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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职责和管理制度【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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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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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20xx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20xx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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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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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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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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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制度化管理将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企业管理中,制度化管理是最靠得住的,它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它不会因企业领到的变更而变更,也不会因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下面就如何加强制度化管理提几点建议:

1、必须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尊严。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领导经过长期的探索的理论

总结,是任何部门、仍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部门任何员工没有超越公司制度的特权。公司的各级领导(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领导的亲戚朋友)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制度的尊严。那种把领导的个人意志置于公司制度之上,仗权违章、仗势违章、依仗关系违章的现象,是极不正常的,也是决不允许存在的。

2、必须逐步完善公司的制度体系。目前,公司的制度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在公司的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要逐步更新和完善,使它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使它更规范明确,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必须严肃规章,尊章行使。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驰则国乱国衰。

个企业也是如此,企业管理必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任何违纪违章的现象,都要按照制度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任何制度只有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才能显示出制度的作用,否则,再完善的制度也是空的。

4、加强制度的学习。制度出台后,要让全公司的员工都明白制度所规定的要求和制度与工作的关系,提高大家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特别是各级领导,更要树立制度化管理的新观念,了解制度规定的办事原则和程序,增强按制度办、按程序办、按原则办事的思想意识,坚决纠正重权轻制度、以权压制度的思想和行为。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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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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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优秀的员工当家做主,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是未来必然趋势,万科、华为、海尔、小米,龙湖等著名的公司都在纷纷推行合伙人管理模式,让员工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的共同体。让员工转变打工心态,从过去为老板干转变为自己干。

2、建立合伙人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让为自己干等于为公司干,必须建立合伙人的制度,合伙人的制度包括进入机制、发展机制、考核机制、分配机制、淘汰机制、退出机制等制度。

3强化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当导入合伙人的制度后,还必须导入法治的系统管理体系,让员工懂得敬畏规则是最基本的合伙人精神。为什么员工不愿意执行制度?员工把自己当打工仔,而非主人。当员工转变为合伙人后,员工就会接受制度管理。

有一家企业的制度管理堪称典范,这就是德胜。几乎每次,只要有机会,德胜老总聂圣哲总会发表他对员工遵守制度的希望和要求:每个员工时时刻刻都要明白一个大道理,你选择了德胜,你就应该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精神,就应该对德胜的理念和制度有一种盲从。这里有一点不需要你糊涂的,你随时觉得德胜公司不是你呆的地方,你随时可以辞职,我们决不会因为德胜的私利而拖一些人的后腿,但决不容许你选择了德胜而工作又三心二意!这是我们严肃的纪律!你选择了德胜,你在德胜干,领德胜的工资,你就要对德胜尊重。

在德胜,制度管理其实是一项十分繁琐的用心的教育工程。每个人的心灵中都有一个空间,如果你不去填充美好的东西,它就会杂草丛生。德胜的大多数员工都是农民工,这些工人的内心往往一片空白,但是他们也有很多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所以说,制度管理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对员工进行再教育的庞大系统工程,管理者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

4、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合伙人文化!

合伙人的文化是契约文化,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部门的管理者,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你的下属喊你叫大哥,叫老兄、老弟?如果有,这种“熟人文化”将会导致团队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为什么?因为你和下属是兄弟关系,就算犯了点儿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大哥?只有一个目的:他要特权,想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不按规则办,在团队里特殊化,横着走。

所以,管理者走“群众路线”与群众打成一片,与下属称兄道弟的结果是,下属犯了错误,违反了制度,上司抹不开情面不了了之。后遗症是下属得寸进尺,不拿制度当回事,嬉皮笑脸,整个团队管理接近失控状态。

如果不这样呢?事情就好办多了,咱们是工作关系,契约合同关系,公事公办,该怎么来就怎么来,拿钱干活,规规矩矩,照制度来,为什么?因为大哥不在,我得小心点儿,否则会挨罚的,这就是“生人文化”。

因此,不管是是老板、总经理还是部门经理,要想把团队带好,必须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契约精神的合伙人文化”,不给那些投机取巧的、耍小聪明的人留有空间,这样一来制度的执行当然就顺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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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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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 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 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 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2.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机房管理制度

1.进入主机房至少应当有两人在场,并登记“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记录出入机房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2.IT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领导许可,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IT部门领导许可,并有有关人员陪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IT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IT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查。

3.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

4.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机房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会客、聊天等。不得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液体和食品进入机房,严禁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6.机房工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严禁在通电的情况下拆卸,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器材。

9.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和业务操作用PC机等。在计算机机房中要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等项工作,保证主机系统的平稳运行。服务器等所在的主机要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及运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对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度上升率等)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通过实际测量各项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运行。

12.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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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3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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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份中小企业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管你是老板还是财务,都可以学习参考,建议收藏哦,以防需要时备用。餐饮,房地产,股份公司,建筑公司,酒店,施工企业,销售公司,汽车销售,食品公司等其他行业制度,请关注留言"制度"即可免费下载。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__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扣发不超过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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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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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⑶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⑷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⑸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⑹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溶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⑺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工作岗位。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⑼不是自我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⑽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⑾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⑿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⒀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⒁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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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中工商管理职能发展工商管理论文_毕业论文范文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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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管理职能发展工商管理论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着力抓好思想认识的新提高,职能发挥的新扩展,支持举措的新突破,管理服务的新作风,在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上,作出更大成绩,发挥更大作用。

思想认识上新提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搞好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意义的认识

(1)增强政治观念,提高对搞好国有企业重要性认识

国有企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又是经济制度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支柱和主导作用,是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的主要主体。搞好国有企业,才能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寒力和民族凝聚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国有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能不能搞好国有企业,关系到经济体制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2)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拓宽职能作用认识

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市场监管执法中,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这既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中,归根到底还要靠经济的发展。有人认为我们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但对解决国企发展的难题是无能为力的。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我们要在实践中,把职能管理与服务经济,把宗旨与手段融为一体,运用好,拓宽职能服务作用,更好地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

(3)增强创新观念,提高开拓发展务实认识

在促进国企改革和发展上,要继续解放思想, 不断开拓创新,克服固步自封的思想。有人认为我们支持国企改革搞了多年,制定了若干个支持政策措施,做了许多实际工作,过去该做的基本都做了,现在也没有更好的招法,因而一段时间内对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工作停滞在一般水平上,主动采取实际步骤介入不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也不多。我们要改革这种思想状态,认真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入实际,搞好调研,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情况变化,完善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的多做实事,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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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食堂,卫生,全文共 1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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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食堂职工卫生管理,根据和,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卫生管理,指职工食堂在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的卫生、食堂服务的食品卫生管理。

2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内容与要求

3、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卫生

3、1、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3、2、1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和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戴口罩。

3、3、4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坏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在专用水池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食堂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食堂应当保持整洁,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供就餐人员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7卫生检查规定

3、7、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厨房、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食堂经理签字确认后交总务管理处存档。

3、7、3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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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9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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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 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 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 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 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 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 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 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 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

容: (一) 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 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 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 数量; (五) 单价;

(六) 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 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九) 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 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 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 (三) 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 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 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 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 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 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 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 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 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 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 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 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 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 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

规; (二) 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 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 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

确; (五) 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 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 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 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 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 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 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 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 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 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 (二) 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 (三) 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 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 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 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 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 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 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 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 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 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 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 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 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 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 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 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不含20xx元 )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 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 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 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 ,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 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 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 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 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 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 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 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 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 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 ,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 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 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 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 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 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 第八十七条 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 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 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 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 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 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 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

入。 第九十二条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 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 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 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三) 提取任意公积

金; (四)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 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 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 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 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 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 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 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 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零三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 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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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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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资料: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状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状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人事专员有权不予受理;

5、3、6、除总(副)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人员薪资资料;

5、3、7、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人员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事行政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必要时要与员工签订薪资保密协议;

5、4、3、人事行政部应对全体在职职工进行薪资保密制度的培训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会不定期到职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状况;

5、4、5、公司制定薪资泄密举报制度,欢迎广大职工参与检举薪资泄密状况,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5、1、凡因薪资作业人员行为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

5、5、2、薪资作业人员主动造成薪资资料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即时开除处理,必要时可追加经济职责赔偿;

5、5、3、全体职工不得询问其他职工的薪资状况,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4、全体职工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资料,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5、职工主动散播自己的薪资资料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立即开除处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5、6、公司欢迎广大职工揭发、检举薪资泄密事件,凡检举薪资作业人员违反薪资保密制度,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记小功一次;凡检举职工有散播自已薪资资料或询问他人薪资资料者,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嘉奖一次。

六。制定、变更与作废:

6、1、本办法为公司薪资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副)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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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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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20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20xx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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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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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科负责本物业公司的经济总核算。每月末收银员把各住宅、商铺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及时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并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3、管理和控制物业公司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本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4、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5、负责公司的各项资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6、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应在财务科保持有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现金支出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3)结算其他的零星支付款项。

(4)各个部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通过申请方式进行申请采购备用金。

(5)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6)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五、财务支出规定及审批程序

1、财务支出规定

(1)因公需要借现金时,借款人应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借款单》,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后,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送财务人员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各业务经办人对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人员须凭合法的原始票据到财务部领取《报销单》。《报销单》填写的各项内容要清楚,数字要准确,金额的大写数字要正确,所填写内容要与原始凭证相符,并将票据分类粘贴整齐后,交由部门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科,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报销手续。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借款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所借账款。

(5)借款人员应及时冲帐,不能跨年度使用借款。年末借款的,应于12月29日前把借款归还财务科,待次年一月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6)外购材料物资应该将供应商出具的发票、收到货物的入库单、现金采购的加附《财务支出审批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复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7)税款、行政规费的支出可由经办部门签字并提交财务会计审核后,按审批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

(8)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查询清楚并得到确认后方能付款。报销人对所报销发票的真实性负永久责任。

2、审批程序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审核)—审批人(批准)—出纳(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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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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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

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__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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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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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200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200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年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30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90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年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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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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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一条 服务规范

1. 仪表:公司职员应仪表整洁、大方。

2. 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

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语气温和,音量适中,

严禁大声喧哗。

4. 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5.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

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

电话时间太长。

第二条 办公秩序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

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

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

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 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

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4. 部门、个人专用的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和个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

设施则由公司保洁员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

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 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接待室、会客室等),禁止在办公

室(办公坐位上)吸烟。

7.办公室人员外出《外出单》或用车(公车或的士)《派车单》需由直

接主管或总经理审批,。

8.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本部电话谈论与

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用本部电脑上

网聊天。

第三章 办公礼仪规范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过长。

2、指甲:职员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应

尽量用淡色。

3、胡须:男性职员胡须不宜留长,应注意经常修剪。

4、女性职员化妆应尽量给人以清新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

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办公室职员上班服装如公司有制服应穿公司制服,无制服者应穿整洁、大方,不宜穿奇装异服。

第四章 责任

第一条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行政人事主管、总经理共同执行,

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30-100 元)。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范例

基本制度

1 .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 .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

良好的工作环境。

4 .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

5 . 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 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 .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 . 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

意后方有效。

2. 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3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4 .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性、服务性、行政事务性部门,办公室工作好坏体现全公司

的工作面貌和业务水平,因此全公司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

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 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每周 1 天休息,公司根据个人意愿轮流休息。公司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科室,一份交专职的考勤员。

2、请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请假,经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3、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经理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5、上班后在经理和考勤员处及时销假。提前返回,病事假按实际离岗时间计算。

三、签到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为:早8:00—晚5:00。上班后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1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

2、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主任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经经理批准,方可按加班对待。

(二)办公室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

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

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

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

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

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

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办公室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

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

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

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

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

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六、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打印清洁。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一、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

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

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

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

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二、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

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三、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

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四、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五、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五)办公室库房管理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各类办公用品,礼品和其它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二、对库房所有物品都要统一登记造册。物品的入库由库管人员按发票上的数量、规格清点,登记造册,并由缴库人员签字。

三、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凡涉及物品的领出均由领用人签名。

四、库房内礼品等贵重物品的领用,需经办公室经理同意,库管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库房内的任何物品。

五、库房物品要定期进行整理,核实,做到帐物相符,摆放有序便于存取。要保持库房通风,防火,防盗,防霉烂,保证库房的安全

六,管理人员请假离岗,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代管。若涉及物品进出,事后应向原库房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7、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是公司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了更好履行服务作用,保证公司公务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7.1 车辆调配:

7.1.2 车辆应首先保证公司公务用车,本着“先紧急后一般”的原则,合理调配。

7.1.3 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予以安排。公司各人员或部门因公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办公室经理同意后予以安排。

7.2 车辆维修保养

7.2.1 按规定做好车辆年度审验检修工作和日常例行保养

7.2.2 车辆出现故障需检修,由驾驶员向主管人员报告,指定人员和驾驶员一同外出修理。

7.3 驾驶员工作纪律

7.3.1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前有出车任务者,按通知单要求出车;无出车任务者,应做好出车准备等待接受任务。

7.3.2 驾驶员凭出车通知单(租车凭审批表和交费单)出车,无出车通知单不得出车。出车准时,保证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7.3.3 驾驶员随领导外出的活动听从领导安排,一般应随车等候不得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公务活动,不得泄露领导间的谈话内容。

7.3.4 不得刁难用户,不得私自答应无关人员乘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拉乘客获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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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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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任用

第一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报到,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二条、报道当天所有新员工须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条、员工试用

1、新员工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2、新员工试聘期间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4、其它奖罚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理,1—30日为计算月,每X日为薪金发放日。

第四条、调迁

1、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3、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领导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4、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三章 服务

第一条、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做到大方得体。

第二条、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第三条、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 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第四条、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章 奖罚

第一条、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第二条、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第三条、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第四条、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第五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之后扣100元,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日当自动离职处理。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六条、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可在店面内抽烟。

第五章 离职与解聘

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 前五天通知被解职的员工。

第二条、 员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向领导提出离职申请,在未 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相应工资。

第三条、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由其领导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矿工;

2、拒客;

3、泄露本公司机密;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第五条、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第六章 员工守则与准则

第一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3、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4、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6、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7、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8、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条、员工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1、员工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2、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3、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员工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6、员工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员工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8、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9、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10、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11、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第三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1、不准聊天、吵闹;

2、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3、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4、不准唱歌、听音乐;

5、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6、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

7、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8、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七章 职责

第一条、岗位职责:

1. 维持店内良好的销售业绩;

2. 严格控制店内的损耗;

3. 维持店内整齐生动的陈列;

4. 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员工工作的高效率;

5. 维持商场良好的顾客服务;

6. 加强防火、防盗、防工伤、安全保卫的工作;

7. 审核店内预算和店内支出。

第二条、主要工作

1. 全面负责门店管理及运作;

2. 制订门店销售、毛利计划,并指导落实;

3. 传达并执行营运部的工作计划;

4. 负责与地区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

5. 负责门店各部门管理人员的选拨和考评;

6. 指导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努力提高销售、服务业绩;

7. 倡导并督促实行“顾客第一、服务第一”的经营观念,营造热情、礼貌、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

8. 严格控制损耗率、人事成本、营运成本,树立“低成本”的经营观念;

9. 进行库存管理,保证充足的货品、准确的存货及订单的及时发放;

10. 督促门店的促销活动;

11. 保障营运安全,严格清洁、防火、防盗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12. 负责全店人员的培训;

13. 授权值班经理处理店内事务;

14. 负责店内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条、辅助工作:

1. 指导其它人员的在职培训;

2. 协助上级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

3. 向公司反馈有关营运的信息。

第四条、重大违纪如下:

1、旷工、擅离职守;

2、拒客、与客户发生摩擦,遭客户投诉;

3、透露公司机密、不服从管理、分配;

4、偷盗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5、员工之间相互挑拨离间、相互吵闹。

第八章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一条、实行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4个工作日休假。(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00分,下班时间为18时00分)

第二条、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三条、事假

1、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3、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4、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领导。

第四条、节假

1、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1.1、元旦;

1.2、春节;

1.3、国际劳动节;

1.4、国庆节。

2、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办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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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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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分支公司。

第四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进行支票结算和管理。

第二章 支票购领

第五条 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出纳岗人员到开户银行购领支票前,应填写《支票购领申请单》和银行要求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其中领用单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资金管理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和财务会计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和支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第六条 支票购领后应及时进行支票购领登记。出纳岗人员应将购领的日期和所有支票号码顺序填入《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支票购领申请单》上回填购领支票号码的起止范围,交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银行反馈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或银行资金回单检查支票实际购买、登记入库数量与购领申请、《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复核后在《支票购领申请单》签字确认。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章 支票签发及登记

第七条 支票签发与支票登记应同步完成。

支票应按银行账户分别设立对应的《支票使用登记簿》,由管理账户的出纳岗人员保管。《支票使用登记簿》必须采用订本式,登记簿封面需写明单位名称、所属账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及所属年度。

第八条 支票签发人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顺号签发支票,不得跳号。签发支票前,须核实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九条 支票签发人须按规定填制支票,支票签发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应一致。支票签发工作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完成。

支票签发人填制支票时应同步填写《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项目应包括时间、金额、用途、签发人等,不得遗漏登记项目。

支票签发人填制并登记完毕后将支票、原始凭证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一并交给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复核。

第十条 签发支票记载的内容须真实、完整和准确。支票必须记载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银行预留印鉴等,并按约定使用支付密码。支票存根必须记载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签发人及领取人签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

对于普通支票作转账支票使用时,应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条 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须审核支票记载项目、原始单证和支票登记项目,无误后在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

第十二条 支票领取人核对支票给付信息无误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领取支票。

第十三条 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本级公司《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核实剩余支票数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笔后签章确认。

第四章 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

第十四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构成,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枚。

各级分支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预留一枚或两枚财务人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名章须为本级公司负责人名章或经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人名章应为专用,不能与该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财务专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则上各级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五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工作时间应放入抽屉保管,非工作时间应放入保险柜存放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用。有条件的分支公司应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开保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第十六条 支票应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两名以上专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鉴。严禁A/B柜面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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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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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国资党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单位共产党员(含预备期党员)。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二章 党员交纳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纳党费。

第五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应栏目注明交纳数额和交纳时间,经流入地党组织加盖公章有效。

第二节 交纳比例

第六条 党员党费按以下标准分段计算并交纳:

(一)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其它规定:

(一)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二)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分段计算。

(三) 流入到国有企业且转移了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农民工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五)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报送集团党委,再通过市国资委党委转交市

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三节 交纳时间

第九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 党组织上缴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党费实行逐级上缴。子公司党委或集团直属子公司党总支,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的党支部党费进行收缴。子公司党委、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向集团党委缴纳党费;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缴纳党费。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按如下标准上缴党费:

(一)党支部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总支或党委并附党员交纳清单;

(二)党总支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委并附支部交纳清单。

(三)子公司党委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0%上缴集团党委;

(四)集团党委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规定比例上缴党费。

第二节 汇缴时间

第十四条 子公司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缴当年党费;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分别上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上缴党费要在规定期限内汇入XX集团党委党费专用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缴费期间、金额,不得少缴或拖延。各交纳党组织凭汇款回单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具党费交款收据。

第四章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节 使用范围

第十六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七条 有关党费使用的其它规定

(一) 集团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 申请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原则上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企业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第三节 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数额较大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党费由各级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制度另行颁布。

第二十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的名义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子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集团党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基层党组织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党组织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集团党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授权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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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卫生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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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生态卫生厕所和沼气系统稳定安全的运转,防止沼液冲厕循环系统的堵塞,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特制定生态卫生厕所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闭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2.大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

3.大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大小便。

4.非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保持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

8.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

9.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

10.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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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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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 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 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 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 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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