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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天门山旅游攻略安排【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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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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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

(三)应当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五)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

(六)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 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法律、当地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 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旅游行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告知行程涉及地区的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应急联络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六)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七)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1.代办证件、手续的必要费用;2.交通客票费;3.餐饮、住宿费(不含酒水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 游览费:含非自费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5.旅游服务费:含组团社、接待社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费;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1.旅游者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5.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6.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费用;7.“(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2.组团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行程中,组团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组团社过错存在瑕疵的,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组团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第六条(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7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一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组团社应当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旅游活动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___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_天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__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应当采用□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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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个人,全文共 3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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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市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福州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滨海休闲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努力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旅游宣传促销,规范旅行业监管,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实现新的发展。初步统计,20xx年旅游接待总人数319万人次,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5%。

一、推进项目建设

(一)温泉资源开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发漳港温泉资源,目前钻探第二口温泉井已完成招标工作,确定了施工单位。现在正在租用钻井用地和办理临时用电手续,预计年后开工。

拟建温泉管道由漳港环岛至滨海产业路(大东湖悦榕庄酒店),全长6.2公里,完成《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温泉设计图纸》、《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长乐市漳港温泉管道工程(一期)工程控制价》。发改局已批复温泉管道工程(一期)项目立项,目前正在施工图审查。

(二)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装修布展,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原闽江口郑和航海馆由长乐市文体局移交给长乐市旅游局负责管理,并将原馆重新装修布展,更名为长乐海丝文化展馆暨闽江口游客服务中心,已完成该馆的设计、立项、审核工作。完成展馆视频播放影片《航——长乐与海上丝绸之路》专题片的拍摄工作。

(三)推进古槐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成立了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林秀燕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推动会,就青山村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并下达任务分解表,做到明确分工,责任清晰。同时,成立了大青山旅游开发公司,负责青山村旅游开发、运营、管理等。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四)A级景区提升、创建工作。协助猴屿洞天生态旅游景区完成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公厕、标识系统等硬件设施改造,已通过省旅游局的3A考核验收,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结合宜居环境及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的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冰心文学馆、猴屿洞天岩等景区已完成内(外)部环境整治工作。琴江满族村已完成五炮神公园的建设及许建廷故居的修缮工作。

(五)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完成旅游馆、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全市5条主干道共设计16面旅游交通指示牌,为来我市旅游的游客提供有效便捷的道路指引。

二、加强旅游规划

完成《显应宫旅游区总体规划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协助青山村邀请xx乡村旅游协会规划专家编制完成《青山村乡村旅游创意策划》;协助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梅花镇海鲜一条街”的设计方案。

三、深化旅游宣传

编印了《常来长乐》旅游画册卡通版、《长乐旅游招商项目册》等;组织显应宫、琴江满族村等旅游企业参加福州市旅游局主办的“福州民俗之旅体验周”活动;参加第十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两岸乡村旅游精品展销馆”、旅游项目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力开拓目标客源市场,组织有关乡镇、景点赴杭州、广州等地参加旅游推介会,发放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光盘,提高长乐旅游知名度;春节、劳动节、“5·19”中国旅游日、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惠民政策的信息发布。开展“郑和路海丝情”活动。举办寻找郑和足迹,绿色环保骑行,并携手我市各大旅行社共同推介长乐旅游、推广海上丝绸之路文化。

对内做好信息刊物编发工作,今年以来不定期印发《长乐旅游信息》,向各级领导及同行汇报我市旅行业动态。同时,每月积极向省局、市局、长乐市委、市政府、吴航乡情报、中国旅游报及长乐新闻网等部门和媒体投稿宣传长乐旅游。

紧跟时代脚步,通过微博、网站等多个平台创新宣传,推介“常来长乐”旅游新形象。截止10月已累计发布367条,已吸引2262名粉丝关注,粉丝浏览量达385072人次;发布326条,已吸引779名听众关注,听众浏览量达79102人次。依托“常来长乐——长乐旅游”新浪和,定期发布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公益广告、景点介绍、风土民情、美食小吃、天气预报、旅游安全提示等资讯,并及时回复粉丝留言及咨询,初步形成了良好的传播和互动,不断扩大“常来长乐”的影响力。

四、加强行业管理

重点突出抓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旅游部门与旅游企业“一岗双责”规定,与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签订20xx年安全责任状18份,明确职责。通过下发文件、会议部署、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打六治”、“火患清剿”、“反恐防范”、“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各项安全工作。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旅游企业安全部署会6场,及时传达市政府安委会及福州市旅游局等有关安全会议精神,部署各阶段安全工作。组织有关乡镇、单位召开协调会2次,落实沿江沿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漳港、梅花、下沙度假村等设立安全警示牌22面。发出安全文件及反馈件36份,累计安全检查19次,共检查旅游企业84多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问题7处,如个别酒店安全出口门上锁、安全疏散通道堵塞、消控中心消防系统故障、电梯逾期未检测、客房防毒面具过期等问题。长山湖酒店、国惠酒店顺利通过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定。

五、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开展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落实酒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多次牵头卫生、质监、消防、有关街道等对4家酒店进行专项检查,共督促问题整改30多项,每周及时向市创建办反馈检查情况,指导督促酒店按照“创城”工作规范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得到各级领导及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同时,开展旅行业“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活动,推进旅行社、酒店、A级景区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取得显著成绩。

二是督促旅行社规范经营,落实《旅游法》相关规定,多次组织召开旅行社负责人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的通知》,督促旅行社贯彻落实“新版旅游合同”的印制和使用,暂停出境游委托代理招徕旅游业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牵头修订“旅游团队接待用车承运合同”,协调各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签定租车协议,规范租车管理。全市旅行社100%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

三是开发设计旅游商品包装。为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旅游系列商品,通过摸底确定了首批特色旅游商品。聘请专业公司对系列包装进行设计,共完成了“常来长乐”旅游商品系列样式设计共22款,最终采用其中的13款,每款包装设计均已通过生产企业的认可。

四是开展饭店复核工作。为落实省、福州市星评委有关复核工作的部署,指导裕利达酒店、国惠酒店开展满三年期评定性复核工作,进一步推进饭店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节能减排、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饭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旅游法》,积极参加全市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行《旅游法》的宣传。

六、处理旅游投诉

全年受理12345便民服务网诉求件2件,办结2件,结案率100%;无一例旅游质量保证金划拨案件,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回复旅游局官方微博(新浪、腾讯)网页有关长乐旅游的咨询9次。

七、加强文明建设

一是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局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样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先后组织了“慰问企业困难员工活动”、“关爱自然,植树护绿”、“邻里守望,情暖拗九”等活动,促进我局的志愿者工作的常态化发展。二是每月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根据文明办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举办以“诚实守信做有人之人”、“清明,缅怀先贤”、“志愿者”等主题的道德讲堂。三是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提供行为指导,提高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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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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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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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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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费:航空人身意外_____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_____,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_____程X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X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轰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章):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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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在党务安排会讲话范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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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宣传思想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的回顾

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成功举办重大活动、完成重要任务中积累经验,在应对重大挑战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整体工作迈上了新水平,总体上呈现了工作内容多、大型活动多、外宣亮点多、特色项目多的特点。

(一)理论武装工作有新成效。结合全县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条主线,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改进学习风气,力求学以致用。在完善机制上,制定下发了《县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对中心组的学习目标、学习重点、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检查考核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加强。在具体学习中,组织开展了6次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举办了“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和“六个为什么”理论集中宣讲活动。各级中心组还开展了“要发展,我们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同时,将中心组学习向基层支部延伸,制定《县社区(村)中心学习组实施方案》,选取了镇社区和乡村作为试点,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在成果转化上,紧紧围绕旅游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21个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137篇有深度、有份量、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理论成果,并从中评选出的12篇优秀调研报告编印成册。

(二)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有亮点。首先是整合宣传力量及资源,组建县新闻传媒中心,开通了综合门户网站,电视、网络、报纸“立体式”外宣格局初具雏形;其次是对外新闻宣传取得新突破。一年来,在《日报》上稿145条,连续两年居全省第六、全区第二。在电视外宣上,传媒中心成立以来4个月内,被《新闻联播》采用7条,《新闻联播》采用58条,居全区第四位。20xx年,我县分别获全区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第一名、日报“全区通联工作一等奖”,人民广播电台20xx年通联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被地委宣传部评比为全区新闻宣传工作第一名。舆情信息工作上了新台阶,去年共向省、地宣传部上报舆情信息180多条,被省委宣传部采用41条、地委宣传部采用21条,舆情信息采用量在全省县市区直报点中排名第五,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20xx年度全省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三)文明创建工作有新提升。一是“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和“满意在”主题活动成效明显。按照“规范管理”的年度目标要求,强化部门职责,推行科学管理,加强依法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全省、全区的位次前移。“满意在”主题活动抓点促面,采取树立好典型,层层抓示范的方式,积极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十佳敬业奉献标兵”、“十佳文明微笑之星”等活动,丰富了活动的内涵,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精神文明创建广泛深入。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太平乡寨抱村成为第二批全国文明村镇,同时,有6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以构建和谐为目标,积极参加全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全县获得地级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13个。三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了“祖国好·家乡美”诗文大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活动。实施了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活动,100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了读书活动。编写了1600册《“整脏治乱”进校园》、《“文明礼仪”在校园》宣传手册发放到了全县1100个中小学班级。

(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新发展。一是文化惠民工程普及面更广。组织实施了35个“农家书屋”项目,完成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任务4527户、覆盖自然盲村222个,认真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放映电影874场,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等问题。完成了城区数字化电视平移工程,加大了对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二是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围绕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精心策划了8项大型庆祝活动,各项活动渐次展开、逐步升温,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全县上下看新貌、讲成就,唱红歌、颂祖国,掀起了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热潮。组织开展春节系列活动、索菲特杯传统龙舟赛、秧歌大赛、激情广场等群众性文艺活动,在全县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三是文化精品创作有新发展。围绕打造金钱杆文化品牌,通过参加“4·28”、“9·30”等活动,金钱杆逐步走出,先后获得了多彩舞蹈大赛地区二等奖并参加了全省复赛,受邀参加了全省首届农民艺术节、中国利川首届“龙船调”艺术节等大型活动,打响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金钱杆”品牌,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文化产业工作继续巩固提升。大力加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团参加了第五届深圳文博会,成功签约项目2个,签约资金2980万元。成功申报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启动了云舍土家民族文化中心项目建设。加强文化旅游的宣传营销,制作完成了旅游手册、旅游地图、车身及户外宣传广告和旅游风光扑克,开通了文化产业网站。先后举办了全县傩文化艺术调演、梵净山导游才艺大赛、梵净山山地户外运动大赛等活动,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专业人才,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储备了人才资源。

(五)对外宣传工作凸现新亮点。一是在重大外宣活动中出影响。成功配合地区完成了《欢乐中国行——魅力梵净山》大型综艺节目演出及《魅力梵净山桃源美》大型情景歌舞演出,《欢乐中国行》节目境内外景拍摄,全国50家广播电台著名节目主持人走进梵净山采访报道云舍大型直播活动,梵净山索道开通仪式暨第二届梵净山(国际)摄影大展开机仪式等活动。在以上活动中,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等100多家知名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刊发新闻稿件和图片上千条,我县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得到了极大的展示和推介。二是在高端媒体宣传推介出影响。我县土家族民歌《土家山寨背篓多》成功在中央电视台《民歌中国》栏目中播出。参加了央视形象集群展示广告宣传活动,我县的形象宣传片在中央电视台海外频道中成功播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乡镇党委、各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督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载体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二、突出六个重点,扎实做好20xx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xx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十周年,是“”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我县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开局之年,也是省第五届旅游发展大会在我区举办之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百倍的精神,绝不能松一口气的思想,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主动服务大局,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发展氛围,超前做好各项工作的谋划,充分发挥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重要作用。

20xx年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省地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一业带三化、实现四个新突破”这个主题,抓住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条主线,以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为重点,以创新促发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增强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扎实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升年”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理论指导、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全年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已经下发《20xx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具体来讲,就是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今年理论工作的重点。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心组学习是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去年,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到学习形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委中心组学习步入了常态化、正规化的轨道,端正了学风,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促进了工作。但是我县的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得不够好,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方法简单、形式单一,学习的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等问题。为此,各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对今年的中心组学习,做好学习安排,制定学习流程,明确学习时间,充实学习内容,健全学习记录,规范成员发言,形成一整套科学、有序、完整的学习制度和机制,切实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第一需要。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将加大对理论学习的考核力度,定期检查考核,以考促学。

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引向农村、推向基层。今年重点是将农民文化家园、农家书屋、农村远程教育点整合起来,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读书中心。读书中心以“二送三学习两提高”为目标(送书进农村和社区,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提高干部群众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通过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乡镇和城区两个社区至少创建1个中心读书组,年内达到11个。会后,各乡镇党委要立即着手落实,读书中心要达到“五有”目标,即有牌子、有场所、有读物、有载体、有内容。县委宣传部将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县范围推广实施。

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在县一级重点是要在理论的通俗化、大众化上下功夫。要以在农村广泛开展“话惠民、感党恩”政策宣讲进村活动为契机,通过深入细致形式多样的宣讲,向基层干部群众说清楚理论的实质,讲明白党的惠民政策,讲透讲深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一业带三化”的发展思路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同时,在《梵净山视窗》、电视台继续推出理论文章、评论员文章、本台短评等,阐释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部署,使之深入人心,成为全县上下的统一行动。

(二)突出抓好舆论引导,不断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舆论引导十分重要。抓好今年的舆论引导工作,一是在对内宣传上坚持“四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四个结合”即:结合“一业带三化、实现四个新突破”发展战略,重点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宝贵机遇和积极因素,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今年经济工作、夺取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重大部署;结合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重点宣传“创优”对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作用;结合全省第五届旅游发展大会主会场落户我县的重大机遇,重点宣传我县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旅游环境的丰硕成果;结合西部大开发十周年,重点宣传我县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上的重大变化。二是对外宣传要坚持创意策划,确保形成声势。今年8月,省广电局将开办县级版《新闻荟萃》,这既是压力又是动力。今后我们除了保持量的优势,更要树立精品意识,在提高新闻质量下功夫、在挖掘新闻深度上下功夫、在扩展新闻广度上下功夫。要坚持对外宣传季度策划制度,把握形势和时机,制订具体的方案,切实加大我县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推出自己的典型,拿出有影响力的新闻。瞄准中央、省、地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力争多上大报、多上大台、多上头条、多上重头稿件。各部门、各镇乡要明确外宣职责,增添外宣措施,落实外宣任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县的对外宣传工作,提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要强化监管,确保网络宣传健康有序。网络是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已成为思想教育的“主平台”、舆论引导的“主阵地”和意识形态的“主战场”。从这个意义上讲,不重视网络的宣传是缺位的宣传。一方面要尊重和运用网络。要切实把网络作为除读书、看报、看电视、听广播之外的“第五习惯”,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保持政治敏锐性,重视网络宣传,提升网络宣传的质量,做到优势互补,形成网络正面宣传的舆论强势。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监管。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舆论阵地,推进网络文化建设。进一步搞好互联网新闻宣传,加强“中国·”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网络管理队伍,大力支持各乡镇、部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形成网上主流舆论强势。进一步扩大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和网评员队伍,及时掌握并报告网上重要舆情动态,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网上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积极组织在线交流,扩大主流正面声音,进一步增强网上舆论控制能力。四是要科学应对,确保掌握舆论主动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舆论监督,要做到把握主动、迅速研判、快捷出手、及时跟进、有效引导,坚持“早说事实、慎说性质、善说道理”的“三说”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会、新闻发言人、新闻阅评审读等制度。

(三)突出抓好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进一步提升形象。围绕“梵天净土·生态”文化品牌,依托我县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精心策划组织好梵净山全国户外运动系列活动。把“走出去”宣传与“请进来”采访结合起来,加强与中央、省地级主流媒体的协调与合作,利用各种机会多刊发介绍的新闻稿件,努力把我们的宣传意图用广大受众乐于接受的方式传播出去,不断提高对外宣传的亲和力和影响力。近期,我县土家金钱杆、民歌《冷水泡茶慢慢浓》和土家拦门礼又在中央电视台《民歌中国》栏目进行了录制。同时,晓东书记、袁刚县长亲自做客新华网,成功对梵净山进行了推介。要把新闻媒体宣传和各种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参与地区举办的“一会两节一论坛一图展”(即:省第五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20xx梵净山文化旅游节、第三届武陵山民族文化节、中国梵净山佛教文化论坛、第三届多彩·中国原生态国际摄影大展暨中国梵净山国际摄影大展),在去年成功完成“4·28”、“9·30”重大外宣活动任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超前谋划,密切配合,进一步整合资源,改进方式,充分利用这些活动平台,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灵活的渠道、更加多样的手段,即发挥县内媒体的主动性,又充分调动上级媒体的积极性,“借船出海、借风扬帆”,进一步宣传、展示。

(四)突出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新载体。目前,我们的文明创建还有许多难点需要突破:一是我们抓精神文明创建的载体还不多;二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普及面还不够广;三是在调动全民参与而又为精神文明建设所必需,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方面,还缺少最佳切入点。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准一个群众肯定,有典型示范作用的载体。为此,今年县文明委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第一届全县道德模范人物、文明和谐村、文明和谐家庭、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已经以江文明委发〔20xx〕03号文件下发。这样大规模的评选活动在我县尚属首次,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推荐,积极参与评选,一个一个层面、一个一个群体、一个一个行业,开展好这项创建活动。在评选中,一定要做到两个同步,把握两个重点,推出一批典型,实现新的突破。两个同步:一是城乡同步。推荐对象不应局限于城区和干部职工群体,要深入到农村,扩大农民的参与率,让评选活动真正成为覆盖全县、城乡参与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宣传与评选同步。新闻媒体要及时跟上,积极配合这次评选活动,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开办专栏、专题节目,及时报道活动,普及文明常识,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宣传热点,形成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把握一个关键:即严格标准,把握质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公开透明,好中取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最具代表性又被群众公认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经得起群众和时间检验。推出一批典型:要通过评选活动,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学习典型;要通过宣传,使这些典型在全县发扬光大;要通过宣传这些典型为文明和谐聚集人气,扩大名气。要在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中,优中选优,推出信得过、作风硬、形象好的继续向上推荐,争取参评地区、省级、国家级先进。

(五)突出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养。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探索创新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载体和方法,今年将在全县探索开展农村思想教育“六进村”活动(即政策宣讲进村、电影放映进村、小戏小品进村、法律服务进村、科技普及进村、医疗卫生服务进村)。开展“六进村”活动就是要通过各乡镇,各级宣传、文化、农业、科技、卫生、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党的政策理论、科学技术、卫生习惯、法制教育、先进文化进村活动,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和科技文化素质,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思路是,以小戏小品进村为龙头,针对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编排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有教育意义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小品、快板等节目,组建县乡村三级文艺宣传队伍进行排练演出。县文艺队负责演出到乡镇和重点村,辅之以其他五进村活动内容,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的具体困难,帮助群众解疑释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乡镇要负责组织好乡村文艺队进行巡回演出,必须到覆盖90%的村。

继续深入推进“满意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为主题的“和谐·三关爱”志愿服务行动。深入推进“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认真总结五年来的整治成效和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系列主题活动,以“祖国好·家乡美”为主题,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做一件礼物感恩父母、想一句感言献给老师、发一条短信激励同学、写一篇诗文赞美家乡、颂一章经典歌颂中华”“五个一”实践活动。

(六)抓好突出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也是重要的生产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壮大文化实力,在整合文化资源、突出文化亮点、彰显魅力、促进发展上做足做好文章。一是要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上取得新成效。要抓好项目建设,把广播电视“村村通”、调频广播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文化家园、村文化室建设、村图书室和农家书屋建设等项目抓好、实施好,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载体,成为我们的文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文化部门要善于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组织好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及重大节日纪念、庆祝活动,为群众和企业参与文化建设搭建更多的平台,把蕴藏在群众中的文化建设热情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集聚效应。二是加强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精心策划并组织参加20xx年“多彩”主题文化活动。积极参加中宣部、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全省性文艺奖项的评选工作,创造条件开展有利于文艺推精品出人才的“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采风创作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社区、协会作用,推出一批重点文艺作品。三是加大文化产业工作力度。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作好策划,认真筹备,积极组团参加西安“文博会”。要切实抓好文化项目的规划储备工作,要面向市场、突出特色,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着力开发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好项目吸引人力、物力、财力的注入。组织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作。继续抓好项目跟踪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文产工作的信息反馈与宣传报道。

三、奋发进取,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再创新局面

今年是省委宣传部确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升年”,我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活动多、要求高、任务重,要实现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的提升,必须在思想认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上下功夫。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宣传工作一盘棋理念。当前,在一些干部中有一种错误的思想倾向,总是认为宣传思想工作是虚功,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或者认为宣传思想工作是宣传部门的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绝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独有的工作,任何单位、任何部门缺失了宣传,都将事倍功半。所以,全县上下要树立“宣传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对内统一部署、对外统一口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党政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宏观管理格局。一方面,宣传文化口作为一条战线,有许多共同的工作要做,必须强化战线意识,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从纵向来讲,从县到乡镇的职能部门要整合,不能各搞各的、互不通气;从横向来讲,宣传口要整合,不能搞单打一、唱独角戏。另一方面,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必须强化协调意识,处理好宣传文化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对一些关乎全局的重大工作,善于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责任分工,打好总体战、立体战,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

(二)强化队伍,为宣传思想工作再上台阶提供组织保障。宣传思想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人,在我们这支队伍的素质。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练就一支过得硬、打得胜的精兵。要继续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扩大网评员队伍,扶持和帮扶一批农村文艺队伍,继续培养和锻炼一批文艺骨干,建立一支舆情信息员队伍,建立从县到乡镇、到单位,覆盖全县的宣传思想队伍网络。今年,宣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镇乡、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除明确一位领导具体分管宣传思想工作,必须明确一名专(兼)职宣传干部,负责具体做好宣传思想工作。

(三)转变作风,全面改进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队伍素质。良好的工作作风是开创良好工作局面的前提和基础。在一定意义上讲,作风决定成败。晓东书记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讲干部作风上存在的“漂、玩、散”等问题,在我们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我们宣传思想工作者必须牢牢记取“实、勤、学”三个字。一是化虚为实,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像抓经济工作、抓项目建设那样抓宣传思想工作,把目标任务细化为可操作的工作规程,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措施办法,抓住工作重点,做到时间任务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建立和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确保既定的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二是坚持勤奋进取,牢牢把握好一个“勤”字。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具有延续性、阶段性和针对性强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要勤于思考、长抓不懈,常规工作要做深、做细,不留下死角;特色工作要做优、做好,时时有创新。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本领,更好地把思路变为举措、把举措变为行动、把行动变为效果。要针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不断增强知识力、谋划力、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

同志们,20xx年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科学规划,狠抓落实,聚力奋进,乘势而上,为推进实现“一业带三化、实现四个新突破”发展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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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煤炭公司2024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安排_部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煤矿,企业,全文共 2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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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公司2009年工作总结2010年工作安排

2009年以来,在公司党委和经理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煤炭公司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东源煤电集团和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和精神,树立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责任主体,狠抓基础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发展安全文化,改善队伍素质;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推动煤炭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具体工作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成全年原煤生产任务的83 %,煤质控制在正常指标范围内,原煤单产、日产再创新高。

2009年先锋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原煤生产任务是200万吨,为完成和实现这一目标,煤炭公司经理班子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认真地安排,并动员全体职工为完成公司经理班子下达的全年生产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过煤炭公司经理班子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煤炭公司全体职工的积极努力,在旭康公司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截止2009年11月16日,煤炭公司累计生产原煤1655999.46吨(其中阳电厂592010.03吨;天生桥363308.4吨;龙蟒集团49987.05吨;工业广场零煤点383744.71吨;常青树24746.23吨;县公司20244.57吨;县热电厂20578.91吨;南磷集团383744.71吨;其他客户16192.0吨)完成了全年原煤生产任务的83%。在煤质方面,全水分控制在36.99%;灰份平均控制在11.72%;含硫量控制在1.54%,发热量平均保持在3408大卡/千克。1月份-11月份的原煤平均发热量高于公司规定的3300大卡/千克108个百分点。

2009年11月12日煤炭公司当日生产原煤11965.55吨,又创造了先锋公司建矿以来原煤日产最高新记录,也是东源集团所有煤矿中的最高单日产量。

无论是在原煤产量上,还是在煤质指标方面煤炭公司的各项工作都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根据目前原煤生产情况预计,到12月份煤炭公司将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200万吨原煤的生产任务。

二、全方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正常范围内。

为认真、扎实、全方位地搞好煤炭公司的安全工作,根据《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煤炭公司2009年安全生产实现无工亡、无重伤、无重大机电设备(运输)事故,轻伤控制在10人次以内,一般机电设备(运输)责任事故控制在3起以内”的规定和要求,煤炭公司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到了各部门。煤炭公司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各部门负责人又与各班组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责任状,把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层落实到班组,并与经济奖惩挂钩。为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能够得以正常实现,在逐级落实责任的同时,煤炭公司还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协调会。每周煤炭公司都要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协调会,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反映,了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调整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规范、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行为;积极安排人力和物力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今年初到十一月份,煤炭公司先后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36次,发布安全生产协调会会议纪要36期,对煤炭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是积极配合公司安全技术部开展安全大检查,并适时开展自检。今年集团公司到煤炭公司进行了两次安全检查;省煤炭安全监察局到矿区进行了三次安全执法检察;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安全大检查;煤炭公司组织安全自检自查2次,每次检查队级以上干部和安全办公室人员都参加。通过省局、集团、公司的检查发现隐患20条,除3条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外,其他隐患均已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85%;通过煤炭公司的自检自查查出隐患49条,除一条无法整改外其他均已经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99%。

(三)是加强矿区采场的安全督促和巡查。煤炭公司要求和规定安全办公室的同志每天都要深入采场一线跟班巡查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带进行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特别是对北帮滑坡区采取跟踪式的巡查,并将查出的隐患记录后上报公司各级部门和领导。发现部门工作中存在安全问题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督促他们进行整改。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矿山安全法的职工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

(四)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煤炭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煤炭公司利用各种会议、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的宣传,使公司职工充分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家庭、安全与幸福密不可分的关系。让职工自觉地在生产工作中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五)是加强北帮滑坡区监测,确保生产安全。北帮滑坡是先锋公司矿区最大的安全隐患,也是长期以来困绕着先锋公司领导的问题。为确保采场职工和设备安全,2009年以来,在对滑坡区进行清方减载的同时,煤炭公司领导同时安排测量组通过设置的观测控制网,用全站仪对采场滑坡区域每月进行一次的定期观测。将滑坡位移情况以及观测分析资料提供给安全生产技术部以及煤炭公司领导,并据此布置调整采煤工作面和剥离工作面,确保了采场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的安全。测量组从元月份至11月份共观测边坡11次,编制边坡报告11期为煤炭生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进入8月份以来原大岭岗村址下方,二采场北帮顶部出现了裂缝,并先后发生几次局部性塌方,对二采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威慑。为此煤炭公司主要负责人特别安排测量组,每天对后缘裂缝进行一次监测。测量组先后监测裂缝四十一次,编制监测报告六期,为二采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受公司各个部门的委派,测量组1至11月份到野外作业7批次,全年累计完成测图面积和图件8.4平方公里,按测量行业标准计算,工作成果效益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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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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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 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导游服务费 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 元/人天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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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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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__________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日付全。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 。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4.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_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八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九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一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游质量总是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见知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2.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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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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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邮 编: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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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计划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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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学期教学总目标

1、幼儿情况(幼儿数、行为习惯、认知水平)分析

幼儿人数:35人,幼儿社会性交往能力较好,喜欢幼儿园,喜欢与别人交往。在成人的提醒下,会使用礼貌用语。

2、本学科教学目标

能大方地与同伴交往。在活动中,不争抢玩具,学会谦让,学习与同伴友好相处。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要求和愿望,愿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的事。知道爱家人、老师、同伴,会感谢,有爱心。会初步使用礼貌用语与他人交往。

二、主要教学内容及分析

1、自我意识:

都知道自己的姓名年龄幼儿园家庭成员性别,但是对于自己的家庭地址知道的只有个别幼儿,多数幼儿不能具体地说出,都愿意接受别人的关注,表扬,都喜欢参加集体活动,大部分幼儿能遵守活动的要求。

2、情绪情感:

幼儿会用表情、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享受周围熟悉的人和动物,愿意接近它们,幼儿能知道并做到并爱护它们。

3、社会交往:

幼儿能应答教师及同伴的询问,并愿意接受邀请,都喜欢与同伴一起玩。幼儿会知道等待、轮流做游戏,幼儿能理解并主动使用日常用语。

三、工作措施

1、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和有儿交流,让幼儿有一定的自我认识。

2、开展专门的自我认识课,让幼儿了解自。

3、在游戏及活动中让幼儿自由的发展,鼓励幼儿大胆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情绪。

4、生活中和家长共同引导幼儿有爱心,懂礼貌。

四、分周教学进度安排

1、《我的幼儿园》

2、《我的东西在这里》

3、《新抱抱真快乐》

4、《大家一起玩》

5、《说说的自己》

6、《我的小脸真漂亮》

7、《靓宝宝》

8、《我和图书做朋友》

9、《喜欢和你在一起》

10、《我叫轻轻》

11、《熊猫过生日》

12、《我会穿背心啦》

13、《谁生病了》

14、《我不怕冷》

15、《新年到》

16、《我长大了一岁》

17、《大家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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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公司各部门三月份工作安排_部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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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司各部门三月份工作安排

一、制水部

1、我部将在3月根据公司热线调度指令,全力做好安全供水工作,合理调配各厂、站机组,确保市区管网服务压力,以各厂、站生产原始记录为考核依据,以实际供水压力情况为考核结果;(20分)

2、我部将在3月根据中心化验室水质监测及水厂水质在线监测结果,合理调整制水药剂投加量,确保水质合格,以加药岗值班记录为考核依据,以水质检测数据为考核结果;(20分)

3、我部将在3月认真做好各厂、站安全供水生产工作,着重加强水源和生产厂区的安全保卫、反恐、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确保安全生产,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为考核依据,以安全巡视记录为考核结果;(10分)

4、我部将在3月做好各厂、站供水机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机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为考核依据,以供水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为考核结果;(10分)

5、我部将在3月积极落实和初步开展“提升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好职工的宣传和动员,以部门开展“提升服务年”实施方案为考核依据,以初步开展的实际情况为考核结果;(10分)

6、我部将在3月配合南湾水厂工艺改造工程,以配合工程开展的相关信息为考核依据,以配合开展的工作实际情况为考核结果;(10分)

7、我部将在3月加强劳动纪律,坚持部长夜间带班查岗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以夜间带班制度为考核依据,以《带值班记录》为考核结果;(10分)

8、我部将在3月继续做好各厂、站的厂(站)区卫生工作,坚持每周大扫除,以部门卫生区划分责任表为考核依据,以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检查记录为考核结果。(10分)

二、营业部

1、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完成抄表工作、新用户水卡登记及发放工作,其中dn40以上水表抄见率为100%(特殊情况除外),dn40以下水表抄见率不低于97%,以公司考核细则为依据,以监察部复抄情况为考核结果;(10分)

2、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做好部长复抄dn40以上水表至少500块的工作,以《营业部水表复抄三级管理制度》为考核依据,以部长复抄记录为考核结果;(10分)

3、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做好抄收班长水表复抄工作,每个抄收班长完成复抄本班组不低于600块水表的复抄任务,以《营业部水表复抄三级管理制度》为考核依据,以班长复抄记录为考核结果;(10分)

4、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水费回收力度,确保水费回收,以公司财务部门提供数据为考核依据,以财务部门提供数据为考核结果;(10分)

5、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的要求,在本部门落实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部门绩效考核细则为依据,以绩效考核小组检查记录为考核结果;(10分)

6、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完善抄表员移交水表交接工作,移交记录签字存档,以公司相关规定为依据,以部门实际完成情况为考核结果;(10分)

7、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协同客服部做好新用户发展工作;对水表故障、表井存在问题等情况,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及时汇总上报,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故障表的整改工作,以公司考核细则为依据,以部门工作联系单汇总为考核结果。(10分)

8、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做好和财务部门的对账,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以公司考核细则为依据,以财务部门提供数据为考核结果;(10分)

9、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根据公司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服务年”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公司相关规定为依据,以部门实际完成情况为考核结果;(10分)

10、我部将在3月1日至31日期间继续加强部门员工业务技能的培训,以学习内容为考核依据,以学习记录为考核结果。(10分)

三、生产技术部

1、我部将在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配合南湾下山管供水管道改造施工技术指导,行文督促南湾湖风景管理区尽快按设计增设实施溢洪道1号桥护坡两侧管道支墩桩施工。以设计要求、施工规范为依据,以工程影像资料为考核结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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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车间职工工作计划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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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能来泰克工作。虽入职时间较短,仍深深地感受到我司井然有序的管理秩序及充满朝气的团队氛围。在这个岗位上,我明白自己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是巨大的,产品知识,外贸业务知识及经验的积累都需要自身不断的努力和学习。在新的一年里,我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计划如下:

1.继续学习产品知识,进一步熟悉产品。虽然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对公司的产品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知道一些产品知识,但还是不太熟悉,这些产品型号多样,特点各异,产品参数多,刚开始接触,想把它弄的非常熟悉还是有点困难的。不过我会努力的,还要进一步熟悉。

2.电脑操作技能以及阿里巴巴平台的操作,学会自己PS图片,学会制作自己的报价单。

3.外贸函电知识及英语口语,学习如何写开发信,建交函,发盘,报价。学习如何与客人交流。

4.实际中的业务操作,从贸易磋商,谈判,到签下订单,产品的生产跟进,运输,制单,一直到收汇,学会整个的业务流程。我希望能尽快熟悉自己跟的每一个客户,总结并分析他们的特点,以一颗热忱的心为客户服务,为公司创利!领导及各位同事请教。在我的个人观念里,态度决定成败。希望自己的努力会得到大家的肯定。

5.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自己的业务操作能力。最后,再次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相信在这个优秀的团队中,我将受益不少。同时,也期待自身的不断完善能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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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商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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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434”工作法为抓手,以打造“六张名片”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化解矛盾纠纷,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我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我局在巩固全县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县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强调委会建设,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将其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416件,参与调解3355件,调解成功3218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由于20xx年全县各村两委会换届结束,一大批新的调解员上岗,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急需提高和充实,我们进行了2次培训活动,培训调解员300余人次。五是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变为由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对21名垂直管理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任前业务培训。

(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加强了与公、检、法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定期进行督查。多次召开全县司法所工作会议,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接受、管教、网上定位、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学习;为强化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市局安排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三期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50余人,有效提升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遵规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犯罪的决定》,在我县社区矫正人员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他们认识到国家特赦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积极落实《决定》精神,严密组织,仔细审核,将符合特赦条件的7名社区矫正人员上报,现已全部予以特赦,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外地监狱接回5名特赦人员。20xx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00余人,在册列管人员210余人,累计解除矫正600余人。

(三)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登记、档案管理、走访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帮教到位,实现“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达到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有人问,并建立两个阳光工程安置基地,争取让其尽快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

二、落实依法治县方略,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局之年,普法宣传工作着重开展 “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八建”活动,将“六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1)按照XX市“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先后到韩集镇中学、小庄乡中学、小庄乡中心小学、盐山中学等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讲座,受教育师生5000余人。讲座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在校学生,以案释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与学生形成互动,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2)我局组织法律骨干人员组成普法队,充分依托村镇赶集日、“3.8” 、“3.15”等重大节日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地方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土地管理条例》、《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民事诉讼法》、《城市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XX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建设,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我局结合开展“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乡村送书下乡及发放宣传材料,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义务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3)7月中旬,法宣办特聘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普法办主任于洪玉来我县对全县各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业务骨干160余人,举办“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活动不仅激起农村干部对学习法律的兴趣,更重要的是加深农村干部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性的认识。(4) 9月24日XX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张建河带领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一行三人,来我县考核“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汇报材料、台账资料、普法宣传的亮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并来到盐山中学、环保局、国盛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等地,实地察看了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的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XX县普法工作做到了三有:有机制、有特色、有典型,各示范点做到了过关、过硬。(5)10月份县普法办与县妇联联合编制《妇女使用法律知识读本》一书,初稿已完成,争取在12.4宪法日到来之前出版,对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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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销售工作详细计划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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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目标

今年的销售目标最基本的是做到月月有进帐的单子。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把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分解到每月,每周,每日。以每月,每周,每日的销售目标分解到各个销售人员身上,完成各个时间段的销售任务。并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提高销售业绩。

二、建立一支熟悉业务,而相对稳定的销售团队

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一切销售业绩都起源于有一个好的销售人员,建立一支具有凝聚力,合作精神的销售团队是企业的根本。在明年的工作中建立一个和谐,具有杀伤力的团队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

三、完善销售制度,建立一套明确系统的业务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是我们--房地产公司的老大难问题,销售人员出差,见客户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完善销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让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提高销售人员的主人翁意识。

四、培养销售人员发现问题,总结问题,不断自我提高的习惯

培养销售人员发现问题,总结问题目的在于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并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业务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

五、在地区市建立房产销售,服务网点

根据今年在出差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的问题,约好的购房客户突然改变行程,毁约,车辆不在家的情况,使计划好的行程被打乱,不能顺利完成出差的目的。造成时间,资金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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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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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我们还记得xx年8月30日新生报到时我们脸上的懵懂与憧憬,而今天,我们希冀着自己离开校园的那一刻。大学三年的时间是短暂而又漫长的,这三年中,我们法律文秘班的40位同学共聚首,一起经历了军训、法政之周、特团活动、助班毕业、男生节女生节、毕业实习等等大小的活动,我们有过欢声也有过笑语、有过泪水也有过争吵,或许当多年后我们重回首时,记忆中每个人的影像都是模糊的,但这期间发生的事、停留在自己身边的人都会在我们的心底留下深深的印记。

在毕业前夕,值此寒冬来临之际,为了给我们的大学生活划下最后的原点,为了营造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特开展厦门汽车纯玩三天毕业旅游活动。

活动主题:“涛声镌刻我们友谊,海浪记录我们回忆”

活动时间:xx年11月4—5日

活动对象:08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全体同学

活动安排:

11月4日:

早上06:00集中出发前往汕头(约6小时);车观 海湾大桥(过桥费已含)位于汕头港东部出入口妈屿岛海域处,为跨海公路桥;汕头接团中餐后游览: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光行 约50分钟汕头林百欣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三万五千平方米,面向十二万多平方米的会展中心广场,位于汕头城市中心的黄金地带;人民广场 约45分钟;后乘车前往厦门 约3.5小时,厦门接团后入住酒店;

午餐自理,晚餐后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5日:

早餐后始建于唐代的闽南古刹的南普陀寺(参观时间约50分钟);寺内天王殿、大雄宝殿、大悲殿建筑精美,雄伟宏丽,各殿奉弥勒、三世尊佛、千手观音、四大天王、十八罗汉等,妙相庄严。车游厦门大学外景,车游美丽彩带环岛路;随后前往“海上花园、音乐之岛” 鼓浪屿(含船费,过渡约15分钟 )整天在岛上自由活动(也可以安排导游带领游览);晚餐后可自行选择前往厦门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中山路自由逛街(时间客人自己安排);

含早餐,午餐,晚餐自理,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6日:

早餐后游览:被毛主席誉为“华侨旗帜”的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的故乡集美(参观时间约为1个半钟),参观集美学村,陈嘉庚先生故乡,归来堂;后乘车返回佛山市(约9小时);含早餐,午餐

费用: 398元/人(两人一间双人房)、380元/人(四个人一间双人房)

随行教师:

活动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1、本次活动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合意组织,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共同承担;

2、本次活动将由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购买团体险(保险费8万/团),同时,我们会建议参加旅游的同学购买个人意外险(10元人,保险费10万人);

3、在外出旅游前,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随身携带个人的一些常用医用物品,班委也会集中购买一些必备的感冒药、肠胃药、跌打损伤类药品随行;

4、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要求各位同学务必保持通讯工具随身携带、正常使用;

5、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做好防盗、防骗工作;

6、考虑到天气原因,我们会在出行前一周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情况,并提醒各位同学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7、外出旅游期间,我们将由旅行社统一安排入住厦门酒店,既安全方便又一定的保障;

8、外出旅游期间,一切活动均按照旅行社既定行程进行,全体同学务必听从导游指挥,切勿擅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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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会计工作计划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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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将着力做好完善财务制度、推进规范管理,为本公司的做大、做强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和服务。

为了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服务,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定以下财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财务会计工作应发挥好“企业信息系统”的作用,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者及公司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及时、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财务部是企业财务工作的管理、核算、监督指导部门、其管理职能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下达企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其核算职能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核算,其预警提示职能是对于董事长、总经理反馈公司资金的营运预警和提示。

切实做好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五项工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目标和任务

(一)依时完成日常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内部会计管理与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与方法。

2.完成指标的预算及制订工作,并做好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拟稿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

3.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制度,分清资金渠道,认真审核每笔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细化成本核算,编制会计凭证,进行记账。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税务等部门;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出纳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准确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4.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

1.拟定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2.拟定公司的资金筹集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3.调度公司资金,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集中使用。

4.加强公司的存货管理、应收帐款管理。

(三)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测和预算,积极参与公司决策

1.制定全面预算,提供全面、准确的经济分析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2.按财务预算科学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利用效率。

(四)严格落实财务控制工作

1.严格抓好采购环节的财务控制、存货控制、现金控制等控制环节,确保公司及其内部机构和人员全面实现财务预算,实现公司总体目标。

2.实施全方位财务控制机制,使财务控制工作渗透到公司组织管理的各个层次、生产业务的全过程、各个经营环节,覆盖企业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五)财务分析

及时利用财务业务、会计、统计、市场等信息资料,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和财务成果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活动的业绩,有效控制财务活动的运行,正确预测财务发展的未来。

三、加强素质养成、推进队伍建设

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面对日趋复杂的市场和日益加大的竞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日显重要。

1、认真学习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树立牢固地依法理财的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扩大知识面。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以适应现阶段财务管理的要求。与此同时,认真学些税务、金融、等相关性知识,以拓展知识面,提高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3、加强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方面。通过交流可促进理论知识,有利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提高业务水平,还能提高写作能力和口述能力。通过对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全面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会计信息的快速的、准确的、真实的要求,确保公司各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工作重点与难点

增加资金投入:资金需求计划和融资计划。根据我司20xx年的销售计划,资金缺口比较大,如何更好地与银行合作,取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是我司20xx年总目能否实现的关键。在这个问题上财务部感觉压力特别大,如何多方位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高速发展所需资金,是财务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五、建议和措施

1、重大发生费用支出应报财务部备案,以使有计划地摊销支付(如销售返利)。

2、加大新药产品的开发力度,改善产品结构。

3、做好原料定价采购工作,控制采购成本升高,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增加产品毛利率。

4、扩大产品销售范围,增加销售收入。

5、量入而出,控制费用支出:

(1)要控制推销费用支出,制定促销费支出,要量入而出。

(2)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等)要制定一定措施,要有一套严谨的报销制度,而且要加强管理、监督、用较少钱办更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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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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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____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游行程》

团号:______________

导游姓名_________导游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旅游时间超过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规定,制订具体行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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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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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次公司组织的旅游学习活动,重要的是在体现出集团对职工关怀的基础上,如何把团队精神融入到活动中,营造全体员工团结凝聚、活跃、奋进的氛围,更重要的是借鉴其它景区一些优点,来弥补我景区的还存在的不足之处。

上午十点半左右到达第一站“呀诺达”,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位于三亚市郊35公里处,整体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周边是123平方公里的生态恢复保护区。到员工班车抵达第一站时,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两条长长的水泥路,中间一个石头刻着呀诺达的logo,在水泥路行驶3分钟左右,到达景区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大约在600平方米左右,只是普通的沙石路,并无经过精心修建,但一下车便可见到有内导向我们走来,这点倒让我们觉得亲切,当时那位内导伸出右手其中的食指与中指,对我们喊着:“呀诺达!”在后来看到他们同事与同事之间见面都会以这种方式打招呼的时候,才得知这是他们的招牌动作。

进入景区,看到一些用植物修剪出来的企业logo、呀诺达的招牌动作等园林设计,第一感觉是绿化是咱们景区需要借鉴的。我们进入了该景区的大门时,导游给每人发了一张代表他团队的贴纸,是作为游客走失团队后一个非常有效的找寻标志。景区内的公共卫生间是一个景区的窗口,我第一站就去了卫生间,门口两边有喷泉,垃圾筒做的也十分具有艺术气息,四周则伴有淡淡清香。径直走进去,厕位大概在十多个左右,洗手盆采用的是感应水龙头,倒也是另一番别致的风景。出了卫生间一路跟着导游,进入呀诺达游客中心,里面宽敞开阔得倒是有点像来到一个五星级酒店的大厅的味道,低头一看甚至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地面干净无任何杂物。待验票完导游则带着我们上了一辆班车,有点类似于公交车,这点我倒是认为没有我们公园的亲近大自然。车辆行驶几分钟后,则有明显晕车迹象。下车后跟随导游一路走马观花,期间看到很多知名的不知名的植物,并无其它。一些硬件设备的确做到较为到位,一路匆匆走完,印象并不深刻。

离开呀诺达,到达第二站——槟榔谷。大家肚子已经饿到不行,于是大家就跟随着带队经理去了槟榔谷的自助餐厅,饭菜种类齐全,不过好像大家都对其中的野菜较为感兴趣,一个个吃的不亦乐乎!

进入槟榔谷,第一眼就被景区大门吸引住了眼球,大气且有特色,验完票后一位导游朝我们走来,内导的服装做的十分具有民族气息,腰间一个小小的垃圾篓,一下了就拉近了我们与他的距离。跟随导游一路向里走,则完全带入了一种少数民族小乡村和一个“活体”博物馆的感觉。随处可见到的小茅屋,各种各样的黎族织锦,绣面纹身的阿婆织着我半天都看不懂的织布,随处透露着少数民族文化气息。走到他们的演艺台,找到位臵坐下来后,听说这里演艺节目也是槟榔谷的一大特色,待节目开始下起了一场大雨,倒是给看节目的游客带来了更一种感觉,看完之后仍意犹未尽……

通过这次旅游学习体验,不仅能够让员工从紧张的工作中得到缓解,更让我们初步了解了我景区需要借鉴其它景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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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全市中小学寒假计划安排通知_寒假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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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小学寒假计划安排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XX年全市中小学寒假起止时间和有关事宜通知

一、假期起止时间

义务教育段学校寒假自今年1月23日(腊月20日)开始,至2月19日(正月17日)结束,暑假为7月3日至8月27日。普通高中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假期时间,即寒假为今年1月27日(腊月24日)至2月18日(正月16日),暑假为XX年7月11日至9月1日。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总结,同时要统筹安排,尽早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1.要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师生安全意识。各学校要贯彻落实好《关于认真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确保冬季学校持续安全,保障广大学生、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安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集中进行一次校车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全市师生及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与学生签订《寒假安全目标责任书》,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寒假期间严禁学生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不提倡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外的人身安全。

2.要认真全面地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要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空隙”的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的水、电、火等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学生宿舍和公寓、交通车辆、冬季取暖设备、体育活动设施、食堂卫生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做好值班安排。

(二)科学指导假期生活,丰富假期活动内容

1.要强化开展一次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学校要动员广大教师和学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活动,要注重社会实践环节,利用假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冬令营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走出校门,增强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自觉性。同时,广泛组织开展各种思想道德实践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勤俭节约,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

2.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网络教室和体育(场)馆等,为学生假期活动提供的场所。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市博物馆举办的免费开放活动。

3.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放假前,要求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做好假期锻炼计划,并动员家长积极利用寒假带领孩子一起参加冬季长跑活动和其他形式的体育锻炼,激发孩子体育锻炼的兴趣,让孩子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提高孩子体质健康水平。

4.围绕扶贫济困、尊老敬老、帮助孤残等主题,以老红军、军烈属、五保户、贫困户为重点,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服务活动。

(三)规范教育行为

1.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时间规定,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假期休息权。假期中可布置适量作业,特别是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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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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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事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旅游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本局的客观实际,认真开展了旅游资源调研、安全生产、旅游营销等一系列工作,现将上半年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我局从4月16日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按照县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学习动员、找查问题、整改提高、建章立制等各个阶段环节的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在意见征求中,共征求到对局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2条,梳理成4条。县局针对梳理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日程表,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并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建设。

(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工作。一是在年初与各景点、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安全生产(包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景点、旅游公司在开展旅游工作中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在“五一”黄金周来临之际,对全县旅游生产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排查,并在黄金周期间,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除了坚持正常上班外,还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在“五一”期间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三是6月11日,在城南新天广场参加了“6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对旅游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作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四是加强了对清溪河漂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在5月中旬协助市、县相关部门完成了对清溪河漂流的安全评估。上半年,我县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培训工作。4月24日至5月10日,为规范我县服务行业的职业行为、提高全县服务质量,我局协助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局举办了为期17天的县城在职务工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涉及客房、餐饮、家政、商品营业员、美容美发及保健按摩、汽车修理等六个行业八个专业,参训人员共450人。这是历史以来对服务行业培训中规模较大、质量最高、效果最明显的、短期培训中历时较长的一次,培训结束后,还对参考合格人员办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奠定了基础,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发展起了推进作用。

3、调研工作。为更好地开发、利用好我县的旅游资源,我局抽调了专门人员配合县政协,从3月20—4月20日对全县的旅游资源进行了调研,深入凤仪、桴焉、庙塘、碧丰、杨兴、新州等12个乡镇的景区景点进行实地踏看,调查了解、摄影录像,并对全县景点景观中具一定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制作成了光盘,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旅游资源的第一手资料,为旅游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二是多次邀请、陪同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樊村、白水、凉风洞、穿洞等极具开发价值的景区景点进行了考察、调研,通过实地察看,了解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

4、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一是对九道水国家级森林公园、清溪河漂流公司和各宾馆旅店加强了管理,对其现在工作人员进行了全方面的培训,特别是在“五.一”黄金周和“5.23”“一节一会”期间,每天对各景区景点、宾馆旅店的游客量、游客来源、客房出租率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并通过“国内旅游抽样调查问卷”的调查情况了解游客的需求和满意度,并对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加以完善。二是加强了对樊村度假、凉风洞、穿洞等景区景点的考察,完成了樊村生态旅游开发景区、芙蓉江休闲度假旅游开发项目的建设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申报了“”重点旅游项目材料。三是正在积极筹划编制全县旅游总体规划,可望在10月底以前完成。上半年共接待游客近2万人/次,创旅游收入780余万元。

5、旅游营销、信息报送工作。在旅游促销和信息报送方面,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一是聘请中央电视台农业综合频道到我县白水景点、九道水森林公园、清溪河漂流、樊村进行报道、摄影采风,分别制作了光碟,在电视台播出,进行宣传。二是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了“旅游频道”,通过“风光美图”、“景点推荐”和“特色美食”三大板块,采用文字、图片和视频向外宣传和推介我县丰富的旅游业资源和美丽景色,引起了全人民的的广泛关注并赢得了高度的赞誉。三是及时上报信息。半年来,我们不仅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及时报送各段时间所要求填报的统计网络信息,还对开展的其它工作以简报的形式进行了报道,半年共编制《简报》五期,简讯一则,在《**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网上》发表了四期,信息一则,通过这一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我县的旅游和旅游工作,关注我县旅游事业发展。四是与相邻绥阳合作,开发遵义—绥阳水晶温泉、双河溶洞—清溪河漂流—九道水森林公园旅游线路,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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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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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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