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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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私人房地产抵押合同
二、本合同必须用钢笔、炭素笔或毛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抵押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抵押权人即是债权人。
四、合同中的空格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金额大写样式:_________________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六、如合同签订一方或双方系自然人,则“法定代表人”处可空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就是房地产抵押合同怎么写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到你
篇2:房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书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最高借款余额││用途│││(大写)││││├──────┼────────────┼───────────┼─────────┤│种类││利率││├──────┼────────────┴───────────┴─────────┤│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权,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权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间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30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当担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7.在抵押担保期间内,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人(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0.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0款规定行使抵押权。
11.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12.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3.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篇3:私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发放借款元,借款期限日止,借款利率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付当月利息,利息____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质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于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1、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购买每亩土地价格的价格索取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按每亩万元,共亩,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偿。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意思表达、承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财产。
七、在抵押协议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九、使用权人对抵押物必须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效力相同。 十
二、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系无异义债权文书,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项下第四条和第五条中约定进行解决,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贷款人)盖章: 乙方(借款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接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抵押物价值(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
2、抵押物: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 ,抵押的车辆为 所有。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车辆登记证交给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5、乙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6、乙方对抵押物提供切实证明,抵押物完全为乙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归责于担保物提供单位,或借款合同中的连带担保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7、所得款项不足以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8、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接 受 方(签字盖章): 电话:担 保 方(签字盖章): 电话:连带担保人(签字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篇5:私人民间贷款抵押物品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
即自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年__月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
3.型号:______。
4.件数:______。
5.单件: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年。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______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失。
甲方的义务: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赁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篇6:土地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模板
债权人姓名: 电话: 借款人姓名: 电话: 乡(镇)村 身份证号:
第一条:
1
2、借款金额:大写: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第三条: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
承诺人签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约: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万元每天100元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 电话:
借款人签字(指印): 电话:
担保人签字(指印): 电话: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 电话: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篇7:私人商务车辆抵押担保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二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 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 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 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六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按照乙方地址或短信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短信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8: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
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年______个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结息,欠息按____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________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金额 :________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物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限一致。如登记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登记机关的规定。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登记期限届满的,由抵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5.经借、贷双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三十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其抵押行为的真实、合法及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同时,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完毕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借款展期应同时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和保险,期限与展期期限一致。
7.对贷款人认为需要并能够办理财产保险的抵押物,在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前,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抵押物的价值相等,并保证按时缴纳保险费。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0.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XX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_____________ 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XX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XX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使用的具体用途及用款计划,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贷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5.其他事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保全信贷资产,追收贷款。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篇9:土地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模板
立契约书人债权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x x 万元。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计x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个人担保还款动产抵押合同
债权人:
债务人: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
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范本二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 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 市 区 路 号 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 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 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 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范本三
借款方
贷款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现值为万元,担保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 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 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
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
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
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
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名:
地址:
电话:
还款保证人签名:
地址:
电话
篇11:抵押担保及还款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抵 押
为了确保第17.1条约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见本合同第17.2条。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见本合同第17.3条。
第三条 抵押物
3.1抵押物详见本合同第17.4条约定的抵押物清单。
3.2抵押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着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登记
6.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按照第17.5条的约定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6.2抵押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3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6.4因办理抵押登记产生的应由抵押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7.1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
7.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3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或其他价值减损情形,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者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
8.1抵押人应根据第17.6条的约定按抵押权人要求为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按要求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担保债务本息。
8.2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
8.3担保期间,抵押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以维持保险合同持续有效性。抵押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或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代缴保险费或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权人直接从抵押人任一银行账户中划收。
8.4担保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权。
8.5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抵押权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9.1如果债务人未按约定及时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抵偿主合同债务,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
(2)抵押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主合同;
(3)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主债权;
(4)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约定提前行使抵押权;
(5)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6)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和解;
(7)债务人或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
(8)担保期间,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9)债务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权人认为已对债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其他严重危害抵押权人权利的情形。
9.3主债权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人不得以此抗辩抵押权人。
9.4主合同项下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项下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含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有权就其中任意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或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或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5主合同项下债权既有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抵押权人放弃债务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9.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并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协议》,抵押人在《信贷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9.7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应同时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抵押权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9.8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征得抵押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额、延长授信期限或展期的,抵押人有权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9.9因债务人、抵押人违约致使抵押权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债务人和抵押人应当承担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9.10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抵押权人未获完全赔偿的,有权处分拟向本合同提供的抵押物,并在所受经济损失范围内优先受偿。
第十一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
11.1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1.2为主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取得了所有必须的同意、授权及批准手续,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11.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抵押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1.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完全的、充分的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和权属瑕疵,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被监管、出租、拖欠税款、工程款等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11.5抵押人为法人的,抵押人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或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抵押人至少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抵押人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抵押权人。
11.6 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抵押物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抵押物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等不利于抵押权实现的情形时,抵押人在知悉情况后应立即通知抵押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受到侵害,防止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另行补充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并仍在抵押物原价值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1.7抵押人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应由其承担的各项有关费用。
11.8抵押权人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和保存抵押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抵押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2.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应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第17.7条约定进行支付;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相应赔偿:
(1)因抵押人虚假声明,提供信息、资料不真实等原因导致抵押权人受到经济损失的;
(2)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3)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4)发生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5)抵押物为房屋的,抵押人在知悉房屋将被拆迁信息时未及时向抵押权人履行告知义务;如抵押房屋被拆迁,抵押人未将拆迁补偿款提存或履行债务的;
(6)抵押人为企业的,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8)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9)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10)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权利凭证;
(11)抵押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12)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其他约定义务,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12.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办理的其他授信业务,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3)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授信业务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6)有权停止授信,宣布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
(7)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其 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具备时生效:
(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13.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3.3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应承担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抵押人以其提供的抵押物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3.4本合同填写的抵押人地址为其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抵押人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各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份数见第二十条的约定。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
第十六条 立约人信息
第十七条 担 保
17.1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 ?字段 1?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于广西上林国民村镇银行丰岭支行签订的编号为 ?字段 1? 的《个人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
17.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字段 1? ,(小写) ?字段 1?元 。
17.3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字段 1? (■年/□月),自?字段 1?起至?字段 1?止。如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
17.4抵押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的编号为 001 抵押物清单项下所列财产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具体详见抵押物清单。
17.5抵押登记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7.6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按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按要求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
17.7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应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主合同全部债务本金的 %进行支付。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执行。
(1)诉讼,向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仲裁机构全称: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债务人壹份、抵押权人壹份、抵押人壹份、房产管理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抵押人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抵押人要求,抵押权人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抵押人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条款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抵押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篇12:抵押担保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___元,有价证券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__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__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_________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抵押契约编号:_________
单位:元
抵押物清单
┌───────┬────────────┬─────┬───────┐
│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
├───────┼────────────┼─────┼───────┤
│地 址│电话│ │ │
├───┬─┬─┼─┬─────┬──┬─┼──┬──┼───────┤
│抵押物│规│单│数│帐面价值 │抵押│折│抵押│存放│保险单│
│ │ │ │ ├──┬──┤│扣││├───┬───┤
│名 称│格│位│量│原值│净值│现值│率│价值│地点│保 险│起 止│
│ │ │ │ ││││ │││号 码│时 间│
篇13:抵押担保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年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
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
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抵押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私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三、借款期限: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借款全部清还。
四、借款的划付:本合同签订并办妥有关抵押担保手续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写回收款收据给甲方保管。
五、本合同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月),乙方应于每月5号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利息。
六、经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可提前归还借款。
七、乙、丙方同意提供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民主村之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为乙方向甲方之借款做抵押担保,并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书由甲方保存。
八、甲、乙、丙三方约定上述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_),实际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正(¥____________)。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实现主债权、抵押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若乙方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得到优先受偿。
九、乙方借款期限届满还清借款或提前还清借款的,甲、乙、丙三方应于还清借款之日起十日内到有关部门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归还抵押物权属证书给乙、丙方。
十、转让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或者其继承人应于3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由其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或其它相关人员承担:_______________
(一) 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
(二) 乙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有损还款能力的;
(三) 其它影响借款人履行债务的事项。
十一、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名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见证单位、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第三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
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第二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房屋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篇房屋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房屋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篇一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房屋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篇二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乙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
地 址:
篇17: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_万平方米_________山庄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愿为 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 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号的 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8:私人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书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9:私人抵押借款协议范本
出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有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 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一年(年月至年月。借款期内不计利息。一年期满,乙方应一次性将借款归还甲方。
二、其它事项:
为了该协议更充分的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座落在 门面住房抵押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座落在 ,共 层,建筑面积 M2,,座落于 2,甲乙双双方借款协议,通过公证处公证。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归还甲方 乙方自愿将座落在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有一份,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下签字生效,具有绝对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单的财产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抵押权人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xx年陕中银靖短借字003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 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抵押物有关情况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四条 抵押登记
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向抵押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孳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被担保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出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抵押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被担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第九条 抵押权行使期间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抵押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绝的,抵押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担保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抵押权人为债务人/被担保人开立信用证后,又相继与之叙做进口押汇融资或其他形式的后续融资,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对这些融资仍以本合同承担连续的不间断的担保责任。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在进口押汇协议或其他后续融资协议签署 日内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权人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述变更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抵押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抵押权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抵押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7、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诺在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抵押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7、行使抵押权;
8、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单;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1、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抵押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抵押人对此表示认可。抵押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于合同生效之时设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