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张家界天门山旅游攻略安排(精选20篇)

浏览

2797

范文

1000

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91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为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共计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  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  甲方应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牛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r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起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和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上半年经济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5312 字

+ 加入清单

上半年经济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白城市经贸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坚持“工业支撑、项目拉动、多元推进、协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国家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全面的开展了工作。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9323万元,同比增长14.1%。完成工业增加值12549万元,同比增长17%。产品销售率达到95.4%,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实现利润179万元,同比增加40万元。

1、经济运行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经济运行工作,坚持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对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增产增盈。重点企业吉林省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公司上半年生产轴承289万套,完成工业总产值1548万元,同比增长28%,其中开发卡轿车轴承24种,完成新产品产值700万元。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公司形势好于往年,无论是新产品开发还是生产规模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明胶497吨,完成工业总产值2616万元,增长30%。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88万元,同比增长19.7%。油脂化工厂在去年合资合作、改制的基础上显出明显成效,上半年预计完成产值350万元,同比增长7.5倍。

一是继续加大了工业扶持力度。落实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包保工业企业责任制,并成立包保工业企业办公室督促各部门狠抓落实,做到真包实保。安排各包保部门制定具体措施,落实了包保第一责任人,重点解决了包保部门宏观指导多,深入基层具体指导少的问题,使包保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使企业在帮扶下,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建立起了经济运行的应急机制。按照年初白城市经贸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经济运行工作加强了对相关市场和变化趋势的研究,变事后分析为超前预测,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确保了经济运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参加了各项展洽活动。主要是参加了在长春召开的全国食品博览会,推广我市优势的资源和我市的食品加工企业,我市的大发酒厂无论是企业的嫩江龙酒还是企业发展理念等方面在此次展洽会上客商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大发酒厂、白鹅公司、大安市联谊罐头厂在此次展会销售额过7000元以上,为企业宣传了自己的品牌,为我市树立良好的食品工业企业形象。

上半年经济运行工作随说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计划任务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骨干处于停产状态。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去年下半年长春华远集团撤出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的停产,直接影响我市上半年产值下降XX万元,如果全年不能重新启动生产,将影响我市工业总产值下降4500万元。

二是企业原材料比去年价格上升明显。吉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分公司所需原材料钢板、钢丝、圆钢上涨幅度很大,钢板去年每吨4800元,今年上涨到5700元,钢丝去年每吨7200元,今年初上涨到9200元,圆钢去年初每吨3800元今年上涨到了4700万元,据了解制造轴承所需的其它原料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这些直接使企业在购进原材料上与去年相比就增加成本400万元左右。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制作汽车靠背芯的原材料天然乳胶去年价格每吨是8000元左右,今年每吨价格与去年价格相比上涨了3000元,至使今年企业在原材料购进成本比去年增加160万元。

三是市场不利因素增多。汽车配套企业竞争激烈,我市的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降价14%以上,全年预计影响利润50万元,省轴承集团大安分公司产品降价5%以上,全年预计影响利润200万元。

2、企业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年初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突出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抓重点企业改制。把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作为重点力求在改革与招商结合上实现突破。上年年在有意向购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位客商中,我们确定了双鸭山市振兴煤矿的老板作为购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招商对象,经多次洽谈和到企业实际考察,初步意定出售标的2500万元,由对方买断企业产权,购买资金全部用于解决陈欠工资、集资款、欠交社保养老金、职工经济补偿金等。但由于对方资迟迟没有到位,目前正在寻求投资伙伴。

二是集中时间抓破产工作,为“双退”打基础。将企业的破产工作从申报、审批、评估、清算到财产分配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抓紧抓实,并经常调度。目前石油机械厂、液压件厂、石油钻采厂、大发酒厂、石油配件厂五户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石油配件厂、大安酒厂破产己终结,剩余两户企业争取8月份完成破产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搞好宣传,公开出售一批企业。4月份通过大安电视台、白城日报向社会公开发布7户企业出售公告,并对投标者做大企业的能力、经济实力、诚信度、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产品研制与市场开发的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3、技术改造、项目及新产品开发进展情况

年初将我市工业项目落实到经贸局、工业控股公司、项目办等并落实到专人,跟踪不放。截至到目前,己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一是技术改造投资完成情况。上半年,己开工建设项目11项,项目总投资77374万元,当年计划投资13000万元,现己完成投资6150万元,占白城市下达指标1200万元的51.3%,比上年同期净增700万元,同比增长8%。

二是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我市确定6个重点开工项目,到目前,有5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83%。大安市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帮助下成功的与武汉云鹤集团洽谈签约了生产汽车靠背座椅总成项目,目前企业己完成扩建厂房和安装设备等工作,现己全面投入生产,第一批产品己经供货。吉祥米业项目。我市的开发区粮库同黑龙江吉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创办了大安吉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吉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1500万元,新建一条加工水稻4万吨精制大米生产线,生产线土建工程,生产设备安装己经完成。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省内最大、最先进的大米及其副产品加工基地。预计年产值可达10000万元,预计利润可达1374万元,目前企业己试车。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扩产改造项目。明胶现正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政策扶持。页岩油深加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厂房。

三是新产品开发情况。上半年完成新产品开发21种,占年计划的60%;完成新产品产值5106万元,占年计划51%;完成新产品利税507万元,占年计划51%。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

为了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下半年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济运行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计划。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白城市下达年计划为68000万元,同比增长11.4%,我市计划完成77000万元,增长18.3%;工业增加值我市计划为24000万元,同比增长17.8%,产品销售率计划为97%,比上年增长0.9个百分点独立核算工业利润计划为650万元,同比增长22.2%。可超额完成白城市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计划。

一是加强工业生产指挥调度。下半年,要加强工业生产的指挥调度,搞好工业经济运行的超前预测和分析,要发挥各工业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工业企业调查研究,掌握运行态势,出现问题及时调整处理。

二是抓好生产企业的正常运营。下半年要对重点生产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生产企业搞好协调服务,解决难题,解决困难,确保这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重点抓好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分公司、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油脂化工厂、恒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东兴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石油机械制造厂、稀土永磁电机厂、石油钻采机械厂及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等服装加工企业和宏达葵花仁加工厂、春光玻璃工艺有限责任公司、金田玻璃仪器厂、安大牧业等新兴民营加工企业。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分公司全年要生产轴承400万套,实现产值3000万元,实现税金30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要实现全年1600万元工业总产值目标,新增税金50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全年要生产明胶1300吨,实现4500万元的工业总产值计划,预计实现税金200万元,油脂化工厂要实现工业总产值800万元,预计新增税金50万元。

上述这些企业,大部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产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制约了生产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生产负荷率。去年。市财政投入了50万元资金,成立了白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大安办事处,但由于工商银行方面的原因,至今没有发挥作用,下半年,要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三是抓好重点停产企业的复产工作。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液压件厂、橡胶厂等企业,资产规模较大,目前都己破产。这些企业的启动对我市工业经济稳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下半年,要加大招商引资、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力争早日启动生产。

二、深入抓好企业改革工作,力争全面实现国企业“双退”。

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关系重大,因此无论我们面前困难多大都要加以解决。我们下半年要积极做好四项工作。

1、加快破产终结速度。由各清算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对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石油钻采厂、大发酒厂等破产未终结的企业要主动与法院配合,按法律规定程序,做好个别债权人的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破产相关手续,加紧运作,力争在8月中旬前完成全部破产终结工作。

2、全力解决难点问题。积极挖掘节支潜力,要通过企业流动资产变现、职工集资款缓付、欠社保统筹款缓交等办法,解决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商行资产残值变现资金来源不足问题。

3、按规定规范运作。召开职工大会,实行职工民主表决。企业改制工作要认真贯彻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规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对改制方案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进行职工民主表决,形成大会决议,按规范程序运作。

三、积极抓好项目建设和项目储备工作。

XX年是项目工作的关键年,是国家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一年,按照年初工作部署,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抓好项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完成全年目标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以大项目为支撑,牢固树立抓大项目意识,树立以项目促增量,以增量扩总量,以总量促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

续建项目重点抓好明胶深加工项目建设工作。明胶深加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专项贷款4000万元,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贷款资金完全到位,确保年计划目标的实现,尽快付诸投产,将其培育成为我市工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2、抓好投产开工项目

主要抓好大安市亿龙葵花仁有限公司、巨龙葵花仁有限公司、广涛葵花仁有限公司葵花仁、吉祥米业等项目的生产工作,其中大安市亿龙葵花仁有限公司以获得外贸出口权,今年我市的果仁加工项目和米业深加工项目产值到年底预计可实现亿元。

3、抓好开工未投产项目

重点抓好大安市太阳玻璃微珠厂的玻璃微珠项目。企业是今年四月开功建设,厂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是利用天燃气生产玻璃微珠,项目总投资270万元。该产品属高附加值产品,项目可在9月下旬建成投产,投产后年产量可达3000吨,可实现产值6000万元,上缴税金600万元。吉林省广益粮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米业深加工、饲料厂和600万条编织袋厂项目,这户企业总投资8180万元,现己建成粮食储备库,正在建设年产600万元条的编织袋厂和饲料加工厂。项目全部建设投产后,年产值可超亿元。页岩油深加工项目计划9月中旬投产,如投产后年预计实现产值XX万元。

4、抓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主要集中精力抓好老工业基地项目对上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包装力度,利用好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设计、选报几个技改项目,争取国家支持。从现有企业实际出发,采取捆绑式方法,把项目做细、做实、做大、做精,提高项目质量。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强化项目宣传,进京跑省,多方协调,力争使我市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另外抓好吉林省广益粮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加工乙醇汽油项目申报工作,使其能够在我市建成投产。

5、是抓好工业项目的储备。

按照年初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打好项目攻坚战的要求,力争建设3个投资千万以上工业项目,同时在现有基础上使工业储备项目达到100个,努力在工业总量扩张上实现突破。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内查外调等多渠道,搞好新项目的前期认证和可行性研究、立项等工作,充实项目库,搞好项目储备,重点围绕食品、服装、羽绒加工、汽车零部件、新型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节能环保等领域上项目,对于一些好的项目要完成可研报告,并根据项目大小和分级加大项目前期论证的资金投放,有的项目可研报告要委托研究院、设计院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总之下一步要按照年初的总体工作安排,在上半年完成的基础上查找不足,研究对策,加快进度,企业改革要力争有突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为明年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政府职能,搞好协调服务打好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工会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提纲及下半年工作安排_工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308 字

+ 加入清单

工会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提纲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按照集团公司工作安排,我们紧密团结安全这个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09年上半年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群监工作扎实有效

1、开展“安康杯”活动竞赛。一是年初以来,我们将班组无违章、无违纪、无轻伤“三无”竞赛纳入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内容考核之中,上半年全矿有168个班组实现了五三违日、无三违周、无三违月的工作目标。炮采队马云才班被市总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综维队叶凤祥被评为先进班组长,综掘队杨威君被评为优秀群监员。二是发挥群监员作用。我矿现有群监员209名,其中生产一线149名,他们坚持每天上岗查隐患、制止“三违”行为98人次,均得到了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三是从五月初开始,矿工会组织举办三期群监员学习培训班。对新调整上任的146名群监员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了群监员工作业务水平和安全生产防范活动。四是确定每逢6日、16日、26日为全矿职工集中上岗排查隐患工作日,并将隐患内容分类分项进行疏理,重大事故隐患提交矿长安全办公室协调解决和处理。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注重发挥女工家属安全二道防线作用。一是矿工会组织全矿职工和家属开展的“争当安全矿工、创造幸福家庭、共建和谐五龙”为主题的安全签名仪式,共有2800余人参见活动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开展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共有二十二个区队、40个家庭、1200名选手参加,同时组织14名女工和家属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

3、隆重召开群众安全工作表彰大会。在总结安排群监工作的同时,大力表彰了十个先进群监分会、10名优秀群监员称号和40名优秀群监员,并组织了四个群监分会和1名群监员在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有利地推动和促进了群众“安康杯”竞赛活动。

二、夯实工作基础,在班组建议上作文章

加强班组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内容之一、也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按照集团公司工会的安排和部署,先后开展了以下几项活动:

一是抓班组基础工作。我们在全矿二十七个重点和辅助区队,共 个班组中民主选举和测评班组长。制定和完善了班组长推选考核办法,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我们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和党群部门分为思想品德,安全意识、现场管理,工作能力和群众威信五个方面对在测评中总分70分以上的班组长严格考核、任用,并由矿上下发聘书,任用期满一年后重新测评、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任用。

二是办班组长学习培训班。针对班组长工作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精的实际对192名班组长进行了为期八天的系统学习培训,同时并根据班组长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我们以班组长培训教材为蓝本,聘请基层工会主席以板书的形式分章节授课、通俗易懂,实实在在、效果突出。上级组织还为参加班组长培训班的学员颁发班长上岗资格证书。

三是“红旗班组”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年初以来,各单位结合本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了活动方案和评比细则,矿工会针对竞赛活动的实际,划分为采掘维、机运通、地面服务三个区域分为个小组进行月检查、考核评比。上半年评出五星级班组7个,四星级26个、三星级56个、二星级21个。对优秀班组和班长给予重奖。我矿通风队通风班被省总评为“工人先锋号”。

四是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在2010年建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和细化了考核目标,并将全矿四十二个单位划分为三个层面,分别制定了评比考核细则。矿工会于六月中旬对全矿职工之家建设进行了系统的检查和考核。基础工作比较好的有21家,活动效果比较好的34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8个单位在工会主席月度例会上进行通报。

三、关心职工生活、关注弱势群体

按照集团公司工会安排,结合全矿工作实际,我们以“两大节日”为重点,突出抓了几件事:

1、元旦、春节期间集中救助。基层单位成立了四十二个走访。矿25名副总以上领导分户进行一对一地慰问、矿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自掏腰包慰问贫困家庭。保证职工过好年。

2、在“6.28”事故三周年祭日期间,矿党政班子拨出专项资金走访慰问遇难的职工家庭。

3、每逢职工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矿工会代表矿上进行走访慰问。

4、年初以来,矿工会坚持每季度生活困难的特殊家庭和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家属,保证职工家庭有饭吃、子女有学上、患 就医,特别是综采队、汽车队、岩掘一队等单位工会还发挥职工互动的作用,为困难职工捐款捐物,做到大事有区队、小事有班组,密切了干群关系,增进了工友情谊。

5、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解决职工后顾之忧。针对职工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同时召开不同层次的职工座谈会倾听群众心声。如夜班职工无通勤车问题,职工违章罚款捐款难度大问题,摩托车办证难问题以及农民工班后餐等问题都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反馈到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保持了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四、“双增双节”活动扎实有效

一是按照年初集团公司活动的具体要求,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双增双节”活动方案,在全矿建立健全了40个活动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三是分解指标。集团公司下达的“双增双节”指标是500万元。我们自我加压,主动分忧,全年按照600万元指标分解到各区队班组,做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队队班组指标,为广泛开展“百千万”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在全矿井上下建立了38个回收点、26个修旧点。同时在职工中广泛开展“回收一个道板、一颗螺丝钉、一架棚、一根锚杆”等“五个一”活动,不断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四是为把活动落实到实处,我们采取加奖工分,奖励现金等形式吸引职工参加活动中来。1-5月份全矿“双增双节”价值351.1万元。我们并在工会主席工作例会上通报活动情况。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新学期语文教学计划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435 字

+ 加入清单

一、实验课题的提出

1、研究意义

创新能力,是人突破旧认识、旧事物,探索、创造有价值的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一定民族和作为一定民族成员的个体的创新能力,总是在本民族文化的背景和根基上,特别是在掌握运用本民族语言的过程中形成和提高的。因此,我们的语文教育,作为中华民族共同语言的教育,或母语教育,与培养中华民族新一代成员的创新能力,有着极其深刻的联系,研究中小学语文教育为什么以及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目标,初中语文教育应该怎样深化改革,实现自身的创新。这是本课题的要义所在。

2、现状

传统的“应试教育”的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中心,牵着学生满堂问,淹没了教学的重点,挤占了学生读书、思考、练习的时间,磨灭了学生学习语文的热情,扼杀了学生的创新潜能,学生的学习能力难以提升。

3、解决问题

要让以发展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创造教育在课堂这一主渠道上得以落实,就得实现一个根本转变:要由重串讲串问、重知识结论的传授灌输给予型的教学模式,转变为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的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教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有效的教学过程,结合语言训练的实践活动,给学生提供创新的机会,鼓励和引导学生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能力,积极参与,主动求知,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

二、实验目标

1、研究目标

教师通过课程内容,运用启发创造思维的方法,鼓励、激发学生运用自身在某一领域的特殊才能进行自主创造性的学习,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地合作探究,从而使知识更具有完整性、丰富性、深层性的教学模式。其基本环节为:创设情境;自读自悟——各施所长;自主研究——质疑问难;合作探讨——联系生活,积累运用。

2、学生目标

(1) 认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愿意主动创新动手实践。

(2) 在学习过程中乐于探究,发现问题并通过学生的探索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品质。

3、教师目标

(1) 加深教师对创造教育意义的认识,提高坚持实验的自觉性。

(2) 提高教学效益,以及实验研究的能力。

三、实验内容

八年级语文上册教材

四、实验措施

1、学习创造教育理论,搜集典型经验材料,学习优秀教师实践经验。

(1) 阅读有关创造教育资讯的杂志期刊,重点内容作摘录。

(2) 充分利用杂志、期刊以及网络资源搜集创造教育典型案例,学习经验,取长补短。

2、将理论研究付诸于实践,在实践中注意以下几点:

(1)营造和谐氛围,激发创新热情营造适宜学生创新精神成长和发展的心理环境。

(2)引导创新学习、培养创新思维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其核心是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创造性思维表现在创造性解决问题过程中思维的新与活,因此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创新性学习,鼓励学生在理解中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的感受;在表达中有自己的观察、自己的想象。在教学中,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挖掘学生身上的创新潜能

(3)、及时总结反思,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在成功时总结经验,不断积累经验。反思自己过去的教学,存在的问题不可计数,有几点特别需要改善的的地方:教师的主导角色把握不准,尚未达到收放自如;课堂教学重形式,轻质量,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上华而不实;缺乏教学机智,教学艺术性等等。针对这些弊病要对症下药,逐一攻破,扬长避短,去粗取精,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

(4)、注意实践资料及成果的积累,凡重点实验内容的教案及课后反思都细心保存,为自己建立资料库。

(5)、成果形式:撰写实验课例以及科研论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40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____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_____程》

团号:______________

导游姓名_________导游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桂林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959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特色

★本产品为桂林当地旅行社发团,您需自行安排大交通前往桂林;

★乘坐漓江游船游览全程风光,游览N评选全球最美河流之一——大美漓江,全段风景一览无余;

★单程,不返桂林。即我们的车送您到码头后不再去阳朔接,您需自行返桂林。

★桂林市区内酒店可免费接送,天天发团,1人即可报名。

行程安排

第1天  象鼻山 叠彩山 伏波山 芦笛岩 七星公园

[上午安排]

早上7点30分左右各大酒店接游客后半枕漓江的伏波山:它集山、水、洞、文物、石于一身,是具有很大的观赏价值的园林式山水公园;以及有“大自然艺术之宫”称号的芦笛岩;登桂林市区内最高峰叠彩山,桂林城景一览无遗。

[下午安排]

游览桂林市的城徽象鼻山:这里历来为旅游胜地,其旖旎的风光,神奇的形象,动人的传说,不知倾倒了多少文人雅士;最后观赏桂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七星公园:花桥、华夏之光广场、骆驼山、克林顿演讲处。

--------------------------------------------------------------------------------

推荐自费:两江四湖、梦幻漓江

第2天  游漓江阳朔精华游

[上午安排]

早上8点左右到各大酒店接游客,乘车至桂林磨盘山码头乘船游览百里画廊漓江全程风光舟行云流,九龙戏水、浪石烟雨、八仙过江,佳景纷至沓来;欣赏九马画山的天工神笔丹青,黄布滩上“船在青山顶上行”的绝佳妙景,83公里漓江水域是全世界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完全的地方,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水墨山水画所在之地,(游程约4小时)

[下午安排]

自愿自费景点推荐:世外桃源、遇龙河漂流

--------------------------------------------------------------------------------

推荐自费:印象刘三姐

--------------------------------------------------------------------------------

友情提示:为什么阳朔景点要自费另行安排?因为漓江游船下船后阳朔景点十里画廊中的风光漓江游船是走不到的,但是阳朔山水甲桂林又不得不去看看,整个十里画廊风光有数十个景点,游客一个下午的时间不可能游览得完,所以只能是导游视当天的情况给大家选择几个景点推荐给游客去游览。

第3天  冠岩古东瀑布一日游

[上午安排]

早上7:30分左右桂林各大酒店接团,乘车前往冠岩景区(游览120分钟),冠岩素有漓江上的明珠之称,有两项大世界吉尼斯纪录之最,岩洞游览方式之最,最长的旅游观光滑道。冠岩景区周围的田园风光,山、水、田一色。

[下午安排]

然后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汇集形成的多级串连瀑布,可走瀑戏浪的古东瀑布景区(游览120分钟),景区融合了幽瀑、碧潭、原始生态、地质奇观、清新空气为一体,感受进入大自然拥抱的温馨,呼吸清新空气缓解工作疲劳。下午5点半左右返回桂林,结束冠岩古东瀑布一日游愉快行程(这条线路是近年来桂林比较火热比较受欢迎的,特别是暑假更是重点推荐项目) 下午6点左右结束全天旅游行程。

--------------------------------------------------------------------------------

友情提示:冠岩景区较大,从大门到溶洞交通需游客自理。滑倒或者电瓶车65元/人往返。古东瀑布景区如果游客选择攀爬瀑布游览需要强制性租用景区内安全设施费用5/元

价格

准三星酒店(不挂牌)       ¥740 ¥370

三星(挂三星)/准四星       ¥800 ¥400

【价格包含】

1、门票:(象鼻山 伏波山 叠彩山 七星公园 芦笛岩 漓江风光 古东瀑布  冠岩景区)

2、用餐:全程只含游漓江当天一个船餐、其它餐可以自己吃,也可以临时和导游定吃团餐15-25元/人/餐

3、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如需包车独立成团,价格另议)免费火车站接送。

4、导游:优秀导游讲解服务费 (选择拼团游览整个行程的导游不一定是同一人) , 旅行社责任保险费

5、住宿:包含桂林3晚酒店住宿 (如出现单男单女情况,须补齐房间差价)

【价格不包含】

1、景区交通:景区内缆车、索道、观光小火车、电梯等代步工具费用;

2、大交通费:不含游客所在地区往返桂林的机票、火车票等大交通费用;

3、其他费用:个人的消费、自费项目及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注意事项

1、请随身携带银行卡勿带过多现金,桂林市及周边地区均已开通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五大银行,特殊情况可直接咨询我部外联销售人员。

2、请带携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本以便登记住宿之用;自驾车游客请携带驾驶执照、行驶证、保险单及常备工具。出门前做好车辆二级保养。

3、儿童票指身高在1.1-1.39米的儿童,超过1.4米均按成人计算(漓江船票为1.2-1.49米)。如儿童已超过请如实告知客服,如遇旺季临时补办船票、演出票等无法保证。

4、如遇特殊假日及法定节假日,景点、车队、酒店等价格会有不同幅度上涨,请联系客服确认最终报价。

5、请提前三天向外联人员咨询近期天气走势。请带足保暖防寒衣物。桂林3至7月份春夏交季处于雨季季节,出行请带好雨具。秋季气候干燥、冬季湿冷。

6、桂林周边县级的酒店,由于地理条件所限,普遍规模较小,没有评定星级,但房间硬件设施都是按照星级标准建造,环境干净整洁,安全舒适。外出时请记住酒店名称和所在位置。

7、目前桂林的酒店仍然实行中午12点前退房制度,特殊情况可通过外联销售人员与酒店沟通。自助旅行者不要轻易与陌生人结伴,不要随意在外露营。

8、参观少数民族村落,要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信仰,尽量“入乡随俗”。

9、登山前要特别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轻装上山,以减轻负担;游览岩洞的时候尽量不要穿胶底鞋,以免滑倒。

10、夏日日照时间长、紫外线强。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请戴上太阳帽及涂抹适量防晒霜。

11、桂林的饮食习惯主要以酸辣为主,主食为大米。请您根据自身饮食习惯,注意饮食搭配,避免因饮食造成身体不适。

12、请勿相信出租车、三轮车司机及陌生人推荐的免费或低价旅游及美食一条街饮食,桂林市没有真正的美食一条街,餐厅都是分散在各个街区经营。

13、年老游客,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病史者最好由家人陪同出行,同时备上应急药品。

14、竹筏漂游有一定危险性,漂游时请注意人身安全,穿好救生衣,中途请勿脱下或下河游泳;竹筏分双人或八人,儿童与老人请在成年人的陪护下乘坐游览;饮酒者、高血压、心脏病、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残疾人士、孕妇最好不要乘坐。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项链、戒指、手表、通讯、摄影器材、眼镜等建议用防水袋装好。

15、专业橡皮艇漂游同样具有一定危险性,心脏病高血压、伤残人士、孕妇、6岁以下及60岁以上老人,请勿参加。参加漂流请自备一套衣服,请勿将贵重物品、通讯、摄影器材带上漂流艇。

16、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把握好自身情况,如有必要可在出行前做一次身体检查,年长者参团需有直系亲属陪同,身体不适者或孕妇请酌情报名。

17、我公司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已经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尽量推荐并帮助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12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

发团周期_________;

天数_________;

出发地_________;

价格(元)_________;

详细说明资料_________。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_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__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61 字

+ 加入清单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二、活动地点:东阳横店影视城

三、活动时间:201X年11月15日(星期天)具体看天气安排

四、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五、行程安排:

1、11月15日07:00于公司大门集中上车(早餐自理)前往横店影视城

8:00 到屏岩洞府景区、大智禅寺

横店影视城屏岩洞府景区是省级自然风景名胜区,也是古战场拍摄基地和枪战片拍摄基地。屏岩洞府因屏岩山峰岩峙立如屏又兼有宏大岩洞而得名。区内山势逶迤,奇峰、怪石、幽洞散布,林木葱郁,峰峦列屏叠翠荆水流春;洞府琼楼嵯峨,磴道入云,洞府胜景誉满四方。

主要景点有龙圆洞、沿府琼楼、千佛塔、斤丝涧、仰天饭甑、戏台岩、巨龟岩、微隐洞、神话长廊、听雨轩等。20xx年建成的浙中地区唯一的山崖观光索道,全长1310米,有落差253米的上下两站,缆车吊厢57只,采用双人吊缆、单线循环的不固定圈索品系统,具有安全、美观、豪华、舒适的特点。

游客在徐徐前行的缆车吊厢内可以俯瞰广州街、香港街、明清宫苑景点的景色,饱览“江南一镇”的秀丽风光。

大智禅寺始建于南梁年间(公元502-557年),距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后经修复,拥有国内最高的室内释迦牟尼像,是翠枝如黛,古朴幽深的佛国净土。院内不大,建有天王殿、大雄宝殿、药师殿、地藏殿、罗汉堂、玉佛殿、钟鼓楼等。

主殿大雄宝殿前后供奉的释迦牟尼像一尊,全身装金,雄伟端庄,为国内殿内大佛之最。大佛左右分别为文殊、普贤菩萨胁侍,东西两侧为二十四诸天,后殿供观世音菩萨及其一百五十六化身。(约3个半小时)

2、11:30安排中午就餐

3、12:20集中前往秦王宫景区。

秦王宫,面积达11万平方米。有雄伟壮观的王宫宝殿27座,主宫“四海归一殿”高达44.8米,面积17169平方米。长2289米,规模超过北京故宫的太和殿,高18米的巍巍城墙与王宫大殿交相辉映,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秦始皇并吞六国,一统天下的磅礴气势。宫门分前宫门和后宫门。

在王宫的边缘还筑有箭楼,城的四周也建有角楼。而宫殿的99级大台阶之下,是宽阔无比的广场,可容纳近万人。景区曾拍摄过“英雄”、“美人心计”、“汉武大帝”、“寻秦记”、“画皮”、“倾世皇妃”、“功夫之王”等影视作品。(约3个半小时)

4、16:00集中返程

六、旅游期间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所有人员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队,全程必须听从公司安排。有事离队必须与车队长请假。

2、行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头手请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

3、树立好公司形象,发扬团队精神,互相帮助,互相爱护,确保一切安全。

4、如有晕车等现象,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告之领队,以途中发生异常。

5、旅行时,请大家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登上不便和安全。

6、请大家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带好旅行用品和雨具。

七、 组织保障

1、各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负责本部门人员统筹管理。

2、各台车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主要职责为协助导游做好人员的清点和出行中的人员组织工作,确保各队人员安全。

各台车小队长联系电话:

①号车队长: 副队长: 副队长:

②号车队长: 副队长: 副队长:

③号车队长: 副队长: 副队长:

3、车辆、人员安排见附件。

4、因本次旅游活动是公司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带小孩和亲属参加。如允许后参加要按旅游费用标准支付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2506 字

+ 加入清单

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在局主要领导的全力支持下,7月23日,我们五峰研学旅行学习团队一行5人,踏上了井冈山这片红色的土地,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培训班。作为中国革命的摇篮、井冈山精神的发祥地,拥有21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持单位的井冈山,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其中的青少年教育基地牢牢把握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这一主线,充分挖掘井冈山丰富而独特的红色资源,契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和青年干部成长需求,引入仪式教学、体验教学、情景教学、实践教学等理念,自主研发了一系列特色课程,打造基地核心竞争力,探索出了一条红色基因教学的创新之路。

为期五天的学习,我们将基地的仪式教学、体验教学、情景教学、实践教学都一一进行了体验。

一、红色育人的研学课程

1、开班式上放异彩,烈士墓前祭英魂

参训的154名学员盛装出席,以最饱满的姿态向基地指导老师及同行展示教育人的风采。三千翠柏卫忠魂,紧逼戎装后来人。开营仪式后,全体学员前往井冈山革命烈士纪念馆祭奠革命英灵。

150余名学员慕名前往坐落于茅坪村的八角楼,昏暗的灯光九十年前照亮了伟大的革命道路。烈日炎炎,培训学员重走挑粮小道七里山路,虽然汗水湿透的衣裳,但那一幅幅咬牙坚持的革命精神,已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聆听讲座获新知,革命家风代代传

培训学员有幸聆听了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钟教授对井冈山精神的解读,更有感于革命后代王放讲述父辈投身革命,将革命精神作为家风祖训进行传承。通过讲座,让我们了解到,在物质极为丰富的今天,当我们沐浴在和平的阳光下,不能忘记革命先辈们用鲜血铸就的峥嵘革命史,那段辉煌悲壮而光荣的历史需要我们共同找寻,共同铭记。

二、课程开发的有益启示

井冈山革命教育基地课程开发的成功,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着力解决研学旅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研学旅行如何与学校课程实现有机融合?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如何设计?此次的培训学习,带给了我们如下思考:

1、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立足教育性

研学旅行做到立意高远、目标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出现“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的现象,必须把教育性原则放在首位,每一门课程须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寻找适合的研学主题和课程教育目标,深度促进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与学校课程的有机融合。作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既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又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

井冈山之行中,通过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祭奠革命先烈,聆听感人的革命故事,让学员体会当今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感悟信仰的力量,把理想信念转化为对奋斗目标的执着追求。所以研学旅行在课程目标的制订上,要与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思想品德课程、历史学科课程、科学学科课程等统筹考虑,活动中的知识性目标、能力性目标及情感、态度、价值观领域的目标和核心素养的目标统筹等等,都应该是落实课标的核心要点。要通过学生在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受、身心、思想和意志品质等方面的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突出实践性

研学旅行是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研学是目的,旅行是手段,通过旅行中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和学生的亲身体验来实现综合育人的目的。为此,课程设计和实施中,要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充分促进学生知行合一、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深度融合。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开展研学旅行,就是要让他们在与学校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观察体验、实践思考。

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研学旅行活动课程的设计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性学习,要避免学生在学校中的以单一学科知识被动接受为基本方式的学习活动。井冈山革命教育基地的课程设计,井冈练兵、三湾改编、学编红军草鞋、自做红军餐等,都突出了研学的实践性。研学旅行的课程应当超越学校、课堂和教材的局限,在活动时空上向自然环境、学生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延伸,因地制宜,在教师的指导下,以问题为中心,在实际情境中认识与体验客观世界,在实践学习中亲近自然、了解社会、认识自我,并在学习过程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加强融合性

作为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研学旅行要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研学旅行基地功能的拓展、研学旅行线路的设计、活动课程资源的开发,都要创造性地整合。

从课程资源的整合看,既包括校内外教育资源的整合、跨界整合,也包括多学科整合、跨学科整合。例如,要统筹安排好研学旅行基地、研学旅行线路的课程资源开发;要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从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各种场馆中挖掘和整合可利用的课程内容。充分发挥综合育人功能,实现与学校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衔接融合,推动学校与社会基地、校内课程与校外实践、校内教师与校外导师之间的衔接互动,从而实现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融合。

4、研学旅行的活动课程开发要确保安全性

由于研学旅行的课堂多是在路途上,开放性非常强,所以安全性原则是确保活动课程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则。针对以学生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学旅行,需要对研学线路、课程设计、组织方案、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安全保障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评估,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确保活动中每个环节的安全性。

五天的课程,转瞬即逝。井冈山,我们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蓦然回首,一次井冈行,一生井冈情。当我们走在挑粮小道上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时,当我们站在革命英雄烈士墓前泪如雨下、泣不成声时,当我们聆听革命后代讲述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的谆谆教诲时,我们领会到了井冈山精神的真谛。但愿我们今后所做的研学旅行活动,也能够给学生带来一辈子能够受用的、值得铭记的宝贵经历。

展开阅读全文

篇9:2024高中数学教师工作计划与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高中,教师,全文共 2514 字

+ 加入清单

一、加强集体备课优化课堂教学

新的高考形势下,高三数学怎么去教,学生怎么去学?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感到压力很大,针对这一问题备课组在王修汉校长、谢镇祥主任的领导下,在张群怀主任的具体指导下,制定了严密的教学计划,提出了优化课堂教学,强化集体备课,培养学生素质的具体要求。即优化课堂教学目标,规范教学程序,提高课堂效率,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能力,为其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集体备课中,注重充分发挥各位教师的长处,集体备课前,每位教师都准备一周的课,集体备课时,每位教师都进行说课,然后对每位教师的教学目标的制定,重点、难点的突破方法及课后作业的布置等逐一评价。集体备课后,各位教师根据自己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自我调整和重新精心备课,这样,总体上,集体备课把握住了正确的方向和统一了教学进度,对于各位教师来讲,又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因材施教。

二、立足课本夯实基础

实行新教材后,高考的要求和高考的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观念,立足课本,夯实基础。复习时要求全面周到,注重教材的科学体系,打好“双基”,准确掌握考试内容,做到复习不超纲,不做无用功,使复习更有针对性,细心推敲对高考内容四个不同层次的要求,准确掌握那些内容是要求了解的,那些内容是要求理解的,那些内容是要求掌握的,那些内容是要求灵活运用和综合运用的;细心推敲要考查的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在复习基础知识的同时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展现教师的分析思维,还要充分展现学生的思考思维,把教学活动体现为思维活动;同时还适当增加难度,教学起点总体要高,注重提优补差,新高考将更加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查,适当增加教学的难度,为更多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有利于优秀的学生限度发挥自己的潜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对于差生充分利用辅导课的时间帮助他们分析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解决他们学习上的困难,培养他们学习数学的兴趣,激励他们勇于迎接挑战,不断挖掘潜力,限度提高他们的数学成绩。

三、因材施教全面提高

今年高考采用新的模式,学生选修的科类不同,因此学生的整体情况不一样,同一班级的学生,层次差别也较大,给教学带来很大的难度,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要从整体上把握教学目标,又要根据各班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要求,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应区别对待,这样,对课前预习、课堂训练、课后作业的布置和课后的辅导的内容也就因人而异,对不同班级、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在课堂提问上也要分层次,基础题一般由学生来做,以增强他们的信心,提高学习的兴趣,对能力较强的学生要把知识点扩展开来,充分挖掘他们的潜力,提高他们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后作业的布置,既有全体学生的必做题也有针对较强能力的学生的思考题,教师在课后对学生的辅导的内容也因人而异,让所有的学生都能有所收获,使不同层次的学生的能力都能得到提高。

四、优化练习提高练习的有效性

知识的巩固,技能的熟练,能力的提高都需要通过适当而有效的练习才能实现;首先,练习题要精选,题量要适度,注意题目的典型性和层次性,以适应不同层次的学生;对练习要全批全改,做好学生的错题统计,对于错的较多的题目,找出错的原因。练习的讲评是高三数学教学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为了限度地发挥课堂教学的效益,课堂的讲评要科学化,要注重教学的效果,不该讲的就不讲,该点拨的要点拨,该讲的内容一定要讲透;对于典型问题,要让学生板演,充分暴露学生的思维过程,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多做练习,有效的提高了学生的应试能力。

五、加强应试指导培养非智力因素

充分利用每一次练习、测试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应试技巧,提高学生的得分能力,如对选择题、填空题,要注意寻求合理、简洁的解题途经,要力争“保准求快”,对解答题要规范做答,努力作到“会而对,对而全”,减少无谓失分,指导学生经常总结临场时的审题答题顺序、技巧,总结考前和考场上心理调节的做法与经验,力争找到适合自己的心理调节方式和临场审题、答题的具体方法,逐步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帮助学生树立信心、纠正不良的答题习惯、优化答题策略、强化一些注意事项

六、第一轮复习是整个数学复习的基础工程,其主要任务是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自己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进行梳理,使之达到系统化、结构化、完整化;在老师的组织下通过对基础题的系统训练和规范训练,使学生准确理解每一个概念的高考要求和考纲要求,能从不同角度把握所学的每一个知识点所有可能考查到的题型,熟练掌握各种典型问题的通性、通法。只有真正改变教师一包到底,实施学生自主学习,才能真正达到夯实“双基”的目的。为此,我们延长第一轮的复习时间,减少第二轮的时间,目的是能使第一轮的复习确实做到细且实。

七、第一轮复习必须面向全体学生,降低复习起点,在夯实“双基”的前提下,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包括:空间想象、直觉猜想、归纳抽象、符号表示、运算求解、演绎证明、体系构建等诸多方面,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的阅读理解、思考判断、分析解决能力;教学要充分考虑到本校、本班学生的实际水平,坚决反对脱离学生实际的任意拔高和只抓几个“优生”放弃大部分“差生”的不良做法,不做或少做无效劳动,加大分层教学和个别指导的力度,狠抓复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复习效果。

八、近三年高考试题提醒我们要善于将基础问题学实学活。要把复习内容中反映出来的数学思想方法的教学体现在复习的全过程中,使学生真正领悟到如何灵活运用数学思想方法把握、数学思维方法思考、数学基本方法解题。要明确复习的最终目标是新题会解,而不是单单立足于陈题的熟练,因此,如何培养学生的数学素养和创新意识是永恒的话题。

九、要强化运算能力、表达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的训练,今年高考对运算能力的要求明显加大。课堂教学时要有意识地安排时间让学生进行完整的规范的解题训练,对解题过程和书写表达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解题习惯,提高解题的成功率和得分率,这也是为了适应网上阅卷的需要。同时要加强处理信息与数据、和寻求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方面的训练,提高阅读理解的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2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或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 、 、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 %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旅游局创卫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43 字

+ 加入清单

争创国家卫生县城,迎接考核验收,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完成创卫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

增加环卫、公共保洁设施:根据创建需要我局联合县民政局一起加大环卫投入力度,开展景区、宾馆环境整治,优化了旅游景区周边环境。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以环境治理为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环境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卫生死角的垃圾,严格做好除四害工作,大力除害,取得较明显的成绩,四害密度不断下降。

为做好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四害”繁殖活动高峰期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净化环境卫生,防制疾病经四害传播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对公共场所进行监控和防制,效果良好。

印发除四害方案,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通知。大力开展了以清除垃圾、积水等蚊蝇孳生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突击整治工作,全面整治了环境卫生,清除了蟑螂卵和蟑迹。加强清扫、保洁管理,清理卫生死角。对所有卫生死角按区域分清责任,全面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认真清除垃圾、余泥渣土,垃圾收集、清运及时、环境整洁,做到无蚊、蝇孳生地,并搞好绿化美化。

★健康教育工作。

按照创建要求,努力开展宣传工作,使健康知识深入人心,效果明显。一是针对长期办公人员的健康状况开展健康教育系列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健康教育和服务活动,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健康知识,制定了旅游局禁烟暂行办法,设立控烟员1名,对吸烟行为进行劝导。

★宣传教育工作

在创建宣传工作中,我们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各种宣传阵地,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共建美好幸福家园为主题,在景区、宾馆、旅行社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宣传,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创卫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明显增强。我局的创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不足。我局全体职工将以我县争创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卫活动,加大创卫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旅游干部的创卫意识,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验收做出积极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境内旅游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85 字

+ 加入清单

境内旅游合同样本

(20xx版)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旅游者参加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时使用。旅游者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

三、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产品及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拼团的,须事先告知旅游者并在本合同中载明。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五、旅游者与旅行社通过互联网在线旅游网站签订合同的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

六、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行程与标准”和“旅*程单”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X”、“相当于X”、“豪华”、“仅供参考”、“与同级”等模糊不确定性用语。

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制交易行为。

八、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

九、旅行社制定补充条款对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的,补充条款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十、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xx版)》修改版本,自本版本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十一、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1.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地 址:中山西路2525号

邮 编:20xx30

投诉电话:、9620xx

2.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3.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永嘉路383号

邮 编:20xx40

旅游违法违规举报电话:123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境内旅游合同

(20xx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__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见下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旅游产品名称 。

团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组团方式(三选一)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拼 团(其他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览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接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 元。(含导游服务费用 元/人,合计 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 最低成团人数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__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______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__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 )-( )-( )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1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__一__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此条删除,详见补充条款)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1. 团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2. 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有权机构等)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等,应由旅游者自行协商解决,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协助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行社保留一切追偿权。

3.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元旦等法定节假日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的重大节日期间如圣诞节等,节假日的具体时段以国家颁布的为准。凡委托人预订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涉及节假日的,都属于节假日产品。节假日产品,鉴于资源的特殊状况,甲方取消的,乙方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均会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程的,双方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双方未能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均可解除合同,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旅行社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而支出的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造成旅游者滞留当地而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

6. 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扣除费用条款及旅行社的违约金条款可能发生变更,如与主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产品中的“预订限制”为准。

7. 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改期或退票。

8. 如果发生航班延误、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旅行社,已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9. 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10. 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为了更全面的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旅行社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12. 旅游者务必带好所需物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如迟到半小时以上视为自动放弃行程。

13. 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旅行社有权反馈至相关行政机构。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任何费用。如旅行社因此遭受损失的,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追偿。

14. 旅游者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5. 若旅*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或届时直接向导游或领队提出,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另行协商安排。旅*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内,旅行社将会视旅游者需求及实际情况推荐部分自费项目,如旅游者自愿参加,应与旅行社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并不得影响同团其他客人在此期间的活动安排。

16.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长宁区法院诉讼。

17. 度假产品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旅行社经营资质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H-CJ00025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规划及开发,旅游产品开发;出境旅游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31011073900651502

法定代表人:范敏

上海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1-64393615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

经营范围:国际航线国内航线或香港、澳门、中国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会议服务;出境旅游业务。

法定代表人:范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010-12301

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GD-CJ00036

经营范围:代客订房。商务咨询。旅游信息咨询。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香港 、澳门、中国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会议服务。代购火车票手续。

法定代表人:范敏

广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0-86666666

深圳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GD00663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法定代表人:范敏

深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755-820xx220

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C-CJ00020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商务快送服务;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票务咨询;火车票销售代理。

法定代表人:范敏

成都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8-96927

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JS01713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负责人:郭东杰

南京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5-83418185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SH-CJ00025-NJ-FS001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李翀

南京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5-83418185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ZJ-HZ0011

经营范围:服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旅游

负责人:范敏

杭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571-96123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SH-CJ00025-XM-F0020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务服务、票务服务、汽车租赁、订房服务、经营国内航线、国际航空或者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服务。

负责人:贾峰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0592-5318985,8008582365

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SC-CJ00020-FSCQ001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航空机票代理;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票务咨询;火车票销售代理。

公司负责人:胡珂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电话:023-63235030

旅游投诉电话 023 -12301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

经营范围:1.国内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2.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3.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汤澜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0532-859120xx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SY-003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丁小亮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 024-22821999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BJ-CJ00099-TJ-050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议服务、代售火车票、代订酒店、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

负责人:张晓君

天津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22-28359093

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CJ00036-SZFS002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负责人:朱定豪

深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755-820xx220

武汉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HUB-02206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负责人:范敏

武汉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7-82855773

杭州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ZJ00316

经营范围: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服务:代订客房、火车票,会务服务,票务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一类、二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汽车租赁。

负责人:范敏

杭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571-96123

重庆市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CQ06066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票务代理;旅游信息咨询;订房服务;会务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

法定代表人:范敏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电话:023-63235030

旅游投诉电话 023 -12301

三亚携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编号:L-HAN-GN00215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会议策划、会展服务、旅游度假产品、代订酒店、代订机票、代订门票、汽车租赁、旅游用品、户外用品、电子商务、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和土特产的加工及销售代驾服务、网络咨询。

法定代表人:郭东杰

三亚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电话:0898—88392211

广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GD-CJ00036-WH-FS011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负责人:胡孝义

武汉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电话:027-82855773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41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上海邮轮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20 字

+ 加入清单

男方: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认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登记结婚,因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固定房屋一处属于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还清),汽车属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3、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旅游行业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04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行业解放思想心得体会

旅游人,一个新兴朝阳产业从业者的概称,一个专门致力于资源开发和线路经营的形象代表,一个为他人所羡慕、可玩可闲可潇洒的职业角色。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机遇一直在考验着当前旅游人的意志和能力。今天要和大家探讨的是关于新时期旅游人在经营活动和产品开发过程中所选择的思路和思想,以及对旅游行业发展的态度和行动。进入7月,共产党员在旅游行业中的作用应该更具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来谈解放思想。

本文提到的旅游人,我们理解为旅游行业行政人士、旅游行业教育学者、旅游经营商(旅行社人员)、导游服务人员、酒店及相关一线人员。现在我们就从基本的层面去观察和评价现阶段的旅游市场环境。

当前在实际的旅游活动中,游客在回顾行程的时候,流行这样一段话“上车睡觉、下车尿尿、到了景点就拍照、回家一问?什么也不知道”,这就是一次旅程的日记或者是总结,话糙理不糙。想一下,确实比较形象,也比较普遍。不论是省内周边游、国内飞机游、出境游,都存在着这样的模式,在一次旅游之后,我们所收获的是见闻、感受,但是这些还是无形的,要说能留下的直接感受到的,就是照片或者是购买到的地方特产,所以这段话总结的恰到好处。曾经也有游客这样说过,走一次欧洲10国,回来看照片的时候都不记得照片的背景是哪个国家的了.听起来好笑,其实更值得我们去体会。

我国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发展较快,也逐渐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类产业,因为旅游见效快,这也就直接影响着地区经济规划的决策。话题虽然有些大,但是道理很简单,能够尽快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谁能不去抢着做呢?但是在规划到决策到执行的过程,难免会有盲目性,导致资源和环境本身具有的优势没有达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另外一方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要和资源以及市场的开发同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专家们在大谈特谈开发,教育学者在热议旅游教育前景,但是与实际的距离还是有很大的。导游在服务过程中,一部分导游把购物、加点放在首位,与实际的角色大不相符。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思想问题,套用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就是“解放思想”问题。

人的思想在支配着人的行动,能够真正解放思想,具体如何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之后付出什么样的行动,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先来看看旅游人的几个代表,来分析一下解放思想的目标。先来看一下,我们旅游行政人员现有的作用和应该起到的作用,做个比较。

今年两会中,提出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服务型政府”角色和意识的确立。中央到地方,旅游局是本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行社、酒店、餐厅、景区等旅游要素都会纳入到其管理范围,旅游局的指导作用和监管作用不容忽视。但是新的时期又提出来新的理念,就是作为政府部门,又多个服务作用。在行使其权力的同时应该为正规旅游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服务和常态化沟通。我们欣喜的看到,在角色权力划分变化的过程中,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在逐渐增强,这也是旅游企业感到高兴的事。作为行政管理的角色,更应该从大局去思考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的特性,真正从实际出发,提供更有力的指导效能。

接下来,说说旅行社,现在旅行社经营的模式呈现多样化,出境社,国内组团社之外的形式越来越多,之间掺杂了很多旅游行业之外的经营套路,比如说,在一个公司的名下,可以不用拿出大量的注册费用,来从事个人的经营,按年向这个公司缴纳一定的公司名称使用费即可独立经营,这种形式俗称“挂靠”,对于这类现象的好与坏,我不去评论,单就这种模式的经营思路,追去短期效益者不少见,至于发展的如何,要靠时间来验证。

旅行社是通过组合旅游各大要素进行线路设计、包装和推广宣传的企业。当前的市场是价格成为游客选择产品的重要标准,但是这一标准的形成,给旅行社带来的却是利润的减少,多家旅行社在拼杀价格,以致于要素的标准一降再降,接踵而至的游客投诉涌来。其实作为旅游经营者,应该转变的思路是,不是单纯的迎合游客对价格的需要,而是引导游客透明消费和选择品质的消费。旅行社的引导作用应该强化,这种引导是带领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旅行社的采购成本和经营成本构成了旅游产品的成本,要想从价格上做文章,就必须从采购和经营上着手,其中要牺牲的必然是采购成本,安排的准几星代替挂几星,要么就是位置的选择,车况的选择,景点的筛选,接下来的行程就是一次购物之旅。这种现象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旅行社转变思路的另一着眼点就是专心设计旅游产品,精心选择产品要素,去拓展更为广阔的客源市场,从实际出发去发展旅游,而非只求眼前利益和经济利益。

下面来说说导游服务人员,我们通过市场调查和游客反馈经常能够听到游客对导游人员的不满,“骗子、手段黑、认钱不认人”,前几年,电视中曝光了“邬敬民”披露一些关于旅游行业的黑幕。,说到导游员拿回扣、拿人头。当时从业的导游员一下轰动了,直指这个人是旅游行业的“败类”,当时媒体渲染的也非常强烈,其实这种所谓的黑幕,在一些理性的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很清楚了,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侧重对黑幕的揭发,而忽略了造成这些黑幕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也很不能理解媒体的做法。但是我更想搞清楚一个事情,哪个行业没有黑幕?我也真希望,哪个行业都没有黑幕。既然说到这里,不妨和大家来研究下,造成这些黑幕的原因。其一,过低的地接价格需要靠自费和购物来补充一部分利润,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旅行社把一部分成本压力转移到了导游身上,就形成了所谓的“人头费”,导游接下一个这类的团型之后,就不得不去做一些努力来完成这样的任务,否则自己就要赔钱进去,直接导致导游态度的好与坏,也影响到游客的心情。其二、导游本身素质有高有低,对金钱的理解也有不同。一些导游考下了导游证需要落实一些手续之后,在实际工作中,无工资、无保险的状态,也逼迫自己不得不面对当前的经营和服务方式。因此,导游需要实际的保障,更需要专业的培养,需要思想觉悟的提高,更需要有力有效的管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旅游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12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开局之年的第一季度,旅游在市委、市府的强有力的领导下,以“环境创优年”为契机,积极作为、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全面推进“环境创优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保障我市旅游业继续较快的增长态势。一季度,全市累计接待游客353.3万人次,同比增长30.7%,旅游总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52.32%。

一、东南亚入境游市场进一步巩固

20xx年,我市积极参加中国台湾“天府宝岛行”和香港国际旅游展销会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会议推介、交流座谈、资料派发、业界对接、广告投放等形式,加大境外宣传,不断提升国际知名度。邀请泰国国家旅游局、旅游协会、普吉市政府领导访问,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合作,不断巩固和拓展东南亚市场。一季度,我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3287人次,同比增长31.48%。入境游客以泰国游客为主。

二、国内旅游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47.33%,接待国内游客353万人次,同比增长30.74%。国内旅游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黄金周、小长假活动丰富多彩。“春节黄金周”期间,各景区准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了大量游客。正月初一灵泉、广德举办了新年拜山祈福会、猜灯谜 、跳大绳等丰富多彩的民俗体验游戏。景区还举办了各种会演,如养生太极拳、洞经音乐、音、姊妹片段等,水上佳年华举办了民间达人秀。故里旅游区在节日期间共接待游客50万人次,同比增长150%,实现门票收入212万元。中国死海经过重新装修,上档升级,按5A级景区进行打造,大年初一开门迎客,推出了全家享“浮”享健康主题活动,正月初一就接待游客1850人次,实现门票收入30多万元。

(二)新增景区异常火爆。

按4A级景区打造的龙凤古镇旅游景区初见成效,近郊旅游持续升温。一季度接待游客15万人次,营业收入达2千万元。中华侏罗纪公园自开园以来,吸引了众多游客,为我市旅游增添后劲。一季度实现门票收入676万元。

(二)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精彩纷呈。一是安居以“郁金花语,情缘安居“为主题的第三届乡村文化旅游节,活动为期10天,内容丰富,有郁金香花语展、郁金香美车展、特色商品展,婚纱摄影展等、还有各种戏剧表演活动拉开了乡村旅游节序幕。二是**县举办了以“情满桃花山,快乐乡村游”为主题的20xx年乡村旅游节暨桃花节,为期一个月,包括洪城美食汇、万人品鉴美食会;举办了“春满洪城、桃花有约”大型相亲活动;“放歌桃花山,真情万家园”选拔大赛。三是**县举办了第三届乡村旅游节暨犁花节,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各级媒体报道。一季度,乡村酒店接待游客300多万人次,营业收入3亿多元。

三是商务酒店接待能力提升。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陆续开业了双发大酒店、君豪阳光酒店、兴源大酒店、凯丽大酒店、阳光国际酒店等一批商务酒店,徐生记、郡王府等系列品牌社会餐饮。这些商务酒店和社会餐饮投入资金更集中,主题鲜明,管理高效,市场联系紧密,吸引力强。一季度商务酒店入住率达81%以上,部份社会餐饮名店营业收入上千万元。

四是自驾游增幅较大。一季度,集中了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清明节,这些节假日,吸引了及**周边的众多短线游客。各景区通过对外地车辆统计,较去年增长62%。主要以、及周边市州为主。区位优势,成渝经济区的后花园作用日益突显。推出5条自驾游线路在20xx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届“自博会”精品线路。成为众多网友和驴友的首选热点。

三、旅游企业情况

(一)旅行社地接能力增强。一是全市旅行社一季度接待游客7050人次,同比增长90.85%,共计接待游客22119人天,较去年同期增长621.9%,平均停留时间三天,停留时间延长。二是省外游客比例占21%,前五位分别是、。

(二)星级酒店队伍扩大。与去年同期相比,一是新增星级饭店4家。其中,万和大酒店成功创建四星级饭店,广来福宾馆(斗城商都店)成功创建三星级饭店,天丽花园酒店、春韵商务宾馆成功创建二星级饭店。二是星级酒店份额有所调整,一季度星级酒店营业收入达3326万元,其中:客房收入1478万元,餐饮收入1499万元,平均入住率达到69.65%,平均房价173.65元;缴纳税金102万元。略让于社会餐饮和商务酒店。

(三)景区品牌增多,接待人数增长比例较大。截止一季度,全市新增A级旅游景区3个。其中,中华侏罗纪探秘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东方生态博览园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西部水上嘉年华成功创建国家2A级旅游景区。同时,中国死海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一期完工,于春节正式迎接游客;一季度全市A级景区接待游客793万人次,同比增长465%;门票收入17637万元。景区营业收入3.2亿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1055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感谢各位同仁对公司发展历程中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也为了促进员工交流,加强团队之间的无缝对接,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同时也为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开阔视野。公司于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组织开展了__集团__年度旅游活动

旅游过程中:同事间互帮互助,紧密团结在一起,公司整体融在“和谐、友爱”的氛围中;出行在外,总会遇到许多不愉快的碰撞,我们__人本着“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在旅游过程中树立了极好的企业形象。

尤其是___一站,地势险峻,还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们__人用了50分钟左右的时间集体穿越了其他团队需要1.5小时的___,作为其中一员,我深感骄傲与自豪。当然,过程中,作为组织者的本人有许多做得不尽如意的地方,总结如下:

1、洽谈行程与选定旅行社时,谈判技巧缺乏;

2、旅行前期准备,心思不够细腻,导致了效率低下;

3、旅行前没有造势,许多同事未能加入到活动中来;

4、旅途过程中,没有照顾好领导同事旅途感受等。

总结过往,是为了更好的把握未来!__年度旅游在__划了一个圈,留下了__人灿烂的笑脸;__年度是充满美丽憧憬的未来,相信我们在__年度旅游将会做得更好!

__年度旅游,会重点在以下事项中加以改进:

1、选取路线:与旅行社沟通行程,请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适合的景点与行程提供给各位领导、同事参考。

2、选择旅行社:业务员负责任,旅行社有实力,重视我们公司这个团。

3、洽谈价格有技巧,三家左右竞争,让他们自己降价。提前编制预算费用表、旅游补助一览表,确定好参与人员名单。

4、旅行方案制作:行程合理,紧凑。负责人对选定的行程一定要非常熟悉,内部员工分工明确。安保组尤为重要,一定要选择责任心较强的男士担任。

5、造势:宣传线路宜人景色,以及独特的风土人情。开展有奖征文,摄影比赛等,提高同事们参与旅行的积极性和热情。宣传物品提早准备;

6、注意事项:1)安全2)天气;3)禁忌;4)药品。

7、旅行过程:1)安全工作要做好,强调强调再强调,安排好一前一后负责人;2)内部分工主要在于清点人数与叫早一定明确责任人;3)认识导游,并告之自己是主要协调人,沟通一些基本信息,彼此熟悉,介绍公司相关领导;4)行车过程比较枯燥乏味,需要与导游沟通好,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娱乐节目;5)组织活动需要提早看场地,通知群发信息;6)出现状况反应要迅速,解决过程需及时向领导反馈。

8、旅行收尾:确保最远的同事回家的安全性,这个要在旅行开始之前就考虑好,必须将其纳入合同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86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次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收费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游行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游行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详情及不能履约的证明材料。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前已对可能发生的相关情况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所发生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测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九条 特别事项约定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管理、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依旅游质监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工商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853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在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在创新、提高和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和监管服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一年来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学习提升素质。首先,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精神、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意义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经常阅读有关报刊,及时了解掌握时事资讯;其次,注重业务知识的钻研,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我就到书中去找。自己弄不明白时,就主动向其他同志请教,通过相互间的学习讨论,我和同志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再次,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修养,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并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二、以团结凝聚力量。第一,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作为一名副职,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为一把手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主动地协助一把手开展好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一把手的指挥和调度。在集体的领导下,坚决维护一把手的权威。在集体决策中,勇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决策前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决策后,按决策执行不走样;第二,与其他副职以诚相待,互相支持,优势互补,互相补台。在工作中顾全大局,既不揽权,也不越权,既坚持原则,又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管好分管业务;第三,注重与一般干部的团结。在工作中多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

三、以自律加强廉政。认真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自觉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严格廉洁自律,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了自己分管科室及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党纪政规学习,牢固树立廉政意识。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观看廉政建设反腐败电教片,进一步夯实了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了反腐拒变防线,增强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坚持率先垂范,廉洁从政。在工作中,不以权谋私,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在生活中,不搞大吃大喝,不搞特殊化。三是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自己也十分注重加强所分管科室及联系点的廉政教育。先后开展《以案严纪,廉政勤政促发展》等主题学习和讨论,注意在抓预防和从源头上下功夫,采取看电教片和到法制教育基地现身说法相结合,狠抓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邀请南宁市区检察院反贪局罗副局长到分局给广大党员干部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组织干部到南宁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法制教育基地《南监狱》开展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让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让广大党员干部吸取他们的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崩紧预防职务犯罪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决不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谋,树立工商的良好形象。

四、以创新促发展。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紧紧围绕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努力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积极开拓创新,分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登记,规范操作,方便企业,促进发展。一是服务搬前台。由于工作需要,分局登记科原科长调离良庆分局,而新科长尚未到任,考虑到登记窗口的工作性质和重要性,我经常与窗口工作人员一同服务在前台,热情为办事人员服务,及时解决问题,能当场办理的,即时办理,既保证了登记窗口工作的正常运作,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认真落实周五下午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关于企业、个体登记窗口周五下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的通知》(工商办发〔20xx〕23号)贯彻落实,抓住周五下午时间,认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业务,同时,本着“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开展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活动,围绕如何创建“学习型工商”和“服务型工商”工作,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了同志们的政治觉悟,坚定了同志们的政治立场,提高了适应新形势的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成了辖区内各类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在坚持严格依法审核登记的同时,认真履行遵守各项政务、服务承诺,倡导换位思考,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经营者服务,要求同志们对服务对象要做到热心、真心、细心、耐心,并要求为基层服务。如今年上半年,我分局在开展“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期间,分局组织“窗口”人员深入乡镇给企业“零距离”登记指导服务;“零距离”登记服务;“零距离”上门送照服务;“零距离”排忧解难服务;“零距离”倾听心声服务。通过开展五个“零距离”服务活动,密切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工商的关系。至20xx年10月止,各类主体登记有8635户,其中:私营企业479户(20xx年新发展81户);内资企业256户(20xx年新发展17户);个体工商户7900户(20xx年新发展1498户)。四是规范年检验照,完成了各类主体的年检验照工作。在今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中,我们按年检照验一户完善一户、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各类审批文件的名称、有效期限及许可证的年检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能提供有效手续的限期补办,不能补办的让其变更或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对所有的企业个体档案进行了彻底清理,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到底的制度,大大增强了同志们的责任心,使登记注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为方便业主,对3户企业进行预约服务,对偏僻的市场,还主动上门发放个体工商户发放了验照登记表,真心为经营户服务。完成了各类主体的年检验照工作。我分局20xx年度应年检验照7309户,其中:企业应年检674户,已检580户,吊销14户,注销33户,年检率93%;个体工商户应验6735户,已验6059户,注销339户,验照率95%。五是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登记注册服务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指导各工商所对此项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公示优惠政策,使每个到良庆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年办理此项工作中没有发现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对登记注册、费用减免、服务态度提出不满和意见。使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政策在良庆分局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六是深入基层工商所,做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工商所进行业务指导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为工商所解决了多年不能打营业执照和查询难题,更好地为经营户服务。

(二)上下联动,力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十分重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责任到所,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了辖区执法到位率,优化了经营和消费环境。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对辖区各类经营主体3000多户进行了多次清查,共查处无照经营39户,案值48.7万元,罚款8.01万元。尤其是8月11日至10月30日,亲自带队,开展“查无照、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经营主体逐门逐户进行检查登记,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执法到位率。并使此项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组织和参与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开展“查无照、促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和个体户台帐801户,排查档案171户,实地检查高危行业129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如7月份,主动联合城区文化、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47户网吧进行检查。1-9月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网吧47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小网吧4家,罚款0.8万元;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6月1日-7月31日,主动联合公安消防、环保、安监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辖区娱乐场所、网吧、易燃易爆危险品、服装加工厂等重点行业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木材市场、南州林场、“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南镇平村荧石矿情况及时汇报城区政府和市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二会一节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的成功举办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年来,我们还开展了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治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烟花爆竹、三聚氰胺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全区墙改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煤矿停产整顿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等行动。

(四)配合市工商局计生办和城区计生局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对前来办理工商登记、换照、验照工作的经营户提供计生手续等有关内容的宣传资料,并在分局办公点张贴计划生育宣传画报,不定期出版计划生育宣传墙报,使来办理营业执照的每一位个体工商户都能得到教育。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桂工商发[20xx]203号《关于做好流动经商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告知申请人应按计划生育政策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严格查验。每月5日前,汇总前一个月登记注册的跨市经商流动人口是否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定期通报现居住地的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对计生部门部署的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扎实抓好,圆满完成。

(五)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继续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建设以12315为基础的工商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对市局12315指挥中心通过12315指挥调度系统下派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及时进行分流和转办到各辖区工商所。年内共分流和转办申诉13件,举报25件,处理率为100%;推行申诉举报便民措施,做好消费申诉调处工作。受理群众咨询165人次,申诉8件,调解成功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2.4元。受理群众举报21件,处理20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件,处理率100%;积极开展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份在民族广场和大广场开展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维权宣传资料,接受消费者咨询和现场处理消费者申诉。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一是综治工作。集中力量查处我分局辖区内的非法传销行为。配合城区开展传销专项整治行动8次,共受理关于传销的咨询86人次,查处传销窝点26个,查获《业务洽谈》、《消费者》、《白皮书》、《羊皮卷》、《无店铺连锁销售》、《连锁销售100问》、《直销VS连锁销售》、《连锁销售指南》、《连锁销售成功八步》、《自愿连锁销售》和《连锁销售38问》等传销资料一批,教育和遣散传销人员517人;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7次,制作宣传板报6块,横幅2条,组织“9.23”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日一次,散发宣传资料20xx多份。立案查处传销案件一起,罚没款入库20xx元。另外,做好分局大院的治安防盗工作,为分局大院改装了大门,保障分局人员安心工作和生活。二是老、少、妇工作。春节和中秋节期间组织人员慰问工商系统离退休人员。

五、下步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业务学习不系统,知识不全面;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工作做得还不够。今后,我决心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戒骄戒躁,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93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