不是吗?我们更应该学会鼓励失败,挑战成功,才能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感想,才能在失败中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多少人失败了,总是抱怨环境的恶劣,却从不知道如何在困境中崛起,如何从困境中将自己磨练成强者。不是说:“困境易成才”吗?许多奇迹都在险恶的环境中出现的,顺境虽好,但它能消磨人的斗志。而逆境却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使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是啊,只要抓住了逆境中的希望,把它作为动力向前冲,那么,成功一定会在终点迎接我们的。狼群都能这样做,何况是我们高等的人类呢?

准备失败!鼓励失败!败中求胜!挑战成功!

读罢,同学们,生活在幸福今天的我们,是否应该学着如何去挑战失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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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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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就是那个谁谁写的大魔法师哈利·波特吗!瞧见这个题目,你一定有很多感想,而这个故事,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一年级的学生。他原先是在他的姨父费农·徳思礼家受着冷酷、仆人般的待遇,因为徳思礼一家让他干着干那,还常常填饱不饱肚子,而哈利的“房间”则是一个靠近厨房的破破烂烂的碗柜。直到一天,一只猫头鹰给哈利送信来,说要是送他去魔法学院里面读书,这让哈利兴奋不已。在学院,他知道了自己不平凡的身世,从他已故父亲那继承了一件隐身衣,还骑着光轮20xx的飞行扫帚打魁地奇。哈利并不是不在学院里惹是生非的,还冒着被学院开除的可能——晚上经常不睡觉,而是在格兰芬多学院里闲逛。也常常被巡逻的费尔奇与他的洛丽丝夫人【猫】抓住、然后囚禁。而哈利的出名也不是浪得虚名的,他发现,教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与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有瓜葛,结果不是,确是一个看上去为人正直的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他帮助伏地魔得到传说中的魔法石,可是哈利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夺回了魔法石……

看到这里,我把眼睛瞪得更大了,我敬佩哈利这种“违反校规”和奋不顾身的精神,哈利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在魔法世界里出名的吗?!不!不是!她是靠着自己超人的本领和令人敬畏的精神而出名!哈利·波特虽然在魔法学院里常常违反校规,被麦格教授抓起来禁闭,还要冒着被开除的可能,可他不怕,披着隐身衣去图书馆禁书室里偷看资料,在圣诞节那天对付了一巨怪,跟踪斯内普老师寻找线索,还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面魔镜,这些,是一年级新生可以做到的吗?不!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出名,他陪同着他的伙伴罗恩和赫敏探索着魔法石的奥秘,又一次还让格兰芬多学院丢失了一百五十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分为四个学院,其中一个是格兰芬多,而哈利就是在格兰芬多】,我敬佩哈利的精神与勇敢,他不但让他们学校获得了第一名,还解开了魔法石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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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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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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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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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才是最好的爱。

我不太会讲故事,那么,无需来说剧情。从之前寒假开始看小说时起,就很推荐身边的人去看。昨天凌晨看完了电影,亦是希望大家去看。剧情很平淡,氛围很安静,最终还是觉得小说要比电影好看。文字的魅力总是最大的。那些演绎出的画面都是我在看小说时曾想到的,如此契合。这样,我不仅仅是一个读者或者观众了。

那是他们生命里最美好的两个星期,相识相爱。分离一年里写的那么多信,是沉沉的感情……911来得这么突然,不得不又让他们再分开久一些,两年。距离时间始终爱情的毒药。最后的来信是莎文娜的分手信,也像911如此突然。在最爱的那个人不在身边时,还会有人需要她,她会走向另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生活的心酸与苦楚,只有自己知道。后来重逢,彼此再如何深爱也不过如此。她很爱他,他很爱她。永远不会变的只是看到圆月时会很想念彼此。

Ill see you soon

最后只是一句Bye

想起剧情很心酸。寒假里睡前会看小说,那时总是会掉眼泪,这是小女生的作风了。是他们书信里的一些句子,一些事,让我很想念一个人……也很感动于他们的爱。很怕自己在看到那些时招惹到眼泪,但是也有情不自禁这回事。

小说最开始就写到这些。我看完了,我最终寻思到了爱的真义么?书中真义是“离开,才是最好的爱。”那么,我呢?单纯的小时候,以为只要彼此很相爱就会永远在一起,以为一句“我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就会颠覆整个世界,以为那些我想的都会出现,以为……

可是事实呢?不管有多么伤,我依然相信爱情。相信有的人最终是要分离的,只是我愿意用我最年轻的时光和你在一起,我死掉的心就一直放在你这里。直到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我愿意消失在你的世界里,请你忘记我。执子之手,不惦念与子携老。祝你幸福。又何必给自己那些虚无的愿望让自己难过呢?

分手信是最感人的情书吧!我曾经又有多少次这个念头呢?写下的都是最真的句子……在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多留几封信仅供纪念与怀念吧!在留下来的时间里把想告诉你的都写下来,就不会留下突然的遗憾了。多么想努力奔向有你的未来,还是觉得很不现实。那就这样活在童话里吧!

亲爱的,我爱你。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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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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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本着一种任务有点排斥的心态去阅读这本书,以为无非述说就是那些陈年老事,渐渐的,心被沉静,慢慢的,产生共鸣,深深的,被一种执着的精神打动,作者也不过与我属于同龄的人,更加惊讶于作者不灭的理想,细腻的风格与逻辑思维组织能力,将协和的发展和精髓娓娓道来,展现于世人面前,是啊,协和强调精英的精神,强调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也只有协和才能创造出协和的精神,那是多少代人的努力,放弃多少才能获得今天的成就,那种敬业精神,世人如何比,又拿什么去比,被里面太多的故事感动,同时亦为现代的状况担忧。

在各种文化和思想泛滥的今天,人们的行为有多少偏离正常的轨道,学术腐败,所谓的论文东拼西凑,毫无闪光点可言,更无创新,长此以往,我们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如何缩小,不管什么规则、不管什么标准,到我们国家执行中都会产生变异,平常人都熟悉的9000,在国外执行的相当不错,确实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在我们国家就演变成花钱得到一张薄薄的纸,能证明什么呢?企业花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做这项工作,连他们自己也不明白,他们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仅仅是一张证书,便于招标,便于宣传,那种肤浅的经济利益是最根本的目的吗?本人将认证作为事业来做,但看到太多的不合理现象,内心的那种焦虑无以表达,有时候,甚至觉得无知音,痛哭流涕,来对我们从事这些行业的不合理现象表示惋惜,从事这项工作的个人没有错,企业也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国家这个大环境,错的只是我们民族短浅的目光,错的只是中国人太爱耍小聪明,错的是以为捷径能够快速获取成功,错的是明亮的双眸总被一层雾笼罩,错的太多……

特别喜欢的语录有:我曾经渴望被激发内心的热忱,希望那热忱最终自律而专注地汇成一股创造力,点火升天,悬壶济世; ;还有更多的语录感动我,感谢协和,感谢作者,让我知道怎样生活、怎么工作、怎样对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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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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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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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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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到现在还让我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这本书向我们叙述了一个关于亲情、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的故事。

书中的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利亚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他们做点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独特的个性让马修兄妹俩越来越爱她。安妮既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以全区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但是为了照顾老弱的玛利亚,挽救绿山墙农舍,她最终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觉得安妮是个乐观的女孩。她的个性可不像其他的孤儿,可怜兮兮的,又总有些胆怯,见到生人就会躲躲闪闪的。她一看到马修就主动跟他打招呼,还兴致勃勃地表达起了她的大思想。但从她的身世的讲述中,我们发现她小小年纪却经历了那么多悲苦,可她的表现总是那么乐观。

安妮还是个爱分享的大方女孩。马修偶然给她买了一小包她一直渴望得到的巧克力糖。这让安妮的喜悦简直要溢出来了。但她却要把一半的巧克力糖分给她的知心朋友戴安娜。这样,她就觉得:剩下的那些她会得到几倍的甜。

我也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爱幻想的个性女孩。她整天沉浸在自己美丽的幻想之中。在她的幻想王国里:樱花是美丽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善良的红衣姑娘……无论身处何种逆境,美好的幻想总让安妮的日子充满阳光。

我觉得我的童年比安妮幸福多了。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照顾,有那么好的学习环境。可在很多时候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体贴,抱怨作业这么多,抱怨同学不够理解,却从不反省自己。和安妮比起来,我是多么惭愧啊!

我们应该像安妮一样用一颗乐观感恩的心去对待所有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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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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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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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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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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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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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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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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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让我体会到了鲁迅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对于幼年的鲁迅来说,除了逢年过节,也就数迎神赛会才能给他带来快乐与期盼。

在文中,鲁迅先生用了很多笔墨来描述赛会,让我体会到了五猖会等诸如此类的节目对鲁迅非同寻常的意义,以及鲁迅当时兴奋与渴望看五猖会的心情。让我与你相最深刻的是鲁迅父亲的一句“给我背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的话。让我感受到了鲁迅被留下背书的无可奈何以及失落与不甘。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鲁迅父亲对鲁迅教育态度的强硬,缺乏人性化,说明了当时封建教育的死板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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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和时间赛跑读后感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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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赛跑读后感

课文通过“我”的外祖母去世忧伤不已,后来在爸爸一席话的启示下,和时间赛跑,最后体会到怎样珍惜时间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关于《和时间赛跑》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喜欢。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在7月22日至7月28日,我在家里读了【和时间赛跑】这本书,里面的情节令我惊心动魄,里面的小主人公杰茜最令我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与外界毫无联系的历史保护村克里夫顿里面突然爆发了一种叫白喉的传染病,由于得不到村外世界的救援,有许多孩子丧失了生命,杰茜的妈妈让他偷偷跑到外面的现代社会找尼利先生求救,一路上发生了许多惊险的事情。后来,来到尼利家,杰茜从门外偷听得知,本来要帮助他的尼利先生早在五年前已经死了,现在的只是一个替身,而且这个替身要杀了杰茜,然后杰茜跳窗而逃。逃到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大楼,自己勇敢地向准备采访的记者揭发了替身尼利要在克里夫顿村做的惊天大阴谋,救回了村民,不活了保护村的建设者克里夫顿和幕后策划者替身尼利,让村民们重回现实社会的道路。

书里的小主人公杰茜聪明勇敢,为了解救村民们不惜一切代价和时间赛跑,争取最短的时间内拯救全村人民,她还几次从敌人的魔掌中死里逃生,大胆向新闻发布会记者揭发所有阴险事情的真相;而且杰茜的好奇心,作为一个有1840年来到1996年的11岁女孩,她既没有浪费黄金时间,有充分的利用空闲时间来观察新事物、从没见过的事物。

我对杰茜十分佩服,因为她身上大多是优点、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让我们汲取。

【和时间赛跑】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惊人,能想出并写出这一本几乎毫无漏洞的一流穿越小说,既有文学性,又有趣味性,还有吸引力。文章里的内容扣人心弦,看了这一章,又想接着看下一章,令人废寝忘食。如果有机会,大家一定要亲身体会一下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哦!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读了中国台湾大作家林清玄的作品《和时间赛跑》以后,我便陷入了沉思:时间究竟是什么?时间有多宝贵?怎样和时间赛跑?我被这一个个问题笼罩着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写的是年幼的林清玄,见到年老的外祖母去世后,便明白了时间的可贵,可是努力和时间赛跑,不管做任何去何一样事情都尽力将它做到最好,最快。渐渐的,他战胜时间的次数越来越多,效率也越来越高。最终,是他的这个好习惯,使他走向成功!

天底下的东西,几乎都能失而复得,钱没了可以再攒,衣服没了可以再做,食物没了可以再买。可是,时间没了怎么办?时间没了,用什么换?时间是最宝贵的,当今世上所有的发明都是为了给人类节约时间,有些发明虽然看起来与时间毫不相干,其实却很相干——比如复印机,看起来和时间根本不搭界,但大家可以想一想,以前没有复印机时,人们抄一下要很长时间,而现在,只要刷一下就够了!再比如冰箱,以前没有冰箱就要去北方采冰,夏天纳凉,这走一程就要几天时间,可现在,放进冰箱一秒钟!

我们可以借鉴一下两个人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后果。古时候,有一个小孩,从小就只知吃喝玩乐,从来不认真学习,长大以后,仍靠挥霍家产浪费时间,到老时,才开始后悔年少时不用功,这就是著名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还有一个例子,就是 《和时间赛跑》的作者林清玄,他每天都会无数次与时间赛跑,有时想在太阳落山前跑回家;有时想在40分钟内写好作文;有时想在5分钟内吃好饭。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赛跑,使他上了成功的道路。这全归于他那一次次与时间的赛跑。

我有一个坏习惯,总是爱说再过五分钟,再过一分钟,再过一会儿。所以,我本来计划好看半小时电视,可自己会不断给自己加五分钟,加五分钟、就这样,一个小时从电视里悄悄地溜走了。但是我决定,从今以后,一定不再说再加五分钟之类的话,因为——我不甘心,输给时间!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岁月匆匆,日月如梭,今天上语文课时,我们学习了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一文,学完之后,我深受感触。之前我并不拿时间当回事,但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开始珍惜时间。

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寸金失去容易得,光阴失去不再来。“最珍贵的不是多少钱,不是家里买一辆小轿车,也不是一个多大多么漂亮的房子。我认为:最珍贵的,是时间才对。我永远记得一句名言,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但它是最珍贵的。如果一个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去世之后,哪怕是亿万富翁也带不走他的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走完了这条路,就没有再生的机会了。

虽然我们只是小学生,离人生的尽头还有很远,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人等时间,但时间不等人,不会多给某个人一分钟,或者少给一分钟。一个人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了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如果不懂得抓住时间,那这些美好的时光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流逝,永远不会回来。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学生时代努力学习,长大后就会轻松很多;如果现在不努力,长大挨累的日子有的是。明年这时候,我就上初中了,现在努力十几年,长大就可以轻松几十年。但是想学得更多,学得更好,必须学会节省时间。

正好学校现在正在准备校庆活动,每天下午都有参加各种乐队的同学,班级就剩几个同学了,课也不能上了,如果能用这些时间去写作业,看看书,复习功课,回家后将会轻松很多。

我们的任务实际并不多,只是看我们会不会节省时间,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他的时间会很充裕;相反,不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会觉得任务很多,每天晚上光忙活作业就忙活到了九点多,那他写完作业后还有时间干什么?连复习的时间都没有了,这样下去,他的学习成绩就不会提高。

时间总是那么重要,会不会节省时间会关系到一个人的成绩和成果,更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

节省时间是小事,但他要从我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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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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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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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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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故事是《三只小猪》。三只小猪有的聪明,有的善良,有的可爱。他们分别造了三个小房子,草房子、木房子和砖房子。当大灰狼来的时候,住草房子和木房子的老大和老二因为房子不结实,差点儿被大灰狼吃掉。他们不得不求助于住着砖房子的老三。然后三个人齐心协力的把大灰狼打跑。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老三。它不仅聪明而且特别勤劳。当老大老二在美好的日子里唱歌跳舞玩耍时,他却为了能让自己有一幢结实的房子在努力的工作着。他不偷懒,不耍小聪明,一块砖一块砖的认真的垒着。当老大老二嘲笑他满身的汗水和泥水的时候他一点也不动摇,坚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而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当老大老二被大灰狼追赶到他家门口时,他用自己辛勤劳动盖好的结实的砖头房子保护了大家,所以,我觉得老三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当老大老二有困难时,他并没有因为他们曾经嘲笑他而恨他们,而是用自己的宽容接纳帮助了他们,老三是一头善良、勤劳、聪明的小猪。他的故事让我知道我也要做一个善良、勤劳宽容和聪明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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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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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这本书是我在单位的图书室找到的,在家搁放了好久才下定决心来看,我觉得小团圆更像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书,大概是把一辈子碰到的人事都写进去,发泄,记载。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

张爱玲有过一刻的幸福,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出现在《色戒》中,亦写在《小团圆》里。虽然没有找见那个真爱我的人,却再次被这句话打动了,至此把书搁置了一个礼拜。女人的爱往往是一种感觉,并非爱一个人,而是爱被人真诚爱着、真正重视的那种感觉。不曾被重视过的女人是悲哀的。张爱玲幼年及至长成,都是大家族里的边角料,她内心深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累赘,所以不曾对任何人依赖,总是算计着是自己欠别人多一些,还是别人欠自己多一些。生活在被奉为小公主小王子的现代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的吧。从小就觉得自己多余,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学会谨慎生存还来不及,又有什么样的闲情逸致去爱其他的什么人呢?她冷眼旁观家族来来往往的过客,致使笔下的男女亦冷静算计彼此的身价。直到胡兰成的出现,她纵然想放开地去爱,又怎么学得会放开呢?所以她收藏自己爱的感觉,很久之后才表达出来,她亦收藏妒忌的感觉,在胡兰成告知与其他女人的故事时,她还要在心里替他辩解,认为他们身体上还是清白的。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渐渐知道不是的,或者,只有当时当景是的。所以后来也逐渐鄙夷“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胡兰成,即使后来有暂时相聚的男人,也没有真正去爱,因此所有人的离开,她都脱胎换骨似地看得很淡。

小团圆,或许是张爱玲心里将一生所遇见的人和事都记录在纸上,让这些逝去的人再次和她团圆了吧。它让一个人间俗世的张爱玲浮现在眼前,揭去那些神秘和神化,这个真实让人欣喜。当然,我也很清楚这毕竟是本小说。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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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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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载着厚重的不可描述的生命的意义。初读《活着》,在安静的大学宿舍里,斜着身子,听着窗外吹来的呼呼的风响;记得盐似的月光,撒在有庆赤脚跑来的路上——这一处记了很多年,记得东北冬天夜晚的雪地上,撒满了月光,清冷宁静,也像是有人在讲着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余华总是能用最平静、朴实的语言勾勒出情节和细节,简简单单,就把人心剜地生疼。再读《活着》,仍是流着泪读完。读完后,却充盈着乐观、踏实和平静。

脑中浮现的是消隐在黄昏里的乡村,黑夜从天而降。广阔的土地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来临。

从一个纨绔子弟,纸醉金迷的生活沦落到一贫如洗的境地,福贵接受了命运的宣判,并没有失魂落魄。反而是认认真真地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决定要主动的活着。未曾经历苦难的人生,难以言成长。而对于福贵,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他理解的不仅仅是成长的含义了,而是活着的含义。他和命运是一对朋友,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都无法抛弃对方,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最终一起化为雨水和泥土,一起被埋葬。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回忆起的人物都是鲜明而慈悲的。 旁观者看福贵的一生无疑是痛苦的一生,在苦难的旧社会年代,无奈地坚强地忍受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与破坏,最终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幸存者。然而在福贵眼中,他在回忆中能得到踏实和幸福,他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儿女。他有着老牛陪着他,等自己死了也和他们埋在一起......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笑地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是一种生命状态,我自己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的呢?我一直在思考,有时灵魂远离人群索居,有时喧嚣随波逐流。有时觉得自己像个空壳,只顾看着别人的幸福和忙碌,丢掉了思想和思考的动力;有时又感觉到身体的另一个自己在努力地活着,忍受现实给予我的苦难、无聊和平庸。

能写出《活着》的余华,眼睛该是有多犀利,看穿了时代的苦难;内心该是有多通透,才能描述出生命的本质和活着的意义。外物牵绊住的是我们的肉体,我们的灵魂可以穿透过时间和空间,去感受存在,感受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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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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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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