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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合集15篇 承包合同(通用20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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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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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巫溪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

2. 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3. 使用性质:办公室

4. 房屋结构:框架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 400M2,元/M2计取。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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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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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规划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____平方米);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建筑高度____米。

4.建筑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投资估算:约______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

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

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__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

执业资格及等级: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____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________。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____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___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___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________或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____天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____(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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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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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芒市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同意该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的钢筋工程以单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芒市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工程;

2、工程地点:芒市人民法院对面;

二、工程造价:

总工程钢筋9552.46平方,造价每平方37元,工程总造价为353441.00元(大写:叁拾伍万叁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2、乙方要承包钢筋工程,按甲方工程进度施工,只管安装附属,带铅丝、焊条、不带树焊、制作。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进场后按每月进度拨付所完成工程量的工。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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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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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管桩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慨况及内容

1、 工程名称: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

2、 工程地点:浠水熊湖

3、 静力压桩机施工。

4、 工程总量:大约19000米。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造价的全包

方式。

二、 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必须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管桩定位必须按图施工,偏差不得超过10mm;因本工程管桩桩顶标高均低于自然地面,施工时必须送桩,为保证管桩成桩质量,送桩前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检查桩位偏差,合格后才能进行送桩施工。

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所使用的[管桩均为优等品(管桩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与管桩是否一致,验收合格并签发施工令才能施工)。施工工艺必须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4ZG207的要求。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中关于静压管桩的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三、 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全套施工设备必须进场。

2、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及其附楼管桩基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⑴ 施工用水、电、场地、道路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同意,七天内不能解决者;

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⑶ 设计变更较大及工程量增加;

⑷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⑸ 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四、 工程造价

1、工程单价:包括管桩及辅助材料、管桩运输及装卸、静力压桩机(压桩、送桩、焊接、切割、凿平桩头至满足检测要求、夜间施工、设备进出场等)全部施工费用及所有技术处理措施和静力压桩机配合桩基检测等全部工作内容,按人民币区元/m包干(此包干价含税,除合同约定外,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增)。

2、合同造价:以双方现场代表在施工过程中签证认可的原始资料中的数据为基础,参照施工图要求的桩顶标高和地质勘察报告,由甲方相关部门现场复查按图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数据,经甲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按工程单价(包干价)计算工程总价。

3、造价调整:因设计文件要求压力值和桩长双控,设计桩长为21m,压力值取值2200KN。如因地质原因,桩长无法达到21m者,经图纸会审设计方同意修改桩长而导致需要短桩(桩长8m及以下),则短桩一律采用5m长的建华管桩,按需(经甲方确认)每使用一根补管桩价差35元给乙方。因施工原因导致实际桩顶高于设计标高,多余部分在1m以内由甲方按实际尺寸累计每米补元给乙方,超过1m者属乙方配桩失误,由乙方负责。送桩费(设计桩顶标高低于自然地面)以实际送桩长度按 元/m结算。

五、 付款方式

乙方每完成20_m管桩施工,由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后出具工程进度款支付单,经甲方分管领导审核后,遵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要求甲方支付本次工程桩总价款的85%作为进度款。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除滞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余款一月内付清(乙方必须凭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六、 双方责任

㈠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场地内道路应满足80T拖车正常行走,提供150KW施工用电及临时施工用水。自甲方配电房和水表井至施工地点的管、线由乙方自理,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按当月实际用量(价格按供水、供电部门收款收据价格为准)在工程进度款内扣回。

2、负责协助乙方提供乙方施工报建时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承担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3、负责提供两套施工图给乙方并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水准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给乙方。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更和现场签证,负责质量监督和验收。甲方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发现问题责令乙方改正或停工;有权对施工方案提出变更并要求乙方返工;有权在乙方不服从管理并屡教不改时单方终止合同,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5、负责参建各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归整和审查并将合格的竣工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及相关部门。

6、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保证现场正常施工。

㈡ 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技术素质过硬的施工人员和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场,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标准及甲方提供的经各有关单位会审后的施工图组织施工。

4、负责依据甲方提供的水准控制点和坐标控制点完成轴线、桩位的放线定位工作。

5、派出施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资料、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将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名单、相关证件报甲方存档备查。

6、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按期完工。负责与工程同步编制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交甲方存档。

7、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因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的因素对甲方社会信誉度造成影响进行赔偿的权利。

8、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在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乙方按本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遵循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乙方负责本工程已完部分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前损坏修复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严禁挪用现场材料,如发现违规者,责任人及其所属单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乙方项目经理处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七、 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量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验收,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甲方。如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或管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其上部工程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必须请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并经甲方认可后,无条件处理到位,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工程质量违约金。如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全部合同内容,甲方一次性奖励捌仟元给乙方,进入工程造价。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连续施工,使乙方连续停工十五天以上,甲方按每天六百元人民币赔付给乙方,且工期顺延。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分歧较大,可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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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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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房屋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新秒镇_____________等私人联建房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承包规模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砖体七层,建筑高度为____________m(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

主体工程:建筑内外墙、屋面工程、房顶工程、钢筋工程、木工置木模工程、外墙搓沙(不含贴砖)。

机械安装、水电安装。

乙方承担全部建筑所需的一切用具、机具、板材、跳材、甲方负责水、电通,用量费用。

三、承包单价

1、按建筑规划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另______元安全劳保费在内。

2、点工按_________元/天计算。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不得浪费材料。如有质量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乙方的承包施工款中扣除,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施工,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如在施工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和本人伤、残、亡等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金额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在施工中必须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建筑物堆放成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工人必须经常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开安全质量会,并作好记录交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合理安排。

六、工期和付款办法

1、每做两层按完成的工程量________付款(约120元/㎡),开工后不得无故停工,保证工地上技术工和小工要有15人以上。如有雨天就干雨天的活,总之必须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原则上提前完工,提前完工奖给乙方壹仟元整,延误工期五天扣除壹仟元整,依次计算。连续停工10天以上,乙方的租金由甲方承担。

2、开工时间于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人工费,并留贰千元保证金。如在一年内不出质量问题,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协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均不得违约,本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 新建 间 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四、需要说明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双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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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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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街        号店铺装修工程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内容:

1.3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质量等级:合格

1.5合同价款: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按预算书项目,工程款项以最后实际面积核算为准,由乙方开立收据)

1.6任一方不可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前改变合同价款,若合同价款如因设计改变或其它因素增减,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比照本合同12.2项办理。

2、合同文件组成:合同正本、图纸、预算书

3.适用的法律:《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4、图纸:图纸应由甲方审签方可使用;

5、甲方工作

5.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申请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

5.2清除施工场地内影响进场施工的障碍物。

5.3承担施工现场的水电费用。

5.4违约处理:因甲方违反本条各款造成工期延误时,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工作

6.1成品的保护要求:对施工现场需要保留的设施及乙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乙方有责任予以保护;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在乙方已完工的项目中,甲方已验收的或使用的,如遭受损坏时,由责任方承担。

7、工期

7.1延期开工:因甲方原因(如变更方案)而造成延期开工,可将竣工期限向后顺延;如甲方坚持按原竣工期限完工时,甲方除了提供赶工条件外,还应承担乙方的赶工费用(如工人的加班费和新增工人的工资等费用)。

7.2暂停施工:因甲方原因(如资金不按期到位)而造成的停工,除总工期按竣工的天数向后顺延外,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停工,则由乙方自行负责赶工费用,竣工期仍保持不变。

7.3因天灾或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停工时,可经双方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

8、工程款的支付

8.1 工程款项最后结算(即8.2.3与8.2.4部分)支付,以实际面积核算为准,合同签订时之

8.2部分先以先期预算表填写,工程完工后再进行后期更改.

8.2工程款分五期支付:

8.2.1 在合同签定时,甲方应付工程款项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作为施工手续费用备用款项.

8.2.1乙方进场当天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额的25%(即人民币 元)作为首期工程备料款。

8.2.2.基础工程快要完工时甲方再付给工程总额的50%,(即人民币 元)。作为木材等大件工程材料备料款。

8.2.3完工验收后甲方再付给工程总额的15%,(即人民币 元)。

8.2.4剩馀尾款5%(即人民币 元)甲方于验收日起算六个月后付予乙方,此期间视同保留款,以保证装修质量。

9、设计变更

9.1甲方变更原设计方案时,需在该项目施工前2天通知乙方,并在该变更图纸备忘录上签字。

9.2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项目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款,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图纸和报价,甲方认可后应在图纸上签字。

9.3凡甲方未在变更备忘录和增补图纸上签字的变更及增补工程,乙方可拒绝施工,并按原图纸施工。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9.4因上述的原因影响工期时,双方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

10、质量与验收

10.1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2天内作出答复。如逾期不答复,乙方即视为同意验收合格。

10.2未经交付验收而甲方擅自使用的,视作验收合格使用,乙方概不负责。

10.3验收标准以双方认可并附于本合同附件之施工图纸、预算书、效果图等为准。(效果图为参考效果,验收时应排除电脑绘图之感观)

11、违约责任

11.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反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不按时付款时,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在接到乙方停工书面通知,2天内仍未付款时,乙方可以撤回工程队,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12、其它条款

12.1乙方要完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

12.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增订补充条款,若补充条款与原合同中有关条款相抵触时,则以补充条款为准。

12.3本合同自双方完工验收合格,双方结清各种款项时失效。

12.5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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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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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GF-97-0207)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 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 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 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 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 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 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 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 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 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表1-1:

煤炭井巷工程项目一览表

─┬──┬───────┬───┬───┬─────┬───┬──┬──

序│工程│断面(平方米) │煤岩 │ 支护 │ 工程量 │工程造│开工│竣工

│名称├───┬───┤类别 │ 形式 ├──┬──┤价(万 │时间│时间

号│

│净断面│ 掘进 │

│单位│数量│元) │

│ 断面 │

─┼──┼───┼───┼───┼───┼──┼──┼───┼──┼──

─┴──┴───┴───┴───┴───┴──┴──┴───┴──┴──

附表1-2:

煤炭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一览表

──┬────┬─────┬────────┬───┬────┬────

序│工程名称│简要说明 │ 工程量

│ 工程 │ 开工 │ 竣工

号│

├────┬───┤ 造价 │ 时间 │ 时间

│ 单位 │ 数量 │

──┼────┼─────┼────┼───┼───┼────┼────

──┴────┴─────┴────┴───┴───┴────┴────

附表2:

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

──┬───────┬───┬───┬──┬─────┬────┬───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规格 │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到场日期│备注

──┼───────┼───┼───┼──┼─────┼────┼───

──┼───────┼───┼───┼──┼─────┼────┼───

──┼───────┼───┼───┼──┼─────┼────┼───

──┴───────┴───┴───┴──┴─────┴────┴───

附表3:

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达到质量等级

┌──┬─────┬─────┬─────┬─────────┬───┐

│序号│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简要特征 │ 要求达到质量等级 │备注 │

├──┼─────┼─────┼─────┼─────────┼───┤

├──┼─────┼─────┼─────┼─────────┼───┤

├──┼─────┼─────┼─────┼─────────┼───┤

└──┴─────┴─────┴─────┴─────────┴───┘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的填写说明

封面

1.工程名称:指合同双方要进行建设的工程之称号。一般按总概算生产环节填写,如主副井井筒及相关硐室;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地面生产系统等。

2.工程类别:按井巷、土建、安装三类工程分别填写。

3.发包方(简称甲方):是指投资矿井建设的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

4.承包方(简称乙方):是指承建矿井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

5.签订时间:填写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年、月、日必须填写清楚,不得简写或缩写。

6.签订地点:指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字的地点,应详细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的具体地点填写清楚。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填写方法与封面工程名称同。

2.工程地点:指工程的建设地点,应详细的将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县的具体地点标清。

3.资金来源,填写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如开发银行贷款;集资;合资;自筹等。

4.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应按附表要求按单位工程填写工程技术特征;工程数量;承包造价,开竣工时间等。

5.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是指双方达成协议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招标工程的,则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价为准;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承包的,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现场签证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 图预算加包干系数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的造价为准,合同约定的甲方签证(包干范围以外的)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中标价)加 风险系数一次包死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以后的造价为准,风险系数的内容应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两部分。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必须将合同价的计算依据填写清楚,如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颁发年度、文号;人工、材料价格的编制时间和地区价格等。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是指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施工工期时,应按乙方投标标书所定工期或者按有关工期定额协商确定。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中间验收(含月末验收)。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中间结算的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还包括竣工前的年度验收。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种方式可供选择:

1.中标价加现场签证结算,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时,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的范围;

2.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甲方全部签证结算;

3.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包干系数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时,双方共同商定包干系数和包干范围;

4.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不作调整。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合同价所依据的价格年度至工程竣工的时间跨度在二年以内或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

5.按投标中标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采用这种结算方式的条件同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的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内容包括:

一、因工程性质不同需补充的专业条款有:

1.井巷工程

(1)涌水量:甲乙双方必须按规定实测井巷涌水量,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做好实测记录,双方签证认可,据此调整排水费用,结算工程价款。如一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实测,作好记录,缺席方应承认实测结果。

(2)岩石硬度变化:施工中遇岩石硬度发生变化,双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取样,做对比分析,及时调整岩石硬度变化而发生的工程造价变化。

(3)施工遇地质构造:施工中遇较大地质构造时,双方应根据约定的构造变化程度,及时观测并记录,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包括费用计算)。乙方作好完整施工记录,甲方核实拨付价款。

(4)井巷验收合格后发生较严重变形或破坏时,经质量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定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处理,一切 费用由乙方自负;变形、破坏是由于地层压力或其它地质因素造成的,处理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由于技术原因不能承担该工作时,甲方可另请施工队伍处 理。

2.安装工程

(1)任何一方供应的设备,在交付安装前,由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验收做好难以记录。遇有设备缺件、损坏时,由供应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设备的随 机配件、专用工具与技术资料等由甲方保管,乙方需用时向甲方借用。金属容器、非标设备、金属结构件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时,另签加工协议。

(2)对土建和矿建施工的设备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工前派专人配合,参加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

(3)试车,管道工程的单体和局部试运,设备安装工程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由乙方组织。管道工程的负荷试运、电力和通信工程的试送电、试通、设备安 装工程的联动无负荷试车由甲方组织。试车在48小时以前通知对方,按照约定的分工各自做好准备。乙方做好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方可 进行竣工验收。

因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由此而发生的重新购置、修理、拆除、重新安装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因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有关推荐性标准、规范、规程。

三、甲乙双方约定需补充的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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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门窗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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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相关规章规定,强制性条文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环境,

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结构型式:

4、建筑风格:

5、工程规模:

二、承包范围:

1、该分项工程施工,属于履行完善本合同各条约定的工程分包;

2、施工设计图,强电、给排水出墙1.5米。强电、给排水、雨水管、空调水管、消防桥架安装、附属用房楼层内消防电气管线预埋等的安装工程施工。交工前各类卫生清理、直至竣工验收前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

3、工程施工所需用的机具、手动工具、辅料内容(如铁丝、元钉、扎丝、钻头、条、焊锡,不干胶,扎带,生料带,麻丝,石笔,刷子等),试压、通球试验由乙方自备;

4、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前的分色、弹线、标识、标注、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

5、安装工程竣工后的保质期内保修服务工作;

6、负责本承包工程的自检及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各楼层未用完的该分项工程所用材料的收集及利用;

8、施工过程中乙方的质量管理、文明施工、进度以及各种检查需要配合的系列工作;

9、当室外温度达到或超过(或按当地政府规定)34co时,应现金支付给作业员工高温补贴。

10、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员工的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

三、施工工期:

1、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工。必须在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内的工作。

2、凡因甲方原因可预见到的事项发生延误工期,由甲方负全责。乙方不延长工期。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影响土建得进度,否则将处以200元/天的违约金。

5、若遇发包方调控施工进度,需加快施工进度或要求暂停施工时,乙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加快施工进度或暂停施工并积极妥善地做好相关工作。为此,甲方承担因发包方调控进度,乙方因赶工或暂停施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四、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xx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x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20xx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xx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操作规程》db/00p01001-88(四川省地方标准)

2、质量体系要求

(1)该项工程质量交验合格工程。

(2)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在完成后,必须经甲方、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完工后按此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资料整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该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方面的问题,属乙方保修。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三天内未派人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

4、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随时随地接受甲方、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六、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办法:

1、本工程工程量约为 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 元。

2、甲方将本工程按建筑面积 元/m的综合单价结算给乙方。建筑面积依照四川省20xx清单定额对照本工程施工图纸进行计算。

如增加、变更、零星用工:甲方若安排乙方人员承担乙方人员承担该合同分包责任以外的用工,按工150元/工日按甲方确认的数量当月结算。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各类水电材料,如因返工、有意识的损坏造成材料浪费,乙方应按其采购价进行赔偿。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其他工种返工的经济、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费用的组成:

(1)主体预留到三层开始付款。主体预留费用: 元/m,主体完后电气配管费用: 元/m、给水费用: /m、排水费用: 元/m、穿线开关面板桥架 元/m、此款按工程实际完成量当月80%支付。余款在竣工验后15个工工作日付到合同总款97%。

本分项工程完工结算时扣除合同总款3%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无息),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保期完成后15个工作日付给乙方。

七、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场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场地原材料及半成品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每处施工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遗留本工种的材料。完工后将所用材料全部清理干净,堆放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对节能减排、防尘降噪、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控制。

2、作业人员管理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禁止使用具有癫痫、神经、精神、心脏病等以及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本行业的施工,以及50岁以上的女员工和55岁以上的男员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当地政府现行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八、安全事项

乙方应在进场时为本班组工人购买意外险。如出现意外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全额承担;超出5000元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费用。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双方履行 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施工等。

3、本合同与本项目部现场有关制度、规定、技术交底配套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材料的领用:各班组必须由组长指定专人领取。未收捡干净。

6、本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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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云南某级公路第合同段工程技术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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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云南省保山市_________建筑公司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111X4516)

为优质、_____完成_________二级公路第五合同段工程的施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_________二级公路第五合同段工程的技术方面的工作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项目工程名称_________二级公路第五合同段(昔董至瓦晓段)

二、?工程技术承包范围

1)?工程施工复测及相关资料编制。

2)?工程施工放样及相关资料编制。

3)?工程试验及相关资料编制。

4)?工程质检及相关资料编制。

5)?工程计量及相关资料编制。

6)?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编制。

7)?工程施工技术及工程的现场管理。

8)?工程施工工艺及工序的控制。

9)?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三、?合同工期

1)?从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复测开始至工程交工为止。

2)?双方拟定施工合作时间为12?个月,即从_________年3月1日到_________年3月1日,工期共12个月。

3)?以上合同工期,包括施工复测时间、雨季及因建设方、甲方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时间,不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时间。

4)?竣工资料编制时间为1?个月。

5)?若因建设方、甲方及雨季等原因工程无法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如工期超出12?个月,甲方应支付乙方超出工期的工程技术费。

四、?工程技术承包费用

1)?施工投标工程技术费:甲方投标工程总价,扣除第100章费用及工程备用金后按3.6%计。

2)?工程变更增加工程技术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程变更增加金额总量按30%计。

3)?工程中的非计量增加工程技术费:按该款项30%计。

4)?前两项总计所产生的技术费若低于__元人民币,则甲方支付给乙方__元人民币;若超出则按前两项计算。

5)?工程延期费:超出双方约定的12?月的工期甲方每月支付乙方80000元人民币的工程技术费。

6)?施工复测费:?_________0?元人民币/每公里。

7)?竣工资料编制费:?8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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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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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二、工程所有项目:包工、包料、折旧建新、水电安装:排污管、清除渣土、垃圾、室内888、卫生间、厨房、火房墙砖地砖、开关、插座、水龙头等。

三、工程造价:每平方米 元。总价 万。

四、施工日期:为 月,天气原因除外(如雨天)。如果有施工超期,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超期一天罚款100元。由此类推计算,从总工程款内扣除。工期从 年月 日起至 日止。

五、付款方式:按时进度付款,即拆除旧屋结束并把地基倒好后付总价的 %,二层顶板放板后再付 %,主体全部完工后付 %,经检验合格后留总款的为质保金,其余全部结清,时间为 甲方一次退回质保金。

六、施工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讲究技术质量,讲究安全,不得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欺骗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阻止施工,并追究责任。

1、由乙方出具建筑施工图、水电图、附近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经甲方确认后按图施工。

2、楼板要保证有10-12公分厚,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铺贴后不得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刮完888后,不得有不平、刮刷痕迹、划伤及不平滑现象,888要求刮3遍。

4、基础和现浇钢筋混凝土要求“坪塘”牌42.5号水泥。砌砖可用其它品牌32.5号水泥,室内暗线用铜芯线,主线和厨房炊具用电线截面不小于4cm2。各房间插座线截面不小于2.5cm2。所有电线必须用套管包好。

5、房屋一层层高3.2米,二层、三层层高3.0米,屋顶、阳台、厨房、卫生间必须做好防水测试,不得渗漏、不得积水,负责相应赔偿。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给邻居房屋造成损坏,一切由乙方负责。

7、如乙方在建筑装饰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增加,甲方有权不增加任何费用。

8、地面要做防水、防潮。

9、每间房不得少于4个7孔插座(除开空调、电视、网线外),2盏灯,并预留2条灯线,房屋一层与四屋为现浇倒制,四层半的炮楼也为现浇,其余为预制板。

10、每项材料施工意需甲方验收合格再进行施工。

11、工程拆、建过程中要保证现场质量、安全、卫生、上述过程须符合城管、街道社区要求,工程四周围栏要求有二层楼高,如没有达到要求,不能开工。施工过程不能扰民,晚上十点后停止施工。

七、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砂灰、电线、水管、排污管、门窗架、预制板、开关、插座、水龙头等材料都必须是国家认证的合格产品。

1、I级钢应是湘钢生产的。

2、II级钢应是涟钢生产的双菱牌螺纹钢。

3、门(卷闸门、防盗门、实木门)。

4、柱梁钢材为14φ。

5、一楼所有地面砖、扫脚砖乙方负责贴好,二至四层100平方为每平方 元(包括贴扫脚砖,楼梯水泥抹平。)

6、水泥坪塘生产的42.5标号水泥。

7、电器材料:铜线衡阳生产的西湖金杯铜线。

插座开关:国家正牌厂家生产。

8、窗户:采用湘瑞名牌塑钢窗户。

9、排污管道上下水用国家正牌厂家生产的(直径200mm)。

10、基础脚挖深若超过1米则双方协商解决。

八、安全职责范围:乙方自开工之日起直到新房建好交工甲方验收后,在此日期内,包括拆除旧房建设新房期间一切人为和非人为的大小安全事故,以及违法被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甲方要求

乙方要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自始至终做到文明施工。

九、安全保卫:在施工期间,白天、晚上的安全保卫工作一律由乙方自已负责,直至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

十、甲方职责: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协调处理好邻里以及周边单位的关系。监督施工、督促进度、检验材料及工程质量,发现及时处理好问题。如甲方要改变施工方案,应及时和乙方商量,如价值超过元的方案,甲方应适当补偿给乙方。未超出 元的不予补偿。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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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建筑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4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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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岳西县青天乡人民政府

乙方:岳西县森城生态农林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使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事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各方相互遵守。

一、工程名称:青天乡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基地

二、工程地点:青天乡道义村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 20xx年10月 1日,交工时间 20xx年3月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承包方式与范围:

1、承包方式:

所有用于建筑实体上的建筑人工和临建、场地硬化、基础所用材料及办公用房、工人住房由加甲方采供供应。乙方负责,基底人工施工。乙方保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周转材料(脚手架及支撑钢管扣件、外架搭设、架板、安全网、密目网、方木、建筑模板、一级配电箱以外的必须按安全用电的原则(三相五线制),必须一机一闸一保护,电缆及临时用电设施;包施工辅助(钢钉、扎丝、钢丝、双面胶、电线、照明灯等)、包承包商范围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卷扬机等)、钢筋制作设备(对焊机、弯曲机、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不包含锥、直螺丝机械)、砼浇捣设备(砼泵车、泵管‘内墙’脚手架)、其他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包土建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范围内,(除防水、水电安装、门窗工程、油漆、涂料、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精装修)、铁艺、钢构件制作安装由甲方承担。)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砌体、内外墙地面粉刷(毛面)、场地硬化、临建施工的人工费。乙方负责塔吊、施工电梯(卷扬机)等的检测费用。

2、承包范围内容:按图纸施工,施工图和变更所含包干内容,基础部门人工配合、清土(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地方及基坑底部按要求剩余30cm余土的清运,挖掘机费用由甲方承担)、找平、放线定位、砖胎膜砌筑抹灰,室内外回填土工程,甲方机械回填,乙方人工配合,平土、夯实;主体框剪结构、楼梯预埋件制作、(甲方供应止水螺栓)其余由乙方负责、楼层内二次结构砌体工程、内外墙抹灰(天棚如达到验收条件不需抹灰,甲方不扣除相关费用)、楼地面工程、外架打拆、泵送、钢筋对焊连接人工费;屋面工程(只含屋面保温层、找平层、保护层、除防水以外的全部屋面工程,花架抹灰工程)的人工费;施工用水在现场打井解决,甲方负责打井费用,乙方负责水路用电设备,水管的材料及安装。生产、用电。电缆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价款

1、劳务承包工程量按建筑面积乘以承包单位的方式计算合同价款。最终承包价款以工程完工后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1)基础(不含地下室)和屋面(包括女儿墙、屋面造型、屋面处理),部分按基础面积增加一层建筑面积;炮楼部分面积另外计算。(2)地下室和±0。000以上建筑面积按现行国际GB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3)有转换层的楼房按转换层的面积增加半层。

3、承办单价组成:承包单价合计元/㎡,其中:(1)一次主体结构承包单位260元/㎡;(2)墙体、圈梁、构造柱、过梁、压顶第二次主题结构承包单价35元/㎡;(3)内外墙抹灰、楼地面承包单价80元/㎡。

4、承包范围外的零星用工按80元/日结算付款。

5、以上价格不含税金,乙方不提供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

1、依照甲方发包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结算。施工至正负零以上的六层主体结构结束时结算付款80%,之后每月主体结构结束后结算工程付款一次,按已经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以此类推。至竣工验收付至97%,下余3%作为合同维修金,合格后满一年七日内全部结清。

2、主体结构施工封顶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95%结算工程款。

3、二次主体墙体、圈梁、构造柱、压顶;中途结算付款按第1条结算付款办法支付,施工完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按该项所完成工程的80%支付到位。

4、内外墙抹灰、楼地面工程:中途结算汇款按第1条结算付款办法结付,施工结束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按该项所完成工程量的95%支付到位。

5、结算付款要合同约定节点及上报的预算结果审核通过后15日内付款到位,工程款中所包含的人工费的结算由甲方直接拨付给乙方,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工人工资单,甲方有权监督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由班组长和工人大代表签字为准,乙方在结算付款节点10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节点付款的预算结果,甲方在接收到乙方预算结果10日内给予审核意见。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办理结算,则视为甲方已认同预算,甲方按以上约定付款到位。

6、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除应留3%维修金以外,其他部分的工程款在一个月内付清。交付使用一年保修期满后,乙方在保修期满后的14日内向甲方提出维修金返还申请,经双方核实无异议后,甲方在核实后14日内返还维修金(除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维修费以外),维修金不计利息。

7、中途施工中不到付款的结算节点时,一律由乙方支付自垫费用。

8、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工待料超过7天,从第7天算起,甲方按施工现场实有人数补偿误工费,误工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偿乙方每天实际发生的施工机械(塔吊、人工电梯或卷扬机)、周转材料(脚手架)租赁费用,工期顺延。

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11、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影响工程款拨付,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费时,乙方有义务提供工资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将工人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13、以上拨款均在满足本合同相应条款的前提下支付,否则甲方视情况确定减付、缓付或停付。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足额并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完工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所施工工程量总算价款的97%,余下工程维修金于交付业主使用一年后结算。

14、由甲方另行分包出去的工程,在乙方完工前,如需借款用乙方的施工机械、周转料具等,分包单位应提前与乙方协商使用费用,由甲方代扣分包单位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

15、进场3日内质量保证金 万元;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施工到结构六层砼浇筑完返还50%,主体结构封顶退还50%。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负责构成建筑实体的所有材料和扣件的供应和调配。甲方负责部分工法案的编制,乙方负责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甲方提供每层测量放线所需的控轴线和控制标高,分支线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甲方及时予以指导,乙方已施工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甲方及时已于指导。乙方已施工的部位若出现设计变更或核定,需要乙方返工的,甲方根据现场实际发

生的返工费用开具证单,签字并盖章后交给乙方进行返工,人、材、机费用另计。

1.2协调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间的关系,负责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主动配合安排实施。

1.3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予以清退(书面通知乙方)。

1.4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各两套。

1.5负责协调质量监督站及五大这人主体的关系。

1.6钢筋直螺纹套筒连接及套丝由甲方提供,乙方义务配合下料及安装。

1.7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现场内指定地点堆放,甲方负责承担外运费用。钢筋竖向电渣压力焊焊接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并下料。

2、乙方职责及承诺

2.1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中州杯”。

度计划严格执行。

2.3安全生产:达标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经过施工安全教育,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

(2)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机械操作规定,严禁违规违章作业,乙方人员从事的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电工、电焊工、机械工、起重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3)施工安全设施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出承担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贰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贰万元以外双方协商解决。

2.4文明工地:达到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2.5农忙季节人员保证按正常施工80%以上,不影响正常工期。

2.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证充裕的劳动力进场施工,在农忙季节,节假日期间不放假,保证满员工进度的需要,如需赶工期,而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可以从其他项目部抽调人员突击,保障工程按期完成。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7保证工作面落地灰随清承用,严格遵守限领料制度,不得造成浪费。

2.8全力配合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2.9根据施工在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要求,每月月底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执行。

九、文明施工:

1、为达到文明工地,乙方需服从甲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严禁赤膊工作,严禁穿拖鞋上班,严格按照甲方及开发公司工程施工暂行管理规定实施。

2、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打架、不聚赌、不偷盗,不再施工该工地随意大小便,否则要根据相关处罚规定制度,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和罚款。

3、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所制度的规则制度,爱护公共财物,食堂、宿舍、厕所需每天打扫整洁。

4、建筑场地、生活垃圾及时处理,对方至指定地点并加以覆盖。保证不从高空向下抛掷物件,如果发现乙方抛掷垃圾或物件,甲方将对乙方以500-1000元的罚款。

十、材料管理:

1、甲方提供用量实行包干制度,节约分成,超出控制指标的用量一律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材料使用,发现不合理的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人为的浪费,甲方有权制止并按管理制度给予1000-20xx元的罚款。

2、乙方应在接到图纸5天内,向甲方提供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提出后由甲方负责处理。

3、乙方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

4、场内材料二次搬运,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含在劳务承包费用中,乙方不再计取。

十一、协议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能保证质量、进度,无视安全操作规格。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十二、违约、争议

1、执行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请有关部门仲裁解决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进场交齐保证金生效。否则视为无效合同。甲方概不负责。工程完工、工程款付清,双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约定后自动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 法人: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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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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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为创效益、出品牌,保质保量,顺利竣工;乙方承接本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工班长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委托他人顶替,而且在本班组有一人施工的情况下均必须在场监管直至本班组施工任务结束;在施工过程中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有事须请假的,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如无故离场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而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本次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

第二条:劳务价款支付

一、承包价格:

1. 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2. 石材幕墙(包括平面及圆柱)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3. 广告位框架焊接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4. 一楼吊顶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包括焊架及上下蒙版。

5. 广告位走道焊接价格为 元每米,含扶手。

6. 雨棚(含支架的制作)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修改和变更,零星委托,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在结算时另行协商。(单项项目多的附:报价清单):

二、甲方负责将建筑材料运输到施工场地。材料下车、二次搬运、施工机具、工具易耗件(电焊条、切割片除外)、地拖线、工人差旅住宿等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格中)。

三、 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 %即付款工程款50%,工程完工待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决算完毕即付 95 %总工程款额,留 5 %作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在施工过程中按乙方实际的进度。

四、保质金为工程保修期间的押金,工程如需保修,甲方以电话通知,乙方在保修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如乙方不进行保修,甲方有权扣除保修金。

第三条:施工管理

(一)技术交底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做法或未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带来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质量达标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大面积施工。

3. 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从一道工序进入另一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交接验收,工序质量经验收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现场安全

1.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由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代乙方办理保险,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及其下属作业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及劳动技能,乙方必须加强内部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上岗证、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由安全事故带来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4. 协助甲方做好工人进场前的培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配有专人监督施工。

5. 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规章制度。

6. 乙方班前要检查安全,班后要检查质量,经常检查对施工设备及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三)现场管理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安排,诚恳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甲方、监理、总包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形象。

2. 施工中如发生纠纷,及时协调解决,不能有过激的行为。

3. 乙方配合对工人劳动技能的培训,节约用料,杜绝浪费材料现象发生。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规划整齐码放,材料随用随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拖鞋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

5. 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工程成品,因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工程成品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不良现象和其它违法行为的发生。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须移除安全防护设施才能进行施工的,须向甲方安全员申报批准后,方可拆改,并且作业完毕及时恢复,不留隐患。

8. 施工现场一切机具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持机器完好正常运转,要“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地接零,不准故障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四)施工材料

1. 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做法结合定额消耗核算材料用量,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材料消耗量发放材料,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妥善存放,施工时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量,乙方施工材料用量超过双方确定的材料消耗量部分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2. 需特殊加工的材料,乙方与甲方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进行排版放线,确定加工尺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3. 乙方有任务配合甲方验收材料,如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或确信材料质量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给甲方有关人员,由甲方组织落实清退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如果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施工劳务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五)施工进度

1. 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劳动力进场施工,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阶段施工任务。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业主下达的临时性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3. 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条件增加劳动力,或者加班,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别的队伍进场组织施工,劳务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业主组织的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三)工程质量验收以业主组织的或使用者的验收依据,工程保修期以通过业主组织的验收日起计,期限两年。

(四)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 甲方根据业主的要求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书,为乙方施工提供材料。

2. 甲方落实施工用临时设施安装到位,按计划将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移交给乙方。

3.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及时组织项目过程验收工作,确认乙方所完成的项目工程量。

4. 甲方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发放劳务工资。

5. 甲方在施工前应向乙方作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现场管理交底。

6. 甲方组织乙方按步骤安排施工,现场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 甲方为乙方工人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不在名单中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二)乙方工作

1. 乙方负责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2. 乙方必须执行遵守甲方与业主、总包所签订的有关施工现场的各项协议及管理措施。

3.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单,清单须标明数量、型号、规格颜色等技术要求及质量等级要求,须确保清单所列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数量准确。

4. 乙方积极主动接受甲方的各项交底,特别是安全交底,并负责岗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监督作业人员施工质量和安全,纠正违章作业,承担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带来的各种损失。

5. 乙方有权拒绝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作业面施工。

6.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作业人员办理劳动保险,配用的劳保用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7. 乙方必须保证从甲方领取的工资确保发给每一位工人,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乙方的施工人员包括: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自身其它原因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无法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乙方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达不到合同要求,经整顿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待工程竣工后,质量合格的予以结算,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结算,并保留从劳务费中扣除因之而损失的材料费。

2、乙方如果没有按照规范施工,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如没有向工人发放已领取的劳务工资,公司将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务工资,这部分劳务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加倍扣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

(一)事故的处理

1、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合同的保密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八、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负责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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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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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宁县鑫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内仓库

2、工程地点:中宁县鑫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3、工程内容:钢屋架车间,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大梁(标准:Q235B)、220×300钢构大梁,夹心板厚100mm、密度10公斤,柱脚螺栓(直径2.4cm)、墙面彩板厚0.426mm,屋面C型钢140×50×2.5,墙面120×50×

2.5,甲方负责送电入厂。

5、工程建筑面积:钢结构约900m2,(详见工程图纸)夹心板房面积约228 m2

6、合同工程:双方另行协商

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二、合同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该工程按330元/平方米包干施工。面积约为900平方米,总价款金额约计297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元整),

按照实际安装完成面积计算。夹心板房按210元/平方米包干施工。面积约为228平方米,总价款金额约计47880元(大写:肆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合计总造价为344880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造价的30%价款(¥:103464元,大写:拾万叁仟肆佰陆拾肆元整,);钢结构进场后付总造价的30%价款(¥:103464元,大写:拾万叁仟肆佰陆拾肆元整);工程完毕后付总造价的10%价(¥:34488元,大写:叁万肆仟肆佰捌拾捌元整);三个月内支付总造价的25%价款(¥:86220元,大写:捌万陆仟贰佰贰拾元整,留取5%的质保金(¥:17244大写:壹万柒仟贰佰肆拾肆元整)为期一年。

三、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有上岗证件,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如乙方施工中发生一切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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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门窗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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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塑钢门窗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及技术要求

1、材料要求:

(1)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由乙方承担该工程的制作、安装。

(2)塑钢窗型材为咖啡色80系列,钢材的厚度为1.5MM,玻璃为白色中空,厚度(5+12+5)选用复合胶条。

(3)乙方按上述材料要求提供样窗,经甲方监理验收确认后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期

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 日内大框安装完成,窗扇安装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安装完成,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

五、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1、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半成品、成品保护。

2、工程质量保修1年,竣工验收1年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非人为因素损坏的易损件。(1年以上不承担保修义务)。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每平方米 元(不含任何费用),工程总价以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计算。

2、付款方式:

(1) 开工前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总价20%的首期款,乙方收到首期款之后方可开工。

(2) 大框安装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50%的二期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25%的三期款。

(4) 工程总价5%的尾款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七日内全部付清。

七、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交付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一份,并在工程开工之前组织图纸会审核设计技术交底,并做好会审记录。

2、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责任:

1、按图纸施工,必须按甲方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2、必须组织好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且承担相应的费用。

3、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要求,每道工序按规范进行施工,同时必须接受甲方安检人员的检查监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面解除或实际上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按总工程造价的20%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7日以上的,按逾期天数每天支付总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违约金。

3、乙方不能按第四条约定时间完成大框安装或窗扇安装,按逾期天数每天支付总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

5、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日期: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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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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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河南瀚景置业有限公司杞县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本照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月

25日完成。

5、工程总造价为:

第二条:开工前甲方工作

1、提供用电、用水方便,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及人员住宿的场地,并保证乙方在施工现场周边的一切事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作好半成品及成品工程的维护。

第四条:款项的拨付及结算方法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备料款40%,计人民币万贰仟元整(¥1120xx.00) 。

2、一楼大厅完工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84000.00) 。

3、本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由甲方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27 %,计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在未验收之前若本工程被建设单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剩余总造价的作为质保金,8400.00),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到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第五条:质量要求

1、工艺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室内装饰协会制定的《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补充合同。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后起为一年。在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工艺需变更,如有工程项目增减及材料价格的上调经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因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或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第八条:如合同在施工中发生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拟补充变更协议,补充协议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盖章后,如单方终止合同,由终止方向对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规定罚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5%;如发生合同纠纷,在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竣工验收结算完工后合同失效。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 方 代 表 : 乙 方 代 表 :

20xx年 5 月 15 日 20xx 年 5 月 15 日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施工地点:

2、施工内容:3、承包方式:4、总价款:(人民币)

5、施工期限:自年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工程付款及结算:

四、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由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解决纠纷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法律机关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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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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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投标书

__________(建设单位或招标办公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建筑地点?||

|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建筑层数?||

|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设计单位?||

|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干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造?价||每平方米造价||

|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接费||?|直接费?||

|?|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________|_______|

|价|?|间接费||?|间接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材料差价||中|材料差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计天数|

|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形象进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达等||保量措||

|量|到级||证主施||

|?|?||质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及工||

|工选机||

|方用械||

|法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的企业概况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所有制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定企业施工级别||平均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企包||

|?括||

|业成||

|?立||

|简年||

|?限||

|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助工|技术员|五级|平均|?|?||

|技?|以?上|?||以上|技术|?|?||

|术?|人?数|人数|人?数|人数|等级|?|?||

|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装||

|工备||

|机情||

|械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机关||

|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执照,号码||

|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特此同意,在本投标书发出后的______天之内,我们都将受本投标书的约束,我们愿在这一期间(即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任何时候接受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一但我们的投标被接纳,我们将与贵单位共同协商,按招标书所列条款的内容正式签署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切实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我们承诺,本投标书(标函)一经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中标后不得拒绝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一但本投标书中标,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将构成我们与贵单位之间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如果招标书要求投标方提供银行或上级部门担保的,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附上一份银行或上级部门的履约保证书。)

投标书发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公章)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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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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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包清工(详细项目见预算书)

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 天。 合同综合价款(人民币大写):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业主方沟通,及时提供施工所用一切材料。

2、协调相关部门,保证施工所用水、电等,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事宜,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四、其它约定

1、本工程甲方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于材料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80元/人/天。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 损失。

5、竣工结算办法: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双方协议综合造价(附项目单价表 一份),结算时以合同造价为基础,如果发生项目变动,只计取增减项目费用,如仅原项目工程量变化总造价不做调整。竣工时乙方将工程结算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并在两日内结清尾款。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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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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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

建筑工程的合同是需要我们写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好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看看承包合同,就给大家来收藏哦

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包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地块地处江东,位于甬港饭店以北、甬港北路以东、河流以西,总用地面积约为1.93公顷,分为二个地块。容积率1.8,绿化率30%,建筑密度34%。总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3.5万平方米,为住宅及其配套设施、沿街商铺,地下建筑约2.1万平方米。土建及水电工程总造价约8千万元,此造价不作为工程款付款依据。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土建及水电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总承包(不包括甲方单独分包工程)。分包工程价款由甲方按分包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单独拨付由乙方签字付至分包单位。

1、甲方单独分包工程主要包括:桩基、土方、门窗、外墙幕墙、钢化玻璃雨蓬、电梯工程、防火卷帘门、智能化、有线电视、消防、人防、电信、自来水、供电、煤气、公共部位装饰装修、户内精装修工程等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

2、门窗安装,乙方负责洞口四周粉刷及相关修补,并保证施工质量,如门窗四周渗漏,应由乙方负相应责任。

3、自来水、消防、弱电、电梯、设备、煤气等工程由专业施工队伍分包,乙方预留好水表箱、消防箱、配电箱等洞口,预埋完成后乙方做好四周塞缝及背面修补并粉刷好,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电梯安装单位在井道内搭设脚手架费用自理。

4、公共部位装饰装修、户内精装修工程等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乙方预留好相关洞口,预埋完成后粉刷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施工质量。

5、精装修户内分隔墙体及粉刷由乙方施工,图纸按精装修设计图施工。如因市场变化甲方有权对精装修范围进行调整,如部分不做精装修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按照“先做后付”的原则支付工程款,在本合同签订后,总承包人收到工程施工图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所承包项目的工程预算,经甲方在45个工作日审核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工程联系单结算时调整,钢筋量差乙方上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调整)。未按规定上报工程预算,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为保障材料款额、人员工资落到实处,乙方严格按甲方工程款拨付流程(详见流程)规范操作,甲方准予拨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未严格按甲方工程款拨付流程操作,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对甲方审核工程进度拨款有异议,应当场书面告知甲方,由甲、乙双方重新核对,核对期间造成资金到位延期由乙方负责,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以甲方确认额作为付款依据,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按实际工程量上报(包括单项5万元以上联系单),在15个工作日内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审定实际工程量的80%,并扣回当月全额水电费用。

4.2土建符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标准(含单体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经甲方、监理、精装修分包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3%,单体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一个月内付至完成实际工程量的90%,未办理结算前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或节日来临等为由追加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双方确认后扣除各项应扣、未扣费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保证金),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

四、工程款的结算

1、工程结算规定

1.1计价依据:《20xx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及浙江省和xx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正刊信息价(综合版)及有关文件;综合费用地下室顶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及地下室顶板以上15层小高层(包括裙房)按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二类的中值计取、地下室顶板以上11层小高层(包括裙房)和地下室顶板以上别墅按建筑安装工程三类的中值取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均按中值计取其中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材料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不计取,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人工费按甬发改投资[20xx]400号文件调整按定额基价计入直接费,按所承包工作内容的施工工期前80%月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定额人工单价的差额乘以定额人工消耗量计算价差,价差部分仅计取税金,价差部分不作为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基数。

1.2工程量计算依据:按施工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和有效的变更联系单按实结算;

1.3、材料价格取定:材料价格(除合同条款明确及甲方定价外)取定依据《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按《xx市建设工程信息》(正刊)信息价实际施工工期前80%月份的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进入结算(其中钢筋、商品砼定牌,钢筋、商品砼地下室顶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按各单体开工日至地下室顶板结构完成日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地下室顶板以上按地下室顶板结构完成日至主体备案证明出具日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价格采用先后顺序:《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双方协定价。

1.4、施工技术措施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套用《20xx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其他技术措施费按约定计算费用,另外不计取。

1.5、乙方承诺按上述1~5计价原则,最终结算价乙方自愿让利:地下室顶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结算总价下浮12.5%,地下室顶板以上15层小高层(包括裙房)结算总价下浮13%,地下室顶板以上11层小高层(包括裙房)结算总价下浮10%,地下室顶板以上别墅结算总价上浮3%。但甲方定价的材料除外,让利方式为税后结算总价下浮。工程结算总价=[直接工程费 施工措施费(中值) 综合费用(中值) 施工技术措施费 规费 税金 人工费价差×(1 税金)]×(1-下浮率) 独立费 总包管理配合费。合同签订后定额、费率、规费等有关政策变动,不作调整。

2、为便于乙方对甲方分包工程的管理,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收取外墙幕墙工程按8元/平米(按外墙幕墙结算面积)、外门窗按8元/平米(按外门窗结算面积)、精装修和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按5元平米(按精装修工程套内净面积)进入独立费;防火门、进户门、地下室人防、电梯安装(仅按安装费计取)按其结算造价的3%进入独立费计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消防按其结算造价的2%进入独立费计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智能化 电信 有线电视 其他分包工程等的总包管理配合费和设施使用费按建筑面积1元/㎡进入独立费;挖土总包管理配合费和现有设施使用费及湿土排水费等挖土有关全部费用按5元/立方米进入独立费。上述费用包含水电费、场地占用、道路通行、食堂、现场提供仓库使用、水平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人货梯、塔吊)(包括驾驶费)、现有脚手架使用费、与分包方配合及交叉施工的损失费、甲方临时要求的赶工技工措施费,除此之外乙方也不得再向分包单位和甲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但乙方必须无条件做好各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如乙方应根据自己的施工进度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分包工程进场施工,并承担各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部责任。上述第、条不包括水电费、具体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分包单位如需生活设施及办公设施用房,应在总承包单位搭设临时设施时统一搭设,费用由总承包向分包方按成本价收取。总承包人在单体竣工验收通过日后(总承包人在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拆除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如精装修、外墙幕墙工程等单位仍需使用的,人货两用梯按10000元/台.月计算。

3、甲方定价定牌材料: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甲方定价定牌的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定价定牌材料及结算方式:

3.1定牌定价材料,具体材料:

土建部分:各类阳台(露台、空调)栏杆、防水材料(各类高分子卷材、SBS卷材、防水涂料)、屋面保温材料、保温砂浆、耐碱纤维网格布、钢丝网、外加剂、粘结剂、勾缝剂、普通装饰材料(地砖等)、油漆涂料(外墙涂料、防霉涂料、耐磨地坪等)、界面剂、变压式排烟道、排气道、排烟帽、排气帽、盖板等。其他各类高档装饰材料如花岗岩、大理石等以及其他xx市和浙江省无正刊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

水电安装部分:甲供材料:所有甲供材料到场后的卸货与保管均由承包方负责,仅计取1.6%采保费,其他费用不计,具体材料有:电表箱、配电箱(含非标箱)等政府部门要求以及甲方要求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定价定牌材料:安装材料和设备包括生活水部分: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及配件、阀门、法兰、沟槽配件、水泵、水表及水表箱、铜质水龙头、套管;生活电部分:电线电缆、电线管、金属桥架、开关、插座、灯具;以及其他xx市和浙江省无正刊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

3.2结算方式:定牌定价材料和设备统一按甲方定牌定价采购价×(1 10%)计取不下浮,包括综合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所有定牌定价材料和设备的施工人工费、机械费等均按03定额及合同执行。

4、甲方定牌定价材料,按施工图定额用量进行结算,实际用量(按供货单位提供数据为准)少于施工图定额用量的,则按实际用量乘以定额损耗结算。

5、工程所需材料信息价套用及定价:

5.1圆钢、螺纹钢按各级别钢筋(Ⅰ、Ⅱ、Ⅲ级钢)综合价;

5.2水泥按70%散装水泥价,30%袋装水泥价;

5.3黄砂套用淡化海砂价;

5.4工程钢砼结构与墙体拉结钢筋采用环氧树脂植筋或砌块墙体采用铁件拉结,按2.0元/根进入独立费结算(包括墙体拉结钢筋范围内所有钢筋或铁件);

5.5所有需做抹灰砼面及加气砼砌块墙面均批刷界面剂,界面剂材料按800元/吨结算;

5.6如天棚不粉刷直接批嵌腻子增加砼板底表面整修费用,按天棚面积乘以1.5元/平方米;

5.7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的零星点工,在工程结算时普工按60元/工日计算,技术工按90元/工日计算,工程量以甲方签证的联系单为准;1m3及以下挖机台班单价按900元/台班(机械进退场费不另计),1m3以上挖机台班单价按1600元/台班(机械进退场费不另计);因甲方要求需凿混凝土、墙体的费用为:凿钢筋砼450元/立方米、凿轻质砌体200元/立方米、凿砼或粘土多孔砖250元/立方米。

5.8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围护梁工程按地下室顶板以下部分结算办法结算,地下室基坑围护、支撑梁等由乙方负责凿除,凿除及其他费用不再计取。

6、给水管、排水管的管子配件不再另行签证价格,其用量及单价按定额执行,其连接方式的不同,也不再另行调差。

7、水、电费用支付:本工程中乙方所发生的所有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均由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8、结构实体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费、保温检测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支付(甲方分包工程检测除外)。

9、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和施工机械设备保险等,按区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保险由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10、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和结算审计有关约定

10.1、总承包单位应在所承接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并向甲方上报竣工资料,未能按期交接结算资料的,每延期一天按总价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在工程结算申报时,总承包单位应完整准确的上报工程联系单原件,不得涂改,经资料交接后不得补报,其中工程联系单先上交甲方项目部核对并书面确认。

10.3、作为竣工结算的竣工图应由甲方现场监理、工程项目部、技术部认可签字,未按要求编制的竣工图,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竣工决算;预结算书要求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算人员资格章,一经上报均不得修改、调换,并完整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会审交接单》。未按合同约定的审批程序提交结算资料而造成结算延期或其他后果的应由总承包人承担。擅自更改联系单内容,影响工程造价的,联系单视同无效,不予结算。

10.4、乙方在结算编制过程中应收集完整联系单等结算资料,自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之日起,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10.5、总承包人应主动配合甲方安排的竣工结算的二审(第三方审计),对于不能主动配合审计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并由总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后果。

10.6、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日起,应在5个月内向乙方书面回复,根据审计初稿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收到甲方审计初稿后14天内不书面回复意见并提供依据,视乙方同意甲方的审计结果,按此结算工程款;如乙方有异议,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乙方提交甲方由甲方指定xx市甲级资质工程造价事务所审定。

10.7、总承包人上报的结算经甲方或委托中介咨询单位审计后,对核减金额超过上报总价5%的甲方有权按该超过部分造价的5%扣罚,对核减金额超过上报总价10%的甲方有权按该超过部分造价的10%扣罚,扣罚金额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对于结算精度高(核减金额在5%以内的)能主动配合结算的总承包单位,在以后项目择选中作为优先的重要依据。

五、工程质量

1、凡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如达不到要求,导致的工期延误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进行检验,并由甲方、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检验机构为xx市质监站试验中心及xx市质监站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中心。

3、乙方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常驻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计量员、专职造价员等九大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能互相兼职,以上九大员必须在订合同前经甲方确认,并足额到位,凡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或擅自调动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4、由甲方定牌定价材料乙方应根据自己施工工程的进度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采购,确认材料的质量和价格书。货到工地,由乙方验收材料质量、数量以书面确认。如乙方擅自使用,所造成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凡甲方直接分包的公共部位装修、精装修等分包工程,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总包责任,促使分包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甲方分包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总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等级处罚。

6、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设计方、监理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地下室、上部有防水要求的主体结构无渗漏现象,结构实体检测、环境保护检测符合相关规定、轴线、房间开间尺寸、板厚尺寸、垂直度、层高、全高等实测实量符合相关规定。

7、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必须达到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质量等级。未达到或完成上述标准的甲方拒绝会同政府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为止。

8、定期接受甲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由于乙方拒绝接受质量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合同质量等级和承诺,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经济、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相关责任。

六、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700日历天(桩基施工另计,本工期已包括挖土和做围护),20xx年7月1日左右开始挖土做围护(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具体施工节点按开工报告作相应调整);20xx年1月20日基础完成,建到±0.000;20xx年6月10日主体结顶,20xx年6月15日前,保证外墙幕墙进场施工;20xx年7月1日保证市政、景观、绿化等后续工程进场施工。开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通过质监站竣工验收为准。)

2、本工程挖土开始之日,乙方必须在当天出具开工报告,否则视当天为开工日期。

3、工期延期签证: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应在七日内要求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员、总监签字、甲方现场施工员、工程部经理、总工签字并加盖工程联系单专用章,工期方可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无故停工。

4、监理方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有权对乙方勒令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时间仍然计入工期,不得作为延期交付的理由。

5、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修改施工图纸增减工期计算:工期增减天数=(合同工期÷最终结算价)×联系单结算价。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本工程争创市文明标化工地。现场实际施工时,施工方均应按市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实施。

2、乙方对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甲方要求(详见甲方标化方案)和公司规定组织实施,必须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确保安全标准化。坚持安全生产、不准违章操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安全事故、发生工伤或影响人身安全(包括他人)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除承担上级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相关责任。

3、乙方对工程的文明施工,必须搞好环境宣传和形象策划,以良好的文明工地形象取得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认可,否则必须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由此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发生因不文明施工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等情况,每发生一次按违约处理,甲方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

5、乙方应按工程要求配备相应的塔吊等施工机械,还应配备发电机以防停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本工程施工现场只能作为钢筋制作、模板制作、办公场地用,男女厕所按甲方要求搭设,其余临时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乙方自负)。

八、违约责任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机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履约保证金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在工程拨付进度款前四次付款时分期押留。

1、质量:保证金为45万元,达到或超出合同要求不奖不罚,并返还保证金,达不到合同要求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支付结算总价的2%违约金。

2、工期:保证金为45万元,工期违约金分两部分,(1)节点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每个节点工期延迟一天支付壹万元违约金;(2)合同总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除罚没全部工期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支付贰万元违约金;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不予奖励。

3、文明标化:保证金为65万元,达到本合同要求返还保证金,达不到合同要求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支付违约金结算总价的1%。

4、其余部分如项目经理、施工人员、机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履约情况,保证金为45万元,如达不到合同要求支付甲方45万元违约金。

5、所有保证金的结算均在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齐各项竣工资料,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扣除违约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6、乙方向外采购的一切材料和实物、拖欠的货款以及分包工程的拖欠工程款以及人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及其他有关工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和承担。如因乙方拖欠款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无论工程结束与否或拖欠多少,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的工程款中扣留纠纷争议金额的款项及诉讼费、律师费,待纠纷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与乙方结算。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有关执法机构对乙方财产进行查封拍卖等。

7、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建筑施工需要用散装水泥及多孔砖,使用散装水泥、多孔砖的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代付,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及时提供相应用量发票和货物签收单,如提供不及时及不齐全,政府职能部门扣留部分金额由乙方承担费用。

8、综合验收前乙方必须按相关要求完成所有应办手续,不得影响甲方的综合验收,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按工程结算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9、本工程小高层及高层部分外墙必须采用挑架施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外墙脚手架拆除后乙方接到甲方有关绿化、市政、自来水等配套工程进场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及时组织场地内设备、材料退场。不得影响甲方配套工程施工。否则按每天三万元支付甲方违约金。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无故停工达三天以上,且经甲方催促仍不复工的;

(2)、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责任外,乙方还必须支付本工程造价的15%违约金;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冒用甲方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

(5)、其它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11、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或退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施工阶段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工程例会、图纸会审等项目经理必须参加,项目经理每星期到本项目现场至少五天,主要施工负责人员必须每天到位,项目经理按甲方规定参加工程协调会,未出席视为违约,特殊情况要书面请假,如有违规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违规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次。

九、其它

(一)、甲方工作

1、工程开工前应先完成建筑规划红线以内的“三通一平”以及负责红线外“三通一平”和正常维修。

2、在工程开工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用电源(包括总水表、配电箱)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量。(但乙方必须上报机电设备的容量、数量。)

3、协议签订生效后十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图捌套(包括返回竣工图叁套),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勘察报告以及水准座标控制点)一份。

4、与智能化、电信、有线电视及其他分包工程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抄送乙方。

(二)、乙方工作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进度表:签订合同并提供完整图纸后的十五天内,提交甲方。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形象进度情况、完成产值报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形象部位下月计划完成工作量预算单计价,并由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

3、对施工现场交通、边路开口、保洁押金、治安、环保、市政、市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材料、机械工具布置堆放有序,落实措施做好噪声、纷尘、固体废物排放的监测和记录。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做好房屋成品及相关设施移交前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无偿修复,对特殊设施要特别保护。

6、双方约定应做的其他工作: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工程资料向甲方盖章后,必须留一份予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根据工程竣工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提交符合归档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叁套,其中一套送城建档案馆归档,另二套递交甲方存档。如提交的资料不规范(甲方分包工程资料应随时配合,及时提供),不准办理工程结算。

7、分包工程资料管理要求:对甲方分包工程乙方应履行总包管理责任,协助并督促各分包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编制,承担归档要求的责任。

8、乙方负责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造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并承担相关费用。

9、现场场地临水、临电、临路、临建、施工区域道路清整、场地围档,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费、招投标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甲控材料管理费、劳保费、采保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已含在计价原则中,小高层、高层均需采用挑架施工,具体措施费用也含在计价原则中,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与甲方签订的总包示范文本合同仅作为政府或主管部门备案、施工相关手续办理时用,总包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内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款结算等均按本施工合同执行。

11、乙方对整个工程负责,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现场管理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保护负管理责任。

(三)、监理工作

1、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预算、进度、质量、安全、拨款控制、合同管理、隐蔽工程验收签字、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以及施工结束以后结算控制。

2、每次月进度拨款前,除监理现场人员和总监在工程拨款单上签字外,还应汇总项目经理本月对监理公司提出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材料和工程质量情况、进度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根据监理月总结报告内容再由甲方审核决定是否拨款。

3、工程结算必须经监理公司预算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将不予接收。

4、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督,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规范行为进行处罚。

(四)、工程变更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遇设计或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必须经监理公司、甲方经办人员、成本管理部、项目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技术联系单专用章方可接受,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非按上述手续办理,乙方可拒绝变更,亦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2、在施工中乙方要求签证的内容(必须注明修改原因、数量、价格),特别是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签证,须经监理公司经办签字加盖公章和甲方经办人员、成本管理部、项目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同时签字加盖甲方技术联系单专用章方可有效,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

3、乙方必须按有效的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予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五)、工程保修与赔偿责任

1、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本工程保修期限,通过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8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专人负责,对反馈提交的问题必须在18小时内予以落实组织人员,进行针对性修补。

3、乙方直接处理因乙方质量原因引起的甲方与业主纠纷,因施工质量如外墙渗水、屋面渗漏、层高误差、楼板裂缝等质量通病造成及墙面保温施工厚度不足,或者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沉降量、倾斜超出规范许可等影响建筑正常使用的工程质量问题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实际赔偿金额。如果乙方不处理与业主的赔偿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其他损失。

(六)、承诺书(见附件1)

(七)、施工分界面明细表(见附件2)

(八)、市标化方案书(见附件3)

(九、项目总进度(见附件4)

(十)、成品保护:在工程未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及物业之前,如发生材料、成品偷盗或损坏情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不得以防盗、防损为由拖延工期,因落实保管及防盗、防损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商定条款与本合同同时有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五份,双方签字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至工完场清保修金清偿。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参考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

2.工程地点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单位:

工程编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 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 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______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一式_____ 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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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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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慨况

1.工程地址 ;

2.工程承包方式: ;

3.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保修:隐蔽工程为3年,装饰工程为1年。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属于乙方范围)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付责任。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结算时一次结算。

7.质量要求

a.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b.本工程如甲方需要更改主要材料,则按预算表上单价为基准,多退少补,按实计价。

c.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d.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8.合同生效

a.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b.补充合同只对本合同的补充具有的法律效力。

c.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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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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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建筑面积: / m2

1.4 工程结构形式:

第2条: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 。

2.2承包总价中已包含了以下费用:

2.2.1 劳务协议中规定了乙方承担的费用;各项管理费用。

2.2.2乙方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手头自备工具(详见附件)、劳保费、医疗费。

2.2.3 使用机械、生产工具所增加的费用。

2.2.4 冬雨季及夜间施工人工降效窝工费用。

2.2.5 高层建筑超高(人、机) 降效窝工费用。

2.2.6 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用工费用。

2.2.7 模板组装、拆除、清理、维修、刷油、分类码放用工。

2.2.8施工中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工费用。

2.2.9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

2.2.10正常施工工序中的剔凿、凿毛处理用工费用。

2.2.11文明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清理打扫卫生用工。(如扫雪、洒水、迎接检查等)。

2.2.12必要的开会教育、学习和社会用工费用。

2.2.13电工、电焊工、信号工、放线工、试验工、架子工、材料工、搅拌机手、卷扬机手、打夯机手等特殊工种的用工费用及清理费用。

2.2.14距离建筑物500米范围内的材料、机具、设备的装卸车、清理、刷油、分类码放,挂牌用工费用、二次倒运用工费用以及管理用工费用。

2.2.15现场至生活区施工及管理人员往返路途耗时降效费用。

2.2.16现场同一作业面多队施工,互相影响(人、材、机等)降效窝工费用。

2.2.17地区性停电停水(法定)、自然气候,政府性重大会议、活动等影响造成停工窝工费用。

2.2.18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连续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停窝工费用。

2.2.19承包总价内已含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目标的奖励费用。

2.2.20承包期内国家和地区政策性人工单价浮动费用。

2.2.21承包总价内已含因现场临水、临电管线增加的用工费用。

2.3承包方式采取:包清工,包小型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的承包方式。

2.4进场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

2.5不在上述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任何费用,无论是否发生,均不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双方对此不作任何结算。

第3条:合同价款

3.1计价方式: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3.2材料供应原则:甲方供应材料限额领料,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3固定综合总价为不含税总价,甲方在支付工程款及结算总价款时,甲方将按乙方开发票时所交的税金退税给乙方。

3.4上述条款确定的总价已考虑到了所有可能存在的调整因素,包括设计变更、政策、市场、物价及其他风险因素,因此不再作任何条件下的调整。

第4条:工期

4.1本工开工至竣工计日历天数 天。以现场甲方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气候影响(业主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除外)。

4.2 工期在过程控制中,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控制点(项目进度计划网络图)执行,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计划时间内按质按期完成时(甲方原因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劳务费结算总价按15%下浮进行结算,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4.3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配齐足够管理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组织配齐进场人员或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工期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指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直至将乙方清退出场,另行组织安排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乙方同意无条件承担。

第5条:质量与验收

5.1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返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

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引起的经济支付由责任方承担。

5.2 在以上检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如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允许顺延。

5.3 工程质量等级:符合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的要求,且质量必需达到设计师及甲方根据合同提出的合理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5.4 达不到合同条款的质量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甲方有权给予相关处罚。

5.5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包括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用)。

5.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前乙方应先自检,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参加,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5.7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应遵照国家、省、市、建设方的规定,结合甲方企业管理条例进行验收,乙方违反以上条例,按企业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8业主及监理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如施工过程中监理或业主代表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认定不合格,乙方同意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与之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无论是否基于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另行指示,凡承包人经手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材料,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详细的质保书、合格证书、生产商或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使工程所用材料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及时追诉有关各方的责任。承包人确保其所采购材料的品牌、质量、性能等基本情况,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双方的约定或发包人的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谎瞒所采购材料的真实情况。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元。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该材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已经使用该类材料的,该部分工程款不予结算,且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迅速采取补救或返工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5.10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承包人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根据复验结果向发包人、监理及时、准确的提供书面复验报告;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元。并按照本条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的期限,进行复验、提交三书面复验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11承包人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材料,有不可推卸的检查验收义务。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人指定的材料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对承包工程所有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验收的责任。

基于上述约定,无论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之前如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承包人都应在材料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后的2日内,向发包人、监理提供书面检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详细阐述材料的各项质量、技术、性能等指标,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及材料的实际情况,另行要求承包人增加或减少检查验收的标准或范围。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依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检查验收报告。

承包人拒不验收,或隐瞒验收实际情况,或出具虚假检查验收报告的,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款结算时,该部分工程款不予结算。

5.12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努力消除质量通病,保证施工质量。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除非承包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质量问题完全是第三方的责任,则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发包人、监理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承担责任的,应承担修理、重新施工、补偿或赔偿责任。

承包人造成同一质量缺陷超过三次的,其后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程质量发生严重缺陷或影响使用功能,发包人有权选择中止、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发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不予结算,且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损失。

工程质量问题与承包人无直接关系的,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监理及相关责任方,努力使工程质量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承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不予结算,待工程质量问题彻底解决后,发包人在扣除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依据双方约定承担的违约金、罚款、赔偿等费用后,发承包双方再行结算给承包人。

5.13承包人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5000元,同时应根据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补救或返工责任,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发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不予结算。该后果没有得到彻底有效解决前,发承包方工程款不予结算。

5.14承包人有义务陪同发包人或其总部人员(在发包人认为需要的时候)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事实成果记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若承包人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检查,则检查成果记录可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经发包人或其总部人员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即视为承包人认可

5.15承包人应全面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规定。工程施工现场,承包人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除非承包人能够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于受害人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否则承包人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发包人将暂停付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完毕,造成工程停工的,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

5.16工期延误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该损失包括发包人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因工期延误发包人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5.17承包人有对认为有质量疑问的材料拒绝使用的权利,如承包人擅自使用,承包人将对使用材料的质量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无条件接受甲方不少于20__元人民币的罚款。

第6条:文明安全施工

6.1 甲方有向乙方宣传、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的权利和义务。

6.2甲方有向乙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入场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负责作业人员日常的安全教育,安全基础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

6.3 乙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责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6.4 乙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与施工相适应的安全机构和专(兼)职主管人员,并接受甲方各级主管安全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6.5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三违”作业情况依据甲方奖罚条例有关款项进行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6.6 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先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必须在整改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7 甲方有权组织督促乙方落实防护措施,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6.8乙方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要积极参加甲方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配合甲方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条例。

6.9乙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甲方有权给予罚款。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凡无安全操作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经查出,甲

方将对乙方进行重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6.10 乙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并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上报指标和费用及相关损失。

6.11 乙方必须建立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检查等安全活动制度并按时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6.12 在我公司长期稳定的乙方施工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委托甲方经过地方劳动局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13 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有违反安全条例者,甲方安全部门有权进行劝阻,如不听,可进行罚款处理,再不听劝阻者,直至追加刑事责任。

6.14本合同所有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工具、小型机具、附料部分,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同时还需满足甲方管理要求,因此发生的如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等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第7条: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挂钩指标

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各项指标则按合同中承包单价结算,达不到即未能如期、按质达到合同约定的指标,则实行按劳务费结算总价向下浮动的原则结算,即: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劳务费结算总价再下浮 2%结算。

第8条:材料管理

1、在施工生产中,甲方按照《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双方建立领退料手续。

2、乙方在施工中超定额用料、浪费材料,其超出部分材料以实际采购价加2%的采购保管费计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为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乙方从甲方领用的材料,必须当天办理完成出入库手续,如有未履行该手续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每次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给予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照重新购置全新被丢失、损坏材料、设备所需价款的数额向甲方赔偿(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替代品或认可乙方对被损坏材料、设备修复成果的除外);同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施工保证金

本工程无施工保证金。

第10条:遇特殊情况的结算

10.1因乙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目甩项时,按照其甩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3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10.2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将要对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按照调整的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5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10.3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给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乙方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乙方,乙方同意无条件在甲方指定日期内退场。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在施工中,因施工质量差造成偏差并造成装修时剔凿、抹灰加厚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加固等,除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劳务费外,还应赔偿材料费、机械费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5由于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甲方可以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0.6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消防行政等事故,甲方有权立即予以清退乙方,乙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经济处罚。

第11条: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

11.1乙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条例,结构施工中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70dB以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装修及水电施工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65dB以下,夜间施工控制在55dB以下;打桩机械白天噪音在85dB以下,夜间禁止施工;土石方机械白天施工噪音控制在75dB以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禁止人为噪音。

11.2机械设备维修的废油、废水、废件、废物单独存放,项目部定期回收。

11.3对油漆、油料、稀料、氧气、乙炔、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木料及化学品要设置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专库,专放、专管,有明显标识和专人负责。室内通风良好,地面要硬化。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检查更换。上述场地和物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回收。

11.4进行有毒品施工,对人体有害时,施工作业人员要戴好防毒面具。

11.5使用易燃、易爆品及化学材料施工时,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1.6在搬运和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时,采取措施,避免泼洒,如泼洒应及时清理干净。

11.7对当日使用后剩余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和盛装容器工具及时退存到专用库房。

11.8乙方要节约使用能源,对水、电按项目部的管理规定进行用水、用电。

11.9对废弃物乙方要求按项目部的规定进行分类,按施工废物、生活废物、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进行分拣,送往垃圾站,由项目部进行统一处理。

第12条:职业病

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相关规定,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落实职业病防止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2.1在施工工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所在辖区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申报,并将申报表复印件报甲方行政保卫部备案。

12.2乙方对有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如:电气焊、油漆防水、粉尘、噪声作业等),应当进行上岗前防护知识的培训。并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电气焊——应佩戴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油漆防水作业——应佩戴防毒护具等、粉尘工——应佩戴防尘口罩、噪声作业——应佩戴护耳器)。

12.3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南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报甲方行政保卫部备案。

12.4本条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理。

第13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3.1 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负责现场材料、构件的协调,负责安排乙方工作场地,尽量提供较好的施工条件。

13.2 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配套资料。

13.3 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地方的公共关系。

13.4 协助乙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13.5 负责提供、协调大型施工机具,将施工用水、电接到专用部位。

13.6 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对工期、质量、安全、限额领料、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乙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督促至完善为止。如乙方未拿出措施接受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每项每次500元的罚款。

13.7执行劳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当签定本劳务合同以外的其它补充协议或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4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4.1 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根据施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力,如乙方进场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令甲方满意或给甲方在施工方面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企业社会信誉损害,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按劳务费结算总价的10%赔偿甲方,严重者清退队伍。

14.2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项目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质量标准等级和技术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按照竣工要求做好原始记录,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14.3 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业主、监理要求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进行整改完,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进行修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 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共创“标准化工地”、 “施工文明工地”等。

14.5 在进入危险操作区时应向甲方递交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有关专业人员批准后实施,如不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连带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14.6 服从甲方的任何指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实际发生不执行时,按1000元/次罚款处理。

14.7由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合同关系 ,因此在任何时间,任何地

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越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关系,不得代理超越甲方同业主、监理公司的工作关系。凡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从业主、监理办理的相关工程工序验收、签证等资料,甲方有权予以否认。

14.8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业人员与甲方有关部门对接,并将有关业务职能资料报送甲方存档。

14.9施工期间,凡属应该由甲方颁发的技术性质文件资料,甲方提前三天发放,乙方领取后未形成事实前,乙方有义务根据技术规范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复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专业部门书面联系解决。若乙方发现问题或知情不报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0为建立健全材料统一计划和领用管理,乙方必须明确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具手续,大宗材料须提前二十天书面申请计划报甲方平衡筹备。除此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任何人办理领(退)料具,若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11乙方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必须有专业负责人和总负责人跟班作业,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若实际不能够满足,每发现一次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

14.12 乙方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后,中途不得随意退场,如发生随意退场,乙方所干的工程甲方不予结算。

14.13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福利、工伤治疗等方面的费用,如发生并因处理不当引起员工投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付,且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此的经济处罚,承担事件处理的全部费用。

14.14 乙方必须每月办理月结算,以作为每月付款的依据,若乙方不上报当月结算,甲方不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预算外工程签证,当月发生的应当月办理结算(与每月工程进度款结算一道上报甲方审核),不按时上报者,示为放弃,不再予以办理结算。

14.15执行劳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当签定本合同以外协议和约定中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14.1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并撤离现场。听从甲方的竣工验收安排,不得以工程款未付,工程未验收等未确定理由,阻挠甲方对现场的管理使用。如有违反,不但乙方工程决算款下浮50%支付,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17工程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交纳与特殊工种上岗证的办理

14.17.1乙方必须为其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办理个人意外伤害险(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须在施工人员进场前提供保险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施工人员进场,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其本工程所有相关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17.2 乙方的所有特殊工种(司索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搅拌机司机等)应持有有效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如果乙方工人不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则甲方代其委托相关部门培训取证,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15条: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廉政建设,增强我公司与兄弟单位各级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树立企业新形象。

15.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党和政府各项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自律的规定,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凭自己过硬技术、产(商)品质量和业务管理素质与市场竞争,不准使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竞争。

15.2 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不准在规定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或回扣。

15.3 甲方职责

15.3.1 甲方在签订协议中应向乙方宣传本企业有关规定和廉政自律守则。

15.3.2 甲方人员在施工管理和购销业务工作中,不准私自收受乙方赠送的钱物等一切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或借故刁难向乙方索要好处。

15.4 乙方职责

15.4.1 乙方不准借甲方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在婚丧、生病、乔迁新居、节假日和平时慰问之机赠送钱物等一切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等。

15.4.2 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钱物给甲方人员个人使用,不准为甲方人员个人家庭或亲友购买各种食品、物品,更不准为其报销发票或支付现金。

15.4.3 乙方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与吃喝、游玩、赌博和高档娱乐活动,确属必要的联谊活动,须事先由甲方的主要领导批准。

15.5 其他条款

乙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乙方处以合同总价额1~5%的罚款,并提出警告直至将其清退。甲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法人委托人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提供有关证据,以便严肃处理。

第16条:劳务费的支付与结算

16.1该工程没有预付款,进场后不支付劳务费。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劳务费(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工程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进行总结算,不论预结算、总结算均要求由各主管部门签定会签单,评出工期、质量、安全事故频率、文明施工,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全部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再进行工程总结算,预结算与总结算不符时以总结算为准,对此乙方不得存在异议。

16.2本工程全部施工工序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结算资料并办理劳务费总结算手续,同时交甲方公司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报齐结算资料办理结算的停止支付劳务费。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56天审核完毕,在工程结算完成后,乙方在必须提供正式的全额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以前支付的进度款)。

16.3结算款扣留 5% 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返工,甲方将视为发生费用情况扣除质保金。对质保金仍不能满足时,从来年或施工的其他项目欠付的劳务费中抵扣。

16.4甲乙双方所有的合同协议及补充、变更、终止等合同协议应有甲方项目经理及施工员签字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方为有效并作为结算依据,未经公司审核并盖章的任何有关涉及结算内容调整的协议、说明等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16.5甲乙双方的结算文件(含结算书、结算会签单等)应由甲方项目经理、预算员及相关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同时经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且加盖公章后才能生效。

16.6非因乙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三天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书面报告甲方,说明停工理由并要求另行安排工作,如甲方不能安排工作的方可视为停工;如乙方没有提出书面报告甲方,要求另行安排工作的,均不视为停工;甲方安排了乙方工作,或对乙方劳动力调剂时,乙方以各种理由不接受,不工作的,也不视为停工。停(窝)工及社会用工等合同外项目,发生时由甲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共同签认,报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视为停工,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6.7乙方应清楚了解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对此文件的不了解或漠视均不能免除遵守上述条文或规范的责任,因此产生的额外开支亦不获考虑。

16.8本工程计时工日(点工)单价定为 元/每工日,仅计取税金;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固定总价中,合同签订后,任何政策性文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变化一概不予调整。

16.9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认可的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且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由承包人按照《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定额,人工按 元/工日进行计价,经发包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执行。施工过程中少量根据发包人指示施工的项目,按签证计价的方式承包,需经工程部及监理确认;当月发生的签证必须当月办理结算,当月不报,则下月不得再结算,结算造价并入当月工程进度款总价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第17条:争议

17.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共同约定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7.2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同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该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索赔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第18条:其他

18.1 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而损害甲方形象,不论何种原因,每发生一起,甲方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罚款,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外部罚款)及造成的法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在生活区私自敷设电线、插座,起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用品,每发生一起,除收缴物品外,给予乙方500元罚款。

第19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9.2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时即告终止。

19.3承包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10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承包人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所在地的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9.3.1承包人未能有效履行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

19.3.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5日(含节点进度);

19.3.3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发包人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发包人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发包人的权益或在3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3.4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2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

19.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人员发生聚众斗殴或有对发包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伍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19.3.6因承包人原因受到媒体曝光,对于发包人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19.3.7因承包人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

19.3.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9.3.9承包人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发包人的

19.3.10承包人存在挂靠行为或者现象的。即存在挂靠别人,或被别人挂靠的。

19.3.11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第20条:合同份数

20.1本合同正本 叁 份,副本 壹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第21条:补充约定

此处空白

发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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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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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全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 所承包的项目 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为 /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年;

3、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4、室内装饰工程为 贰 年;

5、除上述规定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关于保修期的规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款的 5%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30天内,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7日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劳务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此处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所承接的 ,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人员工资等相关责任与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负责承担。

为了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持诚信、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我方作为贵公司的施工单位,现承诺如下:

1、不给予贵公司工作人员回扣、佣金或任何变相的物质(如购物打折)及精神利益。

2、不赠送贵公司工作人员礼金、有价证券、物品等,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报销任何个人支付的费用(如餐饮费、交通费)。

3、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4、不为贵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的工作机会。

5、不以洽谈工作、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贵公司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餐饮)。

6、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7、不借款给贵公司的工作人员,不为贵公司的工作人员代购任何物品。

8、不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获得签订本合同的机会。

我方如果违反上述任一条款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向贵公司支付结算总金额50%的违约金,且贵公司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违约金;另外,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承诺书不影响我方按合同其它条款承担相关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工程项目的重要保证,双方应通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 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的措施:

1、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各项制度,按照要求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教育合格的施工人员编制施工人员名册,报项目经理审批。乙方施工人员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后方可上岗,记录卡作为施工人员安全档案。

2、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方案。

3、乙方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安全文明事项,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乙方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B、 甲方安全检查措施:

1、项目经理经常检查各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专兼职安全员对项目安全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日常检查。

3、对乙方实施定期不定时安全检查。认真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严重违章的进行处罚。

C、 乙方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及防火措施;

1、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强化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电工、电焊工无证不得上岗。

2、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保护好消防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作业,因施工需要明火作业的,按照动火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申报、批准、监督手续。

4、木制作、油漆施工作业面上必须布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5、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如发现违规,违章,甲方有权给于200-3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重罚。

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 甲乙双方应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做到:

1、乙方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安全通道、进出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季节器具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器具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方案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4、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5、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B、 乙方对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的场容场貌应采取的措施:

1、依照审批后的施工人员名册到仓库领取甲方同意的安全帽和工作服(已有甲方统一的安全帽和工作服除外),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在施工作业时正确穿戴。乙方应支付甲方安全帽和工作服成本价的50%。

2、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标有标识。在施工现场的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工完料清,经常清理建筑垃圾,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干净、卫生。

4、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注意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C、 对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2、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禁止对有毒有害废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三、文明施工生产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加强安全学习,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乙方班组长对工人每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安全讲评,每月必须提交进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记录给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方案。

4、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操作中,不得无故脱下安全帽。

5、乙方应定期由专人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器具,保证安全有效。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其他设备。

6、现场使用临时配电箱和用电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器设备和器具。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抛掷任何物品材料。

8、上班前或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9、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破坏或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四、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给予佣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将派专或兼职安全员对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督促与检查,在安全员发现问题向当事人指出后,当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甲方的规定给予处罚;若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乙方处以1000以上的罚款;若因此影响工程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乙方郑重承诺:凡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及生产纪律,而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火灾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此处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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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单挡土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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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作。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一次性交验合格。

第四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本单价含浇筑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劳务费及所需辅材工用具、加工费及场内转运费,按混凝土立方体体积55元计算。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辅材工用具费、加工费、场内二次转运费、机械加油及机械工工资。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干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4. 计量办法:结合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的工作量计量。

第五条 核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完工后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承包费,7日内按合同价款核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待甲方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第六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留相关记录。

3、分包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工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承包人管理人员发现没1人没戴安全帽,或者没系安全带,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0元。注:(如安管站检查发现了一切与安全有关的安全事故与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第七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验收结果表明乙方工作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因乙方原因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份, 甲方__份;乙方_份。

第八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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