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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天门山旅游攻略安排【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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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旅游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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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旅游活动总结

【篇一】

此次活动目的既是让大家身心放松的好机会,又是外出学习的好时机,重要的是在体现出集团对职工关怀的基础上,如何把团队精神融入到活动中,更重要的是营造全体员工团结凝聚、活跃、奋进的氛围。

一、前期准备,制定方案

1.根据政策,按照上级关于旅游活动的指示精神,公司工会首先组织各部门经理召开了通报会,并将此次活动的精神、旅游条件以及旅游整体思路向大家做了汇报,各部门经理提出了许多思路,最后,统一了思想和认识,各部门经理一致表示要把活动精神准确传达给职工,并和工会一起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2.出方案,签协议。为了让员工在这次旅游中达到满意度,工会组织者把各部门主管、骨干以及具有丰富旅游经验的员工召集到一起,针对旅游路线选择、签署协议要领、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具体活动安排等要项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按照工作当先、奖励先进、照顾老龄的原则确定了本次旅游活动的人员名单,并由副总经理王来了和保安部经理陈丝丝做领队,负责旅游全程管理,并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与廊坊市金秋旅行社签署了旅游协议,上报集团。

3.行前叮嘱、确保安全。为了保障此次活动顺利进行,8月6日下午,工会组织旅游活动人员召开了行前叮嘱会,总经理王来了做了特别强调:(1)活动时一定要注意我们的企业形象,发扬我们的团队精神、传扬我们的企业文化。别忘了,我们是新奥人,应该知道怎么做。(2)在旅途中,不要私自改变旅程或掉队,外出时不能少于以上并要与领队请假,随时注意自身安全。(3)用餐、住宿、旅行自己要有警惕,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旅游活动精彩缤纷,笑声多多

8月7日凌晨4:30分由3组成的团队在旅途中笑声不断,热闹氛围激昂,导游感慨万分;随队人员倾羡的心悦诚服;家属人员激动不已,带给年轻人是一片欢乐;带给大家的是团结、互助、凝聚,营造了有青春、活力的氛围。更多的则是各种各样的收获,体现的则是酒店良好的团队精神。曾现出几多笑声:

笑声一:拉歌对唱、结成语

8月7日,天边刚刚放亮,旅行队伍便浩浩荡荡出发了。8:30分,领队的笑话撩拨起了大家的兴致,于是,按耐不住寂寞的年轻人便争先恐后的拉歌对唱起来。王总经理提议:以车中段为分界线,分左队与右队两组进行对歌、结成语,首先全体成员起立合唱新奥之歌,激烈的对歌比赛便开始了。“左队,来一个;来一个,左队。右队,来一个;来一个,右队。”,顿时,高呼声、洪亮的歌声、掌声不断,笑话、歌唱、戏曲、故事、对歌、结成语等载体不一,热闹非凡,激情澎湃,整个车厢成了欢乐的海洋。还别说,五音不全的领队陈丝丝今天还成了内秀儿,发音挺准。随队导游对我们队伍激情氛围所感染,本不高兴的她不由自主参与活动中来。

笑声之二:参观

第一站到达青岛公司黄岛分公司。大家利利索索的下了车,换上了公司的工作装,领队要求大家要按照公司规定进入,必须关掉手机、bp机,打火机一律放在门外。排着整齐的队伍迈进了公司,进公司站,最引人注目的是两个圆型燃气储蓄罐。接待我们的是公司宋主任,他随着整齐的队伍一边走一边介绍:此站站地面积4,储蓄20xx0平立方,上半年经营情况可观,超额完成计划,下半年给自己又加大了销售额,完成情况应该没问题。大家听了,会心的露出了笑容。走到办公区域,最醒目是墙上张贴的几个红字:“先进的价值观,优秀的员工和科学管理,造就一流企业。”,从字行间,旅游成员看到企业的发展,看到了百年公司的发展的希望。

三、安全归回,收获颇丰

11号下午18:50旅游全体成员从烟台乘坐飞机直达北京,而后安全返回廊坊,旅游圆满结束,但在旅游途中感触颇多,想象联翩而至,收获颇丰。

【篇二】

为了感谢各位同仁对公司发展历程中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也为了促进员工交流,加强团队之间的无缝对接,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同时也为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开阔视野。公司于20xx年x月30日-20xx年x月3日组织开展了旅游活动。

旅游过程中:同事间互帮互助,紧密团结在一起,公司整体融在“和谐、友爱”的氛围中;出行在外,总会遇到许多不愉快的碰撞,我们刘关张人本着“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在旅游过程中树立了极好的企业形象。尤其是张家界一站,地势险峻,还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们刘关张人用了50分钟左右的时间集体穿越了其他团队需要1.5小时的袁家界,作为其中一员,我深感骄傲与自豪。当然,过程中,作为组织者的本人有许多做得不尽如意的地方,总结如下:

1、洽谈行程与选定旅行社时,谈判技巧缺乏;

2、旅行前期准备,心思不够细腻,导致了效率低下;

3、旅行前没有造势,许多同事未能加入到活动中来;

4、旅途过程中,没有照顾好领导同事旅途感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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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销售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销售,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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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销目标

三年内建立宁夏旅游目的地形象,宁夏成为西北旅游的热线,旅游产业拉动区域经济的效果明显改善。

五年内成为国内影响较大的旅游目的地,旅游成为宁夏的龙头产业,旅游信息流的带入引爆当地的价值观念,产业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旅游形象整体提升了当地形象,投资环境大为改善,进而拉动宁夏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

五年内形成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目的地。

二、形象策略

国内旅游流向有由“热线”向“温冷线”转移的趋势,表明宁夏旅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时机已经到来,如何确立“温冷线”上独特鲜明的形象是宁夏旅游营销的重点。可供选择的形象策略有:

1、以宁夏形象作为市场切入点,带动宁夏旅游形象;

2、以宁夏整体的旅游形象作为宣传诉求;

3、以宁夏旅游核心品牌形象作为促销诉求;

4、宣传单个旅游产品的形象;

通 过对以上方案的分析可知:宁夏处于贫穷、落后的西部地区,荒凉、落后、贫穷的形象至今仍根深蒂固地存在许多人心中,以宁夏形象带动宁夏旅游形象效果不会很 好;如宣传宁夏整体的旅游形象,不仅宣传费用很大,而且游客也很难马上接受;宣传单个产品的形象,由于宁夏缺乏有强吸引力的景点,很难吸引游客;故上述几 种方案均不可行。而选择几个能代表宁夏旅游的景点,来代表宁夏的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品牌形象,不仅突出了特色,还能使有限的宣传经费取得最大的宣传效果, 让广大游客能够接受。因此宁夏旅游的形象策略应该是:

以核心景点形象形成宁夏旅游品牌形象,以核心品牌旅游形象带动宁夏旅游整体形象的塑造和传播。

三、营销区域的划分

20xx年以西北地区为主要目标客户群,以北京、天津、山东为重点客户群;

20xx年以京津地区、华东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国内回族穆斯林为主要目标客户群,以港澳台、日本、韩国为重点客户群;

20xx年—20xx年以国内其它地区和港澳台、东亚地区以及南亚、西亚穆斯林为主要目标客户群;以欧美为重点客户群。

四、媒体选择策略

媒 体选择以投入少、覆盖面广的媒体为主。广播电台的听众以司机、老人为主,这部分人的旅游需求较小;杂志读者以22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主,他们属于收入较低的 阶层,旅游需求较低;户外媒体投入大,受众少,也不宜选择。比较而言,电视传播面广,受众面多,由于卫视的价格较高,故以有线电视为主;网络已成为现代人 工作和生活不可获缺的工具,而且使用网络的人收入较高,文化层次较高,旅游消费观念较强,网络媒体也可成为主要的媒体选择。为在行业中树立良好形象,可选 择国内几家知名的旅游报刊。

五、价格策略

将现有门票全部改为光盘门票,将各景区的门票价格提高30%,门票的提高部分可用于支付光盘门票的成本。实行高价策略有了打折的空间,旅游旺季时进行打折促销,让利于旅行社与游客,价格优惠会大大提高外地旅行社的积极性。

配合特定的公关活动,对某些景点,如沙坡头、六盘山作为青少年接受大自然教育活动基地,实行年票制,即交纳一定的费用后,全年可以免费到该景区游玩。年票的范围仅限于16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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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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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朋友们,你去过厦门吗?厦门可好玩了!要是你没有去过那也不要紧,我现在就带你们去!

厦门,位于福建省的东南部,凑近大海。有时候,烟雾迷漫,使人感到这里宛若就是瑶池。

第一天,我们去了梦幻水世界,这里的景象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人山人海。

第二天,我们乘船去鼓浪屿游玩,听说鼓浪屿的每个地方都是风景。

一踏上这个小岛,我便觉得特别舒畅。在这里,听不到自行车的铃声,听不到汽车的喇叭声,更没有城市里可怕的噪音。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清脆的鸟啼和浪花拍打海岸的声响。

我们顺着龙头路往里走,道路两旁的建筑是那样的新颖奇特,看吧,这里有低矮的日本式别墅,也有高高矗立的白石楼,有西方国家几十年前留下的使馆,也有古朴、典雅的教堂,真是各具特色呀!

鼓浪屿不愧为“海上花园”。这里盛开着千姿百态、姹紫嫣红的各种花。玉盘似的荷叶衬托着含苞欲放的荷花,惹人爱玲。玫瑰充分飘洒自己的芬芳,不断从花苞里渗出幽香……真是琳琅满目,令人心旷神怡。

当夕阳美丽的余晖映红海面的时候,我们依依不舍的下了山,踏上了路程。

第三天、第四天我们还游玩了厦门科技馆、厦门大学。短短四天很快就要结束了,厦门不仅是一座充满浪漫与温情的城市,又是一座科技发达的现代化大城市,令我依依不舍。

要回家咯!我们整好东西,带上了厦门的大芒果,跟着动车一路飞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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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局创卫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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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创卫工作总结创建国家卫生区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性工作,西城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建国家卫生区作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和市爱卫会的整体部署和创卫标准,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塑造城市新形象。

今年我市发生了严重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爆发,西城区是重灾区,为防止疾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克服种种困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科学调配卫生防疫力量,组织抗击非典的同时,毫不放松创卫工作,保证卫生工作持续稳步前进。

一、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落在实处根据西城区政府创卫三年规划中XX年创卫工作要求,区卫生局在我局人员变动的情况下,结合以往创卫工作中的难点、薄弱环节,调整卫生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创卫工作方案。从区机关到下属各级机构,党政一把手直接负责创卫工作,制定工作进度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卫主要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西城区卫生局承担全区创卫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创卫工作。

三、健康教育

1、召开了全区各系统各行业创卫工作会,对创卫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下发“XX年西城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点”和创卫标准,并进行了讲解培训。

2、重新健全各系统网络,尤其基础薄弱的行业单位(工厂、第一范文网书馆、文化馆(站)、剧尝影院的卫生监督工作。

3、“迎十一化妆品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辖区内大型商场11家,小商品批发市场4家,美容美发店10家,查抄假冒伪劣化妆品案值5万余元。

4、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共完成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旅店业客用化妆品抽检20件;理发美容店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浴池公共用品涂抹20件;浴池水采样10件;桶装饮用矿泉水和纯净水30件;游泳池水30件。

5、与《西城报》及各街道社区办共同组织征集健康短语活动,7600人次参加活动,征集8300条健康短语,精选后制作《健康短语周历》1万册,并将编辑成书。

6、在10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精神卫生画板25块巡展活动,每个社区巡展10天,历时近4个月,受众人数达6千余人。

7、设30块画板在健康促进机关中巡展宣传。

8、制定了XX年金象健康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协调会及实施工作会,开始了“百讲进社区”、精神卫生画板制作等项工作。

四、公共场所

1、2月份,联合区旅店业、洗浴业、美容美发业等行业协会,在北京四中共同召开了全区公共场所各企业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创卫工作动员大会”。

2、3月,在西城区卫生局召开了两次全区游泳场馆负责人会议。共有328家企业的领导到会,5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之前,向各企业发放了各行业“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公共场所知识问答》及《单位卫生达标责任书》等材料。共计发放328份卫生达标责任书,收回302份,回收率92%。

3、对于没有行业协会组织的个体美容美发店,采取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宣传培训的方式,开展“创卫工作”宣传动员。

4、经过逐一走访,基本查清了全区现有的公共场所底数:共有娱乐场所98家,游泳场所26家,洗浴48家,旅店、招待所350家,美容美发440家。同时,建立起公共场所基础档案近500户。

5、在“非典”期间,为防止“非典”蔓延,加强医院周边旅店、招待所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向各单位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防病须知”,及时掌握高危人群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两户发现“非典”病人的招待所发了“行政控制书”,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充分发挥了卫生行政执法的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各项防病措施的实施。对15家商尝5户宾馆的中央空调排送风系统进行检查与指导。

6、防控非典期间做好恢复开放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尝影院的卫生监督工作。

7、“迎十一化妆品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辖区内大型商场11家,小商品批发市场4家,美容美发店10家,查抄假冒伪劣化妆品案值5万余元。

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共完成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旅店业客用化妆品抽检20件;理发美容店公共用品、用具涂抹30件;浴池公共用品涂抹20件;浴池水采样10件;桶装饮用矿泉水和纯净水30件;游泳池水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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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人教版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学计划_小学生数学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六年级,教研,学生,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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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级情况分析

本学期我担任六年级班的数学教学工作,本班大多数学生基础知识差,行为习惯差,学习态度不端正,对数学不感兴趣,学习被动,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不能按时完成,学习有困难,作业错误率较高。故在本学期的教学中,将重点抓好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面向全体,创设愉快情境教学,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进入最佳学习的动态,以提高成绩。

二、教学内容

苏教版六年级数学上册。

三、教学目标:

1.让学生学会运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同时会列方程解决相应的实际问题,经历将现实问题抽象为方程的过程,积累经验,发展抽象能力和符号感。

2.通过学生的操作、观察,认识长方体、正方体的特征和展开图;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表面积和体积;体积、容积单位和体积单位的进率,进一步积累空间与图形的学习经验,联系生活实际解决问题,增强空间观念,发展数学思考。

3.让学生体会分数乘除法的意义、分数乘除法的计算方法,运用简单的分数乘除法解决实际问题,学会分数连乘连除,认识倒数,以及分数连除和乘除混合运算,体会数学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感受数学知识和方法的运用价值,提高学好数学的信心。

4.使学生在现实中理解比的意义及比的各部分名称,学会求比值及比的基本性质和化简比,能解决有关比的实际问题(按比例分配)。进一步体会数学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培养观察、比较、抽象、概括以及合情推理的能力。

5.使学生理解并掌握分数四则混合运算(包括简便计算)并能解决稍复杂的分数乘法实际问题,体会数学知识和方法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价值,获得成功体验,提高学习数学学习兴趣和信心。

6.初步学会用替换(置换)、假设的策略解决实际问题,确定解题思路,并有效地解决问题,进一步发展分析、综合和简单推理能力。

7.初步掌握用分数表示简单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能根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设计相应的活动方案进一步体会数学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发展和增强数感。

8.在情境中体会百分数的意义,学会百分数与小数、分数的互相改写,并运用百分数的知识实际问题。

9.养成认真作业、书写整洁的良好习惯。

10.在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教学,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四、 具体措施:

1、认真钻研教材,吃透教材的重点、难点,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

2、充分利用学生熟悉、感兴趣的和富有现实意义的素材吸引学生,让学生主动参与各种数学活动中来,提高学习效率,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4、在平日的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为学生以后的学习打好坚实的基础。

5、加强计算教学,计算是本册教材的重点,一方面引导学生探索并理解基本的计算方法,另一方面也通过相应的练习,帮助学生形成必要的计算技能。

6、加强直观教学,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

7、增加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加强学生数学能力的培养。主要培养学生的分析、比较和综合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迁移类推能力;揭示知识间的联系,探索规律,总结规律;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敏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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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局“十一”黄金周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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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十一”黄金工作总结

××区旅游黄金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旅游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区假日旅游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旅游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热忱服务, 2009年我区“十一”黄金周旅游氛围欢乐祥和,安全有序,宾馆饭店、旅行社、景点景区忙而不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形象”四统一的目标,没有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现将我区“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黄金周旅游接待情况

10月1日——10月8日,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22万人次,与去年同比减少40.3%,实现旅游总收入 2070.94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5.5%。全区接待过夜游客2.84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3.38万人次。

二、黄金周准备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十一”黄金周前,区政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对黄金周旅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要求,制订并下发了《玉溪市××区旅游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把关系到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纳入到旅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主动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旅游企业和部位的监管,区假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抓,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常抓不懈,毫不放松,防范和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格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涉旅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督促旅游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旅游企业监管重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根据管理权限将逐级上报取消a级和星级标志,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旅行社在全区旅游行业内通报批评。

(二)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紧密结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和黄金周检查工作,协调公安、交通、质监、卫生等部门切实抓好以旅游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旅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

1、认真抓好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针对旅游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情况复杂、隐患较多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的监管。要求全区14家旅行社严格把好团队运行计划关,合理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避开安全上存在隐患的旅游线路,在租用车辆时,要求他们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车公司,选择技术性能好的车辆和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旅游运输合同。严禁旅行社租用无交通运输证照、无旅游客运资质、无旅游客运经营许可证和带“病”的车辆。积极配合交通路政和运管部门,加强对重点旅游线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大型旅游车辆双驾驶员和夜间不得运行等制度,坚决纠正超速、超员和违章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2、认真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旅游线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我区星级酒店管理、整治和食品购物点食品宣传管理,监督各旅行社合理安排团队运行计划,科学决定就餐和食品购物点,加强对导游的教育管理,正确引导游客在旅游中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避免在旅游沿线购买路餐和快餐及生、冷食品。

3、认真抓好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全区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对旅游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设备和索道、吊桥、栈道设施及大型游艺设施严格落实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制度进行了检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责令坚决停运,坚决杜绝带病运营。各旅行社和景区不得推出含有安全隐患的旅游线路和游乐项目,对开展涉及旅游特种项目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申报,对已经开展的旅游项目,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障和救护措施,确保了各种旅游项目安全开展。

(三)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安全大检查。

按照市旅游局及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十一”黄金周前,协调公安、交通、质监、卫生等部门,对我区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旅行社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对口部门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另外,针对目前甲型h1n1流感爆发的实际,区旅游局急时制定下发了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预案并抽调人员逐一检查旅游企业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现场纠正。

二、黄金周呈现的主要特点

1、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未出现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事件。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区旅游质监共接听游客咨询电话5个,多为询问游览线路、交通情况、宾馆预订、门票价格等;投诉电话1个,投诉事件均作了妥善处理。整个黄金周期间未发生一起重大投诉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

2、自助游游客较往年明显增多。近年来,我区高速公路路网的快速发展,区内与周边城市的行车时间已大为缩短,为自驾车出游提供了便捷条件。今年“十一”黄金周,景区道路车辆络绎不绝,自驾车游客较往年明显增多。

3、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展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和“诚信旅游”活动,黄金周前专门对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工作作了重点部署。“十一”期间,我区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旅游经营规范,服务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游客更加注意自身形象,文明旅游意识增强,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折损花草、践踏草地、攀爬树木和栏杆的现象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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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县旅游局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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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6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旅游局下属各股室:

XX年是旅游起步的关键之年。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州旅游投资公司和州旅游局的鼎力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旅游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这将是旅游的重大突破。

一直以来,旅游不被看好。纵观周边德钦、香格里拉两县,旅游轰轰烈烈,已成为支柱产业,而旅游业经过十多年的打拼却毫无起色,这无疑给我们旅游工作者一个致命的打击。可喜的是,县委、县政府没有放弃把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在多方努力下,由州旅游投资公司投资的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开工建设,同乐傈僳族山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这将成功地推动了旅游的发展。

一、积极配合,多方联动努力建设国家公园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是州政府确定的三大国家公园之一,是**县旅游业的龙头。到目前为止,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累计到位资金2200万,累计完成投资3642万,后续工作主要是装修和绿化工作。

二、积极筹建星级宾馆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将拟定于今年“十一”对外开放。为配合好国家公园软件设施建设,在州旅游投资公司的支持下,拟在塔城建设一个四星级宾馆。目前,由县国土资源局、塔城镇政府及我局组建的协调领导小组已成立,并开始进行征地工作。

三、积极筹建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经营公司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是我县旅游业的龙头,它的开放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全县旅游业的发展。由于国家公园建设体制不完善,曾多次更名。现州政府已批准“香格里拉”冠名。为此,便于管理和经营国家公园,州旅游投资公司和县委、政府一致决定由旅游局组建国家公园经营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目前正积极组建公司,完善公司注册登记和更名工作。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特色旅游村

今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转型,乡村旅游逐渐成为都市游人追求的目标。在XX年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刘平副省长提出要在全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在局领导的努力下,我县叶枝镇同乐傈僳族山寨列入其中。为把同乐特色旅游村建设得更好,提高同乐村软硬件设施,方便游客,多渠道筹集30万元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总投资60万元的特色旅游村建设将于8月份完成。其建设内容有:观景台、卫生路,休息点、标识牌、风景石及旅游厕所。

五、其宗水景观建设

XX年,受县政府委托,我局在其春桥头修建了县级文化接待活动场所,为完善该项目建设,使到此休息的游客第一时间感受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和神奇美丽的滇金丝猴家园,在县委、政府的支持下,几经推敲,最终确定了以滇金丝猴雕塑为主的园林水景观建设方案,并于4月16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包括滇金丝猴雕像、引水工程和园林景观绿化三部分。工程有望在7月底完成。

六、 旅游从业人员标准化培训

我县旅游从业人员较多,但都没有经过培训,服务质量较低。为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我局拟在国家公园试营业之际,借国家公园内部人员培训之机,对全县旅游服务行业进行一次标准化服务培训。

在上半年的时间里,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力合作,完成了预定工作任务,在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致力于旅游业的发展,相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我们将实现旅游门票收入零的突破,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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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白山旅游心得体会初中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初中,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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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我终于来到了向往已久的神农架。

神农架分为景区和无人探险区。听当地人说探险区有野猪,黑熊,金钱豹,华南虎等凶猛的野兽出没,只能望而兴叹,向景区出发了。

我们沿着盘山公路,进入了原始森林。这里气候宜人,不愧是避暑胜地呀,我早早地换上了准备好的外套。在山脚下,威武雄壮的大山,充分展现出了大自然宏伟强大的力量,我感觉自己就是山上的一颗小草,是那么的渺小。湛蓝湛蓝的天空,显得格外清新,厚厚的白云飘荡在空中,好像触手可及,但当我展开双手,想要拥抱它的时候,却是那么的遥远。森林里烟雾缭绕,向山谷看去,朵朵白云飘荡在我们脚下,像是腾云驾雾一样,犹如到了仙境。

一路上,我们游玩了以奇瀑,奇潭,奇桥著称的天生桥,风景怡人的神农顶,世外桃源般的大九湖湿地公园,有千年历史的千年衫王,野生动物救护站。

最让我向往的是高山盆地大九湖湿地公园。当乘车穿过隧道的那一刻,顿时眼前一亮,恍如来到了一个青山绿水包围的世外桃源,旅途的劳顿立刻烟消云散。放眼望去,九个大小不一的湖泊,湖面荡漾着波光粼粼的金光。走在湖边沼泽上的小路上,时而穿过树林,时而走进花丛,伴着沼泽里潺潺的流水声,是那么的惬意,美好。穿过沼泽,来到一片草原上,一阵阵“咩咩”的叫声吸引了我,三五成群的小羊在草地上玩耍着,我连忙跑了过去,原以为小羊们会害怕我的入侵四散而逃,谁知,它们居然对我视而不见,自顾自地娱乐着。我可不乐意了,在草丛中抓上已把草,逗起了小羊,,这时,有只白色的小羊对着我“咩咩”地叫唤起来,好像在说:“我们一起做游戏吧”我欣然接受,加入了小羊们的追逐游戏。不远处的山坡上,一群梅花鹿正悠然地嬉戏着,简直就是一副活的山水画。

神农架一个字美,二个字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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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销售2024年终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销售,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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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在景区领导的指引和关心下,我和同事们共同努力,本着一切为游客服务的宗旨,围绕客户的利益角度服务游客、拓展市场、提高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利益最大化,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景区领导考虑到我们营销部人员配置较少,年初特从景区全体员工中,挑选了几位拔尖者,加入到我们营销队伍中来,并为每位新人员配置了专业工具,以此扩充我景区营销的战斗力。为了让他们更快更好的掌握旅游营销流程和相关事宜,多次召开营销技巧等基础知识会议,带领着他们熟悉周边的酒店、宾馆、景区等了解相关行业价格并和酒店宾馆签订合作协议,为我们12年度接待做好基础工作。

借助以往发展大客户的经念,本着共同发展,互惠共赢的原则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谈判与协商,一步步把分歧减小求同存异于11年度末至12年初成功和江苏阳光联盟,南京环亚大通,浙江品质联盟,安徽黄淮海联盟等旅游巨签订重点合作客户协议。

在我部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一年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们圆满完成了景区交给我们的任务,并在10月底开始超额。

当然我部门在20xx年有很多工作准备不到位,如与农家乐联合、与兄弟景区景区的营销整合、新市场的开发等方面尚没有完全建立,景区宣传资料不齐和人员不足等等。

年度接待统计与分析 20xx年景区客源份额分析景区从1月至12月总接待人数 人,其中团队人数约 人,约占总接待人数 %;散客人数:约 人,约占总接待人数 %。

20xx年度客源市场分析

由于20xx年景区建设对市场的影响,宣传和营销推广起动较平缓,各大市场的旅行社在年初也没有做较大的营销推广活动,至目前各市场与我景区签订合作协议的旅行社 家,输送的游客 人。 我景区与同程网和驴妈妈合作,游客通过网络了解到我景区,从而实现网络预订功能,和在网上开展互助游和自架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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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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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编号:?浙f17-_________-01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旅_____程》

旅?游?行?程

团号

领队姓名领队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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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宫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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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上,我们一家开车来到了千岛湖,我和妈妈在车上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千岛湖。

千岛湖真美啊!她的山那么绿,绿得都要发光了。她的水那么清,清得能见到底。这不由得又要说:“千岛湖,你太美啦!”

我们上了快艇,快艇启动了,一朵朵白白的水花溅了起来,围绕着我们的快艇,好像在说:“我们真幸运啊,是千岛湖这么美丽的地方的水!”一个个岛屿上的树那么绿,真好看!快艇飞快地在湖上行驶,波浪过来,我也随着波浪一上一下地颠起来,真爽啊!

到了梅峰岛上,我们坐缆车上山。一个缆车过来,我和爸爸一起坐了上去。“扑通”一下,哎呀!屁股好痛啊!缆车慢慢地上去了,我时不时往后看,因为后面有我的好伙伴。咦!脚怎么痒痒的?原来我的脚动来动去,碰到了一棵树。在缆车上,我还看到了千岛湖全景,它的岛屿数也数不清,听说有1078个岛屿呢!要下来了,我和爸爸一起跳下使劲跑。到了一个平台上,我看到的千岛湖更完整了,我还在上面拍了照留做纪念。然后我们到了真趣园上的状元桥。状元桥摇摇晃晃的,爸爸好像故意要让我怕,在左右大步走。幸好我找到了规律,跟着爸爸的节拍一起左右走,而且还会跑呢!我的大妈妈还吓得蹲在桥上不敢走。真刺激啊!

我们又来到运桥,抬头一看,运桥上面的架子上竟然种着葫芦、南瓜、丝瓜,真是低碳、环保啊!

走过运桥,我们到了鱼乐桥上喂鱼。我一把鱼食放下去,那些灵活的小鲤鱼就会用一眨眼的功夫游过来抢食。我去喂大鱼时,就没那么好玩了,大鱼的反应很迟钝,所以还是喂小鱼有趣。

走过鱼乐桥,最后我们来到了锁岛。一进去就看见一把大大的锁,各种五花八门的锁就展现在了我们面前:有椭圆形的、有圆形的、还有心形的……我们走到了里面,看到了一个人工做的“心锁”,它很大,跟一般的锁差不多,下面还有两把锁在底下,我的小伙伴还爬上去了呢!

游完锁岛,我们乘上快艇,回到了度假村。今天的千岛湖之旅真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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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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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玩是一种快乐生活,是一种阅历的积累,更是人生的一次学习与锻炼。

就本次南山之游来说,在放松之余,让我体会更深的是团结的力量和学习的必要性。游玩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库,懂得了人生就像爬山一样,越到巅峰时,感觉很累,就越想放弃,也就是这样,有的人选取放弃,同时也就放弃了爬到巅峰时能够欣赏到的一片美景,也有的人选取了坚持,然而他看到了别人没有看到的美景。生活来自于自然,自然也来自于生活,我们要生活的自然,也要自然的生活。那样心就会更宽,更坦荡,更好的去理解人生和工作。工作亦如此,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不如意,但要好的态度去应对一切,理解一切。压力来自于生活,是一种助推剂。就像我们登山时的感觉一样,越勇敢爬得就越高。

记得南山玩的一个游戏“信任墙”此刻想起来记忆犹新,我想信任一词就来源于此吧。在工作中,我们得信任自己的伙伴,伙伴也就会信任你,有了信任,大家工作在一齐,就会简单愉快,工作就会更加的出色,团队才会更有力量,拧成一股绳,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这就是我南山游的心得和颇些感受,愿与我的伙伴貌同分享我的感受,让我们合作的更好,更多微笑,工作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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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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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境内旅游报名须知

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合同方可生效。

5、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体出发集合时间、航班信息、住宿设施等不能确定要素的信息,出发前通知旅游者。

7、旅游者应保存好本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发生争议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8、旅游者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行社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9、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电话: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0871-96927、63164961

玉溪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7-96927、2067403

楚雄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科 0878-96927、3129104

曲靖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4-96927、3123022

昭通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0-96927、2226968

大理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2-96927、2335269

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88-96927、5123432

迪庆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支队) 0887-96927、8231460

怒江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86-96927、3888919

保山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5-96927、2147704

德宏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支队) 0692-96927、2137927

普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9-96927

西双版纳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

临沧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83-96927、2140003

红河州旅游局执法监督科

文山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76-96927、2151632

10、乙方(组团旅行社)

24小时服务质量监督及投诉电话: 负责人: 。

二、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一)乘车(机、船)

1、游客应按安全管理规则乘车(机、船);安排座位时,礼让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2、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带好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票面信息;如因游客原因不能按时乘坐交通工具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游客在乘车途中,切勿与司机闲谈,切勿催促司机开快车及违章行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

4、在交通工具临时停靠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5、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或自由活动时,应关好车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

(二)住宿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报告;如因酒店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3、贵重物品应寄存酒店总台或自行妥善保管,若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门或睡觉前要锁好门、窗。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在总台领取酒店名片,以备急用。

6、发生火灾或地震等紧急情形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应主动实行自救。

(三)饮食卫生

1、在行程中购买、食用食物需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

3、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急用;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用烈性酒;对因游客自行饮酒发生的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四)游览

1、团队旅行时游客不可擅自脱团;如果需单独离团,应征得全陪同意。

2、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3、遵守景区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4、经过危险地段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5、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时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6、在水上(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7、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8、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或其他游客,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营业资质的交通工具。

9、游览期间游客应结伴而行;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10、旅行社应告知、提醒游客谨慎购物和消费、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谨慎参加骑马、攀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上述活动,若游客坚持参与,风险自担。

11、前往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务必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免发生冲突。

12、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按相关规定或保险合同处理,或公安部门查处,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购物娱乐

1、不要购买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无意购买时,不要向推销人员问价或还价。

2、购物时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

4、购买需托运的物品,请确认托运方式可行后再购买,以免造成损失。

5、在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钱物及证件。

6、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应防止诈骗、盗窃或抢劫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 境内包价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团名单见附件1)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境内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以及旅行社向旅游者介绍产品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以及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甲方已了解和阅读了前款内容。

3、本次旅游活动约定人数为 ;如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乙方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二条 【旅游业务委托】

1、乙方根据甲方报名的旅游行程,确定需要将旅游业务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前款规定,甲乙双方对甲方的委托按第 项处理:

(1)乙方需要将本合同旅游业务委托(具体委托旅行社见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甲方是否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委托。

委托接待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约定的旅游业务,由乙方独立完成,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旅行社。

3、乙方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受委托旅行社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及接待能力,且须与受委托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接待游客的各项服务安排及标准;受委托旅行社违约、造成甲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委托旅行社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甲方合法权益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保证所约定的旅游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按下列第 项处理:

(1)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延期出团;

(2)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组织出团(即转团),但乙方转团后必须通知甲方;

(3)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并团,但乙方确保并团后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由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其他旅行社重新签订组团合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5)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三条 【产品类型与质量标准】

1、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旅行社的产品类型包括A、B、C、D四类预制旅游产品及非预制旅游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类型由甲乙双方在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旅行社产品类型”栏约定。《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关于“预制旅游产品”、“ 非预制旅游产品”的含义、范围及质量要求如下:

(1)预制旅游产品是指由旅行社设计提供,事先制定的确定计划人数、出发日期、线路行程及价格等,并用广告或其他方法招徕旅游者而实施的旅游产品。其类型及质量要求见表1。

表1 旅行社预制旅游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类型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客运服务导游服务景区服务

A类预制旅游产品四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五星级特色民居客栈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四星级旅游汽车四星级导游AAAA级旅游景区

B类预制旅游产品三星级饭店标准间,或四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三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三星级旅游汽车三星级导游AAA级旅游景区

C类预制旅游产品二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三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二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银盘级餐饮企业二星级旅游汽车二星级导游AA级旅游景区

D类预制旅游产品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二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一星级旅游汽车一星级导游A级旅游景区

(2)非预制旅游产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单独设计行程、报价并提供服务的专项产品及服务,包括单项旅游服务、单项委托服务、会议旅游服务、奖励旅游服务、特种旅游服务等。非预制旅游产品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①住宿服务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评定的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特色民居客栈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3)认定的一星级特色民居客栈、《经济型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4)认定的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要求;

②餐饮服务餐馆达到《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的划分》(GB/T 26361)认定的铜盘级餐馆,旅游团队用餐达到《旅游团队餐饮服务企业评定规范》(DB53/T 415)认定的具有接待旅游团队餐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要求;

③客运服务汽车达到《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42 )认定的一星级旅游汽车要求;

④导游服务质量达到《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24)认定的一星级导游要求;

⑤旅游景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要求;

2、乙方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在云南省内的,以本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的约定为准,但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执行《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标准。

3、云南省外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优先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旅游目的地地方标准;若无具体标准,则采用相似标准。

4、甲方应当为乙方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履行必要的通知、协助、保密等辅助义务。

第四条 【旅游团费】

1、团费总额: 元(大写: )。

2、团费包括:(1)交通费;(2)住宿费;(3)餐费(不含酒水费);(4)旅游景区的第一道门票费;(5)旅行社服务费;(6)导游服务费;(7)旅游项目费用。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大写: )。

3、团费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团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保障】

1、乙方必须购买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接待服务达到相关旅游安全标准要求。

2、乙方应当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因自身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意外因素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按照已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七条 【合同变更】

1、旅游行程开始前,甲方可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非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或由甲方与乙方委派的导游或经理、计调人员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3、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指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乙方能够证明已发生的、用于准备旅游活动的必须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5、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换导游人员的,不得降低导游星级标准,且需及时告知旅游者。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0% 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5%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3)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4)造成甲方滞留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3、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甲方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乙方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甲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甲方订立旅游合同的,甲方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转团、拼团、转委托的,或是不在具有相同游览时间、相同行程、相同价格和相同服务标准等条件下并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5%的违约金;甲方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团费,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团费。

7、在同一旅游行程中,乙方提供相同服务,因甲方的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的,乙方应返还增收的费用。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乘坐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

9、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0、因乙方选择的接待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餐馆、旅游汽车、娱乐活动经营单位等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安排的旅游项目与合同不符,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1、乙方委派的导游人员未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或地方标准提供导游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的违约金;委派的导游人员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非因不可抗力及特殊原因更换导游人员不通知旅游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的违约金,若更换导游后降低星级标准的,按前款处理。

12、乙方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应按下述标准承担责任:

(1)擅自增加旅游消费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费用,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

(3)擅自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0%的违约金。

13、在旅游期间甲方擅自脱团,乙方与其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甲方擅自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旅游活动的,责任自负。

第十条 【减轻或免除责任】

1、乙方能够证明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应配合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未配合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不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自愿购物与自费项目特别约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商定在以下经《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09 )认定的一星级以上旅游购物场所自愿购物,购物次数及时间符合《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

2、自愿购物约定事项(购物场所名称、星级、次数、时间等):

3、自费项目及价格:

4、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参加上述 购物场所的自愿购物或自费项目活动。

甲方签字:

5、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同意,或者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的,甲方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并每次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行社的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约定的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要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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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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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在省旅游委的高度重视下,在林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林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区各旅游接待单位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节前准备,节中执行,分工合作,狠抓落实,顺利通过2019年第一个黄金周“大考”,赢得全年开门红,实现了“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全区共接待游客26.53万人次,同比增长20.58%,旅游经济总收入13343.72万元,同比增长20.73%。

一、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和秩序情况

(一)旅游市场整体平稳有序

春节黄金周期间,神农架林区旅游秩序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节日气氛浓郁,主要干道和各旅游景区的干道总体保持通畅,未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及重特大交通、火灾等安全事件,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整体运行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滑雪旅游市场异常火爆

神农架两个滑雪场春节期间持续井喷,滑雪场内人山人海,特别是大年初三、初四、初五三天两个滑雪场饱和率达到100%,两个滑雪场都是满负荷运行,滑雪场采取限量和分批次进入,滑雪旅游成为春节黄金周经济拉动点。

(三)游客理性出游错峰滑雪

初三、初四、初五三天仍然是滑雪高峰期,与去年不同是并没有集中在这三天,除夕当天也有不少游客。春节黄金周期间,滑雪场的人数总体与去年相比稍有下降,但是其他景区人数增加,游客到神农架来不仅仅体验滑雪的乐趣,还有游客专门到神农架观雪赏雪,也减轻了滑雪场的接待压力。

(四)自驾游仍是旅游主力市场

黄金周期间,通过自驾游、自助游为主的散客出行方式进入我区的散客已成为主流,基本上占到70%以上。来我区的自驾游车辆以本省为主,自驾游主要是武汉、宜昌的最多,同时外省市车辆也逐步增多,来自重庆、成都、广州等地客流增多,说明到我区的冬季滑雪客源市场半径扩大,面向全国的影响力和辐射逐步增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科学引导消费

积极开展冬季旅游宣传推广,全力引导冬季旅游消费,促进我区春节假日经济活跃。神旅集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周边地区的游客到神农架滑雪实施大幅度的优惠;国际滑雪场与宜昌交运集团、十堰亨运集团等联谊,开通了宜昌-神农架,十堰-神农架,武汉-神农架等城市滑雪直通车,更加方便游客滑雪出行;神农架旅委前期开展“神农架冬季旅游亮亮点”系列活动,评选神农架冬季旅游十大亮点,吸引公众眼球。

(二)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为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安全服务保障和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林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神农架林区2019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运行方案》,并对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新增茨芥坪换乘点,取消温水换乘,避免车辆在温水出现堵塞,明确了各涉关单位、部门、人员的职责,将各个环节细化到人,确保了岗有人在,职有人守,责有人履。

(三)创新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成立由林区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指挥部,坐镇110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对全局进行掌控;建立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运行工作群,随时发布和更新游客、车辆、道路、天气等信息,确保了指挥部能够随时了解各景区、各卡口状况;在换乘港开通wifi,舒缓游客在等待中的焦躁情绪;建立滑雪预约制度,团队游客要提前一天与滑雪场预约,在木鱼镇木鱼饭店(国际滑雪场临时办公室)预约购票,确定入场时间。自驾游游客在木鱼饭店、茨芥坪和酒壶坪换乘中心进行换乘。

(四)狠抓安全,切实消除隐患

节前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涉旅接待单位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筹备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了春节期间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2月8日,大年初一,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李发平,党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郭文,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牟波,带领相关部门亲临旅游接待单位,并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值守,市场平稳运行

全区各相关涉游单位和部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向社会公布了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旅游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交警部门在主干道及主要旅游景区通道沿线加强交通秩序疏导,有效缓解了自驾车增多带来的交通压力;旅游、工商、物价、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了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投诉,保障了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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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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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第三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第四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七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八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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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内旅游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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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一、为了明确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旅游服务关系。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导致的旅游质量下降、服务不达标,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请根据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认真比对签约内容及价格,选择质价相符的线路产品理性消费。

四、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不得要求旅游者支付由于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而产生的特殊附加费,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五、双方签订合同用语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远眺”、“车览”、“途游”、“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条款存在争议、不明确或需另行补充约定事项的,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定义及概念

1、旅行社: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权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旅游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依本合同约定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观光,并亲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亦称旅游团款,是指本合同的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旅游费用不包括:应由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费、自费项目费用、小费、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费用以及出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行程不能继续或必须改变而增加的费用。

本合同对于旅游费用所包括的内容另有具体约定的,以该另行约定为准。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公司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而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者自愿自行购买或委托旅行社购买。投保旅游意外保险的旅游者,一旦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7、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在旅游行程中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在行程中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有资质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转团既可由旅游者直接与其他有资质旅行社签订合同,也可由旅游者授权本合同的旅行社代为与其他有资质旅行社签订合同。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极端气候、瘟疫或传染病的流行等,如地震、海啸、泥石流、水灾、旱灾、风灾、火山爆发、暴雨、冰雹、冰冻、雪灾、火灾、爆发性传染病;所经路途因沿途桥梁、涵洞、隧道、路基等坍塌、损毁而无法通行;船舶所经航道因堵塞、水位急剧变化而无法通行等情况。

(2)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及克服的人为因素,如战争、骚乱、暴动、动乱、恐怖活动、海盗活动、罢工、封锁、政府禁令或限制令(如宵禁、长期或临时的道路封锁或管制)等导致的行程延误或不能继续等情况。

11、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件,如临时交通管制、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车、船)晚点、约定下榻的的宾馆或约定用餐的餐厅由于当地政府举行活动而临时取消预订、行程中所包含的景点因故临时关闭或当地管理部门临时命令其关闭等情况。

12、黄金周:是指春节、“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如果国务院办公厅决定将其他假期亦新增为长假的(如“五一”节),则黄金周亦指该新增的长假。

13、旅游告知书:亦称“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是指更为具体地约定旅游行程中旅游线路、时间安排、旅游景点、交通工具、住宿、餐饮、购物、安全事项、领队导游服务安排等事项的书面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要求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相关信息,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三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旅游告知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需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和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如实告知旅游者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当地接待社的名称及联络电话。

3、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示旅游者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4、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或购物。

5、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经专业权威部门认定属假冒伪劣商品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退换。如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退换的,旅行社应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凭旅游者的有效购物票据予以全额退款。

6、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7、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8、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旅游服务的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四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旅游告知书》的内容和标准履行旅游行程服务。

3、有权拒绝旅行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五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参加旅游所需的个人信息,并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物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

5、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

6、行程中如果与旅行社、地接社就行程中发生的问题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六条 旅游者的承诺与保证

1、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其他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伪造、篡改的情形。

2、旅游者身体状况存在不适合旅游的情形,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有比较严重的心血管、肺、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如严重高血压,心、肝、肺、肾功能障碍,严重的心律失常、肺气肿、肝硬化、慢性肾炎等。

(2)处于各种疾病传染期、恢复期和一切炎症性疾病发作期。

(3)处于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

(4)患有其他不适合旅游的疾病,如精神病、中度(含)以上抑郁症未治愈的,老年痴呆症、无法控制的癫痫和多发季节的气喘病等;有精神病史但未提供专业医生开具的已治愈且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证明。

(5)孕妇。

(6)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或体弱者。

(7)具有其他不适合长途旅行的身体状况。

旅游者充分了解并完全知晓,具有上述情形参加旅游的,极可能给旅行社提供正常的旅游服务带来障碍,且可能对具有上述情形的旅游者自身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引发或加重原有的病情从而危及自身的健康及生命,并有可能危及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如精神病、传染病等)。

3、未经旅行社或导游同意,不擅自离、脱团活动。

第七条 老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老年旅游者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包括单独报名参加旅游或均由老年旅游者组成的旅游团。

2、老年旅游者报名参加旅游时,应如实填写年龄及身体状况,特别应填写根据身体状况不适宜参加某些旅游活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的限制、饮食方面的限制、特定区域的限制等)。

3、老年旅游者应当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配备必需的常用药品。旅游途中如身体出现不适应立即告知导游或旅伴。

4、旅行社对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旅游者在无合适家人陪同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其旅游报名。

5、旅行社及其导游应根据老年旅游者的身体状况在起居、饮食及旅游途中予以必要的照顾。

6、老年旅游者除适用本条款外,还适用本合同中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其他条款的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用餐与约定餐标不符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餐费与实际餐费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3)旅行社安排的住宿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5)旅行社安排的含在旅游费用内的观光景点,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相应的导服费,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但如果旅游者同意以其他景点或游览、娱乐项目替代不能游览的景点的,则旅行社不再承担退还景点门票、相应导服费及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6)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旅行社应退还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的景点门票、导服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7)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8)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合理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旅游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须承担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在旅游行程出发3日前尚未全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除有权向旅游者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责任。

(2)提供虚假、错误信息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后果的责任

旅游者因提供虚假的或错误的资料、信息,从而在行程过程中招致有关部门的怀疑和调查,并影响整个旅游团队行程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旅行社蒙受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旅行社全部损失的责任。前述所指的旅行社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旅行社协助处置上述事件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旅行社因发生上述事件而赔偿或补偿旅游团其他旅游者的费用。

(3)旅游者脱团的违约责任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未经允许而脱团,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承担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因旅游者的脱团造成旅行社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因旅游者的原因,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6)对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旅行社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旅游者滞留或原定行程须改变,或者行程不能继续的,旅行社应当尽力为旅游者安排相应的住宿、交通等,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当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先行替旅游者垫付费用的,有权要求旅游者偿还。

第十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条款

特别提醒旅游者:本条款为减轻或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情形

1、由于旅游者自身健康原因、自身过错行为导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旅行社应当在法律允许及合理的范围内尽力予以协助,旅行社因提供协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旅行社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无法随团出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行社已支付的相应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4、旅游者擅自脱、离团或擅自参加非旅行社安排的活动时,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因航班、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晚点或取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经与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协商并取得2/3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对合同相应内容进行变更。

6、因旅游者未遵守承诺与保证,不向旅行社告知旅游者存在不适合旅游的身体健康状况或疾病史,使其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疾病突发或加重、恶化,危及健康及生命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旅行社应当提供必要的及可能的帮助,旅行社提供帮助产生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十一条 责任限制

特别提醒旅游者:本条款是对于旅行社责任的限制条款

1、在旅游过程中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遗失或损坏旅游者向其托运的行李的,旅游者应向遗失或损坏行李的上述交通经营者主张赔偿,旅行社承担协助义务。法律法规对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亦不得就其行李损失超过上述赔偿责任限制的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2、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自行保管贵重物品。旅游者离开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无论是游览、参观,还是购物、用餐、入住酒店及进行其他活动,均应随身携带;旅游者也不应在离开下榻的酒店外出时将贵重物品留在客房,而应随身携带或到下榻酒店的贵重物品寄存处寄存。此处所称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珠宝、金银首饰、电脑、贵重的手表及相机、信用卡、支票、本票、汇票、重要证件、文件、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私人物品、随时可能需要用的自备急救药品等。旅游者未遵守上述规定,而丢失本应自行保管的贵重物品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中的未成年人,应有成年人同行,其同行的成年人(无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是受监护人委托的人)应当履行其相应的照顾义务。因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人未尽自身职责而导致未成年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除非旅行社对于该损害存在过错。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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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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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邮 编: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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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森林生态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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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证件: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收费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游行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游行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 .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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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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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张家界独特的喀斯特地貌石英砂岩峰林早在一九九二年被成功《世界遗产名录》也成为咱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面前园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已高达到98.2%,这里山水结合是去张家界旅行的必玩景区!

到张家界市区后如何进入园区?

以火车站出发为例 最轻松最省钱的法案:天子山门票站进园车费13/人75分种。最辛苦最花钱的进园方案:森林公园门口,车费10/人车程约55分种 最快最花钱的方案是:武陵源门口进,车程约50分种,票价11/人注:(汽车站就在火车站旁边)

想了解详细的介绍阅读:从哪个门进景区比较好?的专题文章!

那么除了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之外,请问还有其他好玩的地方吗?当然有!张家界地区值得推荐外景如下

天门山:门票258/人,地点—张家界市区,火车站旁边 看点—游山 特色 这里有目前全世界最长的旅游观光索道!

黄龙洞:地处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为80/人 张家界的溶洞中另外还有九天洞,龙王洞。请注意(溶洞风光大同小意没有最美的说法)凭个人的喜号定!

宝峰湖:早期为解决发电问题而建的水库,现已被加上被加上“世界湖泊经典”的头衔!看点—玩水,听山歌,坐船。

阅读到这里估计您会产生如既然张家界有这么打可玩的地方,那张家界需要玩几天啊?“哪些景区是值得我们去游玩不能错过的”这样的疑问!我们该如何安排自己的旅程时间及游玩景区内,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您首先得清楚自己的旅游方式是“自助游”还是“跟团”?根据我们多少年的旅游咨询接待经验来看选择自由行的朋友一般都是只安排3天的时间游张家界主要的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或者选择性的在黄龙洞与宝峰湖之间挑一个(大多数驴友是经济节省型的)

关于张家界游玩季节性问题介绍:

去张家界旅行的最佳时间是每年中的3月—11月,在这个时间段内景区的自然风光是最美啦!冬季里的张家界景色稍差一些,景区也有不少的常绿树种.不过张家界的雪景是非常漂亮的,每年的雪天都吸引着不少广东方向朋友的到来,大雪中的张家界真可谓别有一番情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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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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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定时间:200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详细旅游行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 (附旅游行程 页)

总团款为: 。(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3、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

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

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1) 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 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 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 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

(3) 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 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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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个人旅游计划详细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旅游,全文共 3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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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路的特色:五天游杭州最好不过,每个景点都可以悠闲的度过。赏景品茶,新景点与老景点、文化景点与自然景点都可以兼顾。

2)线路设计

第一天计划:断桥→白堤→西湖美术馆→浙江省博物馆→西泠印社→杨堤→湖滨喷泉

断桥残雪是西湖十景之一,冬天赏西湖雪最好来此,其他季节,两旁也是青树绿水,视野不错,还可以远眺保俶塔尖尖的顶端。

白堤分割了内外湖,顺着它一路向西南走来,可以经过西湖美术馆、浙江省博物馆,它们与近代许多文艺界名人有不解之缘,长年免费,可以进去看看。

西泠印社:在孤山,里面有许多金石碑帖展览,还有个小书店卖各种帖子,很是应景,文化气息浓厚。

杨公堤:幽静、美丽,路旁郁郁葱葱中隐藏着许多名人旧迹。

晚上在湖滨三公园欣赏西湖音乐喷泉,结束后可继续观西湖夜景。

第二天计划:飞来峰→灵隐寺→岳王庙→印象西湖

飞来峰有许多怪石嶙峋,以及老树古藤,还有若干洞窟及佛教造像。

灵隐寺:传说中济公所在的寺庙,香火十分旺盛。寺里还有素面素斋可以吃。 岳王庙:纪念民族英雄岳飞的场所,内有岳飞墓。

印象西湖演出:位于岳庙旁边的岳湖景区,为张艺谋“印象”系列之一,水上表演,非常美。

第三天计划:六合塔→虎跑

六和塔:传说因为镇水所建,塔造形美观,构思精巧,结构奇妙,是我国名塔之一。 虎跑寺:历史悠久的寺院,里面有济公塔院、弘一精舍等等。虎跑梦泉这里是西湖新十景之一,出名的主要是它的泉水,可以在休息品茶。

第四天计划:西溪湿地

西溪是新开发的景点,打生态牌,因为非诚勿扰出名,里面很大,环境是很不错的,可以花上一天时间在里面。

第五天计划:柳浪闻莺→三潭印月→花港观鱼→雷峰夕照

柳浪闻莺:绿化极好,让人感到舒服

三潭印月:标志性建筑是湖上那三座葫芦状的小石塔,也是西湖最著名的一景,需坐船游览。 花港观鱼:离三潭印月很近, 里面鱼儿不少,红鱼、金鱼个头都很大

雷峰夕照:雷峰塔倒掉后重修,里面有电梯,可以登塔游览,傍晚时可欣赏夕阳。

杭州西湖一日游

值得推荐月份:3月-8月

城市气质:休闲、度假

杭州,以其美丽的西湖山水著称于世,“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表达了古往今来的人们对于这座美丽城市的由衷赞美。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曾写道 “天下西湖三十六,其中最好是杭州”。西湖,有着少女般的魅力,清丽脱俗。它拥有三面云山,一水抱城的山光水色,它以“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自然风光情系天下众生。

吃:

杭州菜清淡中略带甜味,有名的特色菜有:西湖醋鱼、东坡肉、宋嫂鱼羹、蜜汁藕、西湖莼菜、叫花鸡等。

值得推荐餐馆:外婆家(杭州火车站旁边貌似铁道大厦11F)。

住: 从上海出发晚上赶回来的 就没入住

行:

公交车

杭州是知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公交旅游专线已经十分完善,许多旅游专线的巴士配有导乘小姐能为您提供沿途景区的讲解服务,因此要在杭州穿梭于各个景点之间旅游专线巴士是您的首选。杭州目前的旅游专线巴士包括Y1-Y10共十条旅游专线车和其它数条从位于黄龙体育中心的杭州旅游集散中心驶发的观光巴士专线,下面介绍其中一条旅游专线Y2,从火车城站出发,基本覆盖了杭州西湖周边的主要景点:

Y2:城站火车站——耀江广厦——西湖大道——清波门(柳浪闻莺)——万松岭路口——长桥——净寺(南屏晚钟)——苏堤(太子湾公园)——浴鹄湾——空军疗养院——丁家山风景区——杭州花圃(郭庄)——玉泉(植物园)——洪春桥(双峰插云,茶叶博物馆)——九里松——灵隐

灵隐——九里松——洪春桥(双峰插云,茶叶博物馆)——玉泉(植物园)——新新饭店——葛岭(宝石流霞)——断桥——六公园——东坡路平海路口——开元路——耀江广厦——城站火车站。

出租车

到西湖也就起步价

自行车出租:

具体价格忘记了,本人想步行浏览西湖美景,有时候觉得自行车是个累赘

游:

游玩杭州,可以选择徒步、坐公交游线,也可以选择骑自行车绕湖游玩。主要分南线和北线: 南线:柳浪问莺 - 净寺(南屏晚钟)- 雷峰塔 - 太子湾公园 - 花港观鱼 - 杭州花圃(郭庄)- 曲院风荷

北线:断桥 - 白堤(沿白堤步行欣赏湖景,沿途可以参观游览断桥,孤山,西泠印社,浙江博物馆,平湖秋月,秋瑾墓等景点,游览时间大约2小时)- 苏堤 - 岳坟 - 灵隐寺

西湖游船种类及价格

国营电动船:西湖游船公司的电动船开行时间为:春夏季7:30-16:30,秋冬季8:00-16:00。票价:普通船35元/人,豪华船45元/人,船票中已包括了游小瀛洲、湖心亭两岛的门票,并免费送您返回湖岸。

值得推荐——包租手划船:包租船夫手划的小船,限乘6人,租金为每小时80元,1小时起租,时间长可议价。但上湖中小岛游览时,需另买门票:小瀛洲(三潭印月)20元,阮公墩15元,湖心亭免费。(强烈值得推荐包租船夫手划,荡漾在湖中 绕湖一小时 体验到了平湖秋月 夕阳西下 远处的雷峰塔 )

自划船:6人座的自划船,每船起租费20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元。4人座的自驾艇和双人划艇起租费15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5元。由于不能全船的人一起弃船上岛,选择自划船的游客只能分批上岛游览,上岛也要另行购买门票,票价同上。

杭州骑车兜风经典线路

1、环绕西湖骑行,走西山路,一圈12、5公里。宜慢速行进,一路赏景。但必须早起(5:30-7:00最佳)。

2、从断桥开始,沿白堤经玉泉、植物园、九里松到灵隐,再行至上天竺。往返16公里,有一段坡道。这是一条适合晨练的经典路线,车友较多,可以互相交流。

3、走龙井盘山道上翁家山转满觉陇行虎跑路到南山路。有一定难度,最好用变速车,下坡要控制速度。

4、梅灵路。杭州标准的早锻炼线路,隧道口是杭州车友聚集的“圣地”。

5、钱塘江对岸大堤。路面是柏油路,也很平整,北可到下沙大桥,观潮城,南到义桥一带。人也不多,没有机动车,可赏江景。

6、杨公堤:目前新开辟出来的一条休闲路线,晚上7:00以后车相对少点,可以欣赏路边的夜景。

购:

杭州特产有茶叶龙井、小核桃、藕粉、糖桂花等等。

娱:

西湖印象-张艺的导演大作

靠近市区的古街 有很多特色小吃 茶室、饭店等。

杭州美景两日游

1) 线路的特色:游览杭州的经典景区——西湖和灵隐寺

2)线路设计:

第一天计划:西湖

车游西湖:

游览西湖可以乘坐旅游专线车,顺时针环绕西湖一周。车上有售票员在途径西湖主要景点时会稍微进行介绍,可以对西湖的全貌大概有个了解。

环湖也有电瓶车,分为四个区段,每段车费10元/人。与旅游专线车相比,乘坐电瓶车可以更近距离的观赏西湖美景,还可以从苏堤上通行。建议与步行、游船等相结合。

船游西湖:

西湖上的游船很多但管理有序,湖滨、中山、岳坟、花港出发的游船包含了游览湖心亭和小瀛洲。可以从湖滨上“画舫”,前往湖中的湖心亭和三潭印月。岛上美景交织、风光极好。游玩后可选择湖滨、中山、岳坟、花港其中一处上岸。

苏堤是西湖风景的精华所在。站在苏堤上,东可望三潭印月、湖心岛、阮公墩等西湖美景,西可观宁静安祥的西里湖和湖西侧南高峰等秀丽的群山。堤北清波涟涟、碧荷摇曳的“曲院风荷”和堤南红鳞逐浪、情趣诱人的“花港观鱼”也不可错过。

第二天计划:灵隐寺(飞来峰)→六和塔

灵隐寺:林木耸秀,深山古寺,是一处古朴幽静、景色宜人的游览胜地。

灵隐寺旁的飞来峰,也是杭州的名胜,是灵隐地区的主要风景点。飞来峰不仅风景美,而且是我国南方古代石窟艺术重要地区之一。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喜笑颜开、袒胸露腹的弥勒佛。这是飞来峰石窟中最大的造像,为宋代造像艺术的代表作,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可以乘坐7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灵隐,先买飞来峰的门票。要想进到灵隐寺里面,还要再买灵隐寺门票。游览灵隐寺、飞来峰造像后,再乘7路车返回。

如果还有精力不累的话,我们大家可以考虑下午再去游览六和塔。在苏堤或湖滨可以乘308路公共汽车前往虎跑、六和塔。

六和塔位于西湖之南,钱塘江畔月轮山上,既可欣赏古塔的雄姿,又能领略钱塘江的风光。六和塔外形雍容大度,气宇不凡。从六和塔内向江面眺望,可看到壮观的钱塘江大桥和宽阔的江面。游毕六和塔,有时间和兴趣的话还可以顺便参观旁边的中华古塔博览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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