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必须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保持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保持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qiāng支弹药、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责任,情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附则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将与违规者相同的处罚。
宿舍存在的问题员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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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食堂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员工食堂是对员工的一项福利待遇,目地是为了更好的方便员工生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其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和丰富可口的食物,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合理膳食并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以及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一个良好、和谐、健康的就餐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餐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餐厅实行公司与职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负责餐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广大职工有权就餐厅的运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食堂应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务;
第三条 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和公告栏,张贴每周菜谱。收集职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和工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五条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职厨主管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六条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七条 坚持食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第二章 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
第二条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工作;
第三条 注意身体健康,如出现易传染的疾病病症者,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第四条 荤、素、生食品药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第五条 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第六条 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第三章 就餐人员守则
第一条 高职人员就餐卡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统一发放,不得随意借用火转借他人。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双方各罚款50元。对于未及时发放高职就餐卡的高职人员,就餐时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如实签名就餐,签名时应保证字迹清晰工整;
第二条 遗失就餐卡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挂失,并按30元/个的标准补领;
第三条 员工就餐应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逾期不候。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8:30 中餐:11:00—12:30 晚餐17:00—18:30
第四条 普职就餐需提前购买餐券,自带餐具。高职须持高职就餐卡方可进入高职餐厅就餐,如临时忘记,须签字方可就餐。
第五条 员工用餐需按量取食,严禁浪费;
第六条 严谨在餐厅内大声喧哗、吸烟;
第七条 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带同客户就餐者,必须经主管职厨的上一级部门批准;
第八条 员工用餐必须遵守员工餐厅就餐规定,注意餐厅清洁卫生,按规定倾倒就餐残剩物。高职就餐人员不得将改用餐具倒入残物桶中,如有意外,应立即联系职厨人员将其取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九条 申请进入高职餐厅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签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高职就餐卡,方可到高职餐厅就餐;
第十条 在高职餐厅有座位的情况下,高职餐厅就餐人员不得将饭食带入普通员工餐厅内就餐;
第十一条 凡违反员工餐厅上述之规定者,经查核实,每项扣除3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工作人员及所有就餐的企业内部职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篇2: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一、食堂按学院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用餐者须按时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哄。
二、遵守餐厅秩序,购买饭菜应当依次排队,严禁插队,每人每次限购两份。如发生纠纷,应当服从纠察和有关人员调解。
三、用餐者应当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爱惜粮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吃剩的饭菜和残渣等应当倒入泔水桶内,不得乱扔乱倒。
四、用餐者须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购餐凭证,保持整洁。严禁撬他人的饭格子,不准在餐厅内进行球类、溜冰或者其他体育活动,严禁在餐厅内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务人员、 纠察人员, 服从管理, 不得无理取闹。
六、外来人员来本院食堂用餐,必须经饮食服务中心同意,并收取搭伙费, 本院人员不得为外来人员代购购餐凭证。
七、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餐厅摆摊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八、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本规定由学生生活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篇4:小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_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一、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二、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三、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四、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五、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六、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学校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八、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九、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十一、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篇5:考勤管理制度2025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家的规定和条例,在维护公司员工的权利,明确员工义务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适用范围
年龄在60岁以下的所有员工。
3、考勤管理规定
ⅰ,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时间为6:30小时,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时间为6:30小时,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迟到细则:
a:迟到0-10分钟,忽略。
b:迟到10-20分钟,按迟到处理。
c:迟到20-30分钟,累积二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d: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间接向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ⅲ,早退细则:
a:即早退0-10分钟,忽略。
b:早退10-20分钟,按早退处理。
c:早退20-30分钟,累积二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d: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级报告,获得批准以后(填写公出审请单)再在出勤登记表上登记,否则酌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2个小时以内早退,2个小时以上为旷工)
ⅴ,事、病假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或生病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董事长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ⅵ,假期
所有员工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按国家颁布的法定假日执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员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签到簿上登记(共计4次),员工必须亲自登记,帮助他人登记者和接受他人帮助登记者,无论是否迟到都按迟到处理。
附注:添加剂厂考勤方法:添加剂厂工作人员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负责,每月月底将考勤结果交至公司办公室汇总。
5、 奖励及处罚
ⅰ,全勤奖励办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与带薪假制度(带薪假制度见页4)相结合,以带薪假激励出勤,全勤一天(不迟到不早退)积累0.056天带薪假(见公式一)。
ⅱ,迟到处罚
迟到处罚与带薪假挂钩,迟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积累的带薪假。带薪假扣完以后,迟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4次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ⅲ,旷工处罚
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口头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给予书面警告并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辞退。
ⅳ,病、事假处理:事、病假时间由以往积累的带薪假抵扣,如带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资。
6、考勤登记表每月月底进行汇总。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交由公司办公室,请大家全力配合,严格执行,互相监督。
附:带薪假制度
1、公司带薪假制度简介
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是国际惯例。带薪休假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国,后盛行于欧洲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带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费的时间和强度,降低旅游淡旺季所造成的冲击,减少生活与工作的冲突,使生活与工作、个人与公司达到双赢的效果.
公司的带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挂钩。考勤制度以带薪假为激励手段,带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为依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一年为周期,一年之内的带薪假上限为二个星期(14天),一年有251个工作日,全勤一天积累0.056天(见公式一)的带薪假。带薪休假的时间上限的长短主要是根据工龄、职位等级等因素来确定的,其中工龄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劳动者工作年限越长,享受带薪休假的时间也就越长。(带薪假等级划分待议)
雇员可按自己需要分时段来休假,跨年不累计休假时间,如果雇员放弃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资。为了不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当带薪假天数达到6天时,公司会提醒调休。
支取或调休带薪假的程序:首先向直接上级申请,同意后再报人事部门(公司办公室)。
3、带薪假的计算方法:
公式1: 全勤一天的带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带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数, 52×2 一年52个星期每个星期休息2天,10 国定假期
公式2:员工个人带薪假=全勤天数×0.056
注:0.056 全勤一天积累的带薪假
公司办公室
篇6: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
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 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篇7: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篇8: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资料: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资料:
(1)公司日常运作状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状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资料: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状况,如工作具体资料、工作任务执行状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状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群众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资料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能够发起必须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能够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状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务必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状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资料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个性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3。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3。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3会议场所布置;
3。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3。5会议签到;
3。6会后事项安排。
3。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就应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状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就应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资料。
5、与会人员务必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状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状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务必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状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状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就应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三十三条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篇9: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篇10: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凭“临时住宿单”到办公室办理手续领取倒班宿舍的钥匙,如办公室人员已下班请到房务中心领取钥匙,到指定的床位休息。
2、未经同意,员工不得私自入住倒班宿舍,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理。
3、经同意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不得携带其他人入住倒班宿舍,不可将倒班宿舍的钥匙借予他人使用。
4、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应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内打牌、吸烟或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导致第二天工作没精神。
5、私人物品一律不许存放在倒班宿舍内。
6、保持室内整洁;离房时,清理个人物品,整理床上用品并折叠整齐,关好门窗和电灯,将钥匙交还至办公室。
篇11: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篇12:食堂管理规定
1. 上岗要求
①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上岗。
② 食堂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爱岗敬业。
③ 严禁穿拖鞋、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2. 卫生要求
① 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② 上岗工作人员必须衣冠整齐,外表整洁。
③ 上岗工作人员严禁戴首饰及相关饰品,严禁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及化妆品的残留物;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
3. 工作要求
① 食堂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7:00至14:00。
② 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
③ 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若要离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公物交回等手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
④ 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要求,如有违反交由公司处理。
⑤ 食堂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及营养搭配等。
二、 食物管理规定
1. 采购要求
① 由专人按需采购,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
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
② 由专人验收,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主要检验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食品严禁入库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③ 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将采购记录及票据上交公司综合部。
2. 食品卫生及安全要求
① 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必须保证干净、新鲜、卫生,符合食用标准。
② 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过期使用。
③ 分菜、择菜必须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④ 调味品应单独存放,防止污染及变质。
3. 餐具卫生要求
① 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② 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 ③ 所有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4. 环境卫生要求
① 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灶具、水池,擦拭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注意厨房、餐厅的门窗玻璃及墙面的卫生。
② 冰箱、冰柜、消毒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冰柜内食物应分区存放,防止串味。
③ 食物垃圾、残渣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
④ 下班前要切断电源、煤气阀、自来水阀等,杜绝火灾及其 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篇13: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篇14: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篇15:班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每一个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必须严格遵守班纪班规。
二、细则
一)、上课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问题,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完成课堂作业,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2、学生如在课堂上大声喧哗、吵闹,或者与他人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给予每次扣操行分2-3分并处体育锻炼的惩戒。(做上下蹲、马步等)。
二)、早晚自习
1、早晚自习时间,有老师下班辅导,按照老师的安排学习,如老师有事请假不在教室,则学生自行学习,做练习、练字等,不得在教室吵闹、追打。
2、如在自习时间吵闹追打,甚至打架斗殴严重违纪的行为给予班纪处罚,并通知其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如情节严重,则由政处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三)、就寝
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进入寝室时不带零食,就寝息灯后不许洗漱,息灯后一小时内不准上卫生间,不准在寝室内谈话吵闹,晨起时提前不得超过十分钟,起床后不吵闹,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2、对就寝后吵闹、洗漱、上卫生间等违纪行为,每被学生会或政务处抓住一次,按每扣一分扫教室两天的劳动惩戒,并同时给予体育锻炼的惩戒处理。
四)、卫生值日
1、全体学生必须按时并且保质保量搞好教室、寝室、公共区的卫生。教室、寝室、公共区的卫生每天早、中、下午文体活动时间三小扫。值日生必须在早餐后7:30前,午餐后13:40(冬季13:20)前,下午文体活动时间17:00前把卫生打扫干净,并负责监督。严禁拖拖拉拉或故意不扫。教室值日生要把课桌椅摆放整齐,劳动工具放到指定位置,寝室值日生要按《寝室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整理好鞋子、被子、箱子、水桶等物品。
2、卫生打扫不及时,或故意不打扫,或打扫不彻底,按每扣一分扫教室两天并给予一定的体育锻炼的惩戒。
3、全体学生必须注意教室、寝室和其它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持,严禁乱扔乱丢乱吐和乱写乱画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发生。值日生有责任对教室、寝室、公共区的卫生保持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扔乱丢行为,对不听劝告乱扔乱丢者,值日生有权要求其负责当天的值日。如态度恶劣者按班规中扣一分的情形处理。
五)、就餐
1、住宿生应按时就餐,就餐时不得争抢饭菜等,必须服从席长的安排,由席长分菜,席长安排的值日生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日,洗干净菜盘子。如当天的值日生在校不能到场,须自己调动好。也可以由席长安排好。
2、就餐不洗盘子或没干净,每扣一分按前几款之规定的情形处理。
六)、其他
1、除以上情况外,其他行为,作出如下规定:A、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手机入校,不准打架斗殴,破坏公共财物必须照价赔偿。B、在校期间有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不假外出或越墙外出,严禁上课期间外出上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己负责。C、禁止留宿外人或外班学生,禁止到其它班串班、串寝。D、注意仪容仪表,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耳洞,不佩戴首饰。E、严禁顶撞老师或与老师打架,故意扰乱教学秩序。
2、 凡有以上违纪行为者属严重的违纪,除按以上各款扣分的情形理外,还要视其严重程度交由政务处进行纪律处分并把其违纪事实记入其学籍档案。思想品德评价降等处理。
3、学生因以上违纪行为扣分在3分以上(含3分)扫教室5天及体育锻炼惩戒,并写出500字以上的深刻认识书。并通知其家长来校教育。
三、附则:
1、凡以上违反制度的所有扣分均以1:2的比例扣入该生的思想品德评价等分中,并记入学生成长登记表,视其表现放入学籍档案。
2、每星期对表现优秀、劳动、积极的学生进行评比,评出一周的星级学生。
3、鼓励学生为维护班级荣誉大做好人好事,学生做好事避免班上扣分经两人以上确认,每次加2分,受到学校表扬每加1分给该生加3分。连续加10分在班上进行公开表扬,并发喜报给家长。
4、鼓励学生在教室认真看书学习,凡到教室后认真学习的学生经班干部确认推荐评为学习先进个人,并通报家长。优先评为学习积极分子或十佳学生。
5、每期的住宿生生活补助优先考虑遵守校纪校规和班纪班规的学生。每期的十佳学生和三好学生优先评给表现优秀的学生。全期的星级学生优先评为三好学生和十佳学生,并在下一学期优先享受各项补助。
6、班干部必须认真当好模范带头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行班干部轮流值日制度。(轮流顺序另行安排)
7、本制度自20xx年10月8日起执行,由班干部具体负责实施与考核。
兴宁中学244班
20xx、10、7
篇16:班级管理制度
班训:良心无愧信心无畏,恒心无敌青春无悔
班级任务:
一、班级基本目标: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学会:
1、一个中心是:以学习为中心
2、两个基本点是:纪律和卫生
3、三个学会是: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
1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2学会学习:○
3学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会处事: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的环境中发展。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二、班级精神:自信、合作、务实、奋进是本班的精神
三、班规
1、每位学生应做到尊敬师长(见到老师大声问好)、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顶撞老师、不与同学发生冲突、不用不雅语言。
2、不准带手机入校,课堂上不准玩手机。
3、所有作业必须独立完成,不准抄袭,考试不准舞弊。
4、自觉维护学习秩序,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5、不沾烟酒,不打架斗殴,不得有早恋迹象。
6、课间不得有追逐、起哄、大声喧哗、串班现象。
7、有事请假报告,不得隐瞒欺骗。
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完成劳动、卫生任务;不乱扔垃圾,保持地面,个人桌堂干净。
9、遵守寝室纪律,服从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10、爱护公物,对班级工具使用要用心,不要丢失。
11、课堂“五不准”
①不准睡觉
②不准吃东西,包括糖,口香糖,各类零食等;
③不准照镜子,梳头,剪指甲;
④不准说与课堂无关的话;
⑤不是非特殊情况,不准去厕所。
12、学生文明行为“十必须”、“十不准”
①必须衣着整洁,不准奇装异服
②必须举止文明,不准打架骂人。
③必须遵纪守时,不准迟到早退
④必须刻苦学习,不准考试作弊。
⑤必须生活俭朴,不准吸烟喝酒
⑥必须尊敬师长,不准傲慢无理。
⑦必须孝敬父母,不准顶撞骄横
⑧必须团结同学,不准歧视欺侮。
⑨必须热爱劳动,不准好逸恶劳
⑩必须关心集体,不准损坏公物。
四、班级管理机构
1、班长 :
班级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维护好班级形象,带头做好班级工作,在班主任不在时代表班主任。负责宏观调控班级所有事务和协调各部门的事物,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学校保持工作联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维护班风、学风建设,重点负责教室课堂自习的纪律。
(1)副班长(主管纪律):
负责班级课堂,自习的纪律,以及I班级同学的仪表(服饰,发型等)。
(2)副班长(主管劳动):
负责分配每天值日同学,每天三次检查班级和包干区卫生(分别:早上7:20,中午12:20,傍晚:16:50),并提醒值日生值日,大扫除时指挥同学完成任务。
2、团支部书记:
负责团委的工作和团费的收缴,组织学校团委组织的比赛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3、学习委员:
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带领各科科代表做好工作,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
4、体育委员:
负责间操体育课组织领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排球赛等。
6、生活委员:负责班级财产的登记,登记充饭卡同学名单,平时负责班级需要购买的物品。
7、文艺委员: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8、课代表: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并按时按量完成各科作业的收发。对未完成名字的同学进行登记。
附录:班干部实行民主选举投票制,每个月月底,班级同学对班干部一个月的工作满意度进行投票,超过三分之二的满意票,继续担任,否则下岗,换其他同学。
高一(8)班德育分(小组得分)管理制度
一、课堂纪律(即上课、自习课)
1.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否则扣小组分1分(旷课扣3分)。
2. 不是讨论时间只允许同桌之间互问问题,但必须保持声量不影响别人,不得讲话,不得胡言乱语,不得谈论与课本无关的内容。否则扣小组分1分。
3. 上课不得看小说、杂志、报刊等与课无关的书籍,否则没收该书籍,并扣小组分2分。
4. 上课,午休,自习课不得离开座位,扰乱秩序,否则扣小组分1分。
5. 上课不得调换位置,不准睡觉、吃东西、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否则扣小组分2分。
6. 上课不得玩手机,否则扣小组分10分并没收手机。
7. 衣着整洁,不得赤膊光身,坦胸露背,不得穿拖鞋,否则扣1分。
8. 不得在教室内吃有明显气味的实物。否则扣1分。
附录:以上各项出口分之外,还会根据情况,问题的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如劳动,抄书,写检讨,在班级学生面前做自我批评等。
二、集会、间操、课间纪律
1. 集会、间操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否则扣1分。
2. 集会、间操时,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否则扣1分。
3. 课间时间内,在教室、走廊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否则2分。
三、值日生方面
1. 每天班上安排7名同学值日,3名同学扫教室,3名同学扫卫生包干区,1名同学负责檫黑板,并负责关班上电、门窗。
2. 值日生每天扫3次(分别早上:7:20前,中午12:20前,傍晚16:50)
3. 值日生要扫干净相应位置的卫生,如有没值日的同学,第二天相应同学继续值日,并口3分,值日时没扫干净扣1分,并重新打扫。
四、重大事故
1. 无故离开学校 。
2. 带手机来学校。
3. 打架斗殴。
4. 吸烟。
5. 给班级荣誉造成重大伤害。
以上行为扣10分,上报学校并与家长联系。
五、奖励
1、为班级获得一定荣誉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加分。
2、为维护班级财产,做了应有贡献的,加分。
3、帮助他人,好人好事,加分。
篇17: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 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5000 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 罚责
7.1 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 100 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 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 100 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
按责任条款 7.1 处理;
7.3 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 100 元/ 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 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 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 20 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 对违反本规定第 7 条责任条款中的 7.1、7.2、7.3、7.4 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 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 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篇18:报销管理制度
一、 差旅费报销规定
1. 住宿费: 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 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 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 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发票报销,标准为50元/天,其中分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 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150元,凭发票报销。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工作日:早8:00-晚21:00 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 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 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 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
1. 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
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 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 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 拜访计划和拜访报告
拜访市内客户需填写拜访计划,于每周三下班前将下周客户拜访计划发邮件给部门主管,同时总结上周客户拜访报告,格式可参考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详细列明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
四、 费用报销流程
1. 报销流程:需先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部门主管、总经理针对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粘贴的合规性等审批流程,再交由财务部出纳、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报销付款。报销流程一般需耗时10天左右。
2. 报销程序: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将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拜访客户记录表、费用报销明细表等发送给部门主管及财务部相关审核人员,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比对相关出差及拜访报告、费用明细表、报销单据无误后,将报销单据送至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署审批,整个审批流程结束后再交财务部出纳付款。
3. 发票注意事项:发票按日期顺序依次粘贴,并与报销单一一对应,同一天的发票则按时间顺序依次粘贴,时间早的发票贴在上面,时间晚的发票贴在下面。若遗失票据或发生无票据的费用,须由报销人自行找其他类似发票代替并附上书面报告写明用其他发票代替的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再交财务出纳报销。超标准的票据由总经理根据报销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
4. 其他报销注意事项详见《上海鸿晔财务报销具体规定(20xx年第1号文)》
五、 附则
1. 财务部有权要求报销人就报销事项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日
篇19: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一)目的: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内容:
1、消防组织管理:
A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区、科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各级负责人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已岗位的防火职责。
C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都要进行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D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程》,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点,有明显标志,并勤检查、勤维护、勤擦拭,不许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保障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E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立案整顿,公司级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F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对消防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部门、个人和火灾、火警、火情事故的责任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业禁火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B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动火作业管理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D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E建筑物、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层面的排放、可燃气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并应每年检测一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F搬运危险品容器或者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应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击产生火花。
G禁止穿钉子鞋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手机、对讲机。
H运转设备的摩擦部分,应及时加润滑油,防止摩擦生热达到危险温度。
I加强设备、管道的保温,防止设备、管道表面达到危险温度。
J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液体在管道、设备内的流速在限速之内。
K在用蒸气置换、吹除可燃气或者蒸煮易燃储罐、设备时,严格控制喷射速度。
L禁止装、灌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验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
M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上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法兰间安装导除静电的跨接线。
N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不得穿化纤等易产品静电的服装和饰品上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产中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储罐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并按其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泄压、中和、防潮、监测、防晒、通风、调温、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D生产车间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阳光下暴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当天生产用量。
E生产系统应按其物料性质和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密闭及负压操作,通风置换,惰性气体保护等安全措施。
F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产中含有大量易燃液体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体污水等排入废水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艺生产装置控制管理:
A严格按“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同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B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在易泄漏扩散处设置监测和报警系统。
C生产和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必须设置相应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等,并按时验检。
D在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管道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止回阀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应设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应有静电接地,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E生产、使用和储存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于空气分离、干燥、掺和输送可燃粉状体或者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固体物料的设备和管道,都应有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四)此制度解释权由安全部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20:厨房的管理制度
为了对公司驻各工厂员工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条款,特制订以下制度:
1、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洁每次罚款20元。
2、厨房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按《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上班时间无佩戴工号牌者,接触熟食不戴口罩、手套、围裙等,每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大声嬉笑、喧哗或追逐打闹每次罚款10元。
5、上班时擅离工作岗位每次罚款50元。
6、工作未完成或故意拖延、未交接清楚离岗者罚款200元。
7、工作时间内没在指定吸烟区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
8、工作时间内喝酒或非工作时间喝酒影响到后续工作者处以200元罚款。
9、不服从上司安排,顶撞上司者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解雇或开除。
10、对宾客不礼貌导致客人投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劝退或解雇。
11、在餐厅设备、服务设施等公共区域乱涂、刻者每次罚款100元,并照价赔偿。
12、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病假医院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13、不参加例会、大扫除及培训课程者每次罚款50元。
14、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者每次罚款30元。
15、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如:损坏厨房设备、厨具者。
16、工作态度不端正罚款100元,情节恶劣者开除。
17、搞小圈子,挑拨离间及谎报消息或编造有损公司及他人利益者罚款300元,情节恶劣者开除。
18、偷窃公司物品者开除,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19、拾到他人遗失物不报者罚款200元,并追回物品。
20、利用工作之便损工肥私,私自扣留公司物品或故意浪费公司资源的,罚款500元并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1、没有经过相关主管批准随意倒掉剩余已加工食品和非加工食品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2、驻厂期间公司所有驻厂人员没经过厂方许可进入工厂不允许进入的区域玩耍或者在工厂内捡垃圾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3、驻厂期间违反工厂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员工个人承担,另处以300元罚款。对于给企业形象造成重大影响者,予以开除。
24、员工驻厂期间,须遵守工厂的作息时间,且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工他人休息,如有违反处以每次100元罚款。
25、员工驻厂期间,不仅要爱护食堂卫生,同时也要维护厂区卫生,不得随地扔垃圾,不得从得上往楼下扔任何物品。如有违反,给予每次2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除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另作开除处理。
说明:1、类似以上行为视情节处理。
2、以上或类似以上行为屡教不改者劝退或开除。
3、罚款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并于员工公告栏公布。
4、扣罚金额用于奖励表现优秀之员工。
5、以上《厨房员工管理制度》于-8-5开始暂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