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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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订立。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__公司股份____%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____日内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即退出________公司,其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合同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________费、________费等,由________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股权质押借款合同
出质人:
质权人: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金额为:元。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主合同规定相一致。
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
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项下当事人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 采购流程
第四条 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 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单笔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以下者,由生产副总核准,超过此数额的,由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 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 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钢板、预应力钢丝、线材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八条 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 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十条 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 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 采购物品之品质管理
第十三条 采购品质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第十五条 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第十六条 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品质检验品管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第十七条 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臵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臵依据,并于《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
(1)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 采购交期管理
第十八条 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第十九条 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二十条 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二十一条 付款方式
1、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三十条 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采购员(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篇4:商业性债权转股权登记问题简述_合同范本
商业性“债权转股权”能否出资、怎样登记的问题,目前仍有不同意见,现对其简约分析,仅供在工作中择其参考!
一、关于债权转转股权的法理依据
1、xx大报告系统提出了债权转股权的理论;
2、合同法中要约与承诺的理论。债权转股权具有合同的本质特征。债权转股权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自愿行为、是一种设立权利义务的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是合同更新而非合同变更。债权转股权是商事法律行为,是商事主体依据自己的意志,为追求营利,依法实施的市场交易行为。作为商事法律行为,债权转股权必须遵循经济规律,依照法律和根据市场要求进行,才能达到债权转股权的根本目标。债权转股权是当事人双方利益均衡的行为;
3、《公司法》及其《登记条例》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其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4、《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 国经贸产业[1999]727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8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4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其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
8、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规定(XX年)。其第十项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就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作出规定以前,股东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经境内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实缴出资时,还必须经境内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由此可以看出,除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外,股东以其他财产出资的,只要经过法定的评估、验资程序,就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这使得公司“债转股”的登记管理更加明确化;
9、《企业财务通则》中的规定(XX年)。其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列示的上述规定可能不够全面,目的是为了方便同仁进一步学习研究、工作参考使用。
上述政策及法律、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从各个方面对债权转为股权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虽然主要是政策性债转股的规定,但是有些也同时包含了商业性债转股的规定,并对商业性债转股有参照的法律效力。
二、关于债权转转股权的常见种类
1、根据是否属于国家财政资金,可分为政府债权转股权和非政府债权转股权;
2、根据是否属于国家商业银行的资金,可分为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和商业性债权转股权;
3、根据是否属于存量资产还是增量资产(金),可分为存量资产债权转股权和增量资产转股权;
4、根据是属于可转换债权还是资本公积,可分为可转换债权转股权和资本公积转股权;
5、根据企业登记过程的不同情形,可分为设立时的债权转股权、经营中(购销往来款,仅指直接负债)的债权转股权和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股权;
偶做上述分类,未必正确或者合理。仅是给一个多思考的角度而已。
另外,还可作其它情形的分类。
三、关于债权转股股的登记观点
由于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有相对具体的规定,在登记中有比较相对明确的操作要求,所以对此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可以依法进行登记无异。
现在主要是商业性债权(包括存量资产债权、其他业务往来款债权、破产重整债权)能否转股权的问题?如果能够转怎样登记的问题?
目前,公司登记机关对商业性债权转股股这一出资形式持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可以依法予以登记,因为现行《公司法》对债权转股股这一出资形式虽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没有作出明确的禁止或限制,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债权可以转作股权。根据对私权利“非禁即准”的原则,就应当进行登记;二是有的公司登记机关规定不能登记,认为现行的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对债权转股权这一出资形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对股东出资形式的界定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公司法》仅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进行了说明。根据对公权力“非法定则禁止” 的原则,不能进行登记。
当前,有些省结合登记实践和融资实际,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明确了可以进行债权转股权,但是有些还没有作出规定。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股权出资登记的具体规定。 由此可见,作为公司登记管理基本依据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债转股、股出资”这种投资形式没有作出限制。
偶认为,不能因为债权转股权这一股权形成的特殊性,就否认其作为出资方式。债权转股权是意定行为,股权出资登记是申请行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并没有把这个权利仅授权工商一家,而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且工商部门和有关部门已经就有关情形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且债权转股权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已经成熟,上述所列示的法理依据,均有较为具体的规定。
总上,股权虽然不同于债权,但二者同属财产权,属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是可以评估作价,同时也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股权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债权完全可以经过评估后作价投资于公司,成为公司股权。
商业性债转股,一般仅指存量资产的债转股,并且双方合意一般都存在折股比例,最大比例为1:1,而债多股多是相对的。在现实生活中,债转股的方式已经被司法普遍认可,且债转股不是采取登记生效主义,而是才登记对抗主义!债权人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某项债权转为对债务人新的投资,即增加了股本和股东人数,从而增加债务人的注册资本,在总量上的确是增加了债务人的注册资本,但是在会计的损益处理上,可以根据约定折股比例,以便减缓在无人注册资本的增幅。
上述明示的系列法理依据,对债权转股权这种出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就应该进行登记。
四、关于债权转股股的务实操作
工商机关如何对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即申请材料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其中的关键点无非涉及股东的变更登记及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因此,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全面审查登记申请的材料是否齐全和有效的同时,应着重把握和审查以下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各自的股东会决议。重点审查决议内容是否明确公司股东同意以债权转股权作为投资;二是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股权的协议或者合同。重点审查协议或者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三是存量资产或者破产重整资产的评估报告。重点审查资产评估报告是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所出具,以及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依据、折股比例、评估结论;四是存量资产或者破产重整资产的验资报告。重点审查验资报告是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内容是否反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涉及评估的其它情况。
篇5:股权融资方案范本内容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证件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资本运作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2甲乙双方应秉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第三方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来损害对方的利益或者为己方牟取不正当利益;
1.3甲方应尽力支持、信任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以正当、合理谨慎的方式来处理受聘业务,尽力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保证财务顾问意见合乎法律法规、商业惯例。
1.4乙方在其服务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均不构成对甲方的实质性约束,是否采用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亦不对甲方据此行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财务顾问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改制重组及私募股权融资的财务顾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财务顾问尽职调查;
2.2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改制重组方案;
2.3协助甲方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
2.4提供公司价值分析报告,对公司全面估值;
2.5协助甲方制作私募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2.6协助甲方寻找潜在投资人并进行初步评估;
2.7协助甲方对候选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2.8协助甲方与候选投资人进行谈判,达成交易;
2.9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3.1财务顾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调查费、方案费、咨询费、交通费、人工成本。
3.2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分为两部分:
3.2.1改制重组费:改制重组成功的收取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3.2.2私募股权融资费:融资成功的,按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实际到账款项的3%提取;其中,该私募融资费用包括由其它中介协助取得融资的费用。
3.3甲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3.3.1协议签署后,乙方正式进场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预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2乙方完成公司改制报批材料的制作并报相关部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元;
3.3.3有关报批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改制重组费_________元;
3.3.4私募股权融资费用在投资人投资款项支付至甲方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到账款项的3%。
3.4甲方应按照下列银行账户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工作;
4.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应为乙方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4.4对乙方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如有),承诺只用于乙方所事先同意的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应使用于其他用途;
4.5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4.6有权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工作质量及进度,若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费用应予以退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财务顾问费用;
5.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财务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和办公场地、设备等工作便利;
5.3指派下列人员组成工作小组: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变动后名单书面通知甲方,接替人员应具备与前任相当的专业技能并承诺完全接受前任工作;
5.4应确保项目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财务顾问业务;
5.5严格依甲方的授权履行财务顾问职责,不得进行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或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6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改制重组方案及私募股权融资方案(详见附件),并经甲方同意;
5.7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单方面变更和解除。
6.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6.3如果因地震、火山爆发、台风、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支付剩余顾问费用,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4乙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提供虚假、严重误导的财务顾问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时,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形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6.5甲方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未以谨慎、诚实、勤勉尽责的态度提供服务,不遵守职业规则或甲方的建议,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顾问费。
第七条保密义务
7.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7.2本合同所指“保密资料”意为乙方人员在聘任期间通过书面材料中披露的或者通过参看场地、装备或设备看到的资料,且该资料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资料。
7.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的保密义务不适用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有关资料(1)在透露给乙方时可公开得到或因其他原因已进入公有领域;(2)非因乙方的行为遗失而在随后为公众所知;(3)在按照本合同提供给乙方之前已为乙方占有的;(4)乙方可在不保密的条件下自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有关人员外的来源获得的。
7.4如果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乙方透露任何保密资料,乙方可仅将须依法透露的有关资料的任何部分透露给上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无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已支付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
8.2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或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提供服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最高赔偿上限为乙方本次财务顾问实际收取的费用总额。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第十条通知
10.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邮寄或者传真形式发出。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信件递交邮局后____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发出后1个工作日视为收件日期。
10.2一切通知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至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附则
11.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者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者对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者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被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按第10条有关规定送交对方。
11.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车辆质押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7:合伙股权分配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
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股权分红分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在仓储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干股:指 (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
(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____________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_____________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__________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 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 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团日活动总结
为树立和宣传青年优秀典型,4月28日上午,“致青春为家国”广西共青团五四主题座谈会在南宁荔园山庄会议中心召开,表彰广西共青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各界青年代表座谈发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孙大伟同志对广大青年寄语,并为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蓝晓、共青团广西区委书记李楚等领导出席大会。我院获得4项“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奖表彰,其中急诊ECMO团队获评广西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内科第二团支部获评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院团委副书记、风湿免疫科副主任黄新翔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邕武医院骨科护士汪文玲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员”。
院团委书记张馨作为优秀青年代表参会领奖,并作为7名青年代表之一进行座谈发言。发言围绕我院急诊ECMO青年团队、内科第二团支部等优秀集体和优秀青年代表在开展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了总结回顾,并表示将继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带领医院广大团员青年奋战在抗疫前线,充分发挥青年力量,不断深化思想引领,提升青年团员的职业素养,为战胜疫情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孙大伟在大会上寄语,他说,全区广大青年要不惧风雨、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诠释了青年一代的初心与使命,责任与担当。希望全区广大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防疫战场上抒写火热篇章,为遏制疫情扩散、夺防控斗争胜利贡献青春力量。
青春在逐梦的征程中交融激荡,青年在时代的洪流中奔涌向前。我院团员青年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展望未来,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用理想、奋斗、智慧和激情,续写建功新时代的青春华章。
篇10:提高干部底线思维能力是政治职责_党建党委_网
底线思维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战略策略和十分紧要的领导艺术。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领导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如何提高底线思维能力,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崭新课题,也是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的重要内容和职责要求。
1、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
所谓底线,就是不可逾越的界限,是事物发生质变的临界点。一旦底线被突破,就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危害,酿成难以承受的后果。所谓底线思维能力,就是客观地设定最低目标,立足最低点,争取最大期望值的能力。当前,我国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党中央领导坚强有力,意识形态领域态势积极健康向上,经济保持着稳中求进的态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前进道路上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也不少。这些挑战和风险,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既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呈现出值得关注的特征。
一是多样联动。正如指出的,“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我们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既聚焦重点、又统揽全局,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连锁联动”。
二是复杂易变。“当前,世界大变局加速深刻演变,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我国外部环境复杂严峻”,“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
三是后果攸关。一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其引发的许多后果将是我们难以承受的。然而,少数领导干部缺乏底线思维,对困难估计不足、对风险评估不够,事到临头仓促应战、乱了手脚,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领导干部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每一项工作都是有底线的,都不能出问题也出不起问题。能否把底线思维运用于实践之中,既是谋划和推动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检验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标尺。
2、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做好应对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
就底线思维而言,其核心价值指向便是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形势想得更复杂一点,把挑战看得更严峻一些,做好应对最坏局面的准备,这是提高底线思维能力的入手处和着力点。忧患意识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周易》中讲,“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可保也”;孔子云,“君子忧道不忧贫”;孟子曰,“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些凝聚传统忧患意识的传世之言,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应对自然风险和进行社会治理的智慧精华。在西方思想文化中,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同样有着悠久的传统与理论渊源。古希腊的目的论学者强调,凡事都存在不可逾越的底线,行事前要有风险意识。著名神话故事达摩克利斯之剑,更是集中反映了居安思危、时刻考虑最坏情况的危机意识的重要性。
指出:“我们党是生于忧患、成长于忧患、壮大于忧患的政党。”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常怀忧患之心,忧党之安危、忧国之兴衰、忧民之苦乐,忧底线之能否坚守,切实做好应对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各项工作,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在思维理念上,要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在组织运筹上,要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透过复杂现象把握本质,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善于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善于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予以处理。在工作机制上,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要立足最困难、最复杂、最意外的局面,把预案做得周密一些,宁可备而不用,宁可多备几手,不可用时无备,从而遇事不慌、临危不乱,不走弯路、不跌跤,“托底”“守底”“保底”才能有保证。
3、提高理论素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
提高底线思维能力,找准底线是前提,理论武装是保证。这就需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一些重要领域要坚守底线作过深刻阐述。
比如,在道路方向问题上,强调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经济建设方面,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在依法治国方面,强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强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外交战略方面,强调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等等。
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这些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树立明确的底线意识,增强坚守底线的坚定性自觉性。同时,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各种风险源进行全面调查研判,经过思考、分析、综合,对形势作出精准判断,找准必须坚守的底线,坚决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不让经济风险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不让国际风险演化为国内风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像望远镜一样看得“远”,像广角镜一样看得“宽”,像显微镜一样看得“真”,才能防微杜渐、转危为机,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4、发扬斗争精神,在应对和防范重大风险中增强本领
底线思维不是无所作为的消极被动思维,而是奋发向上的积极防御性思维,斗争性、进取性、创新性是其显著特征。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需要有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领导干部的底线思维能力不是与生俱来、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唯一的路径方法就是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火热实践,加温淬火、千锤百炼、锻造成钢。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很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重大风险,还有很多“娄山关”“腊子口”要征服,迫切需要领导干部发扬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既要“有守”,更要“有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要做敢于斗争的模范。无数事实说明,在重大风险面前,主动迎战才有生路、敢于斗争才可能成功。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做疾风劲草,当烈火真金,永葆斗争精神,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顽强意志,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领导干部要做善于斗争的模范。软肩膀挑不起硬担子。无论干事创业还是攻坚克难,不仅需要宽肩膀,也需要铁肩膀;不仅需要政治过硬,也需要本领高强。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等,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做到谋勇兼备、善于斗争。
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提高各方面能力,深入实践,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到重大斗争中去真刀真枪干,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在摸爬滚打中增长才干,在层层历练中积累经验,练就一身驾驭和应对风险的真本领。
5、重视党性修养,坚决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
强调:“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定意义上讲,底线思维是弘扬高尚道德的思维,可以激发人的精神动力,成就理想人格。一旦道德防线守不住,其他的底线也会失守,底线思维能力的提升也就无从谈起。
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党面临的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这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大判断。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主动融入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经常接受政治体检,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带头遵守党纪条规,带头践行“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说到底,就是要增强自制力,慎独慎微慎权,守住守好为官从政做人的底线,管严管紧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使自己的行为始终在党纪国法的边界之内。要坚守政治底线,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守道德底线,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之以恒锤炼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坚守法治底线,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要坚守廉洁底线,留足安全距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法度,坚决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6、坚持一体推进,自觉把底线思维纳入科学思维体系中来培养提高
强调,要“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尽管这六种思维能力的内涵、特征、功能各不相同,却有着辩证的逻辑关系,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思维体系。底线思维能力处于这个科学思维体系末端,是科学思维之基。
领导干部要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也离不开其他思维方法的系统学习和掌握。只有具备战略思维能力,才能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把握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方向,也才能以长远眼光和全局视角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和风险进行预判;只有具备历史思维能力,才能以史为鉴、知古鉴今,把握历史规律、认清历史走向,从而处变不惊、坚定信心;只有具备辩证思维能力,才能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既看到有利一面,又看到不利一面,克服片面化、极端化;只有具备创新思维能力,才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打破迷信经验、本本和权威的惯性思维,打开工作的新局面;只有具备法治思维能力,才能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从而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总之,底线思维不是孤立的,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也不能搞“单打一”,只有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多向用力,全面提升科学思维能力,才能真正确立和运用底线思维,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篇11:社区个人工作内容总结
为切实引导每位党员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xx社区党委以“三个注重”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注重分类施教。社区党委将此次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作为20xx年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习教育对象由党员干部拓展到辖区全体党员中,对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用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广大党员的接受能力,切实引导辖区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
社区党委订购了党规党章、重要讲话精神读本,下发到每个党员手中,并根据广大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因才施教的方式对党规党章党纪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针对性地进行传达和教育,目前xx社区党委通过“自学、领学、促学、导学”的形式在广大党员间开展了“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注重学习方式。针对党章党规系统性强,系列重要讲话指导性强,党员在学习和把握精神实质过程中存在理解不够深入,践行不够彻底的问题,xx社区党委切实将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融入到日常组织生活中,抓住每周工作例会、宣传部长上讲堂等契机,由社区党委领导,各村(居)支部书记带头,认真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及各村(居)每位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切实将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形成日常学、主动学、深入学的学习方式,切实把把两个内容学好学透。
三是注重学以致用。xx社区党委深入贯彻“学是基础、做是关键”的理念,把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把“两个内容”学习的落脚点立足在指导每位党员自身的实践上,落实到每位党员日常工作的开展上,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专项工作人员抽查党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及时了解掌握各部(办、组)、村(居)党支部学习贯彻情况,及时交流经验做法,积极引导辖区每位党员在学习上不走过场,在行动上积极作为,真正的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党员形象。
篇12: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官方版
出让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_____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_____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档?份,工商登记机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
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篇13:股权质押合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XX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XX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_____规则_____解决。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篇14:建筑玻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年___字第___号
出质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质权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___年__字第___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被担保借款的种类、金额
第一条甲方以其自有动产/权利为借款合同项下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期限为___(月/年)的______(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作质押。
第三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章质押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
第五章质物情况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动产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质量________,状况_______,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_____________(详见动产清单及权利有效证书)。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_____________(详见权利清单及权利有效证书)。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质押动产/权利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元整,质押率为百分之__。
第六章质押动产/权利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个营业日内将质押动产移交乙方占有,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整的保管费。
甲方以权利质押的,应向乙方交付权利凭证或双方共同办理权利质押登记移交手续。
第七条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
损,乙方应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第七章质权的实现
第八条甲方应乙方要求,对质押动产中的_______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质押贷款。
第九条甲方用作质押的有价证券等权利凭证,在质押期内到期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上述费用的义务承担人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借款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出质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馈赠和遗弃质物;甲方转移、出租、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或转移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应取得乙方同意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押动产/权利。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十五条质权因质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视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甲方所担保的债权,不足以抵偿的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按协议转让方式或其它法定方式处分质押动产/权利:
一、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展期期限已到,借款人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
三、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甲方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
以外的第三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九条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质押动产/权利所拥有的质权不因甲方法律地位、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八章质权的撤销
第二十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应付费用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应付费用的,质权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动产/权利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廿一条按照本合同约定,由乙方保管的质押动产/权利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押动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廿二条甲方因隐瞒质押动产/权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质)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廿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二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第廿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借款合同条款或转让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质物。
第廿五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总额百分之__的违约金。
第廿六条本合同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主动划付对方帐户/直接扣收)。
第廿七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廿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乙方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第廿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完备法定手续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卅一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签订。
附:质押动产/权利清单及权利有效证书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篇15:股权 资产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收购原厂破产资产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收购标的:
本合同附件一《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
二、收购价格及收购方式:
甲方出资人民币收购《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原厂破产资产。
三、收购价款支付方式
1、收购价款共计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分次向乙方付清。
2、本合同签订成立当日,甲方首次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自本合同签订成立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购款即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资产移交
1、本合同成立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如数向乙方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五日内,甲乙双方具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乙方将《收购标的清单》所载明的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
3、甲乙双方应在某某针织厂原办公场所进行交接,交接时按《收购标的清单》所列资产逐项交接,甲方有异议的现场核对。甲乙双方还应制作至少一式两份的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当场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4、完成交接后甲乙双方代表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的时间即为资产移交的时间。
5、资产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负责对资产进行保管、维护、看护等,此后发生的丢失、损坏、减值等由甲方承担。
6、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收购资产以外的资产(机器、设备、机物料等)由乙方制作详细清单并注明存放位置和资产现状,甲乙双方履行相关手续后存暂存在原存放地点,甲方应负有保管看护责任。
7、乙方暂存由甲方代为保管看护的资产,在甲方收购价款付清前,乙方不付寄存保管等相关费用,甲方付清全部收购价款后,如乙方还需继续寄存,由双方对寄存、保管等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五、收购资产移交后办理的相关证照的更名过户等产权变更手续以甲方为主进行办理,乙方给予积极协助,所需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交付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标的额的__________%违约金并应偿付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成立五日后甲方仍未足额支付首批收购价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首批价款足额付清后的剩余款项迟延30日仍未足额付清,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数额的千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两个月仍未足额付清,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收回收购资产,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减。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6: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我们知道,实施素质教育,为把学生培养成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奠定基础,其主渠道在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审美素质、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和发展,直接影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也主要靠课堂教学来奠基。因此,教师应在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打破传统式的“满堂灌”教学方式,“授之以渔”,重视学法指导。
我们学校对教师的要求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好好上课,上好每一节课。 遵循“五原则”,坚持“六认真”。
1、遵循课堂教学“五原则”:
(1)目标性原则:每堂课都要有明确的思想教育目标、知识教学目标、能力培养目标。
(2)针对性原则:教学过程、内容、方法的设计、确定与选用,要有极强的针对性,要考虑全班和各种层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要讲其所“需”,练其所“要”,让全班每位学生学有所获,有所提高。
(3)主体性原则:要变“讲堂”为“学堂”,变学生被动听讲为主动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体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学生的参与。
(4)思路教学原则:在讲清知识点的同时,突出思路教学,教给学生规律与方法,培养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学习能力。
(5)精讲精练原则:要讲练结合,以练促学,通过练习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达到掌握、消化、巩固当堂教学内容的目的。
2、切实做到教学“六认真”
(1)认真备课。教案内容完备(目标、重点、难点、内容、方法、作业、板书等),应一课一案,有时间安排。中、老年教师可备略案,年轻教师应备详案。
(2)认真上课。课堂教学中应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应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思维能力,反对“注入式”、“满堂灌”。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板书工整,条理清楚,难易适度,效果良好。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安排好课内外练习、作业,对作业要作规范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完成,按时交作业;作业力争全批全改;作业中的共性问题应集中评讲。
(4)认真辅导。按安排准时到班辅导,既备问,又负责纪律;课余时间的辅导也应热情、耐心,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5)认真实验和开展课外活动。课堂演示实验,要求现象明显,能用较简单的实验现象说明或总结出应有的规律。实验时间安排合理,实验方法科学;能使学生了解、掌握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过程,了解各仪器的用途、性能、大概结构、使用和保护。引导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各类兴趣小组、科普活动),开阔学生眼界,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使学生成为“合格+特长”的新型人才。
(6)认真组织检测、考试。教师均有命题的责任,试题难度值、区分度应恰当,不得有知识性错误;应按教务处和年级组的安排严格监考,遵守监考员守则;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客观公正,宽严适度,确保成绩信度;应作质量分析和试卷评讲。
篇17:借款股权质押合同格式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其他出质人):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丁方(股权所在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权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同时,其他出质人自愿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权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各方确认:展期不必通知其他出质人或经其他出质人同意,各方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
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质押标的
第五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各出质人的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股权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质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各出质人负责办理股权质押设立登记手续,其他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各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质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各出质人连带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出质人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质押股权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各出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变卖、托管、赠与、抵偿债务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各出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各出质人不得在该股权上另行设定质押或其他担保及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股权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 借款人、出质人、共有人的保证与承诺
1、各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股权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签署、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相关权利人的认可。质押设定前,相关方向甲方提供的丁方资产负债表等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已向甲方披露了丁方的所有债权及债务情况(含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债务)。
2、各出质人保证:股权出质前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属争议,未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权利,与该股权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实缴。
3、质押权存续期间,股权所在公司(丁方)处分大额资产,或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前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述“大额”指单笔达到当金金额10%及以上。
4、质押权存续期间,如丁方出现大额(标准同上款)诉讼、仲裁或执行的,相关方应于前述情形发生当日书面通知甲方。
5、如质押股权价值明显减少,或有明显减少可能的(明显减少指质押股权价值贬损累计达到本合同签订时价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质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6、质押股权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权设定质押(附共有人声明)。
第十条 质押权的行使
1、乙方应当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质押权行使的条件成就,甲方有权行使质押权。
2、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股权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借款人与出质人、丁方连带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各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各出质人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各出质人与乙方、丁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与各出质人、丁方连带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上述合
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各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质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质押权为前提条件。
5、甲方有权同时就借款人出质股权和其他出质人的出质股权实现债权。
6、如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各出质股权、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 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若乙方、丙方、丁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权),其他各方均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各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乙方、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丙方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印)
2、丁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丙方
(1): 授权代表:
(2): 授权代表:
丁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篇18: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_____》、《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
(2)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
(3)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_____三年。
2、?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对外转让股权,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全体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各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汽车质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
篇20:车辆质押合同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①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3、身份证原件□4、身份证复印峻□5、车钥匙把□6、保险□7、车船使用税□8、购车发票□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质物的占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
2、车辆过户委托书;
3、车辆交接证明;
4、质押人身份证复印峻。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