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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规定(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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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担保贷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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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乙方代甲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臵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xx年9月26日 20xx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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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无质押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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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房屋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年__月,出租人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4、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6、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2、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甲方:_____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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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新板股权激励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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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释义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

三、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五、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六、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依据

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九、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程序

十、股票期权的行权行件及行权程序

十一、预留股票期权

十二、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十三、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十四、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十五、激励计划与重大事件的间隔期

十六、关于本计划修订程序的说明

十七、附则

一、 释义

(略)

二、 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团结一致发展公司,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实现更大幅度增值的前提下,根据收益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3、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激励对象须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人员和公司认定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以及预留激励对象,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和公司认定的业务、技术骨干共____名。

预留激励对象(在预留股票期权有效期内有董事会确定,并经监事会核实;如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没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五、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__________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___________股A股股票。

(二)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___________份,涉及标的股票为公司定向发行的___________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公司股份总额___________股的_____%。

(三)募集资金用途

因实施本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为___________份,具体分配情况为:

姓名:

职务:

或受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获授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注:1、预留部分针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未来新招聘和新提拔的管理、营销人员、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以及上述激励对象名单中的公司董事会认为有特别贡献应追加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人员。预留激励对象在本计划规定期内由董事会确定,并经监事会核实;如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七、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确定依据

(一)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___________元。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即 ___________元:

1、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___________元);

2、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___________元)。

八、 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____集团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计。本计划有效期过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未授出的预留股票期权额度由公司予以注销,不得再行行权或授出。

(二)授权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报证监会备案且证监会无异议、股东大会批准以及授权条件成就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在授权日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授权日次日起一年内为等待期,等待期内不得行权。

(三)可行权日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一年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分三期行权:

第一个行权期:授权日起_______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额(已扣除预留股份)为_______万份,每一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

第二个行权期:授权日起_______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额(已扣除预留股份)为_______万份,每一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第三个行权期:授权日起_______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额(已扣除预留股份)为_______万份,每一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若当期达到行权条件,则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对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未按期行权的期票期权额度由公司予以注销,不得再行行权;若当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则由公司注销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相应调减其个人获授股票期权的总额及全体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总额。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应当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和《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

九、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一)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证监会认定不能实施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二)授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3、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申请材料报证监会备案,并同时抄报交易所和当地证监局。

5、在证监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无异议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应当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7、本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公司将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8、本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及授权条件满足后三十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及行权程序

(一)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证监会认定不能实施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_______至_______年业绩应达到下列指标,并由激励对象分期按相应比例行权。

第一期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_______年度净利润值不低于_______年度的_______%;

第二期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_______年度净利润值不低于_______年度的_______%;

第三期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_______年度净利润值不低于_______年度的_______%。

本计划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4、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在每一行权期,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二)行权程序

1、在行权期内,当达到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董事会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就当期可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向公司提交书面行权申请,并足额缴纳行权购股款项。如激励对象未按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行权申请,或未按时足额缴纳行权购股款项,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行权,相应股票期权额度不再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2、公司董事会审查确认激励对象的行权申请,并经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书面核实意见后,统一向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3、禁售期满后,激励对象因本计划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可以转让,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4、激励对象行权所需资金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预留股票期权

(一)本计划股票期权总数中的___________份预留给预留激励对象。

(二)预留股票期权有效期为1年,自__________集团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算。在预留股票期权有效期内未授出的预留股票期权额度作废,并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授予程序

1、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本计划非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相同。

2、在预留股票期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确定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获授股票期权额度及行权价格等事宜,监事会进行核实,并披露摘要情况;如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程序履行完毕且授予条件满足后,由董事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并在授权日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一年内不得行权。

(四)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摘要情况披露前的市价为基准,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摘要情况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摘要情况披露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五)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行权程序

1、行权条件

预留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一年后分两期行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的起止时间及当期行权条件与本计划非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相同;每期可行权额度均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总数的50%。

2、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程序与本计划非预留股票期权相同。

(五)预留股票期权的其它相关事宜按本计划有关规定执行,本计划未规定或不适用的,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

十二、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 Q0×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缩股比例(即每股公司股票缩为R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增发和发行股本权证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不包括针对公司激励对象发行的股本权证,下同)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R)2、缩股 P=P0÷R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R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

P=(P0+P1×R)÷(1+ R)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配股、增发、股本权证行权的价格,R为增发、实际配股、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比例(即增发数量、实际配股数量或股本权证行权后实际增加的股本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执行权,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并监督和审核激励对象是否具有继续行权的资格。

2、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4、公司应当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证监会、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行权。但若因证监会、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非公司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权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在可行权额度内,自主决定行权数量;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交书面行权申请并支付行权购股款项。

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亦不得设定其它第三方权利限制。

4、激励对象转让行权所得股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计划的规定;

5、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6、激励对象在行权后离职,如果在离职的2年内到与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的,激励对象应当将其因行权所得的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

十四、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时,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按照本计划执行。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___________集团内,或在___________集团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变,仍按照本计划规定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未行权股票期权额度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其未行权股票期权额度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予以注销。

3、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变,仍按照本计划规定进行。

4、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变,仍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2)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未行权股票期权额度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予以注销。但是,董事会决定其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按照本计划规定进行的除外。

5、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而死亡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仍按照本计划规定进行;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死亡的,其未行权股票期权额度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予以注销。但是,董事会决定其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按照本计划规定进行的除外。

(三)公司不具备实施本计划的资格

公司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应当终止本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额度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予以注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励对象不具备参与本计划的资格

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额度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予以注销:

1、最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五、激励计划与重大事件的间隔期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在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30日内;公告日之前30日内,公司未发生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且未对前述重大事项提出动议;本计划草案披露后至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十六、关于本计划修订程序的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证券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该草案无法付诸实施。鉴此,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经公司独立董事提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初次反馈意见,对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数量、授予价格等内容予以了调整。调整后的激励计划即本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十七、附则

1、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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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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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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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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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以甲方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_元,有价证券_______元;其它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XX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四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_____(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_____公司不同意_____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_____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_____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_____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五条?抵押物的_____、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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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私人汽车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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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出质自己所有的车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质押物基本情况

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产牌: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入户日期: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乙方,该车辆及相关证件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乙方保管。

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还款利息为______,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车辆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拍卖或变卖费用等)。

五、如果甲方逾期十五天仍未还清借款的,乙方有权对该质押车辆自由支配使用,包括变卖或拍卖等。

六、甲方承诺同意,车辆质押期间乙方可转质质押物。

七、甲方到期未还清借款的,乙方可对质押物做适当地处分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八、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相关证件、凭证真实有效;质押车辆未涉盗抢等刑事情由;不存在共有或其他争议;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司法保全等情形;不存在已设立质押权或抵押权情形。

九、若甲方违反第九条保证条款的,乙方有权提前要求甲方立即偿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和质权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十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十三、 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县。

十四、 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地充分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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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年节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活动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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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纪念“五四”运动x周年。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分水中学全体教职员工、共青团组织向青年朋友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节日的祝贺!向出席今天庆典活动的市教育局、镇党委、镇政府、镇中心初中、各友好单位领导以及学生家长代表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火红的五月,迸发着激情。每一年的“五一”和“五四”都是值得我们纪念的日子,因为它赋予了我们作为一个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和自豪;赋予了广大青年要勇于肩负社会责任的历史使命感。回顾过去,全体教职员工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分中所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是你们辛勤汗水的结晶,你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分中的新形象,创造了分中的辉煌。此时此刻,我的心中充满感动,分中所迈出的每一步,都凝聚着大家的汗水与期望。

分水中学传承五四运动的精神,汲取先进的教学理念,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我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业绩:市级示范学校、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卫生单位、文明礼仪示范学校„„。我们在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办学质量上所达到的水平、所取得的成绩,无愧于这个时代,无愧于分水镇6万多父老乡亲。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辛苦了!

今天,我校又将有166名青年光荣加入共青团,又将有171名优秀学生表彰,又将有老师、学生精心准备的文艺节目演出。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将为盛大的节日增添新的血液、新的业绩、新的风采!

展望分中的明天,我们相信未来会更加美好。中国革命的先驱李大钊曾疾呼: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今天,我也想寄语分中的所有教职工和青年:不断学习,丰富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自我,为效率分中、人文分中、和谐分中、平安分中、辉煌分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以劳动之我和青春之我创建分中更美好的未来!

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殷切关怀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分水中学将再创新的高度,再创新的辉煌!

最后,预祝文艺汇演圆满成功!祝大家身体健康!节日快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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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求购挂牌转让的企业股权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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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购挂牌转让企业股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企业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股权,该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求购信息,向转让方转达。向转让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转让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

第三条 乙方保证对求购该股权事宜,已经乙方有权机构作出决定,求购意图明确、合法、有效。

第四条 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条 乙方承诺遵守《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获得的有关本协议项下股权及其转让方的材料,全部来源于转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求购该股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七条 乙方保证本身具有受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资格和其它资质条件,并提供资信承诺。

第八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转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在求购活动中发生的资料复印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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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上市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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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丁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统称“各方”)本着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在互联网技术开发方面实现资金与技术优势的互补与合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拟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设立各方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定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住所设在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丁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本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并认可,上述各方的出资由甲方代为实际出资,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 元人民币出资存入本公司账户,剩余 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向公司足额缴纳。

第五条 股权代持条款

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丁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丁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甲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有权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上述各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甲方代持。

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条件具备时全部转交给委托方。

第六条 代持股权的回购约定

鉴于公司的所有运行资金均由甲方承担,乙、丙、丁各方为公司的技术团队成员。

上述各委托方承诺:如果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达不到一年,甲方可以强制以1元人民币回购相对方全部的股权。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2年内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强制以每股1万元=1%的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2-3年内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强制以每股2万元=1%的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如本协议生效后3年之后退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相对方全部股份的权利。

第七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甲方 为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的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 乙 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3.公司设监事一名,由 (办公室主任)担任。不设监事会。

4.公司设总经理壹名,副总经理壹名,均由执行董事聘任。

第九条 股东的权利、义务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股东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各方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3. 公司拿到天使轮融资时,甲方可适当拿回此前垫付的公司经营费用。具体金额以财务核算为准。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

1.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5.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6.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协商的比例分配利润。

7.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经营的,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各方按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协议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

1.各方同意,各方受雇于公司期间独立或协助或参与完成的与公司业务有关联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及前述知识产权的申请权或登记权等)、专有信息或其他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工作成果,其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本合同终止后,公司申请的知识产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其所有权也归属于公司所有,各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专有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专有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任何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技术信息: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和制造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技术诀窍、计算机软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权申请资料、专门技术、技术改良、设计和技巧、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源代码和目标代码、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等;

(b)经营信息:是指与各方在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其他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员工薪资结构、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内容等;

(c)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信息。各方理解,“专有信息”可以任何形式出现,如口头、书面、图解、电子等方式,或通过观察图样、设备、产品或部件所获得,其上可能标注“机密”二字也可能无此注明。但只要是属于上述信息,则均为专有信息。

3.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专有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二十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当面送交、邮件、快递、传真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以首页各方基本信息为准。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其他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其他各方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按指模):

乙方(签字并按指模):

丙方(签字并按指模):

丁方(签字并按指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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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股权质押担保贷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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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向借款___。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___%份额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名下的的___%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___元;名下的的___%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___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二条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及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变更公司形式;

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三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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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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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公司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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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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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股权登记机构(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共股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所投资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到丙方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权托管凭证》和《股东帐户卡》,并办理质押股权冻结封存手续。

第二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被丙方冻结封存的股东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甲方应就股权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如果发生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在丙方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三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三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到丙方办理股权解封、转让过户手续,并将转让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通过丙方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一条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质押手续费:

万千百拾元整(¥);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股权保管费(按年收取):

万千百拾元整(¥)。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质押手续费和股权保管费全额汇入丙方指定帐户。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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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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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县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各界朋友们:大家好!

港汇大酒店经过半年时间的装修,现以崭新的面貌意屹立于世人眼前,接受大家的亲临检验,现在我宣布:如东“港汇大酒店”正式开业!此时此刻,我谨代表港汇大酒店的全体员工向百忙之中莅临今天盛会的各界领导、各位嘉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港汇大酒店是港汇海鲜美食城引进入驻的首家大酒店,是如东县政府重点扶持项目,由上海君水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兴建,酒店以如东海鲜为特色,经营以苏、浙、沪风味为主打,让如东人民不出如东即可品尝各地特色风味美食。

经典装修的港汇大酒店定位于普通消费,致力于让客人享受星级酒店的标准服务,我们将以此为契机,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以“卫生环境一流、服务设施一流、菜品质量一流、特色服务一流”为经营理念,不断拓展和创新服务领域,努力把港汇发展成一流的商业服务和文化底蕴为一体的品牌型餐饮,通过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为提升如东人民幸福的指数、构筑魅力如东,实现如东的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忆往昔我们豪情满怀,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酒店开业后,我们将充分利用如东丰富的海鲜资源,打造我们酒店的特色海鲜品牌,向沿海海鲜美食第一城的目标奋进,我们会努力提升酒店的服务和管理,以追求更高的目标,也希望未来的日子里能够得到在座各位一如既往的关怀和支持。

最后,衷心祝愿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新年快乐,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美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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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区各项制度汇编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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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我们要结合实际做好当前工作,就是要抓好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组织基础,担负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任。村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是村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关键。有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年龄结构不合理,科学文化素质偏低,有的习惯简单的行政指令,不善于运用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办法来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思想僵化、观念守旧,改革开放和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要加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管理,我想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是村级各种组织之间最重要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就必须做好如下三点:

1、澄清模糊认识,明确“两委”关系。对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许多同志一直认识模糊。有的同志认为,村委会是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对任何事情拥有决定权,只要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支部就无权过问,向村党支部闹“独立”,抵制村党支部的领导;有的同志认为,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也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不论大小,事无巨细,都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这些观点和认识都失偏颇,我们必须予以克服和纠正。党章中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是农村一切组织和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政治上对村委会实施领导,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主要是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委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议决村内的重大事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

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两委”职责。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以协调处理农村“两委”关系为核心,提出了以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进一步明确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在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职责范围,作为一种制度,只有制度才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才能正确地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关系的关键所在。

3、加强团结协作。能否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关键还要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能否做到团结一致,协调配合,村委会实行民主选举后,在一些村往往容易出现支部、村委“两张皮”现象,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工作难以协调,发展受到影响,甚至相互争得剑拔弩张,各执一词,告状上访,相互拆台,最终是两败俱伤。争来争去,争谁说了算,其核心是权力之争。我们经常说“村看村,户看户,党员看支部,群众看干部”,老百姓用最朴实的语言揭示出了一个很耐人寻味的哲理,“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安定团结的村子,上头必有一个团结合作的班子,反过来,越是相互拆台,内争不断的班子,村里的矛盾就越突出,问题就越多,摊子就越烂。“支书是扯旗指路,村委主任必须拉马吹号,拼命干”。作为村委主任就是要能够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不越权,不揽权,不武断,又要很好地尽到自己的职责,既要服从党支部的领导,又要大胆负责,敢于开拓。另一方面,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很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摒弃“家长制”、“一言堂”的做法,要注重集体领导,善于搞好协调,不要代替村委主任直接干预行政范畴的事务,而去实施管理。要支持理解村委会工作,处处维护村委主任的威信,为村委会排忧解难,同时在重大决策.

二是搭建选人平台,配强“领头雁”

针对部分农村党支部书记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双带”能力偏弱的实际,通过内选、外请、下派三种方式,把具有开拓精神、有经济头脑的科技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伍军人、乡企骨干选进村党支部任党支部书记。内选,就是在本村选拔优秀党员任党支部书记;外请,就是把本村外出务工经商多年,具有一定经济头脑和开拓创新的能人党员请回来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下派,就是从乡镇机关中选派优秀年轻的党员到一些热点、难点较多,干群关系紧张,又缺乏适合人选的村挂任党支部书记。现在村干部是“矬子里拔大个儿”有的虽然难以胜任,但除此之外再无合适人选,加强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是迫在眉睫,在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必须要求高素质的人员,必须限定一定的范围对文化素质低的绝对不用,自己大字不认识几个,如何作好政策的宣传,这样的干部就缺乏进取心和责任心,工作推脱现象就严重,这样的干部宁缺毋滥。

三、强化培养,全面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的整体素质

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每人参加集中培训时间5-7天。要科学确定培训内容,重点培训政治理论以及市场经济理论、农村实用科技、致富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党务工作知识。要根据农村基层实际,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经验交流与外出考察相结合,座谈讨论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培训效果。通过学习和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团结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本领;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水平

1、完善各类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任期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对村党支部及支部书记的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坚持一年一审计,审计内容包括集体经济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变化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审计的情况。二是要加强对各村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村级财务、集体企业和生产资料发包、群众往来账目、村干部报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及群众关心和要求公开的事情公开到位。三是指导各村制定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各项民主决策制度,按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党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村里重大事项在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之前,须经过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四是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勤政廉政的监督,实行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坚持一年一考核,半年一抽查,增强其廉洁意识、表率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塑造良好形象。

2、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镇党委要重点围绕发展集体经济、增强群众收入、削减村级债务等主要方面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的具体目标,年终严格考核,根据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实行浮动工资制度,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实行戒免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实行引咎辞职;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全面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应视情况予以重奖。二是鼓励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学费由个人承担,镇、村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三是注重发挥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和树立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典型,进行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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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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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财产

2.1 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2.3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甲方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借款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4.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____________元)。该最高债权总额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内乙方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资性担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时清偿给出借人导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担代偿责任形成的乙方对借款人的债权金额。

4.2 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保、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内容以乙方和借款人达成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第五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5.1 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 ______年,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每笔借款具体起止日以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上标注的日期为准,乙方债权为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偿给出借人而导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担代偿责任形成的对借款人的债权金额。

5.2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出质登记通知书》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 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 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 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8.2 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借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 借款担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 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8.5 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 借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 借款主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甲方承诺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以债务承担的形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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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动产质押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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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的财产质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押担保范围

本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质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若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第二条 质押动产及孳息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7.合同中未对质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明确约定,孳息的所有权属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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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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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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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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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雇主):

代表人:

地址:

乙方(雇员):

代表人:

地址: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劳动法》《_____》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乙方不同意的,可解除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的工资制度。

2、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日。

3、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作制度。

4、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发放必要的_____用品。

2、乙方上岗前,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上岗安全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具备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安排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_____,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若甲方为乙方投保,则_____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4、甲方应按时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提供劳务时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若因乙方_____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_____及福利待遇,甲方也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4、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待遇,相关的医药、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致人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7、在工作时间内,因乙方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8、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财务数据、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行使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_________天给予乙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本合同项下劳务;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非因前款所述原因擅自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____日内结算应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工作交接,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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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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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X年XX月XX日于XX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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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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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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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投资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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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所(地址):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以下称“借款人” )和质权人(贷款人)签订了陕农信 借字[ ] 第 号借款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 元,出质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质押财产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标的

1.1 出质人提供的质押财产是

动产 □汇票 □存单 □仓单 □公路收费权 □股权 □其它: 。 质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以下简称“质押物清单” )为准。

1.2 《质押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质权人对质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任何限制。

第二条 担保责任

2.1 出质人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 出质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质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三条 质物的移交

3.1 本合同项下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 年 月

3.2 借款人履行主债务后,质权人应当凭收押凭据及时将该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四条 出质人的陈述

4.1出质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或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4 出质人对质物享有完全所有权或独立处分权,若质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4.5 质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五条 出质人承诺与保证

5.1 不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包括转让、赠予、设定担保物权等。

5.2 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5.3 质权人认为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的,出质人应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担保。

5.4 质物非因质权人保管不善给质权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5 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请书》说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环借款和还款,借款人可能出现借新还旧情况,保证人同意借款人借新还旧。

5.6 在不增加出质人责任的前提下,允许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合同的条款。如果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了出质人的责任,出质人在原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而免除出质人的责任。

第六条 质权人承诺

质权人承诺妥善保管质物,若因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质权人在贷款归还后30日内向出质人赔偿。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7.1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一《借款凭证》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及相应利息;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

(3)出质人为非自然人的,发生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发生失踪、死亡。

7.2 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优先偿还已到期的债务;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后的余额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债务到期时,质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

7.3 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尚有不足的,出质人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拍卖、变卖质物之日起两年。

7.4 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7.5 如协议以质物抵偿债务,一切过户费用及各种税费均由借款人或出质人承担。

7.6 出质人出质的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兑现或提货日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提货。

7.7 出质人同意: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受其它担保合同担保的,质权人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质权人有权直接行使质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质权人放弃在其他担保合同下的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质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或质物有瑕疵没有充分说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办理公证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2 未办理公证的,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解决方式为:

□ 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出质人为自然人的,签字生效。

10.2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0.3 本合同各条款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10.4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质押部分无效或合同有效但约定质物的质权未设立、无效的,出质人对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 则

12.1 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特别是划线部分已充分协商和了解,对合同条款无异议/

12.2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公证机关、质物登记机关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解释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的解释为最终解释。

质权人(贷款人)(公章) 出质人(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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