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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规定(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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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酒店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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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对江西省碧尤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享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予以代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对江西省碧尤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占酒店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份转让给乙方。对甲方的上述股份,乙方自愿受让。

第二条:认缴与出资

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股份按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认缴,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整,出资额期限以经批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股份代持及权限

1、鉴于相关因素,乙方受让的酒店公司股份不能过户登记显名于乙方名下,乙方委托甲方予以代持。甲方接受乙方之委托。

2、乙方委托甲方代持股份后,甲方有权根据《公司法》、江西省碧尤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收益权外的其它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第四条:股份代持期间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承担代持股份的投资风险。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对乙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甲方应及时主动地向乙方作出真实的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对甲方代持的股份有权获取相应的股权收益(以实际出资比例)。

2、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持股份的全部投资风险。

第五条:协议解除、终止

1、本协议出现以下情况,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甲方按乙方实际出资金额回购乙方所有股份。

乙方依自身意愿要求处置代持股份时;?甲方在履行代持协议过程中与乙方产生矛盾或重大分歧时;另:乙方在其它与甲方公司相近、相似业务的公司兼职或入股,或因各种原因已无法在本公司履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收回转让股份。

2、解除的程序

(1)需提前10日,向对方送达解除协议通知书;

(2)解除协议的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无条件接受解除协议通知书并办理相关签署手续。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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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科技公司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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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客户订单,了解大客户下单的要求。熟悉每一个客户的订单流程,确保操作无误并做好客户资料备档工作。

2.负责协助大客户经理,及时准确进行公司内部跨部门信息传达及反馈,务必及时给予客户回复。

3.在与客户沟通时,确保与大客户经理所实施的客户策略一致,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口径一致。并将了解到的客户信息准确及时传递给大客户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

4.协助大客户经理定期进行客户市场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5.客户关系管理及维护。

6.接受大客户经理指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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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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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股权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质物

1.质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整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桐庐XX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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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辆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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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人: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质押权利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车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为质押物在乙方处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

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日息‰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 日综合费用共计 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偿还本金,且未支付相应利息则乙方将终止合同并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交由乙方暂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押物及暂管物品挂失、转让或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押物必须交由乙方暂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押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押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乙方将会处置质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

乙方处置质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按合同处置,甲方应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

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质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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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车辆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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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车质第( )号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

1.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 ,车辆号牌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 “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

2.1 当金(¥: )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 质押登记内容来自dedecms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 质物的占管

5.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 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保险

6.1 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 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 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 质权的行使

7.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 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9.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当金本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通讯

10.1甲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10.2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10.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

12.2

12.3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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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权利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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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押合同样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四章 乙方声明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被质押的权利

第九章 权利凭证的移交

第十章 被质押权利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质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 则

出 质 人:

质权代理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                                    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                             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章 定 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银行批准,债券发行人发行的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出质人--即本合同项下甲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质押物为发债机构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质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质权--指在质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债券发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务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质押物价值由中国人*银行指定或乙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中的出质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3.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项下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4.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做出过任何处分,特别是未设立过任何质押;

5.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之规定,乙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在债券发行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时,债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质权,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质权,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6.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以致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将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7.甲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四章 乙方声明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质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乙方仍可对质押的权利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乙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再设立任何形式质押,其质押行为无效;

4. 债券发行人清偿债务后,乙方应通知登记机关解除质押登记;

5. 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和                                        提供的抵押资产,共同担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章 被质押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系指: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登记地为:上海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

第十五条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 本合同项下的被质押权利价值为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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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方股权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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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三方股权合作协议书,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__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_________________(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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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车辆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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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质押合同的最新范本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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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法人,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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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元,实收资本 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股本 元,实缴股本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 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出资 元,实缴出资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 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 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剩余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陈述与保证

(1)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

(2)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3)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及威胁。

(4)甲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2、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3)甲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第三条股权的过户及费用负担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比较复杂、周期性长的过程,签定好股权转让合同后,还要进行股权的转移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而且后续还要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等。

所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不仅要在文字上明确、内容上完整,而且要切实保证能够履行。

在协议中应将权利义务细化,涵盖法定的程序及个性化的约定,并落实到某一方身上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在履行主体上发生争议,导致权责不分。

1、股权过户甲乙双方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转让款后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各方应当全力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手续,确保股权过户变更的顺利进行。

2、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因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由甲方承担。

3、工商登记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互相矛盾或与本协议矛盾的,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2、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4)因本协议签订时的情况发生变化,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当书面签订相关的解除与终止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并同意本协议书涉及交易为机密,各方不向任何本协议当事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除非出于法律或政府机关要求。

2、甲乙双方将在本次股权交易中获得的信息、资料作为机密信息,各方将保护这些机密信息,不复制和使用这些信息,除非为完成本次交易需要或出于法律、政府机关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补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风险提示:

签约方为个人的,须本人签字按手印并载明日期;签约方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载明日期。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目标公司(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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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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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下午好!首先我要感谢校领导给我这次机会,能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转化后进生”。

只有在讲台上时,我才被称为老师,而一旦“下台”,我就是学生。作为一名才进入教育行业的新教师,我在教学中曾经手足无措,要感谢楠竹完小的每一位领导及教师,给了我很多教学方法上的指导,特别要感谢我的师父-----谭梅老师,让我深知“想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必须有一颗孩子般的童心,要用他们听得懂的‘童言’蹲下身子教学”。

教师一直是我的梦想,当执教一个班级面对“差生”时,我才真正感受到做一名教师的艰难与幸福。后进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差生”。但是后进生是人,不是产品,不能当成次品或废品再回炉。教师转化一个后进生,实际上是一个功德无量的善举,是给同样头疼的父母雪中送炭。那么,如何在课程改革的今天,尽善尽美地转化差生呢?

首先,“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要善于发现“差生之美”。能不能看到后进生的“闪光点”,这是班主任能不能积极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教师应该坚持一分为二的辩证观点,细心捕捉后进生的闪光点,并以此为起点,不断鼓励后进生,让其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增强自信心和上进心。我们班有一个孩子,他的名字叫做冉将虹,考试成绩从来没有超过个位数。但我发现他有很好的体育天赋,节奏感也很强,发现这个闪光点后,我鼓励他并选他做了体育委员,在孩子的眼里他一下子“神气”了。当选了班委后,他积极主动的学习,虽然期末成绩只有50分,但是对于一个从没超过10分的孩子来讲,是莫大的进步。

其次,“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后进生往往是因为对学习不感兴趣,才导致成绩落后的。因此,班主任要通过各种方式去培养和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促进后进生学习成绩的不断提高。在谭梅老师那里,我学到了不能“法西斯式”的教学,教学应该是积极的双边活动,识字教学我听取师父的建议,利用卡片摘苹果、拼音生字找朋友等教学小游戏,大大提高了孩子的学习兴趣。我认为在转化后进生的过程中,可通过“树立信心——培养信心——激发兴趣”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再次,对待后进生要“对症下药”,造成后进生的心理原因有共性,也有个性,如有的学生脑子很灵动,但就是太懒,不完成家庭作业。有的学生看动画片、电视剧造成上课无法集中精力听讲。有的学生之所以学习差,是和他的身心品质有关的,比如自制力太差、自卑等等。对待这些例子的差生,教师要因材施教,分别对待。多花功夫,采取家访、家校联系等方式,课余多辅导,促使其进步。我们班上的何江发,有着聪明的小脑袋,数学成绩稳定在90分左右,但是语文成绩却惨不忍睹,考好的时候是十几分。经过我的观察,发现他聪明但是非常懒惰,家庭作业从来不做,语文课就是睡觉课。我开始上课多提问他,回答正确就表扬他,放学后我辅导他做完作业再回家,期末成绩有了明显的进步,语文成绩上升到75分。

最后,“不抛弃不放弃”,对待“后进生”要有爱心和恒心。后进生的转化是一项长期工程,一点一滴地积累,一点一滴地进步,都非易事。但是只要持之以恒,水滴也会石穿。

转化后进生既艰巨又光荣,需要广大教师长期地共同地努力。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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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权抵押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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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致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在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

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从抵押人保管及存款主动扣取款项;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公司的股东地位;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公章: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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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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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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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官方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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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样式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方同意转让,丙方同意受让甲、乙所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共计?万股;

2、甲、乙方同意以每股?元人民币的价格,在?年?月?日前分期向丙方转让所持股权共计?万股,总金额为?万元;

3、如果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选择受让全部?万股股权,并支付所有转让价格,则转让价格为每股?元人民币,总价款为?万元人民币。

第一条?甲、乙方的义务

1.1?甲、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甲、乙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以促使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的顺利完成。

1.3?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甲、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1.4?甲、乙应积极配合丙方与质权人接洽,并尽快达成解除质押的有关约定,保证本合同项下股权的顺利转让。

1.5?甲、乙方保证其提供给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1.7?丙方在将要汇出各期转让价款前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乙方,并签订每期转让的协议,甲、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整套解除质押所需材料,并补足向银行解除质押所需要的差额资金;当丙方人员向银行解付自带汇票并支付到甲方在质押银行所开设的帐户内时,甲、乙应交付丙方所付资金对应的股权解除质押和办理股权过户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协助丙方办理过户手续。

1.8?本合同标的股权对应的银行贷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额承担。

第二条?丙方的义务

2.1?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2.3?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2.5?丙方保证将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有关付款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股权过户方式

3.1年?月?日前一次性过户转让?万股;

3.2年?月?日前分批过户?万股,每批过户不少于?万股,具体过户时间由丙方确定,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乙方,并另行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

3.3?就每期过户的股权和每期支付的转让款,甲或乙方与丙方(或与质押银行)将按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分别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以便各方履行;

3.4?如果丙方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则甲、乙方按每股?元人民币转让全部?万股股权。

第四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4.1?本次股权转让(分期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4.2?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乙方汇出定金人民币?万元;其中:付给甲方?万元,乙方?万元。

4.3?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乙、丙方将签订首期转让的?万股的协议,并按本协议和首期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和进行股权交割。

4.4年?月?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过户股权数量支付

相应价款,甲、乙方切实保证丙方受让股权的过户后,丙方所支付的定金?万元冲减最后一期转让价款申的等额部分。

4.5?在各期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丙方汇入甲、乙方指定帐户的价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本金,直至股权质押项下贷款本金清偿完毕为止。

4.6?如果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在首期转让款和定金的基础上,补足全部转让款,则丙方只须支付总额为?万元的转让款,已支付的定金和?万股中多支付的每股元人民币应冲抵等额的转让款。

4.7?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转让款后,应协助丙方办理股权过户的有关手续。

4.8?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费用(如印花税、过户费)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担?%;其余税、费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经双方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

5.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股权转让失败(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甲、乙方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和当期价款(如已支付)返还给丙方,本协议或分期协议终止执行;协议已履行完毕的部分,各方不予返还。

5.3?如因甲、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失败,甲、乙方应向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_________l元/股。

5.4?如因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失败,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还定金并应赔偿甲、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_________l元/股。

第六条?股权的托管

6.1?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乙方向丙方书面承诺将首期转让的?万股股权之外的共计?万股股权,委托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托管期限自本协认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托管期内,丙方的托管权限为除有限制的最后处置权以外的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含红利、送股和转赠股本等)表块权、提名权、提案权等。

6.3?托管期间,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使用于损害甲、乙方合法权益的行动中;如丙方违反前述托管使用权的规定和约定,甲、乙方有权提出终止股权托管,并要求丙方赔偿甲、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6.4?托管股权数量依股权过户交割行为的实施而等额减少。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7.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7.3?本合同一式九份,协议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丙各方对本协议所涉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

(根据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股权过户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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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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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质押登记程序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70506

【实施日期】 19970506

【文号】 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

【名称】 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特殊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章名】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根据《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请予审理登记。

一、申请出质登记当事人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二、申请质押原因:

三、质押商标图样:

----------------

| |

| 商 |

| |

| 标 |

| |

| 图 |

| |

| 样 |

| | 注册号

| | 商标有效期

----------------

四、质押商标权属状况:

五、质押价值:

六、质押期限:自 至

七、其他有关事项

八、附证明文件

(一)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质押合同副本壹份(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发证机关、确认签章)

(四)代理人委托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 】工商标字第 号

出质人:

质权人:

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

权种类、数额:

质押商标注册号:

----------------

| |

| 商 |

| |

| 标 |

| |

| 图 |

| |

| 样 |

| |

| |

----------------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变更理由及事项

登记机关

一九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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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借款单填写说明及有关规定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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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填写说明及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各公司和个人借款行为,更好地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办事,及时掌握企业货币资金情况,通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借款单进行重新印制,有关借款单的填写和有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一、 填写说明:

1、公司或个人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所列相关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项目要逐一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缺。

2、借款单位、借款事由必须具体详细。

3、“借款金额”大小写要填写一致。

4、“还款日期”、“批准还款日期”要填写到日。

二、有关规定:

1、凡因公借支票、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借款单金额。空白支票,必须在 “收款人签字”栏中加注不确定收款单位名称标记。支票存根收款单位名称填写与票据联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原则上当天将支票存根送交财务,特殊情况第二天要向财务部说明原因,支票存根送交财务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日,与支票相关的单据送交财务部时间不得超过借款单所注明的还款日期。

2、出差借款,出差人员返回以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清楚,交回余款,不得拖欠。

3、所借支票和现金,财务部会计人员须在还款日到期前5日,第一次电话通知借款人。(会计人员登记电话通知单,做好电话记录,出纳人员在证明人处签字,做好证明。超过3天仍未还款,财务会计第二次电话通知借款人,两天后仍未还款,会计人员填写执行通知单,交批准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扣款并处以借款人和批准领导每人150元罚款。

4、财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借款流程操作执行,否则处以会计人员200元罚款,财务部长100元罚款,分管副总100元罚款。

5、借款期限最长为30天,到期如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在财务人员第二次通知归还欠款时,重新办理借款单,只限两次(含上次),连续两次不能归还的,由总经理申批处理。

6、本借款单一式三份,财务、借款人、批准领导各一份。

7、新借款单自XX年 月 日起使用,原借款单同时作废。

8、其他相关事宜有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借款单

电话通知单

执行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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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绍兴市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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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受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共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订立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其他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______份,______有限公司存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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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贸易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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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在公司的这段时期,公司领导时刻关怀着我、教育我、帮助我、鼓励我、帮我树立信心。值此辞职之际,我的内心久久难以平复。

由于目前从事之工作的环境,无法实现人生目标,体现人生价值,出于对于理想的坚定信念,本着一颗“对工作过于负责”的热诚之心,本人现提出辞职申请。

对于我的这份辞职报告。我已经考虑好久了。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公司所给予的,每思至此,热泪盈眶,胸涌澎湃,黯然伤神。我忍住了,目光更加坚定。

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对于公司如此的看中我、给我一个展示自我机会,我真心的说声谢谢。感谢几个月以来公司对我的培养和帮助,让我这个刚出校门只知玩乐的学生知道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工作,什么是生活,也让我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了现实。

公司领导教育我,年轻人应当有更远大的理想,更高的追求,不可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更美好的人生应当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不登泰山无以知高远,不临深渊无以知宽广,不涉江海无以知久远。

是我告别学校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在这里我懂得了很多以前不曾明白的道理,也了解了很多以前不曾想过的事情。公司的每一个人都给过我无私的关怀和热情的帮助,让我能够迅速融入社会。兄弟般的情谊也让我在公司的每一天都是色彩斑斓的。所有的这一切,除了一声感谢,我不知道还可以怎样去表达我的心意。

选择离开,也是一种无奈。迅速的身份改变以及一直以来的风风雨雨,让我不能及时有效地调整自己,从而导致情绪及心理的疲惫。心累了,我想是时候该让自己休息一下了。我需要时间来理解。而且我也想到更多的地方去走走看看。人生只有一次,也只年轻一次。如果没有闯荡江湖的勇气和阅历,那会是很苍白和无趣的。

我要投身更广阔的社会,接受更多的锻炼,学习更高深的本领,成为一个不只对公司有用,更对社会有用的人。

再次感谢领导对我的知遇之恩,感谢公司的栽培和关心及器重,也感谢公司每一个一直以来爱护和帮助我的人。对于我之前的任性和无知,还请公司谅解!

再次想对大家说一声,谢谢!

愿公司能在不久的将来业绩节节攀升,利润大大增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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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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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户(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1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当物

2.1甲方自愿以其对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当物担保的债权债权范

第三条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3.4.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当金本金当金及用途

第四条当金及用途

4.1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4.2甲方借款用途为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息、费率

6.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为元。%,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月综合费大写%、月利率为%,合计元(元)。,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

6.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的,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6.7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6.8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续当

7.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7.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赎当

8.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同意。

8.2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除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

9.1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

9.2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的,乙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但乙方以变卖方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9.3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4乙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9.5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9.6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9.1/9.2/9.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置当物。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的价格不得低于估价金额的70%。

第十条逾期违约金

10.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期违约金。

10.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1.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1.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9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49.1/9.2/9.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但乙方变卖当物向乙方支付逾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1.11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质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违反《股权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第十二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十二条甲方的声明及保障

12.1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2.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12.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12.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均是真实,并担保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12.9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12.10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1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2.12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乙方指定的账号为:

12.13准许乙方及其经办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标的公司检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12.14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6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和除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按当金本金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违约金。

第十四条保证人责任

14.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上述条款,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15.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6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六条通知与通讯

16.1甲方指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16.2乙方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乙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附则

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保证人各执份。

第十九补充约定19.119.219.3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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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单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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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人民币元(大写:)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保证其在公司的出资真实合法,保证其对本协议所涉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本协议所涉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担保,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与公司原始股东享受同等的权利。

四、甲方保证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甲方转让公司的股份给乙方,并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原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八、付款方式:____。

九、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其有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该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一、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本合同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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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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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的最新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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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投资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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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编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公司其他股东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为股东以外的借款人出质的,甲方须办理将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有关事项,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小写)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司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贷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_________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的,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二十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_________年止。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五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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