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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搬迁期限一般多久(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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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委托出租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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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出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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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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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工厂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 , 结构________________。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 个月,自 _____月______ 日起,至 ____月 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 年 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年租金为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___%—___%。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____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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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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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报告

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报告

国税局领导:

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企业类型为:公司,注册地址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额为万元,经营范围为:,经营方式为:。本企业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租赁合同、协议齐全)拥有货物实物、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公司的主管财务人员具有丰富的财务知识以及高度的责任心。企业账本、账目设备齐全能够准确的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及应纳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及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该企业于年月日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并于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开始发生业务,在此期间,企业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一切正常,并且在辅导期内年实际应税销售额已达到了一般纳税人规定的标准,且足额缴纳了税款。到年月日共计发生销售额为 元,销项税额为:元,进项税额为:元(已全部认证通过,其中有元已经比对通过,月份尚有 元进行比对,估计在本月末尚能收到比对结果通知书),预缴税款元,申报缴纳税款元,经过主管税务机关6个月以来对本企业认真仔细的辅导及管理,本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更加完善,税务申报真实、可靠、完整,并能及时的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且按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申报纳税,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此申请核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敬请国税局审查批准。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转正申请报告

国税局领导:

企业基本情况,从何时起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年来的经营情况,销售收入,进项,销项,应纳税额,已纳税额,税负率.

最后写明:我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货物仓库,在银行开设了结算帐户,配备有符合业务需要的财务人员,帐簿设置齐全,安全设施到位,各项指标均达到正式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并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保证正常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达到"六防要求".以上申请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可*,完整的,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法律责任.

申请企业:企业(公章)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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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租赁玩具厂厂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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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下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__ 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二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 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赁费用

1 、 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 年___ 月___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2、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向甲方交清全部应付的租金、水电管理费等一切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后,在 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

3、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赁物交付乙方使用。

4、 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 元,年租金为 元。其中如有变动,双方合理协商!乙方交付租金方式为 ,应于每 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或年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供电增容费 甲乙双方商定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____天内付款。

四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因故不能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4、 乙方对租赁物需另装修、改建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决定,如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如违反租赁法律法规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纠纷及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 合同终止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它租赁费用超过 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商议无效,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 其他条款

1、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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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厂房车间出租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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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壹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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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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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21.1 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3)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4)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 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 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 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 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 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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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厂房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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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乙方为开办工厂之需要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 面积约为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厂房,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厂房,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年租金为元整(元/年),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缴纳。租金需提前10天内交纳。租金以转账为准甲方卡号(户名:)开户行:。如有征地及拆迁,甲方以乙方占用日期收取租金多余租金退还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随行就市按市场价,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六、乙方不可私自转租厂房,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 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模板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_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个月,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止。租赁期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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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厂房转让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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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日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经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转让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____号______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转让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合同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合同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转让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合同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________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转让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转让合同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合同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转让合同订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件转让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本转让合同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本转让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件转让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 本件转让标的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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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3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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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 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 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3.3 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第六章 劳务

34.1 劳力及工作人员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力及人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工作人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其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按排好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 承包商的外籍劳务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按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的募、交通和食宿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劳务费用。

(a)承包人所雇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承包人应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在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承包人的代理人或其雇用的其它外籍专业人员在合同期间内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经批准的其它访问专家也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但逗留期限较短。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务的部门签订劳务供应协议或分包合同,协议副本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其省级政府的法律规定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34.7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据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8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4.9 摈葬

当承包人的外国雇员或外国雇员的家属可能逝世于中国时,应为其葬礼的运输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承包人亦应对当地的雇用人员的葬礼尽可能根据本地习规的要求作出安排。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告

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送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其格式和时间间隔由工程师预先规定,报告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告。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5.3 安全和健康记录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并在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健康和安全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病房、治疗室及救护车设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为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作出必要的安排。

35.5 疾病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现场的施工人员遭害虫、鼠类和其他害虫的袭扰,以减少对他们健康损害的危险。承包人应为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疟疾的发生,并采取步骤防止污水积存。承包人应遵守当地卫生机构的规定,每年至少一次,或按工程师指令,为工地中的房屋喷洒被批准使用的杀虫剂。承包人应提醒其人员注意不要被血吸虫及野生动物伤害。

35.6 传染病

万一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35.7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工程师。

36.1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国内外材料运至工地现场。除根据第36.6款(b)和(c)款外,承包人可选择资源国,但在尽可能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

(b)按工程师要求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和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6.2 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 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

(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 未规定的检验费用

如果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

(b)(在如上所述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

(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设备的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末按合同规定满足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 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可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力;

(b)根据上述条款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主。

36.6 业主可能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

(a)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报的价格选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

(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

(b)如果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的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包括了一份题为“由业主提供的要求使用的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要求使用的“),承包人将:

(1)按规定在合同中纳入这些合适的要求使用的材料;

(2)由业主按合同要求对上述将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的时性及材料的适合性等予以保证和保护:

(3)被免除对要求使用的材料进行试验的责任及合同第36.1至36.5、37.l至3.4款规定的必要的协助,这些事项将由业主承担;及

(4)将由业主及时按指定的地点把要求使用的材料装上运输车辆,承包人不担费用。但承包人将承担将该材料运入工地现场、卸车、储存、用于工程及自接收之日起的保险。

(c)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人采购货物或材料的来源提出的任何其它要求,不合同中规定与否或在履约阶段提出,都应按第59款一指定分包人的形式办理。

37.1 操作的检查

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出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人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 检查和检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据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检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 检查和检验的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工程师安排的检查、检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检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验。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工程师未参加检验,其应认为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正确的。

37.4 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准备,或者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师可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的检验费用,应由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 独立检验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第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工程师的助手,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前的工程检查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盖,承包人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除非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检验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复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复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启盖、开孔、穿孔、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除和运走

工程师应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运走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支付,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

(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39.2 承包人履约时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内),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工程师在与承包人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第七章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问,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

(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规定的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

(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的应加入到合同价中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84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的时间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款的(a)、(b)、(c)或(d)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内未得到此项准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l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作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第八章 开工及延期

41.1 工作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

(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

(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规定,或按承包人在给工程师或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说明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施工。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得到额外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由于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了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使用工地外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作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中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vii一临时工作用地需求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作用地范围可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准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业主的任何延误、防碍或阻碍,或

(e)其他不屑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的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生时,包人有权延迟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作的竣工期限,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4.2 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工程师及抄报业主,及

(b)在提出给工程师通知后28/天或其他经工程师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向工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 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44,1(b)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 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情况外,任何工程无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聚,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对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承包人须征得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47.1 误期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的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违约罚金(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完工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违约罚金。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 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接收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接收证以后出现的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违约罚金的数额应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违约罚金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8.1 工程接收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合格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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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厂房设备购买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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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需方:

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贵州明城招标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明诚通[20_]ZG20_)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所供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方负责安装使用的技术培训,并认真解决安装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免费保修12个月,并终身维修(易损件及人为因数损坏除外)。

四、交(提)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送9个地州市所在地,具体数量由需方在发货前提供。收货单位为地州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运费、上下车费全部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按出厂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方式:所有设备按投标文件配置提供,需方按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及技术指标和设备装箱清单点货验收(诱虫灯要求通电验收),货物当场开箱验收合格,收货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供方凭需方的验收单,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95%货款(¥131,646.0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没有大的问题,需方支付余款(¥6929.00)。

九、违约责任:按国家合同法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合同一式陆份;供方叁份,需方贰份,招标公司壹份。

供方:

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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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厂房土建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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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项目:

二. 工程地点:

三.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四. 建筑面积:共十栋住宅楼,按1#楼图纸面积3386.38平方米计算。总建筑面积约为33863.80平方米(结算以实际竣工建筑面积为准)。

五.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六. 承包内容:散水以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电照等(不含①桩基础

②原设计塑钢窗改为断桥铝窗)

七. 工程造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造价为 元。

八. 施工工期:20xx年06月01日开工,20xx年11月30日竣工。

九.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工程造价30%材料款即11.368.078.00元;主体三层框架完工付进度款20%即7.578.718.00元;主体全部完工再付进度款20%即7.578.718.00元;剩余款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扣除5%保证金)。

十. 甲方要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果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除工期顺延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和相应的建筑工程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甲方规定的工期。如果出现质量事故,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因乙方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不予维修,则由甲方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工地管理:

1. 施工中乙方需确保工地施工安全,并负责处理工地上发生的安全及其他事故。

2.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而造成施工人员人身伤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 乙方需按甲方统一规定给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处理,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需对其雇用的施工人员加强管理,禁止在工地酗酒、打仗斗殴等,施工人员因违反工地管理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乙方承包上述工程不得私自转包,否则由此导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到相关的法律部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分,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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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设备搬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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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搬迁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招标文件

5、 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 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 (包括运输)计人民币¥ 元, 安装计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十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采购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述语解释为:

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设备: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他义务。

4)项目现场: 。

5)天:指日历天数。

2、来源地

本条所述来源地指设备生产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可称为设备。

3、技术规格

3.1、交付设备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3.2、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

4、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装运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5.3、包装标志

5.3.1、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退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下列标记:

(a)收货人; (b)合同号; (c)目的地; (d)货物名称;

(e)箱号; (f)毛重/净重; (g)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

5.3.2、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不同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5.4、装运条件

5.4.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报价中包含产品运输费、保险费,货到工地卸车费由供方负担;产品价格为完全价格,含各项费用及保险费用,到达现场平地。

5.4.2、乙方装运的设备不应超过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过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5.5、装运通知

供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 小时通知需方。

6、交货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并收到合同约定的款项后三个月内,向甲方交付设备,乙方根据现场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安装的前提下可分批交货。

7、交货方式及到货地点:

7.1、交货方式:

供方将货运至需方指定地点,装卸及运输、运杂费由供方自理;如到货地点与需方要求不符所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7.2、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具体堆放点,由乙方负责堆放保管,乙方应采取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等事项。

8、保险

保险范围应包括乙方生产安装的全部设备。

9、伴随服务

9.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十五天内提交设备的有关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等。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

9.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2)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设备实施监督、维修,但前提是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设备生产厂或项目现场就设备的启动、运行和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与检验:

10.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10.2、产品的外观检验:外观、材质、随机资料(质量检验合格证、技术参数资料、随机附件一览表、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等)及包装完整无破损。在 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一切 本身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10.3、乙方应保证其设备的正确安装,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安装质量保证期为 月。

10.4、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5、如果乙方接到甲方要求其弥补缺陷的通知后,没有在商定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自行采取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0.6、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7、验收方式:

供需双方设备到场但尚未安装前先验收箱数和外包装的完整性,待安装时当场开箱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产品的到货状态应在验收手续中记录明确。供方到场的设备及其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需方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10.8、本产品技术规格及功能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安装合同条款

1、工期:

本合同安装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安装工期总天数为 天,乙方按规定保证设备及时交货,因设备未及时交货影响安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甲、乙方住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项目经理)姓名: (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3、甲方工作:

3.1、提供设备进场及安装进场时间;

3.2、协调总、分包单位的日常工作,包括材料、设备的堆放、保管场地及施工人员休息用房,施工用水用电。

3.3、土建工作须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3.4、负责 部件安装后的土建完善。

4、乙方工作:

4.1、在接到甲方图纸及设计交底后,七天内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并根据总承包商的施工计划细节计算出精确的人力配置和设备进场时间,并响应总承包商的施工计划的修改而有计划的修改。

4.2、配合总包单位核对清楚专业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指导甲方解决土建现场的一切有关 方面的技术问题,如由于乙方配合不利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3、现场安装必须的堆放、垂直运输等必须提前 天向总包单位提交计划。

4.4、乙方负责 设备的勘察、安装、调试,负责 安装所需的辅工辅料及调试仪器。

4.5、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

4.6、对施工电源的要求应在施工 天提交计划,现场电费按实与总包结算。

4.7、乙方要向总包单位缴纳总包配合费,其标准为:安装费用(不含设备费)的 %计算。

4.8、进入施工现场要与总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安全生产协议,随时清理施工垃圾,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4.9、乙方必须服从总包的进度安排,对因乙方进度延误而影响总包进度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10、尊重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5、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5.1、本合同的 按 标准安装及其它任何有关的标准、规范、条例等。

5.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负责政府部门验收工作。

5.3、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系统调试并在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代表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5.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系统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调试并在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系统调试合格,双方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5.5、由于设备制造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负责重新购置修理并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工期不予顺延。

5.6、由于乙方施工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应按规范要求重新安装和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质量验收与保修:

7.1、乙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 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7.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7.3、设备主体质量终生保修,附属配件、管线保修期为 月, 月后免费维修,更换材料费由甲方支付。

7.4、乙方在现场设立维修保养中心,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免费维保期间,维保中心场地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三部分 通用条款

1、凡 设备供应与安装之间的一切矛盾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如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质量、工期等违约,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设备与安装工程交付前供方的检验是付款时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等的最终依据。

3、索赔

3.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3.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确应由乙方承担的索赔,乙方应同意退货、降低价格、更换部件,并承担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3、乙方如未能同意2.2条中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除相关的费用。

4、乙方履约延误

4.1、除合同通用条款第4条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施工和提供服务。

4.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延误工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违约合同。

4.3、供方确无法按期交货的,应将拖延的期限和理由及时通知需方,需方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修改合同及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5、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其它双方约定的事件。

5.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当不可抗力超过 天时,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履行时间。

6、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交纳合同总价的10%款项或银行保函作为本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7、争端的解决

7.1、双方在解决合同争端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同意将争端向 。

7.2、 。

8、合同的终止

8.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履行其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8.2、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8.3、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的终止时,甲方有权购买类似未交设备的设备,乙方应承担购买类似设备而超出的那部分费用。

9、合同价款及支付:

设备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设备价款的 %作为定金。

9.2、确定交货期后提前 天支付设备价款 %作为预付款。

9.3、设备全部到货后业主清点后支付金额为设备价款的 %,期限为从产品交货时起至调试合格,方式为不超过 个月的 银行承兑汇票,同时乙方交付金额为设备价款 %、期限为 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

9.4、设备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

安装付款方式:

9.5、安装队进场前 天甲方支付安装费的 %。

9.6、在经过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支付安装费的 %,产品移交给业主。

9.7、安装费的 %作为质量保修金,产品保修期满后 日内付清。保修期内的修理、更换部件、人工、材料、设备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期付款(按双方协议,或乙方违约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贷款利息,按当期利息以天计算。

10.2、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能按期交货和安装完毕交付使用,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每延误一周(7天)赔偿合同总价的1%,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除甲方有书面确认外,以招标文件为准。

12、如供方设备未能达到技术条款,供方必须:

a、调换设备部件 b、降低设备价格 c、退货

d、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3、合同履行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会议纪要”书面形式或“补充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合同订购 技术条款部分

1、产品名称:

2、货物清单:

3、技术参数及功能:(技术规格、基本功能要求)

4、卖方应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和文件:

5、验收标准要求:

6、质保期:

最终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双方代表签字,并交付使用后,供方应提供 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供方举证确系需方使用不当除外)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内容包括:

¤ 每月提供 次定期保养。

¤ 24小时值班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日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

普通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 小时,任何故障其修复时间不能超过基准值 小时。

7、其它要求:

7.1、供方必须注明所供产品的系列、型号,并须提供对应系列、型号产品的样本或说明材料,内容包括技术特点、性能指标、功能解释表、土建尺寸要求。

7.2、供方必须提供下列关键部件、系统的型号、基本构造、技术特点、性能指标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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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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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需建造楼房六间(上下四层)承包给乙方承建,现就房屋施工有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结构、质量标准

1、楼房上下四层砖混施工,具体要求地坪按毛粉刷、内墙普通粉刷,外墙门面、南墙门面都面都面砖到顶,其他外墙面仍按普通粉刷施工,每层楼板下面要求普通粉刷,门前地坪、南山头地坪及化粪池按甲方要求施工,其次房屋三面需建围墙,室内地面厨房、卫生间需搞地板砖。

2、乙方施工根据甲方要求施工,需变更的则根据甲方通知要求进行施工,四层楼板封顶加隔热层,隔热层瓦屋面,面西阳台1.5米,现浇厨房、卫生间为现浇面。

3、施工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二、工程承包价格及计算方法

1、计算按实际面积进行计算。

2、工程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160元计酬(包括水电安装在内)如外墙需贴面砖,按实际贴砖面积的每平方22元计算,车库按每平方米80元计算等。

三、甲方权利与责任

1、提供给乙方施工所需砖、沙、石、钢筋、水泥及其它所需建筑材料。

2、甲方将水、电提供到场地,保证乙方施工,如乙方晚上需进行加班,由甲方提供照明设备。

3、甲方所有施工材料负责运到施工场地附近。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可指派专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四邻关系和材料堆放场地,如困四邻影响施工,

由甲方负责及时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按照甲方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施工标准要求。

2、在建筑施工中,乙方依据施工标准施工,如出现质量事故则由乙方承担损失。

3、乙方建造结束后,一年内如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再提供任何经费和物资材料等。

4、本房屋建筑工程,由乙方总包承建,乙方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则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工程付款及结算方法

基础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万元,一层封顶付2万元,二层封顶付2万元,三层封顶再付2万元,外墙粉刷中主体结束再付2万元,余款在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款至总项款额95%,5%的质量保证在竣工后无质量缺陷一年内付清。

六、施工工期

乙方在施工当中,必须保证人员到位,保持保量,工期为120个晴天。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至工程开工后,任何一方违约承担对方叁万元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20xx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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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村厂房转让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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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厂房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年月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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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厂房转让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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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地址:

受让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市 区 街 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转让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房屋用途:工业厂房

房屋权利来源:

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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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简单项目申请书一般怎样写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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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某某文化产业园名家美术馆群及创作写生基地。

项目实施单位:某某艺术博物馆。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某市某区秦岭路8号,某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优越,由于某区处于某城市的边缘,又是传统市区的自然延伸,在动静交接之间,繁华与宁静纽带,是海尔路、滨海大道、深圳路、香港路、银川路、青银高速某市六大交通主动脉的交换地带,其辐射范围也沿着某三纵四横七大轴线遍及某市域。

二、项目定位及功能分区

(一)项目定位

该项目位于某某文化产业园区内,某某文化产业园以优惠的产业政策、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吸引了多种文化企业聚集。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吸引市内外的艺术家、文化产品经营企业和文化中介组织向园区集聚,逐步营造文化氛围,形成文化特色,打造文化品牌,使之成为某区重要的文化产业聚集基地。在政府大力支持、引导下,兼之园区良好的文化氛围,园区自成立以来已聚集了某某拍卖有限公司、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某海韵文化集团公司、某民航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某永新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某海洲演艺有限公司、某亘源文化有限公司、某美湾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某支行等一批注册资金千万元以上的大型文化科技企业,以及__________等国内知名书画家艺术馆,某出版艺术馆、某油画院、某国画院、某水彩画院、东印社、荣宝斋等民间艺术团体总计26家,其中总部企业5家。

所以这个项目在市场前景、经济与社会价值上来看是潜力很大、意义深远。它对文化企业交流、文化产业业态的推进和发展,起到了桥梁和窗口的作用,也会成为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这个项目符合文化创意产业业态的发展和文化艺术创新,更是符合创办绿色产业和谐社会的主潮流,其项目的可行性是显而易见。

(二)项目功能及分区

项目主要功能:为文化企业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综合性支持和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研发、交流、经营的场地,办公、通讯与网络等共享设施,帮助企业健康成长、不断发展壮大。

为实现产业园以上功能,拟规划建设美术馆群工程。

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此项目是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项目,即对原某某艺术博物馆的美术馆进行改造装饰,利用闲置的面积扩建美术馆群,主要是对建筑物室内的装修、建设。另外,投资近20__万新建创作写生基地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十六亩,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主要分为盆景园、画室、活动大厅、休息室等几部分。

名家美术馆集群主要包括:负一楼展厅,三楼的三个展馆,分别为杜大恺、何家英、杨克山艺术馆,二十一楼的宋雨桂艺术展览馆;五楼拟规划13个知名艺术家展馆及多功能大厅,其中,美术馆众多艺术家及作品展览将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创作支持,为园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多功能活动大厅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园区内企业间的宣传、合作与交流,也为企业员工提供休闲娱乐的场地,并同时具备会展、交易、展演、培训等主要功能。

创作写生基地项目主要用于为众多艺术家及园区企业提供写生及交流场所,园区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最新趋势与技术,通过为文化艺术名家、文化设计公司提供创作空间,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并使之成为文化创意企业和优质创意项目的孵化器和推进器。

三、项目运作思路及方式

(一)总体运作思路

公司运作、整体策划、统一规划;重点突出、打造龙头;分步实施、强化宣传。

(二)运作方式

运作主体:由某某馆有限公司负责主要运作。

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策划、区域总规、详规、立项等各项前期工作。

(2)负责园区宣传推广、融资建设、招商引资,确保产业园开发建设圆满成功。

(3)负责园区企业的准入、运行、退出相关管理工作。

(4)搞好对园区企业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创业发展所需的管理支持和资源网络等综合服务,帮助园区企业健康成长。

(5)文化产业项目自营研发、经营业务。

(6)区域内其它配套业务开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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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期限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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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方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实行技能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岗位技能等级为 ,试用期工资为 。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日常出勤状况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间,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甲方应在每月 5日发放乙方的工资。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甲方以转账形式将工资转入个人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6、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依法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批准,30日后方可离职。未经甲方批准提前离职者,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30天工资),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xx年不再偿付。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经双方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金。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员工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甲方依据本条六款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需要裁减人员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员工应提前3—6个月通知。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被审查和例行审计期间;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订立有保密期协议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广告费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实习费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专项协议约定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切身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终止、解除合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在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外,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 年 月 日后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甲方(仅指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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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厂房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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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发包给乙方修建蓄水池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装m3水的 形全封闭式钢筋混泥土蓄水池及防护盖板,蓄水池基础等。

2、蓄水池的漏水处理由乙方自行处理,并保证修建好后蓄水池不漏水。

三、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干方式),蓄水池所用的机械设备、设施及所有工具,包括安全防护具安全责任全部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1、施工工期为即日起日历天数天, 年月 日前交工。

2、如工程未完成或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拒绝支付所有款项。

五、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钢筋水泥护壁主材料费,防水层、钢筋、水泥、沙石等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安全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及质量要求

1、乙方工程开工后材料进场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蓄水池边墙成型后并浇灌好钢筋混凝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工程款元给乙方;在此期间甲方将不付给乙方任何款项及其他费用。

2、总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甲方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剩余款项甲方一次性付清。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3、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蓄水池漏水等质量问题,甲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七、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蓄水池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八、其它约定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线路安全及用电安全由

乙方自行负责。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结清合同价款后,合同效力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20--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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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个人厂房租赁合同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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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明珠大道文家屋背。办公楼一栋面积合计311平方米,厂房两栋合计 平方米。

2、办公楼价格按间数( )间计算,每间,一年计币 元、厂房( )平方米、每平方一个月7元,计币,每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一年租金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次。

3、房屋租赁时间起止五年,第一、第二年租金率不变,第三、第

四、第五年按市场价格调整、如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则乙方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后甲方按市场价格适量调整租金率。如甲方在租期属满后,仍要对外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房屋安全使用。

5、在租赁期间乙方,各项经营税费和政府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生产中不能对边沿居民生活有影响,要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和消防有关条例,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没有达到有关规定和条例后果自负。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让,出租,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确实需要,乙方需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和改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资金按拆迁时间为准,多退少补。

9、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后果自付。

10、房屋如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能单方终止合同,若哪方终止合同,造成对方损失,因赔偿对方付违约金为租赁的40%。

12、若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有争议可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3、甲方需确保厂内通电通水乙方不承担水电立户费,厂内确保三箱电。

14、大门广告位置由乙方占有,包含门头、大门左右方位。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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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厂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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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厂房(约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年(大写: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收或债权、债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损坏厂房的设施、设备,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为保证双方友好互利的合作,乙方支付 元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用期满后,租赁物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若有异议,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起上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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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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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约定按下列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职责如下: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三、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地点按下列第款决定:

1.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款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周________和周________为休息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休假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前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元。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取酬。

3、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具体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4、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六、工作成果归属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七、保密规定

(一)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技术类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2、经营类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三)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条规定的秘密信息。

(四)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五)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利益冲突

(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十、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一、劳动合同变更

(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十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三)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见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甲方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应当即行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十四、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十五、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本合同为完整的劳动合同,此前所有甲、乙双方口头的或书面的协议都被本合同取代。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七、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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