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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 读后感(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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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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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你和我说话的方式,还是把我当作……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明白我是个……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你的生态啊。也就是说,你到这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拿起《亲爱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样一段话,瞬间一种强烈的共鸣扑面而来。的确,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会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着走自己的路,选取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戏,并总是在心底高呼:“妈,你能不能明白,我们要自己出去探索。”这便是我们心中的独立。

而我是从何时开始变得上述般反叛的,具体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产生“这么大的人同母亲还太亲近,代表着本身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的观念开始的。只记得去年自己当选“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没人知道,直到颁奖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才因我的一句话“明天的颁奖典礼我是获奖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申请了?怎样没和我们商量?”那一刻望着母亲惊愕的表情,心底却莫名地涌起一种快感,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自己做决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决定。于是每每当我想起这一经历,嘴角便会情不自禁地扬起一丝得意的笑。然而当我读到书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龙应台应对儿子的独立宣言时的“惨状”,这抹浅笑满满的冻结、封存。

从未想到原来作为母亲的她们,应对这样的言语与场面是这般“无法应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们的角度开始试想。一开始的自己,只是个柔软地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婴儿,大声地啼哭,傻气地笑,流着口水亲切地叫着妈妈。然而,随着时刻的推移,我悄然成长,一点点地变得成熟,一点点地追求独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个未知的世界。这一切都在母亲的眼里,而她只能远远地站在身后,惆怅地望着我的背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小……或许,在她心里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无助啼哭的婴儿时代的我,而我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亭亭玉立,说话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没话想和她说。这个时候,一旁的母亲真得会很心痛吧。

此时再回想自己,在这羽翼还未丰满之际,就早已想方设法地追求“独立”,是否的确疏忽甚至在无形中伤害了有着中国“保护式”教育心理的母亲。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书上。书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样貌。蓦然发现再叛逆的孩子,在母亲面前,其实仍然只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少年,一个应对学习、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却发奋地去适应和排解的少年,一个拥有和自己一样血液的优秀、感性、率真、诚实、幽默的可爱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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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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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优秀作品。林清玄初登文坛,将自己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代表作有《少年行》、《鸳鸯香炉》等。随后,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开始了以“菩提系列”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散文集收录了大量该时期的优秀作品如《佛鼓》、《光之四书》等。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还记得林清玄向我们描述的那名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嘲笑他,然而回望城市的华灯万盏,“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怎比那茫茫林海的无际无边?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林先生笔下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这声音与那“海拔五百”、“以林为家”的境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便是“清欢”。那是一种欢愉后的平静,无奈后的超脱,放逐后的回首,宣泄后的释然。我们正在日益丰富的物质世界里,多了一份机智,少了一份闲适,多了一份世故,少了一份高雅。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尘世中重温“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淡泊心境,在红尘中傲对“惆怅东南一枝雪,人生看得几清明”的心灵叩问?我唯有在一片佛鼓声中虔诚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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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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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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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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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利用课后时间读完了享誉全球的思想先锋、演说家、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迷宫中,有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四个可爱的生灵寻找他们的奶酪的故事,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故事里的“奶酪”实际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各科学习的满分,一份安逸的工作,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也可以是金钱、物质、健康、荣华······

其实,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心中都有自己的“奶酪”,我们追求它,渴望得到它,但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如果我们每次都能及时调整好心态,适应变化,不怕困难重重,千难万阻,相信它会是属于我们的幸福。在我们拥有的时候,也要好好珍惜它,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

我喜爱这本充满智慧的书,它会让你改变思维方式,让你知道如何来适应自己所处的充满变化的环境,而成功的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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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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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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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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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滥竽充数,是讲在古代,一个国王特别喜欢听吹竽,特别偏爱竽合奏,那声音既悦耳动听,又雄浑壮丽。乐手们也享受很高的待遇。有一天,国王感觉乐队还不够大,想组织一支三百人的大乐队,加上原来的,还差一名。这时有一个叫南郭的人,根本不会吹竽,他想混有人群里,应该没什么事。所以他跑到国王面前吹嘘自己吹得怎么好,国王信以为真,让他参加了乐队。

国王去世后,他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不过,他偏爱听竽独奏,这可吓坏了南郭先生,他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逃跑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不能象南郭先生一样,我们必须要做一个真才实学的人,不能混在人群里滥竽充数,就象我们学英语,全班一起读时要会,一个人单独读时也要会,我们要学会每一课,知识只有学牢固了,考试时才会考一个好成绩。你们说我说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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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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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反映出夏洛克的贪婪和鲍西亚的机智,同时也表达出了当时人们对犹太人的歧视。

我觉得夏洛克其实本性不坏。他是在遭人辱骂的环境下,成了心狠手辣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别人眼中就更加低贱卑微。当他发泄对的不满时,我对夏洛克感到同情。

夏洛克把自己逼得太坏,太狠毒,竟以法律为由,想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置他于死地,连几倍钱的赔偿都不肯接受,要知道他可是嗜钱如命的老家伙啊!当女儿杰西卡与罗兰佐私奔时,他最舍不得的不是女儿,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是那些与杰西卡同去的财物。

文中的鲍西亚非常勇敢、冷静、睿智,在法庭上,她和侍女尼莉莎装成法官和记录官,装作为夏洛克辩护,她沉着冷静,一面赞同夏洛克的观点,一面给他反悔的机会,又一步步将他逼向绝境,在夏洛克一切准备就绪,刀尖就要刺向安东尼奥的胸口时,鲍西娅趁机提出不能流一滴血、不能与一磅有毫厘之差,否则就以异邦人企图以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公民罪致罪。夏洛克心虚、害怕底气不足,最终无奈依法改信,一半财产充公,另一半给了受害人安东尼奥,确保了性命的安危。而安东尼奥,不仅无罪释放,逃出危机,还得到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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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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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这本书真是好看得不得了,一买到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读的相当津津有味!

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第一部分主要写了‘肚子疼’,他其实叫杜子腾,他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秦大博和钱青毛组成了“狗仔三人组 ”。他们以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的绯闻也不放过。而且还敢偷看盛欣怡的日记,我想他就不怕她的好朋友凌杨波和吴童揍他们吗?

“狗仔三人组”的绯闻如同乱麻,而且很复杂,有的时候让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最终的事实让人哭笑不得。“狗仔三人组”最后决定成立一个新的组织,把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航天三人组”。

第二部分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部分写了江冰蟾,他这个人最讨厌“蛋壳组合”,最苦恼被男生的绯闻来惹火他。小时候她和凌杨波是很好的好朋友,可是,在快乐的童年时光过去后,她们迎来了学习上无情的竞争时代。他在学习上有一次失误了,被老师批评了,因为他的骄傲和轻敌使他失误。班主任和家长整天强调学习的重要性,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好斗的凌扬波。他在得意之中发现自己没有一个朋友,友谊为什么会褪色?江冰蟾突然感到自己很孤独。他在想:因为分数,我失去了朋友。因为分数,我的友谊完全褪了色。

读了《我们班的狗仔队》这本书,书中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要好好珍惜“友谊”,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这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就好象时间一样用金钱卖不到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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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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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让我们在“智慧”的果园获取“知识”的果实。今天我品读了一本童书——《快乐王子》。《快乐王子》这个故事令我受益良多。

南飞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善良、真诚所感动,充当了快乐王子与穷人之间的“信使”,同时也传递着快乐。可最后因为错过了南飞的时间,冻死了……快乐王子用那一身的珠宝、黄金来帮助穷人们,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这是善良,这是无私奉献的爱;小燕子甘用那一对柔弱的翅膀来充当“快乐使者”帮助穷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是善良,那是大义凛然的爱……

奥斯卡﹒王尔德利用市长、大学美术教授,这些上流社会人物来讥讽现在人们的世俗,人们的肤浅。快乐王子满身金银珠宝,高高俯视一切,到最后如同乞丐,被扔进冶铁炉里。这,到底是一个怎么的悲惨遭遇?可他仍然坚持着。当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在天堂中永生时,市政会的议员们却仍然在争论建谁的雕像。是外表美好,还是内心美更好?相信,那些市政会员一定是只注重外在的美,而不是内在美。作者巧妙的写作手法让市政会员们的世俗与快乐王子的善良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再一次地体现出世人的肤浅和世俗。

这世间因“爱”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只要每个人都多付出一点点,那我们的生活该会是多么的精彩!爱其实真的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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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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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一个人人都盼望的情感,而我就在读毕淑敏散文当中感受到了乐!

毕淑敏是一个能将生活中的情感点滴带入写作中的淳朴作家。她的文章有滋有味,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构成,再将她的体会,她所了解到的背景加入其中,便成为篇篇打动人心的散文。

她的散文有沉思篇,有人生感悟篇,有心灵处分篇等多个篇幅。一缕弥漫着的香烟,一丝绿植芬芳,一点生机的鸟鸣,便描画出一篇文章,一幅图画。

我很喜欢读每天都冒一点险这篇散文,很有意境。文章讲述的是毕淑敏的三个“险”事,教导我们人生因“险”而精彩。所以每天都冒一点险,不仅可以抗衰老,还可以活跃生活。我读了之后感到冒险原来在人生中有这么重要,也不禁发出感慨,多冒冒险必定会让我增大胆量,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另一篇文章叫精神的三间小屋。如果让我推荐作品的话,我定会推选这篇文章为演讲主题。它贴近生活,教育我们要在心间树立三间小屋。第一间是:盛着我们的爱与恨,第二间是:盛放着我们的事业,第三间是:安放着我们的自身。

她在文中这样阐述道:“三间小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非常世界,建立精神的栖息地,是智慧生灵的义务,每人都有如此的权利。”是啊!安放着我们喜怒哀乐的三间小屋,代表着希望,代表着生灵万物的平和,所以,人一定心中都要有这三间精神小屋,它们是你心的核心,是你情感发泄的控制总部,是接受打击、接受喜悦的基地。

读久了毕淑敏老师的散文,真会不自觉地称她为师。散文情感浓厚,内容朴实,令我看了就脱不了身,总想多看几篇。其实我的许多经历都和毕淑敏老师有异曲同工之妙,比如她说的“到底我重不重要?”,我曾经也有这样的疑惑,并问过我自己这样的问题,我在她的散文中找到了答案——我很重要!

毕淑敏那平实却激情的散文使我久久难忘,我仍不时翻翻这篇,看看那篇。那种被毕老师渲染得瑰丽多彩的、生动活泼的故事情节,相信一定会让我难以忘怀,而那种被毕老师描述得具有感悟、具有哲理的道理也将广为流传。

感谢毕老师为我带来的乐,虽说乐自由我,但这是“乐自由书”,相信这种阅读的喜悦,将传递给更多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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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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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这句话对拿破仑也同样适用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拿破仑。有人喜欢拿破仑,又让人仰慕拿破仑,也有人憎恨拿破仑。

过去,我总认为拿破仑是个无恶不赦的人。他发起许多战争,致使无数无辜人民死去,他难道忍心吗?看着别人妻离子散,看着别人吃不起饭,看着别人蜗居,自我却一家团聚,山珍海味,享受着种.种特权。我对他深恶痛疾,拿破仑,你太可恶了!

也许是滑铁卢之败,让我开始同情拿破仑,让我重新了解真正的拿破仑,让我明白我错了,拿破仑并不是那样。

拿破仑出生在地中海沿岸的科西嘉岛,这个岛上的人民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好战。拿破仑从小就被送到法国陆军军官学校读书,可由于家境贫穷,常常受到法国本土小孩的嘲笑,拿破仑发誓要认真学习,将来报复这些讥笑他的小孩。

看到这儿,我不免会心一笑。拿破仑可真天真啊!以为好好学习,就能有所作为。可殊不知,此时的法国是处于一个什么年代啊?社会及其动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相继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可法国人处于落后的封建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

拿破仑毕业后,被分配到部队里当炮兵中尉。他很上进,很快就受到上级赏识,被封为炮兵上尉。青年的拿破仑很走运,在推翻路易十六封建政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随着拿破仑胜利捷报的一次次传来,拿破仑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远征埃及时,法军遭遇到曼麦流客的主力,一群马美卢克人的突击,在沙漠上展开一场血战。这支勇敢的埃及骑兵队终敌可是百战百胜干练的法军,他们喋血沙漠,遗尸遍野之后便撤退了。在这样条件艰难的战争中,拿破仑每一天只需三个小时的睡眠便精力充沛,他与战士们同吃同睡,并肩战斗,战士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战士们睡在地上,他也躺在地上便睡。他从不享受任何特权,这是他与他的哥哥,弟弟的不一样之处。也许这就是他深的民心的原因吧!

可是,我很悲痛。拿破仑最终又傻傻的称了帝,他难道不明白这样做,会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愤怒吗?

称帝之后,他的野心蓬勃长大。他竟要称霸全世界。远征俄国,成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大转折点。滑铁卢战役的惨败,人民心中的英雄形象便逐步的抹上了黑影,人们意识到,在拿破仑帝国之下,拿破仑最终会失败的。人们便迫不及待的要推翻拿破仑,最终将他流放在圣赫烈那岛上。这岛上气候冷热无常,少有人烟,并且四周又有官兵把守,将他软禁起来。在那里,拿破仑得不到欢乐,更别提称霸世界了。此时,他想起了自我小时候多么天真,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摸样。最终,他病逝了,逃离了这片难受的土地,到了天国。

我为拿破仑打抱不平。拿破仑的战功无数,只因为两三次的失败,便遭到了人民的怀疑。以前,人们是多么的拥护他,可此刻,人民都唾弃他,驱逐他,将他赶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最终郁郁而终。这让我愤愤不平,难倒英雄不能犯错吗?毕竟世界上没有完人啊。

拿破仑,你刚毅,吃苦耐劳,有领导才能,这是不容置疑的。你上进,你勇敢,这是无人能比的。只可惜上天妒英才,逐你拿破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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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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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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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散步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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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了一篇文章,题为《散步》,颇有感触。文章讲的是一家四口人:我、母亲、妻子和儿子,吃完晚餐在一起散步的事。

这篇文章在末尾写了一句点睛之笔:我和妻子背上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我觉得,这是无可厚非的真理。为什么?因为它代表了一切:自然界的永不更改的守恒原则以及我和妻子对母亲和儿子的爱。

因为我的背上,是母亲;妻子的背上,是儿子:这是大自然的终极原则,这是任何一个生命体都必须经历的过程:生老病死。

但更让我感触深刻的,使他们的亲情。

我见过无数子女,在长大成人后,便抛弃了父母,在练习册上,都有着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经历了社会后,都会变成这样的人。

直到我看到了这一家人,直到我读懂了他们的选择,我终于得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答案:人性的伟大光辉,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泯灭、而凋亡。

我便更坚定了我孝尽父母的原则,因为我明白了:一切的美德,都不会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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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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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一书。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除了感叹还是感叹。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她名叫小瑜,起初是一个不起眼又胆小的女生。有一天,班长突然转学了,老师决定让每个同学轮流当班长。吓得胆小的她接连做了好几天的噩梦,结果,自信心不足的她果然在全班同学面前出了糗。妈妈为了让小瑜重新找回自信心,便安排她参加”勇气夏令营“。百般不情愿的小瑜被妈妈的暴脾气而挤上了车,开始了她所谓的”七天噩梦之旅“。在这几天时间里,她经历了人生中自己认为不可能完成的攀岩、永远走不出的迷宫,等等。这一次又一次的困难,给她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使她变得自信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不已。俗话说”真正的自信,从肯定自己的优点开始。“我不禁想起我的三年级。那时,我非常不希望老师点我起来回答问题,更不愿意把我稚嫩的小手高高举起。我觉得回答问题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且,如果回答错误相当于证明自己的愚笨,这样会很没面子。因此,除非老师点名让我回答问题,否则,我绝对不会主动回答任何问题。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当初的行为太可笑了。为什么不敢举起手来向老师证明自己会呢?其实,即使是回答错误,老师也不会像想象的那样责怪我们,恰恰相反,她会鼓励我们再接再厉。常言道:人总会犯错的。人不能遇到挫折就失去自信,而应该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然后正确地对待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这才是正确的学习态度。

我相信,在不就的将来,我一定会战胜类型的恐惧,像小瑜一样变得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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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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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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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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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是辫子姐姐主题公园系列中的一本。我读了以后很感动,又觉得很有趣,可以说我是“悲喜交加”呀。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个小女孩名叫苏婷宝,她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自己的外婆没有了房子,没办法,外婆只好寄宿在阿姨家和自己的家中。我的妈妈目中无长辈,不仅不称外婆为妈妈,还处处为难外婆。而且,她还给外婆起了一个外号:老姜茶。

有一天,老姜茶帮苏婷宝缝了一个带有蕾丝花边的布娃娃,还告诉我说这个布娃娃住在一个名叫“快乐老家”的蕾丝宫殿里。在宫殿里住着许许多多奇怪的老人们,他们都拥有一颗童心,而且他们都多才多艺,会做菜的七厘伯伯、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还有神秘的通讯爷爷······他们都在那里过着快乐的生活。外婆很羡慕,于是她也搬进了宫殿里去住。暑假来临,婷宝去快乐老家玩了一段时间。在那里,她看了外婆给的“姜茶语录”,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原来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在那个夏天,老姜茶,苏婷宝的外婆,跟她说了最后一声再见。婷宝伤心极了,但她后来知道了一个秘密,外婆之前得了重病,她为了不让家人们担心,于是便住在“快乐老家”里,独立面对死亡。所以,外婆是伟大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平时最亲的人,也就是你最不愿意离开的人,感情一旦深了,谁也无法将他们分开。我最不想分开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因为是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是他们保护我、教育我,希望我们永远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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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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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就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鲁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寻购《山海经》的事,并将自己渴求已久的绘画版《山海经》赠送给我,而且叙述得很详细,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此篇文章包含着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次回到淳朴的年代,去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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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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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们学习了许多课文,其中谈雨山写的《小草和大树》让我感受颇深。课文中讲了夏洛蒂三妹在陈腐的偏见与世人的嘲笑中,凭着自己那种顽强抗争与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在困难的环境中获得成功的故事。

从中我明白了,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因为上天对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或许有些人会面临许多困难,可如果你不畏惧它,不放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每一次挑战,那么你都将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与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史蒂芬·霍金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霍金二十多岁就得上了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综合症,不久便完全瘫痪,被永远禁锢在轮椅上。而后他又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由此可见命运并没有给予他太多的恩惠,但霍金并没有因此放弃,他不屈不挠地进行科学探索,用不断求索的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终于获得了成功。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如此。有一次妈妈单位组织去云台山旅游,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比赛爬山。我一马当先跑到最前面,可才跑了一小半我就上气不接下气,此时的我看着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台阶,再看看那些快赶上的朋友,恨不得自己变成阿童木,一下子飞上山顶,但这是不可能的,我真想放弃,可转念一想要是碰到这么点小困难就退缩,就放弃自己的目标,那以后还能做成什么大事?想到这里我为自己大喊一声“加油”就又一次向山顶跑去。这次我使出了全部的力量,最终获得了第一名。这是一次来之不易的成功,它是我坚持不懈努力地结果。人生就像一场挑战赛,只有那些不放弃的人才能赢得比赛,所以一定要记住《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的人生放出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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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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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提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太公望,太公望即姜太公。姜太公姓姜名尚,因其先祖曾经担任四岳之官,传说在尧、舜时掌管四时,主持方岳巡守,辅佐夏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吕地,也有封于申的。封于吕的,随封地姓吕,所以,身为姜氏后人的姜太公又姓吕名尚。传说姜太公出生后,家道并不好,已经衰败,所以,为了混口饭吃,他做过屠户,卖过酒水,大半辈子处于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状态。史书对此记叙也很简单。

那么,司马迁为何一提到姜太公便称之为太公望呢?原来,这与大家所熟知的“姜太公钓鱼”的故事有关,司马迁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有所记载。姜太公晚年垂钓于渭水,西伯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外出狩猎前让人算了一卦,卦辞说“你这次出去狩猎,所获猎物非龙非螭,非虎非熊,所得而是成就你霸业的辅臣。”于是西伯外出狩猎,果然在渭水河南岸遇到姜尚,经过一番交谈,西伯很高兴自己遇到了高人,就说:“自从我国先君太公就说:‘定有圣人来周,周会因此兴旺。’说的就是您吧?我们太公盼望您已经很久了。”因此称姜尚,即吕尚为“太公望”,二人一同乘车而归,尊为太师。

对于姜太公遇文王,《史记》中还有其他法。

有一个说法是说他博闻多学,曾为商纣王做事,因商纣王无道而离开,然后到各国游说,结果怀才不遇,没人听他的治国之道,最终西归于周西伯,为西伯所用。

还有另一个说法是说姜太公是位隐于海滨的处士,周西伯被商纣王囚禁在羑里时,西伯之臣散宜生、闳夭久闻姜尚之名,就召请他。姜尚就言说道:“听说西伯贤德,又一贯尊重关心老年人,何不前往?”此三人为了营救西伯,寻找美女奇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1000字宝,献给纣王,以赎取西伯。西伯因此得以被释,返回周国。

虽然姜太公遇文王传说各异,但都认为他是文王武王之师。这几个传说,孰真孰假,不得而知。但是,后世的人们更喜欢姜太公钓鱼这一说法,并赋予它更多的传奇色彩。

不管怎么说,姜太公遇文王,肯定有一番对话。对文王西伯来说,有个识才过程,对姜太公来说有个展示胸中韬略机会的过程。在古兵书《六韬》中可以读到二人对治国之道和军事韬略的精彩对话。尽管不少后人对《六韬》是否为姜太公所作提出不少质疑,但在历史上,姜太公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为建周室王朝立下天大之功是不争事实,而且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较为记载了他辅佐文王、武王的几件大事,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通过“牧野之战”,帮助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

在殷朝纣王时期,西周建立之前,大小诸侯便有八百余个,周在文王西伯初期还是个不算出名的诸侯国,所以,姜太公何来雄才大略,不管是《吕氏春秋》,还是司马迁的《史记》,都未做详细叙述,这也就难怪对武王伐纣以前的历史记载语焉不详,多为传说了。

姜太公因其大功而被封于齐地营丘,为齐国开国君王。为此,《齐太公世家》记载道:

“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由此可知,姜太公为齐王,定都营丘,在政治上“修政,因其俗,简其礼。”即根据当地风俗,简化了繁琐的旧礼制,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在经济上“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结果是“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在《货殖列传》则进一步详载到:

“故太公望封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辏,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也就是说,姜太公被封于营丘,当上齐国国君,看到所封之地是盐碱地,不能生产什么粮食,人口稀少而又穷困,他因地制宜,劝女人们纺织刺绣,极尽工艺技巧,同时让人们贩运鱼盐增加收入。正是因为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了人与地域的独特优势,各国的人财物都汇集到齐国,“繦至而辐辏”,结果齐国一派繁荣:“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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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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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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