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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规定(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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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双方诚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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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接受出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现就股权转让的事宜承诺保证如下: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本公司《章程》议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今携带证件原件到工商企业登记窗口现场签字(盖章),并将证件复印件留存企业档案。特此保证。出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出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受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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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定期存单质押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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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 _______(大写) _______ (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 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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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______公司增资股权购买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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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股权

2.乙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股权。

3.丙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股权。

4.丁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股权。

5.戊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股权。

6.己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股权。

7.标的公司: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对戊方、己方投资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投资各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戊方将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己方将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

第四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_____________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元。甲方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权,乙方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权,丙方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权,丁方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权,戊方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权,己方方持有_____________%股权。

第五条有关手续

为保证_____________正常经营,投资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履行后,投资各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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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质押担保私人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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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年字_________号

质权人: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及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_________出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出质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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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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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出质人(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传真:

鉴于甲方拟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借款服务,为此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与受托人签订了《融资服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乙方自愿以其具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股权权利质押给甲方,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义务以及《融资服务合同》项下委托人的全部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权权利质押作为担保。为明确本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一、《借款合同》指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

二、本合同所指的“债务”系指因《借款合同》所约定之债务,即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借款人逾期而由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即诉讼费用、公证费用、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用等)。

三、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四、当援引本合同、《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该合同经修改、补充、变更部分及其附件。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在此为质权人的利益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合同。

二、出质人已经根据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及有关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相关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出质人未就部分或全部质押股权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免于任何担保权利(但根据本合同设立的担保权利或质权允许的其他担保权利除外)。

四、除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五、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出质人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六、出质人保证,已向质权人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七、出质人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出质人将立即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弥补,并且不因此向 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质押标的

出质人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向质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第四条 担保范围

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所承担的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质押期限

自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质权人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第六条 批准和登记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承诺,出质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 公司(质押股权所属公司)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将质押事项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二、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交出资证明书或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以实现质权,不受还款期限的限制:

一、出借人依法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履行;

二、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四、借款人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被宣告破产、解散、清算、企业体制改变等导致甲方将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发生;

五、借款人或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纠纷,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利益情形发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质押权人可实现质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实现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一、与出质人进行协商并决定质押股权的价值,以该质押股权进行折价;

二、通过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并从处分所得中优先受偿;

三、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受让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质押股权;若有关主管机构同意,本条款同时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若有关主管机构另有要求,则出质人应按本条款的约定与质权人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一)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三) 乙方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股权。

二、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宣布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依法处分质押股权;

(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要求乙方按照承担担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按该条款约定的数额支付);

(四)仅需通知,将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其他债权与甲方享有的质押担保债权相抵销。

第十条 出质人的赎回权

在质权人实现其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前,或者在质押股权的拍卖过程完成前,出质人可以质权人同意的方式和价格买回其质押的股权。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当事人及其各自继承人、经许可的受让人和被转让人,并对其有效,但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解释。

二、各方就本合同所生之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自然人时仅需签字)后,并在被担保人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在本合同签署前各方的信函来往、声明、协议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本合同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独立的合同,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即使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出质人也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另 份作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之用,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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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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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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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简单的酒店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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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_____________酒店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_____________酒店有限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_____________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清给甲方。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手续。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不承担股权转让前各种纠纷的连带责任。

3、因甲方原因隐瞒相关事宜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转让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__________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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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中级职称培训总结范文: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岗位履职能力_培训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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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职称培训总结范文: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中级职称培训总结: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十天的中级职称学习结束了,在这短暂十天的里,我不仅收获了知识,还结识了来自不同的朋友,同时还领略了中原大地的秀美和中原文化的精深和博大。现将我这十天的学习和感悟总结

一、拓展训练培训有方。来到xx培训中心的第一节课,是xx培训中心的老师给我们上的拓展训练课。我们小组的训练科目是盲人方阵。小组的15个人在训练开始后,大家的热情高涨,经过七七嘴八舌的摸索和组织,终于完成了项目。通过老师课后的总结,我明白了几条不足:一是事前没有计划,没有方案,大家盲目开始,形成了无组织、无计划状态。二是领导(队长、政委)没有发挥应有的领导作用,导致大家群龙无首。三是方式方法没有科学性,使整个完成训练科目完全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

通过参加拓展训练,我觉得对我的收获和启发很大,这种收获和启发对于我在今后开展工作中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对于我合理的安排部门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提升个人的领导水平和能力有着很大帮助。

二、培训课程安排合理,全方位兼顾了学员的培训需求

在十天的培训安排中,xx培训中心的老师们给我们各位学员精心安排了各项培训课程,授课的老师都是xx培训中心的老师通过多方联系来的专家和教授。课程有热门又相对陌生的反洗钱、征信管理等专业内容,也有央行人才发展的机遇,银行公职人员的心理健康调理,更让我难忘的是总行银币博物馆馆长、宣传部马林部长给学员讲授的“庞村财经会议的历史意义”一课。马部长作为一个总行的专家,年纪也不小了,吸引我的不仅是他的讲课内容,从小庞村财经会议的召开背景到人民银行的成立,人民银行名称的确定等内容,让我接受了一次入行近二十年来第一次生动且难忘的行史教育。为了让我们的接受一些行史,马部长在讲课中仅作了短暂的休息,并且着站着讲完了全部内容,三个小时啊,作为一个总行的部级领导,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无疑打动了每位学员,持久不息的掌声表达了每个学员发自内心的尊敬与感谢。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百五十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员们有幸分享了来自中国金融出版社的张红地副总编辑最新研究的关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在中国的理论和实践、总行研究局xx局长给大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如何做好金融研究工作,她精彩地讲课内容让大家了解了外汇汇率改革的政策变迁,也了解了国际金融危机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不同表现及不同的应对措施等精彩的内容。

三、学院精心组织,服务员培训有素,服务周到细致

来到xx培训中心的第一天,我们就对xx培训中心对每位学员的关心有了实实在在的感受。一进学员宿舍,日常用品已摆在了卫生间的洗漱台上。在十天的学习中,我们每时都能感受到亲切的笑脸,殷切的问候,周到的服务。从餐厅、总台、会议室,每位服务人员都是那么训练有素、亲切自然。

为了做好第一次人民银行中级职称干部培训工作,老师们对课程的设置可谓用心良苦,就内容来说,既有综合方面的内容,也有针对性较强专业课程,还有关于宏观政策、事关国计民生的经济方面的内容,多方位的满足中级职称人员的知识渴求;就授课方式面言,既有专家教授的讲授,也有学员自已的体会交流。学员们充分利用与专家教授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不时提问与老师互动,学习效果效率明显。

四、中原文化,博大精深;中原大地,山川秀美;中原人民,热情好客

在学习期间,学院安排了中原文化考察。各位学员考察了云台山风景区、潭瀑泉、弥猴谷等风景秀美的自然风光,又领略了七朝古都洛阳、千年古刹少林寺。

在饱览中原名山美景、古刹名寺、自然风景的同时,我们也接受了一次中原文化教育,对净化我们的思想,减轻压力,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有着无法估量的作用。

总之,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提高了我们的理论水平,开拓了视野,丰富了大家的工作方式方法,提升了综合能力,对于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感谢人总行有关司局,感谢xx培训中心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辛勤付出,感谢xx培训中心各部门的服务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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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股权收购协议书样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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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 市 区 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

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正楷签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正楷签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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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高额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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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出质人(含质押财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电话:

本《个人贷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贷款人(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签署。

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国光大银行相关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 最高额质押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质押财产见附件)的债权为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人民币 元(大写)的最高余额内,贷款人根据□《个人循环借款合同》□《个人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向借款人 发放的所有贷款。

第二条 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质押财产)向质权人出质,为借款人在主合同以及基于主合同发生的具体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质权人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第三条 本合同中涉及到质押财产为出质人与第三人共有,则在本合同项下凡提及“出质人”应同时包含质押财产共有人,质押财产共有人也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以及基于本合同发生的具体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质物凭证应于 年 月 日由出质人交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质权人工作日内,由出质人会同质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由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应交质权人执管。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及基于本合同发生的具体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本合同主债权确定:

(一)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终止主合同;

(四)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借款人、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出质人在此向贷款人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出质人是质押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对质押财产享有合法而充分的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出质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其对质押财产的所有权始终合法有效。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担保外,出质人未曾在质押财产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权属争议或任何限制。质押财产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质押财产未被查封、扣押、监管、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存在任何可能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情形的,依法可以作为质押担保的标的物。

(二)出质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出质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质押财产的、或将会对质押财产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五)未经贷款人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质押外,出质人不得在质押财产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质押财产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押财产。

(六)出质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质押财产有关的应付的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质押财产相关的其他合同及条件。

(七)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优先性、可强制执行性,及为确保及完善贷款人在本合同中的利益,出质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或备案手续。

(八)出质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质押财产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质押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出质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出质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九)配合贷款人对质押财产的检查。当质押财产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质押财产或恢复质押财产价值,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十)一旦发生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施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押权,包括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或协商将质押财产折价清偿债务或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一经贷款人要求,出质人须协助贷款人取得与贷款人实现其债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或协助贷款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十一)出质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质押财产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十二)只要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仍有任何债务尚未清偿,出质人将不会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第九条 一旦出质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质押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事件或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项下的任何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使其在本合同第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押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出质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贷款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一条 出质人在此同意,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任一贷款合同的,除贷款展期或增加贷款本金外,无需事先征得出质人的同意,出质人将根据变更后的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有权随时检查质押财产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有权要求借款人和/或出质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借款人和/或出质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和/或出质人的资信情况;

(五)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文件资料或提供的文件资料未满足贷款人要求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六)当质押财产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新的等值质押财产或恢复质押财产价值,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七)贷款人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授信申请人资信等情况对借款人的最高授信额度随时进行调整。

(八)如授信项下任一单笔贷款连续3期未归还贷款本息,授信额度即失效,借款人不得使用剩余的授信额度,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到期及未到期的债务、或要求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

(九)有权以其认为适宜的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十)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为质押财产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并保持有关保险在贷款全额清偿前的有效性。

(十一)贷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保险单正本及质押财产相关文件、资料、凭证。

(十二)合同履行完毕后,贷款人应将保险单正本及质押财产相关文件、资料、凭证退还给出质人,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十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出质人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二)出质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以及质押财产的检查,对于贷款人合理提出的意见,借款人、出质人有义务依照执行。当质押财产非因贷款人的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质押财产,或恢复质押财产价值,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三)在贷款人要求出质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出质人有义务提供相应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四)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出质人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五)贷款人以其认为适宜的方式处分质押财产时,出质人应予以无条件配合。

(六)出质人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一)借款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

(二)出质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和承诺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出质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或贷款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或贷款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

(四)发生了针对质押财产的查封、扣押、拆迁、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事件;

(五)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出质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十五条 一旦发生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即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出质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要求追加或更换质押财产;

(三)宣布行使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权利,以贷款人认为合法适宜的方式依法实施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押权,包括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或将质押财产折价清偿债务等;

(四)出质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五)质权人认为有利于实现质权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贷款人有权调整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或终止本合同:

(一)国家的货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二)借款人所在地区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金融风险。

第四章 费用

第十七条 借款人或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第五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本合同各方间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在其他各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十九条 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调整利率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出质人的同意。

第二十条 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借款人和/或出质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因本合同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出质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如法律法规要求质押权需在质押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则该等质押权应在质押登记机关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代表出质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处对委托文件的公证)。

第二十四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一年核定一次授信额度,如有变更,贷款人发出《授信额度调整通知书》告知借款人,并视为对本合同约定授信额度的修改,《授信额度调整通知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质押财产品清单、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申请书、授信额度调整通知书以及其他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制作并签署的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出质人应按贷款人的合理要求办理质押财产的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履行期限,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一切保险费用均应由出质人自行承担。如果出质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贷款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代为投保,但出质人须向贷款人补偿贷款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其利息。在债务全部清偿之前,任何上述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赔偿金应直接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视情况将保险赔偿金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款项。如果因任何原因,出质人收到任何保险赔偿金,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并代贷款人持有和保管该笔款项,并按贷款人的书面指示支配和使用该笔款项。(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二十八条 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质押财产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_签订。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 分行 支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质人(含质押财产共有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

质押财产品清单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

项目序号123

单据编号

质物种类

票据编号

账号

户名

币种

存入日

到期日

凭密或印鉴

开户行名称

追加/撤消质押

追加/撤消质押时间

票面金额

质押率

质押债务金额

累计金额

累计质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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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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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反担保)

出质人:(简称甲方)

质权人:(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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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权收购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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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受让方:

目 录

前言 2

第一条 某公司现股权结构 2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3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3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4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4

第七条 某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4

第八条 权利交割 5

第九条 税收负担 5

第十条 违约责任 5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5

第十二条 附件 5

第十三条 附则 6

转让方(下称甲方):

(略)

转让方代表:

1、姓名:(略) (签字): 性别:男 身份证号:(略)

2、姓名:(略)

3、姓名:(略)

4、姓名:(略)

5、姓名:(略)

受让方(下称乙方):某劳服公司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前 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20__年十月二十七日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下称“意 向合同”),并根据该“意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涂料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涂料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合同”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涂料公司(下称涂料公司)全部 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 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君,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 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 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 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 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 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 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 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 《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 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哈*滨市涂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哈尔滨涂料有限*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1:姓名:

2:姓名:

3:姓名:

4:姓名:

5:姓名: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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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权转让合同附股权结构表格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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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鉴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注册号为:_______

法定地址为: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____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____元,占____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

3、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的_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____公司的___%股权。

6、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___》等。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____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____月____日。

1、3?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元(大写:____整)。

1、4?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收据,并将该收据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2.1?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_______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_____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2.1.6?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___股权前,___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该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2?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___%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___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负责组织召开____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___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___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3.4?在按照本合同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____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5?所负债务以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____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3.6?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_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四章?保密条款

4.1?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___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合同生效日

5.1?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出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不可抗力

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3?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_____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_____)。

7.2?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_____)。

7.3?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_____)。

7.4?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

7.5?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_____)。

7.6?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_______所负债务以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___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____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_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_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____书写,并以___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____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___存档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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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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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以下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营业务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受让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受让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拓展其务板块。

3.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的出资额)及该等股权所代表的一切权益。

4.转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权。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前述标的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一.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内另行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权益”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有关的权利和利益。

“财务报表”指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提供给受让方的关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担保权益”指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第三方权益。

“工商主管部门”指有权主管公司登记、注册事宜的中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关联方”就任何主体而言,指(i)若其为自然人,指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以及为该等人士或其前述关联人士而设立并存续的信托,或该等人士及其前述关联人士所控制的主体;(ii)若其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或其他形式的实体,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该主体的任何一方,或该主体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或者与该主体共同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控制”指:(i)某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主体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注册资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无论通过拥有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行使;或(ii)拥有任命管理层、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大多数成员的权力,或(iii)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另一主体的管理或决策。

“交易”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交易。

“交割”

指本协议第3.2条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的条件已相应地被受让方或转让方豁免,标的股权全部无瑕疵地由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

“营业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任何一个公历日。

“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授权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任何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该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重大不利影响”指单独或者累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业务、运营、财务或其他状况作为一整体已经造成或合理预期将会造成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损失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其它负面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变化。但若此等损失或负面影响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则不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述的重大不利影响,包括:(i)整体经济的变化、行业或市场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无论此等变化是普适性的,还是仅针对公司运营所处的区域而言;(ii)中国法律或管制政策的变化;(iii)政治环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武装敌对行动和恐怖主义行动)。

“主体”指自然人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公司企业、合资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机构或组织。

“主营业务”指目标公司根据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所授予的合法资质所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因本交易而修订的目标公司章程及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政府颁布法律及政策等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一.2 解释

本协议中提及某一条或某一款时,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该提及应为本协议的一条或一款。

第二条 交易

二.1 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条款约定之条件,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应当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权益。

该等权益和权属应当免于任何和所有权利负担,亦不受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制约或限制。

二.2 股权转让对价及其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100%股权总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作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

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对价”):

(a)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首期支付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b) 自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工商主管部门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第二期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c) 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对价,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3 股权转让交割

(a)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准备及敦促目标公司准备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所需资料,并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首期支付款后五个营业日内向工商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转让方应当积极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b)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为交割日,且本协议第3.2条规定的所有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应得到满足是股权转让交割的前提(根据第3.2条经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除外),交割应以转让方、受让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c)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向转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适当按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了截至交割日应当支付的转让对价的证明文件。

(d) 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受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i)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决议批准事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所述交易而修订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授权签署、交付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

(ii)目标公司于股东会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章程修订决议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向受让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原件、股东名册复印件(含有转让方已实缴注册资本的信息);

(iii) 能够证明交易相关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董事及监事变更等事宜均已完成的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

第三条 先决条件

三.1 受让方付款的先决条件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受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对价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3.1(a)项至3.1(g)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受让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表示满意。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尽力配合受让方进行上述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客户会面、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和财务资料等,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已经以书面形式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了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信息。

(b)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收回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收、其他应收款项,并清偿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付、其他应付款项,并向受让方出具令受让方满意的证明文件及书面承诺,承诺非经目标公司审议通过,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不会促使目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而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制定并审议通过令受让方满意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依照该等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关联交易。

(d) 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对本交易及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e) 除转让方外,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

(f)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目标公司】之股东协议》。

(g)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三.2 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转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前提是,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除非经转让方书面豁免,以下第(a)项至(d)项所列条件已经达成:

(a) 受让方(内部有效审议程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b) 受让方已按照本协议第2.2条约定支付当期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c)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制定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命令或通知;受让方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不能履行。

(d) 本协议第五条中受让方作出的全部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实的、正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正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a)项至(e)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作出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但若此等陈述及保证已指明其针对的是某一特定日期,则其应被视为仅就该日期之情形而作出且于该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的,而非于本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而作出)。

(b)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

(c)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

(d)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或通知;转让方和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

(e)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除另有指定时间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共同、连带地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陈述并保证:

四.1 转让方的资格、合法权益

(a) 转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权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b) 于交割日,转让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整的、排他的、合法有效的、可依法处置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担保权益的约束。

四.2 不违反

(a) 签署、提交或履行有关交易文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或遵守有关交易文件的规定不会: (i)导致或构成对以转让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协议的条款、条件或规定的违约;或(ii)违反适用于转让方或其任何资产的批准文件。

(b) 就转让方合理所知,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四.3 同意

(a)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转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转让方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除转让方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目标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

(b) 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应配合提供工商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有义务及时予以获得并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4 资格、公司股权

(a) 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b)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c) 目标公司不存在已出资的注册资本非法撤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返还的情况。

(d) 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应当缴纳的出资均已缴足,其已缴纳的注册资本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5 授权、协议有效性

转让方、目标公司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目标公司正式签署后,按照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强制执行。

四.6 监管机构的批准及执照

目标公司就其设立、有效存续以及经营其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所需的所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已经取得,程序合法合规,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及作用,而且该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即使有效期即将届满,目标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续期或重新换证的手续。

四.7 财务资料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四.8 中止营业

目标公司未有发生中止营业或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其业务或资产未被相关机构接管或托管。

四.9 税费

目标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无未缴、欠缴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且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10 雇员

(a) 目标公司已和全体雇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b)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违反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情形。

(c) 就转让方和/或目标公司所知,没有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威胁要对目标公司提出,也没有其他人威胁要就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对目标公司提出,涉及因该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被目标公司雇用或聘用而造成或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未支付的薪金、加班费、遣散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款项、假期或任何其它事项的索赔,而且没有尚未解决的此类索赔。

四.11 业务合同

目标公司正在执行的所有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主营业务合同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合法有效,且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合理预期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纠纷。

四.12 负债

除已于财务报表记载的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借款或债务。

四.13 诉讼

除本协议附录二已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不涉及其他的未决的或据转让方合理所知威胁要提起的,合理预计将会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民事、刑事、仲裁或行政程序。

四.14 知识产权

对于目标公司经营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知识产权,均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起的可能给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权利请求,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限制。

四.15 其他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交易或导致受让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第五条 受让方的陈述和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五.1 资格与性质

受让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义务。

五.2 授权、协议有效性

受让方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和受让方适当签署,构成对受让方的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

五.3 不违反

就受让方合理所知,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五.4 资金和能力保证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方用于支付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5 同意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受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受让方取得。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除非征得受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a) 引入其他投资者或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

(b) 转让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资产;

(c) 为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提供担保;

(d) 签署、变更、解除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与公司经营性活动无关的合同;

(e) 进行任何利润分配;

(f) 就上述任何一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

第七条 税务、成本及费用

七.1 税收责任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2 成本和费用

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承担其已支出或即将支出的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尽职调查及准备、谈判和制作所有文件的费用,包括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顾问的费用,以及谈判、准备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保密

八.1 保密义务

各方应当尽所有合理之努力,并采取所有必要之措施,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并且确保其各自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及其他人士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等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

(a)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条件,包括本协议的存在本身;

(b) 与本协议相关的谈判;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或以后已经取得或可取得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客户、经营、资产或主营业务等方面信息。

八.2 保密义务的例外

第8.1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关联方披露;

(b)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披露;

(c) 根据适用法律、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或任何政府机关作出的任何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判令或规定要求披露,但披露程度仅限于强制披露的范围且应事先通知其他方;

(d) 已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而成为公众所知)。

第九条 违约赔偿

九.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则应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遭受或招致的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损害赔偿和开支(以下统称“损失”)。

九.2 受让方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超过四十五个营业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 股权交割前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b) 股权交割后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除应当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恢复原状)外,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本协议因上述情形终止的,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应将其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扣除受让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受让方。

九.3 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3.1条约定的付款先决条件中的(b)、(c)项,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应当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转让方逾期四十五个营业日仍未履行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4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进行交割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九.5 本协议因第9.3条、第9.4条约定情形或转让方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还应向受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应按照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6 违约的一方按照本协议第9.2条、第9.3条、第9.5条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本协议第9.1条的约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十.1 解除协议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后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出现以下情形的,由转让方、受让方协议解除、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或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a) 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b)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转让方、受让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通信困难,否则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相关证明。

(c)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导致本协议目的落空、无法履行的;或,经另一方催告、通知后,仍不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

(d)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十.2 解除协议的效力

(a)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转让方、受让方应被解除其在本协议下各自的义务。第八条(保密)、第九条(违约赔偿)、第十条(协议解除)、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第13.2条(通知)、第13.5条(无其他受益人)、第13.6条(可分割性)、第13.7条(并非放弃权利)、第13.9条(效力优先)除外,每一上述条款在本协议解除后应继续有效。

(b)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或进行其他主张的权利。

(c)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解除各方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责任不得免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十一.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动、罢工、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等。

十一.2 一方由于遭受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只要其满足以下条件,就不构成违约:(1)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2)该方已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给其他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发生后,该方已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和目标公司,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陈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说明。

十一.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修订或终止本协议,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十二.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二.2 协商

转让方、受让方若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3 仲裁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争议在首次协商后三十日内不能以转让方、受让方均接受的方式解决,则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具有终局性。

第十三条 其他

十三.1 修改和修订

依照适用法律,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改、修订或补充须通过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2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通知和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若亲自交付、传真(经确认)、挂号信、由特快专递发出(如邮政快递)或电子邮件寄至被通知方的下述地址(或由各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时,应视作已经发出。

转让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受让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目标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十三.3 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三.4 文本

本协议由中文写成,共签署捌份,各方各持贰份,并向工商主管部门报送壹份,其余由目标公司留档,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5 无其他受益人

本协议无意授予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主体任何权利或救济。

十三.6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或因本协议签署后的立法行为而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不受影响。各方应尽其一切合理努力,以符合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订立目的的有效条款,取代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

十三.7 并非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得作为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亦不得妨碍将来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行使。

十三.8 转让

未获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十三.9 效力优先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订立满足工商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或其他交易文件的,该等协议或交易文件与本协议冲突、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转让方(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目标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附录一: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

应收、应付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明细

序号交易对方款项金额(万元)

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

附录二:

披露清单

年月日(“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

本披露清单(“本披露清单”)系根据受让方与转让方关于【目标公司】(“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之《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本披露清单就与《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述事实和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做出披露。

除另有说明,本披露清单所披露的事实均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且本披露清单中提及或定义的术语含义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义一致。本披露清单披露之事实适用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有标题和标号项下事宜进行披露。本披露清单所涉及的所有披露信息构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标题和标号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改变披露清单的解释,亦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任何披露的效力。

本披露清单对所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的披露不应被理解成对此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已经存在或已经发生的提示或承认,并且本披露清单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范广峰及其关联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义务的承认,也不构成对其利益的否认。

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目标公司】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参与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标的额审理法院案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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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贸易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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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在公司的这段时期,公司领导时刻关怀着我、教育我、帮助我、鼓励我、帮我树立信心。值此辞职之际,我的内心久久难以平复。

由于目前从事之工作的环境,无法实现人生目标,体现人生价值,出于对于理想的坚定信念,本着一颗“对工作过于负责”的热诚之心,本人现提出辞职申请。

对于我的这份辞职报告。我已经考虑好久了。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公司所给予的,每思至此,热泪盈眶,胸涌澎湃,黯然伤神。我忍住了,目光更加坚定。

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对于公司如此的看中我、给我一个展示自我机会,我真心的说声谢谢。感谢几个月以来公司对我的培养和帮助,让我这个刚出校门只知玩乐的学生知道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工作,什么是生活,也让我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了现实。

公司领导教育我,年轻人应当有更远大的理想,更高的追求,不可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更美好的人生应当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不登泰山无以知高远,不临深渊无以知宽广,不涉江海无以知久远。

是我告别学校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在这里我懂得了很多以前不曾明白的道理,也了解了很多以前不曾想过的事情。公司的每一个人都给过我无私的关怀和热情的帮助,让我能够迅速融入社会。兄弟般的情谊也让我在公司的每一天都是色彩斑斓的。所有的这一切,除了一声感谢,我不知道还可以怎样去表达我的心意。

选择离开,也是一种无奈。迅速的身份改变以及一直以来的风风雨雨,让我不能及时有效地调整自己,从而导致情绪及心理的疲惫。心累了,我想是时候该让自己休息一下了。我需要时间来理解。而且我也想到更多的地方去走走看看。人生只有一次,也只年轻一次。如果没有闯荡江湖的勇气和阅历,那会是很苍白和无趣的。

我要投身更广阔的社会,接受更多的锻炼,学习更高深的本领,成为一个不只对公司有用,更对社会有用的人。

再次感谢领导对我的知遇之恩,感谢公司的栽培和关心及器重,也感谢公司每一个一直以来爱护和帮助我的人。对于我之前的任性和无知,还请公司谅解!

再次想对大家说一声,谢谢!

愿公司能在不久的将来业绩节节攀升,利润大大增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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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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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22公司的物品包括四大类:221项目采购:包括项目所需物资;222非项目采购(公司自采物资):设备:电脑、笔记本等;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41计划管理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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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业股权抵押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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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股权抵押合同

鉴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_________银行”)应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_________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_________公司及其股东,即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_________银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第一条 _________公司同意将_____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_________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_________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_________银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_________银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第二条 在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_________公司同意将与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_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_________银行。第三条 _____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_________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给_________银行。第四条 _________银行同意在_________银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_________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_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_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_________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第六条 在_________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_________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第七条 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_________银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_________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公司和股东收到_________银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_________银行同意如果_________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_________银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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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股权转让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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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如在本合同解除后将所持有的 股 股份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可以同意受让方将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作为甲方退还乙方的股权转让款。在甲方将乙方前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全部退还给乙方之前,双方同意暂不解除双方所签的《质押协议书》。甲方应按乙方的指令办理退款手续。

二、乙方保证在满足乙方提出的退款条件的同时或者在甲方提出向第三人转让该股份转让的合理期限内,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甲、乙双方均应出具符合股权质押登记机关规定的解除质押的有关文件,共同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相关手续。

三、甲、乙双方均保证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签署本合同的相关授权。

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本合同中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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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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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xx大以来,不断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问题,这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党是勇于自我革命的政党,在党的近百年的历史上,有几次重大政治决策、重大政治活动等,对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大意义,对党的历史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八七会议与党的自我革命

在大革命失败以后,在关系党和革命事业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于1920xx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认真检讨党的工作,总结大革命后期的严重错误,决定新的路线和政策,确立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总方针。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重要思想。会议着重批评大革命后期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中央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改组中央领导机构。陈独秀不再担任,选出新的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由瞿秋白负实际总责。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会议发布的告全体党员书指出:我们党公开承认并纠正错误,不含混不隐瞒,这并不是示弱,而正是证明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力量。

八七会议是党在幼年时期的一次具有自我革命意义的会议。它制定的继续进行革命斗争的正确方针,使全党没有为极其严重的白色恐怖所吓倒,重新鼓起同国民党反动派斗争的勇气,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巨大贡献。从此,中国共产党独自担当起领导中国革命的艰巨使命。

二、遵义会议与党的自我革命

1935年1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贵州遵义召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会上由博古作的关于反对第五次“围剿”的总结报告,过分强调客观困难,不承认在军事上犯了严重错误。周恩来作的副报告,指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军事领导的战略战术错误,并主动承担责任,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毛泽东作长篇发言,对博古、李德在军事指挥上的错误进行深刻分析,并阐述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问题和此后在军事上应该采取的方针。其他发言都拥护毛泽东的意见。会议改组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恩来为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

遵义会议之所以是党的历史上具有伟大自我革命意义的会议,是因为遵义会议实现了重大历史转折。按照遵义会议的精神,1935年2月5日,中央政治局在川滇黔交界的村子举行“鸡鸣三省”会议,政治局常委再作分工,由张闻天代替博古在党中央负总责,毛泽东参与军事指挥。3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又召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提议,重新成立“三人团”代表政治局全权指挥军事,以周恩来为团长,成员为毛泽东和王稼祥。由于周恩来非常尊重毛泽东的意见,实际上是毛泽东起决策人的作用,此后的军事行动,毛泽东就是“总指挥”。毛泽东成为党的实际领导人。

遵义会议是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它挽救了党和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从此,党就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正确领导下,克服重重困难,引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

三、延安整风与党的自我革命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敌后斗争虽很困难,但总的军事形势没大变化,特别是党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比较稳定,中央决定集中精力开展一次全党整风运动。

整风运动通过批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形态的主观主义,教育全党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为吸取过去“左”倾领导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教训,毛泽东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使整风运动通过读书学习、自我反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认识,增强党性,改进工作。

全党范围内的整风,以学习毛泽东的《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为主,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毛泽东强调,反对主观主义是全党整风的中心内容,“只有打倒了主观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才会抬头,党性才会巩固,革命才会胜利”。为了反对主观主义,毛泽东强调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全党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思想作风。

延安整风具有很强的自我革命意义,它通过学习理论、总结历史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性,提高了全党马克思主义认识水平,既是一次全党范围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教育运动,也是破除党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和苏联经验神圣化错误倾向的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对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与党的自我革命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的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开始实现从“两个凡是”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半封闭到全面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全会还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以前的“左”倾错误,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并增选了中央领导机构成员。这些都标志着我们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1981年制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我们党敢于正视和纠正自己的错误,有决心有能力防止重犯过去那样严重的错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过去采取这个立场,曾使我们的事业转危为安,转败为胜。今后继续采取这个立场,必将引导我们取得更大的胜利。”所以说,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拨乱反正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又一次具有伟大自我革命意义的重大政治活动。

五、党的xx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新时代新的伟大自我革命

20xx年12月,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从此,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建设是贯穿各个领域的,只有把党管好、治好,各项工作才能做好。

全面从严治党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展示出我们党新的伟大自我革命的历史担当。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思想建设中,强调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共产党人的“金刚不坏之身”,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抓制度建设,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定和健全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特别是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既从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彻底纠正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将集中教育活动和思想教育的常抓、细抓相结合,同时,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纪律规矩,使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宽、松、软局面有根本转变,管党治党走向严、紧、实。另外,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展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齐抓,反腐败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强调:“要兴党强党,就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不断勇于自我革命,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法宝。为了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忘初心,实现肩负的崇高使命,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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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4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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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相关合同法规定

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技术合同在

技术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

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

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条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九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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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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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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