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所有权人能否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最新20篇)

浏览

3443

范文

1000

总账会计工作职责与任职要求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32 字

+ 加入清单

1、负责审核日常原始单据和办理日常账务处理;

2、负责公司总账核算工作,对各项费用进行归集、确认收入、核算成本;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

3、协助编制会计相关报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提报及时;

4、协助编制月度财务管理报告,包括销售、采购、行政等报表汇总和核查;

5、负责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对接、服务、协调和沟通,促进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与达成;

6、申报及纳税,企业所得税季报及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7、会计凭证装订归档及会计资料整理保管;

8、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务。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要求_工作总结写作指导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79 字

+ 加入清单

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要求

时光飞逝,转眼间又到年底,小魔方伴着我走过了又一个年头。做为小魔方的一员,我深深地爱着这个充满爱的大家庭和这些可爱的孩子们。在这一年中,我收获了很多。不管是专业水平还是理论知识,都上了一个新台阶。感谢中心对我精心的培养,

孩子们在小魔方这个大家庭中不断进步。很多次的欣喜若狂,尽管有时候失望过,多亏身边老师的及时帮助和指导。多次的学习和专家讲座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帮助更多的家庭和孩子们。有的孩子毕业了走进了幼儿园,普通学校。小魔方成为他们成长中的一段旅程,在此也希望你们以后的道路一帆风顺,自身能力不断发展和提高。与走进社会、融入社会的距离越来越近。期待着分享你们更多的乐趣和进步!

在世界自闭症日,我们走向街头,向大家宣传自闭症方面的知识,提高大家对这些孩子们的认识,减少歧视。在每一个传统的节日里为孩子们献上节日的礼物,比如:端午节孩子的礼物是粽子、皮蛋等等。儿童节举办“六一儿童手工作品展”等等。让孩子们渐渐懂得每一个节日的意义。我觉得这有助于提高孩子们社会常识和以后融入社会都有一定的帮助。在教师节,我也收到了孩子们对我的祝福,听着孩子们努力、大声的对我说着教师节快乐的时候,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你们的一声爸爸妈妈,让你们的父母们潸然泪下。那个时刻,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家长们的感受和心情。我们都一样,希望你们每天进步一点点。

每个月给孩子制定学习计划,然后把孩子的目标融入每一天中,随时做好记录,写好教案。每到月底,老师们一起分析每个孩子的情况,下阶段训练重点。对训练中的难题一起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一起说说自己带的孩子在学习中的点滴进步和需要提高的地方,这样老师们对每一个孩子都有了解。在面对每一个孩子的时候,能够得心应手。

中心对每个孩子在日常生活中介入生活化训练内容。比如:饭前每一个孩子先排队洗手,然后找到自己的小毛巾擦手。回到餐厅,搬凳子坐好,听到叫自己的名字起身去拿碗筷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是在生活中细分出来。逐渐的辅助孩子完成到慢慢过度到孩子自己完成。

在这一年当中,我也有不足的地方。平常没有人督促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学习,学习的主动性需要在下一年当中提高。多学习,多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只有我们提高了,我们的孩子才会有更多的进步。多参加社会上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同时也提高自己。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此,祝福所有的孩子们在新的一年中更上一层楼!祝福所有的老师们工作顺利!心想事成!祝福家长们幸福快乐每一天!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努力工作,不负众望。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工程款支付后债务纠纷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61 字

+ 加入清单

债权债务纠纷调解协议书模范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市S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S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号,会议主席: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给债务人S公司重振的机会,共谋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就S公司整顿和解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S公司将以公司近两年的[[盈利]]作为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另外,还包括近期从其债务人处追讨来的欠款。

2.清偿债务的办法。每季度S公司与债权人会议结算一次,清偿的债款由债权人会议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3.清偿债务的期限。近两年内必须偿还债权总额的——%,剩余款项必须在三年内还清。

4.关于债务的减免数额。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免除债款利息部分。

5.在整个整顿期间,债务人将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S公司一切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必须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并按月呈报企业财务状况的有关会计报表,不得有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以上各项经人民法院许可生效后,对债权人、债务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协议对该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以后形成的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__________市S公司(印S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会议主席:_______________(签字)年月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房屋租赁租金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0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_______平方米。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____年,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第二年租金_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_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__月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_____元整。期满退场_____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市农村信用支付风险防范及处置应急实施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48 字

+ 加入清单

市农村信用支付风险防范处置应急实施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可能出现的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樟树实际,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支付风险是指由于业务经营不当引发的支付风险,或由于人民群众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误解;或者是有人恶意造谣,惑乱人心等情况引发的挤兑存款,而造成的突发性支付风险。

第三条我市农村信用社必须合规稳健经营,确保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承担保证支付到期存款(债务)的责任。

第四条我市农信联社必须加强辖内网点资产的流动性和支付能力的预测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支付风险,确保辖内机构网点的平安和当地金融秩序的稳定。

第二章支付风险的自我防范

第五条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时期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改革时期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银监组、市人行、农信联社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局、公安局、银监组、人民银行、农信联社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市银监组),负责我市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监控和防范。领导小组实行每月例会制度,讨论和分析辖内农村信用社资产的流动性与支付能力,作出相应的评价,研究拟采取的措施。市农信联社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相应的办事制度。

第六条市农村信用社要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各项规定,并按月真实的向上级信用合作管理部门和市监管组报送“支付能力测算表”(附件)及相应的分析报告。

第七条各农村信用社要积极配合市农信联社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意义、农村信用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促进作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创新对“三农”支持的强化与完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消除可能产生的各种疑虑。

第八条市农信联社要强化全市农村信用社集中调度资金的力度,提高辖内统一调度资金的能力,从本预案下发之日起,市农信联社要尽快将辖内各农村信用社网点在他行的转存款一律转存联社统一调度。

第三章支付风险的监控与预警

第九条市农信联社要加强对存款的监控,对存款急剧下降的网点列为重要监控对象,并分析情况,找出原因,采取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各农村信用社在上报“支付能力测算表”的同时,应对自身的支付能力变化情况作出评价,确定风险状况。

第十一条市银监组、农信联社要将支付风险状况有恶化趋势的农村信用社,列为支付风险关注对象,并及时向其发出“支付风险提示书”,要求其迅速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遏制住风险趋势,解除关注对象。

第十二条市银监组、农信联社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信用社,无论是否出现支付缺口,均列为严重监控对象,并及时向其发出“支付风险警告书”,要求其立即上报化解支付风险的整改报告和“支付能力测算表”,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开会研究对策,对问题严重的要下派化解救助工作组。

(1)由于误解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网点有集中挤兑存款的现象,可能产生急发性支付风险的苗头。

(2)由于谣言的流传,造成网点有群众集中支取存款的现象,可能产生急发性支付风险的苗头。

(3)业务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严重的资产流动性不足,有下列指标之一情况的,有引发支付风险的可能:

①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25%

②备付金比例=(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各项存款期末余额(不含委托存款)-6%<3%

③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80%

④中长期贷款比例=一年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一年以上存款余额>120%

⑤资产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各项存款100%>4%

第四章支付风险的化解与救助

第十三条当被严重监控的农村信用社产生支付风险苗头,或出现支付缺口时,市联社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对产生风险的原因作出及时准确的分析,找出产生风险的根源,进行对症化解和救助。

第十四条若由于误解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出现挤兑存款现象,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公安、司法有关部门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突发支付风险社做好稳定和疏导工作,依法制止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等违法闹事行为,严肃处理违法人员。

第十五条若由于有人恶意造谣*谤农村信用社而产生挤兑存款,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妥善处置,并采取相关形式避谣,尽快消除谣言的不利影响,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对破坏金融秩序造谣生事的人进行法律制裁。

第十六条若由于业务经营不当,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或由于第十四、十五条原因产生了支付缺口,可选择以下措施化解和救助。

一、紧急自我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

(1)大力组织存款,压缩贷款,降低存贷比例;

(2)卖出持有的各种债券;

(3)变卖固定资产(处置抵贷资产);

(4)补充资本金(增扩股金);

(5)清收拆放或存放同业资金。

二、由市农信联社协调紧急组织辖内调剂资金救助。

三、必要时紧急向当地人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和再贷款救助。

四、向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申请紧急救助。

第十七条突发性支付风险平息后,突发支付风险社要向市风险处置领导小组、银监组、市农村信用联社报送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的情况、原因、造成的社会影响和采取的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樟树市防范处置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支付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页4]_农林牧渔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285 字

+ 加入清单

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

四是重拳出击,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天会议上,已经通报处理了 家企业,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处罚打击力度,今后凡是发生农民工上访,各级接访部门首先要落实是否存在转包、非法挂靠问题,是否存在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小包工头、私拉滥招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问题,一旦发现除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项目经理严肃处理外,属外地队伍坚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情节严重的书面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厅、国家建设部通报有关情况,要求进行进一步处理;属本地企业一年内不予资质升级,计入不良行为档案进行全市通报,在资质年检、招投标时一并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与降低或注销资质。对虽不存在以上问题,但对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劳务队伍及用工情况排查不彻底,解决拖欠工资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引发工人上访、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全市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招投标和资质年检时作出相应处理。

(二)标本兼治,切实落实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劳动用工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行为,从根本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近期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规范劳务分包、劳动用工行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建立了在全市建立施工现场普及性告知制度和建筑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劳务分包成建制管理,强化了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其中关于建立施工现场普及性告知制度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作《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与施工公示牌一并摆放于施工现场醒目处,"告知牌"中将农民工如何依法维权作出说明,并公布建设行政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使农民工能够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及投诉渠道,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制度长期化、规范化。

最近市建管局正在组织人员研究制定解决转包、非法挂靠的措施和手段,明年市建管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就是严厉打击转包、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要规范结算手续,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第一,要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规范化、法制化。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在承揽任务时,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严禁垫资施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要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要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286条款的司法解释,行使优先受偿权,依法维护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经济签证手续,按照合同约定,认真执行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审查时限,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结算手续的,要运用法律武器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强化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齐备、合法、有效,避免出现纠纷时因缺乏证据而无法采取司法手段予以解决。

共5页,当前第4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延期支付购房款的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85 字

+ 加入清单

延期支付购房款的申请

尊敬的____________公司:

我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__________付款方式购买了贵司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房,首付款__________元,贷款金额__________元,贵我双方就此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我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贵司房屋价款 万元,大写 。剩余房款按照合同约定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划付到贵司账户/办理银行贷款批贷放款至贵司账户,但由于我个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首笔/尾款购房款,特向贵司提出延期支付房款的申请,并承诺该笔购房款最晚不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额支付至贵司账户,否则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期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算至实际给付日),且贵司可依据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

特此申请,并郑重做出承诺,恳请贵司准允。

本人: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大学生入党心得体会格式要求是怎么样的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3012 字

+ 加入清单

作为**村的一名积极上进的中国共产党的入党积极分子,我通过业余时间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学习精神和新党章,更加坚定了坚决拥护党的章程和精神。党中央立足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党章修正案,这次修改不仅吸收了近年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而且与党的报告的重大理论概括和重要提法紧密衔接,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对党章作出重要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章的权威性和时代性,对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三项最根本的要求,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件。 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我觉得,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我们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加强改造自己,努力争取具备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优秀品质,如果不按这个标准,不管什么人只要想入党就可以随便入党,那么党就会丧失它的先进性,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了。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共产党理论,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信念。 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除了阶级的利益、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是要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在行动上为了人民,真正做人民的忠实公仆的。以老爷式的态度去对待人民是绝不允许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为振兴中华忘我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就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对敌斗争中,在战胜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为个人捞取好处,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在一切工作中真心实意地想念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处处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谋利益,甘心情愿地做人民大众的"牛",供人民驱使。 第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奋进,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这使我认识到,如果把入党误解为某种地位的提高,因而高居于群众之上,就会脱离了群众,根本谈不上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了。所以,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周围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中国共产党自1920xx年诞生至,先后制定、修正过十八次党章。党的精神总是与时俱进,对党章又进行了一些修正,经仔细研读,总结如下: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

首先,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贡献。这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有利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同时,充实了党的xx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定位的内容。这有利于全党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

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在党章中对这个根本成就作完整表述。党章修正案采纳了这个意见。“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对于深化全党同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性和坚定性,有重要意义。

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开放。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建议,在党章中进一步强化改革开放内容的分量。党章修正案采纳了这个意见,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充实这方面的内容,对坚定推进改革开放有重要意义。

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

这方面的一个重大修改,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适应这一修改,党章修正案专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阐述,包括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着力点。这样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时,党章修正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内容也进行了充实。

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

根据近些年来党的建设积累的经验和形势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党章修正案对总纲部分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作了适当修改。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应对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章修正案对我们入党积极分子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是作为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遵守国家法律。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一个共产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时刻用共产主义道德要求自己,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成为模范。

(三)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每一个领域,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至于思维方式。

(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一个没有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党员是不合格的党员,不是真正的党员,没有资格成为共产党员。

这次学习更加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论党组织是否批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我都将一如既往地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在思想上争取入党,而且要长期的注意检查自己入党的动机,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手车买卖合同分期支付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0 字

+ 加入清单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品牌: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里程: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购买时间:

其他情况:

第二条 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标识):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钥匙

其他:

第三条 车辆成交价款及支付

本车总成交价为____元,乙方于 ____日向甲方付清。

第四条 所有权转移及过户手续

乙方向甲方付清购车款时本车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甲方应当在 ____日内将该车过户给乙方。因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 ____方负担。

第五条 风险及责任承担

本车交付前,本车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本车交付后,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本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本车的单证及其他资料交付给乙方。同时,甲方保证合法享有本车辆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本车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负担,所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价款。

3、乙方应当为甲方办理本车的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4、车辆的保险、路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因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因任何一方违约发生诉讼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交通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特别声明: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条款的内容及所涉权利的处置、法律后果,已清楚详尽的知晓。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工作总结怎么写特点、内容、格式、要求_工作总结写作指导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247 字

+ 加入清单

工作总结怎么写(特点内容、格式、要求)

一、工作总结的特点

1、客观性

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和评价,因而要尊重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

2、典型性

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是基本的,突出的,本质的,有规律性的东西,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很有现实意义,具有鼓舞,针砭等作用。

3、指导

通过工作总结,深知过去工作的成绩与失误及其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使今后少犯错误,取得更大的成绩。

4、证明性

这是说总结的基本表达手段是被动的(严格地说是证明),它要用自身实践活动中的真实的,典型的材料来证明它所指出的各个判断的正确性。

二、工作总结的内容

工作情况不同,总结的内容也就不同,总的来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情况

包括工作的有关条件,工作经过情况和一些数据等等。

2、成绩,缺点

这是工作总结的中心重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3、经验教训

在写总结时,须注意发掘事物的本质及规律,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以指导将来的工作。

三、工作总结的格式和构成

(一)工作总结的格式 总结的格式,也就是总结的结构,是组织和安排材料的表现形式。其格式不固定,一般有以下几种:

1、条文式

条文式也称条款式,是用序数词给每一自然段编号的文章格式。通过给每个自然段编号,总结被分为几个问题,按问题谈情况和体会。这种格式有灵活,方便的特点。

2、两段式

总结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为总,主要写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后一部分是结,主要讲经验,教训。这种总结格式具有结构简单,中心明确的特点。

3、贯通式

贯通式是围绕主题对工作发展的全过程逐步进行总结,要以各个主要阶段的情况,完成任务的方法以及结果进行较为具体的叙述。常按时间顺序叙述情况,谈经验。这种格式具有结构紧凑,内容连贯的特点。

4、标题式

把总结的内容分成若干部分,每部分提炼出一个小标题,分别阐述。这种格式具有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特点。

一篇总结,采用何种格式来组织和安排材料,是由内容决定的。所选结论应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服从全文中心。

(二)工作总结的构成

总结一般是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几个部分构成的。

1、标题

标题,即总结的名称。标明总结的单位,期限和性质。

2、正文

正文一般又分为三个部分:开头,主体和结尾。

(1)开头:交待总结的目的和总结的主要内容;或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或把所取得的成绩简明扼要地写出来;或概括说明指导思想以及在什么形势下作的总结。不管以何种方式开头,都应简炼,使总结很快进入主体。

(2)主体:是总结的主要部分,是总结的重点和中心。它的内容就是总结的内容。

(3)结尾:是总结的最后一部分,对全文进行归纳,总结。或突出成绩;或写今后的打算和努力的方向;或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

3、署名和日期

如果总结的标题中没有写明总结者或总结单位,就要在正文右下方写明。最后还要在署名的下面写明日期。

四、工作总结写作的基本要求

不论何种格式的工作总结,其写作都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掌握客观事实,广泛占有材料

这是写总结的基础。总结,就是总括事实,得出结论。没有事实就无法得出结论。总结的材料要准确,典型,丰富。写总结的人得花大量的精力去搜集,积累丰富的材料,又要对搜集的材料进行筛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典型性。

(二)对占有的材料作认真的分析研究

这是写好总结的关键。认真分析与研究,首先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克服夸大成绩,回避错误的缺点。再次,要坚持运用辩证法,全面地看待过去的工作。既能看到得,又能看到失;既能看到现象,又能看到本质;既能看到主流,又能看到支流。最后,要突出重点。总结不是流水账,不能不分主次地去罗列数字和事例,要围绕一个中心主题精心选用,分析典型材料,突出主要问题。

(三)反映特点,找出规律

这是撰写工作总结的重点。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特点,好的总结应当总结出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反映自身特点的以及带规律性的经验教训。

(四)具体写作过程中的要求

1、编好写作提纲

在编写的提纲中,要明确回答想写什么问题,哪些问题是主要问题等。就是简单的总结,不写提纲,也得有个腹稿。

2、交待要简要,背景要鲜明

总结中的情况叙述必须简明扼要。对工作成绩的大小以及工作的先进,落后,叙述一般要用比较法,通过纵横比较,使得背景鲜明突出。

3、详略须得当

根据总结的目的及中心,对主要问题要详写,次要的要略写。

五、工作总结忌“三多”

当前年终将近,各单位、部门都忙于对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概括。工作总结,顾名思义,就是对所做工作进行总体归纳和全面概括的具体结论。它不仅是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做法、进展情况、取得经验进行总结,更是对工作中存在问题、不足及下一年工作安排的概括。因此,工作总结特别是年终总结应具有客观性、全面性和概括性。

可如今,一些单位的工作总结则变了“调”,串了“味”。例如有的单位在写工作进展情况时,总把“基本完成、将要完成、预计达到”等字眼当头;在写到存在的问题时,则用“依然、还、比较”等字词绕人眼;当写到取得的成绩时,就开始“添油加醋、浓墨重彩”一番叙述,把工作总结写成了“业绩汇报”、“工作汇报”,这样,总结就变成了“工作业绩多、虚话套话多、模糊字眼多”的“三多”总结。其实,工作总结只需要把所干工作实实在在、有始有终的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对所做的工作,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不足的地方,对于存在的问题,既要事实求是,又要全面客观。所以,只有在心系群众的基础上,真正干了工作,才能用“实绩”写出群众满意的“总结”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业主支付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7 字

+ 加入清单

业主支付保证合同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    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       。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 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 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附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房屋租赁租金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7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为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房屋地址:

该房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立丰联盟新城小区9号楼3单元2504,乙方承租该房屋事宜,承诺仅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3年。租赁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房屋每月租金2300元整(大写两仟叁佰元整),每年一付。另支付押金2500元整(大写两千伍百元整)。

3.租赁期未满一年,乙方提出解除合约要求,甲方不予退还押金;租赁期满一年以上,乙方提出解除合约要求,甲方需退还乙方押金。

4.租赁期满,乙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并退还乙方押金;乙方若要求续约,需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合约。

5.水、电、暖、物业、宽带、电话及其他房屋居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约,当事人乙方若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约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商议一致同意后,解除合约,并赔偿违约金20xx元整(大写两千元整)。

7.房屋内办公配套设施,甲方不予提供。

三.补充条款

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出现争议,经甲乙双方商议并一致同意后,补充条款,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四.违约处罚办法

1.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收回房屋,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租金6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借租与他人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内配套设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内设备、设施损坏,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擅自改动本合约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拖欠房租累计三个月以上。

2.租赁期间,乙方无以上违约行为,甲方因故收回房屋,经双方商议同意后,乙方需退还甲方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 若因无法抗拒力量造成双方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合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商议一致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借款协议现金支付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

出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借款期限、金额与合同一致。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租房合同按季度付租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门面房、间,位于、达成协议如次:

1、租房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水费由、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_____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器具不得损坏,亡失,否则,照价补偿。

3、乙方必需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齐。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需妥善保管,若有亡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约,补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开题报告的撰写要求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

开题报告的撰写要求

1)国内外研究状况最后一段要提出问题,然后和关键问题对应上。

2)你所研究的内容可能比较多,只有一部分内容才是关键性技术问题。

3)特色和创新点要说明为什么是创新点,体现在哪些地方。

4)尊重语文的文法,尤其是冒号的引用,小标题上不要有冒号

冒号的用法:如果前面是“规则如下。”,则后面每一分段后都是句号。

如果前面是“规则如下:”,则后面每一分段后都是分号。

5)变量要斜体。

6)图、表的规范,图名在下面,表明在表上面。

7)本文可以尽量省略。图名4号字,图里的5号字。

8)理工科的层次关系1...

1.1...

1.1.1

9)1.1.1

(1)

10)国、内外研究状况分析

(1)时间、地点、任务、思想和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

(2)写联系比较密切的文献,且要有分析和评价。

(3)加一个进展和存在问题。

11)学术构想和扩展

写一下想怎么做,其实就是一个大摘要。

12)研究的内容

宏观一点写你要做的事,分多点列出每一项任务(大任务到小任务),不用写怎么做,写要完成哪些任务。

13)关键的技术性问题

是研究内容中的问题的一部分,写的比研究内容对应的内容要细一点,写它出为什么是关键性技术问题。是有多么重要、还是难以解决。

14)目标

最后做出了是什么东西(系统、模型)

15)关键的概念要在前面有定义,写出的开题报告是闭环的,即看完报告要能都得出

16)每部分可能有重复,但侧重点不同。

17)可行性分析是对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分析。

18)特殊与创新(总结出一句话),创新是既是抽象又是具体的。例如:提出一个基于...面向...

解释为什么是创新,理论、方法、思想是创新的。

19)参考文献要有几篇XX年以后的。

20)算法参考计算机学报的规范。

21)公式要有推导证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NPS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73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鉴于:

甲方为nps支付系统的主体企业,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乙方为其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加盟nps支付系统,共同致力于开拓电子商务事业,并自愿遵守本协议中各项条款规定。

第一条?nps在线支付的基本服务功能

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提供以下各项服务:

1.1?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乙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nps网上支付系统与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至乙方。

1.2?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1.3?提供有偿网上广告服务

nps支付系统有极高价值的网上广告位置,乙方可在此以优惠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享受网上广告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2.1?负责nps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一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2.2?签订本协议后,为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操作流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接口文档中所述规范进行程序开发,甲方配合乙方进行技术联调。

2.3?负责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网上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支持24小时在线修改、查询的功能。

2.4?按照nps支付系统现行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外币结算管理办法》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

2.5?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支付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因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冻结该笔交易额或者冻结相同数量的交易额,待乙方妥善处理事件后方可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将此交易额转回持卡人帐户。

2.6?负责受理涉及nps支付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

2.8?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指定本公司客服专员随时为乙方服务,保证在乙方反馈问题后一个小时内响应。

2.9?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未能联系上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此款未转帐给乙方)进行处理,并将持卡人在乙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帐户。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责任

3.1?作为nps支付系统的加盟商,遵从nps支付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规定;享有nps支付系统为加盟商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和优惠条件。

3.2?如实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email信箱等资质材料;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3?通过nps支付系统提供的安全网上支付平台,在互联网上开展方面的电子商务活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_____承担由于该网站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问题的责任。

3.4?使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系统,按照nps支付系统的结算流程,制定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5?按照甲方提供的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负责乙方的程序开发、调试。

3.6?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乙方必须在乙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7?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3.8?乙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9?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网上结账操作密码,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乙方接受本协议第五条款内容,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11?乙方会在网站内放置甲方提供的logo或公司介绍资料及连结。

第四条?保证金条款

4.1?为保障nps支付系统会员的整体利益和网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统扣除乙方交易金额的百分之做为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金会在每下___个月第七天退回给乙方。

4.2?在网上交易中,若乙方在发货、送货、退货等环节上,经常出现退款现象,甲方有权随时收取较高保证金额度或终止对其网上支付服务;

4.3?如因乙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受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信用保证金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易金额中扣除。

第五条?风险说明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因此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帐务处理及结算

6.1?清算周期为?t+?,甲方将乙方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6.2?最少清算金额元,{扣除交易手续费后},如当天清算金额少于最少清算金额,甲方会推至下一个清算日。

6.3?双方对帐以nps网上支付结算系统提供的商家管理后台报表数据为准。

第七条?退款

7.1?商家可以在商家管理系统中提出退款早请。

7.2?双方资金清算时,甲方退款给乙方或者乙方消费者的交易款项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网上支付服务费用和交纳方法

8.1?年服务费元

8.2?月服务费元

8.3?终身使用费元

8.4?人民币交易手续费:按乙方网上交易额的%从每笔交易中直接扣除。

8.5?乙方未向甲方交纳足额服务费,甲方有权自动终止服务。

第九条?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已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0.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_____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协议双方同意,本合约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11.2?因甲方过错,使nps网上支付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甲方应与乙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尽量保证先满足乙方的交易需要。

11.3?本协议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接口技术、协议及证书等,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商户支付端口的使用。

11.4?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2.1?由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甲方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服务器受到攻击,致使乙方受损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由于国家金融政策或银行内部系统升级以及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3?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才被视为生效。

13.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4.2?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14.3?双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终止协议,但必须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之后。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_____委员会提出_____申请。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

16.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16.2?如双方未收到对方终止协议通知,此协议在到期日自动生效一年。

16.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nps支付系统主体企业)(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浅谈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82 字

+ 加入清单

浅谈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

2、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二)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该项合同解除权以出租房屋受损为条件。

(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

①承租人一般违反出租房屋合理使用义务的行为,只有“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才有合同解除权。

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的行为:A.只有变动的是建筑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的行为,才属于违反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B.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权。

③承租人擅自扩建行为一律属于违反合同主要义务行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权。

三、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有哪些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

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结题报告的总体要求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85 字

+ 加入清单

结题报告的总体要求

1、要根据课题研究类型的要求,规范小标题的表述。

我市立项的科研课题的类型,大致分为两类,即应用性研究课题和实验性研究课题。应用性研究课题和实验性研究课题的结题报告,在小标题的表述上是有所区别的(这个区别在第一部分已讲过了),要按照不同类型的要求来表述小标题,做到前后一致。在这次结题验收评审中,我们发现,有些课题组没有分清所研究的课题属于应用性研究课题还是实验性研究课题,因而,在结题报告小标题的表述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在应用性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中,有些部分的小标题以“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课题研究的方法”、“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成果”等来表述,其他部分的小标题则以“实验目标”或“实验内容”这样的小标题来表述,小标题的表述互不协调。还有,“假设”是实验性研究课题结题报告结构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但在实验性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中有的没有这一“假设”,而在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结题报告中有的反而出现“假设”。这样的表述是不规范的,在修改时应使注意小标题的表述前后一致。

2、要扣紧题目中的关键词语撰写结题报告。

围绕科研课题题目,尤其是扣紧题目中的关键词语,是写好一篇结题报告的基本要求,也是填写好立项课题申报表,制定好课题研究方案,撰写好开题报告,组织好课题研究的基本要求。如果能切实做到紧扣题目,紧扣关键词语,在撰写时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例如:《培养新型主体人格的德育目标研究》这项课题,其关键词是“德育目标”,“培养新型主题人格”是“德育目标”的修饰语。在结题报告中就要抓住“德育目标”这个关键词,在“研究成果”部分表述所研究的“德育目标”是什么。

3、结题报告的结构要完整。

要按照10个部分(或8个部分)的基本结构要求来撰写结题报告,做到结构完整。有些结题报告存在结构性缺失,有的缺失一、二项,有的缺失多项,有的自定结构,自设小标题,这些都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结题报告的撰写格式不同于论文的撰写格式,要注意不要仿照论文格式来写,不要在结题报告的前头增设“内容提要”、“关键词”、“引文”等。结题报告也不同于经验总结,不要以经验总结的格式要求来撰写结题报告。

4、语言文字表达要规范。

结题报告运用的语言应是陈述性的报告性的,文字应当简洁流畅。在语言文字的表达中,一要注意不要使用经验总结式的语言;二要准确表达,切忌答非所问;三要简练,文字切忌累赘、重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03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一方称“一方”,合称“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服务,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_________支付服务: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服务。

“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指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服务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乙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乙方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乙方用户: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1 安全加密

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包括为乙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

2.2 支付服务

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以及乙方与乙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用于后者即时查询双方项目合作中乙方的预付、应收和应付款的余额。乙方可不定期申请将由甲方保管的钱款或乙方的应收款“退返”乙方,由甲方在收到申请且确认金额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乙方银行账户的汇款。

2.3 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用于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负责“_________”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二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3.1.2 甲方负责受理涉及“_________”软件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不介入乙方与乙方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相应纠纷。

3.1.3 甲方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乙方在使用甲方支付平台中的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企业邮箱(非个人Email信箱)等。乙方应在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3.2.2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在互联网上开展第三方交易平台业务,并提供各项服务。乙方不可以将甲方的服务电话或者电子邮箱作为乙方的客服电话或者电子邮箱刊登在乙方的网站上以致误导消费者,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随时终止为乙方提供的各项业务。

3.2.3 乙方承诺甲方无需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的责任。

3.2.4 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娶再造甲方网站上内容。

3.2.5 乙方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及服务流程,制定出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和服务程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3.2.6 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相应客户投诉或相关法律责任。

3.2.7 乙方应在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的软件系统及服务内容,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甲方或甲方用户的任何信息,或以乙方名义为他人提交各类申请。乙方需要通过乙方网站引导乙方用户进入甲方软件系统提交申请。

3.2.8 乙方终止某项服务或某项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2.9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帐号及密码,并承担因其帐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在多个一级域名不同的网站上使用同一支付接口。

3.2.10 乙方不得把甲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泄露、转让或无偿让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

3.2.11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

3.2.1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免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2.13 在合作期内,乙方需在其网站页面下方放置_________支付服务图标,并通过链接指向支付服务网站(_________)。

3.2.14 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增加“_________支付服务介绍和如何使用支付软件系统”的页面,指导用户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

3.2.15 乙方在登录交易商品页面须嵌入“_________支付服务”使用功能。

3.2.16 乙方应保证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符合中国相关法律。

3.2.17 乙方应保证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不会损害甲方之形象及品牌。

3.3 无保证、责任、限制及赔偿

3.3.1 甲方提供予乙方之支付系统及服务不构成任何明示、暗示或法定之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网站上交易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之保证。甲方亦不对违反《_________交易服务条款》、《_________支付服务协议》及其他_________支付服务正确使用说明之使用及其使用结果之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证、担保或声明。乙方对于依赖_________支付服务及其结果独自承担风险,惟乙方有证据证明_________支付服务出现错误或故障,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除外。

3.3.2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应对因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或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间接或偶然性损失负责,无论其如何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而产生,或如何导致,无论是违反保证、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严格责任或其他原因。

3.3.3 特殊条款: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插件、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乙方的会员或者其他网站推介其它的网上支付服务及相关网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及其相关网站等)。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支付平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但甲方保留随时向乙方收取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权利,甲方需提早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收费标准,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之日起的一个月后终止提供服务。

如双方对收费标准达成一致,则可另订立收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后实施,也可另立合同后实施。

第五条 结算和退款

5.1 甲、乙方结算的依据是“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提供给乙方的查询系统和乙方自有的查询系统,乙方可将查询结果进行打印备案,双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5.2 结算方式

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网络系统进行申请,要求甲方将其保管或受托管理的乙方预付或应收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号。该账户信息应准确且限合法的银行账户,乙方将承担因账户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3 结算周期

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乙方如未收到转帐款,可根据银行对帐单要求甲方向银行查询并保证乙方在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得到款项。

5.4 关于退款

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为乙方用户提供服务而需做退款处理的情况,甲方将根据乙方指示将相关交易资金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若乙方在甲方处的预付或应收款资金不足支付退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支付资金,以使双方合作能正常延续,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资金所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甲方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退款不向乙方收取服务费,但如乙方向甲方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其它

5.5.1 乙方(乙方用户)的交易数据在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内保留一年,一年以上的数据查询可与甲方结算人员联系,但甲方无保存义务。

5.5.2 当一方以传真方式向另一方确认有关业务时,一方需在传真后电话通知另一方对应工作人员,另一方应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并传真回复。如逾期回传或不回传均视为另一方确认该传真的内容。传真件作为甲乙双方联系业务的主要方式和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5.5.3 如果协议中止,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乙方用户)支付乙方(乙方用户)在甲方处的剩余款项。

第六条 知识产权

甲方拥有本次合作中自有网络服务内容的一切权利。该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等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甲方网站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等。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等有关法律的保护。

第七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为其用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 因甲方过错致使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8.3 因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的原则分担损失并共同向过错方寻求赔偿。

8.4 如乙方违反了3.2.18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协议终止

9.1 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1.2 乙方未能就退款及时足额提供本协议第5.4条款所述的相关款项。

9.1.3 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 发生下列情形,乙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2.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2.2 甲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3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货款,或“_________”软件系统经常性不稳定而造成用户投诉等问题。

9.3 甲方依法或依本协议终止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及服务后,如因此给乙方用户造成任何损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附则

10.1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在主题事项方面的全部协议,取代之前的任何讨论、商议和相关协议。

10.2 无弃权

除非双方书面协议,一方行使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下权利、权力或特权的任何失误或延迟都不构成一项弃权;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方或部分行使亦不排除将来的权利。

10.3 可分性

本协议是可分的,本协议任一具体条款的无效性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0.4 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予以转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二条 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模板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2807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模板

(一)提出申请

l、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权利人应自土地变更实发之日起30天内到土地所在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属土地转让,需由土地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申请:

(1)、权利人变更名称、地址;

(2)、变更土地用途

(3)、变更土地权属性质

(4)、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土地作价入股,以土地联营合作、赠与、继承和企业被收购、兼并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

(7)、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文件或联营合同等有关材料。

(8)、继承和赠与土地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材料。

(9)、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

l、受理人审核权利人所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清楚应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材料齐全又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给回执单。

(三)产权审核

l、初审 登记人员将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报股长核准。

2、审核 报局领导审核

(四)登记发证

l、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2、登记人员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或更改土地证,加盖公章。

3、权利人凭回执、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并复印土地证一份存档,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号码。

(五)登记土地变更程序立卷归档

----------

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  ①总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总登记、验证或换证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前30日发布公告,明示总登记、换证或验证的区域、申请期限、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受理申请的地

点等。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换证范围的,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②初始登记

新建房屋,申请人应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等。

③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时限为30日

因房屋买卖而发生转移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买卖合同等。  因房屋交换发生转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换协议等;

因房屋赠与发生转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赠与合同等;

因继承而发生转移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分别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书、遗嘱或遗嘱证明;

发生国家或上级部门、企业将所有的房产划归某单位或所属下级单位、企业的划拨行为时,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划拨有关文件、资料等;

房产分割,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企业法人析产的批准文件、协议、资料等,家庭析产的协议,房产分割单,契税证明等;

发生房屋权利人通过企业兼并、合作经营、以房作价入股等方式将自己的房产转移到新的或者另一企业法人单位的合并行为时,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权属证明、资料等。

房屋转让应当提交与转让行为相关的各种证明文件;房屋裁决应当提交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④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法定名称变更,即权利人作为权利主体没有变化,只有他使用的名称发生更改;二是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房屋名称、房屋面积、重新翻建等情形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等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公安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法人、组织注册登记,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及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

⑤他项权利登记

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在事实发生30天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典当房屋的典当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房屋期权作为抵押物的,应提交房屋预售合同、抵押合同。  ⑥注销登记

发生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情况,权利人应自事实发生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件、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文件。

(2)登记程序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②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来源。

③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④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应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