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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原则(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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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物流战略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全文共 3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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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依据本服务协议提供服务,您需要阅读、了解并自愿遵守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是您使用本网站的前提。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本服务协议可由本网站随时修订,并将修订后的服务协议公告于本网站之上,修订后的条款内容自公告时起生效。您若在本服务协议修改之后,仍继续使用本网站,则视为您接受和自愿遵守修订后的服务协议。

1. 定义和释义

在本服务协议(包括、《用户注册程序与规则》、《用户评价制度规则》、《商品刊登和发布规则》、《限制与禁止出售规则》、《隐私权保护规则》、《虚假出价规则》及本网站其它相关规定中所使用的下列词语,除非另有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网站”指“_____网“。

1.2 “用户”指符合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已根据本服务协议在本网站注册,同意遵守本网站各种规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协议),并使用本网站的个人或机构。

1.3 “本服务协议”指本网站根据本服务协议而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用户注册程序与规则》、《用户评价制度规则》、《商品刊登和发布规则》、《限制与禁止出售规则》、《隐私权保护规则》、《虚假出价规则》及本网站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本网站有权随时变更和修改以上规定。

1.4 “BtoC”指经营者(指利用本网站从事网上交易活动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利用互联网与消费者进行的商品交易和交易信息发布活动的交易方式。

1.5 “成交”指买方根据卖方所刊登的交易要求,在特定时间内提出最优的交易条件,因而取得依其提出的条件购买该交易商品的权利。

1.6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___年8月所颁布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8 “停权”指本网站根据本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停止向用户提供本网站。

1.9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服务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

2. 关于本网站

2.1 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一个互通信息、进行物品买卖的平台,充当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流媒介。

2.2 公布在本网站上的交易物品是用户自行上传进行交易的物品,并非本网站所有。对于用户刊登物品、提供的信息或参与竞标的过程,本网站均不加以监视或控制,亦不介入物品的交易过程,包括运送、付款、退款、瑕疵担保及其它交易事项。对于因交易物品存在品质和/或权利上的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以及出现在拍卖上的商品的品质、安全性或合法性,本网站均不予保证。当您使用本网站进行交易时,必须了解且遵守以下事项:

a)买方和卖方必须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来确定交易物品、买方和卖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

b)买方和卖方必须对交易的履行负完全责任。

c)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解决由交易所引起的纠纷。

d)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负担因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e)买方和卖方必须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2.4 进入本网站进行交易,意味着您接受本网站的各项服务协议、规则和公告并接受本网站系统提供的服务与规范,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缔结买卖协议。

2.5 做为卖家,您在刊载物品时,应该根据《限制与禁止出售规则》先行判断是否有出售该物品之权利、交易标的是否合法。按照《商品刊登和发布规则》的规定,提供正确的物品名称和准确、真实、完整说明内容与实物_____和其他信息。在确认提交出售物品后,您即同意:

a)您不能修改或删除现有信息,但是可以按照规则添加新的信息(_____除外);

b)在有买家开始出价后,您即不可以取消本次出售,除非到规定期间结束时.

c)如果有买家的出价符合要求,如一口价或者是您接受的侃后价格,则您应该接受买家的出价,履行交货义务;

d)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网站,在买家出价符合要求时,由系统代表您向买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成交通知,承诺您接受买家的出价,买卖协议成立;

e)您并授权本网站向买家披露您的必要信息,使买家可以与您联络以完成交易或处理争议。

2.6 做为买家,出价前,应详细审阅及评估物品说明、卖方评价、交货方式、条件等讯息,一经出价,您即同意:

a)您的出价(不包括侃价商品)一经提交,即不可撤销,成为一个有效要约;

b)如果您的出价符合规则要求,被确认接受,则视为成交。您负有按照出价向卖家购买物品的义务。

c)您授权本网站向卖家披露您的必要信息,使卖家可以与您联络以完成交易或处理争议。

3.用户注册确认程序及资格要求

成为本网站的用户,您必须先完成以下注册确认程序,步骤依次为:

(1)注册本网站的帐号(2) 确认电子信箱;(3) 通过本网站规定的其他身份认证; (4) 同意接受本服务协议。完成以上步骤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您即成为本网站的用户并能够使用其提供的相关交易服务功能,而在注册过程中您必须遵守本网站相关规则的要求。

4.密码、帐号及隐私权保护条款

注册登记程序之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您应对基于您的密码和帐号所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使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应注意保护密码及帐号的安全和保密。由于使用该密码及帐号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您应负完全的责任,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注意以下事项∶

4.1 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它任何安全问题时,您将立即通知本网站。

4.2 每次连接完毕,均结束您的帐号使用。

对于您其他个人信息的保护,详情请参见《隐私权保护规则》。

5.出售及购买商品的条款

本网站用户在进行买卖交易时,必须依照以下服务协议进行:

5.1 不得在其它交易网站上,同时出售同一件物品。

5.2 不得提供禁止、限制出售的物品作为出售物品的赠品。

5.3 不得在交易的刊登内容中自订任何不符合本服务协议精神的交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在本网站交易功能所要求得到条件之外,不得对出价者资格或出价条件作出任何限制,如限制只有某些帐号才可以出价、需购买卖方其它商品者方可出价。

b)规定出价者如不符合卖方要求的资格时,将视为同意购买卖方其它商品或需按卖方另订的价格购买该商品。

c)要求买方必须在出价后发出确认信息,否则出价行为无效。

d)要求买方出价时,只能选择购买,出价后必须再另行告知购买数量。

e)买家可以用购物车对多个商品进行打包,集中侃价进行交易。

f)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卖家可取消交易,买方不得有异议。

g)在侃价商品中,卖家可一选择一定的商品侃价信息进行公布,但不能完全不公布。

5.4 不得利用本网站进行任何欺诈或欺骗的行为;卖方必须担保对于出售之物品具有合法处分之权利,没有涉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如有需要,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关于该出售物品之相关证明文件。

5.5 如依法律规定,特定物品的买卖或持有需先取得相关执照或许可时,买方或卖方必须持有或取得相关执照或许可,方可进行买卖。

5.6 用户不得操纵交易,如:故意压低出价,使其他买方撤回出价等。

5.7 不得干扰正在进行中的侃价,例如在其他卖方正在出售侃价商品时与其出价的买方接洽,以比洽谈更低的价格,向买方兜售类似或相同物品。

5.8 对于出售的商品,如已有买方得标时,卖方即有责任按照得标金额出售该物品,除非买方资料不实导致卖方无法确认其身分;对于已经得标的物品,买方即有责任按照得标金额完成交易,除非卖方资料不实导致您无法确认其身分。

5.9 如果您是利用本网站从事经营性活动,应遵守《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6.商品刊登和发布条款

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您同意遵守本网站关于刊登内容的要求(详情请参见《商品刊登和发布规则》)。用户一旦使用违反《商品刊登和发布规则》的各类用语,本网站保留给予相关用户警告,冻结或终止其帐户的权利,由此类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本网站无关。

7.禁止出售的物品

本网站用户不得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网站禁止交易的物品。对国家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物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一旦本网站发现有任何禁止交易物品或不符合特殊交易条件的限制交易物品,有权将刊登物品予以删除,并保留给予相关用户警告、冻结或终止其帐户的权利。在您准备应用本网站进行交易之前,应仔细阅读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名单(详情见《限制与禁止出售规则》)。由于交易名单所列物品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本网站无关。

8.授权

任何交易物品的资料一经您上传、输入或提供至本网站之时,视为您已允许本网站可以为宣传本网站或交易物品(包括您的或他人的)的目的,无条件在本网站其它位置重制、散布、修改、展示、公开播送、公开传输这些资料,您对此不会向本网站提出异议。

9.安全交易

网络上的用户认证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提供用户评价制度与用户确认注册程序等,希望透过确实的交易纪录和用户的力量来共同维护线上交易环境。

10.用户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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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服饰礼仪的原则须知有哪些方面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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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礼仪原则须知有哪些方面

在社交场合,得体的服饰是一种礼貌,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和谐.影响着装效果的因素,重要的一是要有文化修养和高雅的审美能力,那么,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服饰礼仪的原则须知,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适体性原则

在选择衣物时,应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的体型、肤色、年龄和职业身份。

1.与体型相适应

人的体型可以分为直线形轮廓和曲线形轮廓两种。直线形轮廓包括瘦削形、倒三角形、矩形和苹果形四种。

(1)瘦削形

瘦削形是一种相当不错的体形,特点是身材匀称、较瘦、肩部与臀部同宽。

穿衣技巧:

显露身体曲线的衣着会令人的整个体形纤细。

如果想让身体轮廓表现出高低起伏,可戴有垫子的文胸,穿紧身上衣或针织上衣。

可从头到脚穿同一种颜色或色调的衣服来展现身体轮廓。

穿紧身衣时,应避免戴颜色差异很大的帽子,就像字母“i”。

穿夹克时下边沿包裹部分臀部,会让你的身材吸引众多目光。

(2)倒三角形

特点是上大下小、肩宽、上身强壮下身纤细,胸围与臀围差不多,腰围不是很细。

穿衣技巧:

小巧的臀部让人羡慕不已,装扮时应尽量示人。

牛仔裤不适合这种体形,可选择古典或细线条布料衣物。

苗条裤形和裙子也相当不错,但尺寸应合适。

如果胸部较丰满,穿衬衫或茄克时,避免有口袋或翻领。

穿齐肘短袖衣服效果最佳,但穿无袖的衣服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

(3)矩形

肩膀宽阔平整,锁骨凸出,属于不胖不瘦的中等身材。特点是身材较为匀称,腰围较粗,肩部与臀部同宽,如果选择合适的衣物,矩形体型将能表现出沙漏体型一样的性感迷人。

穿衣技巧:

如果小腿线条很美,可选择长度适中的裙子。

深V领可以将别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你身体的中心部位,并显得颈部纤长。

如果脖子较长,应搭配显眼的围巾或项链。

由于腰围较粗,应尽量把腰带下放。

(4)苹果形

这种体型有点偏胖,细胳膊细腿大肚子,脂肪主要积聚在上半身,下肢和臀部比较消瘦,因此也称“上身肥胖型”。

穿衣技巧:

应选择质地柔软的衣料。

选择宽大而合体的衣服,切忌过于宽松。

可上身穿衬衫,下身穿裙子或裤子,这样能显得身材更高挑苗条。

腰部应设计得简洁。

曲线形包括沙漏型、梨形和菱形三种。

(1)沙漏型

沙漏型可分为匀形沙漏型和浑圆沙漏型两种。

匀称沙漏型是最理想的体型,均匀形沙漏的人肩部与臀部同宽,腰细;浑圆形沙漏则肩窄。

穿衣技巧:

大胆展现身体曲线。

身材匀称的人可以选择质地较硬的衣料。

臀部和大腿部的衣物应宽松,以衬托出腰部的纤细。

对于沙漏体型的人来说,展现腰部非常重要。

浑圆沙漏型的人的上衣胸部位置需带有褶皱,以显得丰满一些。

(2)梨形

梨形体型的腰、臀围比值小于0.7,肩窄,上身瘦削,胯部宽,臀大,整个身体呈正三角形,因此这种体型又被称为“下身型肥胖”。

穿衣技巧:

避免上身衣物过紧而下身过于宽松,这样将更加凸显身材的不足之处。

可以用锥形裙来遮掩臀部的宽度。

裤子应适当选择宽松的。

中性或黑色系颜色的下身衣物比较适合此类体型。

(3)菱形

这种体型为上、下窄,中间宽,因此又称“枣核体型”。

穿衣技巧:

选择柔和而有褶折的布料做衣服,应避免任何露腰的上衣。

对个儿较高的女性而言,最好选择长上衣和茄克;如果个儿矮,齐臀的茄克将使人看上去更高。

衣服色宜选中至深色调,让身材更苗条,不宜选黑色。

将领子敞开,这样穿带“V”字形领的衣服会使身材更苗条。

2.与年龄相适应

选择着装和年龄有着很大的关系,青少年应选择自然、质朴、流畅、简洁的着装;而中年人的着装则应成熟、冷静、高雅;老年人的着装需要雍容、华贵、雅致、稳重。

3.与肤色相适应

个人的肤色都有一个基调,有的衣服颜色与某些基调十分合衬,有的却变得黯淡无光,要找出适合你的颜色,便先要找出你肤色的基调,肤色不同的人适合不同颜色的服装。

白皙皮肤的特质在于面颊经太阳一晒便容易发红,拥有这类型皮肤的女性是幸运儿,因为大部分颜色都能令白皙的皮肤更亮丽动人,色系当中尤以黄色系与蓝色系最能突出洁白的皮肤,令整体显得明艳照人,色调如淡橙红、柠檬黄、苹果绿、紫红、天蓝等明亮色彩最适合不过。

皮肤色调较深的人适合一些茶褐色系,浅色调、明亮些的衣服,如浅黄、浅粉、米白等色彩的衣服,令你看来更有个性,墨绿、枣红、啡色、金黄色都会使你看来自然高雅,这样可衬托出肤色的明亮感。不宜穿深色服装的人,最好不要穿黑色服装,蓝色系的上衣,以免面孔显得更加灰暗。

皮肤偏黄的人宜穿蓝调或浅蓝色服装,例如酒红、淡紫、紫蓝等色彩,能令面容更白皙,但强烈的黄色系如褐色、品蓝、群青、蓝紫色、橘红等上衣可免则免,以免令面色显得更加黯黄无光。而拥有健康小麦色肌肤的女性给人健康活泼的感觉,黑白这种强烈对比的搭配与他们出奇地合衬,深蓝、炭灰等沉实的色调,以及桃红、深红、翠绿这些鲜艳色彩最能突出开朗个性。

而服装色彩搭配有三种方法可供参考

第一,同色搭配:比如墨绿配浅绿、咖啡配米色等。在同色搭配时,宜掌握上淡下深、上明下暗。这样整体上就有一种稳重踏实之感。

第二,相似色搭配:比如蓝与绿、红与橙。但是要注意,相似色搭配时,两个色的明度、纯度要错开,比如深一点的蓝色就要和浅一点的绿色配在一起,比较合适。

第三,主色搭配。我们首先确定整体服饰的基调,其次选择与基调一致的主色,最后再选出多种辅色。但如果搭配不当,容易造成混乱不堪,有损整体形象,所以使用的时候要慎重,总之,我们建议全身不超过三种颜色为宜。

另外,选择服饰的颜色还应与自身的体形、肤色、性格和职业有关。所以说,应该把自己喜欢的颜色,和适合自己的颜色区分开。

服饰礼仪的基本原则

服饰礼仪主要有四个原则,分别是T.O.P原则,是日本人首先提出,三色原则、和谐原则和个性原则。

T.O.P实际上是三个英语单词的缩写,它们分别代表时间(Time)、场合(Occasion)和地点(Place),即着装应该与当时的时间、所处的场合和地点相协调。

时间原则不同时段的着装对女士尤其重要。

男士有一套质地上乘的深色西装就足以打天下;而女士的着装则要随时间而变换:白天工作时,女士应穿着正式套装,以体现专业性;晚上出席酒会时就要多加一些修饰,如佩戴上有光泽的首饰,围一条漂亮的丝巾等等。

服装的选择还要适合季节、气候的特点,保持与潮流大势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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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靖江市地产交易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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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同人:

委托方(简称甲方):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居间方(简称乙方):

(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见附件一《居间交易矿权信息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唯一居间人,且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就本合同指定矿权(见附件一《居间交易矿权信息表》),引荐第三方和甲方进行交易,向第三方提供关于该矿权的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矿权交易。

第二条 居间期限

1.居间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乙方超出该居间期限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时,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选定其他合作对象。

2.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矿权交易相关的全部资证文件,负责和矿权购买方进行合同谈判;

2.在乙方接受委托期间,甲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对乙方作为居间人的活动不得非法干涉;

4.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与购买第三方另行签订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和购买第三方所签订的矿权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矿权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5.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和支付方式,负有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甲方不得以与购买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纠纷拒绝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6.甲方应当履行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可靠;

2.为甲方提供与购买第三方交易的相关撮合服务,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尽己所能帮助甲方策划、协助和指导甲方;

3.乙方不得为甲方和购买第三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甲方与购买第三方之间因矿权交易发生纠纷时,由其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购买第三方确定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5.乙方促成甲方与购买第三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乙方作为本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6.乙方对于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且无论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居间报酬和支付

1.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2.支付方法

(1)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2)自甲方与矿权购买第三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元;

(3)待甲方与矿权购买第三方对矿权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委托酬金。

第六条 居间费用和税费承担

1.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有别于居间报酬。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2.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各自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间,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以其矿权实际交易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居间期间或居间期限届满后,甲方及其关系人(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甲方应以其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隐瞒事实情况致使矿权无法交易,与购买第三方产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还应以其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4.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购买第三方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5.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报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第八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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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天津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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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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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成都个人土地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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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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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粮食,营销,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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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证: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到站:_________________ 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

4.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质量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外装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0.00元

卖方交: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0.00元

卖方交:0.00元

11.附则:

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买方出市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市场监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出市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确认(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主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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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都铺位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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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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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木家具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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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红木家具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产品详情:

1、产品名称:

2、材质:

3、产地:

4、数量:

5、价格:

6、简介: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红木家具总计人民币:(元)。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种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用,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红木家具的有关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则按厂家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所提供货物难免由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以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货物收到且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清所有款项。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车运送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4、运输费:乙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算起。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30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需要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商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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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交易中心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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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设施运行水平,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厅代省政府起草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并征求了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意见。现报上,请予审核印发实施。

附件: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代拟稿)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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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批发市场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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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出借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话、传真:

邮 编:

帐 号:

开 户 行:

乙方(借入方):

住 所:

电话、传真:

邮 编:

帐 号:

开 户 行:

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住 所:

电 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及还款期限

1、借款用途:用于支付□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设备采购

2、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3、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填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借 款还 款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提前还款,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4)借款日期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投标保证金借款总额不得超过保证金总额的80%;履约保证金借款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设备采购借款总额不得超过设备采购总金额的50%,且未归还累计借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整。

4、利息计付:

(1) 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变。

(2) 结息方式:

□ 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的第20日;

□乙方在使用借款之前,须向甲方缴足全额利息保证金;

□ 利随本清。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借款。

2、借款到期,若乙方未按时还款,甲方有权从“ 项目”工程款内扣回。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12、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甲方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乙方应按照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0.2%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乙方对挤占挪用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 %的罚息。

4、对应付未付利息,甲方有权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借款担保

丙方承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作 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其他事项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二份,其他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借入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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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易货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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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使用单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易货交易规则》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并使用乙方提供的易货账户及易换额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约。

一、定义:

1、本合约所称"易货账户",是指甲方在申领易货交易卡时,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而设立的专门用于易货交易结算的非资金账户。该账户只供持卡人易货交易结算之用,不作任何其它用途。

2、本合约所称"易换额度",是专用于易货账户并反映持卡人易货交易记录的债权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基本计量单位,一个基本计量单位的易换额度,代表价值1元人民币的某种特定产品的提货权。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状况,与甲方签定总价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易货交易代理合同,并据此合同,给甲方易货交易卡易货账户提供价值相当于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易换额度,供甲方在乙方的会员企业中,采购甲方所需要的商品。

四、甲方应承担因易货交易卡易货账户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易换额度内及超易换额度而形成的一切债务)。

五、甲方承诺:

1、承担因使用易换额度采购商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2、偿还因使用易换额度采购商品而形成的债务的具体原则和方式是:

(1)以甲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易换的方式偿还债务;

(2)确定产品易换价格的原则是:依照易换额度持有者向甲方申请产品易换当时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确定该种产品的易换价格。

(3)易换产品的价格及数量确认后,甲方保证按易换额度持有者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4)甲方不得以缺货、停产或供不应求等原因拒绝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并保证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产品易换要求_________日之内办完供货手续,否则,易换额度持有者有权要求甲方对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以货币资金偿还。

(5)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产品停产或缺货等现象,甲方保证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要求_________日内,以货币资金的形式还清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折算比例按易换额度与人民币1:1计算。

(6)若在甲方既无力以产品易换偿还易换额度,又未能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货币资金偿还易换额度要求_________日内还清债务,则超过_________天后,按未偿还债务金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加收罚金。

六、使用易换额度采购商品时,甲方同意按采购金额的3%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向乙方缴纳易货交易手续费。易货交易手续费在甲方委托乙方划转易换额度时,通过银行资金账户一次性缴纳。

七、甲方应按本合约第五条承诺的原则、方式、顺序和时间偿还因使用易换额度而形成的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依法要求甲方偿还。

八、甲方应遵守《易货交易卡章程》、《易货交易规则》,严格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易于辨认),熟记并妥善保管易货账户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凡使用易货账户密码进行的易货交易,均视为甲方所为。

十、如遇易货交易卡易货单证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定易货交易确实存在,甲方不得拒绝划转该易换额度。

十一、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提供易货交易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2、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3、提供易货账户对帐服务;

4、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乙方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甲方关于易货账户的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在30日内予以答复;

6、向甲方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7、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状况保密。

十二、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近2个月的易货账户对帐单。

十三、甲方应及时对易货账户对帐,对不符帐务须在索取易货账户对帐单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绝划转申请。甲方在易货账户对帐单发出日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收到对帐单的,应及时向乙方所要易货账户对帐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四、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五、甲方出租或转借易货交易卡易货账户,视为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六、乙方受理甲方易货账户销户_________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七、本合同不因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易货交易规则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甲方中途换续新卡、开设新的易货账户、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甲方易换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八、本合约所依附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易货交易规则修改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十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本合约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易货账户销户之日起失效。

甲方(易货账户使用单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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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重庆市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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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位);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2);套内面积(_________2);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_;委托单价委托总价_________;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215;”)

1、委托意向: □出售 □出租 □置换 □求购

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215;”) □独家委托 □非独家委托 □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____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_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

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十

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

三、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五、其他约定:_________。 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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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网上期货交易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期货,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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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期货交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网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远程终端交易和互联网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系统委托期货买卖业务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出于自愿申请使用_________网上期货交易系统,乙方阅读理解并已签署了本公司的《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交易软件及其它安装、操作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适当的指导。

第三条 乙方安装好甲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后,必须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户登录,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终端上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建议乙方经常、不定期地变换密码,由于密码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损失。

第四条 乙方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进行期货交易,输入客户码和交易密码后,方可进行网上交易。乙方的客户码和交易密码是甲方验证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签,乙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凡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书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对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网上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的交易正常进行,在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下单方式。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网上交易的所有规则,凡因违反甲方上述规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网上交易软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软件及文档资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拷贝,保证除用于网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证不做影响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网上交易。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和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停电、系统故障和通讯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1.如遇与国家有关部门或国家证监会出台的政策或规定相抵触而无法继续履行此协议内容。

2.公司网上主站或服务器受到严重攻击而陷入瘫痪,无法进行期货交易时。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 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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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广州市网络商品交易合同SF—2024—2708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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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消费者) :

乙方(网络经营者) :

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消费者与网络经营者之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行为。

第一条 商品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二条 团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签订本合同进行网络团购的,团购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名用户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超过 份。

本次团购购买者达 人时成团交易。逾期未达约定人数的不成团交易,乙方应在本次团购终止之日起7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货款通过原支付方式返还。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支付宝支付。

□网上银行支付。

□货到付款。

□其他 。

第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甲方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并在网页上点击确认、提交订单。

2.乙方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通知等,下同)通知甲方本合同成立。

第五条 商品配送及服务消费

1. 购买商品。乙方将甲方所购商品于 年 月 日

时前发货,商品配送方式为 。商品送至甲方收货地(地址: ,收货人: ,联系电话: ),送达时间以甲方签收时间为准,所需运费由 方承担。

2. 购买服务。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消费凭证(包括乙方反馈的有关信息、序列号、代码、密码、二维码等)、消费期限、消费地点及方式,以及使用说明等信息明确告知甲方。甲方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持消费凭证前往 消费。

第六条 质量要求、验收和退款

1. 乙方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且实际质量应与网页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2. 甲方签收所购商品前,应当场核对商品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花色等是否符合约定,并检查商品是否损坏。对不符合约定或已损坏的商品,甲方有权不予签收。

3.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要求时,应在签收商品或接受服务之日起7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7日内予以处理。

4. 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取得商品或者服务的,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将甲方所支付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款通过原支付方式退还甲方。

第七条 无理由退货

1. 除甲方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甲方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双方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甲方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2. 乙方应当自收到完好的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甲方承担,发货的运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拥有对所购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的知情权。

2. 甲方应仔细阅读乙方网页所展示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了解网络购销活动详情后签订本合同。

3. 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保证售后服务。

4. 乙方必须在网页上设置退款功能并予以标注。

5.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甲方可登录乙方网站,进入已购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项中查询或打印相关信息。

6. 乙方应为电子合同下载、保存提供技术支持。

7. 乙方对收集的甲方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约定无故拒绝接受所购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2.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3. 乙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要按甲方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赔偿给甲方。

4. 乙方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要按甲方支付食品价款的10倍赔偿给甲方。

5. 乙方未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网站交易的安全,导致甲方的信息泄漏,或擅自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消费者委员会等有关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下述方式之一予以解决:

□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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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韩餐桌礼仪的基本原则_饮食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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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餐桌礼仪基本原则

中国和韩国有很多不同之处,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你知道多少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中韩餐桌礼仪的基本原则,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中韩餐桌礼仪的基本原则

餐桌摆放

在中国基本没有多大的讲究,但如果是正式的场合会有如下要求:

大盘小编寄语:中国和韩国有很多不同之处,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今天我们就来瞧一瞧在餐桌上,有什么不同和相似之处吧~

餐桌摆放

在中国基本没有多大的讲究,但如果是正式的场合会有如下要求:

大盘离身体最近,正对领带,餐布一角压在大盘之下,一角垂落桌沿,小盘叠在大盘之上,大盘左侧放手巾,左前侧放小碗,小瓷汤勺放在碗内,右前侧放置酒杯,右侧放筷子。

韩国人很讲究,韩国料理的种类为: 饭桌,粥桌,面桌,年糕汤桌,饺子桌,酒宵桌,茶果桌和交子桌。

每种都有摆放餐具的方式。其中我们日常便饭的就是饭桌。这里有三碟式,五碟式,七碟式,九碟式和十二碟式的种类。就拿七碟式举个例子吧。第一列: 从左边开始是米饭,汤, 汤匙,筷子。第二列: 从左边开始是辣白菜,鱼,大酱汤。第三列: 从左边开始是拌素菜,肉。第二列和第三列的摆放方式是可以改的,但第一列是绝对不能改的。离身体最近,正对领带,餐布一角压在大盘之下,一角垂落桌沿,小盘叠在大盘之上,大盘左侧放手巾,左前侧放小碗,小瓷汤勺放在碗内,右前侧放置酒杯,右侧放筷子。

韩国人很讲究,韩国料理的种类为: 饭桌,粥桌,面桌,年糕汤桌,饺子桌,酒宵桌,茶果桌和交子桌。

每种都有摆放餐具的方式。其中我们日常便饭的就是饭桌。这里有三碟式,五碟式,七碟式,九碟式和十二碟式的种类。就拿七碟式举个例子吧。第一列: 从左边开始是米饭,汤, 汤匙,筷子。第二列: 从左边开始是辣白菜,鱼,大酱汤。第三列: 从左边开始是拌素菜,肉。第二列和第三列的摆放方式是可以改的,但第一列是绝对不能改的。

用餐时

韩国人用餐时不能把汤匙和筷子同时抓在手里,也不能把匙和筷子搭放在碗上,还有也不允许端着碗吃饭喝汤。而这点跟我国正好相反,我们中国人必须端着碗吃饭。

韩国是先喝汤再吃别的食物,喝汤时也不能发出较大声音,而我国对此没有太大要求。

韩国食物要夹到各自的碟子上以后吃,醋酱和辣酱也最好拨到碟子上蘸着吃,而我国基本上食物都是共享的。

喝酒方面中国的干杯意味着一饮而尽,而韩国取决于主观自由。

中国喝酒是自己倒,在韩国却是由别人倒,即便长辈也是如此。

在进餐时,韩国人不善言谈,而中国人为避免尴尬气氛,往往好一些话题调节气氛;

韩国吃饭时习惯用较大的盆,但在中国看来则被视为是很能吃的,是有失礼貌的。

说了这么多的不同,我们再来讲讲中韩餐桌礼仪相同的地方吧:中国和韩国都对客人或长辈表示很大尊敬;进餐时动作儒雅有礼,速度适当;用餐时讲究卫生是必不可少的礼节;都有敬酒的礼节,而且都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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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靖江市地产交易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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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到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执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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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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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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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品国际交易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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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品名及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允许溢短装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装运口岸: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装船标记:_________

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___天内装出。

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

买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_________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凡以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其它条款: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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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内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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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制定的示范文本。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出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

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

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

3.提供策划、推介服务;

4.制订转让方案;

5.制作推介书;

6.办理上市挂牌手续;

7.寻找受让人;

8.参与转让洽谈;

9.参与合同签约;

10.参与转让标的的交割;

11.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

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

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上述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理。

六、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概括地将上述委托业务全部交由受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委托标的的转让方式:可以是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标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转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十、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十一、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以下委托业务:

(1)特别委托业务(委托内容应当具体约定)。

(2)概括委托业务(委托内容应当具体载明)。

2.甲方委托的期限:

(1)委托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转让标的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最低不能少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3.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提交的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应加盖证明章。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相关费用。

3.甲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进行场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

5.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条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1.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的佣金,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涉及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的佣金,按照成交价格×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如按标准计算低于_________元的(单向收费),则按最低佣金_________元收

(2)概括委托业务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总资产额或按净资产额×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

2.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业务内容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2)概括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受让标的价格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日内自行进行场外交易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转让产权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_________日,应按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若违反《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交易业务的规定和本委托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订立补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要求,经结清已发生的费用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转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属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其他

上述条款未尽事项的约定。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并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份。

附件: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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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汇交易客户协议[页1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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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客户协议

27.财务信息。

客户需应_________公司在任何时候的要求向其提供和客户相关的财务信息。客户同意当其财务状况发生了实质性的不利变动的时候,客户需要立刻(且不得超过壹个工作日)就此通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被授权在任何时候向客户、客户的银行或任何信用咨询公司进行查询,以便确认在客户申请表中提供的信息或其它提供给_________公司的客户信息的真实性。

28.不活跃的账户。

客户同意_________公司可以常规性地将一些没有进行交易的账户设置成为不活跃的账户。如果客户希望重新激活这些不活跃的账户,客户同意根据_________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交相应的信息和填写一些附加的文件。

29.协议的约束力。

客户在此认可所有在本协议生效期以前就已经和_________公司达成的交易,并且同意和本协议相关的客户权利和义务将完全受到本协议中条款的制约。只有在提前获得了_________公司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客户才可能转让本协议。_________公司则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在通知客户后将本协议(和由此涉及的客户账户)转移和转让给任何附属方或其继任方而无需获得客户的同意。本协议对_________公司、其继承人和转让接受方有约束力和为其利益服务,同样也对客户的个人代表、获准的继任方和转让接受方有约束力和为其利益服务。

30.修改。

除了在第2部分中所做出的规定以外,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修改或放弃都不会产生约束力,除非该修改或放弃是书面的,对应的日期在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以后,并且由受到约束的各方加以签署。任何协议或任何形式的协定都不会对_________公司产生约束力,除非该协议或协定是书面的并且由_________公司的授权官员加以签署。

31.适用法律、法律行为的时效限制、放弃陪审团陪审的权利。

a.无论在法律选择条款中如何进行规定,本协议将始终受到纽约州的法律的管辖,并按照该法律进行解读。

b.对于由本协议或相关的交易直接或间接引发的主张的时效为一年,在此以后,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针对该主张再启动任何司法、行政、仲裁或是理赔程序。客户在此承认他/她明确表示同意放弃由商品交易法提供的两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其中包括了启动美国商品与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索赔程序的两年时效的规定),以及其它适用的且时效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法,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的法规或普通法、州或 联邦的时效法、在美国期货协会(nfa)的仲裁条例中有关启动一项仲裁的两年时效性的规定。

c.客户在此确认放弃在任何和本协议以及与此连带的交易活动有关或由此引发的法律行为中使用陪审审判。 32.双方同意的管辖范围。

a.直接或者间接由本协议、其它任何在客户和_________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其它不管是否是由_________公司发起的客户账户中生效的订单或交易所引发的或是和其相关的所有的法律行为、争议、索赔或法律程序,包括但不仅限于仲裁程序(包括美国期货协会的仲裁)都必须通过位于新泽西州柏根郡内的法庭或是其它的争议仲裁机构来进行裁决。客户在此特别同意并服从_________仲裁程序的管辖权。

b.客户放弃以下这些他/她可能拥有的主张(i)客户本人并不服从_________仲裁程序的管辖权;(ii)客户豁免于针对其或其财物的任何法律程序(无论是通知书、判决前的查封、出于执行目的而进行的查封、执行或其它)(iii)受理诉讼、法律行为或程序的是一个不公平/不便利的法院;(iv)该诉讼、法律行为或程序的受理地是不合适的,或者(v)这项同意或是在客户和_________公司之间达成的客户协议不应该被该法庭或仲裁程序所强制执行。

共11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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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外汇交易客户协议[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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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客户协议

e.在账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

f.在账户中发生的借差或不足部分;

g.由于账户中所发生的借差或不足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其利率在第3部分中给出)、以及为了收取该账户借差或不足部分而相应产生的各种成本和合理程度上的律师费用;

h.和本账户或其它任何交易有关的由客户向_________公司拖欠的费用。所有由_________公司收取的佣金、费用或酬金以及需要支付给推荐商或交易顾问的酬金都必须在每月发送一次的费用清单中加以说明。_________公司可以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自行改变其佣金、费用和/或酬金。客户在此同意其有义务就拖欠_________公司的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其利率为以下两者中较低的一个:即法律规定的最大的利率值和当时_________公司的主要银行所采用的基本利率再上浮三(3)个百分点。所有的费用都必须在发生以后由客户进行支付,客户在此授权_________公司直接从客户的账户中直接扣除这些相应的费用。其它客户需要进行支付但是没有直接从账户进行扣除的部分将通过汇款(或者在_________公司完全通过自行考虑和选择后同意使用的支票方式“)将立刻可用的资金按照本协议所附加的客户申请表中进行的规定汇入在_________公司处的账户。客户同意在得到对方通过电话或其它通讯手段提出要求的前提下,客户将向_________公司提供银行官员的姓名和其它用来验证该项汇款所需要的信息。

4.对风险和利益冲突的确认

5.损失风险、责任限制

a.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全部交易和市场上外汇合约价格的频繁波动都必须由客户本身来承担相应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由客户方来独立承担全部的义务。客户在此说明和承诺该客户愿意也在财务上面有能力承受相应发生的损失,并且外汇合约的交易对该客户来说是一项合适的投资选择。无论任何一个第三方(包括了其它的交易商和银行)向_________公司履行或不履行其和客户的任意外汇合约或其它财物相关的义务,_________公司都不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如果由于通讯设施故障、系统故障或是在_________公司合理的控制和预测范围以外所发生的其它问题最终导致了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的传输、发送或执行上的延迟,_________公司也不会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对于_________公司基于诚信原则所选择的代理,或是应客户要求指定的代理,_________公司对其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都不负有任何责任,无论该作为或不作为是否已经达到了疏忽或无能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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